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投资担保合作协议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担保合作协议

甲方:**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

地址:****仁和中路3号邮政编码:****** 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方:**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路东侧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甲、乙各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守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并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合作事项与额度

甲方向乙方推荐的符合借款条件的借款人发放贷款,乙、丙、丁三方为借款人在甲方叙做的贷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乙方就甲方贷款所提供的保证担保的本金总额不超过其注册资本的五倍。

本协议所称“贷款业务”的合作范围是指甲方****经营贷款业务。

第二条声明与承诺

各方共同声明与承诺如下:

1、合同各方均已取得签署本协议、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资格与授权,签署本协议符合合同各方各自的规章制度与各自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要求。

2、在合作过程中,各方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相互协助,相互配合,共同培育市场,发展业务。

3、各方承诺保守在合作过程中获知的商业秘密,不对外泄漏或不正当地使用。

4、如因任何一方违背上述承诺之一项或多项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背承诺方愿意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三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负有以下义务:

1、甲方需对乙方推荐的客户进行调查和审核,在我行同意叙做贷款业务后,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分别与乙、丙、丁方逐笔签订保证合同,办理借款相关手续。

2、向乙方提供担保业务欠款客户名单及欠款情况。

3、协助乙方处理追偿事宜。

甲方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向乙方及其关联企业了解其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对外担保等情况。

2、甲方可根据合作情况、乙方对外担保总额及经营状况,自主调整乙方可叙做的担保额度和应交存的保证金比例。

3、当乙方出现重大变更或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法定代表人变更、公司兼并、合并、分立、联营、产权变动、涉及重大诉讼等)时,有权要求乙方增加保证金金额或增加提供其他担保。

4、有权按照本协议及保证合同约定,要求乙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四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乙方负有以下义务

1、向甲方提供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作出的同意提供担保的决议。

2、在甲方开立结算账户,相关的营业收入通过甲方结算,并负责协助甲方联系上下游客户在甲方开户。

除此以外,乙方还负有以下义务:

1、乙方向甲方推荐的贷款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和固定的居所,2)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信誉良好;3)提供真实有效的购销合同及首付款证明。

乙方推荐的借款人通过审批后,乙方就所推荐借款人的贷款与甲方逐笔签订保证合同,并根据本协议及保证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客户推荐、客户资信预审、督促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公司处理追偿逾期贷款,同时协助甲方办理抵押登记等相关事宜。

3、按照本协议约定在甲方开设保证金账户、缴存保证金,补足保证金。

4、每月向甲方提供公司财务报表和所有对外担保的情况;当甲方向其了解财务及其关联企业的经营财务状况时,给予积极配合。

5、当乙方发生重大变更或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法定代表人变更、公司兼并、合并、分立、联营、产权变动、涉及重大诉讼、对外大金额赔付等)时,及时通知甲方,并根据甲方要求,及时增加保证金金额或增加提供其他担保。

6、乙方保证不擅自划转或以任何方式挪用、非法占有保证金账户内的资金。

7、乙方负责监督向甲方推荐的客户在贷款发放后,不得将贷款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不得用于房地产、股票、债券和资本市场等投资活动。

乙方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向甲方了解借款人的还款情况,尤其是欠款情况。

2、通过提供担保,向借款人收取一定比例的担保费用,担保费用不超过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比例。

第五条保证条款

1、乙方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时,应就所推荐的借款人的贷款债务逐笔与甲方签订保证合同。如遇单笔保证合同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则适用单笔保证合同的约定。

2、乙、丙、丁三方保证责任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罚息、挪用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及甲方根据主合同约定代为支出的保险费。

3、乙、丙、丁三方为各笔贷款提供的连带保证期间应分别计算,自每笔贷款发放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最后一次还款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甲方依约定宣布贷款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止。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以下情形下乙、丙、丁三方应承担连带责任保证:(1)借款人未按照主合同约定履行任何一期还款义务;(2)甲方按照贷款合同约定宣布贷款提前到期;(3)本协议或保证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5、乙、丙、丁方承诺:放弃对担保物权的抗辩权,即不以甲方

首先行使主合同项下的担保物权作为其履行保证责任的前提。

6、乙方未按照本协议或保证合同约定履行保证责任时,甲方即可将乙方在甲方及其分支机构处开立的任何账户内的资金与担保债权相抵销。账户币种与贷款币种不同的,按抵销当天主管部门对外公布的汇率折算。

7、保证期间内,如主合同由于国家利率政策调整而执行新利率的,无须征得乙方的同意。

8、乙方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为独立性担保。主合同因任何原因发生无效、可撤销均不影响本协议保证条款的效力,本协议保证条款仍然有效,乙方仍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六条保证金条款

乙方应在甲方处开设保证金账户,保证金账户为:。

1、乙方应在保证金账户存入业务保证金,以担保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义务的全面执行:对推荐的客户在每月底保证保证金足额存入其账户内,乙方须每笔按不低于担保业务金额10%存入担保责任保证金。

2、在担保的每笔贷款逐期偿还后,经双方确认,乙方可减少相应的保证金或将相应的保证金及存款作为甲方新发放贷款的担保。

3、担保贷款发生逾期时,甲方向乙方发送“逾期通知书”,乙方须协助甲方进行催收;被担保的借款人连续逾期60天,甲方向担保机构发送“逾期通知书”,乙方须追加不低于欠款本息和金额的保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