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安全风险管理办法标准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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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RHD-QB-K9488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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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安全风险管理办法标准版本

保障性住房安全风险管理办法标准

版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局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建立风险评估与管理体系,有效规避和控制安全风险,确保施工安全,依据国家和铁道部、铁路局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我局所有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项目。

第三条保障性住房建设通过风险识别、风险评价、风险控制等,降低和减少风险灾害及风险损失。

第四条风险评估和管理是动态的过程,必须贯穿于建设全过程,应根据工程环境变化、工程推进及时进行修正。

第二章风险管理职责

第五条路局职工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办公室(下称建房办)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的监管工作。太原铁路房建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太原房建集团公司)是安全风险管理的责任主体,施工单位是安全风险控制的实施主体,监理单位是安全风险防范及控制的监控检查单位。各参建单位必须在太原房建集团公司的组织下,认真履行各自承担的风险管理职责。

(一)路局建房办主要职责:

1. 根据国家、铁道部有关规定,制定、完善路

局保障性住房建设安全风险管理实施办法。

2.指导太原房建集团公司按照安全风险管理实施办法开展安全风险管理。

3. 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对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所涉及临近铁路营业线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影响范围、施工组织等严格进行审查,确保铁路营业线安全正常运行。

4. 负责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深基坑支护、大模板支撑体系等实行审查备案。对高层住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备案;根据有关规定对一、二级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实行专家论证制度;对大模板支撑体系等涉及质量安全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审查论证。

5. 负责全局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安全风险点的建档及统计工作。

6.负责对太原房建集团公司、项目参建单位安全风险管理实施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定期抽查及考评。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疏于整改的责任单位进行查处和追责。

(二)太原房建集团公司主要职责:

1. 根据部、局有关安全风险管理规定要求,制定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2. 督导设计单位在设计阶段开展风险设计及评估工作,组织设计单位进行风险项目专项技术交底。

3. 组织督导施工单位开展施工阶段风险评估、实施工作。

4. 组织确定风险工点及等级,建立Ⅰ级风险工点明细台账和包保责任制,并报局建房办备案。

5. 制定Ⅰ级风险点、风险源防控措施。

6. 审批施工单位上报的Ⅰ级风险工点安全施工

专项技术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施工方案),并报局建房办审查备案。

7. 督促项目参建单位建立风险管理制度,落实风险管理责任。制定风险管理考核办法,按合同约定和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8. 检查、监督、协调、处理风险管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督促、检查相关单位落实风险责任分工。

9.按规定组织应急演练。

(三)施工单位主要职责:

1. 编制报审施工阶段风险管理实施细则。

2. 开展施工阶段的风险评估工作,提报风险评估报告。施工过程实行动态管理。

3. 编制Ⅰ级风险工点专项施工方案,根据风险评估结果提出相应的处理措施,制定应急预案。

4. 按照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施工作业指导

书。

5. 组织施工人员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风险防范培训考核。

6. 开工前建立Ⅰ级风险工点公示制度,现场进行风险揭示。

7.组织技术交底。

8. 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动态管理风险监测,包括施工监测、工况和环境巡视、作业面状态描述、风险处置过程和发展趋势等内容定期进行反馈。根据风险监测结果,调整风险处理措施,并及时履行变更程序。

9. 落实应急预案人员、材料设备、措施等,按规定组织应急演练。

(四)监理单位主要职责:

1. 审查施工单位制定的施工阶段风险管理实施

细则。

2. 审查施工单位提报的风险评估报告。

3. 参与和监督施工单位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并侧重于安全风险和环境风险。

4. 对施工过程中风险分级调整进行审核。

5. 审批施工单位监测实施方案;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监控量测、巡视、状态描述、风险跟踪及地质超前预报等实施情况。

6. 审查专项施工方案并签署意见。

7. 参加太原房建集团公司组织的风险工点评定和Ⅰ级风险工点专项施工方案评审会。

8. 制定风险工点监理计划。

9. 监管风险工点风险措施的执行落实。

第三章安全风险分类

第六条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范围主要包括深基坑工程、施工起重设备安全、模板工程、临近营业线路施工、拆除工程、消防安全及其它风险工点。

第七条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风险等级根据事故发生的概率和后果程度。对识别出的安全风险事件,按其发生的可能性,以及可能造成的后果及影响程度,确定风险等级。安全风险等级分为“Ⅰ、Ⅱ、Ⅲ”三个等级。重点消除Ⅰ级风险,严格控制Ⅱ级风险,有效防范Ⅲ级风险。

第八条确定风险等级的基本原则及标准

一、确定风险等级的基本原则:

在确定风险等级特别是Ⅰ级风险等级时,要坚持

以下原则:一是要严格执行本实施办法中规定的程序;二是必须经过科学论证,减少随意性;三是要准确掌握高风险工点评定标准。

二、确定风险等级的标准:

根据风险设计、现场实际综合相关部、局规定,通过评审确定。太原房建集团公司(项目管理部)可以结合项目特点和工程管理经验细化有关标准,但不得低于国家、铁道部和路局的标准。

1.高风险工点:

1)深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米、或开挖深度未超过5米但现场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复杂的深基坑工点。

2)施工起重设备安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上使用的各类起重机械,包括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龙门吊在安装、拆卸、施工使用过程中要杜绝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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