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制学校各类用房使用面积规划指标表
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
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推进教育强省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我省义务教育普通中小学校,包括非完全小学、完全小学(含教学点)、初级中学和九年制学校。
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另行规定。
第二章办学条件第三条学校有独立的校园。
学校生均用地面积,小学(含九年制学校小学阶段,下同)不低于18 m2,初中(含九年制学校中学阶段,下同)不低于23 m2。
市中心城区小学不低于9.4 m2,初中不低于10.1 m2。
第四条学校布局、选址、规划设计、建筑标准等符合国家《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2011)的要求,确保学生和教职工安全。
学校严禁建设在地震、地质塌裂、暗河、洪涝等自然灾害及人为风险高的地段和污染超标的地段。
校园及校内建筑与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对各类污染源实施控制的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高压电线、长输天然气管道、输油管道严禁穿越或跨越学校;当在学校周边敷设时,安全防护距离及防护措施应符合相关规定。
学校内不得有宗教活动场所。
学校周边环境应有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
不得与市场、医院太平间、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加油站为邻。
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不得有游戏机室、歌舞厅、桌球室、网吧等经营性场所。
教学区的环境噪声应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2010)的要求。
位于交通要道、过境公路旁的学校,应设立交通安全标志。
学校建设应当严格按照基建程序办理项目审批(备案)手续。
第五条小学和初级中学规模一般不少于6班、不超过36班,九年制学校不超过54班。
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
第六条完全小学、初级中学及九年制学校有与学校规模相适应的校舍、运动场地、体育设施及仪器设备、图书。
辽宁省九年义务教育学校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
辽宁省九年义务教育学校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普通中小学教育现代化、教育改革与发展以及推进素质教育对校园、校舍条件与环境的需要,加强学校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合理确定并正确掌握建设标准,不断提高中小学校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水平,促进技术进步,提高投资效益,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新建普通中小学校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建设。
改建、扩建的普通中小学校要视学校已有建筑物、构筑物注①、道路、管网、绿化等现状和具体情况,参照本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
第三条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必须贯彻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应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根据需要与可能,正确处理好近期与远期结合的关系。
第四条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必须坚持先规划设计后建设的原则。
学校的规划设计要便于分期实施。
改建、扩建项目应充分利用已有设施和设备。
第五条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同时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建设标准和建筑法规的要求注②。
第二章学校建设规模与校舍用房的组成第六条学校建设规模一、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规模应根据批准的学校规模、城乡建设规划的要求确定。
二、学校规模和班额人数1、完全小学:12班、18班、24班、30班,每班45人。
2、九年制学校:18班、27班、36班、45班,小学阶段每班45人、中学阶段每班45人。
3、初级中学:12班、18班、24班、30班,每班50人。
4、农村宜建九年一贯制学校,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5、逐渐实现小班化,小学阶段每班30人,中学阶段每班40人。
6、每个县(区)建一所素质教育综合实践学校,能满足10个教学班(500 名)以上学生住宿、生活和教学、实践活动的要求。
第七条校舍用房的组成一、普通中小学校校舍由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三部分组成。
二、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1、完全小学:设置普通教室(多媒体);科学教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语言教室、计算机网络教室、综合活动教室等专用教室和辅助用房;多功能教室、图书室、心理咨询室、体育活动室等公共教学用房及其辅助用房。
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
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推进教育强省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我省义务教育普通中小学校,包括非完全小学、完全小学(含教学点)、初级中学和九年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另行规定。
第二章办学条件第三条学校有独立的校园。
学校生均用地面积,小学(含九年制学校小学阶段,下同)不低于18 m2,初中(含九年制学校中学阶段,下同)不低于23 m2。
市中心城区小学不低于9.4 m2,初中不低于10。
1 m2。
第四条学校布局、选址、规划设计、建筑标准等符合国家《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2011)的要求,确保学生和教职工安全。
学校严禁建设在地震、地质塌裂、暗河、洪涝等自然灾害及人为风险高的地段和污染超标的地段。
校园及校内建筑与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对各类污染源实施控制的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高压电线、长输天然气管道、输油管道严禁穿越或跨越学校;当在学校周边敷设时,安全防护距离及防护措施应符合相关规定。
学校内不得有宗教活动场所。
学校周边环境应有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
不得与市场、医院太平间、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加油站为邻。
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不得有游戏机室、歌舞厅、桌球室、网吧等经营性场所。
教学区的环境噪声应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2010)的要求。
位于交通要道、过境公路旁的学校,应设立交通安全标志。
学校建设应当严格按照基建程序办理项目审批(备案)手续。
第五条小学和初级中学规模一般不少于6班、不超过36班,九年制学校不超过54班。
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
第六条完全小学、初级中学及九年制学校有与学校规模相适应的校舍、运动场地、体育设施及仪器设备、图书。
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建设用地 校舍建设标准)
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学校建设用地、学校校舍建设标准)说明:表中红色加下划线部分为按照《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补充规定》(教基字〔〕号)调整后的名称和数据,请照此标准施行。
小学部分小学体育场地配备标准说明:(1)田径场内设足球场和1~2个沙坑(长5~6米,宽2.75~4米,助跑道25~45米)。
(2)每6个班设臵一个篮排球场,篮排球场设臵比例为2:1,原则上不设在田径场内。
注:体育用地增加:12个班以下规模的学校,田径场地及跑道、篮(排)球场、室外乒乓球区(台)均按12个班标准要求设臵。
普通小学校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说明:(1)表3-2依据学校校舍建筑面积标准和体育、绿化用地标准测算而成。
其面积不含校园四周代征土地面积。
(2)表中建筑用地不含学生宿舍等生活用房和选配功能室等建筑用地面积。
普通小学校舍建筑面积标准说明:(1)本表按照校舍建筑平面利用系数(K值)0.6计算,小学平房校舍建筑平面利用系数(K值)按0.8计算。
(2)表中建筑面积不含学生宿舍等生活用房和选配功能室等建筑面积。
附件1:注:1、语言实验室调整为选配。
2、综合电教室更名为多功能教室,与多媒体教室、农远教室合用。
3、机动教室、科技活动室为补充规定中新增校舍。
4、体育活动室24班以上调整为必配,面积为300平方米。
初中部分普通初级中学各类体育活动用地面积标准说明:(1)田径场内设1~2个沙坑(长5~6米,宽2.75~4米,助跑道25~45米)。
(2)每6个班设臵一个篮排球场,篮排球场设臵比例为2:1,原则上不设在田径场内。
(3)补充规定中,18个班以下田径场按18个班标准要求设臵,篮(排)球场按每6个班1片、室外乒乓球区(台)按每3个班1个设臵。
各种规模的学校其田径场均应设臵100米直跑道。
(2)本表校园占地面积不含选配功能室、寄宿生食堂、餐厅、宿舍、自行车存放用地等占地面积。
普通初级中学校舍建筑面积标准说明:(1)本表校舍建筑的平面利用系数(K值)按0.6计算,平房校舍建筑的平面利用系数(K值)应按0.8计算。
普通高校校园规划建筑面积指标word参考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工程规划建设的科学管理,改善教学工作条件,促进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适应普通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制订本规划指标。
第二条本规划指标是编制、评估、审批普通高等学校总体设计任务书、校园总体规划和建设用地计划的重要依据,也是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普通高等学校工程规划建设标准的尺度。
第三条本规划指标中的校舍规划建筑面积指标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一般普通高等学校;规划建设用地指标适用于新建的一般普通高等学校。
重点普通高等学校、以培养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普通高等学校、两地办学的普通高等学校及有特殊需要的普通高等学校,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酌情提高某些教学和生活用房的规划指标。
第四条普通高等学校工程的规划建设,必须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勤俭办学,切实提高教学科研用房的利用率,科学合理、节约用地,不占或少占良田好地。
第五条普通高等学校工程的规划建设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的要求。
各项公用和生活福利设施应尽量利用当地提供的社会协作条件。
第六条普通高等学校工程的规划建设应一次规划分期实施。
改建、扩建学校的规划建设应在充分利用原有设施的基础上进行。
第七条普通高等学校工程的规划与建设除执行本规划指标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指标的规定。
第二章大学、专门学院校舍规划建筑面积指标第一节一般规定第八条大学、专门学院的校舍规划建筑面积指标包括下列各种用房的建筑面积:一、每所学校都必须配备的有教室、图书馆、实验室实习场所及附属用房、风雨操场、校行政用房、系行政用房、会堂、学生宿舍、学生食堂、教工住宅、教工宿舍、教工食堂、生活福利及其他附属用房共十三项。
二、学校根据需要可以配备的有专职科研机构用房、夜大学函授部用房、研究生用房、进修生及干训生用房、留学生用房、外籍教师用房共六项。
本规划建筑面积指标中未包括下列八项用房。
学校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报请主管部门另行审批:一、工科院校的生产性工厂及其附属用房,农林院校的生产性农场、牧场、林场及其附属用房,医学院校及个别体育院校的临床实习医院,师范院校的附中、附小、附属幼儿园,各类学校附设的子弟中小学。
中小学校舍建筑面积指标要求41130
中小学校舍建筑面积指标要求第十七条中小学校舍由教学及辅助用房、行政管理及教研用房、后勤及生活用房三部分构成。
分为必配用房和选配用房,其中:一、必配用房:(一)教学及辅助用房:包括普通教室、专用教室、公共教学用房及相应的辅助用房。
1.普通教室:包括班级教室、机动教室、选修课教室。
2.专用教室:包括科学教室、理化生实验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史地教室、计算机教室、劳动教室、技术教室及相应的辅助用房等。
3.公共教学用房:包括多功能厅、班教室、图书室(馆)、学生活动室、舞蹈教室、心理辅导室、德育展览室、体质测试室、室内体育馆等。
(二)行政管理及教研用房:包括行政管理用房、教研室、网络控制室、安防监控室、消防控制室、广播社团活动室、卫生保健室、会议接待室等。
(三)后勤及生活用房:包括学生及教工食堂(或用于配餐的餐厅)、总务及附属用房、传达值班室、厕所、非机动车库等。
二、选配用房:(一)教学及辅助用房:包括语言教室、微格教室、试卷保密室、心理健康中心、礼堂(小剧场)、校史馆、室内游泳池及相应的辅助用房等。
(二)后勤生活用房:包括值班宿舍、室外连廊、地下机动车库等。
第十八条各类学校必配校舍建筑面积指标一、教学及辅助用房(一)普通教室1.普通教室。
每班设1间。
小学班级教室按每间使用面积65平方米设置;中学班级教室按每间使用面积75平方米设置;九年一贯制学校班级教室按小学部分每间使用面积65平方米、初中部分每间使用面积75平方米设置。
2.机动教室。
为完全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及初中设置。
每10个班设置不超过1间。
小学机动教室按每间使用面积65平方米设置;九年一贯制学校、初级中学机动教室按每间使用面积75平方米设置。
3.选修课教室。
为高级中学设置(不再设置机动教室)。
每3个班配1 间选修课教室,每间使用面积75平方米。
(二)专用教室1.专用教室及辅助用房的设置及面积标准确定参考国家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
2.科学教室。
92指标 普通高等学校建筑规划面积指标
表1 学校规模( 学生数) 2 0 0 0 3 0 0 0 5 0 0 0 2 0 0 0 3 0 0 0 5 0 0 0 1 0 0 0 2 0 0 0 3 0 0 0 5 0 0 1 0 0 0 2 0 0 0
本规划指标中的各项指标均按表 1 中所列的规模分别制定。如学校的实际规模小于或大于表中的 最小规模或最大规模时, 其规划指标应分别采用表中最小规模或最大规模时的指标值; 学校规模介于表 列规模之间时, 可用插入法取值。 表1 所列的学校规模可规定为自然规模, 也可规定为折算规模, 其计算方法及适用范围应遵守以下 规定: 一、 学校的自然规模系将大学、 专门学院的留学生、 学位研究生、 研究生班学生、 进修生、 干训生、 本 科生、 专科生等不同类别及层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的自然人数相加所得的学生总人数( 不包括夜大学、 函授部的学生人数) 。大学、 专门学院的教室、 图书馆、 实验室实习场所及附属用房、 风雨操场、 会堂、 学 生宿舍、 学生食堂及生活福利与其他附属用房的大部分均应采用自然规模计算其规划建筑面积。 规定的折算比 二、 学校的折算规模系将大学、 专门学院不同类别及层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数按表 2 例分别折算为本科生人数后的总和。
第一章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总
则
为了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工程规划建设的科学管理, 改善教学工作条件, 促进教育质量的不 本规划指标是编制、 评估、 审批普通高等学校总体设计任务书、 校园总体规划和建设用地 本规划指标中的校舍规划建筑面积指标适用于新建、 改建、 扩建的一般普通高等学校; 规
断提高, 适应普通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 制订本规划指标。 计划的重要依据, 也是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普通高等学校工程规划建设标准的尺度。 划建设用地指标适用于新建的一般普通高等学校。重点普通高等学校、 以培养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普 通高等学校、 两地办学的普通高等学校及有特殊需要的普通高等学校, 经主管部门批准后, 可酌情提高 某些教学和生活用房的规划指标。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 标的规定。 普通高等学校工程的规划建设, 必须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 法规和政策, 坚持勤俭办学, 切 普通高等学校工程的规划建设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的要求。各项公用和生活福利设施应 普通高等学校工程的规划建设应一次规划分期实施。改建、 扩建学校的规划建设应在充 普通高等学校工程的规划与建设除执行本规划指标外, 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指 实提高教学科研用房的利用率, 科学合理、 节约用地, 不占或少占良田好地。 尽量利用当地提供的社会协作条件。 分利用原有设施的基础上进行。
城市普通中小学校舍建设标准
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条文说明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要求,城市正在加速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并且在具备条件的城市开始普及高级中学阶段的教育。
随着教育逐步走向现代化,教育改革和发展对校园、校舍的条件与环境提出了新的要求。
要创造适合青少年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办学条件与育人环境,必须有一个科学、合理的学校建设标准,使学校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有章可循。
这是制定本建设标准的基本目的。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城市新建普通中小学校的规划设计和建设。
改建、扩建的城市普通中小学校要视学校已有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网、绿化等现状和具体情况,参照本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
第三条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区的经济、文化发展很不平衡。
《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是从我国国情和经济发展水平出发制订的,在校舍各类用房的配置和面积指标上,首先要保证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的基本需要,配备必要的办公和生活用房,合理安排体育活动场地。
同时,面对基础教育改革对校园校舍的条件与环境的更高要求,可以根据需要和可能逐步创造与完善。
第四条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的新建、扩建和改建都必须先规划设计,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建设。
校园规划设计要根据学校的特点、城市规划的要求、周边环境情况和学校现状等条件,因地制宜地进行。
校园规划设计要便于建设单位根据需要和可能分期实施。
第五条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的规划设计和建设要认真执行本标准的规定,同时还应符合《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与相关建筑法规的规定。
第二章学校建设规模与校舍用房的组成第六条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规模系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对中小学学制和班额人数的规定、生源、实行最佳规模办学的程度、办学的社会效益及有利于合理确定教职工编制、便于教学管理等原则确定。
第七条校舍用房组成中各类用房的设置是根据教育日益发展和教育改革不断深化的需要,以及在一定时期内逐步实现教育现代化的要求考虑的。
浙江省小学、初中各类用房使用面积指标
14.98
初级中学 九年制学校
22.97 19.56
2
中小学积合计 生均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合计 生均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合计 生均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合计 生均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合计 生均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合计 生均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合计 生均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合计 生均建筑面积
四
规划和建设标准
3 4 5 6 1 2 3
五
校园环境配置 4
若此项不达标,且低于下列 最低限者,降级评定: (a)山区和海岛学校不低于标 准的80%。 (b)其他学校不低于标准的 90%单位:M2
Ⅰ类 Ⅱ类 ≧250M环形跑道 ≧200M环形跑道 ≧300M环形跑道 ≧250M环形跑道 ≧300M环形跑道 ≧250M环形跑道
45班
2157 1892 45班
C
公共教学用房
完全小学
Ⅰ类 Ⅱ类 Ⅲ类 Ⅰ类 Ⅱ类 Ⅲ类 Ⅰ类 Ⅱ类
6班 建筑面积合计 建筑面积合计 建筑面积合计 建筑面积合计 建筑面积合计 建筑面积合计 建筑面积合计 建筑面积合计
224
12班 1415 967 299 1038 653
初级中学 九年制学校
3028 2209 45班
45班
完全小学
Ⅱ类 Ⅲ类 Ⅰ类
1913 7.09
初级中学
Ⅱ类 Ⅲ类 Ⅰ类
6257 10.43 4573 7.62
九年制学校
Ⅱ类
12803 10.09 10367 8.17
(1)表中建筑面积墙外围计 算单位:M2,生均建筑面积 单位:M2/生 (2)表中不含自行车存放面 积,自行车存放面积按 1.35M2/辆建筑面积另计。 (3)如有寄宿学生,另增加 相应的建筑面积。 (4)若此项不达标,且低于 下列最低限者,降级评定: (a)山区和海岛学校不低于标 准的80%。 (b)其他学校不低于标准的 19285 90% (5)单位: 9.11 M2,M2/生
高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2022年版)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22-202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 2022 年建设标准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2022]184 号) 的要求、原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制程序规定》及《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写规定》(建标[2022]144 号),由我部负责编制《高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委托学校建设标准国家研究中心成立编制组,具体承担编制工作。
编制组对全国高等职业学校校舍现状作了书面调查,对部份省市高等职业学校作了实地调查,并对教育部信息中心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综合分析研究。
在此基础上完成为了《高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各有关部门和专家的意见。
本标准共分六章,包括总则、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学校布局与选址、校园规划、校舍建造面积指标、校舍主要建造标准。
请将意见反馈到编制组联系人:电话:传真: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2022 年 10 月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2第三章学校布局与选址…………………………………………………………………… ()3第四章校园规划…………………………………………………………………………… ()4第五章校舍建造面积指标……………………………………………………………………()5第六章校舍主要建造标准…………………………………………………………………( )11附录一高等职业学校九项校舍建造面积指标……………………………………………… ( )13 附录二留学生及外籍教师生活用房建造面积指标………………………………………( )15 附录三培训部用房建造面积指标…………………………………………………………( )16附录四术语…………………………………………………………………………………( )17附录五本标准用词和用语说明……………………………………………………………( )18附件高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条文说明……………………………………………… ( )19第一条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22-2022)》,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满足经济社会对高素质高技能人材的需要。
《上海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条文说明
上海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条文说明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DG/TJ08—12—2004条文说明2004 上海目次1 总则(2)3学校建设规模、网点布局、选址与规划设计 (3)3.1 学校建设规模....................................................( 3)3.2 学校设点布局....................................................( 3)3.3 学校选址.......................................................( 3)3.4 校园规划设计....................................................( 4)4用地面积指标.............................................................( 5)4.1 一般规定........................................................( 5)4.2 用地面积指标...................................................( 5)5建筑面积指标.............................................................( 7)5.2 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 7)5.3 办公用房........................................................( 9)5.4 生活用房.......................................................( 9)5.5 建筑面积指标...................................................(10)6校舍主要建筑标准.................(11)附件一中小学校用地面积指标表(表1 —1、表1 —2)-(12)附件二中小学校建筑面积指标表(表2—1、表2 —2、表2 —3、表2 —4) (13)附件三教室、专用教室平面布置示意图(图3—1、图3 —2、图3 —3、图3 —4) (17)1总则1.0.1 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使中小学校建设满足教育教学和上海社会经济发展对多层次、多规格建设人才的需求,上海的校舍建设要为一流教育的构建和人才的培养创造良好的硬件设施和育人环境,使校园、校舍的条件与环境符合“以人为本” 的教育教学要求。
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
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推进教育强省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我省义务教育普通中小学校,包括非完全小学、完全小学(含教学点)、初级中学和九年制学校。
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另行规定。
第二章办学条件第三条学校有独立的校园。
学校生均用地面积,小学(含九年制学校小学阶段,下同)不低于18 m2,初中(含九年制学校中学阶段,下同)不低于23 m2。
市中心城区小学不低于9.4 m2,初中不低于10.1 m2。
第四条学校布局、选址、规划设计、建筑标准等符合国家《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2011)的要求,确保学生和教职工安全。
学校严禁建设在地震、地质塌裂、暗河、洪涝等自然灾害及人为风险高的地段和污染超标的地段。
校园及校内建筑与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对各类污染源实施控制的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高压电线、长输天然气管道、输油管道严禁穿越或跨越学校;当在学校周边敷设时,安全防护距离及防护措施应符合相关规定。
学校内不得有宗教活动场所。
学校周边环境应有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
不得与市场、医院太平间、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加油站为邻。
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不得有游戏机室、歌舞厅、桌球室、网吧等经营性场所。
教学区的环境噪声应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2010)的要求。
位于交通要道、过境公路旁的学校,应设立交通安全标志。
学校建设应当严格按照基建程序办理项目审批(备案)手续。
第五条小学和初级中学规模一般不少于6班、不超过36班,九年制学校不超过54班。
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
第六条完全小学、初级中学及九年制学校有与学校规模相适应的校舍、运动场地、体育设施及仪器设备、图书。
九年制学校各类用房使用面积规划指标表
2.专用教室
1065
1065
1604
1796
自然教室
86
1
86
1
86
2
172
2
172
实验室理、化、生
96
1
96
1
96
2
192
3
288
仪器标本准备室
23
2
46
2
46
4
92
5
115
音乐教室
73
2
146
2
146
2
146
3
219
乐器室
23
1
23
1
23
1
23
1
23
美术教室
96
1
96
1
96
1
96
1
96
广播社团办公室
22
31
40
49
会议接待室
45
55
65
75
德育展览室
40
40
50
50
卫生保健室
14
1
14
2
28
2
28
3
42
总务仓库
36
45
54
63
维修管理室
18
18
24
24
传达值宿室
22
1
22
1
22
1
22
1
22
三、生活服务用房
801
1126
1472
1817
教工单身宿舍
101
137
180
231
学生宿舍
《普通高等学校建筑面积指标》新旧版超强对照
《普通高等学校建筑面积指标》新旧版超强对照1992年5月,国家建设部、发改委、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建筑规划面积指标》(建标[1992]245号,以下简称1992版标准),同年8月1日起实施,颁布实施至今已达26 年。
1992版标准是我国很长一段时间以来的高校建设标准,是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普通高校进行评估的重要依据,代表当时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基本需要,反映我国当时经济发展对高等教育基本建设的投入条件,同时也带有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痕迹。
2018年4月,由教育部组织编制的《普通高等学校建筑面积指标》(建标〔2018〕32号,以下简称2018版标准),经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发布,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
原《普通高等学校建筑规划面积指标》同时废止。
以下将1992版标准和2018版标准进行对比,供广大高校基建管理者参考。
教育部办公厅教音部办公厅关于贲彻轨存僧連詡洋校建筑面积指标》的遅期答吿自趣、克笔市,殛生产理设兵醐育同,都融琢科醱由鞍肖觀陶耀的电昔蹈校审壷砸卿3》曰琳膚城护瑋说訊国磁度逛叢批准技布,自201書年?月1日皿行.诺冒誉级雜育行政部门、颐善窩評杭在普週高苒押逼忑siia工柞申帧.v?国高許校建筑歸蔺)搐于醐宙中国砒8*社出破行.BH诵昔訓物術取部门认賀餌1992版和2018版新旧标准对比之一标准总则的对比新版的总则较旧版的总则增加了一条,同时强调了办学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并增加了普通高校的设施,向社会开放,服务社会等要求。
1992版和2018版标准对比之二:普通高等学校的建设规模与校舍项目构成一、普通高校的设置规模普通髙等学校的建设规模与学校类别的建筑面积指标和办学规模密切相关,学校类别和办学规模不同,其建设规模也不同。
学校的建设规模由必配校舍项目的建筑面积和选择配置校舍项目的建筑面积构成。
1992版和2018版新旧标准均对普通高等学校的设置规模进行了规定。
普通高等学校建筑规划面积指标
后修订时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年月日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大学 专门学院校舍规划建筑面积指标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教室 第三节 图书馆 第四节 实验室实习场所及附属用房 第五节 风雨操场 第六节 校行政用房 第七节 系行政用房 第八节 会堂 第九节 学生宿舍 第十节 学生食堂 第十一节 教工住宅 第十二节 教工宿舍 第十三节 教工食堂 第十四节 生活福利及其他附属用房 第三章 高等专科学校校舍规划建筑面积指标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高等专科学校各项校舍规划建筑面积指标 第四章 普通高等学校规划建设用地指标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各项用地规划指标 附录一 大学 专门学院留学生及外籍教师生活用房规划建筑面
研究生班学生
学位研究生
留学生
大学 专门学院的校行政用房 系行政用房 教工食堂 生活福 利与其他附属用房中的托儿所幼儿园 医务所 教工及离退休人员 活动用房 教工浴室等均应采用折算规模计算其规划建筑面积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第十一条 大学 专门学院的科类结构应由学校根据本校的 现状及今后一段时间内的人才需求情况进行预测 本规划指标根
按非采暖地区 外墙厚度
的多层或低层建筑计算 采暖地
区学校的各项规划建筑面积指标可在本规划指标的基础上增加
个别学校的个别建筑因受土地面积的制约必须建高层
建筑时 其规划建筑面积指标也可相应增加
第十三条 大学 专门学院的校舍规划建筑面积指标应按下
列规定执行
一 以学校规模为基本参数的十一项校舍的规划建筑面积总
教室指标
学校类别 医学院校 政法院校 财经院校 外语院校 体育院校
九年制学校各类基本指标表
初中班额 小学班额
人/班,七年级 人/班,一年级 四年级
个班级,八年级 个班、二年级 个班、五年级
个班级,九年级 个班、三年级 个班、六年级
个班级
个班、 个班。
附件12
九年制学校办学规模核定表
学校名称:
项目
建设规模及生 均建筑面积指标 运动场配置标准 总建筑 面积 田径场面积 普通教室 自然教室
主要指标
生均建 筑面积 球类及游戏 活动面积 使用积 间数 总面积
备注
实验室(理、化、 生) 仪器标本准备室 音乐教室 乐器室 美术教室 美术教具室 专用教室 书法教室 地理教室 语言教室 教学及教学 辅助用房 语言资料室 计算机教室 计算机辅房 劳动技术教室 劳动教具室 小计 多功能教室 电教器材室 图书阅览室 公共教学用房 科技活动室 心理咨询室 体育活动室 体育器材室 小计 行政办公室
教学办公室 广播社团办公室 会议接待室 德育展览室 办公用房 卫生保健室 总务仓库 维修管理室 传达值宿室 小计 教工单身宿舍 学生宿舍 教工与学生食堂 锅楼房 浴室 生活服务用房 开水房 汽车库 配电室 厕所 小计 教职工总数 教职工队伍 专任教师数量 学校共设 规模核定 总数 个班级,其中初中 职工数量 教师持资格证 数量 个班级,小学 个班级。 合计 人
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
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条文说明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要求,城市正在加速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并且在具备条件的城市开始普及高级中学阶段的教育。
随着教育逐步走向现代化,教育改革和发展对校园、校舍的条件与环境提出了新的要求。
要创造适合青少年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办学条件与育人环境,必须有一个科学、合理的学校建设标准,使学校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有章可循。
这是制定本建设标准的基本目的。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城市新建普通中小学校的规划设计和建设。
改建、扩建的城市普通中小学校要视学校已有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网、绿化等现状和具体情况,参照本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
第三条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区的经济、文化发展很不平衡。
《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是从我国国情和经济发展水平出发制订的,在校舍各类用房的配置和面积指标上,首先要保证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的基本需要,配备必要的办公和生活用房,合理安排体育活动场地。
同时,面对基础教育改革对校园校舍的条件与环境的更高要求,可以根据需要和可能逐步创造与完善。
第四条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的新建、扩建和改建都必须先规划设计,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建设。
校园规划设计要根据学校的特点、城市规划的要求、周边环境情况和学校现状等条件,因地制宜地进行。
校园规划设计要便于建设单位根据需要和可能分期实施。
第五条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的规划设计和建设要认真执行本标准的规定,同时还应符合《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与相关建筑法规的规定。
第二章学校建设规模与校舍用房的组成第六条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规模系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对中小学学制和班额人数的规定、生源、实行最佳规模办学的程度、办学的社会效益及有利于合理确定教职工编制、便于教学管理等原则确定。
第七条校舍用房组成中各类用房的设置是根据教育日益发展和教育改革不断深化的需要,以及在一定时期内逐步实现教育现代化的要求考虑的。
国际学校建设标准
国际中小学校建设标准目录第一章总则 (03)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04)第三章选址与校园规划 (10)第四章面积指标 (12)第五章建筑与建筑设备 (13)第六章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4)第七章师资标准 (15)附表一国际中小学校必配生均建筑面积指标如下表 (16)附表二理化生实验室辅助用房配置参考表 (1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说明了制定本建设标准的基本目的。
本标准是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发展基础教育的一项重要措施。
随着城乡基础教育现代化和教育改革,对校园、校舍的条件和环境提出了新要求,要创造适合青少年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办学条件和育人环境,必须有一个科学、合理的学校建设标准,使学校的规划设计、校舍建设和管理有章可循。
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城乡中小学教育的均衡发展。
第三条规定了本建设标准的适用范围(不包括实验性、示范性学校)。
改建、扩建的国际中小学校要根据学校现有用地、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网、绿化等现状和具体情况,参照本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
实验性、示范校及有特殊要求的中小学校,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可在本标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用地和校舍面积,并适当提高建设标准。
第四条规定了中小学校建设必须遵循的原则。
中小学校校舍是师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应确保校舍建筑与师生生命安全;要体现学校建筑特点、美观大方及适用性,方便师生学习和生活;坚持勤俭建校,注重技术、经济对比,充分发挥投资效益,节约建设投资。
在防御地震、台风、暴雪、洪水等各种重大意外自然灾害时,学校可作为周边地区临时紧急避难场所。
第五条中小学校的新建、扩建和改建都必须先规划设计,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建设。
校园规划设计应符合当地城乡规划的要求,根据学校的特点和现状及周边环境等条件统筹考虑,因地制宜地进行。
应注重节约资源及环境保护,构建绿色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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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
面积
小计
间
数
面积
小计
间
数
面积
小计
间
数
面积
小计
一、教学及教学
辅助用房
3410
4188
5780
7020
1.普通教室
67
18
1206
27
1809
36
2412
45
3015
中小学通用
2.专用教室106510来自516041796
自然教室
86
1
86
1
86
2
172
2
172
实验室(理、化、生)
96
1
96
1
96
2
192
1000
1300
体育器材室
40
40
40
40
二、办公用房
453
595
735
877
教学办公室
144
216
284
356
行政办公室
14
8
112
10
140
12
168
14
196
广播社团办公室
22
31
40
49
会议接待室
45
55
65
75
德育展览室
40
40
50
50
卫生保健室
14
1
14
2
28
2
28
3
42
总务仓库
36
45
54
63
维修管理室
18
18
24
24
传达值宿室
22
1
22
1
22
1
22
1
22
三、生活服务用房
801
1126
1472
1817
教工单身宿舍
101
137
180
231
学生宿舍
—
—
—
—
另行申报增列
教工与学生食堂
476
714
951
1187
锅炉房
—
—
—
—
另行申报增列
浴室
—
—
—
—
另行申报增列
开水房
24
24
24
24
汽车库
7774
5909
9848
7987
13312
9714
16190
生均指标
9.3
7.9
8.0
7.8
九年制学校各类用房使用面积规划指标表
????????????????????????????????????????????????????????????????????????? ?????????单位:㎡
用房名称
每间
使用
面积
规划指标
备注
18班840人
27班1260人
36班1680人
45班2100人
23
1
23
1
23
1
23
1
23
用房名称
每间
使用
面积
规划指标
备注
18班840人
27班1260人
36班1680人
45班2100人
间
数
面积
小计
间
数
面积
小计
间
数
面积
小计
间
数
面积
小计
图书阅览室
202
289
381
468
科技活动室
18
2
36
3
54
4
72
5
90
心理咨询室
18
1
18
1
18
1
18
1
18
体育活动室
670
700
2
192
2
192
语言资料室
23
1
23
1
23
1
23
1
23
计算机教室
96
1
96
1
96
2
192
2
192
计算机辅房
23
1
23
1
23
1
23
1
23
劳动技术教室
96
1
96
1
96
2
192
2
192
劳动教具室
23
1
23
1
23
2
46
2
46
3.公共教学用房
1139
1314
1764
2209
多功能教室
150
190
230
270
电教器材室
3
288
仪器标本准备室
23
2
46
2
46
4
92
5
115
音乐教室
73
2
146
2
146
2
146
3
219
乐器室
23
1
23
1
23
1
23
1
23
美术教室
96
1
96
1
96
1
96
1
96
美术教具室
23
1
23
1
23
1
23
1
23
书法教室
96
1
96
1
96
1
96
1
96
地理教室
96
1
96
1
96
1
96
1
96
语言教室
96
1
96
1
96
40
40
40
40
配电室
24
1
24
1
24
1
24
1
24
厕所
136
187
253
311
九年制学校生均建筑面积规划指标表
单位:㎡
名??? 称
平面
利用
系数
规划指标
备注
18班840人
27班1260人
36班1680人
45班2100人
使用面积
建筑面积
使用面积
建筑面积
使用面积
建筑
面积
使用面积
建筑
面积
面积合计
0.6
46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