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对甲氧基苯乙醛肟生产项目1总论环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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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论

1.1编制依据

1.1.1法规及相关政策

1.1.2相关规划

(1)《菏泽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

(2)《菏泽市环境功能区划》;

(3)《菏泽市“十二五”环境保护发展规划》;

(4)《菏泽生态市建设总体规划》;

(5)《菏泽市小流域污染综合治理实施规划》(2007年08月);

(6) 关于印发《菏泽市环保“十个一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菏环发[2010]17号);

(7) 《东明县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

(8) 《山东东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计划纲要》;

(9) 《东明县城市总体发展规划》(2002~2020);

(10)《东明县武胜桥镇总体规划》(2009~2020);

(11)《东明县武胜桥镇工业聚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1.1.3技术依据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1);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T2.2 -200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 - 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

(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

(8)国家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号《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石油化工建设项目》(HJ/T89-2003 );

(10)《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

(11)《石油化工企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SH3024-95 );

(12)《石油化工企业卫生防护距离》(SH3093-1999 );

(13)《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 13690-92 );

(14)《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 (GB15603-1995);

(15)《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 17914-1999);

(16)《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

(17)《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09);

(18)《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393-2007)。

1.1.4项目依据

(1)《山东大帝环能建材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对甲氧基苯乙醛肟生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本项目环评委托书;

(3)东环函[2013]6号关于山东大帝环能建材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对甲氧基苯乙醛肟生产项目环评执行标准的函;

(4)登记备案证明;

(5)东明县政府关于成立武胜桥工业聚集区的决定

(6)菏环审[2012]81号“关于东明县武胜桥镇工业聚集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7)场地证明材料;

(8)供水证明;

(9)供汽协议;

(10)污水处理承担协议书;

(11)十水硫酸钠购销协议;

(12)东明县环保局关于公众参与实施方案的意见;

(13)东明县环保局关于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真实性审查情况的函;

(14)危废处置合同;

(15)东明县环保局关于本项目“未批先建”的处罚意见;

(16)公众参与证明材料。

1.2评价目的、指导思想与评价重点

1.2.1评价目的

1、通过对拟建工程所在地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摸清评价区域内的环境质量现状,了解评价区的自然、社会和环境状况。

2、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当地城市发展规划、环境功能区划以及厂址周围环境状况,论述厂址选择的合理性;分析拟建工程与国家产业政策的符合情况。

3、通过对拟建项目的工程分析,掌握本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源强及其变化规律,分析是否达标排放,对工程“三废”提出可行的防治措施和建议,为环境影响预测提供基础资料。

4、运用适当的模式和规范的评价方法,采用预测评价手段,论证本项目的建设对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

5、结合当地环保主管部门对该项目的环保要求,论证其建成投产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达标情况;通过环境经济损益分析,论证拟建项目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三方面的统一性。

6、结合实际评价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对策,论证拟建项目的实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可行性,为环境管理部门决策及项目在设计与建设中执行“三同时”提供科学依据。

1.2.2指导思想

1、以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规为依据,以有关环保方针政策为指导,以实现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为宗旨;

2、本着科学性、实用性、有针对性、有代表性的原则,突出项目特点,抓住主要问题,客观、公正、有重点地进行评价;

3、评价工作中,充分贯彻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城市规划的原则;

4、评价过程中,充分利用现有资料,全面反映环境问题;

5、评价结论达到源于工程、服务于工程并指导于工程的目的。

1.2.3评价重点

根据拟建项目的特点,结合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确定本次评价重点为:

1、环境空气影响预测与评价;

2、环境风险评价;

3、污染防治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1.3环境影响和评价因子识别与确定

1.3.1环境影响因子识别与确定

拟建工程施工建设期的环境影响较小,其影响主要包括建设施工中土方挖掘及建材运输等会造成粉尘飞扬,污染环境空气;施工中动用大量施工车辆和设备,其噪声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或损耗,影响较小。这些影响均随施工的结束而结束。因此本次评价的环境影响识别重点关注项目的运营期。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污染因素见表1.3-1,各主要污染因素环境影响识别见表1.3.2。

表1.3-1 运营期主要污染因素一览表

表1.3-2 运营期主要污染因素环境影响识别一览表

1.3.2评价因子识别与确定

根据上述环境影响因子的识别与确定结果,结合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确定本次评价的主要调查和评价因子,具体见表1.3-3。

表1.3-3 拟建项目调查与评价因子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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