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籍分类与古籍定级标准
古籍特藏破损定级标准
古籍特藏破损定级标准
古籍特藏破损定级标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损伤程度:损伤程度主要是指古籍的损伤面积和深度。
分为轻度、中度和重度三个级别。
2. 损伤部位:损伤部位主要是指古籍破损或褪色的位置。
古籍通常分为背面、前后封面、内页和页边等部位。
这些部位的损伤位置不同,对古籍的保存状况影响也有所不同。
分为轻度、中度和重度三个级别。
3. 损伤类型:损伤类型主要是指古籍所遭受的不同类型的损伤。
古籍损伤类型包括裂痕、磨损、污渍、虫蛀等。
对古籍保存状况的影响也不同。
分为轻度、中度和重度三个级别。
4. 损伤数量:损伤数量主要是指古籍遭受损伤的数量多少。
古籍损伤数量的差异也会对古籍保存带来不同的影响。
分为轻度、中度和重度三个级别。
古籍类文物定级工作
古籍类文物定级工作
古籍类文物定级工作需要遵循《文物藏品定级标准》(文化部令第19号,2001年)要求,对照国家标准《汉文古籍特藏藏品定级第1部分:古籍》(GB/T 31076.1-2014),规范开展。
其具体步骤如下:
1. 梳理古籍基础信息,建立古籍类文物目录,对照古籍定级国家标准对馆藏古籍进行定级。
原已按照古籍定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古籍定级标准》(WH/T 20-2006)定级为一、二、三级古籍的,可不再重新定级。
未定级的古籍或已定为普通古籍经重新鉴定认为价值符合珍贵文物定级标准的古籍,严格对照古籍定级国家标准进行鉴定、定级。
2. 定级为一、二、三级古籍的对应直接套转为一、二、三级珍贵文物,定级为普通古籍的对应直接套转为一般文物。
3. 完成古籍类文物定级后,按照《文物藏品档案规范》及时完善古籍藏品档案信息,并在属地文物行政部门指导下,开展文物建档、备案。
其中,一级文物藏品档案由省级文物行政部门报国家文物局备案,二、三级文物藏品档案报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备案。
古籍定级标准
古籍定级标准前言本文件的编写格式和方法按《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GB/T 1.1-2009)中的规定编写。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图书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389)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国家图书馆、上海图书馆、首都图书馆、天津图书馆、南京图书馆、浙江图书馆、辽宁省图书馆、山东省图书馆、陕西省图书馆、北京大学图书馆、复旦大学图书馆等。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国庆、李致忠。
本文件参与起草人:张志清、陈红彦、陈先行、刘乃英、吴格、沈乃文、程有庆、赵前、徐忆农、鲍国强、唐桂艳、王清原、韦力、杨居让、童正伦。
引言普通形制的古籍是现存汉文古籍的主体,因其书写、印制时代不同,具有不同的文物价值;因其内容差异,具有不同的学术价值;因其写、印技艺不同,具有不同的艺术价值。
研究古籍传本的这些特征与异同,鉴别其版本的优劣与真伪,进而确定其级别等次,对古籍的整理与保护,十分必要。
根据中国善本古籍藏品定级的相关精神,参照编纂《中国古籍善本书目》时提出的鉴别古籍善本的“三性原则”,以及列举的九项“善本收录条件”(习称“三性九条”),结合中国古籍的存藏现状,特制定本文件。
古籍定级标准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古籍的术语和定义,以及古籍的级别和等次。
本文件的定级对象:普通形制的古籍。
本文件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图书馆、博物馆等单位的古籍保护、整理和利用,同时供出版、教学、科研及国内外相关单位参考使用。
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古籍中国古代典籍的简称。
主要指书写、印制于1912年以前的普通形制典籍。
2.2 版本使用雕版、活字排版以及其他方式印制而成的古籍传本。
通常也包括抄写的各种传本。
2.3 版本类型使用不同写印技术制作而成的各类版本总称。
雕版印制书籍的统称。
雕刻木板以成反字版片,经敷墨覆纸印制而成的古籍传本。
2.3.2 影刻本依据某一底本覆纸影摹其图文及版式,再行雕刻木版印制而成的古籍传本。
中国少数民族文字古籍定级的标准编号
我国少数民族文字古籍定级的标准编号在我国,少数民族文字古籍是宝贵的文化遗产,记录着丰富的历史、宗教、文化和传统知识。
为了更好地保护和传承这些珍贵的文化遗产,我国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便逐步建立了一套既科学又系统的少数民族文字古籍定级标准编号系统。
这套系统不仅使得对少数民族文字古籍的研究、保护和传承工作更加有条不紊,也帮助更多人了解和尊重少数民族的文化传统。
一、少数民族文字古籍的分类在少数民族地区,有着众多独具特色且各具特色的文字系统。
这些文字系统通常分为表意文字、表音文字和混合文字三大类。
表意文字即象形文字或者形声文字,通过字形来表达意义;表音文字是通过字形来表达语音;而混合文字则同时包含了表意和表音的特性。
根据这些文字的特点,少数民族文字古籍可以被分类为不同的级别,主要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1. 一级文字古籍一级文字古籍是指对某一少数民族文字古籍进行了全面的、深入的研究,系统地总结了该文字的基本规律、语法特点和用途。
该文字古籍在该民族的历史、文化、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蒙古族的《蒙古文史料选辑》就是一部属于一级文字古籍的代表作品。
2. 二级文字古籍二级文字古籍是指对某一少数民族文字古籍进行了一定程度的研究,对该文字的基本规律、语法特点和用途有了初步了解,但系统性和深度不及一级文字古籍。
该文字古籍在该民族的历史、文化、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具有一定的地位。
3. 三级文字古籍三级文字古籍是指对某一少数民族文字古籍的研究工作较为薄弱,对该文字的基本规律、语法特点和用途了解甚微,该文字古籍在该民族的历史、文化、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地位较低。
很多情况下,这些文字古籍可能因为各种原因而面临着失传的危险。
二、少数民族文字古籍定级标准编号的意义少数民族文字古籍定级标准编号系统的建立和运作,事关民族文字古籍的保护、传承和研究。
通过对少数民族文字古籍的分级分类,能够更好地指导相关机构和专家学者的研究工作,有助于科学地配置资源,优先保护那些级别较高的文字古籍。
古籍版本甄别,你想知道的都在这儿!
古籍版本甄别,你想知道的都在这儿!雍正四年,清内府铜活字印本古籍数量如海、版本众多,对大多数朋友而言,很难分辨古籍的时代和版别。
本文介绍了常见古籍术语概念,及其版本特征。
相信对喜欢古籍的朋友会有很大帮助。
一般而言,按照写刻的不同情情形,古籍可分为写本、影写本、抄本(精抄本、稿本)、彩绘本、原刻本、重刻本、精刻本、精刻本、修补本、递修本、配本、百衲本、邋遢本、活字本、套印本、巾箱本、袖珍本、两截本、石印本、铅印本等等。
[写本]早期的图书,都依赖于抄写流传,雕版印刷术普及之后,仍有不少读书人以抄写古籍为课业,所以传世古籍中有相当数量是抄写本。
宋代以前,写本与抄本、稿本无较大的区别,但宋元以后,写本特指抄写工整的图书,例如一些内府图书,并无刻本,只以写本形式传世,像明代《永乐大典》、清代《四库全书》以及历朝实录。
[影写本]明清时期,藏书家为保存稀见宋元版书原稿,雇请抄手,用优良纸墨,照原样影摹下来,版式、字体往往与原本相差无几,这样的写本被称作影写本,又叫影抄本,其中以汲古阁毛氏影宋写本最为著名。
[抄本]分为精抄本和稿本两种。
抄本由手工抄写的图书,非抄写者亲撰,其中抄写精美、字体工整的称为精抄本,已经写定尚未刊印的书稿,称为稿本。
清末彩绘本清刻五色套印本[彩绘本]以两种或两种以上颜色绘写的图书,多用于插图或地图较多的图书,如民间流传的《推背图》等。
[重刻本]据原刻本重印的图书,其中凡版式、行款、字体依照原刻本摹刻的,称为仿刻本、翻刻本、覆刻本、影刻本;对原刻本内容进行增删校订或添加评注的,则称为增刻本、删刻本、评注本。
[精刻本]指校勘严审、字体工整、纸墨优良的刻本,其中请名人书写上版的刻本(多在书版上留有姓名)称为写刻本。
[修补本、递修本]将旧存书版重新修整、补配之后印出的图书称为修补本或重修本。
如果宋朝书版经过宋、元、明三朝修补的,则称为三朝递修本或三朝本。
[配本]将不同地区的书版,配合起来印成一种完整的书,称为配本。
古籍文物等级划分
二级文物
1、具有重要历史、科学价值或较高艺术价值,但在全国或本地区存量较多的文物。 2、具有一定历史、科学价值或一般艺术价值,但在全国或本地区存量较少的文物。 3、反映一个地区、一个民族或某一个时代的具有重要历史价值或较高艺术价值,但有某种缺陷 的文物。 4、反映某一历史人物、历史事件,或对研究某一历史问题有重要价值的文物。 5、反映某种文化类型和文化特征的、能说明某一历史问题有重要价值的文物。 6、时代较晚,其历史、艺术、科学价值一般,但经济价值较高的文物。 7、反映各地区、各民族的重要民俗文物。 8、反映历代著名艺术家或著名工匠的重要作品,一般艺术家的精品。
定级标准例举
17、碑帖拓本——元代以前的碑帖拓本;明代整张拓片和罕见的拓本;早期初拓精本、多字本, 原物重要且已佚失,拓本流传极少的清代或近代拓本。 18、武器——在重要战役(包括起义中)使用的、具有重要历史情节、数量稀少的某些武器;能 代表一个历史阶段军械水平的武器;历代名人使用过的武器。 19、宣传品——反映民主革命时期重大历史事件的或由中共中央、地方党政组织印发、内容重要、 数量稀少的传单、标语、宣传画、捷报、号外等。 20、证物——反映重大历史事件和重要政策,数量稀少,与各地区、各党派团体有直接关系,具 有特殊历史情节的旗帜、印章、证件等。 21、文件——中国重要会议文件原件;重要文件原件不存在的存世稀少的早期翻印件或具有特殊 意义的早期翻印件;反映各党派团体的有关重要会议,具有重要历史价值的文件。
古籍文物等级划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中国历史上各时 代重要实物、艺术品等做的等级划分
内容摘要
国家一级文物,可谓是中华文化瑰宝的代表,它们承载着中国历史上的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 手稿、图书资料、代表性实物等珍贵文化遗产。这些文物不仅是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更是全人 类的文化瑰宝,它们见证了中国历史上的重要事件和优秀文化,记录了中国人的智慧和艺术成就。 这些一级文物,有的来自于古代的宫殿庙堂,有的来自于古代战场,有的来自于古代墓葬,有的 来自于古代宗教场所,有的来自于古代文化遗址等等。它们不仅具有特别重要历史价值,更具有 无与伦比的艺术价值和科学价值。它们是中国历史文化的珍贵见证,是中国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 也是中国文化自信的重要体现。 一级文物的每一件都是历经千年万年的历史沉淀,蕴含着深深的历史烙印和独特的历史故事。
古籍版本分类与鉴定方法
古籍版本分类与鉴定⽅法古籍版本分类与鉴定⽅法更新:2014-09-2615:51234567古籍版本有写本、拓本、刻本、活字本、套印本等,⼜有单刻本、合刻本、丛书本、⾜本、残本、真本、伪本等等,纷繁复杂,花样众多。
本经验分享古籍版本鉴定的基本⽅法。
1、版本分类1按刻书时间区分。
计有:唐卷⼦本、五代刻本、宋刻本(北宋本、南宋本)、辽刻本、⾦刻本、元刻本、明刻本、清刻本、民国刻本等。
2按刻书机构区分。
计有:官刻本(包括国⼦监本简称监本、兴⽂署本、经⼚本、武英殿本简称殿本、内府本、府学本、州学本、县学本、藩府本、官书局本、各地书院本)、家刻本、坊刻本等。
3按刻书地区分。
计有:浙本、闽本、蜀本、⾼丽本(即朝鲜本)、东洋本(⽇本本)、越南本等。
4按雕版印刷情况分。
计有:精刻本、写刻本、单刻本、丛书本、道藏本、祖本、原刻本、翻刻本、影刻本、初印本、后印本、递修本、百衲本、旧版、通⾏本、邋遢本、书帕本等5其他分类:1.按字体、装订⼤⼩分。
计有:⼤字本、⼩字本、⼱箱本、袖珍本等;2.按印刷颜⾊分。
计有;红印本、蓝印本、朱墨本、三⾊(或五⾊、六⾊)套印本等;3.按内容多寡、评注等分。
计有:⾜本、增订本、删节本、批点本、评注本、配本等;4.按活字性质分。
计有:泥活字本、铜活字本、⽊活字本、铅活字本、铁活字本、瓷活字本等;5.按其价值或使⽤价值分。
计有:孤本、珍本、善本、校本、进呈本、四库底本、残本、不列尾、批校题跋本。
另外,⾮雕刻版⽂献可分:抄本、旧抄本、传抄本、影抄本、稿本、上版稿本、⼿稿、清稿、底稿、拓本、影印本、钤印本、⽯印本等。
END2、雕刻本鉴定要点封⾯与牌记今⽇所见,以明清刻本居多,⽽那时书籍有不少刻有封⾯,封⾯除书名外,⼤多刻有作者、雕版时间、书坊字号,如清雍正刻本《李义⼭诗》封⾯为:“雍正⼋年镌,华亭赵润川解,《李义⼭诗》,⾦陵刘晰公梓。
”清乾隆刻本《西湖志纂》,封⾯刻:“乾隆⼄亥刊刻进呈,《御览西湖志纂》,赐经堂藏板。
第五讲古籍定级
制作可相互嵌合的凹凸雕版,覆纸 压印,使图案花纹线条凸现纸面,故称 拱花印本。
9
2.2.5
钤印本
以印章着色直接有序地钤盖在书叶 上而形成的印谱类传本。
2.2.6
磁版印本
用磁土制成泥版雕刻阳文反字,火 烧令坚,再敷墨覆纸刷印而成的古籍传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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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
活字泥版印本
选用旧有阳文反字的木质雕版作为 字源,将特制泥条的一端压于木质雕版 的单个文字上,制成一个个阴文正字的 泥质字模,再按照书的内容,检用对应 的泥质字模排成书版,而后压于特制的 泥版上,制成阳文反字的泥质印版,再 敷墨覆纸刷印而成的古籍传本。
古籍定级,顾名思义,是为古籍 确定等级。2006年,文化部发布 了《古籍定级标准》。《全国古 籍普查工作方案》指出汉文古籍 的定级,依据《古籍定级标准》 执行。2011年,进行了修订。
1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古籍的术语和定义,以及古籍的级
别和等次。
本标准的适用范围:全国各级各类型图书馆、博
物馆等单位的古籍保护、整理和利用,同时供出版、
修改稿本、一般著作的手稿本。 ‐元代及元以前人著作现存最早的明清时
期印制、抄写的古籍传本。 -清修《四库全书》底本。
24
3.6.2二级古籍乙等 - 明嘉靖元年(1522)至隆庆六年
(1572)刻印、抄写的古籍。 ‐明清时期著名藏书家的重要批校题跋本
。 ‐明代印制的朱印本、蓝印本、钤印本。
25
3.6.3 二级古籍丙等 ‐清修《四库全书》原本零帙。 ‐明清时期重要的宋元版本的影抄
、影刻本。 ‐带有明代洪熙、泰昌,南明弘光
、隆武,清代祺祥等年号的印制、抄写 的古籍传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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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至清乾隆六十年具有代表性的木活字印 、套印、敷彩印及铜版印的古籍传本。
确定善本古籍的标准
确定善本古籍的标准
确定善本古籍的标准主要参考以下几点:
1.历史文物价值:古籍是否具有历史文物价值,通常与其年代、版本、保存状况等相关。
历史越久远、版本越珍稀、保存越完好的古籍,其历史文物价值往往更高。
2.学术研究价值:古籍的学术研究价值主要表现在其内容是否具有研究价值,包括作者的身份、学识水平、研究领域等。
同时,古籍的版本类型、流传过程、受关注程度等也与其学术研究价值相关。
3.艺术观赏价值:部分古籍因其装帧、版式、印刷等艺术特点而具有观赏价值。
如古籍的印刷字体、版画插图、纸张材料等,都可能使其成为艺术品。
4.内容完整性:善本古籍的内容应相对完整,无明显残缺或损坏。
虽然不是所有古籍都要求完全完整,但内容完整的古籍更受收藏家和学者关注。
5.版本稀有性:稀有版本通常比普通版本更有价值。
如宋版、元版、明版等古籍,由于年代久远且存世量少,通常被视为善本。
6.收藏价值:善本古籍的收藏价值通常与其稀有性、历史文物价值、学术研究价值等密切相关。
同时,古籍的品相、保存状况等也对其收藏价值产生影响。
在实际鉴定中,专业机构和专家会综合考虑上述因素以确定古籍是否为善本。
同时,随着时代的变化和研究的深入,对于善本的定义和标准也可能发生变化。
1古籍定级四原则
《古籍定级标准》的定级四原则
1.三性原则:历史文物性、学术资料性、艺术代表性
历史文物价值侧重以版本产生的时代为衡量尺度;
学术价值侧重以古籍反映的内容为衡量尺度;
艺术价值侧重以版本具有的特征为衡量尺度。
在现存古籍中,凡具备三性价值,或具备其中之一之二者,均可据以定级。
2.不唯时限原则
指确定古籍的级别,不把历史文物价值作为唯一依据的准则。
凡古籍按历史文物价值(有时限)衡量,应属下一级别;而按学术或艺术价值(不唯时限)衡量可列入上一级别者,即可将其定为上一级别。
3.等次上靠原则
指将古籍等次上靠的准则。
根据一书所具有的特殊价值,主要指其在流传过程中所形成的记录诸如题跋、校勘及印记等,宜上靠一个或二个等次。
4.等次下调原则
指将古籍等次下调的准则。
侧重考虑一书的书品好坏和完残程度,凡属下乘者,宜下调一个或二个等次。
古籍分类与古籍定级标准
二、古籍分类
总类 儒家类[以儒家观点立说、立身处事与教育方面之书入此] 兵家类[注意与史部政书类军政之别,凡论述兵制与养兵方法之书
入史部政书类军政,而用兵方法之书入子部兵家类] 法家类[注意与史部政书类法令之别,国家颁布的法律条文入史部
政书类法令,而法制理论与法制技术之书入子部法家类] 农家类[有关种植、养殖之书入此,而有关动植物特性与饮食加工
代男子有德者之称。子部书产生于春秋战国时代。子 部中的“子”最初指的是思想家的著作和记录思想家 言行的著作,如《老子》、《墨子》等。它们多属哲 学著作。随着学术的发展,子部书的范围不断扩大, 其中农学、天文算法、医学等科学技术书籍占相当多 的数量,另外像小说、宗教等类的书也有不少。总之, 思想家著作与记録思想家言行之书入此,古代科技、 艺术、娱乐、宗教之书亦入此。]
6
二、古籍分类
(二)《中国古籍善本书目》分类法 整体分爲經、史、子、集、叢五部,各部又分
类,有的类又分属,属下又根据情况进行复分。 具体类目如下:
7
二、古籍分类
经部[“经”是指织布时的竖线,人们只有先把竖线排
好,才能用横着的纬线织出布来。古人由此引申认为, 儒家思想及其有关著作是社会秩序得以维持的根本保 证,因此把它称为“经”。作为重要经典的儒家著作, 最初只有六经:《诗》、《书》、《礼》、《乐》、 《易》、《春秋》(其中《乐》早在战国后期即已失 传)。到了唐代有“九经”之说,宋代又发展为“十 三经”。另外,古代经部的书除了包括儒家诸经外, 还包含有“小学”(即今天的语言文字学)类的书。 总之,儒家尊崇十三经之正文与注释、研究经文之书 入此,传统语言文字学与谶纬之书亦入此]
石等书亦入此。]
12
二、古籍分类
古籍版本鉴定要点
古籍版本鉴定要点所谓古籍,最简明的诠释就是指中国古代的典籍、载籍、书籍。
在书史研究者看来,不是有文字者皆成书。
所谓书籍是指以传播知识、介绍经验、阐述思想、宣扬主张等为目的,经过编纂或创作,书写、刻、印在一定形式材料上的著作物。
书籍不同于一般的社会产品,它既具有一般社会产品的物质形态,又有一般物质产品不具备的意识形态。
也就是说它具备两种形态。
所以有人说,书籍是物化了的思维,凝固了的意识。
这话是有道理的。
五千年中华文明之所以薪火相传,生生不息,绵延不断,博大精深,主要是在我们中华民族的发展史上很早就产生了书籍,没有书籍,人类社会是不可想象的。
英国波普尔说过:“假如世界毁灭了,只要书籍还存在,这个世界仍有重建的希望。
”可见书对文明的弘扬与传承是多么的重要。
那么,中国书籍到底产生在我国历史上的什么时期?下面我们就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西汉孔安国古文《尚书·序》曰:“古者伏羲氏之王天下也,始画八卦,造书契,以代结绳之政,由是文籍生焉。
”并说:“伏羲、神农、黄帝之书,谓之《三坟》,言大道也;少昊、颛(zhuān)顼(xū)、高辛、唐、虞之书,谓之《五典》,言常道也。
”意谓远在三皇五帝时期就有了《三坟》、《五典》这类的正规书籍,这恐怕不大可信。
《尚书·多士篇》曰:“成周既成,迁殷顽民,周公以王命诰……惟尔知,惟殷先人,有册有典,殷革夏命。
”说的是洛阳之城既已建成,要将原殷朝士大夫中一些“心不则德义之经”的顽民迁移到靠近王都的地方,以便对他们进行教化和防范。
而这些顽固的殷民不满意,有怨言,于是周公(姬旦,文王子,武王弟,辅成王)出来训话,我想你们自己应该知道,往昔你们的先人就有册书典籍,那些册书典籍中讲到了殷革夏命时,也曾迁徙夏代的顽民,现在要做的不过是你们先人已做过的事情,你们应该案省而知之。
意思是说,殷革夏命之后已有了册书典籍,用以记载类乎迁移顽民这类的大事。
可信不可信,也不敢断言,但毕竟这是《尚书》里面的原话,可以启发我们思考。
中国古籍善本书目
南京图书馆历史文献部 徐忆农 2008年3月31日
1
一、概说
这次古籍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古籍基 本信息、古籍破损信息和古籍保存状况 信息等。 古籍基本信息主要指古籍数据标识号、 古籍书目信息(如书名、卷数、著者、 版本、附注、分类、定级等)、书影等 。
2
二、古籍分类
古籍分类的目的,一是为了查找方便; 二是总结学术源流。古籍分类就是根据 书的知识内容与其他显著属性特征,分 门别类系统组织古籍的一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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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古籍分类
史部[“史”字之义是记事。《说文》:“从又持中,
中,正也。”即不偏不倚的意思。“史”又是古代一 种职官的名称,即史官。古代有所谓“左史记言,右 史记事”的说法。史部之“史”指史籍而言,但与今 天所说的历史书籍不尽相同。除了纪传、编年、纪事 本末各体裁之史书入此,典章制度、地理、目録、金 石等书亦入此。]
6
二、古籍分类
(二)《中国古籍善本书目》分类法 整体分爲經、史、子、集、叢五部,各部又分 类,有的类又分属,属下又根据情况进行复分。 具体类目如下:
7
二、古籍分类
经部[“经”是指织布时的竖线,人们只有先把竖线排
好,才能用横着的纬线织出布来。古人由此引申认为, 儒家思想及其有关著作是社会秩序得以维持的根本保 证,因此把它称为“经”。作为重要经典的儒家著作, 最初只有六经:《诗》、《书》、《礼》、《乐》、 《易》、《春秋》(其中《乐》早在战国后期即已失 传)。到了唐代有“九经”之说,宋代又发展为“十 三经”。另外,古代经部的书除了包括儒家诸经外, 还包含有“小学”(即今天的语言文字学)类的书。 总之,儒家尊崇十三经之正文与注释、研究经文之书 入此,传统语言文字学与谶纬之书亦入此]
古籍定级标准
WH/T20-2006古籍定级标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古籍基本术语和定义,以及古籍的级别和等次。
本标准的适用范围:全国各级各类型图书馆、博物馆等单位的古籍保护、整理和利用工作,同时供出版、教学、科研及国内外相关业务单位使用。
2术语和定义2.1古籍中国古代书籍的简称,主要指书写或印刷于1912年以前具有中国古典装帧形式的书籍。
2.2版本一书经过抄写或印刷而形成的传本。
指书籍具有的特征,如书写或印刷的各种形式,内容的增删修改,一书在流传过程中卷帙的存佚,以及书中所形成的记录,如印记、批校、题识等。
2.2.1写本缮写而成的书本。
习惯上对宋及宋以前缮写、宋代以后著名学者及名家缮写、历代缮写的佛道经卷等均称写本;历代中央政府组织编纂缮写的巨帙原本,如明辑《永乐大典》、清修《四库全书》等,亦称写本。
2.2.2稿本指作者亲笔书写的自己著作的底本。
分手稿本、清稿本和修改稿本。
2.2.3抄本以某一传本为底本,抄写而成的书本。
习惯上对元及元以后抄写的书本称为抄本。
2.2.4影抄本也称影写本。
以某一传本为底本,按照底本文字的行款格式、版框大小、文字内容,——摹抄,其版面形象与底本惟妙惟肖,故名。
2.2.5彩绘本用多种颜色绘制而成的书本。
2.2.6刻本雕版印本的简称。
指雕刻木板,制成阳文反字印版,而后敷墨覆纸刷印而成的书本。
2.2.6.1初刻本第一次刻版印制的书本。
2.2.6.2重刻本依据某一底本而重新刻版印制的书本。
2.2.6.3翻刻本也称覆刻本。
按照某一底本翻雕印制的书本。
2.2.6.4影刻本按照某一底本原样摹刻印制的书本。
2.2.6.5重修本也称修补本或修补版。
指用修补过的旧版刷印而成的书本。
2.2.6.6递修本用经过两次或两次以上修补过的旧版刷印而成的书本。
宋代的雕版,经宋元两代修补后在元代刷印成的书本称宋元递修本,或经元明两代修补在明代刷印成的书本称元明递修本,或经宋元明三代修补在明代刷印成的书本称宋元明递修本,亦称三朝递修本。
古籍基本知识
古籍基本知识古籍基本知识古籍(定义):是中国古代书籍的简称,主要指书写或印刷于1912年以前具有中国古典装帧形式的书籍。
(《定级标准》2。
1、《修复技术规范》2.1)古籍版式定义:古籍版式指古籍版刻的样式(按:即指一块书版内所刻出的模式,反映在书中,就是一张书叶中所看到的样式)。
包括版面、大小题名、版框、界行、天头、地脚、行款、字数、鱼尾、象鼻、书耳、书牌、条记、句读、插图等等。
版面:原指按一定行款字数并以边栏、界行、版心、鱼尾等形象为装饰而雕刻或排拣活字形成的平面。
后世即指一版一版印纸。
版框:书叶正面图文四边的围栏,一般指印刷的书。
(修复技术规范2.5.1)。
也称边栏,上方叫“上栏”,下方叫“下栏”,两旁叫“左右栏”。
单线的叫“单边”或“单栏”,双线的叫“双边”或“双栏”。
常见的术语有四周单边(四周只印一道粗黑的边线)、四周双边(四周粗黑线内侧再刻一道细黑线)、左右双边(仅左右粗黑线内侧有细黑线)。
界行:也称界格,指在版面内分割行字的直线。
行款:又称行格,指正文之行数与字数。
通常以半叶计算,叫做“半叶×行×字”,有的直接称“×行×字”,若每一行中有两排字(通常是为大字正文做注解),叫做“小字双行×字”。
同一种书,不同时期有不同刻本,行款也往往不同。
故行款可以作用鉴定版本依据之一。
天头:图文或板框上方余幅。
(修复技术规范2.5.4),即版框外空白纸的上方。
地脚:图文或板框下方余幅。
(修复技术规范2.5.5),即版框外空白纸的下方。
也称下角。
版心:也称中缝,通常指一版印叶的中心比较窄的一行空白行,是书叶对折时的标准。
唐末五代,书的装订形式由卷轴装向册叶装发展,雕版出现了两个半版,北宋和辽时期,两个半版间出现了两道线,在两线之间的空白处,常常刻上书的题名(通常是简书名)、卷数、叶码、本叶的字数、刻工姓名或者刻书单位的名称。
因为这一行居于两版的中心,所以称为版心。
古籍定级工作方案
古籍定级工作方案一、背景介绍古籍的保护和研究对于传承优秀文化、加深历史认知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利用古籍资源,确保其文化价值得以准确传承和发扬,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古籍定级工作方案势在必行。
本方案旨在明确古籍定级的标准和程序,确保古籍定级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提高古籍资源的管理效率和利用价值。
二、古籍定级的目的1. 准确评估古籍的历史价值和文化意义,确立其在古籍资源中的地位。
2. 科学界定古籍的重要性,为古籍保护和利用提供科学依据。
3. 规范古籍的管理和研究工作,促进古籍资源的合理调配和有效利用。
三、古籍定级的原则1. 历史性原则:注重考察古籍的历史地位和文化影响,以其对历史研究和文化认知的贡献程度为评价标准。
2. 学术性原则:侧重评估古籍在学术界的地位和作用,以其对学术研究和知识传承的贡献程度为评价标准。
3. 罕见性原则:关注古籍的存世数量和稀缺性,以其在国内外的罕见程度为评价标准。
4. 完整性原则:考察古籍的完整程度和保真性,以最大程度还原古籍原貌为评价标准。
四、古籍定级的标准1. 一级古籍:具有极高的历史价值和文化意义,对相关学科的研究和文化传承有重要影响。
如《周易》、《诗经》等。
2. 二级古籍: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和文化意义,对相关学科的研究和文化传承有一定影响。
如《史记》、《资治通鉴》等。
3. 三级古籍:具有一定的历史价值和文化意义,对单个学科或地区的研究和文化传承有局部影响。
如某些地方志、编年体史书等。
4. 四级古籍:具有一定的历史价值和文化意义,对个别领域的研究和文化传承有一定帮助。
如某些小部头、经史子集等。
五、古籍定级的程序1. 申报:相关机构或个人可通过书面形式向古籍定级评审委员会申报古籍定级,其中应包含古籍的基本信息、历史背景及相关研究成果等。
2. 初审:古籍定级评审委员会将对申报的古籍进行初步审核,评估其是否符合古籍定级的原则和标准。
3. 评审:古籍定级评审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对初审合格的古籍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其定级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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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古籍分类
集部[“集(雧)”按《说文解字》的解释是“群鸟在
木也”。引申为汇集、聚集等意义。集部书大都带有 汇集、综合性质。个人作品综合集称为别集,诸家作 品综合集称为总集。当然,集部除包括历代诗、文、 赋等各种体裁的作品外,也包括对各种作品进行评论 及文学理论的著作。总之,诗文、词曲等文学作品集 入此,文学理论之书亦入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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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古籍分类
(二)《中国古籍善本书目》分类法 整体分爲經、史、子、集、叢五部,各部又分 类,有的类又分属,属下又根据情况进行复分。 具体类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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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古籍分类
经部[“经”是指织布时的竖线,人们只有先把竖线排
好,才能用横着的纬线织出布来。古人由此引申认为, 儒家思想及其有关著作是社会秩序得以维持的根本保 证,因此把它称为“经”。作为重要经典的儒家著作, 最初只有六经:《诗》、《书》、《礼》、《乐》、 《易》、《春秋》(其中《乐》早在战国后期即已失 传)。到了唐代有“九经”之说,宋代又发展为“十 三经”。另外,古代经部的书除了包括儒家诸经外, 还包含有“小学”(即今天的语言文字学)类的书。 总之,儒家尊崇十三经之正文与注释、研究经文之书 入此,传统语言文字学与谶纬之书亦入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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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古籍分类
小说类 笔记(杂事 异闻[神怪小说入此,如《山海经》、《穆天子传》、 《白猿传》、《太平广记》、《夷坚志》、《五色线》等书] 琐 语[小品文入此,如《玉堂丛语》、《耳新》、《女才子》等书入 此] 谐谑[笑话之书入此,如《开颜集》、《山中一夕话》、《古 笑史》等书]) 短篇 长篇(讲史 人情 神怪) 类书类[从许多图书中采录材料,分门别类按一定体系编辑而成之 书入此] 释家类 大藏 译经 撰疏(注疏 撰述 语录 纂集 史传 音义 目录 杂撰 附[释、 道以外宗教之书入此]) 道家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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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古籍分类
目录类 汇编 公藏 家藏 知见 地方艺文 杂录 金石类 总类 金类 石类 玉类 陶类 钱币[注意与政书类钱法之别] 玺 印[注意与篆刻类之别] 史评类[论述史书理论、考证史实、评论历史事实与人物之 书入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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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古籍分类
子部[“子”字在古代有很多意义,一般说“子”是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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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古籍分类
楚辞类 汉魏六朝别集类[个人诗、文、赋等文学作品集入此。有的个人著 作中即有诗文,也有经、史、子部其他内容,若散在各卷中,则 仍视为别集;各自独立成书,则视为自著丛书] 唐五代别集类 宋别集类 金别集类 元别集类 明别集类 清别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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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古籍分类
(一)中国古代图书分类简况
中国最早的图书分类法产生于西汉。当时刘歆(?—23) 编撰的《七略》,将图书分为六艺略、诸子略、诗赋略、 兵书略、术数略、方技略六大类(六略)三十八小类,其 类例创于刘向而定于刘歆。这是我国第一部综合性的图书 分类目录,也是世界上最早将人类知识加以系统化的一种 创举。《七略》原书已佚,其分类法为东汉班固《汉书· 艺 文志》沿袭。晋荀勖的《中经新簿》把图书分为甲(经)、 乙(子)、丙(史)、丁(集)四个部,李充编制《晋元 帝四部书目》,正式确立了四分法的次序。至于四部书之 称经、史、子、集,则北齐颜之推(531—约590)著《观 我生赋》自注中已有之。唐初的《隋书· 经籍志》总结前人 经验,采用了南北朝以来赋予四部的经、史、子、集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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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古籍分类
史部[“史”字之义是记事。《说文》:“从又持中,
中,正也。”即不偏不倚的意思。“史”又是古代一 种职官的名称,即史官。古代有所谓“左史记言,右 史记事”的说法。史部之“史”指史籍而言,但与今 天所说的历史书籍不尽相同。除了纪传、编年、纪事 本末各体裁之史书入此,典章制度、地理、目録、金 石等书亦入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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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古籍分类
从此之后,中国历代公、私书目,大多是用被 视为“永制”的经、史、子、集四部分类法编 制的。清乾隆时编纂的《四库全书》是我国古 代最大的一部丛书,分经、史、子、集四部, 故名四库。新中国成立后,全国789家收藏古 籍的机构联合编制的《中国古籍善本书目》, 共分经、史、子、集、丛五部,本质上仍是四 部分类法的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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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古籍分类
纪传类[指用纪、传、表、志的体裁写成的史书。《四 库全书》之“正史”书入此,《东观汉记》、《通志》 等“别史”书亦入此]
汇编 通代[一书记二朝以上之事者入此,下同] 断代[一书仅 记一朝之事者入此,下同]
编年类[按时间次序叙列之史书,历朝起居注亦附入此 类]
通代 断代
纪事本末类[以事为纲,每事立一标题,并叙明其始末 之史书入此,一书记诸事与一书记一事均入类,如 《通鑒纪事本末》、《钦定平定台湾纪略》等书]
通代 断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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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古籍分类
杂史类[杂记史实与个人见闻之书入此,如《汉唐秘史》、《国 语》、《战国策》、《明季野史》等书入此] 诏令奏议类 诏令[指君主给臣下的诏令] 奏议[指臣下上君主的奏议] 传记类 总传[二人以上传记入此] 别传[一人传记入此] 年谱 日记 家传 宗 谱 杂录[缙绅、乡贤等録入此] 贡举 职官录 史抄类[节抄史书之著作入此] 时令类[记述有关时令节序之书入此] 地理类 总志 方志 杂志 山水志(山志 水志〖附水利〗) 专志(古迹 宫 殿 寺观 祠庙 陵墓 园林 书院) 游记 外纪[记载域外地理之书入 此]
古籍分类与古籍定级标准
南京图书馆历史文献部 徐忆农 2008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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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说
这次古籍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古籍基 本信息、古籍破损信息和古籍保存状况 信息等。 古籍基本信息主要指古籍数据标识号、 古籍书目信息(如书名、卷数、著者、 版本、附注、分类、定级等)、书影等 。
2
二、古籍分类
古籍分类的目的,一是为了查找方便; 二是总结学术源流。古籍分类就是根据 书的知识内容与其他显著属性特征,分 门别类系统组织古籍的一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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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古籍分类
总类 儒家类[以儒家观点立说、立身处事与教育方面之书入此] 兵家类[注意与史部政书类军政之别,凡论述兵制与养兵方法之书 入史部政书类军政,而用兵方法之书入子部兵家类] 法家类[注意与史部政书类法令之别,国家颁布的法律条文入史部 政书类法令,而法制理论与法制技术之书入子部法家类] 农家类[有关种植、养殖之书入此,而有关动植物特性与饮食加工 之书入谱録类] 附兽医 医家类 丛编 医经 本草 诊法 方论(伤寒金匮 诸方 外科 眼科 妇科 儿科) 针灸 养生 史传 天文算法类 天文 历法 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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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古籍分类
职官类 官制[关于政府组织与官吏制度之书入此,如《古今官制沿革 图》、《南京太仆寺志》等书入此] 官箴 政纪 政书类[凡记载典章制度之书入此,内容基本上属于封建社会 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六部的职能范畴] 通制[凡记载历朝或一朝各种制度之书入此,如《通典》、 《唐会要》等。] 典礼[国家典礼之书入此,私礼入经部] 邦计 [关于国计民生之书入此](赋役全书 钱谷 税务 漕运 钱法[论 历代货币制度之书入此,如《钱通》、《钱法纂要》等书入此, 録钱币之图像、文字者入金石类] 盐政 荒政) 军政[凡论述兵 制与养兵方法之书入此,而用兵方法之书入子部兵家类] 法令 [国家颁布的法律条文入此,而法制理论与法制技术之书入子 部法家类] 邦交 考工[建筑、造船等技术之书入此] 科举[科场 条例、登科録、乡试録等书入此] 公牍[指政府机构之公函] 档 册 杂录[政书类不便归属之书入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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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古籍分类
英国哲学家培根(1561—1626)将人类知识归纳为记 忆(历史)、想象(文艺)和理性(哲学)三大部分,除了经 部以外,其他和中国四部分类法史、集、子暗合。培 根在其著作中多次提到中国的事物,因此他所提出的 三分法,很可能受到中国分类法的影响。此三分法是 现在西方各种图书分类法的基石,如《杜威十进分类 法》是世界上现行文献分类法中影响最大的一部分类 法,它是将培根的知识分类次序倒置排列为哲学、文 艺和历史,展开为10个大类:总论、哲学、宗教、社 会科学 语言、自然科学和数学、技术(应用科学)、艺 术、美术和装饰艺术、文学、地理、历史及辅助学科。19源自二、古籍分类
谱录类[一书品评一类物品者入此,品评多类物品者入杂家类之杂 品] 丛编 器物 食谱 花草树木 鸟兽虫鱼[各动植物之谱入此,而种植、 养殖之书入农家类] 杂家类 杂学杂说[先秦诸子立说之书,如无专类,均入此类,如《鬻子》、 《墨子》、《尸子》、《子华子》、《公孙龙子》、《吕氏春秋》 等书;秦汉以后个人立说之书亦入此,如《淮南子》、《论衡》、 《风俗通义》、《东坡志林》等书] 杂考 杂记 杂品[一书品评多 种性质不同物品者入此,如《洞天清録》、《云烟过眼録》、 《居家必用事类全集》等书。品评同类物品之书入谱録类] 杂纂 [将二部类以上之书的内容随意杂抄于一书者入此类,如《博物 志》、《意林》、《绀珠集》、《鑒古録》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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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古籍分类
朱自清《经典常谈》云:“《诗》、《书》、《礼》、 《乐》等是周文化的代表……这些原是共同遗产,但 后来各家都讲自己的新学说,不讲这些,讲这些的始 终只有“述而不作”的儒家。因此《诗》、《书》、 《礼》、《乐》等便成为儒家的专有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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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古籍分类
总类[内容涉及两个以上同级类之书入此,下同。但此类只收如 《五经》、《十三经注疏》正文与注释经文之书,而综合论述, 研究群经的书入群经总义类。] 易类[凡易经正文及注释、研究易经的著作,如《周易》、《周易 集解》、《周易音义》、《卦变考略》等入此。易纬[纬是对经而 言,指附会儒家经典的各种著作]如《易纬坤灵图》等亦入此。以 下类推。] 书类 诗类 礼类 周礼[又称周官,是记载古代官制的书。] 仪礼[又称士礼] 礼记 三礼总义 通礼[以三礼为主体,进行贯通解释,重订次序而兼辑 历代礼制的书入此,如《五礼通考》等] 杂礼书[私家之礼书入此] 乐类[音乐理论与以乐配礼之书入此,乐谱及识谱赏音之书入子部 艺术乐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