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新会区纪委监察局重点项目督查督办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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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实施方案【精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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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实施方案篇一:专项督查实施方案教育督导整改和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专项督查实施方案为落实全市教育督导整改会议精神,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市政府领导要求及今年下半年重点督查事项安排,市政府拟于近期组织由市政府督查室、市编办、市教育局、财政局、住建委等有关单位参加的联合督查组,对全市教育督导整改落实情况和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两项督查活动一并进行。

实施方案如下:一、组织领导本次专项督查,在市迎接省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市编制办公室和市教育、财政、建设等部门抽调专门人员组成督查组,具体负责实施。

二、工作日程拟于10月31日-11月3日进行,分两个小组同时开展活动,时间、人员安排附后。

三、督查内容本次专项督查主要是检查各县(市、区)以及泰安高新区、泰山管委落实省、市综合督导评估反馈意见,对全市教育督导重点问题进行全面整改的情况和实施校舍安全工程的进展情况,以教育投入、教师队伍建设、学前教育、职业教育、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学校(幼儿园)安全为重点。

(一)县市区贯彻全国、省、市教育工作会议和《纲要》精神,制定教育行动计划及相应配套文件的情况,落实省、市督导整改意见的计划、措施和实施情况。

(二)省、市反馈意见关于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履行教师管理职能,教师补充、教师培训、教师调配交流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三)省、市反馈意见关于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预算标准、及时足额拨付、规范使用、拨付账表与学校支出实际情况一致、教育示范县执行标准等问题的整改情况,以及2012年教育经费预算的初步打算。

(四)省、市反馈意见关于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全额征收并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规范使用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五)学前教育发展情况,主要是组织领导、科学规划、财政投入、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幼儿园办园条件、幼儿教师编制、幼儿教师待遇、幼儿园管理等情况。

省、市反馈意见关于学前教育问题的整改情况。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我市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专班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我市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专班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我市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专班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4.16•【字号】梧政办发〔2020〕41号•【施行日期】2020.04.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我市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专班的通知各县(市、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为抢抓国家和自治区稳投资、稳增长系列政策机遇,加快包装谋划一批基础设施、社会民生和产业发展领域重大项目,提高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和效率,充实全市重大项目储备,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经研究,决定成立梧州市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专班,开展梧州市重大项目储备谋划百日攻坚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专班工作机构组长:钟畅姿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常务副组长:吴浩岭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副组长:马辉市委常委、副市长黄恩市委常委、副市长姜云飞副市长苏颖副市长匡伯彪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成员:梁金昌市政府秘书长龙文红市委副秘书长、市督考办主任岑小莲市政府副秘书长吴情操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自然资源局局长潘达鹏市政府副秘书长黄春全市政府副秘书长黎威君市政府副秘书长易凯航市政府副秘书长杜诚市发展改革委主任覃颂市教育局局长梁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廖剑波市公安局副局长高洁凤市民政局局长覃震西市财政局局长封雷市生态环境局局长钟锋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韦坚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潘一清市水利局局长黄保绪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张远市商务局局长陈刚市文广体旅局局长李传杰市卫生健康委主任周炎坤市林业局局长郑兆武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局长王鹏市行政审批局局长刘畅市金融办主任赵剑海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党工委副书记赖启第梧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吴振中梧州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主任崔磊市苍海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刘杰市不锈钢制品产业园区管委会主任罗华平市商贸物流园区管委会主任吕义杰梧州临港经济区管委会主任郑伟市城投集团董事长廖传盛市产投集团董事长陈浩亮市金投公司董事长曾令春市苍建公司董事长唐伟栋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主任专班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专班办公室)和6个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办公室主任由杜诚同志兼任,王鹏、唐伟栋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区重点项目推进机制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区重点项目推进机制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区重点项目推进机制的通知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市重大项目推进机制的通知》精神,为加强统筹调度,促进全区重点项目顺利实施,经区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完善全区重点项目推进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成立区重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区长任组长,分管发展改革委的副区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相关副区长任副组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和区级有关部门、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区重点项目有关工作,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有关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展改革委,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牵头完善全区重点项目管理机制、提出年度重点建设项目清单建议,加强重点项目工作督查指导。

二、强化重点项目统筹协调。

各有关镇街,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牢固树立全区"一盘棋”意识,按照统筹项目规划、统筹要素保障、统筹项目立项、统筹资金资源平衡、统筹组织实施、统筹调度督办要求,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各项工作。

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全区重点项目推进工作的牵头协调,加强重点项目工作计划管理,重点调度可研报告及之前的项目申报、立项审查审批、投资计划编制等工作;牵头做好重点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

区政务服务办牵头负责优化完善重大项目审批流程,推行并联审批、容缺受理、平行作业,高效推进前期工作;区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重点项目推进工作,会同有关单位做好初步设计及以后的审批、组织建设等推进工作。

各平台负责本辖区重点项目推进工作协助相关项目建设单位完善前期手续并组织建设。

三、落实项目法人主体责任。

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法人,由区发展改革委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确定。

暂未确定项目法人的,前期工作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推进,待项目法人确定后移交。

项目法人是重点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项目申报、前期工作推进、投资计划落实、建设组织实施等工作。

各项目法人要积极对接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主动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各种问题。

同时,在全区上下各级各部门和相关单位的支持配合下进一步完善-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人马、一抓到底”的重点项目推进制度,全力推进重点项目落地投产。

关于印发梅州市重点建设项目督查督办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梅州市重点建设项目督查督办工作方案的通知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关于印发梅州市重点建设项目督查督办工作方案的通知篇一: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工作督查督办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工作督查督办的通知局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强化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局党委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决定在系统内实行督查督办制度,对机关各处室、各单位承担的各项工作进行督查督办。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要目的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和本局各个阶段的重点工作,通过督促、检查等手段,及时了解情况,反映问题,协调关系,提出建议,维护政令畅通,确保市委、市政府及市建设局的各项决策、工作措施得到贯彻落实。

同时,通过督查督办,切实解决“四不”问题:即重大决策贯彻不及时、工作措施不落实、工作态度不主动、工作任务完不成四大类问题;努力实现“四个”明显转变:即工作效率明显提升、工作责任心明显增强、工作积极性明显提高、抓落实促发展的氛围明显优化,为城乡建设工作的健康快速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主要内容(一)对招商引资项目和重点企业的帮办服务督查。

对于局引进的招商项目,实行“谁招引、谁帮办”原则,由招引人全程跟踪帮办服务。

对于重点企业,凡涉及的行业部门要明确专人帮办服务,全面了解企业发展过程中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局领导汇报相关情况,积极提出解决建议。

(二)对重点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的督查,及时跟踪本局承担的重点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情况。

(三)对省、市两级重大决策,上级领导批示件和重要会议的贯彻落实情况督查。

(四)对市建设局重要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局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办理情况督查。

(五)对各处室、单位承担的局年度工作目标、主要工作事项的安排推进及完成情况督查。

(六)对市民反映的应解决的问题、建议意见的落实情况督查。

三、程序方式(一)登记。

在接到省、市文件,市领导批示和有关单位转办的重要指示、文件通知和要求报送有关材料(或资料)时,局办公室人员和文件收发人员要及时进行登记,作为督查工作的原始依据。

新会区纪委监察局“服务基层月”活动方案

新会区纪委监察局“服务基层月”活动方案

新会区纪委监察局“服务基层月”活动方案为深入贯彻省、市《关于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建设的决定》,落实区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区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根据区委办《关于在区直部门开展“服务基层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机关工作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进一步转变作风、优化服务、提高效率,以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为重点,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帮助基层协调解决实际困难,真抓实干,为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全面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二、活动内容围绕“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主体内容,采用“主动深入、优化服务、解决问题”的方法方式,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促进机关作风再转变、干部能力再提升,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新会”作出新的贡献。

(一)增强服务企业能力,维护有利经济发展软环境加强执法监察工作。

加强对四大要素市场的监管,强化对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督。

要深入到区招标办、土地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等部门单位调查研究,查找问题,堵塞漏洞,确保要素市场秩序正常运作,集体资产安全。

推进打击商业贿赂工作。

积极参与以“打击欺行霸市、打击制假售假、打击商业贿赂,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场监管体系”为主要内容的“三打两建”行动。

牵头组织开展我区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要将治贿工作深化延伸到各镇(街、区),切实加强对基层的工作领导和业务指导,全面维护我区企业经商营运健康市场环境,营造有利经济发展的政务环境,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二)增强服务项目能力,提高行政机关执行力推进重点项目督查督办工作。

围绕区委、区政府今年确定的四大类91项倒逼项目开展重点项目督查督办,提高部门单位执行力。

要加强与项目责任部门的联系沟通,加强调查研究,强化组织协调,促进项目快动工、快建设、快投产。

加强效能监察工作。

加强完善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的效能立项,强化监督检查。

督查方案的通知

督查方案的通知

督查方案的通知篇一:督办工作实施方案华明示范镇管委会督查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强化提升管委会机关各部门的执行力,确保政令畅通,推进各项工作落实,提高各部门工作效率,改进机关的工作作风,经管委会领导班子研究决定,结合管委会实际工作,制定管委会督查工作方案。

一、基本思路紧紧围绕园区重点工作和中心工作,以“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为总要求,以明确工作责任、抓好工作落实为总目标,不断强化督查力度,促进提高工作效能,全力推进各项工作加快开展、高效运行,确保全年年各项工作全面完成。

二、成立督查领导小组组长:韩爱玲副组长:章瑞魏静起杨树军成员: 孙福芬高宝强李玉忠常箐莙领导小组下设督查办公室主任:杨树军副主任:高宝强成员:李玉忠常箐莙联络员:若干(科室、居委会、执法队、交管办、物业公司各上报人员一名)三、督查重点1、管委会班子会议确定的重要事项的落实。

根据会议召开后形成的会议纪要确定的重要事项,跟踪督促落实各项工作。

对进展缓慢的工作事项进行催办,并及时向管委会报告,在跟踪督办过程中,随时对确定需要督查的工作事项进行督查,并报告结果。

2、把领导比较关注的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列入重点督查范围,由主管领导亲自带领督查办不定期现场勘查,并将情况上报街主要领导。

3、参与街党委、办事处承办大型活动的工作列入重点督查范围,遇到问题时,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协调、及时解决。

全力配合街办事处的工作,保证大型活动的圆满完成。

四、督查工作流程督办工作分拟办、立项、督办、催办、办结、反馈、归档和结果运用八个流程:一、拟办。

根据上级机关要求、管委会领导班子决议、决定和领导的批示,督查办公室提出拟办意见。

拟办意见包括责任单位(主办单位、协办单位)办结时限和具体要求等。

二、立项。

立项一般一事一项,重大决策或重要工作部署则以一个决策、一个部署立项。

督查办公室按拟办要求填写《华明示范镇管委会督办通知单》(以下简称《督办通知单》),涉密事项应遵守保密相关规定。

关于成立推进重点项目工作专班的通知

关于成立推进重点项目工作专班的通知

关于成立推进重点项目工作专班的通知集团公司各部室,各子公司:为建立运转高效、执行有力的项目管理、运行机制,促进重点项目有序推进,经研究决定成立推进重点项目工作专班,现将组成情况通知如下:一、领导小组组长:成员:二、工作专班总指挥:协调联络:1、物流产业园建设运营专班组长:成员:主要任务:月份前,完成项目前期立项、规划设计、土地及各项手续、招投标工作及一期工程开工建设;完成与京东合作的起步区招商、运营工作;负责项目融资工作。

2、新材料产业园区专班组长:成员:主要任务:年内,完成项目启动前的土地、规划及建设方面工作;建立工作机制,对接产研院确定项目建设内容、时序,推进项目落地和服务工作。

3、综合体项目专班组长:成员:主要任务:月日前,完成民生综合体项目的立项、土地及相关手续办理、规划设计和招投标工作,完成第一批不少于处综合体建设并交付使用;月日前,完成所有综合体建设任务,整体移交。

月底前,完成首批综合体的试运营,积累经验,年底前所有综合体实现规范化运营;负责项目融资工作。

4、高标准农田项目专班组长:成员:主要任务:完成流转土地的签约任务;完成高标农田的规划设计和整理工作;完成农作物品种的选择、种植技术和设备考察工作;力争月前达到全面种植条件。

5、中央厨房建设运营专班组长:成员:主要任务:起草运营方案,成立运营公司;完成项目用地及各项手续办理;内配设备清单编制、考察采购等工作;完成供应链体系搭建,确保月份试运营。

三、工作机制建立集责任落实、问题协调、督查督办等全方位、常态化项目推进机制,实行“组长负责制”。

(一)专项计划。

每一个重点项目都要形成一个专项计划方案,包括目标任务、时间节点、阶段成果、推进办法、保证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月中旬交人力资源中心。

(二)定期调度。

推行“日碰头、周例会、月调度”的工作机制,建立项目推进工作日志,各专班组长要随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列出困难清单,集中交换意见,努力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必要时梳理节点任务,遇到重大阻碍问题及时向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重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重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重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9.14•【字号】东府办函[2009]291号•【施行日期】2009.09.14•【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重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东府办函〔2009〕291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为更有力、有序、有效地加快推进市重点项目建设,市政府决定成立市重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如下:组长:李毓全(市委副书记、市长)副组长:冷晓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梁国英(市政府副市长)殷焕明(市政府秘书长)成员:陈建枝(市政府、松山湖管委会)刘宁(市政府、虎门港管委会)莫淦泉(市政府、生态园管委会)黎达潮(市政府)朱斌华(市政府)张俊阳(市发展和改革局)莫布兴(市监察局)陈桂明(市经济贸易局)何跃沛(市科学技术局)詹文光(市财政局)刘润荣(市国土资源局)朱川(市建设局)欧阳南江(市城建规划局)袁绍东(市环境保护局)张伟华(市房产管理局)韩任海(市交通局)XXX全(市水利局)黄冠球(市外经贸局)罗松茂(市林业局)张月忠(市海洋与渔业局)钟耀祥(市城市管理局)崔勇(市公安消防局)羊少刚(东莞海事局)罗辑(东莞供电局)王炯权(市港航管理局)彭碧玲(市委督查室)梁杰钊(市政府督查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发展和改革局张晓程同志担任。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九年九月十四日。

督办督查工作制度(五篇)

督办督查工作制度(五篇)

督办督查工作制度为更好地推动上级党委和镇党委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及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效率,使党委、政府督查督办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督查督办工作以____、__基本路线以及____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镇党委中心工作,突出重点,抓好督促检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完善监督机制,确保政令畅通,使上级和镇党委的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得到有效落实。

(一)、督查工作的主要任务1、督促检查上级党委、政府和镇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重点督查年中、年终的政策执行情况,全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年度考核目标完成情况,阶段性工作开展完成情况,重点工程进展情况,以及各线各办每月主要工作的落实情况。

2、督促检查重要会议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

重点督查工作会议、党代会和人代会等重要会议的贯彻落实情况,督查应到会人员的到会情况。

3、催办党政班子联席会议、党委会议、书记办公会议、镇长办公会议及其他专题会议决定事项。

4、催办上级部门领导批示、交办事项。

5、督办新闻媒介对我镇工作的重要批评和建议。

6、督办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给领导引起重视的问题。

7、督办“民情信箱”收集的意见、建议和批评的落实情况。

8、督办机关各项制度执行落实情况。

9、督办全程办事代理室工作开展情况。

10、督办经领导批准后其他需要督查的事项。

(二)、督查工作的负责情况1、成立督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成员:办公室负责督查的具体工作。

下设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成员:2、督查对象:镇机关各线各办及全体工作人员。

3、督查时间:根据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查。

4、督查记录:每次督查应如实做好记录,督查记录由负责。

(三)、督查工作的主要程序督查工作一般遵循立项登记、交办处理、催办协调、综合反馈、办结归档等程序开展。

1、立项登记。

党政办对纳入督查的事项进行立项登记,并根据督查事项的具体内容,填写《督查事项拟办呈批表》,列明主要事项、立项依据、办理要求,承办单位和反馈时限等。

通知书之成立督查小组的通知

通知书之成立督查小组的通知

成立督查小组的通知【篇一:0214 关于成立督查领导小组的通知】峄招商委办字[2011] 号峄城区招商引资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成立全区招商引资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各镇(街)、区直经济主管部门、三大集团: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在全区总结表彰会上的讲话和《中共峄城区委、峄城区人民政府2011年招商引资工作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招商引资外经贸工作实现新跨越,促进招商引资外经贸任务的全面完成,经区商务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商务系统督查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组长:高广星区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副组长:孙景新区商务局副局长、区国际商会会长左士军区商务局副局长康平区商务局副局长成员:于涛区国际商会副会长王保恒区国际商会副会长、商务局办公室主任张庆久区外商投诉中心主任陈威区商务局外资科科长姚义斌区商务局信息科主任、办公室副主任马其武区商务局考核科科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孙景新同志兼任,副主任由于涛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负责具体的督查工作。

二、督查内容1、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全区招商引资决策部署情况;2、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3、承担外资任务的镇(街)和单位外资项目建设情况;4、镇(街)和区直所属企业外贸出口完成情况;5、重点招商活动项目筹备情况和签约项目落实情况;6、其他有关招商引资工作情况。

三、督查程序和方式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由区招商委办牵头区委组织部、区机关效能监察中心、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商务局、区电视台等单位组成督查组,赴各相关镇(街)和相关部门,采取听取汇报、实地察看、拍摄录像、座谈反馈等形式。

对检查结果汇总后,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并由督查室通报。

1、督查考核坚持“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半年一通报、全年一总结”的督导调度方式。

2、每月底组织区电视台对项目现场进行拍摄,主要负责人在电视台“招商引资面对面”栏目进行表态发言,并在全区范围内播放、通报。

关于加强对涉及我局区重点项目督查力度的通知

关于加强对涉及我局区重点项目督查力度的通知

关于加强对涉及我局区重点项目督查力度的通知区城改办、区住房保障建设管理处、区工务建设中心: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打好“五大战役”、推动我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之年。

为贯彻落实《漳州市工商局关于印发漳州市工商系统重点项目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漳工商综〔2011〕100号)、市局开展“服务五大战役、建功跨越发展”创业竞赛活动的部署要求,主动对接“五大战役”,充分发挥工商职能,在促进我区经济发展中特别是在服务重点项目上勇当先锋,切实做到服务到“家”,我局精心制定了《漳州市芗城区工商局重点项目服务实施办法》。

现将《漳州市芗城区工商局重点项目服务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并就贯彻落实提出三点要求,请一起抓好贯彻执行。

一、创新服务理念,切实增强服务重点项目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建设和发展重点项目,对促进我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是做大存量和增量的现实需要。

我局要按照“服务无亲疏、服务无障碍、服务无损耗”的工作要求,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积极实施行政指导,把重点项目服务工作作为促进和服务经济发展的重要着力点,自觉服务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对重点项目工商事务实行紧跟快办、特事特办,全力支持我区重点项目建设和发展。

要按照“法律所依、政府所想、企业所愿、工商所能”的原则,创新服务理念,深化服务内涵,完善服务机制,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全力支持和服务当地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的建设和发展,积极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三、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服务重点项目的力度各单位要加强对支持服务重点项目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落实,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职能部门分工协作,切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为加强对重点项目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局决定成立重点项目服务领导小组,组长由林茂辉局长担任,罗鸣、林哲民、张东升、吴胜为副组长,江伟、高立东、张晋余、徐志文、许金发、吴丽容、邓达茂、陈润晖、卢文辉、杨志鹏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在区工商局注册管理股,办公室主任由林哲民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江伟、邓达茂兼任;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领导我局开展重点项目服务工作,落实重点项目局长负责制、联动服务制和跟踪服务制等一系列服务制度,督促检查各单位重点项目服务工作,确保服务工作取得实效。

关于督查督办的通知

关于督查督办的通知

关于督查督办的通知篇一: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工作督查督办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工作督查督办的通知局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强化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局党委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决定在系统内实行督查督办制度,对机关各处室、各单位承担的各项工作进行督查督办。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要目的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和本局各个阶段的重点工作,通过督促、检查等手段,及时了解情况,反映问题,协调关系,提出建议,维护政令畅通,确保市委、市政府及市建设局的各项决策、工作措施得到贯彻落实。

同时,通过督查督办,切实解决“四不”问题:即重大决策贯彻不及时、工作措施不落实、工作态度不主动、工作任务完不成四大类问题;努力实现“四个”明显转变:即工作效率明显提升、工作责任心明显增强、工作积极性明显提高、抓落实促发展的氛围明显优化,为城乡建设工作的健康快速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主要内容(一)对招商引资项目和重点企业的帮办服务督查。

对于局引进的招商项目,实行“谁招引、谁帮办”原则,由招引人全程跟踪帮办服务。

对于重点企业,凡涉及的行业部门要明确专人帮办服务,全面了解企业发展过程中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局领导汇报相关情况,积极提出解决建议。

(二)对重点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的督查,及时跟踪本局承担的重点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情况。

(三)对省、市两级重大决策,上级领导批示件和重要会议的贯彻落实情况督查。

(四)对市建设局重要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局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办理情况督查。

(五)对各处室、单位承担的局年度工作目标、主要工作事项的安排推进及完成情况督查。

(六)对市民反映的应解决的问题、建议意见的落实情况督查。

三、程序方式(一)登记。

在接到省、市文件,市领导批示和有关单位转办的重要指示、文件通知和要求报送有关材料(或资料)时,局办公室人员和文件收发人员要及时进行登记,作为督查工作的原始依据。

关于成立新会区纪委监察局重点项目督查督办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关于成立新会区纪委监察局重点项目督查督办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关于成立新会区纪委监察局重点项目督查督办工作领导小组的
通知
关于成立新会区纪委监察局重点项目督查督办工作领导小组的
通知
新纪〔2011〕24号
各镇(街、区)、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抓好区重点项目的督查督办工作,切实提高执行力,推进区重点项目的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新会区纪委监察局重点项目督查督办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邹强
副组长:林振强
成员:赵明亮、朱尚文、林余近、冯达宏、李华超、钟伟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赵明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朱尚文,成员:李思远、伍建新、戚丹霞。

办公地点设在区行政中心916室。

特此通知。

中共江门市新会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江门市新会区监察局
2011年12月20日
关于成立重点工程建设督查组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控股公司及下属企事业单位:
为加快推进广西体育中心、南宁市五象新区市民中心、16
个农贸市场改造、新建等重点工程项目的建设,经公司研究,决定成立重点工程建设督查组。

一、人员构成
组长:马超毅
副组长:陈岗、蔡海潮
成员:朱海、苏炜、杨能宏、蒋雪莹、王丽萍、李祯祯
二、工作职责
1、对重点工程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工程建设按每一阶段计划进行,确保工程如期完工;
2、参加重点工程建设例会,提出合理化建议;
3、针对影响工程进度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公司领导提供决策参考;
4、对影响工程进度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督办,检查督办事项落实情况,对逾期未办结或不符合办理要求的,进行催办、质询直至问责。

局机关跟踪督办制度

局机关跟踪督办制度

03
通过对局机关跟踪督办制度的建立, 可以加强对各单位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提高工作效 率和质量。同时,也有助于增强各单 位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度,促进政务 公开和社会监督。
03
督办工作机制与流程
工作机制
01
建立领导负责制
成立由局领导担任组长的督办工作领 导小组,对督办工作进行统筹领导。
02
明确责任部门
确定牵头部门和协办部门,明确各自 职责和工作任务。
03
强化考核评价
将督办工作成效纳入年度考核体系, 对工作不力的部门进行问责。
督办流程
立项审批
对需要督办的重大事项进行筛选和 审核,报请领导小组审批。
督办通知
根据立项审批结果,向承办部门发 出督办通知,明确督办事项、时限 和要求。
跟踪督办
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对局机关确定的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和民生实事的推进情况进行跟踪督办,确保任务按时完成。
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落实情况
对局领导批示和交办的事项进行跟踪督办,确保事项得到及时落实。
督办范围与重点
01
02
范围: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以 及县(市)局等单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重点:涉及重大决策、重要文件和会 议精神落实、重点工作推进、领导批 示和交办事项等情况。
不足,促进部门自我反思和改进。
意见征集
03
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等方式,征集员工对跟踪督办工作的意
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工作机制。
问题整改与责任追究
问题分类与整改措施
针对反馈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和归纳,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和计划,明确责任 部门和时间节点。
责任追究
对于在跟踪督办中发现的问题,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严格落实奖惩制度,确保问题得 到及时整改。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12.19•【字号】郑政文〔2016〕205号•【施行日期】2016.12.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郑政文〔2016〕20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更好的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和打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创新驱动发展、基础能力建设、新型城镇化“四张牌”,推进市政府相关部门对中央巡视组开展巡视“回头看”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根据《中共郑州市委关于印发 <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开展巡视“回头看”情况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发〔2016〕24号)要求和市委常委会会议精神,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市政府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推进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市政府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王跃华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常务副组长:李国强 (兼)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副组长:冯卫平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吉市政府副秘书长翟政市政府副秘书长薛永卿市政府副秘书长马运生市政府督查室主任成员:雍明轩市政府办公厅一处处长张伟杰市政府办公厅二处处长王明太市政府办公厅三处处长袁希刚市政府办公厅四处处长王泽文市政府办公厅五处处长李杰市政府办公厅七处处长陈军市政府办公厅八处处长陈立志市政府办公厅九处处长赵玉亭市社管办副主任袁进超市政府办公厅六处副处长张志伟市政府办公厅一处副处长钱锐市社管办督查处处长二、市政府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机构及其主要任务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在市政府领导下,主要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市政府承担的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7个专项工作推进督导组。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毕节市政府督查督办系统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毕节市政府督查督办系统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毕节市政府督查督办系统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12.19•【字号】毕府办函〔2017〕174号•【施行日期】2017.12.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毕节市政府督查督办系统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广应用贵州省政府督查督办系统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17〕232号)精神,切实加强对全市政府督查督办系统推广应用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领导同意,决定成立毕节市政府督查督办系统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黄家忠(市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副组长:李永喜(市政府副秘书长)禄春燕(市督办督查局局长)龙盛君(市大数据发展办主任)成员为市直有关单位分管督查督办工作负责人,各县(自治县、区)政府(管委会)办公室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督导办公室在市督办督查局,禄春燕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引导、督促各地、各有关单位推广应用督查督办系统,拟定督查任务的承办和交办流程,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具体问题,并定期向市政府领导报告推进工作情况;下设运维保障办公室在市大数据发展办,龙盛君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督查督办系统的运行维护,组织开展相关业务操作技能培训。

各县(自治县、区)要参照成立相应督查督办系统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县(自治县、区)督查督办系统的推广应用,确保按省政府办公厅要求的时间节点启动应用督查督办系统,条件具备的争取推广应用到乡(镇、街道)。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2月19日。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新会区政府系统召开全区性会议审批办法的通知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新会区政府系统召开全区性会议审批办法的通知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新会区政府系统召开全区性会议审批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4.12.13•【字号】新府办〔2014〕53号•【施行日期】2014.1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关正文印发新会区政府系统召开全区性会议审批办法的通知各镇政府,会城街道办,经济开发区、圭峰区、银湖湾管委会,区政府直属各单位,基业资产经营公司:《新会区政府系统召开全区性会议审批办法》已经区政府十四届3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12月23日新会区政府系统召开全区性会议审批办法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省政府系统召开全省性会议审批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13〕56号)、《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系统召开全市性会议审批办法的通知》(江府办〔2014〕3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会议分类本办法所称全区性会议是指以区政府名义或以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下称部门)名义召开的会议。

(一)以区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1.法律、法规规定或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有关会议、文件确定需区政府召开的会议;2.研究贯彻重大政策、重要改革发展措施和重点工作安排的会议;3.区委常委会议或区政府常务会议决定由区政府召开的其他重要会议。

(二)以部门名义召开的会议:各部门总结、布置年度总体工作,贯彻上级主管部门会议、文件精神的会议。

二、参会范围(一)以区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原则上由参与区政府工作分工的区领导出席并讲话,联系区政府工作的区委区府办公室领导主持会议;特别重要的请区长出席并讲话,分管区领导主持会议。

区长一律不出席以部门名义召开的会议;分管区领导原则上不出席以部门名义召开的会议。

(二)以区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可根据会议内容要求各镇(街、区)政府负责同志以及区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会。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4年市政府重要工作任务和市领导责任项目的通知-江府[2014]1号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4年市政府重要工作任务和市领导责任项目的通知-江府[2014]1号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4年市政府重要工作任务和市领导责任项目的通知正文:----------------------------------------------------------------------------------------------------------------------------------------------------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4年市政府重要工作任务和市领导责任项目的通知(江府〔2014〕1号)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抓好2014年市政府重点工作的落实,确保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现将《2014年江门市人民政府重要工作任务分解表》和《2014年市领导责任项目》印发给你们,请各责任单位高度重视,创新机制,紧密合作,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确保按时按质完成目标任务。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领导要切实带头,对分管的工作深入研究,狠抓落实,尤其是要将《2014年市领导责任项目》作为年度中心工作抓实抓好。

市各单位、各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单位、本市(区)落实各项决策部署和办理相关事项负总责,对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要亲自抓落实。

要敢于攻坚克难,开拓奋进,创造性地抓好工作落实并及时反馈情况,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相关事项办理取得预期成效。

二、明确责任分工市各单位既要承担各项决策部署和有关事项的落实、办理责任,又要承担督导各市(区)落实、办理的责任。

对所牵头承办的事项要开展督查督办,主动与其他责任单位沟通协调,切实负起牵头组织落实责任;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职,切实履责,密切配合,共同确保承办事项落实到位,取得预定成效。

各市、区政府既要坚决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决策部署并及时反馈,又要督促落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真正取得实效。

三、健全工作机制市各单位、各市(区)政府要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实施动态跟进、动态反馈;及时发现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分析找准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会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方案的通知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会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方案的通知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会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16.12.08
•【字号】新府办〔2016〕33号
•【施行日期】2016.12.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关于印发新会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方案
的通知
新府办〔2016〕33号
各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圭峰区管委会(会城街道办),区政府直属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上级驻新会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
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我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6〕22号)、《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方案的通知》(江府办〔2016〕34号)有关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区政务公开工作,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新会区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镇(街、区)、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措施,明确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新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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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新会区纪委监察局重点项目督查督办工作领导小组的
通知
新纪〔2011〕24号
各镇(街、区)、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抓好区重点项目的督查督办工作,切实提高执行力,推进区重点项目的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新会区纪委监察局重点项目督查督办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邹强
副组长:林振强
成员:赵明亮、朱尚文、林余近、冯达宏、李华超、钟伟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赵明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朱尚文,成员:李思远、伍建新、戚丹霞。

办公地点设在区行政中心916室。

特此通知。

中共江门市新会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江门市新会区监察局
2011年12月20日
关于成立重点工程建设督查组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控股公司及下属企事业单位:
为加快推进广西体育中心、南宁市五象新区市民中心、16
个农贸市场改造、新建等重点工程项目的建设,经公司研究,决定成立重点工程建设督查组。

一、人员构成
组长:马超毅
副组长:陈岗、蔡海潮
成员:朱海、苏炜、杨能宏、蒋雪莹、王丽萍、李祯祯
二、工作职责
1、对重点工程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工程建设按每一阶段计划进行,确保工程如期完工;
2、参加重点工程建设例会,提出合理化建议;
3、针对影响工程进度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公司领导提供决策参考;
4、对影响工程进度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督办,检查督办事项落实情况,对逾期未办结或不符合办理要求的,进行催办、质询直至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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