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行为最基本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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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行为最基本的特征
《法硕教材考点解析》
本文摘自《法硕教材考点解析》法律出版社。根据《刑法》第13条犯罪的定义,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具有以下三个基本特征。
一、犯罪是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严重社会危害性是指对我国刑法所保护的重要利益的侵害。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实质特征。
第一,犯罪必须是人的具体行为。不能把人的道德、宗教信仰、思想观念作为犯罪。一切犯罪在道德上都是邪恶的,但是并非一切道德上邪恶的东西都是犯罪。
第二,犯罪必须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行为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就不能认为是犯罪。某种行为即使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也不认为是犯罪。
‖影响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的因素:
(1)行为侵犯的客体,这是决定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首要因素;
(2)行为的手段、方法以及时间、地点;
(3)行为造成的危害结果;
(4)行为人的个人情况;
(5)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了解】{多2003.26}
二、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具有刑事违法性
在罪刑法定原则制约下,刑事违法性是犯罪不可或缺的基本特征,是社会主义法制原则的必然要求。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只有同时被刑法明文规定为犯罪时,才是犯罪。∥刑事违法性体现了刑法的限制和保障机能,是划分犯罪行为与一般违法行为的基本界限。
三、犯罪是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应受刑罚惩罚是犯罪的基本特征之一。犯罪是刑罚的前提,刑罚是犯罪的法律后果,一个行为如果不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则不能认定为犯罪。
应当不应当受刑罚惩罚是解决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问题;需要不需要进行刑罚惩罚是以行为构成犯罪、应当受刑事惩罚为前提,是否实际给予刑罚惩罚的问题。免予处罚是以行为构成犯罪应当受刑罚惩罚为前提的。如对于犯罪中止没有造成损害结果的,应当免除处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等。
‖三个基本特征的关系:
1.三者是犯罪缺一不可的基本特征,不可分割。
(1)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本质特征,它揭示了国家将某种行为规定为犯罪并以刑罚惩罚的原因,阐明了犯罪与社会的关系,揭示了犯罪的社会政治本质。
(2)刑事违法性揭示了犯罪与刑法的关系,反映了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要求,表明了犯罪的法定性。
(3)应受刑罚惩罚性反映了犯罪与刑罚的关系,揭示了犯罪的法律后果。
2.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决定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惩罚性,而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惩罚性则反过来说明和体现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3.一个行为如果没有社会危害性,就不应被刑法规定为犯罪而受到刑罚惩罚。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即使是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如果不被刑法明文规定为犯罪并规定相应的刑罚,也不应当以犯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