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理工大学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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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实验室危险、剧毒化学品管理办法

化学实验室危险、剧毒化学品管理办法

化学实验室危险、剧毒化学品管理办法
一、危险、剧毒化学品的存放
1.剧毒化学品应存放在有专人(双人)管理、并具有防盗措施的室内保险柜中。

2.危险(易燃、易爆)化学品应按危险化学品的存放方法进行存放,并随时进行检查,排除安全隐患。

二、剧毒化学品的领取和发放
1.领取剧毒化学品,应由领用人填写“剧毒化学品申领单”,经主管负责人及实验室主任签字后,双人领取。

剧毒化学品领取和发放必须各有两人同时进行。

2.剧毒化学品只准领取一次实验用量,如当天不用又没有存放剧毒化学品条件的,必须交回实验室危险品库代保管。

三、剧毒化学品的使用管理
1.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实验人员必须具备应有的知识和技能,严格按规程操作。

使用剧毒化学品必须有两人以上操作。

2.剧毒化学品的使用必须有实验记录,内容包括(使用时间、使用人、用量和用途)。

剧毒化学品如有丢失应立即报告单位领导和校保卫部门。

3.未使用完的剧毒化学品应及时返回库房,并提交使用记录,核实后销帐。

四、剧毒化学品使用后的处理
1.剧毒化学品使用后废渣、废液、废气等,由使用单位负责处理,要严格执行环保规定,不得私自乱倒,污染环境。

自行处理不了的应及时报告,通过校保卫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所需经费由使用单位负责。

东华理工大学实验室危险品使用管理办法

东华理工大学实验室危险品使用管理办法

东华理工大学实验室危险品使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实验使用剧毒品、易爆炸品、化学危险品和放射源等的安全管理,保障教学、科研的顺利进行和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保护国家财产的安全和环境卫生,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审批、采购、运输、保管、使用危险品的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学校保卫处负责全院危险品的安全监督检查;设备与资产管理处负责采购供应。

第四条除剧毒品、易爆炸品、放射源等公安部门直接管理的危险品外,在管理完善的条件下,各学院在教务处和设备与资产管理处监管下可自行采购教学、科研需要的其它危险品。

第五条教学、科研需要使用剧毒品、易爆炸品、放射源,由各学院实验室主任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领导审查同意,报主管校领导审核,最后由保卫处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办理审批手续。

第六条根据公安机关的批文,由保卫处派出负责剧毒品、易爆炸品、放射源的采购、押运人员2人随专车购买,购买任务完成后,将所购危险品直接交给使用单位保管人员,办理入库交接手续。

第七条剧毒品、易爆炸品、放射源的保管实行双人双锁制,单独1人不能取出;库内应建立保管账目,随时登记。

第八条实验室需使用剧毒品、易爆炸品、放射源时,应填写领料单,经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后,到库房领取(每次领取数量不得超过当天的使用量),保管员应依据备案的接触危险品人员名单办理发货手续,非备案人员,不予领发。

第九条使用剧毒物品的工作程序1.单位使用剧毒品,实验室主任必须确定专人,配备专项防护用具,使用专项工具盛装和研磨,搅拌剧毒品的工具不得挪作他用,要严格管理;使用前,实验室门上应挂上明显标牌,注明“剧毒物品工作室,闲人免入”;使用中,要随用随领,剩余的要及时退回,严禁自设“小仓库”。

2.使用剧毒品的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

3.剧毒品用完后,实验室主任应指定专人将剩下来的包装剧毒物品的各种容器及时收集,加锁存放。

第十条放射源的使用与管理1.从事放射工作的单位负责人,应当采取有效的措施使本单位的放射防护工作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

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

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

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严防事故发生,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和其他工作顺利进行,保护环境,根据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危险货物分类与品名编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化学危险物品,是指《常用危险化学物品的分类及标志》中所列的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七大类物品。

第三条凡购买、储存、使用、运输和销毁化学危险品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使用单位要经常对师生员工开展安全防范方面的教育,切实保障人身和财产的安全,消除事故隐患。

第五条对违反本办法相关规定的人员,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送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六条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必须指定一名领导负责安全工作,并落实具体管理人员。

要建立健全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明确安全使用注意事项,督促规章制度的执行,防止事故发生。

教学活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对相应的教学、科研活动中的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安全负直接责任。

第七条保卫处、科学技术处是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第三章采购第八条化学危险品的申购须先书面申请,详细写明品种、数量、用途,经所在单位主分管领导签字同意,由科学技术处指定人员按照规定程序通过正常渠道采购。

第九条运输化学危险品要有符合有关规定的专用工具。

第十条提取剧毒品、爆炸品同时遵守“五双”制度(“双人保管,双人收发,双人使用,双人运输,双把锁”)。

第四章领取第十一条领取化学危险品须先提出书面申请,详细说明品名、规格、数量和用途,并经单位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双人领用,同时做好领取登记手续。

第五章存放第十二条化学危险品的保存、使用场所按规定应具有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许可证。

第十三条化学危险品库应配备合格的管理人员,并严格遵守审批等有关手续及有关制度。

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办法

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办法

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办法
是为了保护人员健康和环境安全而制定的一套管理规定和措施。

以下是一般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1.标识和分类:将化学危险品按照危险性质进行分类,并在容器上标识明确的危险品标识。

2.存储和运输:危险品需在专用仓库或储存区域内储存,且与其他物质分开存放;在运输过程中,必须采取适当的措施保证安全。

3.配备和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对于接触危险品的人员,必须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并进行培训和使用指导。

4.安全技术措施:包括在生产、储存和操作过程中采取的控制措施,如通风设备的安装、防爆装置的使用等。

5.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应急预案,指导人员在危险品事故发生时采取恰当的应对措施,并定期组织演练。

6.教育和培训:对危险品的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7.记录和报告:对危险品的使用、储存和事故进行记录,并定期汇报有关部门。

总的来说,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办法是一套综合的管理措施和规定,旨在切实保障人员安全和环境安全。

不同国家或地区可能有所不同,具体的管理办法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制定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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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

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

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一、引言化学危险品是指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过程中,由于其物理、化学性质以及其他特性而对人体、财产和环境造成危害的化学物质。

为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化学危险品管理水平,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

二、分类和标识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其危险性质进行分类,并在容器、包装物、标牌等上进行明确的标识。

按照《联合国化学危险品分类和标签准则》(GHS)的要求,危险品标签应包括:产品名称、成分含量、危险性符号、危险性声明、预防措施等信息,以便及时准确地识别和应对化学危险品。

三、储存和使用化学危险品应存放在专门的化学品仓库或储存间内,根据其危险性进行分区管理,防止混装、混放和混运。

在使用化学危险品时,必须穿戴相应的个人防护装备,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以防止事故发生。

四、运输化学危险品的运输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危险品运输标志和标签进行标识。

运输过程中应配备专业的运输工具和设备,确保化学危险品运输的安全可靠。

五、事故应急处理在化学危险品事故发生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救援措施,迅速疏散人员并隔离危险场所。

同时启动紧急救援预案,组织专业人员进行事故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六、信息公开化学危险品企业应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包括企业名称、危险品种类和数量、储存和使用方法、事故应急预案等。

同时,应建立健全化学危险品事故报告和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发布事故情况和处理措施,以提高社会对化学危险品管理的参与和监督能力。

七、监督和执法政府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化学危险品监督和执法机制,加强对化学危险品企业的监督检查和评估,确保其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并严厉惩处违法行为人。

八、培训和教育化学危险品从业人员应接受相关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能力。

培训内容应包括化学危险品的危害性、防护措施、应急处理等方面的知识,以确保他们能够正确使用和管理化学危险品。

大学实验室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

大学实验室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

大学实验室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实验室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严防事故发生,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中所指化学危险品包括国家标准GB6944-86《危险货物分类与品名编号》分类标准中的下列七大类:1.爆炸品;2.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3.易燃液体;4.易燃固体;5.自然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6.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7.毒害品和腐蚀品。

第三条凡学校购买、运输、储存、使用和销毁化学危险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体制第四条学校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实行学校、学院、实验室、使用者分级负责制,在学校化学危险品与放射源管理领导小组领导下,保卫处、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负责化学危险品的归口管理,代表学校行使安全管理职能。

第五条管理职能划分:1.保卫处负责全校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代表学校与各学院签订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责任书。

2.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负责化学危险品购置审批手续办理和国家管控化学危险品的集中采购、运输、储存保管工作。

3.学院负责本单位的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工作。

明确一名院领导作为责任人并确定一名专(兼)职管理人员协助责任人开展此项工作;制定本单位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和责任人;负责本单位非国家管控化学危险品的采购工作;建立相应的化学危险品储存库房,负责本单位化学危险品的保管;督促各实验室加强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4.实验室(具体使用单位)负责本实验室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管理工作。

建立健全本实验室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相应的化学危险品事故处理应急措施,指定专人对化学危险品进行管理。

对本实验室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必要的安全学习和技术培训,提高全体人员的安全管理意识和安全使用水平。

大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大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大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证实验室人员及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以及易制毒化学品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校内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教学、科研单位及其实验室。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危险化学品的管理。

第五条学院(研究院)负责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储存、使用和处置等工作。

(一)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教育,组织技术培训,配备防护设施,提高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

(二)建立危险化学品管理台帐,指定两名或以上人员负责日常管理,按照国家规定储存,确保危险化学品的安全。

(三)制定危险化学品使用操作规程,明确使用注意事项,并督促实验人员严格执行。

(四)加强监管,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隐患并整改。

(五)制定应急预案。

发生事故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小事故损失。

第三章危险化学品的采购与运输第六条因教学科研工作需要购买剧毒化学品和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时,由使用人在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服务平台发起购买申请,经学院(研究院)负责人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核通过后,向公安提出购买申请。

第七条采购其它危险化学品(非管控化学品),由使用人在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服务平台发起购买申请,经学院(研究院)负责人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核通过后购买。

第八条根据国家规定,危险化学品应由供货商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承运,运输单位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运输的相关规定,其他部门或个人不得自行运输。

严禁随身携带危险化学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严禁私自从网络上购买。

第四章危险化学品的使用与储存第九条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严格贯彻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切实做到“四无一保”,即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

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

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

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是为了保护公众、环境和员工的安全而制定的一种管理规定。

化学危险品是指具有火灾、爆炸、腐蚀、毒性等危险性质,可能对人体、财产和环境造成危害的物质。

对于化学危险品的管理,不仅仅包括其生产、储存、运输等方面的管理,还包括对其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防护、事故应急以及废弃物处理等方面的管理。

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危险品的分类与标志:根据国际通用的GHS(全球危险品分类和标签系统)的要求,将危险品分为不同的类别,并根据其危害程度采取相应的标志和标签以警示人们对于该物质的注意。

2. 危险品的包装与运输:危险品在运输过程中需要采取特殊的包装和运输方式,以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和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包装的选用应符合国家的标准,并必须具备良好的密封性和耐腐蚀性。

3. 危险品的储存:危险品需要在专门的仓库中进行储存,并且需要按照不同的物质特性进行分类和分区储存。

在储存过程中,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来避免事故的发生,如保持通风良好、防止日晒、严禁与其他物质混合等。

4. 危险品的使用与处置:在使用危险品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采取足够的防护措施,如佩戴个人防护装备、避免与皮肤接触、防止吸入等。

在危险品使用后的处置过程中,需要将废弃物进行正确的分类和妥善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5. 事故应急与管理:针对危险品事故的发生,应建立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相关的培训和演练。

在事故发生后,应迅速采取措施进行紧急救援和处置,保护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减少对环境的损害。

6. 监督与管理:相关部门应对危险品的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和处置进行监督和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并对违反规定的单位进行惩处。

同时,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护公众、环境和员工的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加强危险品的分类、标志、包装、储存、运输、使用、处置和事故应急管理等方面的规定和措施,能够有效预防和减少危险品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降低对人体、财产和环境的危害。

突发危险化学品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突发危险化学品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华东理工大学突发危险化学品事件应急处置方案1 事件分类突发危险化学品事件(剧毒化学品除外,下同)主要分为以下几大类:(1)危险化学品丢失或被盗事件(2)危险化学品泄漏事件(3)危险化学品中毒事件(4)危险化学品火灾与爆炸事件2 应急处置2.1 危险化学品丢失或被盗事件处置措施一旦发现化学品丢失或被盗,工作人员应立即保护并封锁现场,同时报告本单位主管领导、实验室与装备处和保卫处,由学校职能部门向相关校领导汇报。

在确定丢失原因和地点后,应积极配合学校相关部门进行查找。

必要时,报告政府有关部门,请求支援。

2.2 危险化学品泄漏事件处置措施在化学品的储存和使用过程中,发生容器破裂、内容物洒漏而造成危险化学品泄漏时,须采取安全、有效的措施减少或消除泄漏危险。

2.2.1 疏散与隔离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应首先疏散无关人员,隔离泄漏污染区。

若为易燃易爆化学品大量泄漏,还应立即切断事件区电源、严禁烟火、设置警戒线,并及时拨打“119”报警,请求消防专业人员救援。

2.2.2 泄漏源控制与处理救援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器具进入泄漏现场进行处理,尽可能通过关闭阀门、终止实验、堵漏、吸附等方法控制泄漏源。

注意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

2.2.2.1 围堤堵截。

液体化学品泄漏到地面上时会四处蔓延扩散,难以收集处理,须筑堤堵截或者引流到安全地点。

2.2.2.2 稀释与覆盖。

向有害物蒸汽云喷射雾状水,加速气体向高空扩散。

对于可燃物,可在现场施放大量水蒸汽或氮气,破坏燃烧条件。

对于液体泄漏,可用泡沫或其他覆盖物品覆盖外泄的物料,在其表面形成覆盖层,抑制其蒸发。

对于气体泄漏,应开窗保持通风,稀释其浓度。

2.2.2.3 收容(集)。

泄漏量小时,可用沙子、吸附材料、中和材料、吸收棉等吸收、中和;泄漏量大时,可选择用隔膜泵将泄漏出的物料抽入容器内或槽车内。

2.2.2.4 废弃。

将收集的泄漏物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用消防水冲洗剩余少量物料。

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

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

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化学危险品是指具有毒性、腐蚀性、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等特殊物性的物质。

当这些物质处理不当或储存不当时,会对人类健康、生命安全和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因此,正确、安全地管理化学危险品显得极为重要。

本文就化学危险品管理方面进行探讨。

一、构建科学管理体系为了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需要建立全面、系统的化学危险品管理体系。

该体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规范化管理:应设立专门的化学危险品管理人员,对化学危险品实施全面、规范化管理,包括购买、接收、安全储存、使用、处理和处置。

同时,要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文件,确保每个环节都能得到有效审批和监控。

2、人员培训:针对相关工作人员,应加强相关安全知识的培训和日常检查,特别是针对初次接触化学危险品的人员,应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并强制执行。

3、技术指导:要实现管理科学化、技术化,建立专业的技术指导和咨询机制,寻求权威的科学技术支持,及时更新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理措施。

二、安全储存要求1、储存环境:要求储存化学危险品的环境应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同时要选用防静电设备、耐腐蚀材料,以及防火、防爆、防泄漏等相关设施。

2、储存条件:根据不同的化学危险品特性,设定相应的储存条件,要求严格遵守相关储存温度、湿度等条件,不得超过规定的存储时限。

3、储存数量:根据单位面积的限制和容积的限制,设定相关的储存容量,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禁止超量储存、堆叠和混合储存,保证备品备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三、安全使用要求1、使用规范:严格按照化学危险品的使用规范操作,避免造成工作人员、设备和环境的伤害和污染。

在使用过程中,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例如戴上防护手套、防护面罩等,保护人员的身体、眼睛和呼吸系统。

2、操作流程:在进行化学危险品相关工作的过程中,要按照完整的操作流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改变操作顺序或增减反应物,避免发生意外情况。

在操作过程中,要时刻保持警觉,避免疲劳、分心和疏忽造成事故。

校园危化品管理制度

校园危化品管理制度

校园危化品管理制度一、为了保障校园安全,保护师生身心健康,有效管理和控制校园内的危险化学品,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范围:凡在校园内使用、存放、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

三、校园危化品的分类及管理:1. 根据其危险性质和用途,将危险化学品分为易燃、易爆、易腐蚀、有毒等不同类别。

2. 管理人员应进行危险化学品的台账管理,包括危险化学品名称、数量、用途、存放位置、安全措施等内容,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更新。

3. 危险化学品的存放应分门别类,避免混装混放,不同种类的危化品应有独立的存储间。

4. 存储危化品的仓库应符合相关安全规范,具备防火、防爆、防腐蚀等设施,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5. 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应经过专业培训人员,并按照标准操作程序进行操作,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6. 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应采取安全措施,防止泄漏、挥发和碰撞,避免事故发生。

四、校园危化品事故预防及应急处理:1. 学校应制定危化品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种应急情况下的处置程序和责任分工。

2. 学校应定期举行危化品事故演习,提高师生的应急处理能力和逃生技能。

3. 发生危化品事故时,应迅速报警,启动应急预案,做到迅速处置、避免扩散。

4. 对于事故中受伤的人员应立即进行救助,保障伤者生命安全。

五、校园危化品管理的监督和检查:1. 校园危化品管理负责人应定期对辖区内的危化品单位进行检查,确保其危化品管理符合相关规定。

2. 对于发现存在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的单位,应立即要求其整改,并对其进行跟踪检查。

3. 学校应加强对危化品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管理能力和应急处理水平。

六、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后执行。

七、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予以处理。

八、本制度由学校危化品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以上为本校园危化品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全体师生员工能认真学习、遵守执行,共同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

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

行业资料:________ 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第1 页共7 页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的管理,满足学院教学、科研、生产的需要,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保护环境,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我学院使用、储存、运输化学试剂及化学危险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化学试剂为无毒、无害的化学试剂。

化学危险品为易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和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氰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及放射性物品等。

第四条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必须由使用部门和保卫处联系,统一到公安部门办理有关采购许可证,统一组织采购、验收、登记入帐,然后由各部门负责专人专柜进行妥善保管和安全使用。

第五条运输、装卸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轻拿、轻放,防止撞击和倾倒。

(二)碰撞、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它危险的化学危险品,以及化学性质相抵角或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混装混运。

(三)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毒气的化学危险品,在装运时应当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四)装运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时不得客货混装,必须有专人押车和装卸。

第六条教学实验、科学研究、质量检验等急需的少量稀缺试剂,少第 2 页共 7 页量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可委托使用单位自行采购运输。

第七条凡使用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的单位,必须配备专用保存柜,并指定专人负责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存放和使用安全。

第八条实验中心存放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必须具备防火、防盗、防水、防潮、通风、防晒、防静电、避雷、安全坚固等功能,并配备有灭火器。

第九条管理人员在储存、保管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时必须做到以下几点:(一)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应当分类、分项存放。

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办法

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办法

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对化学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环境污染及安全事故,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证教学、科研正常进行,根据国务院《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家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校实验室化学危险品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危险品的范围:包括列入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的各类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毒害性和放射性的物质,以及由国家相关部门确定并公布的其它危险化学品。

二、本办法适用于生命科学学院内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教学、科研及其安全管理活动。

三、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一)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院(中心)必须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负责检查和监督制度的执行情况;(二)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必须建立危险化学品使用档案,并进行明细登记,全面记载领取、使用、结存情况;(三)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必须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操作规程,明确安全使用注意事项,并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相关操作;(四)实验室责任人或实验者对本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安全负责,并负责落实保管责任制。

(五)危险化学品管理必须采取:按危险级别设定相应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项安全措施(六)购买剧毒化学品,必须提请保卫处和公安部门批准,使用公安部门出具的购买凭证或准购证到指定的危险化学品供应单位购买。

(七)存放过久失效变质报废后的危险化学品,由保卫处、公安部门、使用部门共同送指定单位处理销毁。

四、危险品的储存保管(一)、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柜)内,并设专人管理。

(二)、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并根据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泄压、防火、防雷、报警、火灾、防晒、消除静电、防护围堤等安全设施。

(三)、危险化学品应分类存放,主要通道必须有安全距离,不得超量储存;①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容易积水的地点存放;②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和桶装、罐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③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同一仓库或同一储存室(柜)内存放。

实验室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

实验室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

实验室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一、根据教育部教技厅[2013]1号文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精神,为切实加强我系实验室化学危险品管理工作,特制定如下办法:二、化学危险品包括范围:1、剧毒性药品:氰化物、砷化物等.2、放射性药品:铀、钴60等。

3、腐蚀性药品:强酸、强碱、溴、甲醛、氢氧化钠等.4ﻫ、易爆药品及能成为爆炸混合物或引起燃烧的氧化剂:氯酸钾、氯酸钠、硝酸、过氧化钠、硝酸钾等。

5、易燃及助燃气体:氢气、乙炔气、煤气、氧气等.6、易燃、易自燃及遇水燃烧的固体:赤磷、黄磷、废影片、钾、钠、电石等。

7、闪点在45℃及45℃以下的易燃液体:乙醚、汽油、二硫化碳、丙酮、苯、乙醇、丙醇等。

三、化学危险品的申请及购置1、凡需要使用化学危险品的实验室,均需填写化学危险品申请审批表,经实验室主任审查批准,报实验室管理部门及学院领导同意后,统一由采购人员组织购买。

2、对剧毒放射性物品,经学院有关部门和学校领导批准后,报学院保卫部门备案后方可购买。

四、化学危险品的存储和保管和领用1、化学危险品进入实验室的试剂贮存室时,应严格检查与验收,并做好帐目登记工作,经常清点,每学期对帐一次,做到帐、物相符.2ﻫ、试剂贮存室内应符合安全条件,并配备适用的消防器材和防护用品,严禁烟火,杜绝一切可能产生火花的因素。

3、化学危险品应分类存放,试剂贮存室内存放的试剂不得过高过密,应限制最大储备定额,不应超储,互相有影响的药品不得混放,必须分库存储。

4、在存储的过程中必须根据化学危险品的性质,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如防湿、防热、防晒、防冻,防风化等。

经常检查,防止因变质、分解造成自燃、爆炸,及时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5、对化学危险品的管理,应选派工作认真负责并有一定保管知识的(专职)人员严加管理。

6、对剧毒物品必须严格执行专柜保管,实行两锁、两人保管,两人同时存取的管理制度,并做好详细记录,确保安全.7、剧毒物品的使用必须是2人或2人以上,对其领、用、剩、废、耗数量必须详细记录并签名,实验过程中的残余物品不得随便倾倒、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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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理工大学文件
校通字[2002]第65号
关于颁发《华东理工大学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的通知
《华东理工大学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已经校长办公室会议讨论通过,现予颁发,请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华东理工大学
二OO二年三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安全 危险品 管理 通知 内发:金山校区,各学院、系、所,各部、处、室、馆,后勤各部门,校产各单位
华东理工大学校长办公室 2002年3月25日
(共印300份)
华东理工大学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
为落实江泽民总书记、朱镕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切实贯彻执行“化学危险品管理条例”和市政府颁布的《上海市化学危险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现就加强我校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范围
凡化学试剂、化工原料及各种压缩气体在采购运输、储藏或操作过程中,若处理不当,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毁损等事故者,统属化学危险品,应当按本办法严格管理。

二、化学危险品的分类
1.易燃药品
⑴ 自燃药品如黄磷、硝化纤维、胶片等。

⑵ 遇水燃烧药品如钾、钠、电石等。

⑶ 易燃气体如煤气、沼气、乙炔等。

⑷ 易燃液体如乙醚、丙酮、汽油等。

⑸ 易燃固体如赤磷、镁粉等。

2.易爆药品
⑴ 炸药如硝铵炸药等。

⑵ 爆炸性药品如苦味酸、重氮化合物等。

⑶ 强氧化剂如过氧化物、硝酸盐、过氯酸等。

⑷ 强还原剂如氢化铝等。

⑸ 压缩、液化气体如各种气体钢瓶。

3.剧毒药品如氰化物、砷化物、生物碱等。

4.腐蚀性药品如强酸、强碱、溴、甲醛等。

5.放射性物资如钴60等。

三、化学危险品的采购
1.化学危险品采购,应按国务院批准的《化学危险品凭证经营采购暂行办法》、《上海市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办理。

2.购买化学危险品原则上由实验室与装备处统一采购。

3.各单位需用化学剧毒品和易燃易爆化学品,使用人须事先填写“华东理工大学剧毒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申购领用单”,经课题组长认可用途和用量,交实验室主任、院系、公司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再送校环保办公室负责人审批后,方可采购和领用。

4.若有单位需要自行采购特殊化学危险物品,必须到实验室与装备处审核、登记、备案。

四、化学危险品提运
1.凡提运、领用、保管化学危险品时,有关人员应事先了解其性能,熟悉标志意义,知晓注意事项,掌握急救要领,穿戴防护用品以及携带必要工具。

2.任何人不得随身携带化学危险品乘坐公共车辆。

3.提运化学危险品的车辆应符合装运化学危险品的要求,车上严禁烟火,开车时应注意平稳,避免紧急刹车。

4.提运化学危险品前,对罐装的容器,应严格检查,保证不渗
不漏,并应携带必要的安全防护器材,避免日晒、雨淋和冰冻,预防发生事故。

5.性质互相抵触的化学危险品,如强氧化剂和强还原剂、氧气钢瓶和氢气钢瓶等不能混装(同车装运)。

6.低沸点的易燃液体(如乙醚)等和乙炔钢瓶,在天热季节,应按发货仓库及生产工厂的规定时间提运。

7.装卸化学危险品应小心轻放,不得冲撞,应随时留意,消灭事故苗子。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邮寄或者在邮件中夹带危险品。

五、化学危险品储藏保管
1.对于运送化学危险品的驾驶员、押运员及保管人员必须经过上海市消防局专业培训,经考核合格并持有上海市消防局所发的《上海市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作业证》方能上岗工作。

2.化学危险品必须指定专人保管,存放地点、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并应配备适用的消防器材和防护用品。

在储存期内,定期检查,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渗漏、稳定剂短缺等应及时处理。

3.化学危险品仓库范围内,严禁明火,杜绝一切可能产生火花的因素,所有电器设备必须防爆。

4.化学危险品进出仓库时,应严格手续,仔细核对,严格检验物品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渗漏并及时做好收发登记工作。

当物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

5.化学危险品应分类存放,性质互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药
品,不可存放在一起。

6.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在夏季应采取降温措施,务使仓库内温度不超过30℃。

7.对储存的化学危险品应定期检查,旋紧瓶盖,该加水的加水(如黄磷)、该加煤油的加煤油(如钾、钠),以防挥发变质,自燃或爆炸。

8.各种压缩气体钢瓶,应按规定每年检查一次。

9.对所保管的化学危险品,应定期核对帐物,必须做到帐物相符。

10. 校内任何单位未经上海市有关部门批准,一律不得私设危险品仓库。

11.教学、科研用化学试剂可适量存放在符合要求的准备室内,但存量不超过一周用量,并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执行。

六、化学危险品的领发
1.各单位领用化学危险品时,应根据使用情况领取最少数量。

领用化学危险品必须指定专人保管,存放地点、储存方式、方法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2.各单位领用化学剧毒物品和易燃易爆化学品,按照本规定(三)3办理。

3.领用剧毒和爆炸物品应根据使用情况领取最少数量。

做到“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并且做好使用登记和消耗记录,须严格按管理规定,做到“双人双锁”妥善保管。

七、化学危险品的使用
1.学生在使用化学危险品前,教师应详细指导,讲授安全操作方法及有关防护知识。

2.师生在使用剧毒药品时,应记录使用数量,实验应在良好通风条件下进行。

3.实验结束后的废液残渣,不能直接倒入下水道,需经分解破坏后,方能倒入废液缸。

4.对使用化学物品若有多余或失效,严禁乱倒乱处理,由各使用单位贴好标签、分类包装送往校环保办废化学物品回收站进行统一集中处理。

5.对自购特殊化学物品,在采购中要同时签定使用后的处理条款,否则造成一切后果由使用单位自负。

八、化学危险品使用和管理中安全职责
各单位的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要贯彻江总书记的责任重于泰山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完善逐级安全责任制,实行各单位安全工作自主管理,规范职工安全工作行为,贯彻“谁使用,谁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安全工作责任制,对于违反化学危险品管理和要求,造成事故者将追究责任人责任。

各单位要加强对化学危险品的监督、执法和管理,要以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按照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办事,为社会和学校的稳定,确保“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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