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精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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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井下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1. 目的

本规定旨在规范嘉兴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井下作业的安全管理, 保证井下作业安全。

2. 适用范围

嘉兴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的井下作业的安全管理。

3. 参考编制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程》DB33/707-2008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一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二部分物理因素》GBZ 2.1-2007 《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 GB 8958-2006

4. 程序管理

编制:编制人

审核:安全质监部经理

批准:分管副总经理

5. 职责

5.1 安全质监部

1) 对井下作业实施安全监督与检查;

2) 必要时对井下的气体监测情况进行检查(氧含量、可燃气体);

3) 对井下作业进行安全培训;

4) 必要时组织井下作业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5) 检查监护人员的监护职责。

5.2 管线所

1) 遵守井下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2) 对井下作业进行安全交底;

3) 安排监护人对井下作业进行监护;

4) 接受相关的作业安全的培训。

1) 负责对进入井下的人员进行监护;

2) 坚持岗位, 不得善自脱离岗位;

3) 在监护的过程中及时和作业人员取得联系;

4) 做好对进出人员的登记工作。

6. 详细描述

根据井下作业的经验和事故案例判断, 燃气公司井下作业的主要危险源有

如下几种(但不限于, 根据具体的施工特点, 分析具体的危险源):Ø 窒息

Ø 中毒

Ø 触电

Ø 物体打击

Ø 中暑

Ø 爆炸

危险源分布表

序号危险源可能导致后果性质来源备注1中毒/窒息昏迷/死亡严重井下有毒气体、二氧化碳沉积、氧含量低重点关注2爆炸重伤/死亡严重燃气泄漏达到爆炸极限重点关注3触电重伤/死亡严重电动工机具的使用重点关注4物体打击轻伤一般井口落物 5.中暑昏迷一般夏季施工

1) 现场的井下作业的出入口或明显位置必须设立警告标志。

6.3 作业许可管理

2) 进入井下之前必须填写《井下作业安全确认单》, 确保安全防护到位后, 方可进入;

3) 在《井下作业安全确认单》上须写明实际测量气体的读数;

4) 在井下动火, 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证和履行规定的手续;

5) 在作业条件发生变化, 并有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 必须立即撤离, 若需继续作业, 必须重新填写《井下作业安全确认单》;

6) 未经许可或无井下作业安全确认单, 不得进行井下作业。

1) 气体测试由专人进行;

2) 在作业人员进入井下前30分钟对内部及外部的气体进行测试;

3) 而且在整个进入到井下期间对气体进行重复测试分析, 一般规定为1小时测试一次;

4) 测试气体的实际读数要真实的记录下来;

5) 严格控制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浓度及氧含量在安全指标范围内, 否则禁止进入作业;

6) 除非经分析后具备安全许可条件, 否则任何人员都不得进入井下;

7) 作业人员应对检测仪器进行经常性维护, 以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8) 毒性物质的浓度低于限定标准, 且浓度不断变稀的可以进入;

9) 内部气体不具爆炸性, 易燃性气体浓度低于LEL(最低爆炸极限)的10%可以进入;

10) 氧气浓度处于19.5%~ 23%的范围的可以进入, 但低于19.5%时应有报警信号, 同时必须加强通风措施;

11) 当井下存在有毒物质时, 其浓度应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

限值第一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二部分物理因素》(GBZ 2.2)规定;

12) 当必须进入缺氧的作业时, 应符合《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 8958-2006)规定。凡进行作业时, 均应采取机械通风(防爆风机)。

1) 进入应有足够的照明, 所有灯具及电动工具必须符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

2) 进入有腐蚀、窒息、易燃、易爆、有毒物料的井内作业时, 必须按规定佩戴使用的个体防护用品、器具;

3) 作业完工后, 经作业人员、监护人员确认无人员和工具、杂物后, 方可盖上井盖;

4) 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未经允许的劳动者进入井下作业;

5) 任何进入井下的人进出都要登记;

6) 井下的温度不得达到产生危险的程度;

7) 在井下作业工作开始前事先准备上下爬梯和绳索。

1) 监护人员通过吹哨子、查看等方式对井下的人员进行监护, 随时保持联络;

2) 一旦发生问题, 监护人员的首要职责是立即通过通信系统汇报情况;

3) 在未采取任何措施或急救组织未到之前, 监护人员不得进入井下;

4) 在有丰富经验和经过训练的营救人员和设备到来之前, 不得移动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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