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省民营医院数按机构类别分综合医院(个)(2008-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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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资源配置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资源配置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资源配置标准(试行)》编制说明【字号:大中小】一、编制《标准》的基本工作步骤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发[1997]3号)和国家计委、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开展区域卫生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计社会[1999]261号),推动我区区域卫生规划,指导各地市统筹规划,优化配置卫生资源,在自治区政府直接领导下,自2000年8月开始,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牵头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资源配置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的编制工作,经过近1年的积极努力,提出了《标准》(试行)。

基本工作步骤是:(一)建立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1999年7月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域卫生规划协调领导小组",由自治区政府吴恒副主席任组长,自治区计委、财政、卫生等多个部门参加,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与分工。

经各部门的通力合作,在开展区域卫生规划工作上做了积极地探索和尝试。

区域卫生规划编制内容包括分析社会经济、居民健康和卫生资源状况,确定主要卫生问题,制定规划目标和资源配置标准,提出对策措施和实施监督评价。

为此,2000年8月专门成立了《标准》编制领导小组,由自治区卫生厅高枫厅长任组长,并从广西医科大学、广西卫生管理干部学院、广西区防疫站、广西民族医药研究所、广西区妇幼保健院等单位抽调了十多位具有研究生学历的专家及技术骨干组成《标准》编制组。

(二)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由于编制组成员来自不同单位、从事不同的工作,为使大家能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首先组织编制组成员学习相关文件,认真领会文件精神,统一认识,提高理论和政策水平。

(三)查阅大量文献,把握研究发展动态通过光盘检索,查阅了数百篇国内外相关文献,对国内外有关研究发展动态有了较全面的了解,为编制工作的开展作了充分的理论准备。

(四)外出参观学习,减少工作的盲目性鉴于国内部分省份经过几年的调查研究,已完成了具有本省特色的卫生资源配置标准。

广西省综合医院行业企业排名统计报告

广西省综合医院行业企业排名统计报告
(5)行业发展预测及趋势分析
(6)行业竞争格局研究分析
(7)行业内标杆企业研究
(8)行业发展机遇及挑战
联系方式:网址:
医疗卫生服务
1953
3278
4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本部
医疗卫生
1953
3002
5
柳州市人民医院
综合医院
1926
1864
6
柳州市人民医院(本部)
综合医院
1926
1864
7
柳州市工人医院本部
医疗卫生
1933
1803
8
柳州市工人医院
医疗卫生
1933
1803
9
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本部
综合医院
1938
1432
1958
807
36
来宾市人民医院
卫生医疗
2002
806
37
玉林市第二人民医院
综合医院
1952
797
38
广西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医疗服务
2005
770
39
横县人民医院
医疗机构
1942
769
40
贺州市人民医院
医疗服务
1926
751
41
灵山县人民医院
医疗救治
1928
749
42
桂46
1166
16
桂林市人民医院
医疗服务
1946
1160
17
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临床医疗
1965
1066
18
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医疗与扩理
1914
1051
19
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院(含综合、专科医院)执业校验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院(含综合、专科医院)执业校验标准(
咨询审计等相关部门,并查年度财务计划及结算报告
查医院收费公布和收费查询情况,并抽查50张以上门诊和10份住院病历的收费情况
查组织机构及设备维修文件
抽查设备购置报告、审批文件及设备档案卡、专人管理登记情况
抽查计量器具及计量部门周期检定合格证
重点查门诊部、急诊科、手术室、产科、传染病区和消毒供应室等。
查组织机构、相关文件和记录
(1)工作制度
1、医院领导干部深入科室制度;
2、会议制度;
3、院总值班制度;
4、卫生工作制度;
5、病案管理制度;
150
(10)
(20)
(30)
10
10
10
(30)
10
10
10
(30)
20
10
(30)
[20]
1
1
1
1
1
每少1张扣1分
缺1科室扣3分
每少0.1扣1分
每少0.1扣1分
缺1人扣3分
每少1m2扣1分
2、有医院感染控制方案及管理制度,并有监测记录、效果、评价及改进措施;
3、消毒供应室有验收合格证,从业人员人人持有上岗证;
4、常规器械消毒灭菌合格率100%;
5、消毒物品、物体表面、手、空气现场采样检验达到规定要求。
抽查10份以上门诊、住院病历、处方;现场检查病案科。
查防范措施、处理预案、工作差错的处理、报告,并咨询当地医学会。
缺1项扣5分,有一级甲等事故记0分,一级乙等每起扣10分,二级甲等每起扣9分,依次类推扣分
无监控制度扣3分,未开展监控扣10分,处方、病历1份不合要求扣3分。
缺1项扣5分,不做室内或室间质控不记分
感染率每超1%扣2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二级综合医院评审细则

广西壮族自治区二级综合医院评审细则

广西壮族自治区二级综合医院评审细则(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医政处二〇〇九年六月目录一、说明 (3)二、广西壮族自治区二级综合医院评审细则分值表 (4)三、广西壮族自治区二级综合医院评审细则一类指标 (6)四、广西壮族自治区二级综合医院评审细则二类指标 (7)1.医院功能与任务 (7)2.科室设置 (8)3.医院管理 (10)4.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18)5.医院安全 (48)6.教学科研管理与水平 (50)7.医院服务 (51)8.医院绩效 (54)9.技术水平 (57)10.主要统计指标 (57)附件:技术项目 (59)2说明一、二级综合医院是向含有多个社区的地区(人口一般在数十万左右)提供以医疗为主,兼顾预防、保健和康复医疗服务,并承担一定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地区性医疗机构。

二、本评审标准是自治区卫生厅在总结我区开展医院评审工作以来所取得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卫生部1997年下发的《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08年版)》的要求,结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二级综合医院评审细则(1997年版)》等有关内容而制定。

三、评审标准:一类指标为否决指标,实行单项否决;二类指标为评分指标,实行千分制。

四、评分办法:一类指标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即为不合格;二类指标均不实行倒扣分,分值扣完为止,最后得分即为实际得分。

五、评审结论:甲等:总分达到900分以上,各一级指标得分达到该项指标分值的80%以上。

乙等:总分达到750分至899分。

合格:总分达到600分至749分。

不合格:总分在600分以下(不含600分)。

六、相关统计指标和数据除另有规定外,均以评审前一年的统计数据为准。

七、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参加医院评审。

广西壮族自治区二级综合医院评审细则分值表广西壮族自治区二级综合医院评审细则一类指标广西壮族自治区二级综合医院评审细则二类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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