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发展改革委、河南省粮食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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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发展改革委、河南省粮食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粮食收购价格重点检查的通知》的
通知
【法规类别】价格监督检查
【发文字号】豫发改价检[2009]1025号
【发布部门】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河南省粮食局
【发布日期】2009.07.03
【实施日期】2009.07.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河南省发展改革委、河南省粮食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粮
食收购价格重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豫发改价检〔2009〕1025号)
各省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办)、粮食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粮食收购价格重点检查的通知》(特急发改价检【2009】1505号)转发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检查的组织和实施
此次粮食收购价格重点检查工作由河南省发展改革委、河南省粮食局统一安排部署、
省物价检查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办)、粮食局负责本级管辖范围内的粮食收购价格重点检查的组织安排。
重点检查阶段,省发展改革委、省粮食局将组成督导组在全省巡回督导,并帮助各市处理疑难案件。
二、检查的时限和范围
检查时限:2008年1月1日以来执行小麦最低收费价、国家临时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