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制度管理办法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一、总则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二、考核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2.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3. 量化考核、奖优罚劣;4. 全员参与、逐级负责。
三、考核内容1.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2.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3. 安全生产投入及设备设施维护情况;4.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5.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6. 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情况;7. 安全生产事故及责任追究情况。
四、考核方式1. 定期检查:每季度对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2. 专项检查:根据安全生产形势和专项工作要求,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检查;3. 日常巡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煤矿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日常巡查;4. 举报投诉:鼓励职工群众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投诉。
五、考核程序1. 制定考核方案:明确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考核时间等;2. 成立考核小组:由煤矿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和职工代表组成;3. 开展考核:按照考核方案,对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4. 结果评定:根据考核情况,对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评定;5. 考核结果反馈: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给煤矿,并提出改进意见;6. 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安全生产奖惩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六、考核结果运用1. 对考核优秀的煤矿,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考核不合格的煤矿,责令限期整改,并进行通报批评;3. 对存在严重安全生产问题的煤矿,依法依规进行处理;4. 对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附则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 本办法由煤矿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通过实施本考核办法,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我国煤矿安全生产事业做出贡献。
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范文(三篇)
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范文1. 总则1.1 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的制定目的是为了保障煤矿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并规范各项作业行为。
1.2 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从事煤矿作业的人员,包括矿工、监工、设备操作人员等。
1.3 坚决执行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严禁违反办法规定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予以处罚。
2. 煤矿作业规程2.1 煤矿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业培训,掌握矿井作业规程。
2.2 在进入矿井之前,必须佩戴防护装备并接受安全检查。
2.3 煤矿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规程操作,禁止违规行为。
2.4 发现作业区存在安全隐患或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解决。
3. 安全技术措施3.1 煤矿作业现场必须配备专业的安全设备,如瓦斯检测器、通风设备等。
3.2 煤矿作业区必须按照规定进行通风,确保空气流通,防止瓦斯积聚。
3.3 作业场所必须定期对防护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有效性。
3.4 严禁在矿井内吸烟或使用明火,以防止瓦斯爆炸的发生。
4. 安全教育与培训4.1 煤矿作业人员必须定期参加安全教育与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2 安全教育与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瓦斯防治、火灾防范、逃生自救等。
4.3 矿工必须了解矿井地质情况和灾害预防措施,增强应急处理能力。
4.4 安全教育与培训的效果必须进行评估,并及时进行改进。
5. 事故应急救援5.1 煤矿作业现场必须配备应急救援队伍,并定期进行演练。
5.2 发生事故时,必须立即采取紧急救援措施,保护被困人员的安全。
5.3 事故报告必须及时上报,并进行事故原因的调查和分析。
5.4 遇到重大事故时,必须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协助。
6. 监督管理6.1 煤矿作业管理部门必须建立健全作业监督机制,加强对矿井作业的监督。
6.2 对于发现的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必须及时进行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煤矿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煤矿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维护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煤矿企业的规章制度管理工作。
第三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管理机构,明确组织结构、职责任务以及人员配备。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当依法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根据自身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管理办法,确保规章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执行性。
第五条煤矿企业应当加强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确保职工了解并遵守规章制度。
第六条煤矿企业应当对规章制度进行定期评估和更新,及时调整和完善。
第七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的违法违规处理机制,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惩处。
第八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二章规章制度的制定第九条煤矿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
第十条煤矿企业应当根据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职工安全教育制度、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制度等。
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制度制定机构,明确制度的起草、审批和签发程序。
第十二条煤矿企业应当采取民主的方式,广泛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第十三条煤矿企业应当确保规章制度的内容科学、合理、清晰,便于理解和执行。
第十四条煤矿企业应当按照程序,将制定的规章制度送交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章规章制度的执行第十五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机制,确保职工了解并遵守规章制度。
第十六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规章制度的执行评估机制,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第十七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规章制度的奖惩机制,对执行规章制度良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惩罚。
第十八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规章制度的督促检查机制,对不符合规章制度要求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督促和整改。
第十九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规章制度的监督机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煤矿安全管理办法5篇
煤矿安全管理办法5篇煤矿安全管理办法怎呢做?煤矿安全监察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实施煤矿安全监察,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非法干涉,煤矿及其有关人员不得拒绝、阻挠。
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煤矿安全管理办法。
煤矿安全管理办法【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防范和杜绝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规范安全管理和操作行为,确保集团公司安全发展,根据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煤矿安全红线分为“安全管理红线”和“安全操作红线”,凡触碰安全管理红线者给予降职或撤职处分,触碰安全操作红线者给予开除留用或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第三条集团公司、二级公司、矿(洗煤厂)对执行本制度负主体责任。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涉煤控股单位。
第二章安全管理红线第五条凡违反安全管理红线规定的责任者,给予以下处分。
1、安排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操作人员上岗作业,给予分管矿领导降职处分。
2、未严格按规定执行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给予降职处分。
3、矿井无证照、证照不齐或证照失效仍生产或建设;存在超层越界或开采防隔水煤柱。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予矿长撤职处分,给予生产矿长降职处分。
4、矿井风量不足;违反规定串联通风;未按设计形成通风系统,未实现分区通风;采区巷道一段进风、一段回风。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予通风助理撤职处分,给予总工程师降职处分。
5、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未按规定安装“双风机双电源”或不能自动切换;未设置“三专两闭锁”。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予机电矿长撤职处分。
6、未进行瓦斯等级及突出危险性鉴定;应进行瓦斯抽采的矿井在采掘区域内瓦斯抽采不达标(以检验报告为依据);在突出煤层进行采掘活动而综合防突措施效果不达标(以检验报告为依据);采掘工作面未按规定安装监控系统(或监控系统失效)或者瓦斯超限断电值设置大于《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予通风助理撤职处分,给予总工程师降职处分。
7、未采取措施查明采掘区域矿井水文地质情况及井田范围内采空区、老窑积水等情况而组织生产或建设,分别给予矿长、总工程师撤职处分。
煤矿安全技术审批制度和管理办法
煤矿安全技术审批制度和管理办法一、引言煤矿是我国重要的能源产业,然而由于煤矿生产的特殊性,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时有所见。
为了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制定和实施煤矿安全技术审批制度和管理办法显得十分重要。
二、煤矿安全技术审批制度2.1 全面落实煤矿安全技术规程煤矿安全技术规程是指在煤矿生产过程中,为保障安全生产、预防事故发生、减少事故损失所制定的标准和规范。
煤矿安全技术审批制度应充分落实煤矿安全技术规程要求,确保所有相关技术方案和设备都符合规程的要求。
2.2 审批透明公正煤矿安全技术审批应当按照透明公正的原则进行,确保审批过程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能够接受相关方面的监督和检查。
2.3 制定审批时限为了提高煤矿安全技术审批的效率,应当制定明确的审批时限,规定各个环节的审批时间,确保审批工作能够按时完成,减少因延误而带来的风险。
2.4 审批合理性和科学性煤矿安全技术审批制度应当保证审批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即审批决策应当符合技术规程的要求,并经过科学的评估和验证,确保能够真正起到保障煤矿安全的作用。
三、煤矿安全技术管理办法3.1 安全技术管理的全面覆盖煤矿安全技术管理办法要求对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管理,包括设备检修、作业操作、安全培训等,确保安全技术管理能够贯穿于整个生产过程。
3.2 确保技术设备的规范使用煤矿安全技术管理办法要求对煤矿使用的技术设备进行规范使用,并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设备的安全性能和可靠性。
3.3 加强事故应急管理煤矿安全技术管理办法要求煤矿应制定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应对和处置,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3.4 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煤矿安全技术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减少由于人为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
3.5 审核和监督制度的建立煤矿安全技术管理办法要求建立审核和监督制度,对煤矿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进行定期审核和监督,确保管理工作的真实有效。
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范文(3篇)
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煤矿作业的生产安全,规范煤矿作业行为,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我国所有煤矿的作业行为管理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
第三条煤矿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本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进行作业,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煤矿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培训和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
第二章作业组织管理第五条煤矿作业人员应按照矿长或其授权指定的工作岗位,进行作业。
第六条作业前,煤矿作业人员应了解作业地点的地质、水文、气象等情况,并查看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七条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作业票和安全技术措施,不得擅自变更、违规作业。
第八条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及时报告发现的安全隐患,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确保及时消除隐患。
第九条作业结束后,作业人员应及时与接班人员进行交接,明确作业情况和注意事项。
第三章安全技术措施第十条煤矿作业应按照“先防治、后救护”的原则,采取一系列安全技术措施。
第十一条煤矿作业应配备消防设施,保障作业场所的消防安全。
第十二条在作业现场应设置标志,明示危险区域、禁止区域等信息,引导作业人员正确行动。
第十三条作业期间应保持通风良好,及时排除有害气体和煤尘。
第十四条作业人员应佩戴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并按照规定的要求检查和更换。
第十五条煤矿应配备应急救援设施,保障作业人员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
第四章作业风险评估第十六条煤矿应对每个作业环节进行风险评估,确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十七条风险评估应根据作业场所、人员、设备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确保作业的安全。
第十八条风险评估结果应及时向作业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确保作业人员了解相关风险和防范措施。
第五章安全检查和监测第十九条煤矿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监测,确保作业环境符合安全要求。
第二十条安全检查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制定检查报告。
第二十一条安全监测应配备相应的仪器和设备,定期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进行记录。
第六章事故处理和事故调查第二十二条煤矿作业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进行适当的救援和处理。
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三篇)
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作业的管理,保障人员的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是指煤矿作业过程中所必须遵守和采取的安全要求和措施。
第三条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应经过煤矿安全生产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四条所有煤矿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规定,确保安全作业。
第五条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应定期进行评估和更新,确保适应当前的工作环境和要求。
第六条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违反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章作业规程第七条煤矿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应的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八条煤矿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作业程序进行作业,不得擅自修改或忽略操作步骤。
第九条煤矿作业过程中必须做好必要的通风、排水、支护等工作,确保作业环境的安全。
第十条煤矿作业人员必须佩戴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第十一条煤矿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禁止吸烟、禁止使用明火等规定。
第十二条煤矿作业人员必须与运输车辆保持安全距离,确保行车道畅通。
第十三条煤矿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危险情况或问题,必须及时上报,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三章安全技术措施第十四条煤矿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和设备检修,确保作业的安全进行。
第十五条煤矿作业过程中必须做好瓦斯、煤尘等有害气体的监测和防范工作。
第十六条煤矿作业必须配备合适的防爆设备和防护装置,确保作业过程的安全。
第十七条煤矿作业现场必须做好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的设置,确保火灾处置能力。
第十八条煤矿作业必须制定应急预案和疏散方案,并进行定期演练。
第十九条煤矿作业必须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二十条煤矿作业由煤矿安全生产部门进行监督,对违章作业和安全隐患进行严格处罚。
第二十一条煤矿作业的安全检查由专业人员进行,并进行定期抽查。
第二十二条对于严重违反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相应的处罚和行政审查。
煤矿安全员管理制度_煤矿安全员管理制度办法
煤矿安全员管理制度_煤矿安全员管理制度办法煤矿安全员管理制度篇11、对安全员划分一定的生产区域分块管理。
要求安全员随时检查管辖范围内井下各巷道及作业地点的安全状况,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即提出整改意见,并在现场监督处理,并有详细的记录且有整改负责人签字。
否则,处罚该区域安全员1000元。
2、切实做好“一通三防”和顶板监控工作,发现严重安全隐患,要及时果断撤出人员,并把情况报告生产科室和安全科室。
并跟踪监测、观察隐患整改情况或者进一步的变化情况,不能上班的,必须停班不上,不得存在麻痹、侥幸思想而强行上班。
违反者,扣除当月工资,并开除工队。
3、如果安全员在该区域值班过程中确有重大安全隐患而没有发觉,却被其它人员发现此隐患。
处罚该区域安全员1000元。
4、对“三违”现象要坚决制止,发现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有权停止施工。
尤其对采工没有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操作规定的,必须立即停止采工工作。
如果放任其继续作业,处罚安全员1000元。
5、安全员必须做到1班3汇报(接班汇报、班中汇报、班后汇报),班前汇报上一班存在的问题,班中汇报本班工作进展和下一班应该注意的问题,班后汇报本班任务、质量、安全情况,并把监测监控的记录数据报告给检身房。
特殊情况及时汇报。
少汇报1次处罚200元。
6、安全员必须在井下现场交接班,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没有在现场交接班的,1次处罚1000元。
没有做交接班记录的,1次处罚200元。
7、对工作认真负责,上班时不得睡觉或者无故离岗。
发现1次处罚500元。
8、对安全员进行生产质量、安全奖惩,按所包区域的产量给予奖励(0.5元/吨)。
如果出现煤炭质量问题,处罚产量奖(0.2元/吨),如果安全出现事故,处罚产量奖(0.3元/吨)。
煤矿安全员管理制度篇2根据煤矿的管理要求,结合现场实际情况,为更好的发挥安全员的监督作用,促进我矿的现场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安全员管理规定:一、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和现场隐患排查、整改闭合管理制度,对本人所管辖的区域必须进行不间断的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现场处理不了的,必须及时汇报给当班盯班小组领导,否则,发现一次罚当班安全员20元。
煤矿薪酬管理制度办法
煤矿薪酬管理制度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企业薪酬管理制度,建立合理、科学的薪酬分配机制,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煤矿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全部工作人员。
第三条企业应依法保障员工的基本劳动权益,制定公平公正的薪酬政策,并将其落实到具体的薪酬管理制度中。
第四条企业应当根据煤矿行业特点和企业实际情况,结合劳动力市场情况、劳动力能力和业绩等因素,制定相应的薪酬管理制度。
第五条企业薪酬管理制度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合理合法、科学公正、透明公开。
第二章薪酬构成第六条企业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福利待遇等组成。
第七条基本工资是指员工在正常工作岗位上实际获得的工资,是员工的稳定收入来源,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并按时足额支付。
第八条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能力等因素进行测评,通过绩效考核得出的工资报酬,是对员工工作表现的一种激励手段。
第九条奖金是企业根据员工的特殊贡献或者业绩表现,给予的一次性补贴或奖励,作为员工的额外收入。
第十条福利待遇是指企业为员工提供的除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之外的各种保障和福利,如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等。
第三章薪酬管理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薪酬管理制度,主要包括薪酬发放机制、调整机制、考核评价机制等。
第十二条薪酬发放机制应当明确员工的薪酬计算方法、支付周期、发放标准等,保证员工的薪酬按时足额发放。
第十三条薪酬调整机制应当围绕员工的工作表现、能力和市场行情等因素,合理、科学地确定薪酬调整幅度。
第十四条薪酬考核评价机制应当定期进行员工的绩效评价,公正客观地评定员工的工作表现,并根据评定结果进行薪酬调整。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薪酬管理档案,保存员工的薪酬变动记录,并确保薪酬管理的数据真实可靠。
第四章薪酬保障第十六条企业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保障员工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薪酬权益,确保员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煤矿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3篇)
煤矿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大同煤矿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所属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压实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管理范围内的所有职能部门、子公司、生产经营单位。
第三条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岗位人员等,在管理和作业过程中应履行的安全生产职责,以及对各岗位履职尽责要求与考核的集成。
第四条本办法规定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的原则、基本要求、责任范围划分、编制程序与内容、责任落实与追究、考核办法。
第五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分级管理、责任到人、职责分明、以责论处的原则。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六条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单位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主任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担任。
第七条“党政同责”指各级党、政组织共同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其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分别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行政正职外出离开本地期间,企业主持工作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责任的第一委托人,行使行政正职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八条“一岗双责”指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职务对应的岗位,既要履行业务工作的职责,又要履行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责。
各级行政副职履行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行政正职负责。
总工程师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对行政正职负责。
第九条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各项生产经营工作的同时,应把安全生产工作贯穿生产经营的全过程。
第十条各生产经营单位应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责任、直接责任、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体系,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做到分级管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并实行下级公司对上级公司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
2024年煤矿煤质管理办法(三篇)
2024年煤矿煤质管理办法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两级公司有关煤质管理工作的指示精神,树立“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安全是企业的效益”意识。
进一步稳定我矿原煤生产质量,提高商品煤煤质,巩固“神华煤”品牌形象,建立煤质管理制度,健全煤质管理体系,对煤炭生产进行全过程监控,狠抓煤质管理不放松,加强对生产各环节的质量控制,使我矿的煤炭产品能够适应市场的需求。
根据神东煤炭分公司《煤质管理考核办法》和《煤质管理实施细则》的具体要求,结合我矿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煤质管理机构建立煤质行政管理、煤质监督检查和煤质管理实施体系,形成从工作面、生产、运输、入仓全过程的煤质管理网络,成立矿、科队、班组三级煤质管理机构。
(一)成立矿煤质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田小明副组长:孟永兵李锋成员:杨纯伟李小元刘民强秦琳张悦高来维刘栓和徐忠周党文杨建林白子君王开慧刘忠陈元良左云祁平生石彬雁吴景红王俊祥(二)设立煤质监督检查机构:生产指挥中心质量管理组负责全矿煤质的日常管理、监督、检查工作。
(三)成立煤质管理实施机构:各队成立煤质管理小组,队长任小组组长,副职及技术主管为小组成员,班组长兼任煤质员。
负责生产过程中的原煤质量。
各班组为煤质措施的执行机构,相应成立煤质活动小组,并在生产过程中开展全面煤炭质量管理活动。
二、管理职责与权限(一)煤质管理领导小组的职责与权限:1、负责贯彻落实两级公司有关煤质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矿的煤质管理行政领导工作,领导煤质管理机构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煤质管理。
3、指导煤质管理工作,协调解决管理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4、负责推广先进的生产工艺、设备和检测手段,并根据煤质情况进行技术研究,优化工艺流程,满足煤质指标。
5、结合生产实际情况,制定煤质管理措施,完成公司下达的月度煤质指标。
6、组织召开煤质分析会,制定提高和改进煤质的措施,落实对各生产单位的煤质考核指标。
7、负责制定和修改煤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煤矿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三篇)
煤矿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煤矿集团公司是煤矿行业的重要组织形式,在确保煤矿生产安全方面承担着重要责任。
为了加强和改进煤矿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煤矿行业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煤矿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
一、总则(一)为了加强对煤矿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和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防范和减少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国有和非国有煤矿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一)煤矿集团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责任人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二)煤矿集团公司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工作并监督检查。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有相应资格和专业素质,并定期接受安全生产培训。
(三)煤矿集团公司的董事长(或总经理)为最高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全面组织、领导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董事长(或总经理)应当制定煤矿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目标和工作计划,并确保其有效执行。
(四)煤矿集团公司的各级责任人应当根据职责和权限,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各级责任人应当制定本职责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检查落实情况并及时通报。
三、安全生产责任的明确(一)煤矿集团公司应当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的权益、义务和追责制度。
煤矿集团公司的董事长(或总经理)等领导干部应当积极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二)煤矿集团公司应当建立一套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明确各级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和权限,实行岗位责任制和层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序进行。
(三)各级责任人应当对其所属部门或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预警和应急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评估和追究。
煤矿安全技术审批制度和管理办法范文(4篇)
煤矿安全技术审批制度和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煤矿的安全生产,规范煤矿安全技术审批工作,加强对煤矿安全技术的监督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内所有煤矿安全技术审批工作。
第三条煤矿安全技术审批应当统一、科学、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煤矿安全技术审批工作的主管部门是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第五条煤矿安全技术审批应当遵循先行审批原则,确保审批事项在煤矿建设或者改造前完成。
第六条煤矿安全技术审批的机关应当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确保技术审批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七条煤矿安全技术审批的具体程序、要求以及工作细则等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制定。
第二章煤矿安全技术审批程序第八条煤矿安全技术审批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和公告等环节。
第九条煤矿建设或改造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地方煤矿安全监察局提出技术审批申请。
第十条地方煤矿安全监察局应当受理煤矿安全技术审批申请,并组织相关专家对申请进行审查。
第十一条地方煤矿安全监察局应当根据专家的审查意见,结合煤矿的具体情况,对申请进行综合评估,并依法作出审批决定。
第十二条地方煤矿安全监察局应当将审批结果进行公告,并予以备案。
第三章煤矿安全技术审批管理第十三条煤矿安全技术审批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保障审批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十四条煤矿安全技术审批机关应当建立专门的审批团队,提高工作效率和审批质量。
第十五条煤矿安全技术审批机关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形成工作合力。
第十六条煤矿安全技术审批机关应当加强审批流程管理,做到全程留痕、全程监督。
第十七条煤矿安全技术审批机关应当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保障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章煤矿安全技术审批监督管理第十八条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应当加强对煤矿安全技术审批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有权对地方煤矿安全监察局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应当建立投诉举报机制,及时处理和解决煤矿安全技术审批工作中的问题。
山西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办法煤矿生产管理办法
山西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办法煤矿生产管理办法长山子煤矿生产管理办法为了及时快速协调矿井各生产环节、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及时掌握生产安全动态、处理重大安全隐患,更好的服务于一线,保障生产的顺利进行,提高生产调度工作效率,保证矿井生产正常有序运行,规范管理行为,做到管理有方,处罚有据,按章管理,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一、值班制度1、各部室、区队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值班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按时到调度室签到。
区队、部室值班人员每天早上8:00前在调度室值班记录上签字,如发现迟签到或一次不签到罚款50元。
若调度员打值班室电话无人接听一次罚款50元,超过30分钟罚款100元,并罚单位负责人50元,由调度员负责落实。
二、班前会和井下跟班干部三汇报制度1、值班干部早班4:00、中班11:30、夜班19:30在调度室领取当班作业单,并根据作业单所下达的工作任务同跟班干部和当班班长三人共同召开班前会,认真安排当班工作任务和工作注意事项,并做好记录,会后由值班干部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出勤及当班任务,一次不汇报或无原因超过汇报时间罚值班干部50元,矿规定参加班前会的干部不参加班前会罚款100元。
2、跟班干部必须同工人同上同下,接班后2小时内向调度室汇报工作面的安全情况,班中汇报工作面的生产进展情况,班后汇报本班生产完成情况和下一班工作安排,一次不汇报罚跟班干部50元,出现迟下井,早出井者按“三违”处罚。
3、辅助队跟班干部每到一处,必须用井下固定电话向调度室汇报所在点的安全生产情况,一个班内至少向调度室汇报3次(不在同一地点),少汇报一次罚款50元,选运队队干部必须在接班后向调度汇报清楚暗斜井强力皮带运行情况及各车场供车情况。
4、重点工程部室人员跟班,按时三汇报,出井后必须到调度室登记汇报,违反一次罚50元。
5、井下出现生产影响或发生事故隐瞒不报,罚跟班干部20__元,罚值班队长100元,队长和书记各50元。
煤矿采区管理制度
煤矿采区管理制度一、总则煤矿采区管理制度是煤矿生产管理的基本规范,是保障煤矿生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和保护环境的重要制度,本制度是《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的配套制度。
二、管理目标煤矿采区管理制度的管理目标是严格按照生产计划和工作任务,合理布局、合理配套,科学组织、科学管理,做好采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高效、环保、可持续发展。
三、管理责任1、煤矿采区的经理是煤矿采区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组织指导和监督采区的生产工作。
2、煤矿采区生产主要负责人应当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全面负责采区的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3、煤矿采区负责人要引导和培训采区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提高他们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法制观念。
四、生产计划的编制1、煤矿采区要依据国家制定的年度生产计划和煤炭行业的生产任务,结合煤矿的地质条件、工程条件和生产技术条件,编制合理的矿井生产计划。
2、采区负责人要根据年度生产计划和煤炭安全生产目标,合理安排煤矿的生产任务,确保生产计划的合理安排和生产任务的有效完成。
五、采区设备的管理1、煤矿采区要根据生产任务和工程条件,合理选择和配置采煤机、煤炭输送设备、通风设备、排水设备等生产设备。
2、采区的设备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设备的使用规程和维护要求,做好设备的日常检查、保养和维修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六、安全生产管理1、煤矿采区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监测和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生产安全隐患。
2、煤矿采区要严格执行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安全检查和安全生产记录,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七、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1、煤矿采区要严格遵守国家劳动保护法律法规,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测和保护。
2、煤矿采区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政策,加强煤矿采区的环境监测和治理,做到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
八、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1、煤矿采区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和内部审核制度,对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设备管理、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等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检测。
矿场的管理制度
矿场的管理制度一、矿场管理要求1、矿场管理的宗旨是保证生产、人身安全和环境安全,提高矿山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逐步实现矿业的可持续发展。
2、矿场管理要求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国家有关矿业和安全生产的规定,严格遵守标准化管理的要求,严格遵守行业内的政策。
3、矿场管理把保证人身安全和环境安全放在首位,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消除矿业对环境造成的污染,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推进清洁矿业的发展。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1、矿场管理的组织机构:矿场管理由总经理办公会和总工程师办公会组成。
总经理办公会是矿场的最高管理机构,主要负责矿场的决策和计划制定工作。
总工程师办公会是矿场的技术管理机构,主要负责工程技术的规划和决策工作。
矿场各级领导及员工均须服从总经理办公会和总工程师办公会的决策和指示。
2、矿场管理职责:矿场管理是负责矿山的工作的中心和领导机构,必须加强对矿山生产的计划、指导和控制,加强对矿山安全生产管理的领导和监督,加强矿山的科学规划和综合管理。
三、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矿山的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程,落实矿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定矿山安全生产的规划,检查和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生产安全和职工身体健康。
2、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矿山的环境保护标准和规程,制定矿山环境保护的规划,检查和改进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确保环境安全。
3、资源利用管理制度:严格遵守资源利用的规则和标准,制定资源利用的规划,加强资源的调控和管理,确保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4、设备维护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矿山设备维护的标准和规程,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和使用,确保设备的正常维护和检修。
四、管理制度落实1、制度宣传:矿场管理要加强对制度的宣传和推广,使各级领导和员工都能深刻理解和落实各种管理制度。
2、检查和监督:矿场管理要对各种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制度的有效运行。
3、奖惩措施:对执行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扬,对违反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处罚和警告,形成制度的有效约束力。
煤矿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9篇)
煤矿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1、严格工作面工程质量、顶板管理、规程落实及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的评估工作。
2、制定采煤作业规程编制、审批、贯彻执行管理制度。
3、健全所有支护器材基础台帐。
4、建立单体支柱观测记录。
5、健全安全管理措施。
6、健全文明生产管理措施。
7、每月末由矿质量验收小组对所有采煤工程质量验收、评定等级。
二、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1、作业规程编制、审批、贯彻、签字齐全有效。
2、作业地点综合防尘措施及个体防护有效。
3、所有轨道敷设及运输设备符合标准、性能可靠。
4、机电设备和局部通风符合要求。
5、爆破、顶板管理符合《规程》要求。
6、每月末由矿验收小组对所有掘进工程质量进行验收,评定工程等级。
三、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1、机电设备必须有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防爆合格证,各项指标符合标准要求。
2、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可靠、合格率____%。
3、职工按计划培训、复训、持证上岗。
4、设备管理应合理选型及时安装,正确使用,精心维护。
5、设备按规定及时测定、检验。
6、设备要妥善存放,摆放整齐。
7、技术资料齐全、完整,符合要求。
8、建立健全各工种岗位责任制。
四、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1、主要运输线路达到优良,运输设备完好率达____%。
2、提升安全保护及行车安全保护符合《规程》规定。
3、运输设备、设施实行包机制。
4、各工种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齐全完整。
5、运输技术资料齐全符合规范。
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7、井底车场运输大巷,采区上下山及车场、硐室、无淤泥、保持清洁。
五、通风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1、通风系统完整独立,分区通风,符合《规程》规定,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通风效果符合《规程》要求。
2、局部通风机安装位置符合《规程》不喝循环风,局部通风机设备齐全、安排专人进行管理,有计划停风。
3、瓦斯检查符合《规程》规定,“一通三防”重点报表每日报矿长、总工审阅。
4、井下爆破符合《规程》规定。
煤矿规程措施管理制度
矿井建设规程措施管理制度一、总则1、随着矿井建设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按照正规作业标准化、非正规作业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实现闭合管理、持续改进的目的,特编制本制度。
2、矿井建设成立以总工程师为核心,业务副总、业务科室及基层队组技术人员组成的技术管理体系,负责规程措施的管理。
二、作业规程管理(一)作业规程总体要求1、采掘工作面投产、开工前必须有批准的作业规程;工作面安装、拆除必须有批准的作业规程;矿井运输和采区运输必须有批准的作业规程。
2、作业规程必须经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执行。
3、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的规定作业。
(二)作业规程的编制1、作业规程编制前由生产科根据生产衔接计划或者现场实际要求提前一个月下发《作业规程编写通知单》。
施工单位必须 5 天内完成资料采集工作,在 20 天内编制完成, 25 天内完成审批, 28 天内完成贯彻学习并将学习记录及考试成绩单报生产科。
2、《作业规程编写通知单》下发 2 天内,由生产科组织各单位- 1 -完成现场调研工作。
3、作业规程必须由施工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编制要以《煤矿安全规程》、各工种技术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工作面设计、地质说明书等相关规定为依据,编制人员必须熟悉施工工艺和作业程序及各工序的安全要求,必须熟悉机电设备的规格、性能,必须熟悉采区及工作面的供电、供水、通风、运输等系统。
4、作业规程按照《煤矿作业规程编制指南》编写,内容全面、语句通顺、文字精炼、思路清晰、结构紧凑、逻辑性强,图纸签字齐全,能够切实指导现场施工作业;不得浮现错别字、语句不通、内容缺项等错误,内容不得违反现行《煤矿安全规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作业规程编制要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采用现代化的管理技术,合理进行劳动组织,实现正规循环作业。
6、作业规程编制编制要明确风险点、风险因素、及管控措施。
(三)作业规程审批1、作业规程会审前,编写单位必须组织本单位技术、管理人员进行内部审核,审核修改后报各生产科各专业副总及业务科室传审。
煤矿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煤矿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规章制度的建设和管理,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煤矿规章制度,是指煤矿企业为规范安全生产行为,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实际情况,制定的具有约束力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三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煤矿规章制度体系,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并进行有效实施。
第四条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对煤矿规章制度的建设和管理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规章制度的制定第五条煤矿企业制定规章制度应当遵循合法性、科学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原则。
第六条煤矿企业制定规章制度应当充分调查研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明确安全生产要求和措施,确保规章制度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第七条煤矿企业制定规章制度应当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充分发扬民主,确保规章制度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第八条煤矿企业制定规章制度应当经过企业负责人审批,并公布实施。
第三章规章制度的执行第九条煤矿企业应当组织职工学习规章制度,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十条煤矿企业应当加强对规章制度的宣传和培训,确保职工熟悉并正确执行规章制度。
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执行的监督机制,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二条煤矿企业应当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严肃处理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章规章制度的修订第十三条煤矿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企业变化等情况,及时修订和完善规章制度。
第十四条煤矿企业应当对规章制度进行定期审查,确保规章制度的合法性、科学性和实用性。
第十五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规章制度修订的审批和公布制度,确保规章制度的及时更新和实施。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煤矿企业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制定、执行和修订规章制度的,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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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煤矿制度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我矿制度管理体系,提升制度管理水平,依据《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制度管理办法(试行)》(神宁办〔2011〕280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制度”,是指我矿为完成组织目标、维系组织稳定,针对生产经营及管理活动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性、反复使用性、权利义务并存的行为准则。
本办法所称“制度管理体系”是指我矿为实现制度管理规范化、体系化目标,保证制度对业务运行的有效支撑而搭建的一系列管理内容、方法及工具,包括制度管理的组织体系、管理框架、管理制度与流程、制度模板等。
第三条制度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体系化原则:各项制度层级、边界清晰,相互协调,有机统一;
(二)规范化原则:严格遵循制度管理流程、履行制度管理职责;
(三)标准化原则:统一应用制度管理框架、制度模板及其他相关规范。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矿属各单位。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五条制度管理组织体系包括我矿的制度管理决策
者、制度管理归口部门、制度主责部门。
第六条制度决策者包括矿党委会、矿长办公室、其他联席会议,以及矿领导。
制度管理决策者负责制度管理工作的决策及制度的审批。
第七条经营科是矿制度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矿制度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矿制度管理年度计划的编制、实施与总结;
(二)负责督促矿相关业务领域制度的起草、专业性、规范性审核与培训;
(三)负责制度管理规范化、信息化工具的应用与反馈;
(四)协助集团公司开展本行业和相关业务领域制度的建设与优化;
(五)协助集团公司制度管理体系的建设与优化工作,并贯彻应用;
(六)负责矿其他制度管理日常工作。
第八条矿属各部门是本业务领域的制度主责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本业务领域制度的建设与优化;
(二)负责本业务领域制度管理计划的编制、实施与总结;
(三)负责本业务领域相关制度的起草,专业性、规范性审核与培训;
(四)负责制度管理规范化、信息化工具的应用与反馈;
(五)负责本业务领域其他制度管理日常工作。
第三章制度管理框架
第十条制度管理框架是对制度进行分类匹配的体系化管理工具,可通过管理的组合对制度进行结构化管理。
矿制度管理框架是由业务领域维度与制度属性维度构成的二维框架。
第十一条业务领域维度是基于组织能力和业务流程对制度进行分类的标准。
矿业务领域维度划分为三项一级业务领域:战略发展、业务运营、管理支持。
并进一步细分为相互独立的二级业务领域(详见附件2:《制度管理框架业务领域说明》)。
第十二条制度属性是基于制度内容和可操作性对制度进行分类的标准。
矿制度属性分为三类:纲领类、原则类、实施类。
纲领类制度是针对矿全局的管理定位、性质、形式、机制、宗旨等内容所提出的核心性、根本性、基础性的管理要求。
原则类制度是为贯彻某项管理工作,在特定范围内提出的原则、目标、执行标准等管理要求。
实施类制度是针对某项具体工作或业务活动而制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