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营企业的内涵-2019年文档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论民营企业的内涵
、民营企业的概念
我国对民营企业的定义各有不同,大概有十余种学说,以
下是几种具有代表性的学说:第一种学说认为民营企业是指个体、私营企业、自然人和私营企业控股或由其运营的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而民营经济广义地讲即为各类民营企业的统称, 狭义地讲指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另一种学说将民营企业定义为非公有制企业。个体经济属于非公有制经济成份, 但个体户称不上是企业, 因此狭义的民营企业往往就是指私营企业。第三种学说认为:民营企业是指由非政府投资创办的企业,由国有民营和民有民营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另
部分为资产所有权归企业或创办者和投资者所有。更有人认为民营企业是指由以私营企业家投资和管理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企业、合伙企业、私营企业、“三来一补” 企业以及其他组织形式的经济实体。第六种学说认为,民营企业是指民间经营的为社会提供产品或劳务的经济组织, 包括手工业作坊或工场、矿井、店铺、园圃等, 因为这些企业的生产资料和生产、经营、销售归私人所有和控制,所以也称私营企业。还有
种比较规范地学说认为, 民营企业是指民间私人投资、经营、享受投资收益和承担经营风险的法人经济实体。从民营企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地位看, 它已经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
更普遍的还是从企业结构角度讲,民营企业就是指区别于政府投资的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个体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乡镇企业,此外, 还包括股份制企业中国家不控股的业,“三资”企业中国家不控股的企业。
笔者比较赞同国内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的观点,民营经济
是一个相对模糊的概念,各种不同所有制的企业都包括在内。根据目前国内的具体情况,民营企业至少包括以下六类企业:个体工商户;(2)个人、家庭或家族所有的企业;(3)个人、
家庭或家族所有制的企业通过改制而形成的股份制企业;(4)
通过国有资产重组而形成的,既有国家投资,又有个人、家庭或家族投资的企业;(5)合伙制企业;(6)由公众集资而建立的
企业。
二、民营企业的特征
不同的民营企业的类型化特点很鲜明,但是大多数民营企
业都具有以下特点:
1 、具有企业家创业精神特点。民营企业的成功在于民营企
业家的创业精神,这种创业精神不仅包括艰苦的努力奋斗,
括善于抓住机遇、敢于冒险的精神。
的特点就是其经营活动完全以市场为导向,将资本向市场需要的还包
2 、完全的市场导向。民营企业的经营目标就是实现资本增值、追求资本收益最大化,有将其利润进行再投资以实现进一步资产增值的内在投资欲望。在这一目标的驱动下,民营企业最大
产品上转移,将资本投向边际生产率高的产业。
3、具有灵活性和竞争性。民营企业作为国家的非主流经济,
因此无法得到像国企那样的优惠政策扶植,民营企业完全在市场经济中生存、发展,具有很强的市场竞争性。与此相适应,在投资、生产、销售、分配等各个方面,民营企业表现出极大的灵活性。在企业用人方面,民营企业对有才能的管理人员和科技人才的重用也一直是其明显有别于某些国有企业的内在优势。
4、家族式企业、非现代化企业制度。我国的民营企业大多
是家族式企业或合伙企业,无法真正形成现代法人企业制度。据
调查,70%的民营企业基本上仍采用家族集权式管理模式。企业的产权、治理结构不够合理,制约了竞争力的提升。从经济学角度分析,家族式的管理模式,在创业阶段有其特定的优势;但在企业做大、做强、规范化的过程中,企业需要复杂的经营管理和组织结构,家族式管理模式的固有特性,使其在大规模私营企业中表现出明显的局限性。
我国的民营企业在20 世纪90 年代以前的很长一段时期内,受到较大的限制,直至20世纪90年代中期
才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并且大部分都采用家族式管理模式。由于家庭企业以血缘为纽带,人合的成分大于资合。外来优秀人才难以打入企业管理核心,因此其人才劣势暴露无遗。另外民营企业
规模偏小,产权结构不清晰,在完成了创业期的快速发展并形成
一家规模之后,这种组织形式不利于其进家族式企业或合伙企业的组织结构不稳定,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变动直接对企
业产生不利影响,制约着企业的发展。
5、管理不完善。民营企业的管理大多采用了成功企业的模
式,在企业制度和文化建设上也以标杆为主,没有能力开发出适合自己的管理模式和企业文化。这种通过模仿学习而建立的管理制度和企业文化往往有名无实,成为企业日常动作中的摆设。企业要想赢得并持续保有竞争优势地位,就必须拥有独特的运营活动和管理模式。民营企业在管理上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内部组织关系不稳定;管理层次不清;计划性不强;管理方法单调;重市场不重现场等。□
作者:张贝贝,天津商业大学法学院2008级民商法专业
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公司法;褚雪霏,天津商业大学法学院2008级民商法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物权与债权法理论
与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