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政策补贴最新规定及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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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实施方案

县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实施方案

县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实施方案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洒在我的工作台上,键盘的敲击声伴随着思考的流转。

方案写作,是一门需要耐心与细致的艺术。

我就用这10年的经验,为大家梳理一下“县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我们得明确目标。

这次补贴资金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促进农业现代化,保障农民的利益,提高农业的综合竞争力。

具体来说,就是通过资金支持,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升农业技术水平,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补贴对象与标准1.补贴对象:全县范围内从事粮食作物种植的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

2.补贴标准:根据种植面积、粮食产量等因素进行测算,确保公平合理。

(2)粮食作物种植面积在10-50亩的,每亩补贴300元;三、补贴资金来源与分配1.补贴资金来源: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县级财政共同承担。

2.补贴资金分配:按照中央、省、县财政分担比例,合理分配补贴资金。

四、补贴资金发放流程1.宣传发动: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补贴政策,让农民了解政策、熟悉政策。

2.申请与审核: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按照要求,向乡镇政府提交补贴申请。

乡镇政府进行初步审核,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3.复核与公示:县农业部门对乡镇政府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发放补贴资金:公示无异议后,县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申请者的银行账户。

五、监管与问责1.强化监管:县农业部门、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补贴资金发放的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使用。

2.完善问责机制:对违规发放、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问责,依法处理。

六、实施期限与效果评估1.实施期限: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三年。

2.效果评估:县农业部门、财政部门要定期对补贴政策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和完善政策。

七、配套措施1.加强农业技术培训:县农业部门要加大对农民的培训力度,提高农民的技术水平,确保补贴政策发挥实效。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和美乡村(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和美乡村(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和美乡村(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3.11.17•【字号】皖财农〔2023〕1204号•【施行日期】2023.11.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和美乡村(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为加强和规范全省和美乡村(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促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制定了《安徽省和美乡村(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资金管理办法》。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2023年11月17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资金支持对象和支出范围第三章资金分配和预算下达第四章资金使用和管理第五章监督和绩效管理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资金支持对象和支出范围第三章资金分配和预算下达第四章资金使用和管理第五章监督和绩效管理第六章附则安徽省和美乡村(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全省和美乡村(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促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皖发〔2019〕1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和美乡村(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资金,是指省级财政安排、省财政厅与省农业农村厅共同管理的用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农村改厕、和美乡村建设等的转移支付资金。

第三条和美乡村(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其中,用于配套中央财政资金的,同时遵守中央财政相关规定。

第四条资金实施期限至2027年,到期前,由省财政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评估确定是否继续实施。

农业项目财政补贴申报内容与办理流程

农业项目财政补贴申报内容与办理流程

农业项目财政补贴申报内容与办理流程1,农业项目补贴有哪些?农业类项目的补贴政策,总体可以分为三大类:(1)优惠政策类。

这是合作社普遍可以享受的,在工商局注册后,完成项目建设后,可以找相关的政策发布部门申请。

(2) 资金补贴类。

基本都是先建后补的项目,在项目建设前需要得到当地政府部门的认可,得到当地的政府支持,做好项目报备,然后再申请补贴,等项目验收通过,才能拿到补贴。

(2)专项扶持类。

一般是国家对某些农业项目或者合作社进行重点扶持,资金额度较大的项目,多要求带动性强、可行性好,社会效益好,能引导当地产业发展,对当地的自然环境及生态环境无害,获取此类项目,申报材料是重点。

2,申报农业项目补贴管理机构申请农业项目补贴可以找当地的农业局、农办、财政局、农综办、旅游局、科技局、林业局、发改委等部门。

以上部门每年都能申报,每个项目在20到60万元范围的较多,如中央财政项目一般都在几百万至上千万元。

也可以找水利局、环保局、老区扶贫办、经贸局等部门。

这些部门的项目资金少些,一般5到20万的居多。

当然,根据具体项目的不同,要针对性地选择你要找的部门和科室,下面介绍一些具体的科室职能,供大家参考(各地部门设置可能会有所不同):(1) 经营管理科这个科室主要是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

未来国家支持合作社的补贴资金是优先扶持示范社的。

假如你的合作社没有拿到示范社的牌子,那今后你申请政策的成功概率就低很多。

想申请合作社示范社,很多工作都需要和经营管理科沟通。

有些地方可能会设立一个经管站,也是主管合作社发展的部门。

(2) 市场与经济信息科这个科室主要负责实施“菜篮子工程”,如果对菜篮子这个项目不懂的,又想申报的,可以到这个科室去咨询了解,沟通工作。

(3) 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平常都称它为“扶贫办”,主要负责扶贫资金和扶贫基金的划拨、管理、监督工作。

近两年来扶贫资金不断加大,扶贫项目主要支持企业或者合作社,申请扶贫资金直接去找扶贫办。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3.12.22•【字号】皖财农〔2023〕1448号•【施行日期】2023.1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省监狱局、省农垦局:为规范和加强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耕地建设与利用的部署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2号)《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皖发〔2019〕1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安徽实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研究制定了《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2023年12月22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资金使用范围第三章资金测算分配第四章预算下达第五章预算执行、绩效管理和监督第六章附则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耕地建设与利用的部署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2号)《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皖发〔2019〕1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安徽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是指中央财政和省财政支持各地耕地建设与利用的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

安徽农村养牛补贴政策是什么

安徽农村养牛补贴政策是什么

安徽农村养牛补贴政策是什么近年来,安徽省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现代草地畜牧业发展,扶持牛羊养殖企业和专业合作社,那扶持的补贴政策是什么呢?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安徽农村养牛补贴政策是什么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安徽农村养牛补贴政策省畜牧局介绍,此项目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合理开发利用我省草山草地资源,在集中连片草山草地丘陵地带,重点建设一批草地规模较大、养殖基础较好、发展优势较明显、示范带动能力强的牛羊肉生产基地。

按照中央财政资金额度和项目补助标准测算全省项目申报控制指标数,确定具有草山草坡资源优势基础的宿州市、滁州市、六安市、安庆市、池州市、黄山市、宣城市和广德县、宿松县、金寨县组织申报,公开竞争,择优实施。

项目实施主体为牛羊养殖企业和专业合作社。

项目要求单个合作社要改良天然草地3000亩以上,其中新建人工饲草地不少于400亩;单个企业要改良天然草地5000亩以上,其中新建人工饲草地不少于600亩。

第二年单个项目能繁母牛、能繁母羊存栏数量同比增长不低于20%。

2015年全省通过项目实施推动承包和流转天然草地面积不少于1.8万亩。

按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总额,单个项目将根据承包集中连片草山草坡面积给予200——300万元不等的补助,全省计划创建3——5个示范点。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是六个方面:天然草地改良、优质稳产人工饲草地建植、养殖基础设施建设、加工设施设备建设、技术培训服务、草地生态监测。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必须用于以上六方面,单个项目天然草地改良、人工饲草地建植及利用支出不少于中央财政资金的50%。

项目申报单位必须达到“三有”条件,即有一定实力承担项目配套,有一定规模草场面积并签订承包流转合同,有一定的牛羊存栏并有与之相配套的牛羊圈舍等。

具体要求如下:一、合作社申报条件。

自有集中连片承包或流转草地3000亩以上,截至2014年年底土地承包流转剩余年限不少于10年;养殖肉牛肉羊800个羊单位以上(1头牛等于5个羊单位);养殖区具有良好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条件。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扩大粮食补贴方式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皖政[2003]28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扩大粮食补贴方式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皖政[2003]28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扩大粮食补贴方式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正文:----------------------------------------------------------------------------------------------------------------------------------------------------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扩大粮食补贴方式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皖政[2003]28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委、省政府决定,自2003年6月1日开始,在全省范围开展扩大粮食补贴方式改革试点。

现将《安徽省扩大粮食补贴方式改革试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中共安徽省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粮食补贴方式改革试点的通知》(皖发[2003]9号)精神一并贯彻执行。

扩大粮食补贴方式改革试点,是适应我国粮食市场供求关系变化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新形势,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也是我省全面进行农村税费改革后,又一项维护农民利益,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大改革。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认真领会改革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改革的基本要点,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并取得圆满成功。

安徽省人民政府2003年5月28日安徽省扩大粮食补贴方式改革试点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发[2001]28号)以及省委、省政府扩大粮食补贴方式改革试点的决定,制定本方案。

一、粮食补贴方式改革试点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扩大粮食补贴方式改革试点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切实保护粮食生产能力和种粮农民利益,促进农民收入增长;坚持以市场为取向,放开搞活粮食流通,继续发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主渠道作用,深化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搞好粮食储备,加强粮食宏观调控能力,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经济发展,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3.03.07•【字号】财金[2013]244号•【施行日期】2013.03.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财金〔2013〕244号)各市、县财政局,省政府金融办,省农委,省林业厅,安徽保监局,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保财险安徽省分公司:根据《安徽省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民生工程长效机制的通知》(民生办〔2013〕3号)、《安徽省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工程绩效评价的通知》(民生办〔2013〕4号)等文件要求,决定对全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进行绩效评价。

现将《安徽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绩效评价办法》印发给你们,并就绩效评价基础数据采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基础数据采集工作。

开展农业保险绩效评价工作,对于加强农业保险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农业保险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作为绩效评价的基础性工作,基础数据的采集质量将直接决定绩效评价的结果。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认真做好基础数据资料采集和报表填报工作。

二、确保采集数据真实完整准确。

农业保险绩效评价主要包括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三部分内容。

请各有关部门、单位严格按照我省农业保险的规定口径和业务进展情况,及时准确地做好基础数据的收集、整理工作,不得虚报、瞒报、漏报,确保基础数据的真实、完整、准确。

省农业保险绩效评价工作组将视情采取随机抽查、实地评价、集中检查等方式赴各地、各有关单位进行现场勘验,对基础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全面核实。

三、按时完成基础数据采集工作。

请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我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规定和《安徽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绩效评价办法》要求,认真组织填报,按时报送绩效评价基础数据采集表和证明材料。

农业项目申报与扶持补贴政策

农业项目申报与扶持补贴政策
农业项目申报与扶持补贴政策
池州学院资源环境与旅游系 胡文海
二○一三年十一月
主要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容
一、有哪些农业项目 (一)国家农业项目类型 (二)安徽农业项目类型 二、项目申报时需注意的问题 三、如何编写项目申报书
一、有哪些农业项目 (一)国家农业项目类型 1、农业部 种植、养殖类项目申报: (1)畜禽良种基地项目申报 (2)商品粮良种繁育基地项目申报目 (3)小杂粮良种繁育基地项目申报 (4)水产良种繁育基地项目申报 (5)蔬菜(食用菌)良种繁育基地项目申报 (6)茶叶良种繁育基地项目申报 (7)花卉良种繁育基地项目申报 (8)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试点项目 注:以上项目另外均可以申报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
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项目申报指南



二、项目申报条件 1、承担省农业科技服务标志性活动的县。 2、农业科技服务工作开展扎实有效的县。 三、申报范围 合肥市、淮北市各1个县按照条件第1条申报;亳州 市1个县、六安市2个县、芜湖市1个县按照条件第2 条申报。 四、申报要求 各市统一组织项目推荐申报工作,项目申报标准文 本和相关材料分别报送省农委科教处、财务处各1份。
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项目经费及农产品 进社区直供直销试点专项经费申报指南



(二)创建示范县和扶持省级示范社资金(1400万元),按 有关条件申报、审核、论证,经审批后下拨(另文通知) 1.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县1300万元; 2.扶持本年度省级示范社100万元。 (三)省本级留用资金(200万元) 1.用于示范社理事长、信息员、财会人员、试点家庭农场负 责人和农经辅导员培训以及示范社考核等100万元; 2.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监测(软件开发、人员培训、季 度数据统计、汇总分析等)及省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领 导小组会议、文印等公务开支100万元。

农村家庭农场补贴标准

农村家庭农场补贴标准

农村家庭农场补贴标准农村开办家庭农场有补贴,且每年都有补贴,但具体补贴多少,需要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来决定。

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地理位置等的区别,各地的补贴金额也不一样,高的可补贴十几万,少的可补贴几百元。

以2022年为例,全国各地农村家庭农场补贴标准如下:1、吉林延边对水田、蔬菜及经济作物种植面积达50公顷以上、旱田面积达100公顷以上的家庭农场,扩大到可以一次性享受5台农机购置的补贴。

对家庭农场农作物保险给予补贴,加大资金的支持力度,实施税收优惠政策。

2、河北衡水2022年中央支持家庭农场资金共计100万元,省级示范家庭农场每家补助额度在5万元左右,市级示范家庭农场每家补助额度在4万元左右,县级示范家庭农场每家补助额度在2万元左右。

3、河北秦皇岛县级以上(含县级)的示范家庭农场每家扶持额度在5-20万元之间,其中典型案例及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可以优先安排,并给予一定的资金倾斜。

承担实施高效节水灌溉项目的家庭农场,每亩可以补助200元,其中,省级利用中央财政资金补助100元,市县配套补助100元。

4、安徽宿州家庭农场连片流转土地100亩以上的,每亩可以奖补200元,能连补3年,分年度进行兑现。

对于从事设施农业、养殖、特色种植等产业,且被认定为中小型以及大型家庭农场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3万元和5万元。

5、江苏铜山对效益好的家庭农场给予3到5万元的奖励,对于年销售业绩100万元以上的家庭农场,给予实际销售收入1%的奖励,但最高不得超过5万元。

符合条件的,还有一定的贴息扶持,最高额度为5万元,可以连续享受。

6、福建南平对于省级示范家庭农场,每家补助10万元,从农业项目库的示范家庭农场中,选择2家主动申报并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每家补助10万。

家庭农场补贴怎么领取?1、领取条件①开办水稻、玉米等粮食作物种植的家庭农场,土地经营规模为150-500亩才能领取补贴。

②开办蔬菜、花卉、食用菌等经济作物种植的家庭农场,经营规模为30-200亩才能领取补贴。

安徽2023年耕地轮作实施方案

安徽2023年耕地轮作实施方案

安徽2023年耕地轮作实施方案摘要:一、背景介绍- 安徽省2023 年耕地轮作实施方案的出台- 耕地轮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实施范围和对象- 轮作模式和时间安排- 政策支持和补贴措施三、实施方案的目的和意义- 提高安徽省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保障粮食安全和生态环境质量- 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四、实施方案的实施和监管- 各级政府部门的职责和任务- 实施过程中的监测和评估- 保障措施和风险应对正文:安徽省2023 年耕地轮作实施方案的出台,旨在推进安徽省农业可持续发展,保障粮食安全和生态环境质量,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

该方案对实施范围、轮作模式、时间安排、政策支持和补贴措施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一、背景介绍耕地轮作是指在同一块土地上,一年种植一种作物,第二年换种另一种作物,以实现土地的休养生息和农业的持续发展。

耕地轮作对于提高土地肥力、减少病虫害发生、保障粮食安全和生态环境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耕地轮作制度的要求,安徽省制定了2023 年耕地轮作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一)实施范围和对象实施方案适用于安徽省范围内所有的耕地,包括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种植区。

实施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家庭农场、合作社、企业等经营主体。

(二)轮作模式和时间安排1.轮作模式根据不同区域的气候、土壤条件和种植习惯,实施方案提出了多种轮作模式,包括粮食作物与经济作物轮作、蔬菜与粮食作物轮作、林粮间作等。

2.时间安排实施方案要求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轮作时间,确保在2023 年底前完成耕地轮作任务。

(三)政策支持和补贴措施1.资金支持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耕地轮作给予适当补贴。

同时,鼓励各地加大财政投入,支持耕地轮作。

2.税收优惠政策对从事耕地轮作的经营主体,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降低农业生产成本。

3.技术指导和服务组织农业技术专家,为耕地轮作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提高农民科学种植水平。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渔业油价补贴资金政策调整落实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渔业油价补贴资金政策调整落实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渔业油价补贴资金政策调整落实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0.03.26•【字号】皖农办渔〔2020〕3号•【施行日期】2020.03.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渔业资源正文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渔业油价补贴资金政策调整落实工作的通知皖农办渔〔2020〕3号各市、县(市、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巢湖管理局:根据《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渔〔2016〕33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渔业成品油价格改革中央财政补贴的通知》(皖财建〔2019〕1609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0年渔业油价补贴资金政策调整落实工作通知如下:一、全面做好2016-2019年渔业油价补贴项目总结工作为及时掌握渔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落实情况,促进今后更好地开展工作,请各市认真总结2016-2019年渔业油价补贴资金(含渔港项目资金)执行使用情况,主要包括经验做法及进展成效、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今后工作打算,并围绕“皖农渔〔2016〕33号”文件确定的五个支持方向归纳提炼出2个以上典型经验案例(单个案例不超过2000字)。

总结材料连同资金审计报告及联系人信息(包括姓名、单位、职务、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和微信号等),于4月30日前分别以正式文件和电子邮件形式报送我厅渔业局(县级材料报送日期及相关要求由各市自行确定,巢湖管理局报送合肥市,广德市、宿松县分别报送所在市汇总,下同)。

二、切实做好新一轮渔业油价补贴政策改革前期工作重点围绕促进渔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要求,从保障困难渔民和自愿减船渔民生产生活,促进渔业种业建设、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渔港码头改造维护和“渔猎文化”(包括渔俗馆、渔展馆、渔船渔具博物馆和渔文化资源传承人等)传承保护等渔业短板领域开展实地调研,提出新一轮渔业油价补贴政策改革的意见建议。

安徽家庭农场补贴的标准是什么

安徽家庭农场补贴的标准是什么

安徽家庭农场补贴的标准是什么家庭农场都是以家庭成员为主要的劳动力的,那办理家庭农场有没有补贴?安徽的补贴标准是什么呢?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安徽家庭农场补贴的标准是什么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安徽家庭农场补贴的标准展现状不同,家庭农场的补贴政策及力度差异也很大,同时补贴的项目也是多样化,针对家庭农场直补、流转土地租金补贴、贷款贴息补贴、农机补贴、农资补贴等都有所差异,比如:1、安徽:家庭农场连片流转土地100亩以上的,每亩奖补200元,连补3年,分年度兑现;对从事设施农业、养殖、特色种植等产业被认定为中小型和大型家庭农场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3万元和5万元。

2、山东:家庭农场注册登记200亩以上、合同5年以上、总投资30万以上的,2013年最高可拿到10万元补贴。

3、江苏:经营稳定、推广应用新技术且平均效益比普通农户高30%以上的家庭农场,给予3到5万元的奖励。

同时,扶持组建家庭农场协会,农产品实行统一种植销售;年销售业绩在100万元以上的家庭农场,给予实际销售收入1%的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

对经营家庭农场所申请的银行贷款,予以贴息扶持。

每个贴息对象年贴息最高额度为5万元,可连续享受。

家庭农场补贴的项目所有农庄都可以享受的补贴基础设施方面:所有的农庄基础设施建设都向政府协商解决,但是有一点需要注意:要在农庄建设之前就需要与政府沟通,最好先把农庄建设项目进行立项,向政府部门进行汇报。

如果建好后再沟通和申请,恐怕已经很难拿到配套设施。

休闲方面:农业局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重点支持发展休闲农业的园区。

国家和各省每年都会评定休闲农业示范点、示范园区等经营好的农庄典范,农庄都可以进行申报,但是要达到园区80亩以上。

产业类农庄可以申报的补贴根据产业不同,有蔬菜产业、水果产业、林业产业、水产养殖、畜禽养殖、加工产业等方面。

对于蔬菜种植、水果产业、茶叶产业等,可以申报农业部的园艺作物标准园建设项目,每个项目补贴50-100万元,要求设施200亩以上,露地1000亩以上。

2024年安徽农田补贴新标准文件

2024年安徽农田补贴新标准文件

2024年安徽农田补贴新标准文件为了进一步促进农村农田的发展,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和农民收入水平,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农田补贴政策调整的要求,制定2024年安徽农田补贴新标准文件如下:一、政策背景和目标随着农业技术的进步和农田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农田补贴政策需要不断更新和完善,以更好地适应农村农田发展的实际需要。

2024年安徽农田补贴新标准的制定,旨在进一步激发农民种粮积极性,推进农田科技创新,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提高农民收入,实现农村农田跨越式发展。

二、补贴对象2024年安徽农田补贴新标准的对象是在安徽省农户、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

三、补贴项目2024年安徽农田补贴新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补贴项目:1.农田基础补贴农田基础补贴是对耕地面积进行补贴,按照农民申报的有效农田面积进行核算。

补贴标准按照每亩400元来计算,对符合条件的农田进行全额补贴。

2.农田综合治理补贴农田综合治理补贴是对农田的管理和环境保护进行补贴,包括农田水土保持、农田防护林、农田埋葬粪便等方面的工作,补贴标准按照每亩300元来计算。

3.农田科技创新补贴农田科技创新补贴是对农田科技应用和创新进行补贴,包括种植新品种、施用新技术、农田灌溉管理改进等方面的工作,补贴标准按照实际投入金额的30%来计算。

4.农田产品质量补贴农田产品质量补贴是对农田产品的质量进行补贴,对符合质量标准的农田产品进行奖励,补贴标准按照农田产品产值的1%来计算。

5.农田经营主体培育补贴农田经营主体培育补贴是对农田经营主体的培育和支持进行补贴,补贴标准按照每户1万元来计算。

四、申请程序和要求申请农田补贴需要符合以下要求和程序:1.农户、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需要填写申请表格,详细说明申请的项目和金额。

2.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土地流转证、农田经营合同、农田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等。

3.申请材料需提交给所在县级农业农村厅或相关管理机构进行审核和审批。

4.审核通过后,财政部门将会及时拨付农田补贴款项。

种粮大户补贴政策标准

种粮大户补贴政策标准

种粮大户补贴政策标准近年来,我国农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果,但是农业现代化建设还面临着许多困难和挑战。

其中,农民积极性不高、农业生产成本高、农产品市场不稳定等问题,是制约农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为了促进农业现代化建设,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收入水平,国家实施了一系列的农业补贴政策,其中包括了种粮大户补贴政策。

本文将从政策的背景、政策的目的、政策的标准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政策的背景我国农业发展长期以来都以粮食生产为基础,但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农村人口的减少,农业生产也面临着许多困难和挑战。

尤其是在农村劳动力短缺、土地流转难、农业生产成本高等方面,给种粮大户的生产带来了很大的压力。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国家出台了种粮大户补贴政策,以提高种粮大户的生产积极性和收入水平,促进农业现代化建设。

二、政策的目的种粮大户补贴政策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提高种粮大户的生产积极性和收入水平,促进农业现代化建设。

具体来说,该政策的目的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提高种粮大户的生产积极性。

种粮大户是农业生产中的重要力量,他们的生产积极性直接关系到农业生产的发展。

通过补贴政策的实施,可以提高种粮大户的生产积极性,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

(二)降低种粮大户的生产成本。

种粮大户生产过程中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和人力,而且农业生产成本在不断上升。

通过补贴政策的实施,可以降低种粮大户的生产成本,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提高他们的生产效益。

(三)促进农业现代化建设。

农业现代化是农业发展的必经之路,但是要实现农业现代化,需要大量的资金和技术支持。

通过补贴政策的实施,可以促进农业现代化建设,提高农业生产的质量和效益。

三、政策的标准种粮大户补贴政策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补贴对象。

种粮大户补贴政策的对象是从事粮食生产的农民,其中以种植大豆、玉米、小麦等作物的农民为主要补贴对象。

(二)补贴标准。

种粮大户补贴政策的补贴标准主要包括生产补贴和贷款贴息两个方面。

具体来说,生产补贴的标准是每亩地补贴200元,贷款贴息的标准是贷款利率的50%。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特色农产品保险财政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财金[2011]2356号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特色农产品保险财政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财金[2011]2356号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特色农产品保险财政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特色农产品保险财政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财金〔2011〕2356号)各市、县(区)财政局:为加强特色农产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动我省特色农产品保险业务的开展,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08〕4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鼓励开展特色农产品保险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皖政办秘〔2009〕113号)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我们制定了《安徽省特色农产品保险财政补助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作如下补充,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开展财政扶持的特色农产品保险是创新财政支出方式,助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

各地要高度重视,结合当地实际和农户需求,自主选择开展特色农产品保险试点;要加强调查研究,合理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责任、保险费率和保费筹集政策,科学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各地2011年度开展的特色农产品保险,凡属于本办法规定补助品种范围的,由各市、县(区)财政局于2012年1月底前,将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申请报送省财政厅。

省财政厅将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核定补助地区、品种和金额。

三、各市、县(区)需申请参加2012年特色农产品保险省级财政补助的,请于2012年2月底前,将申请材料报送省财政厅。

二O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安徽省特色农产品保险财政补助实施办法为加强特色农产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动我省特色农产品保险业务的开展,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08〕4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鼓励开展特色农产品保险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皖政办秘〔2009〕113号)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安徽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细则

安徽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细则

安徽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规范资金分配使用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使用管理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是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安排用于支持优势主导产业和安全高效农业发展、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农民增收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由省财政厅会同省级农业部门组织实施。

省财政厅会同省级农业部门编制年度项目立项指南,组织开展项目申报、资金分配、监督检查和考核验收等工作,指导项目县(含市、区,下同)具体落实。

第四条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安排要结合优势农产品区域规划,按照"围绕主导产业、突出粮食生产,抓住关键环节、集中资金投入,加强宏观指导、项目县自主选项"的原则,推进优势产业相对集中开发,实行集约化、标准化和规模化生产,促进形成优势主导农业产业带和重点生产区域,充分发挥财政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的示范引导作用。

第五条项目县要积极整合相关支农资金,统筹安排使用,同时创新机制,引导社会各方面增加资金投入,支持主导产业优势生产区域,提高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的总体投入水平,打造优势主导产业发展平台。

第二章资金支持重点和方式第六条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目标: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产量和质量明显提高,促进农产品品种结构明显改善,促进农民增收步伐明显加快。

同时,通过项目的辐射和财政资金使用的引导,带动项目区及周边地区优势主导产业发展,促进农业增效。

第七条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使用要围绕粮食、畜牧、棉油、水产、果蔬、茶叶等优势主导产业,重点支持以下关键环节:(一)优势主导产业基地建设。

重点支持提高耕地质量,加强设施农业和农田水利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农机具等物质装备,着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二)农业规模化、标准化生产。

支持推进集中连片开发,规模化经营;按照生态、安全、高效、可持续的要求,支持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和检测体系建设,推进标准化生产,有效提升农产品质量水平。

安徽省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若干规定-皖发〔1986〕31号

安徽省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若干规定-皖发〔1986〕31号

安徽省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若干规定正文:---------------------------------------------------------------------------------------------------------------------------------------------------- 安徽省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若干规定(1986年10月30日皖发〔1986〕31号)我省实行家庭承包制以来,经济迅速发展,农民生活日益改善。

但是,应当看到,多数农民家底还很薄,有些农户尚未脱贫,需要继续休养生息。

现在,不少地方农民负担仍然较重,乱派款、乱收费的现象还没有完全制止,不利于调动群众进一步发展生产的积极性,也影响了党群关系、干群关系。

为了保护农民利益,发展农村经济,遵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减轻农民负担的指示精神,特作如下规定:一、坚持合理负担1、农民的合理负担,限于依法纳税和按章交纳费用、集体提留、公共事业经费三类。

2、在农村从事各业生产和经营的农民、集镇居民、各类经济联合体、乡镇企业和其他集体企业、国营企业单位,以及个体工商业户,在当地享有公共生产建设和福利事业的利益,有以工以商补农义务,均应合理分摊集体提留和公共事业经费的有关费用。

3、集体提留和公共事业经费,由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状况,定项限额提出预算,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再经民主评议,合理分摊。

收入高的单位、户或个人,适当多负担一些;收入低的少负担一些。

贫困户应酌情减免。

分摊到农户的部分,以乡或村为单位计算,坚决控制在农户全年纯收入的百分之三以内,并应一年一次订入分户合同,中间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追加。

4、各项集体提留和公共事业经费的筹集使用,必须严格遵循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取之有度,用之得当。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向农村添加额外的、不合理的负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征集2024年全省农业农村重大科技项目的通知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征集2024年全省农业农村重大科技项目的通知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征集2024年全省农业农村重大科技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4.05.31•【字号】皖农科函〔2024〕425号•【施行日期】2024.05.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科技正文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征集2024年全省农业农村重大科技项目的通知各市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厅属相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打造“千亿斤江淮粮仓”、实施“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计划等农业农村重点工作任务,锚定建设高质高效的农业强省目标,整合农业农村领域科技创新资源,聚焦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加快形成农业新质生产力,现就征集2024年全省农业农村重大科技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要求1.项目优先着眼品种选育、高效种养、耕地质量提升、农机装备研制、绿色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农作物病虫害综合防治、数字农业等重点领域。

2.项目要体现科技支撑产业发展,落实产业科技思想,突出企科联合、场景驱动、市场检验等要求,绩效要突出推广应用面积、市场占有率、国产化替代率等重大经济社会效益。

3.项目一般由企业牵头承担,开展跨学科、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攻关,围绕产业链难点卡点布局任务,设立3-5个子课题。

4.项目总投资1000-3000万元,财政资金占比不超过40%,剩余资金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

二、推荐材料1.项目负责人填报安徽省农业农村重大科技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1),在推荐多个项目时择优排序。

2.每个推荐项目分别撰写农业农村重大科技项目推荐书(附件2)。

推荐书由项目概况和组织实施方案两部分构成,控制在3000字以内。

三、推荐名额本次项目征集采取限额推荐方式。

每市推荐不超过5项,其中淮北、亳州、阜阳、宿州、蚌埠、六安、淮南、滁州等皖北8市围绕绿色食品产业每市增加2项,省农科院、安徽农业大学、安徽省科技学院各8项,其他省级以上(含省级)涉农科研院校每家不超过3项,厅属相关单位每家不超过3项。

安徽农业农村 分行业规模农业经营户标准

安徽农业农村 分行业规模农业经营户标准

安徽农业农村分行业规模农业经营户标准
安徽省的农业经营户标准是根据不同大小的农业经营规模进行分类的。

具体如下:
一、大规模农业经营户:年耕地面积达到100亩以上或者年养殖规模十万只以上的户主。

二、中规模农业经营户:年耕地面积在50至100亩或者年养殖规模在五万至十万只之间的户主。

三、小规模农业经营户:年耕地面积在10至50亩或者年养殖规模在一万至五万只之间的户主。

四、微型农业经营户:年耕地面积在10亩以下或者年养殖规模在一万只以下的户主。

根据规模的不同,农业经营户享受的政策和支持力度也有所区别。

大规模农业经营户可以享受更多的政策和财政支持,而微型农业经营户则可以获得更多的扶持和补贴。

安徽省农业保护补贴的最新政策

安徽省农业保护补贴的最新政策

安徽省农业保护补贴的最新政策近年来安徽省已经合并原农资综合补贴、种粮直接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三项补贴资金,设立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那补贴的最新政策是什么呢?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安徽省农业保护补贴的最新政策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安徽省农业保护补贴政策《方案》指出,将农业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保护耕地地力,可以降低补贴实施成本,提高补贴资金发放效能,解决农业补贴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出现补贴脱离种粮对象、补贴精准度变弱、补贴效益递减、补贴发放成本高等问题。

享受补贴的农民,对耕地保护负责,要提升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意识,积极主动采取措施推进秸秆还田。

《方案》要求,改革必须坚持试点先行原则,试点条件为:已全面或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已成立县级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组织,土地流转工作规范;农业补贴工作基础较好,近年来未发生大规模信访事件;县级政府重视粮食生产,改革试点的积极性较高;不露天焚烧,确保承包的耕地不撂荒、地力不下降。

根据试点申请情况和综合权衡,2015年选择宿州市埇桥区、怀远县、临泉县、凤阳县、金寨县、广德县6个县开展试点。

《方案》强调,要保持农业补贴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平稳有序推进改革,逐步完善改革试点方案,探索能在安徽省复制推广的试点路径。

随着农业农村形势的发展变化,农业补贴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出现补贴脱离种粮对象、补贴精准度变弱、补贴效益递减、补贴发放成本高等问题,迫切需要进行调整完善。

记者日前获悉,《安徽省农业三项补贴合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出炉,“三合一”试点是国家调整完善农业补贴政策的重要内容,有利于保护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粮食稳产增产;有利于提高补贴资金发放效能,降低政策实施成本;有利于充分利用世贸组织规则,提高农民补贴收入。

安徽省选择宿州市埇桥区、怀远县、临泉县、凤阳县、金寨县、广德县等6个县开展试点,通过平稳有序推进改革,逐步完善改革试点方案,探索能在全省复制推广的试点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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