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关于成立安全督查小分队的通知
关于成立安全生产监督小组的通知 (3)
关于成立安全生产监督小组的通知 (3)关于成立安全生产监督小组的通知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管理层的决策,决定成立安全生产监督小组,并将其工作纳入公司的日常管理中。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背景和目的公司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司整体经营的稳定。
为了进一步规范安全管理,加强对各项安全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特决定成立安全生产监督小组。
该小组将负责公司整体安全管理工作的协调和推进,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小组的职责和权限安全生产监督小组的主要职责和权限如下:1. 负责制定和完善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制度和流程;2. 监督各部门和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安全隐患;3. 指导各部门和岗位的安全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4. 组织开展定期的安全检查和评估,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隐患;5. 协调处理公司安全事故和紧急事件,保障应急处置的及时、有效;6. 向公司管理层和员工通报安全管理的情况,提出有关安全改进的建议。
三、小组成员和组织结构安全生产监督小组由公司领导任命,由以下成员组成:- 小组组长:负责牵头协调安全生产监督小组的工作,并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工作进展;- 安全管理人员代表:负责公司的安全管理相关工作,协助小组组长完成日常工作;-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向安全生产监督小组汇报相关情况;- 专家顾问:提供专业安全管理意见,协助处理复杂问题。
四、工作机制和时间安排安全生产监督小组将根据公司的实际需要,制定相关的工作机制和时间计划。
工作机制将包括定期召开会议、制定工作计划、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等。
会议将根据需要决定召开频率,确保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及时的监督和指导。
五、予以支持和合作公司各部门领导和员工应全力支持和配合安全生产监督小组的工作。
各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加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配合小组的工作需求。
关于组建安全生产督查小组的通知 (3)
关于组建安全生产督查小组的通知 (3)关于组建安全生产督查小组的通知各部门: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养,确保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根据上级要求,公司决定组建安全生产督查小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督查小组的目的和任务:1. 目的:通过督查工作,加强对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及时发现安全隐患,防范事故发生,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2. 任务:负责对公司各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督促整改,制定并及时更新安全生产制度、规程和工作流程,推动各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提升公司整体的安全管理水平。
二、小组成员和组织结构:1. 小组成员:由各部门主管、安全管理人员和相关专业人员组成,每个部门派遣一名正职和一名副职作为成员,公司安全办公室负责协调和指导督查工作。
2. 组织结构:督查小组设组长一名,由公司安全办公室负责,并设专职秘书一名,负责会议记录、信息汇总和督查报告的撰写。
三、工作要求和流程:1. 工作要求:督查小组应做到公正、公平、公开,严格按照相关安全法规和公司制度执行工作,做到事前计划、事中监督和事后总结,并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工作进展和发现的问题。
2. 工作流程:- 确定督查计划:根据公司的安全风险评估和各部门的安全工作情况,小组要制定督查计划,并报公司领导审批。
- 履行督查职责:小组按照计划对各部门进行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整改进展情况。
- 编写督查报告:小组应将每次督查的情况、问题和整改情况撰写成报告,详细记录,并及时汇报给公司领导。
- 落实整改措施:小组要跟踪检查发现的问题的整改情况,确保及时整改落实并取得效果。
- 持续改进:小组要及时总结经验,反馈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改进意见,推动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完善。
四、工作期限和考核机制:1. 工作期限:安全生产督查小组将长期存在,根据具体工作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成员的组织结构和成员人选。
青松岭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铜山县青松岭煤矿文件铜青煤字[2013]02号关于成立“铜山县青松岭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矿属各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安顺市、铜山县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消除重大安全隐患,防止重大事故发生,结合我矿实际,经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铜山县青松岭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一、成立领导小组组长:刘国秀(矿长)副组长:刘燕春(工程师)王开华(安全矿长)吴伟涛(机电矿长)陈永红(生产矿长)成员:蒙康云(安全员)彭玉(安全员)曾红主(安全员)田光华(安全员)谢良光(安全员)吴学斌(安全员)杨远贵(安全员)舒光刚(安全员)孙纯明(安全员)向胜美(安全员)龙文井(瓦检员)郭杰江(瓦检员)周宜光(瓦检员)杨其祥(瓦检员)王绍勇(瓦检员)周庆富(瓦检员)肖正升(爆破员)舒易明(爆破员)刘海红(爆破员)柳小文(爆破员)胡明俊(电钳工)曾四雄(电钳工)王红(电钳工)王芳华(电钳工)王清(电钳工)赵远军(电钳工)刘梦全(绞车司机)罗昌虎(绞车司机)张品伍(绞车司机)叶文江(信号把钩)王玉学(信号把钩)徐言松(信号把钩)徐志富(监测监控)刘松(监测监控)喻爱兵(充电工)刘月德(监测监控)叶胜军(井口检身)刘猛(井口检身)王廷昌(井口检身)方维平(污水处理)胡登方(民爆物品库管员)王建华(民爆物品库管员)二、工作目标立足查大系统、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以“一通三防”、瓦斯、水害为重点,定期或不定期对矿井的采、掘、机、运、通等各个环节进行专业化排查治理。
三、主要任务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和安全专篇要求,施工中坚持安全为天,质量第一,预防为主,勤防勤治的原则,确保施工质量,达到验收标准。
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要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坚决纠正重生产、轻安全的倾向。
认真查找和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差距,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要针对煤矿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认真研究,提出过硬的、有针对性的措施,坚决遏制和防范煤矿较大事故的发生。
关于成立安全生产督导小组的通知
关于成立安全生产督导小组的通知.docx 关于成立安全生产督导小组的通知一、背景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升单位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我单位决定成立安全生产督导小组。
二、目的通过成立安全生产督导小组,全面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和规范化,加强对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问题,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职责1. 负责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2. 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活动,提升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3. 定期组织安全隐患排查检查,及时纠正和整改;4. 对生产过程中的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5. 建立健全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
四、组成安全生产督导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 组长:负责组织和协调小组工作,监督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参与日常安全生产管理;- 小组成员:包括各部门的安全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
五、工作安排1. 召开成立会议,明确工作职责和目标;2. 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并持续修订完善;3. 开展员工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安全防范能力;4. 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问题;5.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共同推动安全生产工作;6. 撰写安全生产工作报告,定期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进展。
六、工作要求1. 成立后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作用,积极配合工作;2. 严格按照各项制度和规定执行,不得违反安全操作规程;3. 发现安全隐患和问题要及时上报,并按要求整改完善;4. 做好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5. 督导小组每半年组织一次安全工作总结会议。
请各相关部门负责人按照上述要求积极参与并推动相关工作的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能够得到有效推进。
以上是关于成立安全生产督导小组的通知,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进行督查的紧急通知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进行督查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平顶山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4.20•【字号】平政[2007]22号•【施行日期】2007.04.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进行督查的紧急通知(平政〔2007〕22号)各产煤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认真吸取宝丰县周庄镇王庄煤矿“4.16”爆炸事故的沉痛教训,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领导的重要批示和4月17日全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精神,采取果断措施,全面查找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切实把煤矿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迅速扭转当前我市煤矿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市政府决定组成4个煤矿安全生产督查组,进驻8个产煤县(市)、区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煤矿安全生产督查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督查内容(一)4月17日召开的全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辖区内各类煤矿的停产整顿情况。
(三)煤矿驻矿监管小组人员到位及职责履行情况。
(四)采矿证到期矿井依法关闭情况,已关闭煤矿的复查情况。
(五)有关县(市)、区政府对近期市政府突击检查煤矿时检查出问题及现场提出处理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六)对技术改造煤矿下达税收指标和交纳情况。
二、督查分组及督查范围(一)第一组组长:张举峰(市煤炭局局长)副组长:张西志(市煤炭局党组成员)成员:李新立(市煤炭局安监科主任科员)刘明章(市煤炭局执法大队干部)梅殿勋(市煤炭局干部)杨喜会(市煤炭局执法大队干部)督查范围:汝州市、宝丰县(二)第二组组长:王喜成(市安监局局长)副组长:苗发林(市安监局副局长)成员:赵彦阁(市安全生产执法大队队长)刘大彪(市安全生产执法大队主任科员)郭林涛(市安监局信息调度中心主任)王银正(市安监局协调科科长)督查范围:鲁山县、石龙区(三)第三组组长:李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副组长:袁国钦(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成员:潘磊(市矿产资源稽查大队副主任科员)吴桂领(市矿产资源稽查大队副主任科员)李书涛(市矿产资源稽查大队干部)蔡天成(市矿产资源稽查大队干部)督查范围: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四)第四组组长:王中立(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豫南监察分局书记)副组长:陈瑞和(市煤炭局副局长)成员:余跃民(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豫南监察分局科长)王永森(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豫南监察分局科长)侯文宾(市煤炭局执法大队干部)聂德军(市煤炭局执法大队干部)党培(市煤炭局执法大队干部)督查范围:郏县三、督查要求(一)此次督查工作从4月20日开始到5月20日结束。
关于成立质量检查小组的通知
宁夏庆华集团韦二煤矿筹建处文件
煤矿发[2010]002号
关于加强煤矿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工作的
通知
各部门、各施工单位: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小组
组长:金玉福
副组长:马玉珍、段学义
成员:李后梁、赵占宁、杨少儒、胡占荣、张泉祥、赵毅、张明亮、李元库、杭荣华
二、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的标准
严格按照《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MT5009-94)、《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3-90)进行考核评分。
三、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的方式
1、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由工程技术部负责,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队长等相关人员参加,并由工程技术部负责汇总资料,报有关领导和部室。
2、检查验收采用定期和不定期、抽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每周星期一定期组织一次质量检查活动,日常进行抽查,月末进行重点检查和月度验收签证。
3、检查的内容包括一是对各施工单位质量检查体系的建立,责任制落实情况及监督检查开展情况等。
二是按照质量检查的标准对施工巷道进行检查验收。
三是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和奖罚。
四、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的要求
1、对于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工程技术部应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通知施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整改。
施工单位接到《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后,应以《质量整改通知单回复单》的形式,对通知单的内容及要求逐一进行解释和答复,对有关指令提出处理方案或意见。
2、在检查考核中,必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挤水分、上台阶,严格按照《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关于科室成立安全纪律检查小组的通知范文
关于科室成立安全纪律检查小组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科室安全、纪律管理,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转变工作作风,促进科室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决定自即日起在科室范围内开展安全、纪律专项检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一、成立安全纪律检查小组成立由科长、值班系长、安全员、5S担当等组成的安全纪律检查督导组,负责对科室安全、纪律进行不定期检查。
组长:XX副组长:XX成员:值班系长、XX、XX、XX检查人员职责:每周1-2次不定期检查,主要检查现场人员出勤、安全生产、劳动纪律等,每次检查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对于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汇总通报,责令责任班组进行整顿,整改。
并对改善事项进行复查,对有关责任人作出考核。
二、检查内容:1、现场人员是否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规定,有无迟到、早退、无故脱岗、旷工等现象。
2、班长是否按要求召开班前会,班组人员是否按要求参加班前会议。
员工是否有迟到和中途离开等现象。
3、劳保用品是否按规定佩戴。
4、工作中是否存在“三违”现象。
5、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6、是否有人攀爬、坐、靠在设备等不安全位置,是否有使用无安全保护装置的设备。
7、所属区域环境清洁,整齐,没有因物件摆放不整齐,环境脏、乱、差带来的安全隐患。
8、各种设备显眼处是否贴有明显的安全标识,安全通道是否具有明显的指示标识,消防设施、电气设备上是否具有明显标识。
安全色是否明显。
9、通道标志线应用油漆涂刷,并保持清晰。
各种安全宣传标语,安全操作规程是否悬挂清晰。
10 消防设施是否可用,设施是否完整,是否方便取用、是否按要求完成月度点检。
11、车间内部原材料,辅助工具,工具箱等是否摆放整齐、平稳,是否处于定制区域位置。
12、是否从事与工作无关事宜,如“吃零食、嬉闹、玩游戏、看电影(电视)、听音乐、睡觉等现象。
13、人员上岗是否按要求进行人员状态点检确认;异常情况是否记录完整,并持续跟踪至异常关闭。
14、设备是否处于正常运转状态(不带病、不超负荷);是否处于正常放置状态(如氧气瓶、氮气瓶、二氧化碳瓶等)。
关于成立安全生产巡查小组的通知
关于成立安全生产巡查小组的通知一、背景为了加强我国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公司决定成立安全生产巡查小组,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巡查工作。
二、小组组成巡查小组由公司领导担任组长,安全管理部门、生产管理部门、技术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具体人员组成如下:三、工作职责1. 贯彻落实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司安全生产政策,指导和协调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工作。
2. 制定和完善公司安全生产巡查制度,明确巡查内容、程序、频次等。
3. 组织对公司各生产单位进行安全生产巡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安全生产隐患。
4. 对巡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及时报告组长,并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
5. 定期对巡查工作进行总结,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6. 完成组长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四、工作流程1. 巡查小组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巡查计划,明确巡查时间、地点、内容等。
2. 巡查小组按照计划对公司各生产单位进行巡查,记录巡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拍照、录像等证据采集。
3. 巡查结束后,巡查小组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
4. 将巡查总结报告提交给组长,由组长负责审批并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
5. 巡查小组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确保整改到位。
五、考核与奖惩1. 巡查小组成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对工作中出现疏忽、失职的,公司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 对巡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发生的,给予巡查小组成员一定的奖励。
3. 定期对巡查小组工作进行考核,对表现优秀的成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附则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如有未尽事宜,由组长决定。
公司安全生产巡查小组[[今天日期]]。
关于成立安全生产巡查小组的通知
关于成立安全生产巡查小组的通知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决定成立安全生产巡查小组。
现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按照以下安排配合执行:一、巡查小组组成巡查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1. 组长: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担任。
2. 组员:由各部门负责人指派一名员工担任。
二、巡查内容和频率巡查小组的主要任务是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具体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工作场所环境:包括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设施等的是否符合要求。
2. 设备设施安全:包括机器设备、电气设备等的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3. 员工安全培训:包括员工是否接受过安全培训,是否了解应急预案等。
4. 安全生产记录:包括事故隐患排查记录、安全检查记录等的是否完备。
巡查频率为每月一次,具体巡查时间由巡查小组组长安排。
三、巡查报告和整改措施巡查小组应及时填写巡查报告,将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详细记录,并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
巡查报告应在巡查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提交给安全管理部门。
安全管理部门收到巡查报告后,应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并跟踪整改进度。
整改措施应在报告提交后的一个月内完成,并将整改情况报告给巡查小组。
四、奖惩制度为了激励和督促巡查小组的工作,我们将建立奖惩制度。
对于发现并及时整改安全隐患的巡查小组,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发现安全隐患但未及时整改的巡查小组,将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其加强整改工作。
请各部门负责人积极配合巡查小组的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谢谢合作!安全管理部门。
成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通知
犍为金龙煤业有限公司犍金煤司【2017】34号关于成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的通知矿属各单位部门: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做隐患不排除、不安全不生产,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全矿安全生产奋斗目标,特成立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一、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1、组长:总经理范志江、矿长张庆云,是全矿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
负责全矿重大安全隐患资金设备的落实,对重大安全隐患整改负总责。
2、副组长:何传志,是生产技术管理和“一通三防”安全管理第一负责人,负责重大隐患整改技术,组织编写重大隐患整改技术措施并监督检查措施执行。
3、副组长:梁元勇,是矿井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领导者,负责煤矿生产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及协调管理。
4、副组长:许克银、周玉明是生产、机电运输管理第一负责人,负责生产、机电运输重大隐患整改技术及措施编制,机电、运输重大安全隐患措施执行监督、检查和整改后的验收工作。
二、重大安全隐患领导小组成员:1、生产技术科:吴世君,负责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具体人员组织,有关措施发放和整改的管理。
2、安监科:吴永康,负责组织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学习,整改安全技术措施执行的监督检查,现场作业的安全管理。
3、通风科:刘挺,负责实施“一通三防”重大安全隐患现场整改。
4、机运科:朱涛,负责实施矿井机电范围重大隐患现场整改。
5、采煤队:刘万富,负责实施本采区范围的重大安全隐患现场整改。
6、掘进队:吴德元,负责实施掘进队范围重大隐患现场整改。
7、运输队:舒洪亮,负责实施矿井运输范围重大隐患现场整改。
8、各小组成员已按分工、又按相互合作、团结一致认真。
履行各自职责,群策群力把我矿重大隐患排查在萌芽之中,实现安全、有序、文明生产。
犍为金龙煤业有限公司二〇一七年七月十六日。
煤矿安全小分队活动方案
煤矿安全小分队活动方案一、活动目标:1. 提高煤矿工人对安全的重视程度,增强安全意识;2. 培养煤矿工人的安全技能,提升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3. 加强煤矿安全管理团队的协作能力,提高煤矿安全管理水平。
二、活动内容:1. 安全教育培训:组织专业人员开展煤矿安全知识培训,包括事故防范、逃生自救等内容;2. 现场演练:组织煤矿工人进行火灾、瓦斯泄漏等突发事故的模拟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3. 安全巡查:组织煤矿安全小分队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4. 安全警示标识:设置煤矿安全警示标识,提醒工人注意安全;5. 案例分析:组织煤矿安全管理团队进行事故案例分析,总结教训,改进安全管理措施;6. 安全奖励制度:建立安全奖励制度,鼓励煤矿工人积极参与安全活动,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三、活动步骤:1. 策划:确定活动目标和内容,制定详细的活动计划;2. 准备:联系专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准备演练场地和设备;3. 实施:按照活动计划进行安全培训、演练和巡查等活动;4. 检查:对活动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5. 总结:对活动效果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改进措施;6. 宣传:通过宣传渠道,向公众宣传活动成果和煤矿安全知识。
四、活动资源:1. 专业人员:安全培训师、救援人员等;2. 场地和设备:演练场地、演练设备等;3. 资金支持:活动经费、奖励经费等。
五、活动效果评估:1. 参与人数:活动参与人数的增加;2. 安全意识:煤矿工人对安全的重视程度的提高;3. 技能提升:煤矿工人的安全技能得到提升;4. 事故减少:煤矿事故发生率的下降;5. 安全管理水平:煤矿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
六、活动时间: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建议至少每年进行一次煤矿安全小分队活动。
七、活动注意事项:1. 确保活动过程中的安全;2. 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规章制度;3. 充分调动工人的积极性,鼓励其参与活动。
以上为煤矿安全小分队活动方案,具体实施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关于成立安全风险检查小组的通知
关于成立安全风险检查小组的通知
**集团及下属子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员工和公司的生命财产安全,经公司研究决定成立安全生产检查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安全生产检查小组主要工作职责:
1、由综合部牵头,每月至少进行1次安全生产检查。
2、检查结果由安全员计入“安全生产台账”,以留档备查。
2、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由安全员下达整改通知,要求相关负责人,限期整改,规定期限未整改完成的,由综合部下达处罚通知。
安全责任划分:
1、各部门主管/班组对本部门/班组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监管责任。
各部门主管需加强对本部门安全工作的管理,定期对本部门负责区域进行安全隐患的排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
1
2、一线员工负责本工序、工位的安全,需对本工序、工位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日检,发现安全隐患,立刻上报直接主管,并做妥善处理。
3、安全员负责集团包含下属子公司安全监督、巡查、督促整改的责任。
特此通知。
**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日
2。
关于成立值班、带班、小分队监察组通知
关于成立值班、带班、小分队监察组的通知
为保证我厂值班、带班、小分队秩序,经厂研究决定,成立以李高峰同志为组长的3人监察组。
现将具体职责规定如下:(一)监察组成员
组长:李高峰
成员:杨峰山、张和明
(二)监察组工作要求
1)监察组成员每月监察次数不得少于6次,其中上半月不得少于3次,下半月不得少于3次,具体活动日期可由组长随机确定。
2)监察组每次活动以中班和夜班为重点,其中中班活动次数不得低于3次,夜班活动次数不得低于3次。
3)监察组成员共3人,每次活动人数不得低于2人,监察组成员因事不能参加活动,必须经厂领导批准。
4)监察组监察范围:各级值班、带班、小分队人员劳动纪律,每日值班、带班、小分队人员配备是否充足,带班领导带班记录填写情况,值班人员参加运行、检修班前会情况等。
5)要求:当日厂值班领导参加运行、检修班前班后会;运行值班领导参加运行班前、班后会;检修值班领导参加检修班前、班后会。
(三)责任与权限
1)监察组由厂领导直接管理,对厂领导负直接责任。
若经厂领导随机抽查,监察组人员自身违反厂相关规定,即取消监察人员当日
活动津贴;若经厂领导随机抽查,值班、带班、小分队人员有不按照规定执行的情况,监察组人员却不能及时发现,除对违反规定人员考核外,连带取消监察组人员津贴1次。
2)监察组负责对参加值班、带班、小分队的人员进行监督,并负责对违反以上规定的人员进行考核通报。
3)监察组考核通报要求:值班、带班纪律以调度室下发的相关文件执行,小分队活动以安全科下发的相关文件执行。
(调度室、安全科负责将最新考核标准交监察组1份)
方山发电厂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煤矿安全小分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安全管理工作,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保障矿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安全小分队及其成员,是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安全小分队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的日常巡查、隐患排查、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等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安全小分队由队长、副队长和队员组成,实行队长负责制。
第五条安全小分队的主要职责如下:1. 负责对煤矿安全生产进行全面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督促整改;2. 定期对矿井、采掘工作面、辅助设施等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生产;3. 监督矿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违章作业进行制止和纠正;4. 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跟踪督促,确保整改到位;5. 参与事故调查处理,提出事故预防措施;6. 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矿工安全意识;7. 完成矿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任务。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六条安全小分队应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第七条安全小分队巡查工作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1. 巡查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熟悉矿井生产状况;2. 巡查范围应覆盖矿井各个生产环节,包括地面和井下;3. 巡查周期应根据矿井生产特点和安全生产需要确定,一般不少于每周一次;4. 巡查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并督促整改。
第八条安全小分队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 熟悉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3. 具备一定的安全生产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4. 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第四章奖惩制度第九条对安全小分队成员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条对安全小分队成员在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降职或辞退等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矿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黑龙江省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关于开展全省地方煤矿安全生产督查的通知-黑煤安监发[2013]120号
黑龙江省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关于开展全省地方煤矿安全生产督查的通知正文:---------------------------------------------------------------------------------------------------------------------------------------------------- 黑龙江省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关于开展全省地方煤矿安全生产督查的通知(黑煤安监发〔2013〕120号)各产煤市(地)煤炭行业管理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按照省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印发2013年全省地方煤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黑煤安监发〔2013〕30号)要求,省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决定于5月下旬至8月份组织开展全省地方煤矿以雨季“三防”(防洪、防排水、防雷电)为重点的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督查的主要内容一是对省煤管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进一步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黑煤安监发〔2013〕113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煤矿复工复产安全管理的通知》(黑煤安监发〔2013〕119号)贯彻落实情况;二是贯彻落实煤矿安全攻坚克难“七大举措”、《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8号)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2013年煤矿水害防治工作指导意见》(煤安监调查〔2013〕6号)情况。
三是雨季“三防”工作情况。
是否成立煤矿雨季“三防”工作领导机构,编制水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防汛抢险物资,制定雨季期间安全生产值班值守制度及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的应急处置措施;是否严格执行煤矿水害防治“十个一律”和“逢掘必探,先探后掘”等各项安全措施;是否如实填写《煤矿防治水专项治理情况表》和煤矿防治水基础台账。
(全)煤矿安全小分队管理规定
煤矿安全小分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各类安全小分队的活动行为,确保活动质量和效果,充分发挥各类别、各专业、各系统安全小分队的监督检查职能,强化业务保安责任,确保对生产现场及员工操作行为的有效制约和监督,促进我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二条安全质量检查科(以下简称安检科)负责安检小分队、专职群众特别小分队的活动组织、管理工作;在安全副矿长授权下,负责矿领导井下现场特别督察的组织管理工作;受矿安委会委托,负责对全矿各类安全小分队的活动进行协调、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各相关部门职责如下:(一)技术管理室负责质量标准化小分队的活动组织、管理工作;(二)机电管理室负责机电小分队的活动组织、管理工作;(三)通风科负责“一通三防”小分队的活动组织、管理工作;(四)调度室负责调度小分队的活动组织、管理工作;(五)地测科负责地测小分队的活动组织、管理工作;(六)团委负责青监岗小分队的活动组织、管理工作;(七)工会负责群监网小分队的活动组织、管理工作;(八)监审部负责监察小分队的活动组织、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小分队的构成、职责和权利第四条各类安全小分队的构成及人员组成如下:(一)矿领导井下现场特别督察由安全副矿长担任队长,其他矿领导和各业务科室正队级以上干部为成员;(二)各专业小分队,包括安检小分队、质量标准化小分队、机电安全小分队、“一通三防”小分队、调度小分队、地测小分队,由各业务科室负责人担任队长,各业务科室业务人员为成员。
(三)其它小分队:1、专职群众特别小分队,队长由安检科指定专人担任,成员为安检科专职人员和各区队抽调人员;2、群监网小分队,队长由工会井口工作站负责人担任,成员为工作站全体人员及各分会群监主任;3、青监岗小分队,队长由矿团委负责人担任,成员为各岗组岗长;4、监察小分队,队长由监审部部长担任,成员为机关部室相关人员组成。
第五条各安全小分队的共性职责:(一)检查井上下各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情况,特别是各重点头面、薄弱环节的安全状况;(二)监督规章制度及规程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监督各岗位人员的现场操作行为,确保按章作业;(三)及时查找和发现生产过程中的“三违”、隐患和危险源(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并督促整改和解决;(四)了解和掌握基层生产动态,协调解决职权范围内的相关事宜;(五)按要求组织和开展本系统或专业小分队活动,并定期进行分析和总结。
成立安全生产改进小组的通知
成立安全生产改进小组的通知尊敬的各位员工:
为了提高我们公司的安全生产水平,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管
理和监督,特成立安全生产改进小组。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职责
安全生产改进小组的成立旨在进一步加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的管理和监督,推动安全生产的改进和发展。
具体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1. 定期检查和评估公司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并提出改进建议;
2. 指导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制度;
3. 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4. 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和隐患;
5. 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安全生产工作的进展和问题。
二、组成和领导
安全生产改进小组由以下成员组成:
- 主任:高级经理
- 成员:各部门安全部门负责人、安全员等
三、工作安排
安全生产改进小组将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和确定安全生产工作
的重点和计划,并协调各部门的配合。
会议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1. 各部门负责人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安全生产改进小组的工作,
提供真实、全面的各自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
2. 安全生产改进小组的决议和工作安排须报公司领导审批和指导。
请各位员工予以认真贯彻和执行,共同努力,为公司的安全生
产工作作出积极贡献。
特此通知。
公司安全生产改进小组
日期:[日期]。
煤矿安全小分队工作计划
煤矿安全小分队工作计划一、引言煤矿是一项高风险的行业,面临着各种潜在的安全风险。
为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煤矿安全管理水平,我们决定成立煤矿安全小分队,负责制定煤矿安全工作计划,并指导和监督煤矿安全工作的实施,以确保煤矿的安全运营。
二、煤矿安全现状分析在煤矿行业,安全问题一直是重中之重。
煤矿事故频发,造成了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通过对煤矿安全现状的分析,我们发现存在以下问题:1. 煤矿安全法规执行不到位,缺乏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2. 煤矿员工安全意识不强,缺乏安全培训和教育;3. 煤矿设备老化、维护保养不到位;4. 安全监管部门执法不力,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三、煤矿安全小分队的组建和职责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们决定成立煤矿安全小分队,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1. 组建煤矿安全小分队,由专业安全人员和相关技术人员组成;2. 负责制定和完善煤矿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并监督执行;3. 负责煤矿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4. 对煤矿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提出维修和改进建议;5. 同安全监管部门合作,加强对煤矿安全的监督和管理。
四、煤矿安全工作计划的制定为了有效开展煤矿安全工作,我们制定了以下工作计划:1. 安全管理体系建设1.1. 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1.2. 完善煤矿事故应急预案;1.3. 开展煤矿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制定应对措施。
2. 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2.1. 制定安全培训和教育计划,包括入岗培训、岗位职责培训以及定期教育培训;2.2. 开展煤矿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2.3. 组织煤矿紧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 设备检查和维护3.1. 制定设备定期检查和维护计划;3.2. 定期组织设备检查,及时发现和修复隐患;3.3. 提出设备改进和更新的建议,保障设备的安全运行。
4. 安全监督和管理4.1. 建立和安全监管部门的沟通机制,及时获取最新的安全法规和标准;4.2. 加强对煤矿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安全措施的有效实施;4.3. 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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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矿发[2015]66号
煤矿关于成立安全督查小分队的
通知
根据《飞尚公司组织开展大战120天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为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深入开展“大战120天安全生产”活动,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落实, 强化隐患整治力度和人员
不安全行为管控,杜绝违规、违章行为,促进矿业公司安全基础更加扎实,管理水平显著提高,经矿班子会研究决定特成立我矿安全督查小分队。
一、安全督察小分队组织机构(简称:小分队)
小分队组长:欧阳毛生
小分队副组长:梁万成、赵延寿、龚兵国、黎明
小分队成员:张春峰、张军、胡群子、吴兴国、罗均银、
杨秀伟、向玉庆
二、小分队职责
1、定期深入井下现场,查处不安全行为、隐患。
2、对井下现场作业规程、安全措施、标准和各基层单位领导跟班情况等进行督查。
3、对重点工程、边远头面、死角、管理薄弱环节进行突袭跟踪检查。
4、对全矿井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现场进行督查。
三、小分队权限
1、小分队有权进入任何作业、办公场所进行突袭检查。
2、小分队发现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有权对作业单位下达停工决定。
3、小分队有权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作业场所提出限期整改和处以罚款的决定。
4、小分队有权对督查期间发现的不安全行为按照矿业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5、小分队有权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现场进行督查。
并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小分队活动及要求
1、坚持突袭、动态活动、不间断、不事先通知的原则进行督查活动。
2、要坚持原则,敢于顶针碰硬,深入开展安全督查工作。
3、每天中晚班派人现场督查,下井时间不少于3小时。
4、小分队对所查隐患问题,及时报送本安监部录入本安全信息系统限期整改。
5、小分队成员无特殊情况或未经批准不得离矿,否则对本人罚款100元。
6、小分队成员必须尽职尽责,由于责任心不强、避重就轻、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或工作失误扣本人100元。
五、罚款程序
小分队下发的罚款,由安监部下发并在每安全办公会上予以通报。
人力资源部负责统计,在每月的工资上进行扣除。
特此通知!
贵州大运矿业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九月一日
主题词:成立安全督查小分队
抄报:贵州飞尚能源有限公司
抄送:公司领导、各有关部门
贵州大运矿业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