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本部门2017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2.80万元,本年收入7.73万元;本年支出8.9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63万元。
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本年收入增加1.18万元,增长18%,主要是交通补、通讯补列入部门预算;本年支出增加 1.77万元,增长25%,主要是存量资金的有效使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本部门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7.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3万元,占100%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本部门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8.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3万元,占89%;项目支出0.98万元,占1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一)财政拨款收支与2016 年度决算对比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2.80万元,本年收入7.73万元;本年支出8.9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63万元。
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本年收入增加1.18万元,增长18%,主要是交通补、通讯补列入部门预算;本年支出增加 1.77万元,增长25%,主要是存量资金的有效使用。
(二)财政拨款收支与年初预算数对比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较2017年初预算一致。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本部门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0.17万元,降低100%,主要是无法安排。
较2016年度决算一致,主要是没有支出安排。
六、绩效预算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严格按照财政相关要求做好绩效管理工作。
(二)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开展情况按照要求开展绩效评价。
(三)预算项目绩效自评选例培训救护员133人,取得实效。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3万元,比2016年度增加4.46万元,增长77%。
主要原因是交通补、通讯补列入预算和存量资金的有效使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66万元。
泊头市信访部门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的说明
泊头市信访局部门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
的说明
一、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职责:
依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 承办上级和本级党委、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负责对全市信访工作的协调处理和督查督办; 分析研究群众来信来访中的重要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有关单位提出改进工作建议、完善政策和解决问题建议及行政处分建议;负责市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完成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交办的工作任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为行政单位,设有信访局办公室和泊头市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两个机构(征集办为事业编制)。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我部门预算收入244.72 万元。
预算内支出244.72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人员经费98.6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3.8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化原因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 1.5 万元其中公车运行1.5万元。
三公经费较2016年增加0.5 万元,原因是因车况老化增加维修费。
五、绩效预算信息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本年度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国有资产信息
2016年末固定资产余额43.25万元,2017年无新增固定资产
八、名词解释
无
九、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无。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第一部分部门概况一、主要职责:茂名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茂名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承担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的责任。
二、机构设置:茂名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本级列入部门预算编制,实有在职人员44人(其中1人为社会购买服务招入),离退休人员6人(1人为机关退休工勤人员),2016年末车辆实有8辆。
内设机构(科室)有:办公室、监督管理一科、监督管理二科、职业健康监督管理科、人事培训科、执法监察支队,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下属参公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不独立核算);茂名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为自收自支的独立核算单位,不纳入部门预算编制。
第二部分预算情况说明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一)收入预算:2017年收入预算1,097.07 万元,比2016年(上一年)执行数减少384.16万元,减幅25.9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未包括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年度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不经过地方预算计划安排。
其中:预算经费拨款(补助)1,042.07 万元,缴入国库的非税收入拨款55.00 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7年支出预算1,097.07 万元,按照支出经费分类划分如下: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43.14万元,占支出预算40.39%,比上年预算的417.59万元增加25.55万元,增幅6.12%,主要原因是属于正常的调资增加。
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89.82万元,占支出预算8.18%,比上年预算的87.83万元增加1.99万元,增幅2.27%,主要原因是增加在职人员1人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97.35万元,占支出预算8.87%,其中:离退休经费43.57万元,住房公积金51.02万元;比上年预算的81.94万元增加15.41万元,增幅18.81%,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调资增加9.62万元、住房公积金调整增加3.03万元、社会购买服务人员(以前年度不单列)增加2.76万元。
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相关情况说明
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相关情况说明单位名称(公章):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单位负责人:李想填报人:李永艳联系电话: 2324482二0一八年十月二十五日目录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1)一、部门职责 (1)二、机构设置 (1)三、人员情况 (2)四、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2)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2)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二、收入决算表 (2)三、支出决算表 (2)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2)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2)第三部分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3)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3)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3)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4)四、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4)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5)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5)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说明 (5)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5)第一部分部门概况一、部门职责(一)、负责龙沙区“扫黄”“打非”工作,开展“扫黄”“打非”和整顿规范文化市场秩序工作;(二)、监督检查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三)、监督检查音像制品的经营活动;(四)、监督检查书报刊经营活动;(五)、监督检查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六)、负责对印刷厂、打字复印企业的监督检查;(七)、体育市场的管理,体育协会的经营许可证和临时体育许可证的审批发放、日常管理、稽查,对违法经营活动进行行政处罚。
(八)承办龙沙区委、龙沙区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情况根据上述职责,龙沙区龙沙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设0个内设机构。
三、人员情况2017年末,预算单位核定编制11人。
年末实有11人(其中:副科级1人,科级及以下10人),退休2人。
2017年度妇计中心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2017年度妇计中心预算公开情况说明目录第一部分部门概况一、主要职能。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第二部分妇计中心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一、收支预算总表二、收入预算总表三、支出预算总表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第三部分妇计中心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第四部分名词解释第一部分部门概况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实施《母婴保健法》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开展辖区内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针对影响妇女、儿童健康的主要疾病,提出并落实科学预防措施,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出生缺陷发生率,保障母婴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承担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等人员培训任务。
(二)承担全市婚前孕前医学检查,对不宜结婚或不宜生育者提出医学建议,指导相关人员进行合理治疗。
(三)负责本市避孕药具的计划、仓储、发放、销售和使用的技术指导,实施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并对避孕效果进行分析,参与卫计委对辖区内避孕药具零售市场的管理。
(四)承担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妇产科及儿科诊疗业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指导工作。
开展妇幼保健服务和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助产技术服务、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服务等医疗保健服务。
开展避孕节育、生殖保健、优生优育咨询服务和指导。
指导镇(区、街道)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负责镇(区、街道)妇幼保健与计生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
(五)参与组织做好独生子女病残儿童医学鉴定、节育手术并发症鉴定及治疗工作。
(六)承担妇幼卫生保健与计划生育的信息管理工作。
巴州石油第一中学2017年决算公开说明
巴州石油第一中学2017年决算公开说明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包括:部门主要职能和机构设置情况、年末编制情况、实有人数情况等。
1.主要职能:巴州石油第一中学负责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工作。
2.机构情况:本单位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独立核算机构1个。
3.人员情况:本单位核定编制数为90人,现有实有人员118人,比上年增加6个,因学校班级增加。
其中:在职人员92人,比上年增加5人;退休人员26人,比上年增加1人。
学生1619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巴州石油第一中学(单位)部门决算包括:巴州石油第一中学(单位)部门本级决算、无所属单位决算。
纳入巴州石油第一中学(单位)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序号单位名称备注1、巴州石油第一中学单位本级第二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7年度收入23054275.4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5071619.61元,增长(降低)28.20%,支出23377275.4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5717619.61元,增长(降低)32.38%,结余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323000元,增长(降低)-100%。
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2016年支付1-8月江汉项目组承包费,2017年支付2016年9月-2017年12月承包费,合计多支付278万元,2017年人员经费增加值班费、值班伙食补贴及人员工资增资等,2017年财政拨付上年收回存量资金及油田补助课题费。
与预算相比2017年收入和支出比预算多596321.04元,主要原因是:油田补助的其他收入增加,用于北师大课题费用,上年财政收回的存量资金本年拨付并用于学校的日常维修费用。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本年收入合计23054275.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457954.36元,占97.41%;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0%;事业收入0元,占0%;经营收入0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元,占0%;其他收入596321.04元,占2.59%。
彭水县社会保险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彭水县社会保险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一、单位基本情况本单位负责办理社会保险工作;建立用人单位社会保险档案;管理参保人员缴费记录和社会保险待遇权益记录;审核支付社会保险待遇;提供社会保险查询、咨询服务;负责与定点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受理社会保险举报、投诉工作。
具体职责任务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市、县有关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负责社会保险政策咨询,开展社会保险业务宣传、培训、调研工作;(二)负责指导乡镇(街道)开展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工作;(三)负责定点服务机构业务经办指导、监督和协议管理;(四)负责社会保险登记、变更、转移、注销等工作;(五)负责社会保险费征缴、待遇核发和查询工作以及稽核工作;(六)负责社会保险待遇支付和待遇领取人资格认证工作;(七)负责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指导工作;(八)负责基金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编制财务报告;(九)负责社会保险档案的管理服务工作;(十)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查处骗取基金行为;(十一)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根据上述职责,县社会保险局设8个内设科室。
我局在职职工38人,其中行政编制(含参公人员)37人、行政工勤人员1人;退休人员5人。
固定资产总值411.29万元。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3189.6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3189.61 万元,比2016年增加 20152.17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 925.41 万元,比2016年增加 337.35 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标等,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代管民政优抚救济对象人员的生活医疗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 22264.20 万元,比2016年增加 19814.82 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市上提前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包括(一)、2017年国有企业“单双解”人员和关闭破产解体镇集体所有制企业退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补助渝财社【2016】328号 10万元,(二)、2017年中央和市级补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渝财社【2016】307号21078万元,(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管理费渝财社【2016】344号32万元,(四)未参保集体生活补助渝财社【2016】344号46万元。
2017年部门决算
2017年部门决算单位公章:金溪县文广新局报送日期:2018年11月8日单位负责人(签章):许晓梅财务负责人(签章):郑理经办人(签章):艾圆芳金溪文广新局2017年部门决算目录第一部分金溪文广新局部门概况一、部门主要职责二、部门基本情况第二部分金溪文广新局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第三部分金溪文广新局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收入决算表三、支出决算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第四部分名词解释第一部分部门概况一、部门主要职能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和部署全县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事业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并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其实施。
2.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图书、文博的指导和管理。
3.负责依法管理文化市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出版、印刷及版权。
管理全县电影工作,监督、管理广播影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收录,视频点歌业务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视听节目。
4.综合管理全县群众文化事业,搞好民间艺术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5.指导、管理文物保护、文物考古、文物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履行文物行政执法督察职责,负责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的督查工作。
拟定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起草有关政策组织实施非物质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6.审查并报批有线电视台(站)的建立和撤销,审查并报批广播电视频率。
7.受县政府委托,对县广播电视台实施行政管理;直接领导县文化馆、图书馆、文博所(博物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人民剧院、锦绣塔管理所,对其事业建设、干部人事、财务收支等等重大活动进行统一组织和管理。
2017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情况说明第一部分基本情况一、基本情况(一)主要职责: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公安局系属行政单位,财政全额拨款,实行单独核算。
肩负着大兴安岭地区森林资源及城镇安全保卫、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等任务。
(二)内设机构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公安局指挥中心、警务督察等若干部门,综合管理机构下设政治部等若干职能处(科)室。
(三)部门人员构成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公安局政法专项编制人数315人,实有在职人数237人其中:工人8人、退养12人,离休1人,退休71人总人数319人。
第二部分公安局2017年部门预算当年拨款情况(相关表格单独在网站公开)一、工资福利支出1936.51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936.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02.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2.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万元、印刷费6.3万元、办公用房水费3万元、办公用房电费72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91.5万元、维修(护)费18.3万元、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1.57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劳务费0.12万元、租赁费0.072万元、工会经费26.083万元、福利费21.91万元、专用材料费10万元、其他费用2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6万元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28.97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28.97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
第三部分公安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我单位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3447.99万元,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3036.44万元,同比增长13.56%。
收入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447.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2098.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6.73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7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9.14万元,项目8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有关事项的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有关事项的说明衡水市桃城区科学技术局衡水市桃城区科学技术局部门预算公开目录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3)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5)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6)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6)绩效预算信息 (7)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10)国有资产信息 (10)名词解释 (10)其他情况说明 (10)衡水市桃城区科学技术局2017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按照《预算法》、《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预算公开操作规程实施细则>的通知》(冀财预[2016]129号)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一、部门职责、机构设置等基本情况部门职责:根据衡水市桃城区机构改革领导小组《桃城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衡区发[2002]15号)文件要求,按照转变职能、理顺关系、精兵简政、提高效率的原则,确定科技局职能如下:1、执行上级各项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全面管理我区各项科技工作,制定全区科技事业的方针政策,保证各项科技工作顺利开展。
2、做好我区国家、省、市及区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计划和监督工作,加强科技成果的管理工作。
3、建立健全及管理区、乡两级各类技术机构,完善运行机制,加快新技术、新成果的开发与推广工作。
4、执行知识产权保护法,开展专利服务、执法工作。
5、做好技术市场管理、技术情报服务工作。
6、做好地震预测预报及相关执法工作。
机构设置部门机构设置情况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省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的预算中。
河北省审计厅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收支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1、收入说明:我部门2017年度预算总收入13318426.39元,由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拨款收入13318426.39元。
2、支出说明:我部门2017年度预算支出为13318426.39元,其中:基本支出3437026.39元,项目支出9881400元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214765.12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取暖费、通讯费、维修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公车运行维护等。
共青团东海县委员会2017年度县级部门预算公开说明.doc
共青团东海县委员会2017年度县级部门预算公开说明第一部分部门概况一、主要职能。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二级单位情况。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第二部分团县委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详见附表)第三部分团县委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第四部分名词解释第一部分部门概况一、主要职能。
共青团东海县委员会负责引导青少年思想,带领青少年坚定不移跟党走;组织青少年围绕党政中心开展各类有影响的活动;代表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协同有关部门解决青年问题和困难;加强团的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选拔和培训团的干部,培养并推荐优秀团员为党的发展对象,推荐优秀青年人才到各级领导岗位上去。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着力深化共青团文化影响,持续增强团的育人育才职能;系统增强共青团社会属性,逐步构建团的团社互融格局;突出发挥共青团助创成效,大力推进团的双创培育工程;更加注重团的先进模范导向,有力彰显共青团先锋作用。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团县委下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青工部(学少部)、青农部四个部室。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东海县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东委办[2016]60号)和《2017年东海县县级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东财预[2017]4号),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做到量力而行,突出重点领域,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按照规范完整、统筹兼顾、收支平衡、讲求绩效的原则来编制。
第二部分团县委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一、收支预算总表二、收入预算总表三、支出预算总表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八、一般公共预算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第三部分团县委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一、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决算
2017年部门决算单位公章:金溪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报送日期:2018.11.6单位负责人(签章):黄志财务负责人(签章):龚晨辉经办人(签章):黄芳群行政服务中心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目录第一部分行政服务中心部门概况一、部门主要职责二、部门基本情况第二部分行政服务中心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第三部分行政服务中心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收入决算表三、支出决算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第四部分名词解释第一部分部门概况一、部门主要职能1.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和考核;2.对设立的专业办事大厅和分中心进行业务指导,工作协调及监督管理。
二、部门基本情况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行政服务中心。
本部门2017年年末编制人数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年末实有人数 4人,其中在职人员4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43.5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增长15 %;本年收入合计143.54万元,较上年增长15%,主要原因是:窗口人员增加,工作人员工资增资。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43.54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 %;其他收入(含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上级补助收入0 万元,占 0%。
抚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2017年单位部门预算说明目录第一部分抚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主要职能第二部分抚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表一、部门收支总表二、部门收入总表三、部门支出总表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七、项目支出预算表八、基本支出表九、绩效目标申报表第三部分抚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第四部分名词解释第一部分抚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一、主要职能(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市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全市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研究全市经济运行有关重大问题。
(三)负责汇总分析全市财政、金融等方面情况;参与拟订财政政策、金融发展对策、土地政策和价格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负责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负责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综合管理工作,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
(五)承担规划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市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及措施;组织开展重点工程项目稽查工作;指导全市工程咨询业发展。
张北县物价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张北县物价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第一部分部门概况一、部门职责保持市场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努力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确保农产品调查合理布局,样本具有代表性,提高调查数据的科学性,为上级和县政府提供成本数据、分析预测趋势,为上级制定宏观经济政策、价格政策、稳定市场物价服务;使成本监审工作规范化、程序化,确保全县成本监审工作依法有序地开展,为政府制定价格提供成本数据支撑。
治理价格违法行为,规范收费环境和价格秩序;确保价格行政执法、处罚、审理程序合法;推行明码标价,促进明码实价;促进经营者价格自律。
建立舆情应急处置机制,健全价格舆情监测系统。
二、机构设置部门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决算单位为张北县物价局,下设5个股室,分别为综合办公室、价格管理股、物价检查所、成本调查队、价格认证中心。
第二部分张北县物价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收入决算表三、支出决算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九、“三公”经费及相关信息统计表十、政府采购情况表第三部分张北县物价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7年度本部门上年结转和结余6.12万元,本年收入227.25万元,本年支出226.7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66万元。
2016年收入212.98万元,2017年比2016年增加14.27万元,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增加。
2016年支出218.41万元,2017年比2016年增加支出8.3万元,主要原因是调整工资增加,导致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2017年度本部门总收入227.25万元,全部来源于财政拨款收入。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17年度本部门支出226.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9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76万元,其他扶贫支出3万元。
2017年度环保部门预算
2017年度环保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情况说明一、单位基本概况及职能(一)单位基本情况:我单位为行政单位,实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内设环保监测站、环境监察局、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环评影响办公室等15个股室。
2017年实有在职编制4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41人,退休人员5人。
(二)主要职能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并监督实施我区环境保护管理规范性文件;制定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
2、监督管理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工作,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协调解决环境污染纠纷;负责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负责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监管;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城乡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示范区建设等。
3、贯彻落实国家排污许可证发放相关制度,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和控制指标,落实区污染物减排任务;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负责区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
4、负责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组织环境影响评价;监督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的落实。
5、组织、检查、指导排污费的征收、管理和利用;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级环境污染治理资金。
6、监督、检查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监督检查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环境保护工作。
7、负责环境监测、环境统计工作。
8、组织指导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环保法律法规和环境科学知识。
9、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调查处理或协助上级部门调查本区范围内的环境保护信访案件,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环境保护信访问题。
10、制订并组织实施本辖区环境保护科技发展规划。
11、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环境保护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2017年,收到财政拨款297.43万元,其中:节能环保支出271.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1万元。
三、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一)因公出国(境)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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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第二部分: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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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
和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145.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1.98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01.67万元、个人家庭补助30.31万元),比上年增长21.34万元主要用于工资增长以及新进1名工作人员工资,公用经费13.08万元比上年减少0.93万元。
人员经费131.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3.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此表无数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2017年预算安排“三公”经费3.04万元与2016年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出境费用均为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3.04万元,均与2016年一致。
2、“三公”经费支出相关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我单位2017年预算无此类公务活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4万元。
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费及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
我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 辆。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我单位无公务接待活动。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13.08万元,比2016年减少0.93万元,下降6.63 %,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搬入集中办公大楼,无水电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6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 万元。
其中采购计算机1台共0.55万元、打印机一台0.25万元、购置图书0.8万元、书籍出版印刷8万元。
第二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
我单位无事业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我单位无经营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我单位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
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
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十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我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我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机关事业单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我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项):指我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失业保险支出。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我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工伤保险支出。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我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