窝工费用计算

窝工费用计算
窝工费用计算

窝工人员人工费

总包商(包括分包商)在窝工情况下必然全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力的使用功效,而劳动力使用者的总包商(包括分包商)又必须对所使用的人工支付薪酬,因此,必然产生人员窝工赔偿或补偿的法律事实。目前国内没有统一的建设工程项目人员窝工赔偿或者补偿标准,也未区分主体工程和零星工程人员窝工,同时也未区分诸如水利水电、道路桥梁、房屋建筑等不同建筑类型的人员窝工。在现有状态下通常的人员窝工索赔和计算是,只要在确认窝工人员和窝工工时的情况下,可以结合合同有关人工费用单价或者中标文件中有关人工费用单价进行进行计算和索赔;在诸如总包合同或者分包合同没有约定人工费用单价的情况下,可以适用实际用工地人工工时工资标准对窝工人员窝工工时费用作出准确计算,对此全国各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地定额站一般都已制定和发布了当地人工费用(即各类人工工资)指导标准。

3.2 机械设备窝工费

总包商(包括分包商)在窝工情况下其投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必然全部或者部分闲置,其机械设备使用功效丧失,在机械设备失去效益功能的情况下,还不可避免地产生设备养护、折旧费用,因此,必然产生机械设备窝工赔偿或者补偿的法律事实。众所周知,建设工程项目机械设备使用费用通常是按照台班定额标准计算台班[台班”是指一台机械设备连续工作一个工作时段(通常为8小时)]费用的,但对于窝工机械设备的窝工定额台班计价和数量计算却比较混乱,没有形成可供遵照执行的具有法规性的全国统一标准,许多省市也没有制定统一的地方标准,只有极少省市就建筑领域的某个特定领域制定有地方标准,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在窝工事实明确的情况下,如何计算窝工机械设备的窝工费用会面临尴尬局面,困难重重,例如,一台轮胎式叁立方米2型装载机在某水电站进场公路项目窝工24小时,是计算一个台班,还是计算1.5个台班?还是计算0.5个台班?没有具体的窝工计算标准。在设备窝工闲置不产生功效的情况下,设备正常消耗除养护、折旧外基本停止,可否按正常台班计价计算窝工损失?如何计算窝工损失?也没有全国统一的具有法规性效力的标准。3.3 窝工所造成的其它实际损失

窝工除上述的人员窝工人工费用损失、机械设备窝工台班损失外,还有诸如合理利润、资金占用收益、设备租赁费用逆差等损失,这些损失除在正常施工状态下有个指导性的利润率外,在窝工状态下如何计算损失和追索赔偿,没有形成统一的计算标准和规范,除在合同或者中标文件中形成有效约定外,在合同或者中标文件没有约定而又实际产生窝工事实时,无论在非诉讼调处、还是仲裁和诉讼过程中,处理起来是非常困难的。

施工索赔时,机械停滞费(窝工费)怎么计算呢

[工程索赔]施工索赔时,机械停滞费(窝工费)怎么计算呢? 施工索赔时,机械停滞费(窝工费)怎么计算呢? (一)知识索引 全国监理工程师培训考试教材《建设工程投资控制》(2007版)P.163 索赔费用的计算一一施工机械使用费 施工机械使用费的索赔包括: (1)由于完成额外工作增加的机械使用费; (2 )非承包商责任工效降低增加的机械使用费; (3 )由于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原因导致机械停工的窝工费。窝工费的计算,如系租赁机械,一般按实际租金和调进调出费的分摊计算;如系承包商自有设备,一般按台班折旧费计算,而不能按台班费计算,因台班费中包括了设备使用费。 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2006版)P.299 可索赔费用的计算设备费 可采用机械台班费、机械折旧费、设备租赁费等几种形式。当工作内容增加引起的设备费索赔时,设备费的标准按照机械台班费计算。因窝工引起的设备费索赔,当施工机械属于施工企业自有时,按照机械折旧费计算索赔费用。当施工机械是施工企业从外部租赁时,索赔费用的标准按照设备租赁费计算。 (二)有关规定的演变 1983年《江苏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建筑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说明 机械停置费:机械台班定额中已考虑了施工中不可避免的机械停置时间和机械的技术中断因素,但特殊原因造成机械停置,可以计算停置台班费。停置台班费的计算方法:台班折旧费、辅助设施费、润滑及擦拭材料费以及机械保管费均按50 % 计算;机上工人工资及牌照税和养路费按100 %计算。 租赁机械台班费:租赁2小时内为0.25台班,4小时内为0.5台班,6小时内为0.75 台班,8小时内为1台班。组装、拆卸及进、退场费按定额规定计算。 1989年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江苏地区预算价格》说明 停置台班费:机械台班定额中已考虑了施工中不可避免的机械停置时间和机械的技术中断因素,但特殊原因造成机械停置,可以计算停置台班费。停置台班费按机械台班预算价格乘以0.4计算。 1999年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江苏地区预算价格》说明 机械停置台班费按机械折旧费加人工费计算。 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01 ) 6施工机械停滞费及租赁费的计算 6 . 0 . 1施工机械停滞费指施工机械非自身原因停滞期间所发生的费用。 施工机械停滞费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机械停滞费=台班折旧费+台班人工费+台班其他费用 6 . 0 . 2机械租赁费,各地区(部门)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测算。

索赔施工机械台班停滞费用的计算方法

如何索赔施工机械台班停滞费用 施工机械停滞台班费按下例计算公式: 施工机械停滞台班费=(台班折旧费+大修理费)*45%+经常修理费*10%+机械保管费+随机人工工资. 问题是随机人工工资的概念,是按机械台班中的定额工日乘以当地的人工单价,还是按机械台班中的人工费计算.随机人工工资的概念,是按机械台班中的定额工日乘以当地的人工单价,不是按机械台班中的人工费来计算的。 按最新的台班定额计算方式,公式为: 一、自有机械:机械停滞费=台班折旧费+台班人工费+台班其他费用 二、租赁机械:按租赁价 人工费量及单价均按机械台班定额规定走,市场人工单价(安装工)与定额机械台班单价找差只计税金不参与取费。 施工机械台班停滞费的计算

台班停滞费是指非施工单位的自身原因造成施工现场机械停滞时所发生的费用.该费用的计算公式: 机械台班停滞费=台班折旧费+台班人工费+台班其他费 但下列情况不应计算: 1.双方合同中对此另有约定; 2.由施工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的机械停滞; 3.施工组织设计内规定的合理停滞, 4.按施工组织设计或合同约定,工程完工后不能马上转入下一个工程施工而发生的停滞; 5.机械迁移的停滞; 6.法定节目及冬雨季因自然气候影响而发生的停滞. 计算过程中应注意: 1.机上人员如在停滞期间未在施工现场或另作其他工作时,则不能计算机上人工费; 2.年停滞台班不能超过该施工机械的年工作台班数量; 3.如长时间停滞最多不能超过该施工机械开始停滞时的设备现值.

机械停滞费(窝工费)的索赔 施工索赔时,机械停滞费(窝工费)怎么计算呢? (一)知识索引 全国监理工程师培训考试教材《建设工程投资控制》(2007版)P.163 索赔费用的计算——施工机械使用费 施工机械使用费的索赔包括: (1)由于完成额外工作增加的机械使用费; (2)非承包商责任工效降低增加的机械使用费; (3)由于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原因导致机械停工的窝工费。窝工费的计算,如系租赁机械,一般按实际租金和调进调出费的分摊计算;如系承包商自有设备,一般按台班折旧费计算,而不能按台班费计算,因台班费中包括了设备使用费。 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2006版)P.299 可索赔费用的计算——设备费 可采用机械台班费、机械折旧费、设备租赁费等几种形式。当工作内容增加引起的设备费索赔时,设备费的标准按照机械台班费计算。因窝工引起的设备费索赔,当施工机械属于施工企业自有时,按

最新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

最新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

最新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 2014-10-14 18:11|发布者: 快乐每一天|查看: 12978|评论: 0|来自: 四川造价信息网 摘要: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13〕44号),制定《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以下简称规费标准),与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配套,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4年5月22日印发 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行为,遏制不正当竞争,保障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和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制定《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以下简称规费标准),与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配套,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一、规费标准内容 规费标准的内容为《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规费中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下简称“五险一金”)。 二、规费标准适用范围 精心整理,用心做精品2

凡在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承担建设工程(包括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仿古建筑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构筑物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爆破工程、房屋建筑维修与加固工程)施工任务的施工企业,不分企业形式和经济性质,不论承包方式,均应按规定执行规费标准并根据企业“五险一金”缴纳情况自愿申请办理《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证书。 三、规费标准费率 1、规费标准的费率如下: 精心整理,用心做精品3

规费与安全文明施工费取费总结

关于规费与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总结 —————— 一、关于规费 1、规费的定义。 它是指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是一种不可 竞争费用。 2、规费包括的内容。 ①、工程排污费,②工程定额测定费,③社会保障费,④住房 公积金,⑤危险作业以外伤害保险。 注:其中社会保障费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 3、规费的取费费率。 ①工程排污费根据现场实际发生量计算(结算时办理)。 ②工程定额测定费河南省取缔。 ③社会保障费7.48元/工日,计算基数为综合工日。 ④住房公积金1.7元/工日,计算基数为综合工日。 ⑤意外伤害保险0.6元/工日,计算基数为综合工日。 4、规费中各项费用的概念。 ⑴工程排污费:施工现场按规定缴纳的工程排污费,(收款人: 工程所在地的环保部门)。 ⑵工程定额测定费:按规定支付工程造价(定额)管理部门的 定额测定费。注:河南省已经取缔。 ⑶养老保险: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⑷失业保险: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

⑸医疗保险: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 费。 ⑹住房公积金: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⑺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按照建筑法规定,企业为从事危险 作业的建筑安装施工人员支付的意外伤害保险。 5、规费中社会保障费费用缴纳与发放流程。 (假设:施工企业为一个比较成熟,参与施工多年,有一部分退休养老的员工,并且参与施工或施工管理的人员全部为本施工单位的永久职工。) 根据以上假设解释规费中社会保障费费用缴纳与发放流程: ⑴业主方缴纳 项目立项后建设单位(以下称业主)在办理施工许可证之前,向当地的工程管理机构预交社会保证费。当工程通过招投标,根据投标单位(施工单位)标书中施工组织设计制定的施工人员投入表,由业主向当地的工程管理部门按照工程投入人数陆续上交社会保障费,但工程竣工归档前必须将社会保障费上交完成。如不上交工程则不能归档,建筑物不能合法使用。 ⑵施工单位向政府提取 施工单位根据本单位的情况,以本公司施工人员名单为依据,根据现实的职工所在地的社会保障费标准,向政府部门按月提取社会保障费,并逐一转入施工人员名下。 ⑶施工人员为受益人 施工人员按月由其所在公司为其缴纳社会保障费。 注:此办法可以规避业主不上交社会保障费,同时也可规避施工单位比

停工损失补偿计算原则

停工损失补偿计算原则 一、停工人工费的计算: 1、停工待命期间窝工费=待命人员人数×待命人员工资 待命人员人数:即在业主正式下达停工令前,已停止施工的部位待命作业人员数量(注:需监理人员签认) 待命人员工资:建议采用当地造价信息上公布的人工市场价。 2、留守工人费用=留守工人人数×留守人员工资 留守工人:指的是停工期间,为维护工程不遭受破坏及现场看守施工材料所必需留守的人员(注:需监理人员签认) 留守人员工资:建议采用当地造价信息上公布的人工市场价。 3、现场管理费:包括留守管理人员的工资、房租费、水电费、交通费、办公费等。计算方式可采用整个工程造价中现场管理费总额除以总工期,再乘停工时间,也可以采用分项计算法,即,留守管理人员工资=人数×工资标准,房租费、水电费按实际发生付款凭证计算,交通费和办公费估列等。 4、放假人员放假费用=放假人员人数×放假工资 放假人员人数需监理签认,放假工资建议采用人工市场价一定的比例(如60-70%)。 二、机械设备、材料费的计算: 1、自有大型机械设备闲置费=∑各机械闲置台班数量×闲置台班费 闲置台班数量=闲置天数×闲置系数(闲置系数=机械年平均工作台班数÷365天),机械年平均工作台班数有相关定额,也可以到单位

设备管理部门索要相关资料。 闲置台班费:一般《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中有规定。 2、租赁设备租赁费:按实际发生付款凭证或租赁合同单价计算 3、自有周转材料折旧费:可以按租赁制考虑,租赁单价参考当地造价信息相关数据,也可以按摊销费计算=(材料购进原值-材料报废后残值)÷材料预期使用时间×停工时间。 4、周转材料租赁费:按实际发生付款凭证或租赁合同单价计算。 三、工程维护费: 1、临时设施的维护费:即便道、搅拌站等临时设施的日常维护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及机械使用费。 2、正式工程的维护费:如有些工程停工期间需持续抽水等费用。 四、财务费用: 1、贷款利息:指由于业主计价欠拨款,造成项目资金紧张,项目部贷款施工,因停工增加的贷款利息额。 2、保函手续增加费:指因停工造成工期延长,而增加的施工企业履约保函和民工工资保函费用(注:本费用为预估费用,停工如果不会造成实质性工期延长,则不计此项费用)。 项目部在计算停工损失时,应做到不重计、不漏计,计算相对合理,计算依据充分、完善,不任意夸大损失额度(各项费用中应含税)。

规费取费标准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费取费标准》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建设局,各地、州、市建设局(建委)、计委、各委办、厅、局、行、法院、检察院,兵团建设局,新疆军区后勤部,武警新疆总队,中央驻疆各单位,自治区各施工、咨询、设计单位: 为解决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中规费计取标准不明确的问题,规范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费计取行为,根据国家财政部、建设部(建标[2003]206号《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的有关规定,建设厅安排自治区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组织力量,在深入调查研究,测算分析论证的基础上,结合自治区实际情况,编制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费取费标准》(以下简称规费取费标准),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本规费取费标准适用范围:自治区境内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筑安装工程必须执行本标准。 二、新建总造字[2004] 22号文中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费取费的有关条款停止执行。 三、本规费取费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发布之日起新开工的建筑安装工程,凡已完成招标投标的工程项目,仍按原约定执行。 四、规费是建筑工程不可竞争的费用。特别是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不得挪用。 五、本规费取费标准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和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 2004年11月24日 附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费取费标准本标准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管理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简称规费) 一、规费内容: (一)工程排污费:本费率标准是指施工现场按规定交纳的生活污水、建筑垃圾、施工噪音的费用。

最新对停窝工损失计算的归纳总结

工程中途停工或退场时,相关停工、窝工损失计算依据、标准及应注意事项: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省高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停工、窝工损失的计算均无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此应系主张停窝工损失的主要法律依据。 二、停窝工损失范围、计算依据及标准。 (一)直接损失 1、施工现场材料费用损失。例如:停工期间材料价格上涨而导致的成本增加;退场时已加工完成待安装材料费用、已采购无法退货止损的材料费用等。 计算依据:施工合同约定、材料采购合同、材料采购价款的付款凭证、收货或者发货凭证、材料进场验收凭证;停工或撤场时的具体数量可由双方当事人清点确认;对价格有争议的可采用政府发布的信息价或由鉴定机构询价确认。 计算标准:材料价格变动幅度×材料数量计算材差;成品材料价格结合合同约定在成本基础上计算人工费、税金等费用后核价;已采购材料价格按照采购价格计取(也可结合合同约定主张利润) 2、施工现场机械设备费用损失。如:停工期间的脚手架、塔吊、施工用电梯、起重机、搅拌机及其他机械设备租赁的费用等;钢管、扣件等周转材料延期使用费用损失;机具安全防护费用;大型机械进退场的费用;临时活动房租赁费用。解约退场的,前述机械设备如为租赁,还应考虑提前退场导致的解除合同索赔。 计算依据:周转材料或设备租赁合同及租赁费用支付凭证;如提前解约还涉及违约金及赔偿的计算。租金损失标准可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也可由鉴定机构进行询价确定;如为自有设备,可套定额进行量化或通过计算折旧的方式计算损失,但应提供购置设备的原始发票证实其价值。 计算方法:根据施工合同约定或承包人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或者定额规定确定单价,乘以停工天数计算损失;合同解除损失以实际发生额为限。 3、停工期间施工现场工人工资、后勤及管理人员工资支出、工人提前退场而支出的遣散费用。 计算依据:施工现场工人及后勤、管理人员名单、工资发放记录(单方制作的电子稿几无证明效力,最好是电子支付记录或有工人领款签名的发放记录)。关于相关人员是否在岗问题的证明,可提供由监理工程师确认的工人名单、管理人员名单、考勤表、施工进度计划、停工期间由业主或监理确认现场情况的签证单或工程联系单。如

各省工程规费费率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编制基准期价差+税金 直接费=直接工程费 +措施费 直接工程费: 1、人工费;2、材料费3、施工机械使用费 措施费: 1、冬雨季施工增加费2、夜间施工增加费3、施工工具用具使用费4、特殊工程技术培训费5、大型施工机械按拆与轨道铺拆费6、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7、临时设施费8、施工机构迁移费9、安全文明施工费 间接费=规费+企业管理费+施工企业配合调试费 规费: 1、社会保险费24、住房公积金5、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 企业管理费: 施工企业配合调试费: 利润 编制基准期价差 税金 工程规费 规费系指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施工企业必须缴纳的费用(简称规费)包括: 1、养老保险费:系指施工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2、失业保险费:系指施工企业按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3、医疗保险费:系指施工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系指施工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工伤保险费:系指施工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各项规定以各类工程的人工费之和为基数,按国家或工程所在地相关部门规定的标准计算。 湖南省(湘交造价字[2007]638号)

河南省(豫交计〔2008〕38号) 〕31号) 重庆市(渝交委路〔2008 ]17号 上海市

浙江省浙交〔2008〕85号 湖北省公路工程定额规费组成情况 黑龙江省 河北省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补充规定

山东的规费标准 海南省 江西省

江苏省: 宁夏回族自治区: 广西自治区 贵州省

规费取费证文件1

附件1: 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核定暂行办法 一、核定对象 在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以独立法人资格承揽施工任务的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 二、核定范围 “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中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和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三、办证需提供的资料及数据 1、填写《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费率核定申请表》并在企业名称处加盖公章(该表在四川省造价信息网上下载,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3b12481030.html,,办事指南); 2、提交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外省入川的施工企业同时还需提交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的入川备案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上年度的施工产值(以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年审施工资质的数据为准); 4、上年度平均在册职工人数及人均产值(以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或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数据为准); 5、上年度工资总额及人均年工资额(应包括民工工资及分包部分工资额); 6、上年度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和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的原始凭证和复印件。

四、核定办法及标准 1、凡1988年12月底以前成立还未改制的或已改制但仍为国有独资的施工企业按相应规费标准的上限核定; 2、不属于上述规定范围的施工企业,其规费标准按下列办法核定: 规费费率= 上年度某项规费缴纳金额 ×100% 上年度工资总额 某项规费费率计算标准低于规定标准下限的按下限核定,高于上限的按上限核定; 3、专业承包企业核定的最高费率不得超过规定最高费率的95%; 4、劳务分包企业核定的最高费率不得超过规定最高费率的85%。 五、核定方式 1、在市、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施工企业按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将申报资料报送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办理; 2、在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及外省入川施工企业到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综合科办理。

窝工费用计算

窝工人员人工费 总包商(包括分包商)在窝工情况下必然全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力的使用功效,而劳动力使用者的总包商(包括分包商)又必须对所使用的人工支付薪酬,因此,必然产生人员窝工赔偿或补偿的法律事实。目前国内没有统一的建设工程项目人员窝工赔偿或者补偿标准,也未区分主体工程和零星工程人员窝工,同时也未区分诸如水利水电、道路桥梁、房屋建筑等不同建筑类型的人员窝工。在现有状态下通常的人员窝工索赔和计算是,只要在确认窝工人员和窝工工时的情况下,可以结合合同有关人工费用单价或者中标文件中有关人工费用单价进行进行计算和索赔;在诸如总包合同或者分包合同没有约定人工费用单价的情况下,可以适用实际用工地人工工时工资标准对窝工人员窝工工时费用作出准确计算,对此全国各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地定额站一般都已制定和发布了当地人工费用(即各类人工工资)指导标准。 3.2 机械设备窝工费 总包商(包括分包商)在窝工情况下其投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必然全部或者部分闲置,其机械设备使用功效丧失,在机械设备失去效益功能的情况下,还不可避免地产生设备养护、折旧费用,因此,必然产生机械设备窝工赔偿或者补偿的法律事实。众所周知,建设工程项目机械设备使用费用通常是按照台班定额标准计算台班[台班”是指一台机械设备连续工作一个工作时段(通常为8小时)]费用的,但对于窝工机械设备的窝工定额台班计价和数量计算却比较混乱,没有形成可供遵照执行的具有法规性的全国统一标准,许多省市也没有制定统一的地方标准,只有极少省市就建筑领域的某个特定领域制定有地方标准,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在窝工事实明确的情况下,如何计算窝工机械设备的窝工费用会面临尴尬局面,困难重重,例如,一台轮胎式叁立方米2型装载机在某水电站进场公路项目窝工24小时,是计算一个台班,还是计算1.5个台班?还是计算0.5个台班?没有具体的窝工计算标准。在设备窝工闲置不产生功效的情况下,设备正常消耗除养护、折旧外基本停止,可否按正常台班计价计算窝工损失?如何计算窝工损失?也没有全国统一的具有法规性效力的标准。3.3 窝工所造成的其它实际损失 窝工除上述的人员窝工人工费用损失、机械设备窝工台班损失外,还有诸如合理利润、资金占用收益、设备租赁费用逆差等损失,这些损失除在正常施工状态下有个指导性的利润率外,在窝工状态下如何计算损失和追索赔偿,没有形成统一的计算标准和规范,除在合同或者中标文件中形成有效约定外,在合同或者中标文件没有约定而又实际产生窝工事实时,无论在非诉讼调处、还是仲裁和诉讼过程中,处理起来是非常困难的。

《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

关于印发《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的通知 xx发[2008]94号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建设、财政、物价行政主管部门: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造价计价和管理的需要,根据现阶段建筑市场发展状况,为更好的贯彻执行建设部、财政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建立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关心和保障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推动和确保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0-2008)的规定,现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中规费所包括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和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的计取标准印发你们,与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配套,从 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xx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0-2008),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行为,遏制不正当竞争,保障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和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 【2003】206号),制定《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以下简称规费标准)。 一、规费标准的适用范围 凡在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承担建设工程(包括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房屋建筑抗震加固工程)施工任务的施工企业,不分企业形式和经济性质,不论承包方式,均应按规定办理《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 二、规费标准的内容及费率

1、规费标准的内容为《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规费中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和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2、规费标准的费率如下: 规费标准施工企业对规费的缴纳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三、规费的计取 工程造价计价中规费应按照规费标准规定的费率计取,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标底)时,规费费率有幅度的按费率的上限计算。 施工企业承包工程,编制投标报价及签订承包合同时,规费应按其核定的费率计算并须向招投标管理机构、发包人出示核定的规费标准。施工企业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时,应向发包人出示核定的规费标准,经核对后办理。 四、规费标准的办理 1、规费计取标准证书由省建设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统一印制,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 2、申办规费计取标准的施工企业,应填写申请表一式2份,并附上年度完成工作量、工资总额、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副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和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的缴费证明等,到省、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申办。 3、施工企业以独立法人资格申办规费计取标准,经企业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初审,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审核后发证。 4、外省、市、区入川的施工企业,应持省建设厅准予入川承担施工任务证明,到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按规定程序审核发证。 五、规费标准的管理

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证办理流程附表格

附件1: 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核定暂行办法 一、核定对象 在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以独立法人资格承揽施工任务的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 二、核定范围 “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中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和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三、办证需提供的资料及数据 1、填写《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费率核定申请表》并在企业名称处加盖公章(该表在四川省造价信息网上下载,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3b12481030.html,,办事指南); 2、提交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外省入川的施工企业同时还需提交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的入川备案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上年度的施工产值(以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年审施工资质的数据为准); 4、上年度平均在册职工人数及人均产值(以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或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数据为准); 5、上年度工资总额及人均年工资额(应包括民工工资及分包部分工资额); 6、上年度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和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的原始凭证和复印件。

四、核定办法及标准 1、凡1988年12月底以前成立还未改制的或已改制但仍为国有独资的施工企业按相应规费标准的上限核定; 2、不属于上述规定范围的施工企业,其规费标准按下列办法核定: 规费费率= 上年度某项规费缴纳金额 ×100% 上年度工资总额 某项规费费率计算标准低于规定标准下限的按下限核定,高于上限的按上限核定; 3、专业承包企业核定的最高费率不得超过规定最高费率的95%; 4、劳务分包企业核定的最高费率不得超过规定最高费率的85%。 五、核定方式 1、在市、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施工企业按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将申报资料报送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办理; 2、在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及外省入川施工企业到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综合科办理。

2010年6号文黑龙江施工企业规费计取管理办法

附件1:黑龙江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扩大建筑业社会保险等覆盖面,防止偷逃规费,规范施工企业的规费计取行为,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承担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及园林绿化工程、修缮工程施工的施工企业,均按本办法核定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规费是指根据省级政府或省级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费用。包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和工程排污费。 第四条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每年核定一次。跨年工程按年度结算,当年完成部分执行本年度核定的费率标准;跨年竣工部分及当年竣工工程,上半年竣工的执行上年度核定的费率标准,下半年竣工的执行本年度核定的费率标准。 第五条施工企业应以独立法人资格,申请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

准。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每年5月10日至8月10日受理施超过时限不进行规费计取标准申请的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申请, 施工企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将不予办理规费计取标准的核定工作。 确有特殊原因,未能按规定时限办理,要求补办的施工企业,直接向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第六条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规费计取标准的制定和核定管理工作,各市(行署)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规费计取标准核定的资料审核及上报工作,并于8月31日前上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凡在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施工企业名单(另行公布)中的企业,在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核定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申报材料直接报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第七条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费标准,并在规费标准内,结合施工企业规费的实际支出、完成产值、工资总额、职工人数等情况,核定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 第八条施工企业申请核定规费计取标准,应首先登陆黑龙江工程造价信息网,进入施工企业规费计取申报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将《黑龙江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申报表》打印盖章后和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材料,一并上报施工企业所在地市(行署)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或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市(行署)

山东省各地市规费费率

山东省各地市规费费率 关于发布建筑安装工程规费费率的通知 东建发〔2006〕39号 为适应工程计价的需要,维护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的通知》(鲁建标字〔2004〕15号)、《关于颁发<山东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鲁标定字〔2005〕15号)精神,在参考有关省、市发布的规费计取标准和到市内多个施工企业及典型工程项目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建筑安装工程规费费率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项规费费率: 规费名称费率(%) 1 工程排污费 0.26 2 工程定额测定费 0.09 3 社会保障费 2.60 4 住房公积金 0.22 5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0.12 6 安全施工费 1.50 二、有关事项: 1、工程排污费,在工程招投标或编制预算时暂按此费率计算,在竣工结算时,根据环保管理部门收取的费用,按实计算。 2、社会保障费,施工企业在投标报价时,不包括该项费用。在编制工程预(结)算时,仅将其作为计税基础。 3、住房公积金,在工程招投标或编制预算时暂按此费率计算,在竣工结算时,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按实计算。 4、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在工程招投标或编制预算时暂按此费率计算,在竣工结算时,根据实际缴纳的保险费用,按实计算。 5、安全施工费,在编制招标工程标底及投标报价时,按此费率计算出费额,在工程造价中列为暂定金额;工程竣工结算时按合同约定办理工程结算。 以上各项规费均为不可竞争费用,各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本费率自 2006年1月1日起执行。 二00六年三月三日 东营市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青建管字〔2006〕36号 青岛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青岛市市政工程规费费率标准》的通知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青岛市市政工程规费费率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本标准适用于青岛市行政区域内市政工程的计价活动,包括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预算控制价)、投标报价、签订施工合同价和确定工程结算等内容。 本标准与《山东省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山东省市政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2006年)配套使用。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已签订合同的工程,仍按原合同及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青岛市市政工程规费费率标准 附件: 青岛市市政工程规费费率标准 工程排污费在工程招、投标(非招标工程在签订施工合同价)时暂按工程造价的1‰计取,在竣工结算时凭环保部门出具的缴费凭据按实结算。 工程定额测定费按工程造价的0.9‰计取。

措施费、规费、材料费等组成与取费

措施费、规费、材料费等组成与取费 措施费的组成项目: (1)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2)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3)安全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4)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等。 (5)夜间施工费: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6)二次搬运费:是指因施工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而发生的二次搬运费用。 (7)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是指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个施工地点运至另一个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进出场运输及转移费用及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试运转费和安装所需的辅助设施的费用。 (8)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是指混凝土施工过程中需要的各种钢模板、术模板、支架等的支、拆、运输费用,及模板、支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9)脚于架费:是指施工需要的各种脚手架搭、拆、运输费用及脚手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10)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是指竣工验收前,对已完工程及设备进行保护所需费用。 (11)施工排水、降水费:是指为确保工程在正常条件下施工,采取各种排水、降水措施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规费包括的内容: (1)工程排污费:是指施工现场按规定缴纳的工程排污费。 (2)工程定额测定费:是指按规定支付工程造价(定额)管理部门的定额测定费。 (3)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费: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4)失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5)医疗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6)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命。 (7)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是指按照建筑法规定,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建筑安装施工人员支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 施工机械使用费的概念、内容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费。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 (1)折旧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及购置资金的时间价值。 (2)大修理费: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斑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3)经常修理费: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中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及机械

规费证办理流程

规费证办理流程 一、申请及办理原则 规费标准核定采取自愿申请、诚信申报、免费办理的原则。 二、规费证办理机构 省建没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全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施工企业规费标准核定和管理工作。 (一)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具体负责在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的施工企业、中央在川企业和省外入川的施工企业规费标准核定和管理工作。 (二)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分工具体负责在本行政区域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的施工企业规费标准核定和管理工作。 三、申办流程 施工企业初次申办实行网上申报,现场核定的方法办理,其程序如下: (一)网上申报。施工企业登陆“四川造价信息网”(http://www sceci net),在“四川省建设工程规费标准核定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 1、申办企业首先须同意诚信申报承诺书中全部内容;网上填写并提交《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费率核定申请表》相关内

容。 2、扫描并上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 (仅限省外入川的施工企业提供)以及相关管理部门(社保及住房公积金)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为职工实际缴纳“五险一金”的缴费证明(仅需汇总表,财务凭证不需上传)。 (二)现场核定。施工企业携带规费证现场核定需提供的资料,根据本企业工商注册登记情况按本流程(二、规费证办理机构)中规定,到相应机构办理规费标准核定手续。 (三)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接受并办理规费标准核定手续。 (四)施工企业超期核定规费标准按初次申办流程及要求办理。 四、现场核定需提供的资料 施工企业申清办理规费标准核定时应提供下列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一)在“四川省建设工程规费标准核定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的《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费率核定申请表》(原件,盖公司印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在“四川省建设工程规费标准核定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的《诚信申报承诺书》(原件,盖公司印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三)在“四川省建没工程规费标准核定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 (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盖公司印章,法定代表

机械停滞费(窝工费)的索赔

机械停滞费(窝工费)的索赔 2011-01-10 15:41:27| 分类:工程造价| 标签:|字号大中小订阅 机械停滞费(窝工费)的索赔 施工索赔时,机械停滞费(窝工费)怎么计算呢? (一)知识索引 全国监理工程师培训考试教材《建设工程投资控制》(2007版)P.163 索赔费用的计算——施工机械使用费 施工机械使用费的索赔包括: (1)由于完成额外工作增加的机械使用费; (2)非承包商责任工效降低增加的机械使用费; (3)由于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原因导致机械停工的窝工费。窝工费的计算,如系租赁机械,一般按实际租金和调进调出费的分摊计算;如系承包商自有设备,一般按台班折旧费计算,而不能按台班费计算,因台班费中包括了设备使用费。 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2006版)P.299 可索赔费用的计算——设备费 可采用机械台班费、机械折旧费、设备租赁费等几种形式。当工作内容增加引起的设备费索赔时,设备费的标准按照机械台班费计算。因窝工引起的设备费索赔,当施工机械属于施工企业自有时,按照机械折旧费计算索赔费用。当施工机械是施工企业从外部租赁时,索赔费用的标准按照设备租赁费计算。 (二)有关规定的演变 1983年《江苏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建筑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说明 机械停置费:机械台班定额中已考虑了施工中不可避免的机械停置时间和机械的技术中断因素,但特殊原因造成机械停置,可以计算停置台班费。停置台班费的计算方法:台班折旧费、辅助设施费、润滑及擦拭材料费以及机械保管费均按50%计算;机上工人工资及牌照税和养路费按100%计算。 租赁机械台班费:租赁2小时内为0.25台班,4小时内为0.5台班,6小时内为0.75台班,8小时内为1台班。组装、拆卸及进、退场费按定额规定计算。 1989年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江苏地区预算价格》说明 停置台班费:机械台班定额中已考虑了施工中不可避免的机械停置时间和机械的技术中断因素,但特殊原因造成机械停置,可以计算停置台班费。停置台班费按机械台班预算价格乘以0.4计算。 1999年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江苏地区预算价格》说明 机械停置台班费按机械折旧费加人工费计算。 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01) 6 施工机械停滞费及租赁费的计算 6.0.1 施工机械停滞费指施工机械非自身原因停滞期间所发生的费用。 施工机械停滞费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机械停滞费=台班折旧费+台班人工费+台班其他费用 6.0.2 机械租赁费,各地区(部门)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测算。

工程费用构成及各部分费用详细解释(规费、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等).

工程规费是“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中“间接费”的组成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 直接费=直接工程费+ 措施费 直接工程费: 1、人工费; 2、材料费; 3、施工机构使用费

间接费=施工管理费+规费施工管理费: 1、管理人员工资 2、办公费 3、交通差旅费 4、固定资产使用费 5、工具用具使用费 6、劳动保险、财产保险费 7、财务费 8、税金 9、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及其他

规费: 规费就是指政府和有关权利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说白了就是规定必须要缴纳的费用 1、工程排污费 2、工程定额测定费 3、社会保险统筹基金 4、住房公积金 5、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措施费: 1、环境保护费; 2、文明施工费; 3、安全施工费; 4、临时设施费 5、夜间施工费; 6、二次搬运费; 7、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 8、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 9、脚手架费; 10、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11、施工排水、降水费 措施费 措施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

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由施工技术措施费和施工组织措施费组成。费用内容 1.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是指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个施工地点运至另一个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进出场运输及转移费用及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试运转费和安装所需的辅助设施的费用。 2.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是指混凝土施工过程中需要的各种钢模板、木模板、支架等的支、拆、运输费用及模板、支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3.脚手架费:是指施工需要的各种脚手架搭、拆、运输费用及脚手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4.施工排水、降水费:是指为确保工程在正常条件下施工,采取各种排水、降水措施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5.其它施工技术措施费:是指根据各专业、地区工程特点补充的技术措施费项目。 构成主体编 1.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环境保护费=直接工程费X环境保护费费率 环境保护费费率=本项费用年度平均支出÷(全年建安产值X直接工程费占总造价比例) 2. 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施工索赔费用的计算

施工索赔费用的计算 一、索赔费用的计算 1.索赔费用的组成 (1)人工费。包括增加工作内容的人工费、停工损失费和工作效率降低的损失费等累计,其中增加工作内容的人工费应按照计日工费计算,而停工损失费和工作效率降低的损失费按窝工费计算,窝工费的标准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 (2)设备费。当工作内容增加引起的设备费索赔时,设备费的标准按照机械台班费计算。因窝工引起的设备费索赔,当施工机械属于施工企业自有时,按照机械折旧费计算索赔费用;当施工机械是施工企业从外部租赁时,索赔费用的标准按照设备租赁费计算。 例题.某新校区抗震模拟实验室工程,主体部分采用钢架结构,施工合同约定钢材由业主供料,其余材料均委托承包商采购。但承包商在以自有机械设备进行主体钢结构制作吊装过程中,由于业主供应钢材不及时导致承包商停工7 天,则承包商计算施工机械窝工费时,应按()向业主提出索赔。P88 A.机械台班费 B.机械租赁费 C.机械使用费 D.机械台班折旧费 答案D; (3)材料费。材料费的索赔包括:由于索赔事项材料实际用量超过计划用量而增加的材料费;由于客观原因材料价格大幅度上涨;由于非承包人责任工程延期导致的材料价格上涨和超期储存费用。

材料费中应包括运输费、仓储费,以及合理的损耗费用。如果由于承包人管理不善,造成材料损坏失效,则不能列入索赔计价。 (4)管理费。此项又可分为现场管理费和企业管理费两部分。索赔款中的现场管理费是指承包人完成额外工程、索赔事项工作以及工期延长期间的现场管理费,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办公、通信、交通费等。索赔款中的企业管理费主要指的是工程延期期间所增加的管理费。包括总部职工工资、办公大楼、办公用品、财务管理、通信设施以及企业领导人员赴工地检查指导工作等开支。 (5)利润。一般来说,由于工程范围的变更、文件有缺陷或技术性错误、业主未能提供现场等引起的索赔,承包商可以列入利润。但对于工程暂停的索赔,由于利润通常是包括在每项实施工程内容的价格之内的,而延长工期并未影响削减某些项目的实施,也未导致利润减少。所以,一般监理工程师很难同意在工程暂停的费用索赔中加进利润损失。索赔利润的款额计算通常是与原报价单中的利润百分率保持一致。 (6)迟延付款利息。发包人未按约定时间进行付款的,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迟延付款的利息。 例题.某基础开挖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计日工费和窝工费的工资标准均为50 元/工日,在基坑开挖过程中,由于业主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与现场周边村民协调的职责,造成承包商7 人窝工5 天,而承包商由于劳动力计划安排不当导致 5 人窝工10 天。承包商在基坑开挖中可提出的人工费索赔为()元。 A.0 B.1750 C.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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