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培训机构股权重组转让合同协议书范本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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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费用及成本制度
1、舞蹈培训机构股东不领取工资, 其他工作人员 (包括老师等) 的报酬以底薪+提成的模式进行。
2、如因业务需要, 任一股东均需要进行业务拓展, 业务及客户接待费用, 均由各股东自行消化, 不在公司进行报销。
3、非董事会成员业务提成将根据实际情况由董事会会议决定。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2、协议四方在履行合同第二条所约定的事宜之后, 四方到相关工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九条 有关股东权利及义务1、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转让部分股权所对应的舞蹈培训机构股东权益,同时不
第一条 股权转让
1、甲方同意将其在舞蹈培训机构中所持股权中的35%,以人民币元的价格出让给乙方,
乙方同意受让。
2、甲方同意将其在舞蹈培训机构中所持股权中的5%,以人民币元的价格出让给丙方,
丙方同意受让
3、甲方同意将其在舞蹈培训机构中所持股权中的15%,以人民币元的价格出让给丁方,
丁方同意受让。
4、甲方同意出让给乙方、丙方、丁方等三方的股权,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 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未涉及任何 争议及诉讼。
G.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
2、乙方职责权限:
a.由乙方出任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b.负责公司内部协调管理,协助董事长进行公司规划及品牌推广。
c.负责公司财务管控及资金安排。
d.负责公司内部人员安排管理
E.确定公司所有与合作伙伴的合同批准
F.对公司利益负责。
3、丙方职责权限:
a.由丙方出任公司董事兼项目技术指导, 协助公司在资源联合、 日常教学、 品牌加盟等方面的商 务推广。
5、股权转让后, 四方各股东按实际持股比例+技术股的形式进行重组后资金的注入,履行股权的
出资义务。
6、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四方即享受相应的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及责任。
7、甲方须就舞蹈培训机构股权出让所办理相关审批、变更登记等法律手续提供必要协作与配合。
第二条 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1、四方商议,重组后的舞蹈培训机构,在协议签署一个星期内各方按照协议要求前期总投资人 民币万元进行运营和新场地的装修等。 其中甲方出资万元, 乙方出资
编号:
舞蹈培训机构股权重组转让合同
甲 方:
乙 方:
丙 方:
丁 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伙人一:(以下简称甲方)
合伙人二:(以下简称乙方)
合伙人三:(以下简称丙方)
合伙人四:(以下简称丁方)
以上合作股东(简称甲、乙、丙、丁)现就位于舞蹈培训机构股权重组一事达
成如下共识;
重组后的舞蹈培训机构所有合伙人投入股本资金共计人民币万元整,后续根据公司经营
1、甲方职责权限:
a.由甲方出任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负责公司协调统筹工作。定期召集董事股东会议。
b.负责公司品牌推广,对外开展业务。
c.负责公司项目的设计和构思,按照进度执行实际操作及其它项目的相关工作。
d.协助公司财务监控及安排。
E.协助公司所有与相关合作伙伴的合同批准。
f.共同决定重大事项。
b.共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
4、丁方职责权限:
a.由丁方出任公司董事兼项目技术指导, 协助公司在资源联合、 日常教学、 品牌加盟等方面的商 务推广。
b.共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
第七条 禁止行为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公司及会所或个人名义进行与公司经营范围相 类似的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公司所有,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由其个人进行赔偿。2.禁止合伙人经营或与他人经营与公司业务相类似的业务。
鉴于甲方目前为舞蹈培训机构唯一股东(实际持有舞蹈培训100股权%),经四方协商一致同意,
对舞蹈培训机构进行股权重组,甲方在保留原有股权45%(其中10%为技术股)的基础上,将剩
余股权55%出让给其中另外三方。 其中,乙方受让35%股权,丙方受让5%股权(其中5%为技术股) , 丁方受让15%股权。
甲方经各股东自愿、平等、友好协商,就联合锦坤股权转让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3、合作期满后,品牌使用权同样属于股东四方所有,任一股东需要使用该品牌,均需征得四方 股东同意方可使用。
4、重组后舞蹈培训机构经营范围及相关延伸所产生的业务均为舞蹈培训机构四方股东共同所有, 其利润或亏损,均计入公司财务账目,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5、舞蹈培训机构经营范围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及补充协议。
1、利润分配:在扣除经营开支、经营成本、业务提成及其它专项开支后的利润,各合伙人在每 年第一季度最后一个月下旬按股份比率进行利润分成。利润分成比例为当年度所有利润的40%,
剩余60%留待公司再发展基金。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由股东四方按照股份比例承
担。
第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责任和权利
万元,丙方出资元,丁方出资万元,合计为人民币万元。
第三条 合作期限及品牌归属
1、本合作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所有股东在合伙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退股,同时,也不接受任何理由的股权股份转让。
2、重组后的公司品牌归属于公司四方共同所有,任何一方均不可私自或者未经同意,以公司品 牌进行任何形式的盈利经营行为。
情况由大家商议是否追加。
合伙人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四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签订本协议,由双方合伙人共同遵守。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舞蹈培训机构 (以下简称舞蹈
培训机构)章程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签订本股权重组转让协 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与本公司相类似的合伙、组织或公司。
4.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并 不给任何补偿。
不论任何理由及行为中途退出的股东, 在两年内不得经营与公司及会所相同之业务, 否则, 全体 股东有权对其进行法律责任追究。
第八条 股权转让有关费用和变更登记手续1、协议四方同意办理与本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手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重组后的新公司承担。
1、舞蹈培训机构股东不领取工资, 其他工作人员 (包括老师等) 的报酬以底薪+提成的模式进行。
2、如因业务需要, 任一股东均需要进行业务拓展, 业务及客户接待费用, 均由各股东自行消化, 不在公司进行报销。
3、非董事会成员业务提成将根据实际情况由董事会会议决定。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2、协议四方在履行合同第二条所约定的事宜之后, 四方到相关工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九条 有关股东权利及义务1、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转让部分股权所对应的舞蹈培训机构股东权益,同时不
第一条 股权转让
1、甲方同意将其在舞蹈培训机构中所持股权中的35%,以人民币元的价格出让给乙方,
乙方同意受让。
2、甲方同意将其在舞蹈培训机构中所持股权中的5%,以人民币元的价格出让给丙方,
丙方同意受让
3、甲方同意将其在舞蹈培训机构中所持股权中的15%,以人民币元的价格出让给丁方,
丁方同意受让。
4、甲方同意出让给乙方、丙方、丁方等三方的股权,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 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未涉及任何 争议及诉讼。
G.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
2、乙方职责权限:
a.由乙方出任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b.负责公司内部协调管理,协助董事长进行公司规划及品牌推广。
c.负责公司财务管控及资金安排。
d.负责公司内部人员安排管理
E.确定公司所有与合作伙伴的合同批准
F.对公司利益负责。
3、丙方职责权限:
a.由丙方出任公司董事兼项目技术指导, 协助公司在资源联合、 日常教学、 品牌加盟等方面的商 务推广。
5、股权转让后, 四方各股东按实际持股比例+技术股的形式进行重组后资金的注入,履行股权的
出资义务。
6、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四方即享受相应的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及责任。
7、甲方须就舞蹈培训机构股权出让所办理相关审批、变更登记等法律手续提供必要协作与配合。
第二条 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1、四方商议,重组后的舞蹈培训机构,在协议签署一个星期内各方按照协议要求前期总投资人 民币万元进行运营和新场地的装修等。 其中甲方出资万元, 乙方出资
编号:
舞蹈培训机构股权重组转让合同
甲 方:
乙 方:
丙 方:
丁 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伙人一:(以下简称甲方)
合伙人二:(以下简称乙方)
合伙人三:(以下简称丙方)
合伙人四:(以下简称丁方)
以上合作股东(简称甲、乙、丙、丁)现就位于舞蹈培训机构股权重组一事达
成如下共识;
重组后的舞蹈培训机构所有合伙人投入股本资金共计人民币万元整,后续根据公司经营
1、甲方职责权限:
a.由甲方出任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负责公司协调统筹工作。定期召集董事股东会议。
b.负责公司品牌推广,对外开展业务。
c.负责公司项目的设计和构思,按照进度执行实际操作及其它项目的相关工作。
d.协助公司财务监控及安排。
E.协助公司所有与相关合作伙伴的合同批准。
f.共同决定重大事项。
b.共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
4、丁方职责权限:
a.由丁方出任公司董事兼项目技术指导, 协助公司在资源联合、 日常教学、 品牌加盟等方面的商 务推广。
b.共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
第七条 禁止行为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公司及会所或个人名义进行与公司经营范围相 类似的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公司所有,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由其个人进行赔偿。2.禁止合伙人经营或与他人经营与公司业务相类似的业务。
鉴于甲方目前为舞蹈培训机构唯一股东(实际持有舞蹈培训100股权%),经四方协商一致同意,
对舞蹈培训机构进行股权重组,甲方在保留原有股权45%(其中10%为技术股)的基础上,将剩
余股权55%出让给其中另外三方。 其中,乙方受让35%股权,丙方受让5%股权(其中5%为技术股) , 丁方受让15%股权。
甲方经各股东自愿、平等、友好协商,就联合锦坤股权转让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3、合作期满后,品牌使用权同样属于股东四方所有,任一股东需要使用该品牌,均需征得四方 股东同意方可使用。
4、重组后舞蹈培训机构经营范围及相关延伸所产生的业务均为舞蹈培训机构四方股东共同所有, 其利润或亏损,均计入公司财务账目,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5、舞蹈培训机构经营范围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及补充协议。
1、利润分配:在扣除经营开支、经营成本、业务提成及其它专项开支后的利润,各合伙人在每 年第一季度最后一个月下旬按股份比率进行利润分成。利润分成比例为当年度所有利润的40%,
剩余60%留待公司再发展基金。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由股东四方按照股份比例承
担。
第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责任和权利
万元,丙方出资元,丁方出资万元,合计为人民币万元。
第三条 合作期限及品牌归属
1、本合作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所有股东在合伙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退股,同时,也不接受任何理由的股权股份转让。
2、重组后的公司品牌归属于公司四方共同所有,任何一方均不可私自或者未经同意,以公司品 牌进行任何形式的盈利经营行为。
情况由大家商议是否追加。
合伙人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四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签订本协议,由双方合伙人共同遵守。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舞蹈培训机构 (以下简称舞蹈
培训机构)章程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签订本股权重组转让协 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与本公司相类似的合伙、组织或公司。
4.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并 不给任何补偿。
不论任何理由及行为中途退出的股东, 在两年内不得经营与公司及会所相同之业务, 否则, 全体 股东有权对其进行法律责任追究。
第八条 股权转让有关费用和变更登记手续1、协议四方同意办理与本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手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重组后的新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