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城市日常保洁长效管理的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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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城市日常保洁长效管理的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日常保洁管理,创优城市人居环境,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长效综合管理机制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区环卫工作实际,现提出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全面深化环卫体制改革为切入点,创新城市日常保洁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以解决环境卫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提高环境卫生整体水平为目标,大力实施保洁作业一体化、专业化、机械化,全面推进保洁作业市场化,切实提高城区日常保洁管理成效。
二、目标要求
(一)理顺关系,明确职责。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新体制的要求,明确街道(镇)、社区、居委会和相关部门日常保洁管理职责,提高城区日常保洁总体水平。
(二)全面覆盖,确保重点。对涉及城市主次干道、街巷里弄、过境公路、公共广场、河道、新村小区等城市区域的保洁,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重点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区域和城市出入口等部位的保洁。
(三)市场发包,规范操作。按照企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规范化监管的要求,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对清扫保洁作业分批实施市场化发包,促进城市日常保洁运行机制的转变和作业服务水平的提高。
三、职责分工
区城管局负责对全区日常保洁作业工作的行业指导和监督管理,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负责日常保洁管理工作。
(一)道路保洁:城区主次干道由区环卫部门负责清扫保洁管理,做到全天候、全覆盖;国道、省道由交通部门负责,其中连接中心城区的主要出入口及过境公路的保洁要达到环卫行业标准。新建、改造的城市道路及绿地竣工移交前的日常保洁工作由建设部门负责。
(二)街巷里弄保洁:城区原由相关单位承担的街巷里弄清扫保洁工作现实行市场化发包作业的,按环卫行业标准实施作业质量监管,各单位履行属地监督职能。对暂未纳入环卫专业化保洁范围的,仍由各单位负责。
(三)新村小区保洁:由区房管部门会同街道、居委会负责督促物业管理公司加强住宅小区的清扫保洁;暂未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纳入街巷里弄保洁范围;安置公寓由所在镇(开发区)落实清扫保洁;城中村保洁工作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负责。
(四)绿化保洁:随着城市道路一体化清扫保洁的延伸,依附于道路的绿化带保洁逐步纳入环卫作业范围;暂没有纳入道路一体化保洁范围的绿化带和其它绿化区域(包括各类敞开式公园、成规模绿地)的保洁由绿化管理部门或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作业质量须符合环卫行业标准。
(五)公共广场、停车场保洁:公共广场、停车场的清扫保洁工作由产权单位或相关管理部门负责。
(六)河道保洁:为进一步改善“五河”(湖塘河、里底河、龚巷河、长沟河、大通河)的环境卫生面貌,减少垃圾、漂浮物对“五河”的污染,由区环卫处负责“五河”日常保洁,及时打捞河道内的积存垃圾、漂浮物,清割河道内的青草,清理的垃圾、杂草、漂浮物及时清运干净,严格按照水面、桥下无废弃物标准进行作业;岸坡的保洁工作由水利部门负责。
四、保洁标准
城市日常保洁工作和作业质量考核统一依据《江苏省城市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质量标准》执行。
五、管理措施
城区日常保洁工作全部纳入区城管考评范围。由各部门结合自身情况,建立日常巡查考核制度,提高保洁水平。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规范市场准入,培育市场主体。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城区环卫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进一步面向社会放开环卫作业市场,打破地区、行业垄断,建立完善“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按照建设部“从事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服务”的许可条件,规范市场准入,培育市场主体。
(二)完善招标评标办法,坚持合理低价中标原则。区城管局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制定环卫作业招投标办法,规范招投标行为。区环卫处负责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招投标工作,并通过区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实施。在保证环卫保洁质量的前提下,在合理低价的基础上评定中标单位。
(三)完善两级考核办法,建立严格的奖惩制度。由区环卫处组建专职监管队伍,对市场化发包的和非市场化的全部保洁作业质量实行日巡查、周小结、月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以简报、图片等形式进行公开通报。重新修订《市容环境卫生绩效考核办法》,将各保洁公司承包金的10%作为奖惩考核基金,建立严格的奖惩制度。配套出台有关监管办法,加强作业质量监督考核。镇(开发区)明确专人负责规范垃圾投放,制止乱倒垃圾,负责垃圾房管理,监督街巷里弄保洁作业质量。
(四)逐步提高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水平。在分析总结机械化清扫作业经验的基础上,由区环卫处制订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作业方案,不断提高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提升城市保洁水平。
(五)建立正常投入机制,加强保洁经费保障。
加大城市日常保洁作业经费,努力满足市场化发包的作业经费和非市场化作业经费的需要。同时,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城市道路、街巷里弄、公共广场等区域的果壳箱添置、垃圾房(箱)的建设和整修、垃圾转运站的维护等。
(六)加强舆论宣传引导,严格查处违章行为。广泛开展城市日常保洁管理的宣传教育活动,培养广大市民良好的卫生习惯和意识,促进市民文明素质的提高。充分发挥各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同时对城市日常保洁管理中存在的各类问题予以曝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乱扔乱抛垃圾等各类市容环境卫生违法违章行为,由城管行政执法部门严格查处。
关于加强“五小”行业长效管理的工作方案
“五小”行业是指:小饮食店(含小副食店)、小美容美发店、小浴室、小歌舞厅、小旅店等依法应当取得许可和营业执照的小行业。目前,我区有持证照经营单位5660余家,其中,小饮食店占27%;具有固定经营场所的无证无照单位约4000多家,其中,小饮食店达3300余家,占82.5%;另外还有较多的无证无照经营的流动摊点。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五小”行业长效管理,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长效综合管理机制的意见》的精神,以及《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依法办事、规范管理、帮扶引导、促进发展的原则,按照“规范一批、整顿一批、取缔一批”的工作思路,全面加强城市“五小”行业管理工作,严格许可准入,严格日常监管,有效清理无证无照经营单位,全面提高“五小”行业证照持有率,全面改善“五小”行业卫生状况,全面规范“五小”行业经营行为,促进“五小”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07年对“五小”行业全面实施清理整顿,依法加强对持证照单位的规范管理,全面清理无证照经营行为,年底前使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