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作业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
动火证管理制度
动火证管理制度一、序言为保障施工作业中的安全,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施工作业现场,包括建筑工地、厂房、仓库等场所。
三、动火证管理1. 动火证的申领(1)承揽商在施工前需向监理单位或业主单位申请动火证,提交申请材料包括施工图纸、动火作业方案、现场防火措施等相关资料。
(2)监理单位或业主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满足相关安全要求的情况下颁发动火证。
2. 动火证的使用(1)持证单位在获得动火证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不得擅自动火。
(2)动火作业须按照动火作业方案执行,确保现场安全。
(3)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做好现场清理工作,并向监理单位或业主单位报备。
3. 动火证的管理(1)持证单位需将动火证妥善保管,不得私自改变或转让。
(2)动火证的有效期为施工周期内有效,过期作废。
(3)动火证的丢失、损坏或过期需及时向监理单位或业主单位进行重新申领。
四、动火安全管理1. 动火安全培训(1)承揽商需对参与动火作业的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包括动火作业的安全知识、现场防火措施等内容。
(2)员工需持有效证明参与培训后才能参与动火作业。
2. 现场防火措施(1)各单位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2)现场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品,严禁在动火区域内吸烟。
(3)建立动火作业安全警示标识,明确动火区域及安全通道。
3. 检查验收(1)监理单位或业主单位需对动火作业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动火作业符合安全要求。
(2)对动火作业现场进行安全巡查,及时纠正安全隐患。
五、动火作业的责任1. 承揽商责任(1)承揽商需严格执行动火证管理制度,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
(2)承揽商需提供充足的灭火器材及人员,配合监理单位或业主单位进行安全检查。
2. 监理单位或业主单位责任(1)监理单位或业主单位负责对动火作业的审核、颁发及监管。
(2)对动火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巡视,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
3. 员工责任(1)员工在动火作业前需参加岗前培训,遵守动火作业安全规定。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附作业许可证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附作业许可证一、制度目的为了保证动火作业在安全、有效、高效地进行,保护人员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此安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动火作业的部门和工作人员。
三、作业内容1.动火作业包括但不限于:焊接、切割、钎焊、火烧、火切、火打、灵活管道连接、举牌灯光等。
2.动火作业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勘查、固定防护、防火毯铺设、灭火器的搭配使用等。
3.动火作业操作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设置专人负责安全监督;–严格执行“三同”原则:同步开工、同步停工、同步检查;–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时间、作业地点、作业对象、材料工具、安全防护、应急预案等;–通过安全教育培训,保证作业人员具备相关的操作技能,能够合理使用相关设备、工具,并知晓应急处理措施。
四、作业操作流程1.提出动火申请,填写完整的《动火作业申请表》,并经过现场复核、审核、批准。
2.指定负责人,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进行动火前的现场勘查,做好现场固定、防护、通风散热等准备工作。
3.对现场进行严格管理,设置专人负责安全监督,定期对动火现场进行巡视和检查。
4.在动火现场设置警戒线,督促人员佩戴好各种安全防护装备,按照作业流程进行动火作业。
5.动火作业完成后,及时清理现场,做好防火检查工作,并启动应急预案,防止燃烧物重新燃起。
五、安全教育和培训1.组织员工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对动火作业的危害、安全操作规程等进行详细解释。
2.签订责任状,明确作业责任,规定惩罚措施。
3.每年对动火作业进行集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参与动火作业。
六、作业许可证1.动火作业前必须持有有效的“作业许可证”。
2.作业许可证应包含以下信息:–动火作业单位名称、编号、作业区域及时间;–动火申请人及批准人签字,并盖章;–动火方式、作业环境、安全保障措施、紧急情况处置方法等详细信息。
七、安全检查1.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安全督导工作,发现和纠正存在的安全隐患;2.整改不达标的安全隐患,并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限;3.安排专人负责检查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新疆油田公司作业许可管理实施细则
新疆油田公司作业许可管理实施细则公司各单位:为规范油田各项施工作业许可管理,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作业许可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新疆油田公司动火作业许可管理实施细则》、《新疆油田公司进入受限空间许可管理实施细则》、《新疆油田公司高处作业许可管理实施细则》、《新疆油田公司管线打开许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新疆油田公司挖掘作业许可管理实施细则》和《新疆油田公司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许可管理实施细则》等六项作业许可管理制关于下发《新疆油田公司动火作业许可管理实施细则》等六项作业许可管理制度的通知油新安字〔2010〕17号中国石油天然气 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油田分公司文件度,经2010年3月8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照此执行。
附件:1.新疆油田公司动火作业许可管理实施细则2. 新疆油田公司进入受限空间许可管理实施细则3.新疆油田公司高处作业许可管理实施细则4.新疆油田公司管线打开许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5.新疆油田公司挖掘作业许可管理实施细则6.新疆油田公司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许可管理实施细则二○一○年四月十二日主题词:作业管理制度通知抄送:机关各处室,直附属单位,矿区服务事业部,公司副总师以上领导.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总经理办公室2010年04月12日印发附件 1新疆油田公司动火作业许可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新疆油田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动火作业许可管理工作,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Q/SY1241《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动火作业,指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临时作业,如:使用电焊、气割、喷灯、电钻、砂轮、非防爆工具及加热、化学反应等方式可能产生火焰、火花、炽热表面或使易燃易爆介质温度高于燃点的施工作业等。
第三条公司对动火作业实行作业许可,进行动火作业须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属单位在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内工作程序(规程)未涵盖到的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作业。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安全措施确认及过程监护职责要求: (一) 特殊动火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由基层单位负责人、主 管部门负责人、安全部门负责人、石化厂主管领导、公司 安全部门或其授权人共同确认。作业期间由作业单位和生 产单位指定作业监护人全过程监护,石化厂安全副总监或 安全科长全程监督检查。 (二) 一级动火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由基层单位负责人、主 管部门负责人、安全部门负责人共同确认。作业期间由作 业单位和生产单位指定作业监护人全过程监护,生产单位 的专职安全人员监督检查。 (三) 二级动火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由基层单位负责人或安 全监督员负责确认。作业期间由作业单位指定作业监护人 全过程监护,生产单位的安全人员监督检查。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区域或动火点可燃气体浓度进行检测。用 于检测气体的检测仪应在校验有效期内,并确定其处于正常工作 状态。 分析合格超过30分钟后动火,需重新采样分析。动火作业中断超 过30分钟及以上,继续动火前,动火作业人、监护人应重新确认 安全条件。 特殊动火每2小时分析1次,一级和二级动火每4小时分析1次。 二级动火间断作业超过一天时,每天在开工前,应由动火作业人、 监护人、属地单位安全监督共同检查动火现场,确认风险削减措 施落实,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 用气焊(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必须直立放置,并有防倾倒措施, 氧气瓶与乙炔气瓶的间隔不小于5米,二者与明火距离均不得小 于10米。氧气瓶和乙炔瓶应远离热源及电气设备,不准在烈日下 曝晒。使用电焊时,电焊工具应完好,电焊机外壳须接地。 每处动火点属地单位和动火作业单位至少各派一人进行监护,以 属地单位人员监护为主。 动火监护人变更须经动火作业批准人同意。变更后的监护人在许 可证签字并进行现场交接。
新疆油田公司动火作业许可管理实施细则
新疆油田公司动火作业许可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Q/SY1241《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范》,为规范和控制新疆油田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动火作业许可过程,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单位在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内工作程序(规程)未涵盖到的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作业,除为动火设置的固定场所之外,如化验室、专门的维修场所、锅炉及焚烧炉等。
第三条动火作业是指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临时作业,如:使用电焊、气割、喷灯、电钻、砂轮、非防爆工具及加热、化学反应等方式可能产生火焰、火花、炽热表面或使易燃易爆介质温度高于燃点的施工作业。
第四条公司对动火作业实行作业许可,凡进行动火作业需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动火作业许可证式样见附件一。
第二章动火作业分级和许可审批第五条动火作业许可分为三个级别进行管理。
(一)一级动火1.在油气集输处理站库围墙的爆炸危险范围内的油气管线及容器和所有设施的动火,如:储存和处理原油、轻烃、成品油、石油液化气和其它易燃易爆介质的储罐、池(包括污油罐、含油污水罐、含天然气水罐等);天然气压缩机厂房、流量计间、阀组间、仪表间、天然气管道的管件和仪表处;油气站库的计量标定间、计量间、阀组间、仪表间及原油、含油(气)污水泵房的动火;2.储存和处理有毒物质的容器及附件动火;3.直径大于273mm油气集输和长输管线的动火;4.采气井场、天然气净化装置、集输站及场内的加热炉、溶剂塔、分离器罐、换热设备的动火;5..铁路槽车油料装卸栈桥、汽车罐车油料灌装油台及卸油台设备及管线上的动火;6. 运输、储存和处理易燃易爆介质、有毒物质的等移动容器本体及附件动火7.天然气调压站(装置)、石油液化气储备站设备、管线及液化气充装间、气瓶库、残液回收库等的动火;8、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中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场所和部位的动火;9.其它符合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的甲类、乙类火灾危险性场所的动火。
动火作业票证填写、审批实施细则
动火作业票填写、审批实施细则一、总则1.1、为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动火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22),强化动火作业安全管控,规范本公司动火作业票证填写和审批,有效防范动火作业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特制定本细则。
1.2、从细则实施之日起,在本公司园区内实施动火作业的班组或人员,必须按照本细则的要求填写《动火安全作业证》要求,报公司安环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
公司审核合格后,还应按园区应急管理局的相关规定,报园区应急管理局审批同意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方可从事动火作业。
1.3、各车间、各班组负责人要及时组织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企业员工开展本细则的培训宣贯,并考核合格。
1.4、公司安环管理部门、各车间、各班组负责人在日常生产活动中,应严格执行本细则相关规定。
按照本细则的要求对作业人员进行监督管理。
二、填写说明2.1、申请单位填写公司名称;2.2、申请人填写动火人或作业负责人;2.3、受限空间名称是指进入或探入的受限空间,如某车间R301反应釜等;2.4、受限空间原有介质名称是指受限空间原涉及的可燃、有毒、有害介质名称或混合物的名称,如硫化氢等;2.5、作业单位是指进入受限空间实施作业的单位,可以是作业申请单位或承包商;2.6、作业人员是指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所有人员,应填写进入受限空间的全部人员;2.7、监护人是指由受限空间作业申请单位安排且经过企业内部监护人安全培训合格,取得安全培训合格证(监护资格证)的人员。
三、附录3.1、本细则于**年**月**日正式颁布,于**月**日正式施行。
3.2、附件1:动火作业安全票/证3.3、附件2:动火作业安全票/证填写说明3.4、附件3:安全交底和风险告知确认卡3.5、附件4:安全交底和风险告知确认卡填写说明动火作业安全票/证安全交底和风险告知确认卡天然气:爆炸极限(%V/V)5%-16%、自然温度:482-632;醋酸:爆炸极限4%-17%、闪点(℃):39°氨水(氨气):爆炸极限(%V/V)16%-25%、自然温度:482-632;煤油:闪点(℃):46°。
新疆油田公司动火作业许可管理实施细则附件2-3(2)
附件2
新疆油田公司作业许可证编号
一、编号格式
XJ·XXXX·XXXX·XXXX—XXX
1
2
3
4
5
二、编号解释
其中:
1,XJ--------新疆油田公司。
2,XXXX------专项作业许可名称
例:DHZX------动火作业许可;GCZX------高处作业许可;SXZX------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DKZX------管线打开作业许可;WJZX------挖掘作业许可;QTZX------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许可;LYDG------临时用电安全管理;JXJG------脚手架作业安全管理。
3,XXXX-------所属单位名称,由所属单位命名。
例:CYYC-------采油一厂。
4,XXXX-------属地单位名称,由所属单位命名。
例:CYZQ:采油一作业区。
5,XXX-------属地单位从年初开始实施该项作业许可的次数。
例006,从年初到现在第6次实施该专项作业许可。
附件3
作业许可委托授权书
按照作业许可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兹委托为我的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
(上述横线中填写作业许可具体内容,包括时间、地点、项目名称、作业许可的级别;若此项作业许可委托长期审批权限,需注明期限。
)
在其权限范围内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和作业许可证,我均予承认,由此在法律上产生的权利、义务由我享有和承担。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细则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细则1. 动火作业的定义和范畴动火作业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维修等工程中,使用明火或者电弧等的加热方式进行加工或修理维护等活动。
动火作业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喷灯,电钎焊和氧乙炔焊接•焊割,切割和割炬等切割设备使用•炉膛,锅炉,热处理设备和发电设备,在生产运行中进行的火炉烟管的清扫和维 maintenance 等活动•火工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等。
2.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意义动火作业的本质是使用明火或者电弧等危险物质,因而在以安全为首要价值的企业中,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措施非常重要。
及时有效的制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保证动火作业的安全、高效、科学,不仅能够保护人员财产安全,同时还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企业的产值和品牌形象。
3.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细则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目标是保证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具体细则如下:3.1 许可证制度动火作业需要由具备资质的专业人员才能进行,并取得文书批准,统一布置管理,并约束操作人员的行为。
因此,在动火作业前,必须要经过领导审批生产主管确认,领取工作许可证。
3.2 作业安全检查动火作业现场必须进行作业安全检查。
保证作业人员在进行动火作业时,动火设备、管道和附属设备能够正常运行,以及使用和保存的材料、工具、仪表等也都是符合操作规范和要求的。
3.3 动火作业前准备动火作业前,必须要进行动火作业前的准备工作,确保所有工作准备到位。
必须事先清理好使用环境,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制定好作业计划和动火操作规程。
同时,也必须对所使用的材料进行检查和验货,确保材料规格和质量均符合要求。
3.4 动火作业操作阶段动火作业在正式开始之前,必须要进行设备试运行和环境检查,摆放好必要的消防器材和救援队伍。
在作业过程中,必须要严格按作业规定操作,哪怕只是个小小的违规,也会造成严重的后果。
同时,当在作业过程中发现问题时,应立即停止作业,解决问题之后方可继续作业。
3.5 动火作业结束后处理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要仔细调查热源火源,保证火源不能从废料中残留下来。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XXX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1目的规范动火作业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和环境影响。
2适用范围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部门。
3编制依据《安全作业管理办法》,(2019),公司4释义4.1动火作业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备以外的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的作业。
5职责分工5.1公司领导a)依据国家法规与其他要求对本制度的持续改进提出要求,提供指导;b)管理评审时须审核本制度的执行情况;c)审批或授权有资质人员审批相关的动火作业证。
5.2QHSE部a)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管理细则;b)指导、协助各单位、部门开展本管理细则的培训,在公司范围内分享、推广实施本管理细则的最佳实践;c)组织对本管理细则的执行情况实施审核,提出持续改进的建议;d)实施一级动火、特殊动火作业现场复核,协助落实特殊动火作业现场的防火、防爆措施。
5.3员工a)接受动火作业安全培训,提高辨识与预防火险的能力,执行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细则;b)参加动火作业现场复核,提出改进建议。
5.4动火区域所在单位、部门a)执行本管理细则的管理要求,并提出改进建议;b)对所辖员工与进入所辖区域作业的承包商进行本管理细则的培训;c)与动火作业实施方沟通动火施工现场的危害因素,配合动火作业实施方开展危害识别,共同落实安全措施;d)消除工艺危害因素,与动火作业实施方沟通确认;e)复核动火作业实施方动火安全作业方案,监督现场动火安全;f)实施动火作业时须提供防火资源,落实预防措施,创造安全作业环境;g)审批所辖区域二级动火许可,指定动火监护人;h)对作业现场的地下隐蔽工程进行交底;i)腐蚀性介质的作业场所配备人员应急用冲洗水源;j)会同作业单位、部门组织作业人员到作业现场,了解和熟悉现场环境,进一步核实安全措施的可靠性,熟悉应急救援器材的位置及分布。
5.5动火作业实施方a)执行本管理细则的管理要求,并提出改进建议;b)对所辖员工与进入所辖区域作业的承包商进行本管理细则的培训;c)负责编制特殊动火安全作业方案,识别作业风险,制定安全措施和应急措施,实施作业前安全培训;d)配合动火区域的员工落实动火作业预防措施,共同创造安全作业环境;e)严格按照动火安全作业许可证和动火安全作业方案施工,监视、观察作业现场安全状况,发现不具备安全作业条件时,及时终止动火作业;f)确保作业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完好;g)确保作业使用的气割、电焊用具等各种工器具应符合作业安全要求。
动火作业许可证管理
动火作业许可证管理特气论坛动火作业定义: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公司内的动火作业分为A级、B级、C级三类;A级(特级)动火作业。
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易燃易爆场所指本规程第二款第2条规定的区域。
B级(一级)动火作业。
公司区域内除易燃易爆场所外,有关部门或承包方进行的临时性的维修、改造、施工等动火作业。
C级(二级)动火作业。
指在公司焊接线区域内进行的固定的长期性动火作业。
遇节假日、双休日或特殊情况时,除C级动火作业外,公司内进行的其它动火作业,一律按一级动火作业升级管理。
动火作业六大禁令一、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二、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
三、不清洗,置换不合格,禁止动火。
四、不消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
五、不按时作动火分析,禁止动火。
六、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
安全操作要求1. C级动火作业要求、B级和A级动火作业基本要求(1)动火作业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遵守公司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焊割工必须具有焊工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即:IC卡。
(2)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对现场安全确认,明确高温熔渣、火星及其它火种可能或潜在喷溅的区域,该区域周围10米范围内严禁存在任何可燃品(化学品、纸箱、塑料、木头及其它可燃物等),确保动火区域保持整洁,无易燃可燃品。
(3)对确实无条件移走的可燃品、动火时可能影响或损害无条件移走的设备、工具时,操作者必须用严密的铁板、石棉瓦、防火屏风等将动火区域与外部区域、火种与需保护的设备有效的隔离、隔绝,现场备好灭火器材和水源,必要时可不定期将现场洒水浸湿。
(4)高处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辨识火种可能或潜在落下区域,明确周围环境是否放置可燃易燃品,按规定确认、清理现场,以防火种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室外进行高处动火作业时,5级以上大风应停止作业。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细则范文(3篇)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细则范文一、概述动火作业是指在施工生产过程中,使用明火、明火容器、明火装置进行的焊接、切割、烘烤、熔炼等作业行为。
动火作业不仅需要技术操作人员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还需要严格执行相应的安全管理细则,以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性。
本文将详细介绍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细则。
二、安全管理责任1. 项目管理人员应对动火作业安全负总责,确保安全生产。
2.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动火作业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3. 动火作业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安全管理规定,不得擅自修改或违反作业程序。
三、动火作业前的准备工作1. 提前进行动火作业计划编制,明确动火的目的、范围和时间。
2. 确保动火作业操作人员已经通过相关培训和考核,并持有合格的操作证书。
3. 申请动火作业的许可证,并按照规定的许可范围进行操作。
4. 对作业区域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没有易燃、易爆物品存在,并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
5. 验证动火作业所需的消防设施与器材是否齐全有效,并进行必要的维修和更换。
6. 设置动火作业区域的安全警示标志,确保附近人员注意到动火作业的进行。
四、动火作业的安全措施1. 在动火作业区域内设置足够数量和类型的灭火器,并保持其有效性。
2. 在动火作业区域内设置足够数量和不同类型的灭火器,并保持其有效性。
3. 动火作业操作人员应穿戴符合标准的防护用品,如焊接帽、工作服、手套、工作鞋等。
4. 动火作业操作人员应按照作业程序,正确使用焊接电源、切割设备等工具,并负责日常的设备检查与维护。
5. 操作人员应严禁使用明火和明火设备进行非工作性质的活动,如煮饭、烤火等。
6. 动火作业现场应设置专人负责监督和指导,确保作业过程的安全性。
7. 动火作业现场应设置专人负责监督和指导,确保作业过程的安全性。
五、动火作业后的安全处理1. 动火作业结束后,及时清理作业现场,将易燃物品及垃圾清理干净。
2. 关闭动火作业区域内使用的所有开关,确保电源和气源切断。
1.新疆油田公司动火作业许可管理实施细则
新疆油田公司动火作业许可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新疆油田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动火作业许可管理工作,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办法》(安全〔2014〕8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涉油气高风险工业动火作业现场消防保障措施的通知》(安委办〔2018〕4号)等文件,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机关、直附属单位、下属单位(以下统称所属单位)生产运行或施工作业区域工作程序(规程)未涵盖到的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作业。
专门设置的满足动火安全要求场所的正常动火除外(如化验室、专门的维修场所、加热炉等正常用火)。
新疆油田公司管理的控股公司动火作业许可管理通过法定程序执行本细则。
第三条动火作业是指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的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内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各种临时作业活动。
动火作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一)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二)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三)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砂子、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砂和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四)生产装置、成品油库装卸作业区和罐区联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五)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
第四条动火作业管理应当落实直线责任和属地管理,强化作业风险管控,确保安全作业。
第五条公司对动火作业实行作业许可审批管理制度,进行动火作业须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式样见附件1)。
第二章安全职责第六条属地单位(作业区、大队、车间、项目经理部等):(一)提供现场作业安全条件,向作业单位进行安全交底,告知作业单位动火作业现场存在的风险;(二)协助作业单位开展动火作业风险分析;(三)审批作业单位动火作业安全措施或相关方案,监督作业单位落实安全措施;(四)负责动火作业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五)监督现场动火安全,发现违章或异常情况有权撤销作业许可证;(六)安排兼职(志愿)消防队员到现场全过程执行消防监护任务。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细则模版(五篇)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细则模版动火作业是指在生产、建设、维修、保养等活动中,为使各项任务得以顺利实施而进行的所有直接与火源或可能产生高温、高能量的工作活动。
由于动火作业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为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细则是非常必要的。
以下是一个大致的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细则模版,供参考使用。
一、安全责任与组织管理1.1 安全责任1.1.1 公司分管领导为动火作业的安全责任人,负责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工作,并能够独立行使安全生产管理权力。
1.1.2 动火作业负责人为具体动火作业现场的安全责任人,负责动火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并能够独立行使现场安全管理权力。
1.2 组织管理1.2.1 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与权限,并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和设施。
1.2.2 每个动火作业现场应当配备一名动火作业负责人及其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的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工作。
1.2.3 动火作业前,应当由动火作业负责人组织召开动火作业安全会议,明确动火作业的具体内容、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作业流程、作业条件要求等。
二、动火作业前的准备工作2.1 安全风险评估2.1.1 在进行动火作业前,公司应当成立安全风险评估小组,对动火作业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
2.1.2 安全风险评估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动火作业区域的环境状况、防火设施是否完备、动火作业人员的防护措施、动火作业工具和设备的安全性能等。
2.1.3 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应当详细记录,并由动火作业负责人审查确认。
2.2 动火作业方案2.2.1 动火作业前应当编制详细的动火作业方案,包括动火作业的具体内容、作业流程、作业条件要求等。
2.2.2 动火作业方案应当符合安全风险评估结果,明确动火作业人员的防护措施、动火作业工具和设备的使用规范等。
2.2.3 动火作业方案应当经过动火作业负责人的审查确认,并在动火作业前进行动火作业会议时进行详细的审查讲解。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细则范本(4篇)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动火作业的操作行为,防范动火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安全管理细则。
第二条本管理细则适用于所有进行动火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工厂、工地、学校、医院等。
第三条动火作业是指使用明火、电焊、气焊、割氧焊、热熔接等方式进行的火焰工作,包括烧烤、焊接、切割、拆除、修理等作业。
第四条动火作业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的原则,切实加强动火安全管理,提高安全意识,减少动火事故的发生。
第五条动火作业应根据具体情况编制动火作业方案,明确作业内容、地点、时间、人员、设备、安全措施等,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六条动火作业的承办单位或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和岗位培训证书,保证工作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防护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七条动火作业前应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明确安全风险和应对措施,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章动火作业的管理第八条动火作业应进行安全评估,确保作业的安全性和可行性,评估内容应包括作业环境、作业材料、作业人员等。
第九条动火作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作业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作业时限、设备选择、操作流程、应急预案等。
第十条动火作业前应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指导其了解作业内容、安全风险、应急措施等,并进行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培训。
第十一条动火作业应由作业负责人亲自监督,保证操作过程的安全性和合规性,并进行实时记录和报告。
第十二条动火作业现场应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和安全隔离措施,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确保作业安全进行。
第十三条动火作业现场应设立专人负责安全监控和应急处理,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事故隐患,保证作业的安全性和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动火作业结束后,应进行整理和清理,保证作业现场的整洁和安全,恢复正常生产或生活秩序。
第十五条动火作业后,应进行安全事故的分析和总结,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以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附作业许可证)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附作业许可证)动火作业作为一种常见的危险作业,其安全性备受关注。
为了确保动火作业的顺利进行,降低事故风险,制定一套完善的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以下是一份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以及作业许可证的范本。
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确保动火作业安全,防止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动火作业活动。
3.定义动火作业:指在具有一定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高温表面等进行的作业。
4.管理机构成立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对公司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审批和监督。
5.动火作业分类动火作业分为四类:(1)一级动火:危险性较小,不影响安全生产的动火作业;(2)二级动火:具有一定危险性,可能影响安全生产的动火作业;(3)三级动火:危险性较大,可能导致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动火作业;(4)四级动火:危险性极大,必须采取严格措施的动火作业。
6.动火作业审批(1)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2)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报安全管理小组备案;(3)三级动火作业:由安全管理小组审批;(4)四级动火作业:由公司领导审批。
7.动火作业前准备(1)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2)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3)检查动火设备、工具、防护措施等;(4)清理动火现场,消除火灾隐患。
8.动火作业过程管理(1)作业人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指挥;(2)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火、防爆措施;(3)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确保消防通道畅通;(4)作业过程中,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动火现场。
9.动火作业结束后(1)确认无火灾隐患;(2)清理现场,恢复设备设施;(3)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注销手续。
二、作业许可证范本(以下为简化版作业许可证,实际使用时可根据需要调整)动火作业许可证编号:_______作业单位:_______作业地点:_______动火级别:_______作业时间:_______作业人员:_______审批人:_______审批时间:_______注意事项:1.本许可证一式两份,一份由作业单位保管,一份由审批人保管。
公司动火工作票管理实施细则(4篇)
公司动火工作票管理实施细则是为了保障动火工作的安全和效率而制定的具体管理办法。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公司动火工作票管理实施细则的参考内容:1. 动火工作的定义和范围:明确动火工作的概念、内容和适用范围。
2. 动火工作许可的申请和审核:规定动火工作人员必须提出申请,并经过相关部门或人员的审核和批准,包括工程监理、安全主管、消防主管等。
3. 动火工作许可的发放和管理:规定动火工作许可证的发放机制,包括领取、归还和追溯管理等。
4. 动火工作前的准备:明确动火工作前的准备工作,包括设备和工具的检查、防火措施的落实等。
5. 动火工作人员的安全培训和防护措施:规定动火工作人员必须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并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装备。
6. 动火工作现场的安全管理:明确动火工作现场的安全管理措施,包括管制区域的划定、周边环境的安全措施、安全警示标识的设置等。
7. 动火工作过程的监管和记录:规定动火工作过程的监管要求,包括现场监督、防止违规行为和记录工作票相关信息等。
8. 紧急事故处理和事故报告:规定动火工作中出现的紧急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和事故报告程序。
9. 动火工作评估和改进:要求对动火工作的管理进行评估和改进,包括整理经验教训和完善管理流程等。
10. 相关责任和处罚制度:明确动火工作中的责任主体,以及违反规定时的处罚措施。
以上仅为参考,具体的公司动火工作票管理实施细则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完善。
同时,在制定和实施细则时,应参考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确保安全生产和员工的安全。
公司动火工作票管理实施细则(2)1.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三门峡华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及大唐三门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内部动火工作票的填写、使用和管理。
2.总则动火工作票使用范围:在公司重点防火部位(即禁火区)进行明火作业均应使用动火工作票。
防火重点部位是指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以下简称“四大”)的部位和场所。
所谓明火作业:系指在明火禁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以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水电厂动火作业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依据《长庆油田分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动火作业是指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临时作业。
第三条水电厂动火作业分为工业动火作业(指在油气、易燃易爆危险区域内和油气容器、管线、设备或盛装过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管线上的动火作业)和非工业动火作业(指除工业动火以外的其它生产性动火作业)。
第四条动火作业同时实行《水电厂动火作业计划书》(参见附件1)和《水电厂动火作业许可票》(参见附件2)的要求,先在危险作业审批系统审批《水电厂动火作业计划书》,开始作业前现场签发《水电厂动火作业许可票》。
第五条在动火作业准备过程中,施工单位应与生产单位密切配合,进行危害识别、制定动火措施、做好变更管理及应急预案。
第六条凡是没有办理动火作业计划书、动火作业许可票、没有落实动火安全措施、未设现场动火监护人以及动火作业内容、动火作业许可票有重大变动且未经批准的,一律禁止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期间,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动火作业。
第七条法定节假日原则上不允许进行各类工业动火作业,确需作业的,动火作业许可审批提升一个级别。
第八条本细则适用于水电厂管辖范围内的油田基本建设及其它易燃易爆场所的工业动火作业和非工业动火作业。
第二章职责第九条武装保卫科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细则。
第十条各单位负责推行、实施本细则,并提供培训和考核。
第十一条各级HSE管理部门对本单位动火管理程序的执行提供咨询、支持和审核;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动火作业现场监督。
第十二条员工接受动火作业培训,执行动火作业管理细则,参加动火作业审核,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章工业动火作业分级第十三条按照公司动火作业等级划分标准,水电厂无一级动火作业,等级划分为二、三级,具体如下:(一)二级动火1.原油储量在1000m~__m的油库、联合站围墙以内爆炸危险区域范围内的变电所内动火;2.容量小于1000m成品油罐动火;3. 在天然气净化(处理)厂、配气站围墙内的变电所、发电站内的动火;4.直径在114mm~426mm(不含114mm)的配气管线(伴生气)上的动火;5、天然气(伴生气)发电厂发电机组及燃气管线上的动火;333(二)三级动火1.原油储量小于1000m (含1000m)的油库、集输站围墙以内爆炸危险区域范围内的变电所内的动火;2.焊割盛装过油、气及其他易燃易爆介质的桶、箱、槽、瓶动火;3.制作和防腐作业中,使用有挥发性易燃介质为稀释剂的容器、槽、罐等处动火;4.直径114mm以下(含114mm)的配气管线(伴生气)上的动火;5.除二级动火外其他的工业动火。
动火作业许可证管理
动火作业许可证管理1.目的1.1 此程序是确保消除或降低常规或非常规作业中潜在的火灾和爆炸危险。
2.适用范围2.1 适用于公司中进行的任何动火作业,特别是产生火花、火焰和火星的作业。
3.0定义3.1 动火作业:所有使用会产生火花、火焰、火星、热表面的工具或设备的作业或活动。
比如切割、焊接、动用明火、研磨、使用通常会产生火星或火花的工业工具或设备(如电钻、蓄电池电钻、内燃机(割草机、手提式泵等))4.职责4.1 申请人指导、监督或准备所有此程序规定的准备工作,向动火作业操作员解释所有相关危害信息和防护措施。
准备动火作业许可证,提交审核,确保在作业前所有的准备工作得到落实,监督动火作业,保证按照程序执行。
如果需要,遵守其他安全程序或额外申请其他相关作业许可证。
4.2 部门负责人评估动火作业的风险,审核批准动火作业许可证和其他许可证。
监督所有的准备工作落实,确保作业安全进行,特别是存在火灾/爆炸危险的区域。
4.3 动火作业操作员明确了解所进行的危险工作。
确保遵照程序要求进行所有准备工作。
不能假定猜测,比如,不能假设即将进行焊接的工作区域或管道是完全没有易燃或可燃物质的。
作业时,必须特别注意采取防范措施,如采用遮挡物限制或控制火星、火焰或熔渣。
4.4 火情观察员协助、监督、控制和协调动火作业操作员,保护和限制火星或焊接熔渣,并且再次确认相关安全许可证到位。
检查消防系统是否状况良好、工作正常,检查工作区域是否有足够的手提式灭火器。
如果有火灾产生,立即实施灭火,并激活火灾报警,寻求其他救援人员帮助灭火。
4.5 EHS部门审核并根据需要更新程序(至少每年一次)。
批准动火作业许可证,监督作业过程,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制度到位。
动火作业许可证存档。
5.工作程序5.1 一般准备工作5.1.1 申请人检查动火作业设备(焊接、研磨、钻孔等)状态良好,类型适合。
5.1.2 申请人检查所有电线电缆、焊接气体管道、夹钳等连接状态良好。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细则(三篇)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细则通常是用于指导和管理动火作业过程中安全措施的一份文件或文件集合。
下面是一份常见的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细则的示例:1. 目的和适用范围1.1 目的:确保动火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防止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1.2 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进行动火作业的人员和工作场所。
2. 安全责任和义务2.1 企业负责人应制定动火作业的管理细则,并确保其有效实施。
2.2 动火作业人员应了解动火作业的相关安全要求,并按照细则的规定执行。
2.3 所有人员都有责任遵守细则的规定,积极参与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
3. 动火作业前的准备工作3.1 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动火申请,并经相关部门批准。
3.2 动火作业前,必须清除作业区域内的可燃物,并采取其他必要的防护措施。
3.3 动火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设备和工具的完好性,并保证其工作正常。
4. 动火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措施4.1 动火作业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保持通风良好。
4.2 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符合防护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
4.3 动火现场必须配置灭火设备,并保持其有效性。
4.4 动火现场必须有专人监护,并确保现场的秩序和安全。
5. 动火作业后的安全控制5.1 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进行检查和验收,并填写相关的动火作业记录。
5.2 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清理作业现场,并消除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5.3 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回收和妥善存放使用过的化学品和废弃物。
6. 教育和培训6.1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了解动火作业的风险和安全措施。
6.2 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7. 违章责任和处罚7.1 违反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细则的,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7.2 对于因动火作业引发的事故和损失,相关责任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以上是一份典型的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细则的示例,实际细则的内容可能会根据不同企业和工作场所的需求进行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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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
动火作业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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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作业许可证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动火作业的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现场、化学品仓储区、油品仓储区、生活区、办公区的动火作业管理。
3 术语和定义
3.1采用《HSE体系指南第一部分》中的术语和定义。
3.2 重点防火部位;是指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后损失大、伤亡大、社会影响大的部位,包括涂装作业区、储油罐区、危险化学品储存区、油品储存区、变电站、配电设备、员工宿舍及人员聚集场所等区域(部位)。
3.3特殊动火:指在重点防火部位的动火作业。
4.依据与HSE目标
4.1编制依据
4.1.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第6号
4.1.2《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
4.1.3《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公安部令第6号
4.1.4《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4.2 HSE目标
a)危险场所动火许可证办理率100%;
b)用火现场火灾预防措施落实率100%;
b)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5.职责
5.1 安全监察部负责动火许可证的办理审批和用火作业的监督检查。
5.2办公室负责办公区、生活区动火作业过程的现场监督。
5.3物机部负责变电站、配电设备区域动火作业的现场监督。
5.4 涂装作业队负责涂装生产车间、油漆和有机溶剂存储区动火作业的现场管理。
5.5危险化学品、燃料油、油品储存区的管理人员负责本区域动火作业的现场监督。
5.6动火单位负责办理动火许可证,并负责动火现场的安全监护。
6.管理内容
6.1动火许可证办理
6.1.1动火许可证的办证范围
凡在重点防火部位进行动火作业的,必须在动火前办理动火许可证。
6.1.2动火许可证办理与审批
凡符合动火许可证的办证范围的动火作业,由动火单位填写《动火许可证》,经安全监察部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6.2岗位安全职责
6.2.1 动火许可审批人的职责
a) 对动火单位制定的安全防火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进行确认和补充,提出安全动火作业要求;
b) 必须对动火作业的审批负全责,必须亲自到现场详细了解动火部位和周围情况审查动火证审批程序是否完全在确认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
并指定现场监督人员。
c) 批准或取消作业。
6.2.2现场监督人员的职责
a)负责监督检查动火作业过程和动火作业结束的现场监督,监督人员必须在现场对动火作业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b)有权纠正违规作业,对有发生火灾或爆炸可能性的动火作业有权终止作业。
c)对现场作业人员违规作业及作业过程中不实施防火措施的情况有权终止作业,并立即报告安全监察部。
6.2.3现场负责人的职责
a) 对本单位制定的安全防火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进行确认和补充,提出安全动火作业要求,对制定的安全防火措施、应急处置措施的完整性、有效性和可靠性负责;
b) 组织进行动火作业前安全防火培训教育和安全防火措施、应急处置措施交底;
c) 严格执行批准的动火许可范围,严禁超许可指挥动火,严禁违章指挥;
d) 确认动火作业现场一切正常,安全防火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落实到位,并亲自到现场确认后,方可下令允许动火;
e) 及时判断、正确处理异常情况;出现火情或火灾的紧急情况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并启动应急处置措施;
f) 服从现场监管人员的管理。
6.2.4现场监护人员的职责
a)现场全程监护,中途不得擅自离开现场;
b) 熟悉掌握作业现场可能存在的火灾风险、安全防火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
c) 检查作业过程中安全防火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d) 监视作业现场条件变化情况,及动火区域内外活动的变化情况;
e) 随时掌握作业现场的具体情况,并监视火源与可燃物、易燃物的安全距离;当采用阻燃隔离法防火措施时,应随时监视隔离物的温度,并提示作业人员。
g) 阻止运输、搬运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或人员进入动火区域;
h) 纠正违章动火行为,并将违章行为的情况上报HSE管理部;
i)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整改;发现火情或火灾的紧急情况时,有权立即下令停止作业并启动应急处置措施;
j) 作业结束后,对现场遗留余火清理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关闭动火许可。
6.3动火证许可证的填写与管理
6.3.1动火许可证上应清楚标明动火许可证的有效期、申请办证单位、动火详细位置、工作内容(含动火手段火灾)、安全防火措施、应急措施、起止时间。
6.3.2在重点防火部位动火,取得动火许可证后,动火作业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因故未能完成应重新按6.1.2办理动火许可证。
6.3.3动火作业许可关闭后,动火单位应将关闭后的动火许可证报安全监察部备案。
6.4重点防火部位动火作业现场的管理
现场监护、监督人应亲临现场,监督作业前安全防火措施的落实情况、应急处置措施的准备情况和安全防火培训交底的执行情况,纠正违章动火行为,发现火情或火灾的紧急情况时,应立即下令停止作业并启动应急处置措施。
作业结束后,对现场遗留余火清理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关闭动火许可。
6.5动火作业安全措施
6.5.1对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动火作业前须把里面的易燃易爆品转移到安全地方。
对不能移除易燃易爆物品时,应采取隔热、阻燃、降温措施,并指派专人监护。
6.5.2电焊回路(地线)应接在焊件上,不得与其他设备搭火,焊把线不得与其他设备搭接。
6.5.3高空动火作业不许有火花四处飞溅,应采取措施围接,附近一切易燃物要移开或用阻燃物盖好,防止火花飞溅到周围可燃物上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6.5.4高空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6.5.5动火作业前应清除现场及周围易燃物,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6.5.6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动火作业工具设备必须完好,安全附件齐全良好,符合安全要求。
6.5.7使用气焊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乙炔气瓶离动火应在10米以上,乙炔气瓶与氧气瓶之间距离应在5米以上,并不准在烈日下暴晒,管路无漏气,连接牢固可靠。
6.5.8必要时,现场配备消防水带,水桶、灭火器、铁锹、消防沙,石棉布等消防器材。
6.5.9用火点应设置警示标识。
6.5.10动火作业完毕后,应清理现场、熄灭余火、切断电源,确认无残留余火后方可离开。
6.5.11上班前检查动火作业条件有无变化,下班前检查有无留下余火。
6.6动火作业中异常情况的处理
6.6.1发现隔离措施脱落或破损应设法修补,并暂停工作。
6.6.2现场环境变化,附近有易燃物料时,应立即停止工作。
6.6.3由于风向变化或风力过大,而使动火作业时所产生的火花无法控制,易被吹向生产现场,应立即停止工作。
6.6.4动火作业中气焊工具或气瓶泄漏,或电焊与电器有故障,均应暂停工作,排除故障,切不可以抢时间为理由勉强地草率行事。
6.6.6如发生火灾紧急情况,应按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执行。
7.监督、检查与考核
7.2 安全监察部负责对生产作业区域、危化品储存区、油品储存区、燃油储存区的动火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规动、用的火单位按《HSE监督检查与考核管理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予以考核。
7.2办公室负责对办公区及生活区动火作业现场的监督检查,对违规动火单位按《HSE 监督检查与考核管理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予以考核。
7.3物机部负责对变电站、配电设备动火作业现场的监督检查,对违规动动火单位按《HSE 监督检查与考核管理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予以考核。
7.4对动火许可证审批人员玩忽职守,为不具备动火条件的动火单位出具动火许可证的,按《HSE监督检查与考核管理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予以考核。
7.5对现场监督、监护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按《HSE监督检查与考核管理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予以考核。
8.记录
8.1《重点防火部位动火作业许可证》
9 附则
9.1 本制度如与国家、省、市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省、市法律法规为准。
9.2本制度由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修订。
9.3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动火作业许可证
个人收集整理-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