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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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绩效
评价自评报告
一、项目总体情况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福州市加快美丽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方案》(2018-2020年)、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晋安区加快美丽乡村建设两年行动计划方案(2018-2019年)》(榕晋委办[2018]35号)的工作部署,2018年我区自我施压,在整合美丽乡村和幸福家园工程的基础上,将市宜居办关于落实美丽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提前至今明两年完成。2018年,根据市里任务安排,我区新建设美丽乡村8个,实施美丽乡村再提升4个,总投资4970万元;我区自加压力,实施了11个美丽乡村建设和6个美丽乡村再提升,总投资6570万元。截至2018年17个任务村已完成“三清”环境整治、裸房整治、农村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并通过2018年美丽乡村建设市级考核验收。
二、项目绩效评价结论
(一)项目绩效自评得分及等级
项目绩效评价得分89.54分,等级为良好。
(二)项目期初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本项目期初设置绩效目标17个,实际17个,具体情况如下:
1.投入-时效目标-目标完成率-100%,实际完成100%;已完成17个村庄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其中11个新建设村为:寿山乡吾洋村、上寮村、江南竹村、山头顶村;宦溪镇胜利村、峨嵋村、过仑村、民义村;日溪乡汶石村、梓山村、南峰村。6个再提升村庄为寿山乡九峰村、石牌村;宦溪镇中心村、创新村;日溪乡汶洋村、点洋村。
2.投入-成本目标-预算执行率-不低于100%;实际完成82.77%,总投资6570万元,已拨付5436万元,未完成目标的原因是剩余1134万元根据榕晋委办[2018]35号文件要求需市级考核验收通过后拨付。(市级考核验收时间为2019年1月,跨年拨付。)
3、产出-数量目标-改造楼体数-不低于17个村庄美丽乡村建设,实际完成17个,实际完成100%;
4、产出-质量目标-验收合格率-合格率100%,实际完成100%;坚持文明施工,减少扰民;加强监管,落实质量安全管理,17个村庄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均已完成,并通过市级考核验收。
5、效益-经济效益目标-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
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通过生态旅游体系、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农村文化建设体系的建设,大力发展休闲旅游经济,以“美丽乡村—生态家园”为主题的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发展模式和消费模式,为城镇居民提供便捷的服务。促进各村庄经济发展,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对促进当地经济和各项社会
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6、效益-社会效益目标-因项目实施造成的纠纷,绩效目标0,实际0。未造成纠纷。
7、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目标-满意度调查,绩效目标15份。实际完成15份调查。
(三)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
1.存在问题
(一)产业发展相对薄弱
近年来,北峰山区开始发展以农家乐、民宿为主题休闲旅游业,北峰山区农村还没有重大项目或支柱产业支撑农村经济发展。农村产业发展存在的短板和问题,各村庄挖掘村庄生态资源、人文积淀、块状经济等方面投入力度不够。
(二)资金来源比较单一。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量大、实施内容繁多,包括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等方面都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只有充足的资金保障,才能驱动美丽乡村建设前进的步伐。就目前来说,我区美丽乡村建设资金主要来源省、市、区“以奖代补”资金,以政府财政投入、农民自筹、社会参与、帮扶共建的“四位一体”投入机制尚未完善。
(三)体制机制不够健全。美丽乡村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程,但在建设过程中或多或少存在重建轻管的现象。政府投入了大量资金用于农村集中连片环境整治、污水处理设施、绿化美化等基础设施建设,但是由于农民自我管理、
自我监督等长效管护机制尚未健全,各村庄后续长效管理不及时跟进的话,就会出现“脏乱差”反弹。
2.改进建议
(一)加大产业支撑,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统筹考虑产业布局发展,立足区域、产业、环境、资源等基础,坚持“一村一业、一村一品”的高效高质生态导向,充分利用北峰山区山水景观、田园风光、乡村文化等特色资源,注重有机农业,提高传统农业附加值,并继续发展传统农家乐、休闲观光采摘等,顺应乡村旅游新趋势。将美丽乡村打造成集现代农业、休闲旅游、乡村民宿等产业为一体的山水田园综合体,实现整治建设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促进农民增收,不断提升村民获得感和幸福感。同时强化激励引导,在现有政策扶持基础上,培养新型农民队伍,促进产业大户、农产品合作社、招商引资项目向美丽乡村集中。
(二)拓宽资金来源,切实强化资金保障。除了争取上级政府部门补助资金以外,可以发挥市场导向作用,采用招商引资模式,筹集建设资金。也可以加强涉农项目的整合力度,整合农业、交通、水利、林业、环保、国土等涉农资金,集中投向乡村建设项目,集聚资源、合力共建。用足、用活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贷款贴息或担保、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美丽乡村建设,逐步完善“四位一体”投入机制,激发农村发展活力。
(三)保持建设成果,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美丽乡村建设管理的长效机制,使村庄环境管理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对村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环境卫生等要建立健全各项管护规章制度。积极培育村级集体经济,通过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实现自我造血,并最终用于当地美丽乡村建设投资。要落实长效管理责任主体,提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调动乡镇(村)党员、干部、民众的积极性。组织引导村里制定好村规民约,不断提升村民素质,规范村民行为,切实加强管理和维护、巩固美丽乡村建设成果。
(四)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