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2010 给水部分
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_GB50015-2010(附条文说明,详细版)

XXXX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题目:浙江省杭州市波克酒店给排水设计专业班级:建环 102 学生姓名: XX 学号: XXXXXXXXX一、选题的背景、意义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人们的消费能力和消费水平有了极大的提升,商务、度假、旅游等活动使我国城市酒店业得到了快速的发展。
现代星级酒店作为一个城市的名片和对外窗口,其酒店形象和服务水平都从侧面反映出这个城市的整体形象和文化特质。
因此,现代星级酒店建筑设计不仅要注重建筑外形的气质塑造,还应致力于其良好的内在功能品质及酒店文化性与异质性的挖掘。
作为建筑给水排水设计人员,在设计过程中除了按国家有关规范进行统筹考虑、全面规划外,还要强调供水安全可靠性的同时,尽可能地采取节能意义的措施和设计,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水电浪费。
结合当前水资源缺乏的严峻形势,立足建筑给排水,提出一些建议,以减少水资源的隐形浪费,实现节约用水。
还必须考虑到给排水系统的噪声控制,结合新工艺和自身的工作经验在舒适性和经济性间寻求平衡点将室内给排水噪声减到最低,树立整体环境意识,努力为人们营造一个安静和舒适的室内环境。
同时,酒店的功能复杂,失火可能性大,失火后蔓延迅速,人员疏散及扑救困难。
为此,必须设置安全可靠的室内消防给水系统,满足各类消防的要求,而且也是酒店质量审核中的重中之重。
因此,酒店室内给排水、消防给水工程在设计方面,都比一般室内给排水工程、消防给水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通过该毕业设计,提高资料检索、文献阅读、设计计算、绘制图纸、编写设计说明的能力;培养自己理论联系实际的独立工作能力,综合分析、判断的思维能力,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同时达到对学习成果的综合性总结和检阅,也是以后从事相关工作的最初尝试。
二、相关研究的最新成果及动态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居住环境的改善,人们对室内噪声越来越重视。
据调查,在发达国家,人们在室内滞留的时间已占全天的90%,因此对室内噪声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
《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

《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2010年4月1号修订版引言:自《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以下称规范)出版以来是一直以来被认为是建筑给排水行业的母规范。
文章结合1997年版和2003年版规范对2009年版给排水设计规范中给排水修编部分内容做部分介绍和探讨。
一.给水部分:1.用水定额和水压1.1根据工程反馈的信息,宿舍用水时间特别集中,供水不足的现象主要集中在宿舍设置集中或相对集中的盥洗间和卫生间,用水定额qo、小时变化系数Kh偏小是主要原因之一。
本次修编3.1.10条增加了宿舍和酒店式公寓的生活用水定额。
1.2规范表3.1.13删除了消耗水量大的软管冲洗方式的用水定额,补充了微水冲洗、蒸汽冲洗等节水型冲洗方式的用水定额。
2.水质和防水质污染2.1用生活饮用水作为中水、回用雨水补充水时,不应用管道连接(即使装倒流防止器也不允许),应补入中水、回用雨水贮存池内,且应有规范3.2.4C条规定的空气间隙。
3.2.3A条指出中水、回用雨水等非生活饮用水管道严禁与生活饮用水管道连接。
2.2造成生活饮用水管内回流的原因具体可分为虹吸回流和背压回流两种情况,并针对两种情况做了解释和相关介绍。
规范3.2.4条指出生活饮用水不得因管道内产生虹吸、背压回流而受污染。
2.3 条文3.2.5对设置倒流防止器进一步明确。
规范对于从城镇给水管网的的引入管,要求在其引入管上设置倒流防止器,此条有待进一步探讨,原因是自来水公司在小区引入管上是否要求安装倒流防止器有自己的规定。
2.4 3.2.5C条为新增条文。
生话饮用水给水管道中存在负压虹吸回流的可能,采用真空破坏器来消除管道内真空度而使其断流。
并列出4个场合中均存在负压虹吸回流的可能性。
2.5 3.2.5D条指出防止回流污染可采取空气间隙、倒流防止器、真空破坏器等措施和装置。
空气间隙、倒流防止器和真空破坏器的选择,应根据回流性质、回流污染的危害程度及设防等级确定。
3.系统选择3.1合理地利用水资源,避免水的损失和浪费,是保证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问题。
《住宅建筑规范》(给排水部分)

• 8.2.2 生活给水系统应充分利用城市给水管网的水压直接供水。
为节约能源,减少居民生活饮用水水质污染,住宅楼底部的住户 应充分利用市政管网水压直接供水。当市政给水管网的水压、水 量不足时,应设置储水调节和加压装置。
• 8.2.3 生活饮用水供水设备和管道的设置,应保证二次供水的水 质使用要求。供水管道、阀门和配件应耐腐蚀和耐压。
• 8.2.6 卫生器具和配件应采用节水型产品,不得 使用一次冲水量大于6L的坐便器。
节水型卫生器具和配件包括:总冲洗用水量不大 于6L的坐便器系统,其冲洗功能、水箱配件和接 口等部件的主要性能指标以及管道系统应符合国 家或行业标准的要求;提倡使用两档式便器水箱 及配件;使用陶瓷片密封水龙头、延时水嘴、红 外线节水开关、脚踏阀等。住宅内不得使用明令 淘汰的螺旋升降式铸铁水龙头、铸铁截止阀、进 水阀低于水面的卫生洁具水箱配件、上导向直落 式便器水箱配件、每次冲洗水量大于6L坐便器。
• 8.1.5 住宅水表、电能表、热量表和燃气表的设置应便 于管理。
计量仪表的选择和安装方式,应符合安全可靠、便于计 量和减少扰民的原则。
计量仪表的设置位置,与产品的形式有关。在某些城市 提倡三表出户,《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第3.4.17条有如下的规定:住宅的分户水表宜相对 集中读数,且宜设置在户外;对设置在户内的水表,宜 采用远传水表或IC卡水表等智能化水表。计量仪表提倡 设置在户外,以减少扰民。对设置在户内的计量仪表, 应优先采用可靠的电子计量仪表,不需进户查表,方便 管理。但计量仪表无论设置在户外还是户内,设置的位 置应便于直接读数和维修。对于设置在厨房壁柜内的水 表,距地的安装高度不应小于250mm。
《住宅建筑规范》内容介绍
(给水排水部分)
《住宅建筑规范》(给排水部分)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住宅建筑的数量不断增加,给排水系统的设计、施工和运行管 理面临着诸多挑战。为了规范住宅建筑的给排水系统建设,提高工程质量,国家制定了
《住宅建筑规范》(给排水部分)。
给排水系统的重要性
生活需求
给排水系统是住宅建筑中不可或缺的 部分,为居民提供饮用水和生活用水 ,同时负责排放生活污水和雨水。
住宅建筑给水系统规范
给水水质与水量
给水水质
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不得含有 毒有害物质,如重金属、细菌、 病毒等。
给水量
根据住宅建筑规模和居民人数确 定,应满足居民生活和公共设施 用水的需求。
给水系统设计与设备
系统设计
根据建筑规模、地形和水源条件,合 理设计给水系统,确保供水安全可靠 。
设备选择
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给水设备和管材 ,确保设备性能稳定、安全可靠。
智能化技术
智能水表
智能维护系统
推广使用智能水表,实时监测和记录 用水量,便于用户和管理部门掌握用 水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漏水问题。
建立智能维护系统,对给排水设备进 行实时监测和预警,及时发现和解决 潜在故障,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智能控制系统
通过智能控制系统对给排水设备进行 远程监控和控制,实现自动化管理, 提高管理效率。
节能与环保
合理的给排水设计能够降低能耗, 减少资源浪费,符合绿色建筑和 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卫生与健康
良好的给排水系统能够保证水质, 防止水污染,对保障居民的身体 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安全与舒适
给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行关系到居民的 生活安全和舒适度,如发生故障易导 致供水不足或排水不畅等问题。
Part
02
排水系统的运行与管理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是建筑工程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它直接关系到建筑物内部的供水和排水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在建筑设计中,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进行设计,确保建筑物内部的给水排水系统能够正常运行,满足人们日常生活和工作的需求。
首先,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需要考虑建筑物的结构和功能,合理确定给水和排水设备的布局和安装位置。
在建筑物内部,水管、燃气管、通风管道等设备的设置需要符合相关标准,以确保其安全可靠。
同时,还需要考虑建筑物的用途,不同功能的建筑物对给水排水系统的要求也会有所不同,比如住宅、商业建筑、医疗机构等,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计。
其次,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需要考虑建筑物的水质和水量。
在设计给水系统时,需要根据建筑物的使用人数和用水量合理确定给水管道的直径和布局,以确保供水能够满足建筑物内部的需求。
同时,还需要考虑水质的问题,比如在设计过程中需要考虑水质检测、净化设备的设置等,以确保供水的安全和卫生。
另外,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还需要考虑建筑物的排水系统。
在设计排水系统时,需要合理确定排水管道的坡度和排水口的位置,确保排水系统能够有效排除建筑物内部的污水和雨水,防止排水管道堵塞和漏水等问题的发生。
同时,还需要考虑排水系统的防水措施,比如在地下室、卫生间等位置需要设置防水层,以防止地面渗漏和污水外溢。
最后,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需要考虑建筑物的节能和环保要求。
在设计过程中,需要尽可能减少给水排水系统的能耗,采用节能设备和技术,以降低建筑物的运行成本。
同时,还需要考虑建筑物的环保要求,比如在设计过程中需要合理利用雨水资源、设置污水处理设备等,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总之,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是建筑工程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它直接关系到建筑物内部的供水和排水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在设计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进行设计,考虑建筑物的结构和功能、水质和水量、排水系统、节能和环保要求等因素,以确保建筑物内部的给水排水系统能够正常运行,满足人们日常生活和工作的需求。
建筑物给排水系统设计规范

建筑物给排水系统设计规范引言:建筑物的给排水系统是保障室内卫生环境的重要部分,其设计规范的合理性对于建筑物的使用安全和舒适度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详细讨论建筑物给排水系统的设计规范,包括设计要求、排水管道选材与布置、下水道设计、雨水系统设计以及排水系统的检测与维护。
一、设计要求在建筑物给排水系统的设计过程中,需要遵守以下要求:1.1 室内给水系统设计要求室内给水系统的设计应视建筑物的用途、使用人数等因素合理确定给水量。
同时,给水系统管道的布置应符合建筑物结构及使用功能的要求,并且需要保证水压稳定和供水质量良好。
1.2 室内排水系统设计要求室内排水系统的设计需要考虑到排水设备数量、流量、排水管道的截面尺寸、坡度等因素。
设计应满足合理排水,避免积水现象的发生。
1.3 外部排水系统设计要求外部排水系统中,应根据建筑物周围的地势、降水量等确定雨水、污水的排出方式。
设计时需要合理布置雨水管道、检查井,并确保排水通畅,避免倒流、积水等情况。
二、排水管道选材与布置2.1 排水管道选材排水管道的选材应采用耐腐蚀、耐压、密封性好的材料,如聚氯乙烯(PVC)管道、铸铁管道、不锈钢管道等。
根据具体情况选取合适的直径和材质,确保管道的稳定性和使用寿命。
2.2 排水管道布置排水管道的布置应尽量减少弯头数量、缩短管道长度,确保排水流畅,并保证管道的坡度合理,以防止积水。
同时,布置过程中要避免与其他管道交叉、穿越,确保各管道之间的综合性能。
三、下水道设计下水道是建筑物排水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设计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3.1 下水道系统布置下水道系统的布置要尽量减少管道的长度,保证下水道的坡度正确,以确保排水流畅。
同时,下水道需要合理设置检查井,方便清理和检修。
3.2 下水道截面积计算下水道截面积的计算应根据建筑物的使用人数、设备数量等因素来决定。
为了保证排水速度合适,下水道的截面积应根据相关标准进行计算。
四、雨水系统设计雨水系统设计主要包括屋面排水和地面排水两个方面:4.1 屋面排水设计屋面排水系统的设计要考虑到降雨量、屋面面积以及雨水的排放位置等因素。
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

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保证建筑给水排水设计的质量、使设计符合适用、经济、安全、卫生等的基本要求、特制订本规范.第1.0.2条建筑给水排水设计、应满足生活、生产和消防等要求、同时还应为施工安装、操作管理、维修检测以及安全保护等提供便利条件.第1.0.3条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给水排水设计、但设计下列工程时、还应按现行的有关专门规范或规定执行:一、湿陷性黄土、多年冻土和胀缩土等地区的建筑物;二、抗震设防烈度为10度的建筑物;三、矿泉水疗、人防建筑和有放射性的、遇水引起爆炸的生产工艺等、有特殊要求的给水排水和热水供应的设计.第1.0.4条建筑给水排水工程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第二章给水第一节用水定额和水压第2.1.1条住宅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根据住宅类别、建筑标准、卫生器具完善程度和地区条件、应按表2.1.1确定.住宅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表2.1.1注:当地对住宅生活用水定额有具体规定时、可按当地规定执行.第2.1.2条集体宿舍、旅馆和其他公共建筑的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根据卫生器具完善程度和地区条件、应按表2.1.2确定.集体宿舍、旅馆和公共建筑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表2.1.2注:①高等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为生活用水综合指标.②集体宿舍、旅馆、招待所、医院、疗养院、休养所、办公楼、中小学校生活用水定额均不包括食堂、洗衣房的用水量.医院、疗养院、休养所指病房生活用水.③菜市场用水指地面冲洗用水.④生活用水额定除包括主要用水对象用水外、还包括工作人员用水.其中旅馆、招待所、宾馆生活用水定额包括客房服务员用水、不包括其他服务人员用水量.⑤理发室包括洗毛巾用水.⑥生活用水定额除包括冷水用水定额外、还包括热水用水定额和饮水定额.第2.1.3条工业企业建筑生活用水定额、应根据车间性质确定.一般宜采用25~35L/人·班、小时变化系数为3.0~2.5、用水使用时间为8h.工业企业建筑淋浴用水定额、应按表2.1.3确定、淋浴用水延续时间为1h.工业企业建筑淋浴用水定额表2.1.3注:①每辆汽车的冲洗时间为10min、同时冲洗的汽车数应按汽车台的数量确定.②汽车库内存放汽车在25辆及25辆以下时、应按全部汽车每日冲洗一次计算;存放汽车在25辆以上时、每日冲洗数、一般按全部汽车的70%~90%计算.第2.1.4条生活用水定额、水压及用水条件、应按工艺要求确定.第2.1.5条有洗车台的汽车库内汽车冲洗用水定额、根据道路路面等级和沾污程度、应按下列定额确定:小轿车250~400L/辆·d公共汽车、载重汽车400~600L/辆·d注:每辆汽车的冲洗时间为10min、同时冲洗的汽车数应按汽车台的数量确定.第2.1.5A条汽车库地面冲洗用水定额可在2~3L/m2范围内选定.第2.1.6条消防用水量应按现行的有关消防规范的规定确定.第2.1.7条卫生器具给水的额定流量、当量、支管管径和流出水头、应按表2.1.7确定卫生器具给水的额定流量、当量、支管管径和流出水头表2.1.7注:①表中括弧内的数值系在有热水供应时单独计算冷水或热水管道管径时采用.②淋浴器所需流出水头按控制出流的启闭阀件前计算.③充气水龙头和充气淋浴器的给水额定流量应按本表同类型给水配件的额定流量乘以0.7采用.④卫生器具给水配件所需流出水头有特殊要求时、其数值应按产品要求确定.⑤浴盆上附设淋浴器时、额定流量和当量应按浴盆水龙头计算、不必重复计算浴盆上附设淋浴器的额定流量和当量.第2.1.8条在满足使用要求和保持给水排水系统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应采用节水型卫生器具给水配件.节水型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应满足产品标准的要求、并具有产品合格证.第二节水质和防水质污染第2.2.1条生活饮用水的水质、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当生活饮用水不能保证用水需要、或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可采用非饮用水作为大便器槽和小便器槽的冲洗用水.第2.2.2条生产用水的水质、应按工艺要求确定.第2.2.3条生活饮用水不得因回流而被污染、设计时应符合下列要求.一、给水管配水出口不得被任何液体或杂质所淹没.二、给水管配水出口高出用水设备溢流水位的最小空气间隙、不得小于配水出口处给水管管径的2.5倍.三、特殊器具和生产用水设备不可能设置最小空气间隙时、应设置防污隔断器或采取其他有效的隔断措施.第2.2.4条生活饮用水管道不得与非饮用水管道连接.在特殊情况下、必须以饮用水作为工业备用水源时、两种管道的连接处、应采取防止水质污染的措施.在连接处、生活饮用水的水压必须经常大于其他水管的水压.第2.2.5条严禁生活饮用水管道与大便器槽直接连接.第2.2.6条生活饮用水管道应避开毒物污染区、当受条件限制不能避开时、应采取防护措施.第2.2.7条室内埋地生活饮用水贮水池与化粪池的净距、不应小于10m.当净距不能保证时、应采取生活饮用水贮水池不被污染的措施.第2.2.8条生活、消防给水合用的水箱池、应采取防止水质变坏的措施.第2.2.9条生活饮用水贮水池和生活饮用水水箱的溢流管必须采取防污染措施.生活饮用水水箱溢流管的排水不得排入生活饮用水贮水池.第2.2.10条生活或生活用水与其他用水合用的水池、水箱的池箱体应采用独立结构形式、不得利用建筑物的本底结构作为水池池壁和水箱箱壁.第2.2.11条在非饮用水管道上接出水龙头时、应有明显标志.第三节系统选择第2.3.1条给水系统的选择、应根据生活、生产、消防等各项用水对水质、水温、水压和水量的要求、结合室外给水系统等综合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或经综合评判方法而确定.第2.3.2条生产给水系统应优先设置循环或重复利用给水系统、并应利用其余压.第2.3.2A条生活、生产给水系统当采用循环水冷却系统时、循环水冷却宜采用机械通风冷却方式.第2.3.3条生活、生产、消防给水系统中的管道、配件和附件所承受的水压、均不得大于产品标准规定的允许工作压力.第2.3.4条高层建筑生活给水系统的竖向分区、应根据使用要求、材料设备性能、维修管理、建筑物层数等条件、结合利用室外给水管网的水压合理确定.分区最低卫生器具配水点处的静水压、住宅、旅馆、医院宜为300~350kPa;办公楼宜为350~450kPa.第2.3.4A条建筑物内的生活给水系统、当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处的静水压超过本规范第2.3.4条规定时、宜采取减压限流措施.第2.3.5条建筑物内部的给水系统、宜利用室外给水管网的水压直接供水.当室外给水管网中的水压昼夜周期性不足时、应设置水箱;当水压经常不足时、应设置升压或升压及水量调节装置.第2.3.6条删除.第四节管道布置和敷设第2.4.1条室内给水管网宜采用枝状布置、单向供水.不允许间断供水的建筑、应从室外环状管网不同管段设两条或两条以上引入管、在室内连成环状或贯通枝状双向供水.如不可能时、应采取设贮水池箱或增设第二水源等保证安全供水措施.第2.4.2条给水管道的位置、不得妨碍生产操作、交通运输和建筑物的使用.管道不得布置在遇水会引起燃烧、爆炸或损坏的原料、产品和设备的上面、并应避免在生产设备上面通过.第2.4.3条给水埋地管道应避免布置在可能受重物压坏处.管道不得穿越生产设备基础;在特殊情况下、如必须穿越时、应与有关专业部门协商处理.第2.4.4条给水管道不得敷设在烟道、风道内、生活给水管道不得敷设在排水沟内.管道不宜穿过橱窗、壁柜、木装修、并不得穿过大便槽和小便槽.当给水立管距小便槽端部小于及等于0.5m时、应采取建筑隔断措施.第2.4.5条给水管道不宜穿过伸缩缝、沉降缝、如必须穿过时、应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第 2.4.6条生活给水引入管与污水排出管管外壁的水平净距不宜小于1.0m.第 2.4.7条建筑物内给水管与排水管之间的最小净距、平行埋设时应为0.5m;交叉埋设时应为0.15m、且给水管宜在排水管的上面.第2.4.8条生活给水管道宜明设、如建筑有特殊要求时、可暗设、但应便于安装和检修.给水横干管宜敷设在地下室、技术层、吊顶或管沟内;立管可敷设在管道井内.第2.4.9条生产给水管道应沿墙、柱、桁架明设.当工艺有特殊要求时、可暗设、但应便于安装和检修.第2.4.10条给水管道与其他管道同沟或共架敷设时、宜敷设在排水管、冷冻管的上面或热水管、蒸汽管的下面.给水管不宜与输送易燃、可燃或有害的液体或气体的管道同沟敷设.第2.4.11条管道井的尺寸、应根据管道数量、管径大小、排列方式、维修条件、结合建筑平面和结构形式等合理确定.管道井当需进入检修时、其通道宽度不宜小于0.6m.管道井应每层设检修设施、每两层应有横向隔断.检修门宜开向走廊.第2.4.12条给水横管宜设0.002~0.005的坡度坡向泄水装置.第2.4.13条给水管道穿过地下室外墙或地下构筑物的墙壁处、应采取防水措施.第2.4.14条给水管道穿过承重墙或基础处、应预留洞口、且管顶上部净空不得小于建筑物的沉降量、一般不宜小于0.1m.第2.4.15条通过铁路或地下构筑物下面的给水管、宜敷设在套管内.第2.4.16条给水管道外表面如可能结露、应根据建筑物的性质和使用要求、采取防结露措施.第2.4.17条给水管宜敷设在不结冻的房间内、如敷设在有可能结冻的地方、应采取防冻措施.第2.4.18条给水管不得穿过配电间.第五节管材、附件和水表第2.5.1条给水管管材应根据给水要求、按下列规定采用:一、生活给水管管径小于或等于150mm时、应采用镀锌钢管或给水塑料管;管径大于150mm时、可采用给水铸铁管.生活给水管埋地敷设、管径等于或大于75mm时、宜采用给水铸铁管.二、生产和消火栓系统消防给水管一般采用非镀锌钢管或给水铸铁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给水管应采用镀锌钢管或镀锌无缝钢管.三、大便器、大便槽和小便槽的冲洗管、宜采用给水塑料管.四、各种管道应采用与该类管材相应的专用配件.五、根据水质要求和建筑使用要求等因素生活给水管可采用钢管、聚乙烯管、铝塑复合管、涂塑钢管或钢塑复合管等管材.注:①消防、生活共用给水管网、消防给水管管材应采用与生活给水管相同的管材.②镀锌钢管、镀锌无缝钢管应采用热浸锌工艺生产.第2.5.2条给水埋地金属管道的外壁、应采取防腐蚀措施.埋地或敷设在垫层内的镀锌钢管、其外壁亦应采取防腐蚀措施.含有腐蚀性气体房间内的给水管道及其配件、应采用耐腐蚀管材或在管道外壁采取防腐蚀措施.第2.5.3条当通过管道内的水有腐蚀性时、应采用耐腐蚀管材或在管道内壁采取防腐蚀措施.第2.5.4条给水管网在下列管段上、应装设阀门:一、引入管、水表前和立管.二、环形管网分干管、贯通枝状管网的连通管.三、居住和公共建筑中、从立管接有3个及3个以上配水点的支管.四、工艺要求设置阀门的生产设备配水支管或配水管.但同时关闭的配水点不得超过6个.第2.5.5条阀门应装设在便于检修和易于操作的位置.第2.5.6条给水管网阀门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一、管径小于或等于50mm时、宜采用截止阀;管径大于50mm时、宜采用闸阀或蝶阀.二、在双向流动管段上、应采用闸阀或蝶阀.三、在经常启闭的管段上、宜采用截止阀.四、不经常启闭而又需快速启闭的阀门、应采用快开阀门.注:配水点处不宜采用旋塞.第2.5.7条给水管网的下列管段上、应装设止回阀:一、两条或两条以上引入管且在室内连通时的每条引入管.二、利用室外给水管网压力进水的水箱、其进水管和出水管合并为一条管道时的引入管.三、装设消防水泵接合器的引入管和水箱消防出水管.四、生产设备的内部可能产生的水压高于室内给水管网水压的设备配水支管.五、升压给水方式的水泵旁通管.第2.5.7A条止回阀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一、管网最小压力或水箱最低水位应能自动开启止回阀.二、止回阀的阀板或阀芯在重力作用下应能自动关闭.第2.5.7B条用于分区给水的减压阀、其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减压阀宜设置两组、其中一组备用.环网供水和设置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在报警阀前时、可单组设置.二、减压阀前后应装设阀门.三、减压阀前后宜装设压力表.四、减压阀前应装设过滤器、并应便于排污.五、消防给水系统的减压阀后沿水流方向应设泄水阀门定期排水.注:当减压阀阀前压力超过阀后给水分区允许工作压力时、不得绕减压阀设旁通管.第2.5.8条当需对水量进行计量的建筑物、应在引入管上装设水表.建筑物的某部分或个别设备需计量时、应在其配水管上装设水表.住宅建筑应装设分户水表、分户水表或分户水表的数字显示宜设在户门外.由市政管网直接供水的独立消防给水系统的引入管上、可不装设水表.第2.5.8A条水表口径的确定应符合以下规定:一、用水量均匀的给水系统以给水设计秒流量来选定水表的额定流量;二、用水量不均匀的给水系统以给水设计秒流量来选定水表的最大流量.第2.5.9条消防和生活、生产共用给水系统的建筑物、只有一条引入管时、应绕水表设旁通管、旁通管管径应与引入管管径相同.第2.5.10条水表应装设在管理方便、不致结冻、不受污染和不易破坏的地方.水表前后直线管段的长度、应符合产品标准规定的要求.第2.5.11条当必须对水量进行计量、而又不能采用水表时、应采用其他流量测量仪表、装置前后应设规定长度的直线管段.第2.5.12条高层建筑的给水系统、应根据水泵扬程、管网压力变化情况、在输水干管上装设防水锤装置.第2.5.13条住宅每户进户给水支管宜装设一个可曲挠橡胶接头等隔振降噪装置和配件.第六节设计流量和管道水力计算第2.6.1条生活用水的最大小时流量、应按本规范第2.1.1条、第2.1.2条和第2.1.3条的规定计算确定.第2.6.2条生产用水的最大小时流量和设计秒流量、应按工艺要求计算确定.第2.6.3条给水管的管径、应根据设计秒流量、室外管网能保证的水压和最不利处的配水点或消火栓所需的水压计算确定.第2.6.4条住宅、集体宿舍、旅馆、宾馆、医院、幼儿园、办公楼、学校等建筑的生活给水设计秒流量、应按下式计算:式中:qg——计算管段的给水设计秒流量L/s;Ng——计算管段的卫生器具给水当量总数;a、k——根据建筑物用途而定的系数、应按表2.6.4采用.注:①如计算值小于该管段上一个最大卫生器具给水额定流量时、应采用一个最大的卫生器具给水额定流量作为设计秒流量.②如计算值大于该管段上按卫生器具给水额定流量累加所得流量值时、应按卫生器具给水额定流量累加所得流量值采用.③综合楼建筑的a值和k值应按加权平均法计算.根据建筑物用途而定的系数值表2.6.4第2.6.5条工业企业生活间、公共浴室、洗衣房、公共食堂、实验室、影剧院、体育场等建筑的生活给水管道设计秒流量、应按下式计算:2.6.5式中:qg——计算管段的给水设计秒流量L/s;q0——同类型的一个卫生器具给水额定流量L/s;n0——同类型卫生器具数;b——卫生器具的同时给水百分数、应按表2.6.5-1、2.6.5-2、2.6.5-3、2.6.5-4采用.注:如计算值小于该管段上一个最大卫生器具给水额定流量时、应采用一个最大的卫生器具给水定额流量作为设计秒流量.工业企业生活间、公共浴室、洗衣房卫生器具同时给水百分数表2.6.5-1公共饮食业卫生器具和设备同时给水百分数表2.6.5-2实验室卫生器具同时给水百分数表2.6.5-3影剧院、体育场、游泳池卫生器具同时给水百分数表2.6.5-4第2.6.6条不允许断水的给水管网、如从几条引入管供水时、应假定其中有一条被关闭修理、其余引入管应按供给全部用水量进行计算.允许断水的给水管网、引入管应按同时使用计算.第2.6.7条引入管的管径、不宜小于20mm.第2.6.8条给水管道的水流速度、应符合下列规定:一、生活或生产给水管道的水流速度、不宜大于2.0m/s.二、消火栓系统消防给水管道的水流速度、不宜大于2.5m/s.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给水管道的水流速度、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的要求.注:当有防噪声要求、且管径小于或等于25mm时、生活给水管道内的流速度可采用0.8~1.0m/s.第2.6.9条给水管网的水头损失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一、钢管和铸铁管的单位长度水头损失、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当u<1.2m/s时当u≥1.2m/s时式中:i——管道单位长度的水头损失mm/m;u——管道内的平均水流速度m/s;dj——管道计算内径m.二、塑料管的单位长度水头损失、应按下列公式计算:2.6.9-3式中:Q——计算流量m3/s.三、局部水头损失、宜按下列管网沿途水头损失的百分数采用:1.生活给水管网为25%~30%.2.生产给水管网;生活、消防共用给水管网;生活、生产、消防共用给水管网均为20%.3.消火栓系统消防给水管网为10%.4.生产、消防共用给水管网为15%.第2.6.10条消火栓栓口处所需水压、应按下式计算:2.6.10式中:Hxh——消火栓栓口处所需水压kPa;hd——水带的水头损失kPa;Hq——水枪喷嘴造成一定长度的充实水柱所需水压kPa;qxh——消火栓射流出水量L/s、应按消火所需的充实水柱计算确定; Az——水带的比阻、应按表2.6.10-1采用;Ld——水带长度m;B——水流特性系数、应按表2.6.10-2采用.水带比阻Az值表2.6.10-1第2.6.11条水表的水头损失、应按下式计算:2.6.11式中:hd——水表的水头损失Mpa;qg——计算管段的给水流量m3/s;Kb——水表特性系数.按式2.6.11计算后的取值尚应满足:对旋翼式水表不得大于0.0245Mpa、对水平螺翼式水表不得大于0.0128Mpa;当消防时、应分别不得大于0.049Mpa和0.0294Mpa.第七节水泵、吸水井及贮水池第2.7.1条水泵的扬程和出水量应符合下列规定:一、给水系统无水箱罐时、水泵的扬程应满足最不利处的配水点或消火栓及自动喷水灭火设备所需水压.水泵的出水量应按设计秒流量确定.二、给水系统有水箱时、水泵的扬程应满足水箱进水所需水压和消火栓及自动喷水灭火设备所需水压.水泵的出水量应按最大小时流量确定.当高位水箱容积较大、用水量较均匀时、水泵的出水量可按平均小时流量确定.三、气压给水设备的水泵扬程应满足气压给水系统最大工作压力.水泵出水量、当气压水罐内平均压力时、不应小于管网最大小时流量的1.2倍.四、生活、生产调速水泵的出水量应按设计秒流量确定.生活、生产、消防共用调速水泵、在消防时其流量除保证消防用水总量外、尚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现行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生活、生产用水量的要求.第2.7.2条生活给水系统的水泵、宜设一台备用机组.生产给水系统的水泵备用机组、应按工艺要求确定.不允许断水的给水系统的水泵、应有不间断的动力供应.第2.7.2A条需增压的给水系统、在节能性能可靠的前提下、可采用变频调速水泵.变频调速水泵电源应可靠、并宜采用双电源或双回路供电方式.第2.7.2B条变频调速水泵应有自动调节水泵转速和软起动的功能、其电机应有过载、短路、过压、缺相、欠压、过热等保护功能.第2.7.2C条变频调速水泵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水泵工作点应在水泵主高效区范围内.二、计算的用水工况宜在水泵流量——扬程曲线的右侧.三、调整范围宜在0.75~1.0范围内、在高效区内可允许下调20%.四、当用水不均匀时、变频调速水泵宜采用并联配有小型加压泵的小型气压水罐在夜间供水.第2.7.3条水泵宜设置自动开关装置.第2.7.4条水泵装置宜采用自灌式充水.第2.7.5条室外给水管网允许直接吸水时、水泵宜直接从室外给水管网吸水.但室外给水管网的压力、不得低于100kPa从地面算起.第2.7.6条水泵直接从室外给水管网吸水时、计算水泵扬程应计入室外管网的最小水压、并应以室外管网的最大水压校核水泵的效率和超压情况.第2.7.7条水泵直接从室外给水管网吸水时、应绕水泵设旁通管、并应在旁通管上装设阀门和止回阀.第2.7.8条设置水泵的房间、应设排水措施、光线和通风良好、并不致结冻.第2.7.9条在有防振或有安静要求的房间的上下和毗邻的房间内、不得设置水泵;在其他房间设置要求时、应采用下列措施:一、应采用低噪声水泵.二、水泵机组应设隔振装置.三、吸水管和出水管上、应设隔振装置.四、管道支架和管道穿墙和穿楼板处、应采取防固体传声措施.五、必要时、在建筑上还可采取隔声吸音措施.注:消防专用水泵可不受本条限制.第2.7.10条每台水泵宜设置单独吸水管.水泵吸水管管内水流速度、宜采用1.0~1.2m/s.第2.7.10A条多台水泵共用吸水管时、吸水管连接应采用管顶平接.第2.7.11条每台水泵的出水管上、应装设阀门、止回阀和压力表、并宜采取防水锤措施.对水泵设计为自灌式充水或水泵直接从室外管网吸水、吸水管上应装设阀门.第2.7.12条水泵机组的布置、应遵守下列规定:一、如电动机容量大于20kW或水泵的吸水口直径大于100mm、应符合现行的室外给水设计规范的规定.二、如电动机容量小于或等于20kW、或水泵的吸水口直径小于或等于100mm、其机组的一侧与墙面之间可不留通道;两台相同机组可设在同一基础上彼此不留通道;基础周围应有宽度不小于0.7m的通道.三、不留通道的机组突出部分与墙壁间的净距、或相邻两个机组的突出部分间的净距、不得小于0.2m.第2.7.13条水泵基础高出地面、不得小于0.10m.第2.7.14条吸水井尺寸应满足吸水管的布置、安装、检修和水泵正常工作的要求、其最小有效容积不得小于最大一台或多台同时工作水泵3min 的出水量.第2.7.15条贮水池的有效容积、应根据调节水量、消防贮备水量和生产事故备用水量确定.贮水池宜设吸水坑或吸水井.第2.7.16条贮水池应设进水管、出水管、溢流管、泄水管和水位信号装置.溢流管排入排水系统应有防回流污染措施.溢流管管径应按排泄贮水池最大入流量确定、并宜比进水管大一级.贮水池应有盖、并应采取不受污染的防护措施.第八节水箱和气压给水设备第2.8.1条用于水量调节和贮存的水箱的有效容积、应根据调节水量、生活和消防贮备水量和生产事故备用水量按下列规定确定:一、调节水量应根据用水量和流入量的变化曲线确定.如无上述资料时、可根据最高日用水量的百分数确定:。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是指在建筑设计中,为了保障建筑物内部的供水和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行,制定的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
在建筑设计中,给水排水系统是十分重要的一部分,它直接关系到建筑物内部的供水和排水质量,影响着建筑物的使用效果和舒适度。
因此,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的制定对于保障建筑物内部的供水和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需要充分考虑建筑物的实际情况和使用需求。
在制定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时,需要对建筑物的用途、使用人数、建筑面积等因素进行充分的调研和分析,以便确定合理的给水排水设计标准。
不同类型的建筑物,其给水排水系统的设计标准也会有所不同,因此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设计规定。
其次,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需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在制定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时,需要充分考虑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确保设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建筑物内部的供水和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建筑物的供水和排水质量。
另外,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需要考虑建筑物的节能环保要求。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节能环保已经成为建筑设计的重要考虑因素。
在制定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时,需要充分考虑建筑物的节能环保要求,采用节能环保的给水排水系统设计方案,以减少能源消耗,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最后,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需要考虑建筑物的安全可靠性。
在建筑物的给水排水系统设计中,安全可靠性是首要考虑的因素。
设计标准需要充分考虑建筑物的供水和排水系统的安全可靠性,采用可靠的设计方案,确保建筑物内部的供水和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行,避免因设计不当而引发的安全隐患。
综上所述,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的制定需要充分考虑建筑物的实际情况和使用需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考虑建筑物的节能环保要求,以及保障建筑物的安全可靠性。
只有这样,才能制定出合理、科学的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保障建筑物内部的供水和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行。
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

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1.排水设备放置:应将各种排水设备(包括卫生器具、厨房排水设备等)合理放置并保证排水畅通。
2.排水管道设计:排水管道应采用合适的材质(如PVC、HDPE等)和合理的断面形状,采用合适的坡度,确保排水畅通且不易积水。
3.排水管道布置:应合理布置排水管道,减少管道长度、弯头和管道连接点,避免死角和盲沟。
4.排水设备通风:对于排水管道和设备,应设置通风装置,以防止污水回流和排气。
1.雨水收集和排放:设计合理的雨水收集系统,包括与建筑物屋面和排水设备的连接、雨水沟、雨水管道等。
2.雨水排放和处理:设计合理的雨水排放系统,包括雨水排放管道、雨水收集池等设备,以实现雨水的合理利用和处理。
3.污水排放和处理:设计合理的污水排放系统,包括污水管道、检修孔、检查井等,确保污水能够安全、有效地排放和处理。
三、附属设备设计规范1.水泵选型:根据建筑物需求和水压情况,选择合适的水泵,保证给水系统的正常运行。
2.热水器安装:热水器应安装在室外或通风好的地方,与燃气管道、烟道等设施保持适当的距离。
3.管道保温:对于容易结冰的管道,应进行保温处理,以防止冻裂和漏水。
4.消防设备:设计合理的消防给水和排水系统,保证火灾时的水源供应和排水畅通。
5.废水处理设备:根据建筑物的废水产生情况,设计合适的废水处理设备,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总之,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是建筑物设计过程中的重要部分,它对于建筑物的安全、健康和环保具有重要影响。
设计人员应根据当地的法规和标准,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进行设计,确保给排水系统的安全可靠、功能完善。
此外,设计人员还应及时了解并应用新技术、新材料,不断提高设计水平和专业素养。
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中易错问题汇总

一、给水部分:1、小区设计用水量中,消防用水量仅用于校核管网计算,不计入正常用水量。
2、延时自闭式大便器冲洗阀的最低工作压力为0.10~0.15MPa。
3、生活饮用水池(箱)的进水管口的最低点高出溢流边缘的空气间隙应等于进水管管径,但最低不小于25mm,最大可不大于150mm,当进水管管口为淹没出流时,应采取真空破坏器等防虹吸回流措施。
附:设置在地下室的水池,尤其是设置在地下二层或以下的水池当池中的最高水位比建筑物的给水引入管管底低300mm以上时,此水池可认为不会产生虹吸倒流,上述限制可不设置。
4、生活饮用水管网向消防、中水和雨水回用等其他用水的贮水池(箱)补水时,其进水管口的最低点高出溢流边缘的空气间隙不应小于150mm。
5、埋地式生活饮用水贮水池周围10m以内,不得有化粪池、污水处理构筑物、渗水井、垃圾堆放点等污染源;周围2m内不得有污水管和污染物。
否则应采取防污染措施。
6、建筑物内的生活饮用水水池(箱)体,应采用独立的结构形式,不得利用建筑物的本体结构。
7、高层建筑生活给水系统应竖向分区,竖向分区压力应符合下列要求:1)各分区最低卫生器具配水点处的静水压力不宜大于0.45MPa。
2)静水压力大于0.35MPa的入户管(或配水横管),宜设置减压或调压设施,住宅套内分户用水点的给水压力不应小于0.05MPa。
3)各分区最不利配水点的水压,应满足用水水压要求。
8、居住建筑入户管(生活给水管道进入住户至水表的管段)给水压力不应大于0.35MPa。
9、减压阀前应设置阀门和过滤器,需拆卸阀体才能检修的减压阀后,应设置管道伸缩器;检修时阀后水会倒流时,阀后应设置阀门。
减压阀节点处的前后应装设压力表。
10、给水管道中设置管道过滤器:减压阀、泄压阀、自动水位控制阀、温度调节阀等阀件前应设置;水加热器的进水管上,换热装置的循环冷却水的进水管上宜设置;水泵吸水管上宜设置。
附:管道过滤器不需串联重复设置。
11、室外给水管覆土深度:管顶最小覆土深度不得小于土壤冰冻线以下0.15m,行车道下的管线覆土深度不宜小于0.70m。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给水部分

• 2)宿舍、旅馆等公共建筑的生活用水的节水用水定额。 • 根据卫生器具完善程度和区域条件、使用要求可按表1.1.14-2确定。
旅馆和医院进行初步设计时,可按表 1.1.15 综合用水量标准选定。 表 1.1.15 旅馆和医院生活综合用水量及小时变化系数 建筑物名称 旅馆 中等标准 高标准(有热水供 应) 医院、疗养院、休养所 100 病床以上 101~500 病床 500 病床以上 每一床位每 日 每一床位每 日 每一床位每 日 500~800 1000~1500 1500~2000 2.0 2.0~1.5 1.8~1.5 每一床位每 日 每一床位每 日 300~400 1000~1200 2.0 2.0~1.5 1、 包括除消 防用水及空 调设备补充 水外的其他 部分综合用 水量; 2、 医院不包 括水疗、泥 疗等设备用 水。 单位 生活用水量标准 (最高日) (L) 小时变化系数 备 注
表 3.1.10 序 号 建
宿舍、旅馆和公共建筑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 筑 物 名 称 单 位 最高日生活 用水定额(L) 小时变化 使用 系 数 时数(h) Kh 24 24 8~10 8~10 8~12 8~12 8~16 3.0~2.5 3.5~3.0 1.2~1.5 1.2~1.5 1.5~1.2 1.5~1.2 1.5~1.2
1 总 则 1.0.2 本规范适用于居住小区、公共建筑区、民用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亦适用于工业建筑生活给水 排水和厂房屋面雨水排水设计。 但设计下列工程时,还应按现行的有关专门规范 或规定执行: 1 湿陷性黄土、多年冻土和胀缩土3 矿泉水疗、人防建筑; 4 工业生产给水排水; 5 建筑中水和雨水利用。
• 3.1.6 小区消防用水量和水压及火灾延续时间,应按现行 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及《高层民用建筑设 计防火规范》GB 50045确定。 • 3.1.7 小区管网漏失水量和未预见水量之和可按最高日用 水量的10%~15%计。 • 3.1.8 居住小区内的公用设施用水量,应由该设施的管理 部门提供用水量计算参数;当无重大公用设施时,不另计 用水量。 • 3.1.9 住宅的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根据 住宅类别、建筑标准、卫生器具完善程度和区域等因素, 可按表3.1.9确定。 • 3.1.10 宿舍、旅馆等公共建筑的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 化系数, • 根据卫生器具完善程度和区域条件,可按表3.1.10确定。
最新修建给水排水设计标准给水部分

• 4 空调用水应另计。
• 3.1.11 建筑物室内、外消防用水量、供水延续时间,供水水 压等,应根据国家现行有关消防规范执行。
• 3.1.12 设计工业企业建筑时,管理人员的生活用水定额可取 30~50L/人·班;车间工人的生活用水定额应根据车间性质确 定,一般宜采用(30~50)L/人·班;用水时间宜取8h,小时 变化系数宜取2.5 ~ 1.5 。
热水机组或集
中供应和沐浴
设备
有大便器、洗
脸盆、洗涤盆、
洗衣机及其他
设备(净身器 150-250
等)、家用热水
机组或集中热
水供应和沐浴
设备、洒水栓
一区 大城市 90-110 110-150
130-180
140-200
节水用水定额(F/人.d)
二区
中、小 特大 大城 中、小
城市 城市
市 城市
80-100 70-110 60-80 50-70
• 根据卫生器具完善程度和区域条件,可按表3.1.10确定。
表 3.1.10 宿舍、旅馆和公共建筑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
序 建 筑物名称
号
单位
最高日生活 用水定额(L)
宿舍 1 I 类、II 类
III 类、IV 类 图书馆 13
书店 14
会展中心(博物馆、展览馆) 18
每人每日 每人每日 每人每日 员工 员工每人每班 每 m2 营业厅 员工每人每班 每 m2 营业厅
• 1.0.3A 本规范规定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的基本要 求。当本规范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抵 触时,应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 2 术语、符号 • 2.1 术语 • 2.1.4 最大时用水量 maximum hourly water
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

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是建筑工程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它对于建筑物的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都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的相关内容,包括设计原则、设计参数、材料选择等方面的要求。
一、设计原则1. 安全性原则:建筑给排水系统的设计应满足相关安全标准和规定,确保系统的耐用性和可靠性,避免给楼层和使用者带来安全隐患。
2. 卫生性原则:建筑给排水系统的设计应符合卫生标准和规定,保证水质清洁,减少垃圾和污染物的滞留,降低疾病传播的风险。
3. 经济性原则:建筑给排水系统的设计应结合实际情况,合理控制工程造价,避免不必要的资源浪费。
4. 环保性原则:建筑给排水系统的设计应注重节约能源、减少排放,选择环保材料和技术,保护和改善周围环境。
二、设计参数1. 排水量计算:根据建筑物类型和使用功能,合理计算排水量,包括室内排水和雨水排水。
根据当地的降雨情况,确定雨水管道的尺寸和设计参数。
2. 供水量计算:根据建筑物的使用需求和人口密度,计算合理的供水量。
考虑到峰值用水量和冷热水的不同需求,确定合适的供水管道和设备。
3. 排水斜度:根据管道的材料和直径,合理确定排水管道的斜度,以保证水流畅通,并防止积水和堵塞。
三、材料选择1. 管道材料:根据设计要求和实际使用环境,选择合适的管道材料。
常见的材料包括塑料管、铸铁管和不锈钢管等,它们各有优劣,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选择。
2. 阀门和设备:根据供水和排水系统的需求,选择适当的阀门和其他设备,包括水表、防止倒流阀和排气阀等。
这些设备的选用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以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四、系统维护1. 清洁:建筑给排水系统的设备和管道应定期进行清洁和维护,以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
2. 检修:定期检查建筑给排水系统的各个部分,包括阀门、管道、水表等,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
3. 技术培训:对负责维护建筑给排水系统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维护和修复技能,确保系统的高效运行。
《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

《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2010年4月1号修订版引言:自《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以下称规范)出版以来是一直以来被认为是建筑给排水行业的母规范。
文章结合1997年版和2003年版规范对2009年版给排水设计规范中给排水修编部分内容做部分介绍和探讨。
一.给水部分:1.用水定额和水压1.1根据工程反馈的信息,宿舍用水时间特别集中,供水不足的现象主要集中在宿舍设置集中或相对集中的盥洗间和卫生间,用水定额qo、小时变化系数Kh偏小是主要原因之一。
本次修编3.1.10条增加了宿舍和酒店式公寓的生活用水定额。
1.2规范表3.1.13删除了消耗水量大的软管冲洗方式的用水定额,补充了微水冲洗、蒸汽冲洗等节水型冲洗方式的用水定额。
2.水质和防水质污染2.1用生活饮用水作为中水、回用雨水补充水时,不应用管道连接(即使装倒流防止器也不允许),应补入中水、回用雨水贮存池内,且应有规范3.2.4C条规定的空气间隙。
3.2.3A条指出中水、回用雨水等非生活饮用水管道严禁与生活饮用水管道连接。
2.2造成生活饮用水管内回流的原因具体可分为虹吸回流和背压回流两种情况,并针对两种情况做了解释和相关介绍。
规范3.2.4条指出生活饮用水不得因管道内产生虹吸、背压回流而受污染。
2.3 条文3.2.5对设置倒流防止器进一步明确。
规范对于从城镇给水管网的的引入管,要求在其引入管上设置倒流防止器,此条有待进一步探讨,原因是自来水公司在小区引入管上是否要求安装倒流防止器有自己的规定。
2.4 3.2.5C条为新增条文。
生话饮用水给水管道中存在负压虹吸回流的可能,采用真空破坏器来消除管道内真空度而使其断流。
并列出4个场合中均存在负压虹吸回流的可能性。
2.5 3.2.5D条指出防止回流污染可采取空气间隙、倒流防止器、真空破坏器等措施和装置。
空气间隙、倒流防止器和真空破坏器的选择,应根据回流性质、回流污染的危害程度及设防等级确定。
3.系统选择3.1合理地利用水资源,避免水的损失和浪费,是保证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问题。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旨在规范建筑物内给水排水系统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给水排水系统是一个建筑物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设计与施工质量能直接影响着建筑物使用者的健康安全与舒适程度。
因此,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对保障建筑物使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具有重要意义。
一、建筑给水设计规范1、给水源选择在选择建筑物的给水源时,必须考虑水源的可靠性、安全性、供水质量和供水能力等因素,最好选择能够提供稳定、清洁、水质符合要求的供水源。
2、水压与供水能力为确保管网中的水压稳定、供水能力足够,建筑物的给水系统应根据不同地区的供水情况,合理设计供水管道和水泵的参数和设备,确保符合设计规定的运行参数。
3、给水管道建筑物的给水管道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建筑给水管道标准规范,相应的设计规范应包括管道口径、管材材料、管道走向、连接方式、漏损等,以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4、提供和排放水建筑物的给水系统应保证室内各个用水设备的供水充足,尤其是热水器、淋浴、浴缸和冲洗器等热水设备应保证充足热水供应。
建筑物的排水系统也应注意通风、正常排气,避免排污管道堵塞和返水等问题的发生。
二、建筑排水设计规范1、排水管道建筑的排水系统管道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设计规范,漏损率不应超过规定的标准。
排水管道的材料和施工质量应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规范,一般情况下,使用PVC管就足够了。
2、排水系统内部防水处理建筑物各级排水管道、地漏、下水管道等地方应按要求进行防水,特别是在潮湿、潮气重的地方,应特别注意。
3、工艺设计建筑物排水系统的工艺设计应具备可维护性、可操作性、安全性、清洁性、经济实用性等特点。
4、检验验收建筑物排水系统的验收应符合相应的规定和标准,验收过程中要检查所有管道、阀门、水泵、连接件等,确保符合规定标准,设备、管道、附件一一合格。
总之,建筑物给水排水设计规范对建筑物水电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必须在施工前做好设计、选材、施工等具体问题的考虑,确保建筑物的基础设施能够顺利运行,给使用者带来方便、舒适和安全。
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_GB50015-2010(附条文说明,详细版)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及关键技术应用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建筑技术水平得到快速提高,适应了社会经济生活和生产对建筑产品的质量、标准的不断提高的要求。
近几年来,我国建筑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和自主开发、技术创新,开发的新技术和新设备已广泛应用于建筑产品的各专业。
一些新的建筑思想和理念也在建筑工程设计的各专业中体现出来。
我国建筑给水排水技术在建筑技术的这种日新月异的发展中取得了巨大进步,在技术的先进性、可靠性、安全性、经济性及宜用性等方面做了大量的探索研究,取得了很多新的技术成果和设计新思想。
适应了建筑产品的多功能化、宜人化发展的需求,同时在建筑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做了技术上的创新性改进。
在建筑给水排水系统与建筑内、外部系统的对接和与相关专业技术的衔接上进行了设计理念的更新。
这些新技术新设计思想应在建筑给水排水工程设计中体现出来,提高技术设计水平,适应建筑工程技术的发展。
有的技术已用于工程实践中,并已取得了良好的工程效益。
本次规范的修订是为适应建筑给水排水工程设计技术的新的发展成果和新的建筑产品要求进行的。
加强了建筑给水排水技术严谨性和系统性,集成了目前我国建筑给水排水工程设计最新的技术和经验。
二○○九年十月二十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10年4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2.3A、3.2.4、3.2.4A、3.2.4C、3.2.5、3.2.5A、3.2.5B、3.2.5C、3.2.6、3.2.10、3.9.14、3.9.18A、3.9.20A、3.9.24、4.2.6、4.3.3A、4.3.4、4.3.6、4.3.6A、4.5.10A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
规范条文修订历史回顾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历次修订情况:(1)《室内给水排水和热水供应设计规范》~1964开始试行;(2)《室内给水排水和热水供应设计规范》(TJ15-74),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75,上海市城市建设局革命委员会主编。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给水部分

安全监测与控制
水质监测
定期对供水水质进行检测,确保水质符合国 家相关标准,保证居民的饮用水安全。
流量与压力控制
安装流量计和压力表等设备,实时监测给水 系统的流量和压力,以便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并进行处理。
05 案例分析
住宅小区给水设计
总结词
合理规划、安全可靠
详细描述
住宅小区给水设计应充分考虑水量、水压、水质等因素,确保供水安全可靠。设计时应 根据小区规模、建筑高度、用水需求等因素进行合理规划,确定供水方式、管网布局、 水泵房设置等方案。同时,应注重节能减排,采用高效、环保的供水设备和管材,降低
遵守法规标准
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规范,确保设计符合相工程成本。
设计流程和步骤
选择水源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水源, 如自来水、地下水、雨水等。
设计供水系统
根据建筑布局、用水需求和水源 条件,设计合理的供水系统,包 括取水、处理、输水和配水等环 节。
设备选型与布置
根据供水系统的要求,选择合适 的设备并进行合理布置,以满足 供水需求和保证供水安全。
确定用水需求
根据建筑用途、人口规模、卫生 设施等,确定用水量和水质要求。
施工图设计
根据初步设计结果,绘制详细的 施工图纸,包括平面图、系统图、 大样图等,为施工提供依据。
03 给水系统设计
水源选择与取水
水源选择
根据地区特点,选择可靠、安全的水源,如地下水、河水、 湖水等。
取水设施
设计合理的取水设施,包括取水头部、取水管路等,确保水 源的可靠供应。
水处理与水质保障
水处理工艺
根据水质情况,选择适宜的水处理工艺,如沉淀、过滤、消毒等。
水质监测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给水部分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给水部分
1.建筑物给水系统设计必须符合公共卫生和安全要求,保证供水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2.建筑物内供水系统的设计应满足正常生活用水的需要,确保供水水压和流量的稳定性。
给水管道的设计应根据不同区域和用水要求进行合理配置。
3.给水系统的设计应考虑到后期的维护和维修工作,管道布置应方便检修和更换。
给水管道的接头和连接处应严密可靠。
4.给水管道的选材应符合国家标准,且应具有耐腐蚀、高强度、耐压和耐热性能。
5.建筑物内水源的供应可以通过自来水、水泵或者其他途径。
给水系统的设计应保证水源的充足性,并考虑到水源的经济性和安全性。
6.对于高层建筑物,应设计有自动增压设备和备用供水系统,以应对紧急情况。
7.给水管道的布置应尽量减少弯曲和梯度变化,以确保供水的稳定性和顺畅性。
给水管道应有保温措施,以避免管道结冰和热量损失。
8.给水管道的施工应符合相关规范,严禁使用劣质材料和非法连接方式。
给水管道的安装应保证管道的水平和垂直度,以提高供水效果。
9.给水系统的设计应考虑到泵房、水箱和调节设备的设置,以便实现对水压、流量和水质的监控和调节。
10.给水系统的设计和施工应监督、验收和记录,确保设计要求的实现和供水安全。
综上所述,建筑给水设计规范的目的是确保建筑物内部供水系统的安全、经济和可靠性。
设计人员应遵守相关规范,合理布置和选材,严格管控施工质量,保证供水系统的正常运行。
这将对于建筑物的使用效果和用户的舒适度有着重要的影响。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默认分类2010-02-23 18:05:26 阅读796 评论0 字号:大中小订阅2.1 术语2.1.1 生活饮用水potable water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用于日常饮用、洗涤的水。
2.1.2 生活杂用水non-drinking water用于冲洗便器、汽车,浇洒道路、浇灌绿化,补充空调循环用水的非饮用水。
2.1.3 小时变化系数hourly variation coefficient2.1.4 最大时用水量maximum hourly water consumption最高日用水时间内,最大一小时的用水量。
2.1.5 回流污染backflow pollution1 由于给水管道内负压引起卫生器具或受水容器中的水或液体混合物倒流入生活给水系统的现象。
2 非饮用水或其它液体、混合物进入生活给水管道系统的现象。
2.1.6 空气间隙air gap1 给水管道出口或水嘴出口的最低点与用水设备溢流水位间的垂直空间距离。
2 间接排水的设备或窗口的排出管口最低点与受水器溢流水位间的垂直窨距离。
2.1.7 溢流边缘flood-level rim指由此溢流的容器上边缘。
2.1.8 引入管service pipe, inlet pipe将室外给水管引入建筑物或市政管道引入至小区给水管网的管段。
2.1.9 接户管building unite pipe布置在建筑物周围,直接与建筑物引入管和排出管相接的给水排水管道。
2.1.10 入户管(进户管)inlet pipe住宅内生活给水管道进入住户至水表的管段。
2.1.11 竖向分区vertical division block建筑给水系统中,在垂直向分成若干供水区。
2.1.12 并联供水parallel water supply建筑物各竖向给水分区有独立增(减)压系统供水的方式。
2.1.13 串联供水series water supply建筑物各竖向给水分区,逐区串级增(减)压供水的方式。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是建筑工程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它涉及到建筑物内部
的供水和排水系统,直接关系到建筑物的使用效果和使用寿命。
因此,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首先,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需要充分考虑建筑物的实际使用情况。
在制定设
计标准时,需要充分了解建筑物的用途、使用人数、使用频率等信息,以便合理确定给水排水系统的设计参数和容量。
比如,对于高层建筑来说,需要考虑水压的稳定性和供水量的充足性,而对于公共场所则需要考虑排水系统的排水速度和排水管道的防臭措施等。
其次,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需要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在设
计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建筑给水排水系统设计的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设计方案符合国家的安全和环保要求。
同时,还需要考虑当地的气候和地质条件,以及建筑物所在的地理位置和周围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设计方案的可行性和适用性。
另外,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还需要充分考虑建筑物的节能和环保要求。
在设
计过程中,需要采用节能环保的给水排水设备和技术,减少能源消耗和水资源浪费,降低建筑物的运行成本,提高建筑物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同时,还需要考虑给水排水系统的维护和管理问题,确保系统的长期稳定运行。
总的来说,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的制定和执行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既要
满足建筑物的实际使用需求,又要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同时还要兼顾节能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只有在这些方面都做到位,才能确保建筑物的给水排水系统设计合理、安全、可靠、经济、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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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A 从小区或建筑物内生活饮用水管道 系统上接至下列用水管道或设备时,应设置 倒流防止器: 1 单独接出消防用水管道时,在消防用水管 道的起端; 2 从生活饮用水贮水池抽水的消防水泵出水 管上。 对上述条款有什么疑问?
3.2.5A 本条规定属于生活饮用水与消防用 水管道的连接。第1 款中接出消防管道不含 室外生活饮用水给水管道接出的室外消火栓 那一段短管。第2 款是对小区生活用水与消 防用水合用贮水池中抽水的消防水泵,由于 倒流防止器阻力较大,水泵吸程有限,故倒 流防止器可装在水泵的出水管上。
二、 叠压系统
3.3.2A 当采用直接从城镇给水管网吸水的叠压 供水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叠压供水设计方案应经当地供水行政主管部门 及供水部门批准认可; 2 叠压供水的调速泵机组的扬程应按吸水端城镇 给水管网允许最低水压确定。泵组出水量应符合 本规范第3.8.2 条的规定;叠压供水系统在用户 正常用水情况下不得断水; 注:当城镇给水管网用水低谷时段的水压能满足 最不利用水点水压要求时,可设置旁通管,由城 镇给水管网直接供水。
3.2.5C 从小区或建筑物内生活饮用水管道上直接 接出下列用水管道时,应在这些用水管道上设置真 空破坏器: 1 当游泳池、水上游乐池、按摩池、水景池、循环 冷却水集水池等的充水或补水管道出口与溢流水位 之间的空气间隙小于出口管径2.5 倍时,在其充 (补)水管上; 2 不含有化学药剂的绿地喷灌系统,当喷头为地下 式或自动升降式时,在其管道起端; 3 消防(软管)卷盘; 4 出口接软管的冲洗水嘴与给水管道连接处。
目的
共同学习 共同探讨 理论联系实际,提供执行力,共 同进步。
一、主要修改的内容
1.调整生活饮用水管道防回流污染措施的适 用条件,补充由生活饮用水及生活、生产合 用管道供给回流污染高危场所和设备的防回 流污染要求。补充倒流防止器、真空破坏器 的设置要求; (目的确保水质不受污染)
3.2.4B 本条文明确了生活饮用水水池(箱)补水 时的防止回流污染要求。本条文空气间隙仍以高出 溢流边缘的高度来控制。对于管径小于25mm 的 进水管,空气间隙不能小于25mm;对于管径在 (25~150)mm 的进水管,空气间隙等于管径; 管径大于l50mm 的进水管,空气间隙可取 l50mm,这是经过测算的,当进水管径为 350mm 时,喇叭口上的溢流水深约为149mm。 而建筑给水水池(箱)进水管管径大于200mm 者已 少见。生活饮用水水池(箱)进水管采用淹没出流 的目的是为了降低进水的噪声,但如果进水管不采 取相应的技术措施会产生虹吸回流。如在进水管顶 安装真空破坏器。
3.2.5 从生活饮用水管道上直接供下列用水管道时, 应在这些用水管道的下列部位设置倒流防止器: 1 从城镇给水管网的不同管段接出两路及两路以上 的引入管,且与城镇给水管形成环状管网的小区或 建筑物,在其引入管上; 2 从城镇生活给水管网直接抽水的水泵的吸水管上; 3 利用城镇给水管网水压且小区引入管无防回流设 施时,向商用的锅炉、热水机组、水加热器、气压 水罐等有压容器或密闭容器注水的进水管上。
因此,当采用叠压供水设备直接从城镇给水 管网吸水的设计方案时,要遵守当地供水行 政主管部门及供水部门的有关规定,并将设 计方案报请该部门批准认可。未经当地供水 行政主管部门及供水部门的允许,不得擅自 在城市供水管网中设置、使用管网叠压供水 设备。
3.2.4C 从生活饮用水管网向消防、中水和 雨水回用水等其他用水的贮水池(箱)补水 时,其进水管口最低点高出溢流边缘消防水、中水和雨水回用水 池(箱)补水时的防止回流污染要求。贮存消防用 水的贮水池(箱)内贮水的水质虽低于生活饮用水 水池(箱),但与本规范第3.2.4A 条中“卫生器 具和用水设备”内的“液体”或“杂质”是有区别 的,同时消防水池补水管的管径较大,因此进水管 口的最低点高出溢流边缘的空气间隙高度控制在不 小于150mm。对于贮存中水、雨水回用水的贮水 池(箱),当采用生活饮用水作为补充水时,也应 按此条规定执行。
3 叠压供水当配置气压给水设备时,应符合 本规范第3.8.5 条的规定; 当配置低位水箱时,贮水池的有效容积应按 给水管网不允许低水压抽水时段的用水量确 定,并应采取技术措施保证贮水在水箱中停 留时间不得超过12h; 4 叠压供水设备的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 标准《管网叠压供水设备》CJ/T 254 的要 求
3.2.4A 本条文明确对于卫生器具或用水设 备的防止回流污染要求。已经从配水口流出 的并经洗涤过的污废水,不得因生活饮用水 水管产生负压而被吸回生活饮用水管道,使 生活饮用水水质受到严重污染,这种事故是 必须严格防止的。
3.2.4B 生活饮用水水池(箱)的进水管口 的最低点高出溢流边缘的空气间隙应等于进 水管管径,但最小不应小于25mm,最大可 不大于150mm。当进水管从最高水位以上 进入水池(箱),管口为淹没出流时,应采 取真空破坏器等防虹吸回流措施。
城市给水管道(即城市自来水管道)严禁与用户的自 备水源的供水管道直接连接,这是国际上通用的规 定。 当用户需要将城市给水作为自备水源的备用水或补 充水时,只能将城市给水管道的水放入自备水源的 贮水(或调节)池,经自备系统加压后使用。放水口 与水池溢流水位之间必须有有效的空气隔断。 本规定与自备水源水质是否符合或优于城市给水 水质无关。
选择防回流设施要考虑的因素有①回流性质:a.虹吸回流,系正常供 水出口端为自由出流(或末端有控制调节阀),由于供水端突然失压 等原因产生一定真空度,使下游端的卫生器具或容器等使用过的水或 被污染了的水回流到供水管道系统;b.背压回流,由于水泵、锅炉、 压力罐等增压设施或高位水箱等末端水压超过供水管道压力时产生的 回流。②回流而造成危害程度:本规范参照国内外标准基础上确定低、 中、高三档: a. 低危险级。回流造成损害不至于危害公众健康,对生活饮用水在感 官 上造成不利影响; b. 中危险级。回流造成对公众健康有潜在损害; c. 高危险级。回流造成对公众生命和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生活饮用水回流污染危害等级划分和倒流防止设施的适用范围详见本 规范附 录表A.0.1、A.0.2。
3.2.4 生活饮用水不得因管道内产生虹吸、背压回 流而受污染。 3.2.4 造成生活饮用水管内回流的原因具体可分为 虹吸回流和背压回流两种情况。虹吸回流是由于供 水系统供水端压力降低或产生负压(真空或部分真 空)而引起的回流。例如,由于附近管网救火、爆 管、修理造成的供水中断。背压回流是由于供水系 统的下游压力变化,用水端的水压高于供水端的水 压,出现大于上游压力而引起的回流,可能出现在 热水或压力供水等系统中。
3.2.5B 生活饮用水管道系统上接至下列含 有对健康有危害物质等有害有毒场所或设备 时,应设置倒流防止设施: 1 贮存池(罐)、装置、设备的连接管上; 2 化工剂罐区、化工车间、实验楼(医药、 病理、生化)等除按本条第1款设置外,还 应在其引入管上设置空气间隙。
3.2.5B 本条为新增条文。属于生活饮用水 与有害有毒污染的场所和设备的连接。第1 款是关于与设备、设施的连接;第2 款是是 关于有害有毒污染的场所。实施双重设防要 求,目的是防止防护区域内交叉污染。
2.补充叠压供水、太阳能和热泵热水供应等 节能技术原则规定。 (目的保证供水安全) 3.完善居住小区设计流量计算; (满足需求,经济合理)
设计、审批、验收时须重点关注的条款
一、水质
3.2.3 城镇给水管道严禁与自备水源的供水 管道直接连接。 3.2.3 所谓自备水源供水管道,即设计工程 基地内设有一套从水源(非城镇给水管网, 可以是地表水或地下水)取水,经水质处理 后供基地内生活、生产和消防用水的供水系 统。
3.2.5C 本条为新增条文。生活饮用水给水 管道中存在负压虹吸回流的可能,而解决方 法就是设真空破坏器,消除管道内真空度而 使其断流。在本条的4个款场合中均存在负 压虹吸回流的可能性。
3.2.5D 空气间隙、倒流防止器和真空破坏 器的选择,应根据回流性质、回流污染的危 害程度及设防等级按本规范附录A 确定。 注:在给水管道防回流设施的设置点,不应 重复设置。 3.2.5D 本条规定了倒流防止设施选择原则, 系参考了国外回流污染危险等级,根据我国 倒流防止器产品市场供应情况确定。
例如,锅炉的供水压力低于锅炉的运行压力 时,锅炉内的水会回流入供水管道。因为回 流现象的产生而造成生活饮用水系统的水质 劣化,称之为回流污染,也称倒流污染。防 止回流污染产生的技术措施: 一般可采用空气隔断、倒流防止器、真空破 坏器等措施和装置。
3.2.4A 卫生器具和用水设备、构筑物等的 生活饮用水管配水件出水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出水口不得被任何液体或杂质所淹没; 2 出水口高出承接用水容器溢流边缘的最小 空气间隙,不得小于出水口直径的2.5 倍。
3.2.5 本条的规定属城镇生活饮用水管道与 小区或建筑物的生活饮用水管道连接。第1 款补充了有两路进水的建筑物。第2 款系针 对叠压供水系统。第3款针对商用有温有压 容器设备的,住宅户内使用的热水机组(含 热水器、热水炉)不受本条款约束。如果建 筑小区引入管上己设置了防回流设施(即空 气间隙、倒流防止器),可不在区内商用有 温有压容器设备的进水管上重复设置。
3.3.2A 管网叠压供水设备是近年来发展起 来的一种新的供水设备,可利用城镇给水管 网的水压、节约了能耗,设备占地较小,节 省了机房面积等优点,在工程中得到了一定 的应用。但是作为供水设备的一种形式,叠 压供水设备也是有其特定的使用条件和技术 要求。
1 叠压供水设备在城镇给水管网能满足用户的流量要求,而不 能满足所需的水压要求,设备运行后不会对管网的其他用户产 生不利影响的地区使用。 各地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如水务局)及供水部门(如自来水公 司)会根据当地的供水情况提出使用条件要求,北京市、天津 市等均有具体的规定和要求。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管网叠压供水技术规程》 CECS 221 第3.0.5 条对此也作了明确的规定:“供水管网经 常性停水的区域;供水管网可资利用水头过低的区域;供水管 网供水压力波动过大的区域;使用管网叠压供水设备后,对周 边现有(或规划)用户用水会造成严重影响的区域;现有供水 管网供水总量不能满足用水需求的区域;供水管网管径偏小的 区域;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及供水部门认为不宜使用管网叠压供 水设备的其他区域”等七种区域不得采用管网叠压供水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