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环保 政策先行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绿色环保政策先行

作为一个新兴绿色产业,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在全国还处于萌芽阶段,此时政府的支持就显得尤为重要,不仅要给予企业足够的信任和重视,更需要政府拿出强有力的扶植政策,助推这个可持续发展的事业。

建设部于 2005 年 6 月 1 日修订出台的《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包括了建筑垃圾处置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建筑垃圾消纳、综合利用等设施的设置应纳入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建筑垃圾资源化的发展。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教授陈家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中央已经给各部委下发了文件,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将会纳入‘十二五’规划,相关的法律法规也要陆续出台。”为了响应中央的号召,我国一些省市已经从政府层面制订了相应的法规政策,全力支持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产业的发展与壮大,深圳、昆明、邯郸、青岛、潍坊等城市走在了前列。

深圳

2009年5月,深圳市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正式审议《深圳经济特区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草案)》,强制推行建筑垃圾回收利用。《深圳市建筑垃圾处置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也明确指出,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应当纳入绿色产品目录和政府绿色采购目录。政府投资项目应该在技术和经济许可的范围内优先采用符合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要求的设计方案、工艺、材料和技术设备,优先采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鼓励社会投资工程的建设单位积极采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提高建筑垃圾利用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昆明

2010年9月2日出台的《昆明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办法》指出,规范性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企业按照相关政策,可获得补助、产品、税收减免、土地、信贷、供水、供电价格等方面的优惠。住建部门对于利用建筑垃圾生产的新型建材,纳入新型墙体材料范畴,执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退政策。符合环保、节能要求的产品,可享受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扶持等优惠政策。《办法》还明确规定:政府投融资建设的项目应该使用建筑垃圾资源化替代产品,其替代使用量不得少于30%;由社会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应当使用建筑垃圾资源化替代产品,其替代使用量不得少于10%。

此外,《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及资源化利用实施细则》也将于近期出台,届时

将通过采取建筑垃圾产生者预先交费、开具“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联单”和“建筑垃圾三化处理凭证”的方式,确保建筑垃圾能运输到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地点。

邯郸

为解决城乡建设迅猛发展需要大量墙体材料,而生产传统粘土砖需大量占地取土破坏土地资源的矛盾,邯郸市政府于2003年6月30日发布规定,在城镇规划区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为建筑垃圾制砖打开了广阔的销售市场。

同时出台了相应的政策:一是城管部门保证全市不可利用的拆迁类建筑垃圾全部无偿运送到制砖现场;二是建设部门落实减免墙改资金政策,最大限度地鼓励建设施工单位使用建筑垃圾制砖产品;三是税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的减免优惠政策;四是新闻单位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建设施工单位和市民对建筑垃圾制砖产品的认知度;五是要求生产企业严把产品质量关,保证清洁和安全生产。

山东

山东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工作的意见》中指出加大资金与政策支持力度。综合利用财政、税收、投资等经济杠杆支持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鼓励采取企业直接投资、BOT等投资方式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凡按照规划建设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处理厂的,投资主管部门、国土资源部门要在项目立项、土地审批等环节给予优先考虑;经济和信息化、财政、税务部门要按照资源综合利用有关政策给予税收优惠,以增强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企业的自我生存能力。科技部门要大力支持企业技术进步,着力推动企业产品结构优化升级。各地可采取向建筑垃圾产生单位收取处置费、政府补贴等方式,支持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企业发展。

青岛

2010年10月26日,青岛市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做好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鼓励企业和民间直接投资推进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建设。规定各区市政府应当采取租赁、划拨或买断等方式为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解决项目建设用地;发展改革、国土资源房管、环保部门要在项目立项、土地、环评审批等环节给予优先考虑;发展改革、财政、税务部门要给予落实资源综合利用有关优惠政策;财政、市政公用、城乡建设部门在城市公用设施和公共建筑建设中要优先采用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财政、市政公用部门应从收缴的建筑垃圾处置费中安排资金,扶持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发展;市政公用部门对暂时不能纳入资源化利用的建筑废弃物做好综合协调和管理;建筑设计部门在设计环节

要优先采用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科技部门对企业综合利用技术工艺装备研发给予重点扶持;金融部门及各商业银行在项目建设资金信贷支持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潍坊

2008年潍坊市启动了利用建筑垃圾生产建材产品产业化项目,并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成立了以分管市长为组长,经贸、建设、市政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服务于项目建设运营,在项目立项、资金投入、水电配套等方面给予积极协调和支持,积极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取得了良好成效。

北京市政府出台政策规定,城市产生的建筑垃圾由产出单位直接拉到工厂,同时,一吨建筑垃圾由政府直接补贴10元给予回收公司;上海市对建筑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目前已涵盖废弃混凝土、废弃沥青、工程渣土、废弃工程泥浆等多个内容,贯穿在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全过程;哈尔滨市对发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给予优惠政策。

随着中原经济区发展的进一步加速,建筑垃圾的数量将与日俱增,作为核心城市——郑州,加快发展建筑垃圾再利用产业势在必行。建筑垃圾可再生企业竭诚希望市委、市政府从以下方面给予支持与帮助:

(1)建筑垃圾集中处理

指定有资质的建筑垃圾再生利用公司为郑州市建筑垃圾回收中心,规定清运公司无偿将建筑垃圾运送到回收中心的垃圾处理区,由回收中心统一进行再生处理。不仅降低了碳排放,维护了郑州市容市貌,同时解决了建筑垃圾再生利用公司原材料不足的问题。

(2)建立再生建材的绿色采购制度

可以通过建立建筑材料绿色采购制度来引导建材采购主体按照设计标准、规范对再生的或绿色环保建材进行有计划的采购。在此方面,政府可以充分发挥示范效应,用自己的消费行为引导社会公众,把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纳入政府采购体系中,并配合政府工程使用一定比例的再生建材,从而提高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市场认知度。

(3)进行相应的经济制约和经济激励

所谓经济制约,就是通过国家税收机制,对建筑垃圾排放、天然资源开采等活动征收税费,以期达到减少建筑垃圾排放、合理开采天然资源的目的,同时为建筑垃圾处理产业的发展募集资金。

对建筑垃圾产业的财政补贴是我国各级政府采取的主要经济激励方式,是指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