(电力安全)电气安全管理程序
用电系统安全管理程序(三篇)
用电系统安全管理程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电力系统运行的安全、可靠、稳定,减少电力系统可能存在的隐患,提高电力系统的运行质量,制订本管理程序。
第二条本管理程序适用于电力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检修、试验和改造等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电力系统的安全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电力系统的安全管理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第五条电力系统的安全管理应当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
第六条电力系统的安全管理应当坚持集中指挥、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七条电力系统的安全管理应当注重科学技术的应用和创新,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
第八条电力系统的安全管理应当注重与相关部门、单位和个人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
第二章:电力系统安全管理的职责第九条电力系统的所有者、经营者应当负责电力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条电力系统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依法依规履行职责。
第十一条电力系统的运行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依法依规履行职责。
第十二条电力系统的维护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依法依规履行职责。
第十三条电力系统的检修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依法依规履行职责。
第十四条电力系统的试验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依法依规履行职责。
第十五条电力系统的改造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依法依规履行职责。
第三章:电力系统安全管理的内容第十六条电力系统建设前,应当进行风险评估和安全设计,确保设备和工程的安全可靠。
第十七条电力系统的运行应当按照规章制度进行,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运行的安全稳定。
第十八条电力系统的维护保养应当按照规程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
第十九条电力系统的检修应当进行计划管理,确保设备的良好状态和技术性能。
第二十条电力系统的试验应当进行计划管理,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和技术性能。
第二十一条电力系统的改造应当进行项目管理,确保改造的安全可靠和有效实施。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完整版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完整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是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保护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设备正常运行的重要规范。
它涵盖了从电力生产、传输到分配的各个环节,为电力工作者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和安全要求。
一、总则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首要目标是确保人员安全和电力系统的可靠运行。
在进行任何电力相关工作之前,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并严格遵守本规程。
这不仅包括电力企业的专业人员,还涉及到可能参与电力工作的相关方。
所有电力工作都应在安全的环境下进行,充分考虑各种潜在的危险因素,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安全措施应根据工作的性质、地点、环境以及设备的特点进行定制。
二、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工作票制度是组织措施中的重要环节。
工作票应明确工作的内容、地点、时间、工作人员以及安全措施等关键信息。
在签发工作票前,必须进行严格的审查,确保工作的安全性和可行性。
工作许可制度要求在工作开始前,由许可人对工作票进行再次确认,并完成现场的安全措施布置。
只有在获得许可后,工作人员方可开始工作。
工作监护制度则确保在工作过程中,有专人对工作人员的操作进行监护,及时发现并纠正不安全的行为。
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规范了工作在不同阶段的衔接和结束流程,以保证整个工作过程的安全有序。
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停电是最常见的安全技术措施之一。
在进行检修、维护等工作前,必须将相关设备停电,并采取可靠的闭锁措施,防止误送电。
验电是确认设备是否停电的重要手段,应使用合格的验电器,在规定的位置进行验电操作。
接地能够有效地释放设备上的残余电荷,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
挂接地线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位置进行操作。
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可以提醒其他人员注意工作区域,防止误入造成危险。
四、电力线路工作在电力线路上工作时,需要特别注意高空作业的安全。
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合格的安全带和安全帽,并采取防止工具掉落的措施。
登杆塔前,应仔细检查杆塔的稳定性和脚钉、爬梯等的安全性。
在杆塔上工作时,不得失去安全带的保护。
电力安规(电气部分)
10、凡在离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以上的地点进行的工作,应 视作高处作业。
11、作业现场的环境条件、安全设施、作业机具和期进行检验。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气部分) 二、一般安全措施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气部分) 四、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工作票制度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气部分) 二、一般安全措施
13、在带电设备周围严禁使用钢卷尺、皮卷尺和线尺( 夹有金属丝者)进行测量工作。
14、在电容器组上或进入其围栏内工作时,应将电容器 逐个多次放电并接地后,方可进行。
15、雷电时,禁止在室外变电站或室内的架空引入线上 进行检修和试验。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气部分) 二、一般安全措施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气部分) 三、高压设备工作的一般规定
不停电的工作:1)工作本身不需要停电和没有偶然触及 导电部分的危险者。2)许可在带电设备外壳上或导电部 分上进行的工作。
22、在高压设备上工作,应至少由两人进行,并完成保 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气部分) 四、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接地分类: 工作接地:工作接地在正常或故障情况下为了保证电气
设备的可靠运行,而将电力系统中某一点接地称为工作 接地。 保护接地:将在故障情况下可能呈现危险的对地电压的 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进行接地称为保护接地。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气部分) 二、一般安全措施
5、生产场所应有明显的逃生路线标识。工作人员应熟悉 作业环境、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预防控制措施及事故 应急处置措施。
。 高压:通常指超过低压的电压等级。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气部分) 一、总则
6、坚持作业环境本质安全管理与反违章并重。发现有违 反《安规》的情况,应立即制止,经纠正后方可恢复作 业。各类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 止作业,或者在采取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立即 报告。
电气安全管理规程
电气安全管理规程目的:加强电气安全管理工作,防止由电气造成的人身事故、伤害和设备损坏,确保职工和设备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职责:工程部:严格执行电气作业许可证制度,定期对电气设备检查。
用电部门:开启电气设备前严格检查,随时报告可疑的电气缺陷。
行政人力部:负责组织对电气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和考核。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的用电场合。
内容1.定义1.1.电击:电流通过人体内部,使肌肉非自主地发生痉挛造成的伤害;严重时会破坏人的心脏、肺部以及神经系统的工作,直至危及生命的伤害。
1.2.电伤:指电流的热效应、化学效应、机械效应给人体造成的伤害,往往在肌体表面留下伤痕,造成电伤的电流比较大。
电伤包括电烧伤、电烙印、皮肤金属化、机械损伤、电弧光、电光眼等。
2.程序2.1.电气危害2.1.1.触电:电击、电伤。
2.1.2.雷电:电击、电伤、火灾爆炸、设备损坏、建筑物损坏。
2.1.3.静电:火灾爆炸。
2.1.4.电气故障:火灾爆炸、设备损坏、人员伤亡。
2.1.5.电磁辐射:高频电场。
2.2.培训2.2.1.电气安全基础知识、急救方法。
培训对象:全体员工2.2.2.上锁挂牌程序;电气防护用品的使用、局限性、检查和维护;电容性电路的放电方法;工作区隔离带;带电操作;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培训对象:持证电气操作工2.3.为保障安全,应建立如下规章制度:2.3.1.工作票制度2.3.2.工作许可制度2.3.3.工作监护制度2.3.4.工作间断、转移或终结制度2.3.5.奖惩制度2.3.6.电气安全管理档案资料制度2.4.危害控制2.4.1.工程控制2.4.1.1.所有配电箱、断电器、电闸、接线盒必须密闭或上线。
2.4.1.2.在潮湿和露天场所必须有防水防潮措施和设施。
2.4.1.3.配电箱必须设置坚固的保护装置,防止意外损坏,可设置专门的配电室或护栏等。
2.4.1.4.配电面板必须留有足够的空间进行维护,至少留有3米间隙。
2.4.1.5.电缆必须使用国家定点企业生产的电缆、电线,并进行必要的检查,合格后才能使用。
电气安全管理规程办法(6篇范文)
电气安全管理规程办法(6篇范文)【第1篇】电气安全管理规程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气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发生触电事故, 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机械工业企业、事业单位的变配电系统及电气设备、仪器的设计、制造、安装、试验、使用、维修与管理。
第三条变配电系统及电气设备的带电作业和高空作业均应按原第一机械工业部危险作业审批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企业要在厂长、总工程师领导下,指定有关业务部门主管电气安全工作、保证电气安全。
第五条一切从事电气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程。
凡违反本规程而造成事故者,要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制裁等,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条所有从事电气设备安装、运行、试验、维护检修等工作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
凡有视觉(双目视力校正后在0.8以下、色盲)、听觉障碍,高、低血压病、心脏病、癔病、癫痫病、神经官能症、精神分裂症、严重口吃者不能从事电气工作。
第七条各项电气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必须齐全。
变配电所(站室)、电气设备、线路的安装、验收、运行、检修资料档案应完整准确。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一节电气工作人员的培训与考核第八条对电气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
各级电工必须达到机械工业部颁发的各专业电工技术等级标准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水平,凭操作证操作。
严禁无证操作或酒后操作。
第九条新从事电气工作的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电气安全技术培训,见习或学徒期满,经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后才能操作。
新上岗位和变换工种的工人不能担任主值班或其他电气工作的主操作人。
第十条供电系统的主管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变配电所(站、室)的负责人、值班长、检修、试验班组长应按时参加当地业务主管部门的安全培训、考核。
第二节停送电联系第十一条停送电联系应指定专人进行。
非指定人员要求停送电时, 值班人员有权不予办理。
联系的方法采用工作票、停送电申请单、停送电联系单或电话联系等。
电力安全管理三步曲
电力安全管理三步曲电力安全管理是指对电力系统运行过程中的各种安全风险进行分析、预防、控制和处理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和工作方法。
电力安全管理的目的是确保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防止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电力安全管理的核心理念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在实际操作中,可以采取三步曲来有效进行电力安全管理。
第一步:风险识别和评估电力系统的安全风险包括电气火灾、电击、触电、设备故障等。
首先,需要对电力系统中存在的潜在安全风险进行全面识别和评估。
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风险识别,如巡检、检测设备、分析数据等。
通过对电力设备的性能指标、运行状态、周围环境等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各项风险的概率、影响和优先级。
在识别和评估风险的过程中,需要充分利用现代化的科技手段。
比如利用红外线热成像技术对电力设备进行检测,识别隐患点;利用大数据分析,对电力系统的运行状态进行监控和预警;利用智能化的设备,自动检测和报警。
第二步:制定和实施安全管理措施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这些措施应包括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理措施。
预防措施主要包括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
技术措施包括设备的完好性检查与维护,电力系统的绝缘和接地保护措施,设备的过载和短路保护措施等。
管理措施包括人员的教育培训,操作规程的制定和执行,应急预案的制定与演练等。
安全管理措施的实施需要得到各级管理者和员工的全面支持和积极参与。
应制定完善的制度和管理流程,确保各项措施得到全面贯彻执行。
第三步:监督和评估对已经实施的安全管理措施进行监督和评估,检查其执行情况和效果。
监督和评估可以通过定期的检查、考核、巡视和内部培训等方式进行。
同时,可以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对安全管理措施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进。
在监督和评估的过程中,还需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与沟通。
电力系统的安全不仅仅是电力公司的责任,还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及时了解各方的意见和建议,解决可能存在的问题,提高电力系统的整体安全水平。
电气作业安全管理程序
电气作业安全管理程序(试行)目录1 范围与应用领域 (1)1.1 目的 (1)1.2 适用范围 (1)1.3 应用领域 (1)2 参考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职责 (2)5 管理要求 (2)5.1 电气作业分类 (2)5.2 电气作业基本要求 (2)5.3 电气危害分析 (3)5.4 电气作业流程 (4)5.5 工作票、操作票的使用范围和要求 (5)5.6 监护人员 (6)5.7 电源隔离 (7)5.8 验电 (7)5.9 电气运行作业 (7)5.10 电气检维修作业 (9)5.11 临时用电 (12)6 管理系统 (12)6.1 资源支持 (12)6.2 管理记录 (12)6.3 审核要求 (12)6.4 复核与更新 (12)6.5 偏离管理 (12)6.6 培训和沟通 (12)6.7 解释 (12)附录1: IP2X防护示意图 (13)附录2: 电气安全各区域划分 (13)附录3: 警戒、限制和禁止区域示意图 (14)附录4: 电气作业工作流程 (14)电气作业安全管理程序1 范围与应用领域1.1 目的为规范现场电气作业安全管理,防止人身伤害、电气设备和运行中断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程序。
1.2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大港石化公司以及为其服务的承包商。
1.3 应用领域本程序应用于公司生产、检维修、工程施工等作业环境中,存在电气设备、设施并可能发生电击、电弧等危害的所有作业活动。
2 参考文件集团公司《电气作业安全管理规范》GB4208 外壳防护等级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大港石化公司《个人防护装备管理程序》大港石化公司《作业许可管理办法》大港石化公司《上锁挂牌管理办法》大港石化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3 术语和定义3.1电气作业是指电气专业人员对电气设备进行停送电倒闸操作、巡检、设备拆除、检维修和试验等工作行为。
3.2 警戒区域与暴露带电部分的距离,在此距离外是安全的,进入此距离内可能发生电击危险,在此范围内应考虑为作业人员提供保护措施。
电气作业安全操作规程(3篇)
电气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电气作业的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保护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从事电气作业的人员,包括电力工程建设、运行维护、设备检修等领域。
第三条在电气作业中,应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有关电气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确保安全操作。
第四条本规程的宗旨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不断改进”。
第二章作业管理第五条进行电气作业前,必须由安全负责人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明确作业内容、作业位置、工作时间、作业人员和必备工具设备等。
第六条进行电气作业前,工作人员要进行必要的安全技术培训和交底,并签订安全责任书。
第七条严禁个别人员擅自进行有关电气作业,必须由经过安全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
第八条进行电气作业时,必须配备足够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绝缘手套、绝缘鞋等。
第九条在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安全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域。
第十条电气作业中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一经发现,应立即停止作业,并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
第三章作业准备第十一条进行电气作业前,必须检查电气设备是否有漏电、短路等情况,并进行必要的维护保养。
第十二条在作业前必须切断电源,并对电源线进行投下,确保电气设备无电工作。
第十三条进入电气设备作业区域前,必须检查周围环境是否存在易燃易爆等危险物质。
第十四条作业前必须了解电气设备的工作原理和结构,掌握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并能识别常见的电气故障。
第十五条在作业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工具设备,并进行合理摆放,确保易取易用,避免事故的发生。
第十六条在作业现场应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并有专人负责急救工作。
第四章作业过程第十七条在进行电气作业时,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随意改变操作方法。
第十八条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配备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如安全带等。
第十九条进行高温作业时,必须穿戴防火防热的防护服装,并严格控制作业时间。
第二十条不得在电气设备上随意增设临时设备,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
电气安全管理(4篇)
电气安全管理是指为了保障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减少电气事故的发生,对电气设备的设计、安装、运行和维护等环节制定的一套规范和标准。
电气安全管理标准主要包括电气设备的选型和安装、电气设备的维护和检修以及电气工作人员的操作规程等方面的内容。
一、电气设备的选型和安装1. 电气设备的选型在选型过程中,应根据电气设备的使用环境和工作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电气设备。
选型时应考虑电气设备的额定运行电压、额定电流、额定功率、工作温度范围等参数,以确保设备的稳定运行和安全使用。
2. 电气设备的安装电气设备的安装应按照相关的规范和标准进行,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
安装时应注意设备的接地和绝缘,合理布置电缆和线路,使用符合要求的线路保护装置和过载保护装置,以及设备的防雷和防火措施等。
二、电气设备的维护和检修1. 定期维护定期维护是保证电气设备正常运行和延长设备寿命的重要举措。
定期维护包括对设备的清洁、紧固、润滑等常规维护工作,以及对设备的性能和安全状况进行定期检测和评估。
2. 计划检修计划检修是对电气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维修的工作。
计划检修应根据设备的使用寿命和工作环境等因素进行合理安排,保证设备在维护期间不影响正常生产。
三、电气工作人员的操作规程1. 电气工作人员的资质要求电气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电气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持有相关的电工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只有具备相关资质的人员才能进行电气设备的操作和维护工作。
2. 电气工作人员的操作规程电气工作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工作。
操作规程包括设备的启停顺序、操作方法、注意事项和紧急故障处理等内容,以确保操作的安全和正确。
3. 电气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电气工作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培训,了解并掌握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
培训后应进行考核,确保每位电气工作人员都能够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和遵守相关规定。
四、监督和管理措施1. 监督和检查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电气设备的监督和检查工作,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安全评估和检测。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_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_电气安全管理制度电气安全管理制度_电气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电气安全管理制度篇11、目的:建立用电安全规定2、范围:适用于公司用电管理3、责任者:电力科、用电单位4、程序:4.1 电气运行安全4.1.1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检查身体,并证实确无妨碍电气工作的疾病,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上级部门颁发的电工作业操作证,才能担任电气作业和电气作业监护人工作。
4.1.2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
4.1.3 一切电气作业人员都必须熟悉触电急救方法。
4.1.4 在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必须按《爆炸性环境防爆电气设备选用标准》执行。
4.1.5 电气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4.1.6 当电气工作人员正在工作,尤其是在危险区域进行工作时,监护人员应随时提醒,注意安全,禁止大声怪叫,以免引起错觉而引发事故。
4.1.7 做好经常性的电气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消除4.1.8 现场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检查。
4.1.9 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每年应定期检测。
4.1.10 接地装置的规定:4.1.10.1 接地电流大的接地装置(500A以上)为5欧姆;接地电流小的接地装置(500A以下)为10欧姆。
4.1.10.2 变电室露天部分的单位独立避雷针为10欧姆。
4.1.10.3 装有避雷线线路上的金属及水泥电杆为10欧姆。
4.1.10.4 装在架空线路引至变电所进线上管型避雷器为10欧姆。
4.1.10.5 保护配电线路变压器用的避雷器为4欧姆。
4.1.10.6 易爆场所、库房及车间避雷针为4欧姆。
4.1.10.7 保护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4.1.11 静电接地:4.1.11.1 静电接地的接地电阻,每处不宜超过10欧姆。
4.1.11.2 露天放设的管道(液体、气体等)每隔20--25米应设感应雷接地,每处电阻不宜超过10欧姆。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气部分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气部分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气部分是电力安全工作的核心文件,它的目的是规范电力系统的电气设备安全使用,保障人员及设备的安全,预防电力事故的发生,提高电力系统的安全可靠性。
本文将从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气部分的意义、编制原则、主要内容以及实施步骤等方面进行介绍。
一、意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气部分是建立和完善电力系统安全管理的重要文件,其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规范电气设备的安全使用,防止电气事故的发生。
(2)保障人员及设备的安全,规定电气设备的安全操作流程,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3)提高电力系统的安全可靠性,制定完善的安全工作制度和规定,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4)加强安全意识,增强职工和管理者的安全意识,培养良好的安全习惯。
二、编制原则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气部分的编制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进行编制。
(2)以工作实际为基础,结合电力系统的具体情况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工作规程。
(3)科学合理,注重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遵循科学、规范、合理的原则。
(4)与其他电力安全管理制度相互衔接,共同构建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
三、主要内容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气部分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电气设备运行与维护:规定电气设备的检查、保养和维修标准及相关要求,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电气设备安装与调试:规定电气设备的安装、试车和调试程序及相关要求,保证设备安装质量。
(3)电力事故的应急处理:规定发生电力事故时的应急处理程序和要求,保障人员及设备的安全。
(4)电气设备的验收和鉴定:规定电气设备验收和鉴定的程序及要求,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性。
(5)电气设备测试和检验:规定电气设备测试和检验的程序及要求,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6)电气设备的保护和接地:规定电气设备的保护和接地标准及相关要求,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性。
四、实施步骤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气部分的实施步骤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组织制定工作组,对相关电力安全管理制度、标准、技术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调研和分析,编制安全工作规程电气部分草案。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7篇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7篇电气安全管理制度【篇1】一、电气安全运行安全管理1、电气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2、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季节性特点,做好电气安全防预和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消除。
3、现场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4、电气设备要有可靠的接地装置,防雷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每年进行定期检测。
5、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电工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担任。
6、电气人员上岗,应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和正确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气工具。
7、变、配电所必须制定符全现场情况的运行规程,电气值班人员的职责必须在现场运行中有明确规定。
8、运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等。
9、高压设备无论是否带电,值班人员不得担任移开或越过护栏进行工作,若需要必须移开时,须有人在现场监护,并符合设备不停电的安全距离。
10、雷雨天气,需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巡视人员必须穿绝缘鞋,并不得靠近避雷装置。
11、在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倒闸操作及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须由两人执行,并由技术熟练的人员担当监护。
12、供电单位预用户联系进行有关电器倒闸操作时,值班人员须校对无误,并将联系内容、时间和联系人姓名记录在案。
13、电炉变压器的检修工作应由值班电工负责,检查线路、次数和检查内容应在电气巡回检查制度中明确规定。
14、要定时抄录电流、电压、功率、变压器上层油温、冷却系统各点温度、油压等内容,加强综合分析。
15、变压器油冷却系统的油压,必须大于水冷系统的水压0.05-0.1兆帕。
二、电气设备检修安全管理1、电器检修必须执行电气检修工作票制度。
工作票由指定签发人签发,经工作许可人许可,办理工作逊克手续后方可作业。
2、不准在电气设备、供电线路上带电作业,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处加锁和拆下熔断器,同时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标识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标识牌或送电。
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规程(电气)
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规程(电气)————————————————————————————————————————————————————————————————日期:2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加强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电力生产安全管理,标准各类人员的安全工作行为,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力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第2条本规程是对电气工作最基本的安全工作要求,集团公司各发电厂〔公司〕和参与公司系统各发电厂〔公司〕电气工作的外单位,均必须遵守本规程。
第3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各单位必须坚持开展有效的反违章活动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要发挥安全监督机构和群众性的安全组织的作用,严格监督本规程的贯彻执行。
第4条各级人员应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树立“任何风险都可以控制,任何违章都可以预防,任何事故都可以防止”的集团公司安全理念,认真开展危险源辨识、分析和控制,加强事故应急管理,培养自觉遵守本规程的良好职业习惯。
第5条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1)经医师鉴定,无阻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每两年至少一次〕;(2)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和业务技能,且按工作性质,熟悉本规程以及电力线路、热力和机械等安规的相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3)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涉及工作范围的相关防火、救火方法和消防器材使用方法,了解使用相关安全用具的方法与检查鉴别是否完好的基本要点;(4)学会紧急救护操作方法〔见附录A〕,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5)掌握电气作业危险点辨识、分析和控制的基本方法,在实际工作中确保“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6)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与用具。
第6条现场作业的基本条件(1)现场作业的生产条件和安全设施等应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标准、标准的要求。
工作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符合国家、行业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定,做到合格、齐备;(2)各主控室、值班室、化验室等场所应配备急救箱,根据生产实际存放相应的急救药品,并指定专人定期检查、补充或更换;(3)现场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应合格,并符合有关要求,严禁将安全工器具挪作他用或任意拆卸。
电气线路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电气线路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电气线路的使用安全、可靠,并依法保护电力系统的设备设施和人身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电力系统内所有电气线路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三条电气线路安全管理的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管理。
第四条电气线路安全管理的目标是保证电气线路的正常运行,减少事故发生,提高电气线路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五条电气线路安全管理工作由电力系统的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六条电力系统的管理部门应当制定电气线路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责任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第七条电力系统的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并负责对其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八条电力系统的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电气线路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工作流程。
第九条电力系统的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电气线路安全管理的培训和演练,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三章设备设施管理第十条电力系统的管理部门应当制定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包括设备设施的验收、使用、维护和更新等内容。
第十一条电力系统的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对电气线路的设备设施进行定期的检修和维护,确保其完好并符合安全要求。
第十二条电力系统的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设备设施档案管理制度,记录设备设施的使用情况、维修记录和更新计划等信息。
第十三条电力系统的管理部门应当制定设备设施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岗位的责任和工作流程,保障设备设施事故的快速处置和恢复。
第四章工作流程管理第十四条电力系统的管理部门应当制定电气线路工作流程管理制度,明确各工作环节的安全要求和责任人。
第十五条电力系统的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工作流程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安全性。
第十六条电力系统的管理部门应当对电气线路的安全工作流程进行定期的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第十七条电力系统的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对电气线路的安全工作流程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的工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电气安全管理程序范文
电气安全管理程序范文一、概述电气安全是现代工业生产中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为了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建立电气安全管理程序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旨在介绍一套完整的电气安全管理程序,以确保电气安全工作的顺利运行。
二、目的电气安全管理程序旨在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预防电气事故的发生,保护生命财产安全,并规范电气工作流程,提高电气安全管理水平。
三、程序1. 建立电气安全管理机构(1)设立电气安全管理部门,该部门负责统一的电气安全管理和技术支持工作。
(2)明确电气安全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2. 制定电气安全管理规程和操作规程(1)制定电气安全管理规程,明确电气设备的安全使用要求,包括电气设备的安装使用、定期检查维护、紧急故障处理等。
(2)制定电气设备操作规程,明确电气设备的操作要求、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操作人员必须按规程操作。
3. 定期进行电气安全检查(1)制定统一的电气安全检查计划,按照计划定期进行电气安全检查。
(2)对电气设备的线路、开关、插座、配电箱等进行细致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对电气设备的接地线、绝缘性能等进行测量评估,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可靠。
4. 加强电气设备维护保养(1)制定电气设备维护保养计划,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工作。
(2)对电气设备的线缆、连接器等进行检查和修复,确保其正常工作不受影响。
(3)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润滑、除尘等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5. 加强对电气事故的应急预案(1)制定电气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级人员的应急职责和应急措施。
(2)定期组织电气事故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响应能力和应对能力。
6. 建立电气安全培训制度(1)制定电气安全培训计划,对员工进行必要的电气安全知识培训。
(2)定期组织电气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电气安全意识和专业技能。
7. 加强对外部电气工程的监督(1)与外部电气工程单位建立合作关系,加强对其施工质量的监督。
(2)定期进行外部电气工程的验收和评估,确保项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1. 背景电力行业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对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至关重要。
为保障电力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员工的安全,制定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是必要的。
2. 目的本规程的目的是确保发电厂和变电所的电气设施能够安全可靠地运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所有发电厂和变电所的电气设施及相关人员。
4. 职责与义务4.1 发电厂和变电所管理人员应建立健全电气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电气设施的日常维护和安全运行。
4.2 电力设施维护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修复,并将检测结果记录和报告。
4.3 所有工作人员都应接受必要的电气安全培训,并且在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流程。
4.4 若发现电气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5. 安全措施5.1 所有电气设备和线路应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进行设计、安装和调试。
5.2 电气设备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电器接线的牢固性和电缆的绝缘性能。
5.3 发电厂和变电所应建立监测系统,及时发现设备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修复或更换。
5.4 在必要时,应装备自动断电装置和紧急停电按钮,以确保在遇到紧急情况时能够及时切断电源。
6. 应急预案6.1 发电厂和变电所应制定电力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和应急处置流程。
6.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和素质。
7. 外部合作7.1 发电厂和变电所应与相关监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主动接受监督检查,并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
7.2 需要外部承包商进行设备维护和修复时,应选择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单位进行合作。
8. 罚则违反本规程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并承担法律责任。
9. 其他规定本规程中涉及未尽事宜的,由相关部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进行解释。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
精心整理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1总则1.1为加强电力生产现场管理,规范各类工作人员的行为,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力生产的实际,制定本规程。
1.2作业现场的基本条件1.2.1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和安全设施等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工作人员的劳动防1.3.1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1.3.2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和业务技能,且按工作性质,熟悉本规程的相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
1.3.3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
1.7电气设备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高压电气设备:对地电压在1000V及以上者;低压电气设备:对地电压在1000V以下者。
1.8本规程适用于运用中的发、输、变、配电和用户电气设备上的工作人员所谓运用中的电气设备,系指全部带有电压、一部分带有电压或一经操作即带有电压的电气设备。
各单位可根据现场情况制定本规程补充条款和实施细则,经本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批准后执行。
2高压设备工作的基本要求2.1一般安全要求2.1.1运行人员应熟悉电气设备。
单独值班人员或运行值班负责人还应有实际工作经验。
2.1.2高压设备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由单人值班或单人操作:12。
2.1.3无论高压设备是否带电,工作人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有必要移开遮栏时,应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表2-1的安全距离。
表2-1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注表2—1中未列电压按高一档电压等级的安全距离。
2.1.410、20、35kV配电装置的裸露部分在跨越人行过道或作业区时,若导电部分对地高度分别小于2.7、2.8、2.9m,该裸露部分两侧和底部须装设护网。
表2-22.1.7待用间隔2.1.8在手车开关拉出后,应观察隔离挡板是否可靠封闭。
封闭式组合电器引出电缆备用孔或母线的终端备用孔应用专用器具封闭。
指令应准确、清晰,使用规范的调度术语和设备双重名称,即设备名称和编号。
电力电气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通用7篇)
电力电气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通用7篇)电力电气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通用)【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用电管理,保障电力设施安全运行,保证电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监管条例》、《用电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电力行业技术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用电管理。
本市行政区域内,电力供应企业(以下称供电企业)和电力使用者(以下称用户)以及与电力供应使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安全用电管理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各级电力管理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安全用电管理的工作部门。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制止危害用电安全的行为。
第二章安全用电管理职责第五条电力管理部门安全用电管理职责(一)宣传、普及电力法律法规和安全用电常识。
(二)监督国家有关电力供应与使用政策、方针的执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监督供电企业和用户制定与完善安全用电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
(三)对用户进行用电安全检查,加强电气设备安全用电管理,督促用户消除用电不安全因素,提高安全用电水平。
(四)依法查处危害电力安全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并作出行政处罚或限期整改。
第六条供电企业安全用电管理职责(一)执行国家及电力管理部门颁布的电力法律、法规、政策和电力技术规程、行业管理标准中有关安全用电工作的规定。
(二)接受电力管理部门对安全用电的监督和管理。
协助电力管理部门制订安全用电管理规章制度及宣传、普及安全用电知识。
(三)依法开展安全用电检查工作,限期整改事故隐患。
(四)建立健全安全用电工作的基础资料、用户档案和保障安全用电的工作制度。
第七条用户安全用电管理职责(一)执行国家及电力管理部门的电力法律、法规、政策和电力技术规程、行业管理标准以及有关安全用电工作的规定。
(二)接受和配合电力管理部门对安全用电的监督管理,接受和配合供电企业依法开展的用电检查和对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的验收。
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管理规定(四篇)
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维护生产、生活和环境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发电厂、变电站、配电室、电力线路,以及各类用电设备。
第三条电气设备安全运行应坚持“预防为主、保障生产、维护安全”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属地管理、责任明确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电气设备安全运行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以及本规定的规定。
第五条电气设备安全运行应加强技术措施的研究和应用,提高设备的安全性能和可靠性。
第二章安全管理责任第六条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的责任主体为设备使用单位,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第七条电气设备使用单位应设立电气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并明确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和人员配备。
第八条电气设备使用单位应配备专职、兼职和培训有素的电气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并定期组织培训。
第九条电气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和健全安全预防制度、事故应急预案,制定电气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措施。
第十条电气设备使用单位要加强对设备使用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十一条电气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和健全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设备的责任人、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的职责。
第十二条电气设备使用单位应制定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明确设备的操作规范和安全注意事项。
第十三条电气设备使用单位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测、维护和修理,确保设备的安全和有效运行。
第十四条电气设备使用单位应对设备进行定期的巡查和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的故障和隐患。
第十五条电气设备使用单位应及时处理设备的故障和隐患,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十六条电气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设备故障和事故的记录,并进行分析和总结,采取改进措施,防止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第四章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第十七条监督检查机构应加强对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问题。
电气安全管理规定
电气安全管理规定1.目的本程序规定了对变配电系统及电气设备的设计、安装、使用、维修与管理等进行控制的要求和方法。
加强电气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发生触电事故,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2.范围适用于公司变配电系统及电气设备的设计、安装、使用、维修与管理。
3.职责●管理部门—维修部●监督部门—EHS部●现场使用负责人—生产部主管3.1 设备管理部门3.1.1负责对使用部门的电气设备进行管理、监督、指导职能。
3.1.2负责变配电系统及电气设备的安装、验收、技术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3.1.3负责制订保养计划和组织维修工作。
3.2 使用部门3.2.1负责电气设备有效、合理、安全、正确的使用。
3.3 EHS部门3.3.1负责对变配电系统及电气设备的设计、安装、使用、维修与管理等进行监管。
4.操作风险分析:5.基本操作程序规定5.1 电气工作人员的培训与考核5.1.1 对电气工作人员应按国家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
每两年复审,每四年换证;每年进行安全操作和程序培训。
培训材料为国家标准培训教材,培训记录及资质证复印件由EHS负责人保存5.1.2 新从事电气工作的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员都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电气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后才能操作。
新上岗位和变换工种的工人不能担任主值班或其他电气工作的主操作人。
5.2 停送电5.2.1 停送电必须严格按照加标锁定的要求进行。
5.2.2 配电站内作业必须两人以上方能进行。
5.2.3 无法执行加标锁定时,需要建立小组做出完善的风险评估和替代方案。
5.2.4 与地区供电部门的停送电联系,按当地供电部分规定执行。
5.3 临时线路的安装使用5.3.1 因工作需要架设临时线路时,应由使用部门填写临时线路安装申请,经设备、EHS部门批准后方可架设。
5.3.2 临时线路使用期限一般为15天,特殊情况下需延长使用时应办理延期手续,但最长不得超过1个月。
5.3.3 电气工作人员校验电气设备使用临时线路,时间不超过一个工作日者可办理临时线路手续,但在工作完毕后立即由安装人员负责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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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安全管理程序
1目的
针对公司的电气系统,制定操作要求和运行标准,确保其符合职业健康安全目标与指标的要求,以实现安全管理的不断改进。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与电气系统相关的活动、产品、服务。
3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28001-2007idtOHSAS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以及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
4职责
4.1各单位领导负责对本单位人员日常用电安全进行检查、设备维护及运行管理。
4.2动力公司负责10kV供电系统的管理、运行、巡视、检修;
4.3对于10kV供电系统的外供电线路,动力公司负责总配输出开关及其总配内部的二次线路;外供电用户负责其输出线路的管理、运行、巡视、预防性试验、修理(维护、维修)等项工作。
4.5动力公司负责380/220V低压供电系统的管理、运行、巡视、维护保养、检修等工作。
4.6动力公司负责照明设施的维修。
4.7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电气事故的应急救援与事故处理工作。
5管理内容和方法
5.110kV供电系统的停、送电操作
1)因工作需要停10kV供电系统时,停电工作负责人填写停电申请,生产运营部审核签发,总配值班人员方可进行停电操作;检修工作完毕,申请停电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签字后,总配值班人员方可恢复供电。
2)在10kV供电系统故障跳闸后,动力公司负责人应立即组织协助有关人员迅速查明跳闸原因,故障排除后,恢复供电。
3)
新建10kV供电线路投入运行及原有线路运行方式需发生变更时,项目负责单位、使用单位遵照相关验收交接规定,经双方同意后,签发新增(变更)供电方式通知单,动力公司总配人员根据通知单进行操作。
5.1380/220V低压供电系统
1)低压配电室、低压配电间及电缆接头室等部位,必须加强管理,定期巡视,及时检修,上述部位不可兼作它用;室内除存放电气安全操作工具外,其它物品不得存放。
2)为确保供电系统图与实际开关线路相符,不经公司同意,不得任意改变线路供电方式。
线路运行值班人员在停送电时,发现线路名称及编号与图纸不符时,应立即向公司反映,予以更正。
3)由于技改、大修等原有线路运行方式需发生变更时,动力公司首先报请公司主管副总同意后,再予以实施,完工交验按照相关验收程序严格执行,实施单位及时向动力公司提交竣工图纸。
4)为确保人身、设备安全,美化厂容,严禁乱架临时线;如因工作需要,非架不可时,按照有关临时线管理的规定执行。
5)380/220V供电系统的停、送电规定
A.因正常计划检修需要停、送电或因特定工作需要停电时,申请停电单位负责人必须填写停电工作票,线路运行值班人员必须认真核对工作票中的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确定停电开关线路名称,停电后值班人员会同申请停电单位一方共同对现场线路进行验电,确认无误后,方可允许申请停电一方在线路上工作。
工作完毕后,申请停电工作负责人签字后,值班人员才可恢复供电。
B.供电开关故障跳闸后,涉及到铸锭炉、工艺机房等重要设备的,动力公司电工应按照《动力公司紧急预案》进行操作,其他的应查明跳闸原因,排除线路故障后,方可恢复供电。
5.2380/220V低压配电系统
1)对配电系统各跨的支干线要由用电单位定期检修。
特别是引至大容量设备的接头处,避免线路发生过载。
2)用电单位的配电间要加强管理,定期检修,室内不可存放除安全操作工具以外的其它物品,特别指可燃、可爆物品。
3)凡装有电源开关处,要留有足够的操作空间,并保证其出入口畅通。
4)户内的线路(含照明线路)的架设、安装,必须满足线路敷设规范要求。
5)随时检查接地系统状况,确保其良好接地。
5.3380/220V配电系统的停、送电规定
A.计划检修或配电总开关检修,需要停低压配电室的输出回路开关时,检修工作负责人必须填写停电工作票;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签字恢复供电。
B.低压配电室输出回路开关故障跳闸后,停电区域的电工应主动查找故障点。
故障点排除后,方可申请送电。
C.配电系统停、送电,由用电单位自行管理,但必须严格执行《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6外供电开关线路
6.1
为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达到安全、可靠的供电。
外供电用户,不允许向集团公司以外的单位转供电。
转供电用户如确实需要我公司供电,可向动力公司申请,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方可办理转供电手续。
6.2
外供电和转供电用户必须执行以下规定
A.需要本公司供电或需要转供电,必须由使用单位书面申请,经源盛公司审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签订协议书或供电(转供电)合同,方可供电(转供电)。
B.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我公司所执行的《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和我公司所制定的相关用电管理规定。
C.不允许使用我公司以外的第二电源。
如确实需要,可在我公司办理第二电源使用手续。
D.使用自备电源时,必须向我公司源盛公司申请并办理自备电源使用许可证,由我公司向市供电局备案。
E.用电负荷有较大增加时,必须向我公司源盛公司办理增容手续。
F.因供电局或我公司线路设备检修停电时,停、送时间只在公司内部进行通知。
在其停电时间内随时有恢复供电的可能,因此,在停电时间内不办理停电工作票,期间严禁在线路上工作。
G.为了合理供电,转供电用户的转供电源由我公司确定。
H.凡新增、变更线路竣工验收后,应按有关规定办理转固手续,同时主管技术人员对照全公司总线路图和车间线路图及时做出相应修改,达到图纸与实际相符,经审核后张贴到相应配电室内。
凡经有关部门批准改进或变动的线路,应及时对相应的图纸作一次统一改版,达到图纸与实际相符。
7防雷接地
每年雷雨季节前,安全环保部负责联系防雷中心对全公司的防雷接地点进行检查,测试阻值,对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接地点及时通知并督促修造车间进行改造。
8临时用电管理
8.1凡公司生产区域内,因临时作业需要使用临时用电线路的都必须到动力公司办理临时用电接线手续由,并严格按照《临时用电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办理程序如下:
A.施工负责人到动力公司动力运行部办理临时用电接线手续。
B.由主管主任及以上人员签字确认。
(如主管主任及以上人员因其它原因不能及时签字,可电话联系电工负责人先行接电,但临时用电申请必须及时补办)
C.交由值班电工带班长调配人员接线。
l确认施工负责人在现场。
(本公司工作负责人)
l临时电接线时接线人员确定临进用电的工作内容,用电功率,电压,电流,用电时间,如需动火还要确认动火证。
l施工方需配备连接导线及临时用电配电箱并装设电能表,漏电保护器。
l电工接线并送电。
8.2临时用电线路的架设和拆除,必须由持有电工操作证的电工进行。
9低压设备带电操作
9.1
低压设备带电作业应严格执行《带电作业管理规定》。
9.2
低压设备带电作业严禁除动力公司电工以外的人员进行操作。
9.3
带电作业时需到动力公司运行调度部填写带电作业工作票(第二种工作票),工作票一式两份。
严禁口头或电话联系。
9.4
低压设备带电作业时,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人员安全认真监护,及时纠正违反安全规程的操作。
9.5
工作中要戴工作帽,穿长袖衣服,戴绝缘手套,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并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工作。
9.6
操作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电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执行,监护人要注意力集中,切实履行监护任务。
10合约方行为控制
10.1合约方在本公司进行技术改造等工程项目用电时,遵守公司有关安全用电规定。
10.2不符合纠正与处理
10.3日常安全检查发现的违反公司用电安全的行为,按《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程序》进行整改。
10.4对电气事故的应急救援与事故处理工作按照《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执行。
10.5各管理单位对相关用电安全管理记录进行保存。
11相关文件
《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程序》
《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带电作业管理规定》
《带电作业工作票》
《临时用电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