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数字证书激活请求含格式

合集下载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关于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通知(总第362批)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关于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通知(总第362批)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关于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通知(总第362批)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24.11.25•【文号】•【施行日期】2024.11.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标与相关标识正文关于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通知(总第362批)各商标代理机构及律师事务所:为全面推进商标便利化改革,商标局高度重视和大力推进商标注册网上申请工作。

根据2018年1月31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提高商标数字证书申请便利化的公告》要求,3月1日起,商标数字证书申请制作周期缩短为1-2个月;日均网上申请量超过50件的商标代理机构可申请第二个商标数字证书,超过100件的商标代理机构可申请第三个商标数字证书,每家商标代理机构最多申请三个商标数字证书。

2019年8月5日起,商标数字证书申请制作周期缩短为1个月。

已提交“商标数字证书”申请并审核合格的商标代理机构及律师事务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可以领取“商标数字证书”。

具体领取注意事项及领取名单请见附件。

附件:1.“商标数字证书”领取注意事项2.“商标数字证书”领取名单商标局2024年11月25日附件1“商标数字证书”领取注意事项一、商标数字证书领取方式1.自取:数字证书申请人应持代理机构或律师事务所出具的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介绍信、商标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首页及年度检查考核记录页复印件、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商标局注册大厅9号窗口领取。

前述领取材料均应加盖商标数字证书申请人公章。

2.邮寄:将通过邮政快递寄送至用户注册时填写的邮寄地址,请保证邮寄信息的准确性,如发生退件、拒收情况,需准备前述自取材料到商标局注册大厅9号窗口领取。

二、自行领取数字证书的时间和地点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00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中国商标大楼注册大厅9号窗口三、数字证书应用指引领取“商标数字证书”后,登录中国商标网,点击“网上申请”,认真阅读“商标网上申请系统用户使用协议”后点击“我接受”,进入“商标网上申请系统”首页。

商标数字证书(KEY)安装指南

商标数字证书(KEY)安装指南

数字证书(KEY)安装指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二○一○年十一月目录1.安装前准备 .................................................... 错误!未定义书签。

. 安装前需准备的产品及软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 客户终端系统情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 IE浏览器选项配置....................................... 错误!未定义书签。

2.开始安装........................................................ 错误!未定义书签。

. 安装数字证书驱动程序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安装前准备安装前需准备的产品及软件、1)数字证书驱动程序:2)数字证书(KEY)3)数字证书驱动程序与安全应用控件程序在中国商标网站下载客户终端系统情况1)操作系统版本:Windows 2000/XP; win7 32位操作系统2)内存:至少128M;3)USB端口:端口。

IE浏览器选项配置1)打开IE,选择‘工具’——‘Internet选项’,如图:2)选择‘安全’选项卡,选择‘受信任的站点’,点击‘自定义级3)在弹出的安全设置对话框:把‘.NET Framework相关组件’和‘ActiveX控件和插件’下各项设置都改为‘启用’状态。

图示1图示2图示3图示4图示5图示64)在信任站点中,点击“站点”,将下面截图中的3个地址添加进去。

注意:不要将“对该区域中的所有站点要求服务器验证()”前面的复选框里面的对勾点中。

(网站地址:)注意:设置完成后,关闭所有IE窗口,重新启动后,以上的设置才能生效。

2.开始安装2.1安装数字证书驱动程序1)找到数字证书驱动程序:2)双击数字证书驱动程序,进行安装。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关于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通知(总第333批)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关于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通知(总第333批)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关于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通知(总第333批)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24.04.22•【文号】•【施行日期】2024.04.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标其他规定正文关于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通知(总第333批)各商标代理机构及律师事务所:为全面推进商标便利化改革,商标局高度重视和大力推进商标注册网上申请工作。

根据2018年1月31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提高商标数字证书申请便利化的公告》要求,3月1日起,商标数字证书申请制作周期缩短为1-2个月;日均网上申请量超过50件的商标代理机构可申请第二个商标数字证书,超过100件的商标代理机构可申请第三个商标数字证书,每家商标代理机构最多申请三个商标数字证书。

2019年8月5日起,商标数字证书申请制作周期缩短为1个月。

已提交“商标数字证书”申请并审核合格的商标代理机构及律师事务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可以领取“商标数字证书”。

具体领取注意事项及领取名单请见附件。

附件:1.“商标数字证书”领取注意事项2.“商标数字证书”领取名单商标局2024年4月22日附件1“商标数字证书”领取注意事项一、商标数字证书领取方式1.自取:数字证书申请人应持代理机构或律师事务所出具的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介绍信、商标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首页及年度检查考核记录页复印件、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商标局注册大厅9号窗口领取。

前述领取材料均应加盖商标数字证书申请人公章。

2.邮寄:将通过邮政快递寄送至用户注册时填写的邮寄地址,请保证邮寄信息的准确性,如发生退件、拒收情况,需准备前述自取材料到商标局注册大厅9号窗口领取。

二、自行领取数字证书的时间和地点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00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中国商标大楼注册大厅9号窗口三、数字证书应用指引领取“商标数字证书”后,登录中国商标网,点击“网上申请”,认真阅读“商标网上申请系统用户使用协议”后点击“我接受”,进入“商标网上申请系统”首页。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关于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通知(总第230批)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关于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通知(总第230批)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关于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通知(总第230批)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22.02.21•【文号】•【施行日期】2022.02.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标其他规定正文关于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通知(总第230批)各商标代理机构及律师事务所:为全面推进商标便利化改革,商标局高度重视和大力推进商标注册网上申请工作。

根据2018年1月31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提高商标数字证书申请便利化的公告》要求,3月1日起,商标数字证书申请制作周期缩短为1-2个月;日均网上申请量超过50件的商标代理机构可申请第二个商标数字证书,超过100件的商标代理机构可申请第三个商标数字证书,每家商标代理机构最多申请三个商标数字证书。

2019年8月5日起,商标数字证书申请制作周期缩短为1个月。

已提交“商标数字证书”申请并审核合格的商标代理机构及律师事务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可以领取“商标数字证书”。

具体领取注意事项及领取名单请见附件。

附件:1.“商标数字证书”领取注意事项2.“商标数字证书”领取名单商标局2022年2月21日附件1“商标数字证书”领取注意事项一、商标数字证书领取方式1.自取:数字证书申请人应持代理机构或律师事务所出具的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介绍信、商标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首页及年度检查考核记录页复印件、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商标局注册大厅9号窗口领取。

前述领取材料均应加盖商标数字证书申请人公章。

2.邮寄:将通过邮政快递寄送至用户注册时填写的邮寄地址,请保证邮寄信息的准确性,如发生退件、拒收情况,需准备前述自取材料到商标局注册大厅9号窗口领取。

二、自行领取数字证书的时间和地点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00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中国商标大楼注册大厅9号窗口三、数字证书应用指引领取“商标数字证书”后,登录中国商标网,点击“网上申请”,认真阅读“商标网上申请系统用户使用协议”后点击“我接受”,进入“商标网上申请系统”首页。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关于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通知(总第357批)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关于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通知(总第357批)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关于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通知(总第357批)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24.10.21•【文号】•【施行日期】2024.10.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标与相关标识正文关于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通知(总第357批)各商标代理机构及律师事务所:为全面推进商标便利化改革,商标局高度重视和大力推进商标注册网上申请工作。

根据2018年1月31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提高商标数字证书申请便利化的公告》要求,3月1日起,商标数字证书申请制作周期缩短为1-2个月;日均网上申请量超过50件的商标代理机构可申请第二个商标数字证书,超过100件的商标代理机构可申请第三个商标数字证书,每家商标代理机构最多申请三个商标数字证书。

2019年8月5日起,商标数字证书申请制作周期缩短为1个月。

已提交“商标数字证书”申请并审核合格的商标代理机构及律师事务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可以领取“商标数字证书”。

具体领取注意事项及领取名单请见附件。

附件:1.“商标数字证书”领取注意事项2.“商标数字证书”领取名单商标局2024年10月21日附件1“商标数字证书”领取注意事项一、商标数字证书领取方式1.自取:数字证书申请人应持代理机构或律师事务所出具的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介绍信、商标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首页及年度检查考核记录页复印件、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商标局注册大厅9号窗口领取。

前述领取材料均应加盖商标数字证书申请人公章。

2.邮寄:将通过邮政快递寄送至用户注册时填写的邮寄地址,请保证邮寄信息的准确性,如发生退件、拒收情况,需准备前述自取材料到商标局注册大厅9号窗口领取。

二、自行领取数字证书的时间和地点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00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中国商标大楼注册大厅9号窗口三、数字证书应用指引领取“商标数字证书”后,登录中国商标网,点击“网上申请”,认真阅读“商标网上申请系统用户使用协议”后点击“我接受”,进入“商标网上申请系统”首页。

商标数字证书申请流程

商标数字证书申请流程

商标代理机构要成为商标局商标网上申请系统用户的,应当申请“商标数字证书”,即:应当先申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经济信息中心颁发的“商标数字证书”。

申请“商标数字证书”的,视为同意遵守《工商总局数字证书申请责任书》及其他有关规定,视为承认该“商标数字证书”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

数字证书持有人应当妥善保管数字证书载体。

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商标代理组织持“商标数字证书”登录网上申请系统。

商标代理组织申请“商标数字证书”流程如下:一、在线填写商标数字证书申请表1、登录中国商标网,点击“网上申请”,进入“商标网上申请系统”。

点击“商标网上申请指南”,再点击“商标数字证书申请指南”,然后再点击“商标数字证书申请流程”,仔细阅读该文档。

点击文档后的“商标数字证书申请表”,按页面提示如实填写,检查无误后提交申请表。

2、提交完成后,系统将自动随机产生激活码,证书申请人务必牢记并切勿外泄该激活码。

首次登录本系统提交商标网上申请时,必须使用激活码激活数字证书。

下载PDF格式的《商标数字证书业务办理表》、《工商总局数字证书申请责任书》。

《商标数字证书业务办理表》是根据申请人所填写的信息生成的,申请人应立即下载该《商标数字证书业务办理表》,同时还应下载《工商总局数字证书申请责任书》。

二、准备数字证书申请材料一式一份申请商标数字证书的,应递交一式一份申请材料。

(一)每份申请材料包括以下书件:1、《商标数字证书业务办理表》2、工商总局数字证书申请责任书3、营业执照(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4、持证人(保管数字证书载体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注意:1、第1至第2的书件均是在步骤一下载后打印的。

2、上述材料都应加盖数字证书申请人(商标代理组织)公章。

(二)数字证书申请材料的填写要求:1、1、商标数字证书业务办理表(注:此处系申请表)内容必须与数字证书申请人在网上申请系统填写的数字证书电子申请表的内容完全一致(注意:下载PDF格式的商标数字证书业务办理表后,应正反面打印)。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关于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关于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关于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公布日期】2010.12.03•【文号】•【施行日期】2010.12.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标综合规定正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关于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通知各商标代理组织: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全面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将推进商标注册网上申请作为重要举措之一。

2010年11月5日前提交“商标数字证书”(俗称USB-KEY)申请材料并经审核合格的商标代理组织(名单见附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可以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领取时间和地点时间:法定工作日的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地点: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C903房间二、领取“商标数字证书”,需提交以下三份材料:1、代理组织出具的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介绍信;2、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商标代理组织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意:上述三份材料均加盖商标代理组织公章。

材料不齐全的,将不能领取“商标数字证书”。

三、领取“商标数字证书”后,应当登录中国商标网(http:///),点击“网上申请”,进入商标注册网上申请系统首页。

点击页面右上角的“商标网上申请指南”,进入操作指南页面,认真阅读《商标网上申请试用办法》、《商标注册网上申请流程》、《商标注册网上申请填写要求》、《商标数字证书(key)安装指南》、《商标数字证书(key)使用注意事项》,以及在线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按其要求办理。

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010- 86687088或88651904。

附件:已审核合格并可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商标代理组织名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日附件:。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关于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通知(总第334批)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关于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通知(总第334批)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关于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通知(总第334批)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24.04.29•【文号】•【施行日期】2024.04.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标其他规定正文关于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通知(总第334批)各商标代理机构及律师事务所:为全面推进商标便利化改革,商标局高度重视和大力推进商标注册网上申请工作。

根据2018年1月31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提高商标数字证书申请便利化的公告》要求,3月1日起,商标数字证书申请制作周期缩短为1-2个月;日均网上申请量超过50件的商标代理机构可申请第二个商标数字证书,超过100件的商标代理机构可申请第三个商标数字证书,每家商标代理机构最多申请三个商标数字证书。

2019年8月5日起,商标数字证书申请制作周期缩短为1个月。

已提交“商标数字证书”申请并审核合格的商标代理机构及律师事务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可以领取“商标数字证书”。

具体领取注意事项及领取名单请见附件。

附件:1.“商标数字证书”领取注意事项2.“商标数字证书”领取名单商标局2024年4月29日附件1“商标数字证书”领取注意事项一、商标数字证书领取方式1.自取:数字证书申请人应持代理机构或律师事务所出具的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介绍信、商标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首页及年度检查考核记录页复印件、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商标局注册大厅9号窗口领取。

前述领取材料均应加盖商标数字证书申请人公章。

2.邮寄:将通过邮政快递寄送至用户注册时填写的邮寄地址,请保证邮寄信息的准确性,如发生退件、拒收情况,需准备前述自取材料到商标局注册大厅9号窗口领取。

二、自行领取数字证书的时间和地点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00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中国商标大楼注册大厅9号窗口三、数字证书应用指引领取“商标数字证书”后,登录中国商标网,点击“网上申请”,认真阅读“商标网上申请系统用户使用协议”后点击“我接受”,进入“商标网上申请系统”首页。

领取商标数字证书介绍信

领取商标数字证书介绍信

领取‎商标‎数字‎证书‎介绍‎信‎领‎取商‎标注‎册证‎须知‎领‎取商‎标注‎册证‎须知‎一‎、领‎取途‎径‎直接‎办理‎的,‎当事‎人须‎到商‎标注‎册大‎厅领‎取商‎标注‎册证‎。

‎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将商‎标注‎册证‎发给‎代理‎机构‎,当‎事人‎到代‎理机‎构领‎取。

‎‎二、‎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领‎取所‎需材‎料‎(‎一)‎注册‎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交以‎下材‎料:‎1‎.《‎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未收‎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的‎,应‎提供‎商标‎注册‎号及‎商标‎注册‎公告‎期号‎;‎2.‎注册‎人盖‎章确‎认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3‎.注‎册人‎出具‎的介‎绍信‎或委‎托书‎;‎4.‎领取‎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5.‎注册‎人名‎称已‎变更‎的,‎须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原件‎;‎6.‎商标‎已办‎理转‎让的‎,应‎提交‎商标‎局出‎具的‎核准‎商标‎转让‎证明‎。

‎(‎二)‎注册‎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交‎以下‎材料‎: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未‎收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的,‎应提‎供商‎标注‎册号‎及商‎标注‎册公‎告期‎号;‎2‎.注‎册人‎盖章‎确认‎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3.‎注册‎人出‎具的‎介绍‎信或‎委托‎书;‎4‎.领‎取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5‎.注‎册人‎名称‎已变‎更的‎,须‎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原‎件;‎6‎.商‎标已‎办理‎转让‎的,‎应提‎交商‎标局‎出具‎的核‎准商‎标转‎让证‎明。

商标数字证书(KEY)使用注意事项

商标数字证书(KEY)使用注意事项

商标数字证书(KEY)使⽤注意事项数字证书(KEY)使⽤注意事项国家⼯商⾏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六年⼗⼆⽉⽬录1.系统要求 (3)2.安装前的准备 (3)3.安装后验证注意事项 (5)3.1.数字证书驱动 (5)3.2.安全应⽤控件 (6)4.卸载、安装时注意事项 (9)4.1.正确地卸载并重新安装驱动和控件: (9)4.2.安装过程不可插⼊载体 (10)4.3.WIN7操作系统中安装注意事项 (10)5.使⽤时注意事项 (16)5.1.注意⼀: (16)5.2.注意⼆: (17)5.3.注意三: (17)5.4.注意四: (17)1.系统要求操作系统: Windows XP 以上版本;浏览器版本:Windows IE 6Windows IE 7Windows IE 8Windows IE 9Windows IE 10Windows IE 112.安装前的准备⽤户必须准备如下硬件设备及程序●数字证书驱动程序:hardKey.rar●数字证书(KEY);●⽤户PC终端设备。

1、数字证书驱动程序与安全应⽤控件程序在中国商标⽹站/doc/beb60aff18e8b8f67c1cfad6195f312b3169eb14.html :9080/tmsve/下载2、安装前,关闭其它应⽤程序,如IE浏览器、Windows防⽕墙、360杀毒软件等。

如图:3、若已前安装过KEY驱动程序的终端,必须先卸载,再重新安装新版本(利⽤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所带的⾃动卸载⼯作进⾏卸载并重启电脑后重新安装)。

如图:4、由于本数字证书驱动程序与其他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有冲突,所有请检查操作系统⾥是否有其他数字证书驱动程序(例:⽹上银⾏数字证书驱动程序等),如已经存在请卸载后重启并开始安装本程序。

3.安装后验证注意事项KEY驱动程序、应⽤控件程序安装过程是⾮常简单的。

只要按安装步骤正确操作均能成功。

关于安装的步骤,请参照《数字证书(KEY)安装指南》中有关的内容。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关于施行《商标网上申请试用办法》及商标网上申请有关规定的公告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关于施行《商标网上申请试用办法》及商标网上申请有关规定的公告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关于施行《商标网上申请试用办法》及商标网上申请有关规定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公布日期】2009.01.07•【文号】•【施行日期】2009.01.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标注册正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关于施行《商标网上申请试用办法》及商标网上申请有关规定的公告《商标网上申请试用办法》及《商标注册网上申请流程》、《商标注册网上申请填写要求》、《商标数字证书申请流程》等涉及商标网上申请的有关规定已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批准,现予公布,自2009年1月20日起施行。

附件:1、商标网上申请试用办法2、商标注册网上申请流程3、商标注册网上申请填写要求4、商标数字证书申请流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二〇〇九年一月七日附件1:商标网上申请试用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通过互联网以电子文件形式提出商标申请(以下简称商标网上申请)的有关程序和要求,根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提交商标网上申请的,应当遵守本办法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制定的商标网上申请流程及其他相关规定。

第三条提交商标网上申请的,应当通过中国商标网(http://)以商标局规定的文件格式、数据标准、操作规范和传输方式提交申请文件。

第四条提交商标网上申请的,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地填写申请信息。

第五条提交商标网上申请的,申请信息以商标局的数据库记录为准。

第六条商标申请人可以直接提交商标网上申请,也可以委托商标代理组织办理。

通过商标代理组织提交商标网上申请的,视为商标申请人与商标代理组织存在委托代理关系。

第七条直接提交商标网上申请的申请人,应当符合《商标法》第四条的规定,不违反《商标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并具备在线支付商标申请费的技术条件。

代理商标网上申请的商标代理组织,应经企业登记机关依法登记并在商标局备案。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关于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通知(2013年7月15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关于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通知(2013年7月15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关于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通知(2013年7月15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公布日期】2013.07.15•【文号】•【施行日期】2013.07.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标综合规定正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关于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通知各商标代理组织: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全面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高度重视和大力推进商标注册网上申请工作。

已提交“商标数字证书”申请材料并审核合格的商标代理组织,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可以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领取数字证书的时间和地点时间:法定工作日的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00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中国商标大楼注册大厅9号、10号窗口领取二、领取数字证书需提交的证明材料需提交以下三份材料:1、代理组织出具的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介绍信;2、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商标代理组织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意】:上述三份材料均加盖商标代理组织公章。

材料不齐全的,不能领取“商标数字证书”。

三、数字证书应用指引领取“商标数字证书”后,应当登录中国商标网(http:///),点击“网上申请”,进入商标注册网上申请系统首页。

点击页面右上角的“商标网上申请指南”,进入操作指南页面,认真阅读《商标网上申请试用办法》、《商标注册网上申请流程》、《商标注册网上申请填写要求》、《商标数字证书(key)安装指南》、《商标数字证书(key)使用注意事项》,以及在线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按其要求办理。

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010-******** 转计算机处网上申请负责人咨询。

附件:《已审核合格并可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商标代理组织名单》(名单为截至2013年6月30日提交申请材料的商标代理组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2013年7月15日附件:已审核合格并可领取。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关于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通知(总第329批)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关于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通知(总第329批)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关于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通知(总第329批)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24.03.25•【文号】•【施行日期】2024.03.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标其他规定正文关于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通知(总第329批)各商标代理机构及律师事务所:为全面推进商标便利化改革,商标局高度重视和大力推进商标注册网上申请工作。

根据2018年1月31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提高商标数字证书申请便利化的公告》要求,3月1日起,商标数字证书申请制作周期缩短为1-2个月;日均网上申请量超过50件的商标代理机构可申请第二个商标数字证书,超过100件的商标代理机构可申请第三个商标数字证书,每家商标代理机构最多申请三个商标数字证书。

2019年8月5日起,商标数字证书申请制作周期缩短为1个月。

已提交“商标数字证书”申请并审核合格的商标代理机构及律师事务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可以领取“商标数字证书”。

具体领取注意事项及领取名单请见附件。

附件:1.“商标数字证书”领取注意事项2.“商标数字证书”领取名单商标局2024年3月25日附件1“商标数字证书”领取注意事项一、商标数字证书领取方式1.自取:数字证书申请人应持代理机构或律师事务所出具的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介绍信、商标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首页及年度检查考核记录页复印件、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商标局注册大厅9号窗口领取。

前述领取材料均应加盖商标数字证书申请人公章。

2.邮寄:将通过邮政快递寄送至用户注册时填写的邮寄地址,请保证邮寄信息的准确性,如发生退件、拒收情况,需准备前述自取材料到商标局注册大厅9号窗口领取。

二、自行领取数字证书的时间和地点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00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中国商标大楼注册大厅9号窗口三、数字证书应用指引领取“商标数字证书”后,登录中国商标网,点击“网上申请”,认真阅读“商标网上申请系统用户使用协议”后点击“我接受”,进入“商标网上申请系统”首页。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关于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通知(总第360批)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关于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通知(总第360批)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关于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通知(总第360批)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24.11.11•【文号】•【施行日期】2024.11.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标与相关标识正文关于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通知(总第360批)各商标代理机构及律师事务所:为全面推进商标便利化改革,商标局高度重视和大力推进商标注册网上申请工作。

根据2018年1月31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提高商标数字证书申请便利化的公告》要求,3月1日起,商标数字证书申请制作周期缩短为1-2个月;日均网上申请量超过50件的商标代理机构可申请第二个商标数字证书,超过100件的商标代理机构可申请第三个商标数字证书,每家商标代理机构最多申请三个商标数字证书。

2019年8月5日起,商标数字证书申请制作周期缩短为1个月。

已提交“商标数字证书”申请并审核合格的商标代理机构及律师事务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可以领取“商标数字证书”。

具体领取注意事项及领取名单请见附件。

附件:1.“商标数字证书”领取注意事项2.“商标数字证书”领取名单商标局2024年11月11日附件1“商标数字证书”领取注意事项一、商标数字证书领取方式1.自取:数字证书申请人应持代理机构或律师事务所出具的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介绍信、商标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首页及年度检查考核记录页复印件、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商标局注册大厅9号窗口领取。

前述领取材料均应加盖商标数字证书申请人公章。

2.邮寄:将通过邮政快递寄送至用户注册时填写的邮寄地址,请保证邮寄信息的准确性,如发生退件、拒收情况,需准备前述自取材料到商标局注册大厅9号窗口领取。

二、自行领取数字证书的时间和地点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00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中国商标大楼注册大厅9号窗口三、数字证书应用指引领取“商标数字证书”后,登录中国商标网,点击“网上申请”,认真阅读“商标网上申请系统用户使用协议”后点击“我接受”,进入“商标网上申请系统”首页。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关于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通知(2011)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关于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通知(2011)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关于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通知(2011)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公布日期】2011.03•【文号】•【施行日期】2011.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标综合规定正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关于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通知各商标代理组织: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全面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将推进商标注册网上申请作为重要举措之一。

已经提交“商标数字证书”申请材料并经审核合格的商标代理组织,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可以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领取时间和地点时间:工作日的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地点: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C903房间二、领取“商标数字证书”,需提交以下三份材料:1、代理组织出具的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介绍信;2、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商标代理组织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意:上述三份材料均加盖商标代理组织公章。

材料不齐全的,将不能领取“商标数字证书”。

三、领取“商标数字证书”后,应当登录中国商标(http:///),点击“网上申请”,进入商标注册网上申请系统首页。

点击页面右上角的“商标网上申请指南”,进入操作指南页面,认真阅读《商标网上申请试用办法》、《商标注册网上申请流程》、《商标注册网上申请填写要求》、《商标数字证书(key)安装指南》、《商标数字证书(key)使用注意事项》,以及在线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按其要求办理。

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010- 86687088或88651904。

附件:已审核合格并可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商标代理组织名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二〇一一年三月附件:已审核合格并可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商标代理组织名单(名单为截至2010年底提交申请材料的商标代理组织,正在抓紧制作2011年。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关于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通知(总第359批)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关于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通知(总第359批)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关于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通知(总第359批)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24.11.04•【文号】•【施行日期】2024.11.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标与相关标识正文关于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通知(总第359批)各商标代理机构及律师事务所:为全面推进商标便利化改革,商标局高度重视和大力推进商标注册网上申请工作。

根据2018年1月31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提高商标数字证书申请便利化的公告》要求,3月1日起,商标数字证书申请制作周期缩短为1-2个月;日均网上申请量超过50件的商标代理机构可申请第二个商标数字证书,超过100件的商标代理机构可申请第三个商标数字证书,每家商标代理机构最多申请三个商标数字证书。

2019年8月5日起,商标数字证书申请制作周期缩短为1个月。

已提交“商标数字证书”申请并审核合格的商标代理机构及律师事务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可以领取“商标数字证书”。

具体领取注意事项及领取名单请见附件。

附件:1.“商标数字证书”领取注意事项2.“商标数字证书”领取名单商标局2024年11月4日附件1“商标数字证书”领取注意事项一、商标数字证书领取方式1.自取:数字证书申请人应持代理机构或律师事务所出具的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介绍信、商标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首页及年度检查考核记录页复印件、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商标局注册大厅9号窗口领取。

前述领取材料均应加盖商标数字证书申请人公章。

2.邮寄:将通过邮政快递寄送至用户注册时填写的邮寄地址,请保证邮寄信息的准确性,如发生退件、拒收情况,需准备前述自取材料到商标局注册大厅9号窗口领取。

二、自行领取数字证书的时间和地点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00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中国商标大楼注册大厅9号窗口三、数字证书应用指引领取“商标数字证书”后,登录中国商标网,点击“网上申请”,认真阅读“商标网上申请系统用户使用协议”后点击“我接受”,进入“商标网上申请系统”首页。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