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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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有关事项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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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桃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目录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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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五、绩效预算信息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国有资产信息

八、名词解释

九、其他事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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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桃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预算公开操作规程实施细则>的通知》(冀财预[2016]129号)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将2017年衡水市桃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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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一)研究制订全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和地方性规章。统一管理区、乡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人民团体的机构编制工作。

(二)研究拟订全区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办事处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区、乡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三)协调区委各部门、区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协调区委各部门之间、区政府各部门之间、区委各部门和区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乡镇办之间的职责分工。

(四)审核区人大、区政协、区法院、区检察院和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总额。

(五)研究拟订全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区委、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方案;审核或审批区直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责任务、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负责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管理;负责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方面的其他重要事项;指导、协调全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六)监督、检查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报告区编委并上报区委、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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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编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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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部门基本情况表

部门内设机构设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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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省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1、收入说明

2017年衡水市桃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预算收入109.3856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9.385698万元。

2、支出说明

2017年衡水市桃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预算支出109.3856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752698万元;项目支出33.633万元。

3、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7年预算收入109.385698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5.1943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9.385698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5.194346万元。主要原因是调整工资,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017年预算支出109.385698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5.1943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比上年度减少2.438654万元;项目支出比上年度增加17.633万元,主要原因支付职工死亡抚恤金17.633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衡水市桃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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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93046万元,其中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6.793046万元。具体见下表: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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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办2017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元,与上年预算一致。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均为0元,与上年预算一致。另外培训费2万元,较上年增加0.5万元,主要是参加省市编办主任培训及培训各乡镇、部门人员费用。会议费1万元,较上年增加1万元。主要召开全区机构改革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会议费用。

五、绩效预算信息

绩效目标:推进区政府机构改革,党群政法部门体制改革,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乡镇行政体制改革,各类功能园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扎实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扎实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全面推行实名制管理和编制使用核准,及时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案件。制定适应我区发展的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体系。加强完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完成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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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职能目录、购买主体单位目录制定,及时完成2017年政府购买行业协会临时性服务工作。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加强审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保障机构编制信息平台和网站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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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工作活动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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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7年,衡水市桃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信息

我办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3.2802万元。本年度拟根据人员增加情况购置固定资产约2万元,主要包括计算机及打印设备1.5万元,办公桌椅0.2万元,其他货物0.3万元。因数额小,未纳入政府采购预算。

部门固定资产占用情况表

截止时间:201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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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我办在区政府北楼办公,房屋及办公用房由区政府办公室管理。公车改革后,我办没有公车。没有单价在20万元以上的设备。其他固定资产主要为电脑、复印机、打印机、空调、家具等办公用品。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或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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