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职业教育发展资金—职业教育能力提升资金(企校合作资金)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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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实施情况

为推进我省制造业质量升级、技术升级、产业升级,为加快我省新旧动能转换提供人才保障,2017年度职业教育能力提升资金(企校合作资金)项目通过申报、评审,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技术先进、资源共享”的原则,从基础设施、设备、管理和实训条件突出的企业、高等院校中共认定了10个省级新旧动能转换行业(专项)公共实训基地。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为项目主管部门,对整个项目建设、质量管理、资金运用等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管理。对专项资金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每年依据各实训基地的项目立项、业务管理、财务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等五大指标进行考核。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一)总体绩效目标

因地制宜试点认定若干省级新旧动能转换行业(专项)公共实训基地,大力培养具有工匠精神的高技术、高技能人才。

(二)2017年度绩效目标

培训与实训基地规模相适应的学生、企业员工数量,与5家以上院校、企业或社会培训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合作单位能够参与实训课程的开发、教学和技术服务,能够面向其他企业的员工或其他院校、培训机构的学生提供技术、技能实训服务,对新旧动能转化的具有显著促进作用,并显著提升院校学生和企业职工技能水平,满足承接社会公益性培训条件,不断研发新技术、新产品,实训基地污染物排放量达标,服务对象满意度达标。

三、评价基本情况

(一)评价的范围和目的

本次评价范围包括2个省直部门,7个地级市,共10个新旧动能公共实训基地。

本次评价旨在通过对2017年山东省职业教育发展资金—职业教育能力提升资金(企校合作资金)项目认定的10个实训基地的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科学、客观、公正地衡量和评判,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总结项目管理与执行经验,为相关部门决策、管理提供参考依据,进一步促进职业教育发展资金—职业教育能力提升资金(企校合作资金)项目的顺利实施;推动建立以绩效评价结果为导向的财政资金分配与管理制度,提升财政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为以后年度职业教育发展资金—职业教育能力提升资金(企校合作资金)项目预算安排提供重要依据。

(二)评价依据

1.相关政策、规章、文件制度

(1)《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2005年10月28日);

(2)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制造2025》的通知(国发[2015]2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管理优化服务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的意见》;

(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制造2025〉山东省行动纲要》的通

知(鲁政发〔2016〕9号);

(5)《关于开展省级新旧动能转换行业(专项)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鲁经信企〔2017〕383号);

(6)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厅、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大力推进全省公共实训中心(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鲁经信人字〔2013〕653号);

2.资金管理相关文件制度

(1)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6〕31号);

(2)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企校共建工科专业和企业实训基地专

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财建〔2011〕29号)。

3.绩效评价相关文件制度

(1)《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

(2)《财政部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财预〔2013〕53号);

(3)《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财预〔2011〕67号);

(三)评价指标体系

1.指标体系设计的总体思路

根据《预算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和《山东省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鲁财预〔2011〕67号)的要求,依据相关性、重要性、可比性、系统性、经济性等原则,制定了涵盖项目投入、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果四级指标的科学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绩效评价得分不同,将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类等次。其中,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等次,90-80分(含80分)为良好等次,80-60分(含60分)为合格等次,60分以下为不合格等次。

2.指标体系

绩效评价指标是衡量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考核工具,以充分体现项目的特点,准确、客观反映项目的产出和效果。

(1)项目投入类指标

项目投入类指标为共性指标包含以下内容:一是项目立项指标,考察项目立项规范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二是资金落实指标,考察省财政资金下达的安排情况、到位率、到位及时率。

(2)项目过程类指标

项目管理类指标包括业务管理指标、财务管理指标。业务管理指标用于考察项目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善、科学合理及制度在执行中是否有效,项目质量是否可控。

财务管理类指标用于考察财务管理制度的健全和完善性、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安全性、财务监控的有效性。其中,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指标要具体,要与被评价项目相关,要完整、科学、合理。

(3)项目绩效类指标

项目绩效类指标包括项目产出指标和项目效果指标。

项目产出的指标包括实际完成率、质量达标率、完成及时率和成本节约率四大指标,分别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项目质量目标、产出时效目标和成本节约目标的实现程度。

项目效果指标考察项目执行后的效益。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四大方面。

3.各项指标定义、评价标准、评分细则

评价指标满分为100分,其中项目投入满分20分,项目管理过程满分30分,项目产出满分20分,项目效果满分30分。

(四)评价方法及实施过程

1. 评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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