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区主次干道人行道上非机动车管理的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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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区主次干道人行道上非机动车管理的

暂行办法

【法规类别】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长政发[2001]14号

【发布部门】长沙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1.06.15

【实施日期】2001.06.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区主次干道

人行道上非机动车管理的暂行办法

(长政发[2001]14号2001年6月15日)

为实行我市城区静态交通的有序管理,确保城区道路交通的畅通和美观,特制定本办法。

一、对城区主次干道人行道上的非机动车实行统一管理、归线停放、有偿服务。

二、由市城管委牵头,汇同市政、公安交警部门,对城区主次干道人行道现场勘察、画线,设置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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