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东港隧道项目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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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东港隧道项目融资

1项目简况

香港成为世界贸易和金融中心之一的成功取决于许多因素,其中综合的公路、铁路网络是非常关键的,它提供了货物和人员往来的方便条件。随着香港的发展,其交通设施也必须发展和扩大以适应新的要求。为了达到此目标,香港政府已制定并正在实施一个减少交通阻塞、提供在全港高效运输的计划。东港隧道的建设便是这个计划的重要部分。

此隧道造价约5.65亿美元,是香港最大的由繁荣企业承建的交通项目。这是一项包括了8.6公里长公路隧道主设施和5公里长作为香港地铁延伸部分地铁隧道的综合项目。完工后,新隧道将有效地缓解越港公路和地铁的阻塞并对全港交通基础设施做出重要贡献。它也将促进开发九龙半岛和香港岛的东部地区。

从70年代末,香港政府就一直积极地考察修建第二条穿越维多利亚港的交通设施,以解决日益增长的交通阻塞。但直至1984年6月,香港政府收到日本熊谷组有限公司、丸红株式会社和香港地铁公司关于公路和铁路两用隧道的建议书时,这一思想才明朗。经过讨论港府于1984年10月进行了公开招标,并于1985年4月1日收到9家国际投标。同年6月,3家公司被选人短名单。熊谷组有限公司将其银团扩大到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香港的PAUL Y建设公司及英国的和合集团建设有限公司,组成新香港隧道联合体。

在进行广泛谈判之后,香港政府于1985年12月宣布熊谷组有限公司领导的联合体中标。东港隧道条例提供了特许权立法,该项目条例获得通过,隧道工程于1986年8月投入建设。

该项目将建造一条公路和地铁并行的隧道穿越香港岛鲤鱼湾和九龙半岛的Cha Kwo Ling之间的维多利亚港。隧道全长2300米,采用全长1860米的海底管道穿越海港。公路隧道的引桥部分和位于九龙一方的铁路隧道由开挖式隧道组成,位于香港岛的隧道则由掘进式隧道组成。

海底隧道由15个单元构成,每个单元由钢筋混凝土制成,重力在4万4千吨至4万6千吨之间。海底管道包括5个相互分离的管道,其中2个供地铁专用,2个供公路专用,第5条管道为服务和通风管道。通风站座落在海底管道两头,

不仅向公路、铁路提供通风系统,还安装了供电、机械后勤的有关设备。

2项目进度情况

1987年3月第一批(1一5单元)的预制,鲤鱼地区经过进一步开挖和改造后成为预制场所。在海滩构造了引道管,原来的Cha Kwo Ling公路用临时钢桥予以换道。

1987年11月18 日第一单元被牵引到达下沉位置,在此单元的前面是鲤鱼湾通风管道。数日后,在沉箱区注满压舱水后将第一单元沉至海底。

1988年9月15日最后的第十五单元沉人海底,在控制塔和测量塔之间是两座浮桥。

1988年11月底海底隧道内公路管道建成。

1988年11月底于船坞地区地面平整工程迅速完成,开挖式的公路、铁路的准备工作已开始、

1989年4月底地铁管道海底隧道建成,所有土木工程已接近完工。照明装置、排水系统、救火系统、用于信号、电力及控制系统的电缆工程等次要电力机械工程仍在进行中。

2项目特征

(1).在当时是香港由私营公司承办的最大的交通项目,总造价为四十四亿港市(5.6亿美元),由8.6公里长的公路及五公里长的通向地下铁路的支线组成;

(2).招投标时间短。于一九八四年十月招标,在熊谷组公司牵头下的香港新隧道公司于一九八五年十二月被香港政府选中,条令于一九八六年八月通过,文件完成;

(3).建设进度快。熊谷组于一九八六年八月开始施工,并于一九八九年四月提前完工。

3组织构架

项目的组织工作包括分开的公路、地铁公司及享有特许权:

新香港隧道有限公司(“NHDTC”)为公路隧道公司,为香港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日本的熊谷组有限公司、日本丸红株式会社和英国

合和建设有限公司和香港的Pauly建设公司所有;东港隧道有限公司(EHCC)是地铁融资公司,为熊谷组有限公司与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拥有;主承包商熊谷组有限公司与新香港隧道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个固定价格一揽子承包商交钥匙合同。NHKTC与EHCC签订了设计、建设和管理方面的合同。

4资金安排

东区隧道项目安排了5.6亿美元的多渠道“一揽子”举债和股本融资,包括33亿港市(合4.29亿美元)的举债资金和11亿港市(合1.35亿美元)的股本资金。

28亿港市(合3.59亿美元)归属公路隧道的拥有者新香港隧道有限公司。16亿港市(合2.05亿美元)归属铁路隧道的拥有者东港隧道有限公司。

融资结构符合建设项目的目标以及项目发起人、其他持股者、融资机构及香港政府的要求。它将由当地用国际银行组成的辛迪加银团提供的银行信贷与日本及中国租赁公司提供的卖方信贷有效地集合成一个共同证券组合。

项目贷款包括偿还条款提供期限延至2007年的无担保融资“软贷款”或专项政府贷款。借债款项将由香港地铁公司单独以公路通行费和地铁运行收费予以偿还。

举债和股本融资担保主要是由香港政府经1985年4月参与竞争投标谈判后向新香港隧道公司提供的自1986年8月以后的30年公路和22年地铁特许权。公路和地铁隧道分开独立的借债及筹集股本符合政府在授予特许权中所提出的详细要求,同时为贷方和投资方按资金分担风险创造了条件。这种分离保证NHKTC选择适宜的时机在香港市场上发行股票,也使公众将来有机会分享经济效益。其举债融资的期限和条件允许股东按一定的财务条件分得红利。

这种一揽子融资方式还允许两个项目公司得到成本效益最好的资金来源,包括固定的和浮动的银行贷款利率、可商议的金融手段和条款以及有税租赁以及有税租赁和出口信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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