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二建《建筑实务》第三讲2A311020建筑结构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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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A311020建筑结构技术要求

2A311021房屋结构平衡技术要求

一、作用(荷载)的分类

引起结构失去平衡或破坏的外部作用主要有:直接施加在结构上的各种力,习惯上亦称为荷载,例如结构自重(恒载)、活荷载、积灰荷载、雪荷载、风荷载等。荷载有不同的分类方法。

(一)按随时间的变化分类

(1)永久作用(永久荷载或恒载):在结构使用期间,其值不随时间变化,或其变化与平均值相比可以忽略不计,或其变化是单调的并能趋于限值的荷载。永久荷载包括结构构件、围护构件、面层及装饰、固定设备、长期储物的自重,土压力、水压力,以及其他需要按永久荷载考虑的荷载,例如:固定隔墙的自重、水位不变的水压力、预应力、地基变形、混凝土收缩、钢材焊接变形、引起结构外加变形或约束变形的各种施工因素。

(2)可变作用(可变荷载或活荷载):在结构使用期间,其值随时间变化,且其变化与平均值相比不可以忽略不计的荷载,例如:楼面活荷载、屋面活荷载和积灰荷载、活动隔墙自重、安装荷载、车辆荷载、吊车荷载、风荷载、雪荷载、水位变化的水压力、温度变化等。

(3)偶然作用(偶然荷载、特殊荷载):在结构使用年限内不一定出现,而一旦出现其量值很大,且持续时间很短的荷载,例如:撞击、爆炸、地震作用、龙卷风、火灾等。地震作用和撞击可认为是规定条件下的可变作用,或可认为是偶然作用。

(二)按结构的反应特点分类

(1)静态作用或静力作用:不使结构或结构构件产生加速度或所产生的加速度可以忽略不计,如固定隔墙自重,住宅与办公楼的楼面活荷载、雪荷载等。

(2)动态作用或动力作用:使结构或结构构件产生不可忽略的加速度,如地震作用、吊车设备振动等。

(三)按随空间的变化分类及按有无限值分类

按随空间的变化分类包括固定作用和自由作用;按有无限值分类包括有界作用和无界作用。

(四)按荷载作用面大小分类

1.均布面荷载Q

建筑物楼面或墙面上分布的荷载,如铺设的木地板、地砖、花岗石或大理石面层等重量引起的荷载,都属于均布面荷载。均布面荷载Q的计算,可用材料的重度r乘以面层材料的厚度d,即可得出增加的均布面荷载值,Q=r·d。

2.线荷载

建筑物原有的楼面或屋面上的各种面荷载传到梁上或条形基础上时,可简化为单位长度上的分布荷载,称为线荷载q。

3.集中荷载

在建筑物原有的楼面或屋面上放置或悬挂较重物品(如洗衣机、冰箱、空调机、吊灯等)时,其作用面积很小,可简化为作用于某一点的集中荷载。

(五)按荷载作用方向分类

(1)垂直荷载:如结构自重,雪荷载等;

(2)水平荷载:如风荷载、水平地震作用等。

(六)建筑结构设计时不同荷载采用的代表值;对永久荷载应采用标准值作为代表值;对可变荷载应根据设计要求采用标准值、组合值、频遇值或准永久值作为代表值;对偶然荷载应按建筑结构使用的特点确定其代表值。确定可变荷载代表值时应采用50年设计基准期。

二、平面力系的平衡条件及其应用

(一)平面力系的平衡条件

物体在许多力的共同作用下处于平衡状态时(建筑工程中的杆件或结构一般处于静止状态),这些力(称为力系)之间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这个条件称为力系的平衡条件。

(1)二力的平衡条件:两个力大小相等,方向相反,作用线相重合。

(2)平面汇交力系的平衡条件:一个物体上的作用力系,作用线都在同一平面内,且汇交于一点,这种力系称为平面汇交力系。平面汇交力系的平衡条件是:∑X=0和∑Y=0,见图2A311021-1。

(3)一般平面力系的平衡条件还要加上力矩的平衡,即作用在物体上的力对某点取矩时,顺时针力矩之和等于逆时针力矩之和,所以平面力系的平衡条件是∑X=0,∑Y=0和∑M=0。

(二)利用平衡条件求未知力

一个物体,重量为W,通过两条绳索AC和BC吊着,计算AC、BC拉力的步骤为:首先取隔离体,作出隔离体受力图。然后再列平衡方程,∑X=0和∑Y=0,求未知力T1、T2,见图2A311021-2。

(三)结构的计算简化

在工程设计中对结构进行力学分析时,需要一个图形,这个图形与实际结构完全一样,实际上是做不到的,因此必须对实际结构进行抽象和简化,得到一个计算时所用的计算简图。简化遵循的原则:

第一,正确反映结构的实际受力情况,使计算结果与实际情况比较吻合;

第二,略去次要因数,便于分析和计算。

1.杆件的简化

杆件可以用轴线来表示,因为细长杆件可以近似采用平面假定,因此截面上的应力可以由截面上的内力来确定,而内力只与杆件的长度有关,与截面的宽度和高度无关。

2.结点的简化

杆件与杆件的连接点称为:结点。结点的简化分两类:铰结点和刚结点。

(1)铰结点:其几何特征是各杆可以绕结点自由转动,受力不会引起杆端产生弯矩。

例如:木屋架的结点,由于各杆件之间是通过螺栓、扒钉连接的,无法阻止杆件间的微小转动,因此该结点应简化为铰结点。

(2)刚结点:其几何特征是各杆不能绕结点作相对转动,受力时,由于结点能阻止杆件之间发生相对转角,因此杆端有弯矩、剪力和轴力。

例如: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的结点,由于梁、柱的钢筋是绑扎在一起的,又用混凝土一次浇灌成型,杆件间是无法发生相对位移的,因此该结点可以简化成刚结点。

3.支座的简化

对平面结构的支座一般可以简化为以下三种形式:

(1)可动铰支座:只能约束竖向运动的支座,例如:把梁放在柱顶上,不作任何处理,其支座就可简化成可动铰支座。

(2)固定铰支座:只能约束竖向和水平运动的支座,例如:把屋架放在柱顶上,并与柱顶的预埋件连接,这样的支座可简化成固定铰支座。

(3)固定支座:能约束竖向、水平和转动的支座,例如:柱子与基础完全现浇在一起,而且柱子的钢筋插入基础一定距离,那么柱子的支座就可简化成固定支座。

(四)杆件的受力与稳定

1.杆件的受力形式

结构杆件的基本受力形式按其变形特点可归纳为以下五种:拉伸、压缩、弯曲、剪切和扭转,见图2A311021-3。

实际结构中的构件往往是几种受力形式的组合,如梁承受弯矩与剪力、柱子受到压力与弯矩等。

2.材料强度的基本概念

结构杆件所用材料在规定的荷载作用下,材料发生破坏时的应力称为强度。要求不破坏的要求,称为强度要求。根据外力作用方式不同,材料有抗拉强度、抗压强度、抗剪强度等。对有屈服点的钢材还有屈服强度和极限强度的区别。

在相同条件下,材料的强度高,则结构的承载力也高。

3.杆件稳定的基本概念

在工程结构中,受压杆件如果比较细长,受力达到一定的数值(这时一般未达到强度破坏)时,杆件突然发生弯曲,以致引起整个结构的破坏,这种现象称为失稳。因此,受压杆件要有稳定的要求。

图2A311021-4所示一根细长的压杆,承受轴向压力P,当压力P增加到P rj时,压杆突然弯曲,失去了稳定, P rj称为临界力。临界力越大,压杆的稳定性就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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