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科大在校大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工作方案
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工作方案为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提供学生更多选择的机会,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充分发挥其个性优势,体现以生为本的办学理念,根据《2023年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工作方案》(教务发〔2023〕2号),现将我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一、领导小组组长:成员:秘书:二、转专业计划1月6日美术学院网站公布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
3月2日至3月6日学生登录教务系统提交转专业申请并打印系统生成的报名表,根据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月7日学院审核并公示转专业报名名单。
3月10日转专业报名名单报送至教务部学籍科。
3月11日学校公示审核合格学生名单。
3月11日至3月17日进行转专业考核安排、学生准考证打印。
3月18日至3月19日组织转专业笔试、面试考核。
3月20日至22日院内公示拟录取名单。
3月23日转专业拟录取名单报送教务部学籍科。
3月24日至26日教务部公示转专业录取名单。
3月27日前教务管理系统中办理转专业学生学籍异动,并提交转专业编班情况一览表。
三、考核方案转专业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
第一轮为笔试,第二轮为面试,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面试名单。
笔试和面试过程闭环管理。
具体如下:(一)考试命题。
由学院教研室主任负责转专业笔试与面试的考试命题,教学院长审核,院教务办密封保存。
(二)考试组织。
学院教务办组织考场安排、监考、巡考等工作。
(三)阅卷、评分及成绩登录。
1、院转专业工作小组组织转专业考核的评阅和记分工作,组成3-5名专业教师进行笔试阅卷和面试评分;2、笔试成绩按照各阅卷老师的评分结果折算均分;3、通过笔试考试的学生进入面试环节。
转专业秘书负责面试考生编号、组织考生静候在候考室,叫号进入面试考场。
评委根据面试结果,在考生相应的编号处记分;4、笔试和面试成绩由学院转专业秘书负责录入转专业系统,转专业考核评分过程中,考生个人信息采取闭环管理,由转专业秘书负责保密,不得向评委等人员泄露。
大学在校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大学在校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为更好地满足学生的专业学习兴趣和专业特长需求,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要,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1.学生自愿原则。
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可以申请转专业。
2.双向选择原则。
学生提出申请,各学院根据专业实际情况确定接收其他专业转入学生。
3.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建立公平、公正的标准和程序, 健全信息公开和公示制度。
二、申请对象在籍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习年限未超过3年者。
三、限制条件1.艺术、体育特殊类型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出艺术、体育类专业。
2.申请转入艺术、体育类专业的学生,应通过艺体类专业水平考核。
3.申请转入外语类专业的学生,应参加相应外语测试。
4.申请转入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的学生,应参加相应美术测试。
5.申请转入专业学生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关于转入专业的体检要求。
6.在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含委托培养、单独招生或学校招生章程已明确约定)的学生不允许转专业。
四、工作程序本科生转专业在每学年集中开展一次,主要工作环节包括:1.各学院根据教学资源及专业发展阶段等情况,确定当年各专业年级转入学生计划。
2.转入学生计划经学校审核后,在各学院网站公告。
3.各学院分别制定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并公布实施,明确对拟转入专业学生已学课程的认定细则和后续课程要求。
4.学生填报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经在读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核实登记,连同已学习课程成绩单,递交到转入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
5.各学院开展转入学生考核工作,学院认定拟转入学生已学习课程,公示拟转入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以公文方式报教务处。
6.教务处审批转专业学生名单。
五、学籍管理.已批准的转专业学生应完成本学期已选课程的修读和考核。
1.已批准的转专业学生按教务处通知到新专业报到,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学校组织的下学期新专业的课程选课。
中科大转专业政策
中科大转专业政策
中科大一直以来都非常重视学生的个人发展和兴趣满足,转专业政策就是这一理念的体现之一。
以下是中科大转专业的相关政策:
一、转专业条件
1. 学生入学后因个人兴趣、爱好、特长等因素,希望转专业的;
2. 原专业不符合个人发展需求的;
3. 在原专业表现出色,
希望转入更具挑战性的专业的; 4. 其他符合学校规定的情况。
二、转专业流程
1. 学生在第一学期结束前,向所在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填
写转专业申请表; 2. 所在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
果报至教务处; 3. 教务处组织面试,对申请人的基本素质、能力、特长等进行考核; 4. 面试通过后,申请人需要参加转入学院组织
的补修课程,以保证符合转入专业的要求; 5. 经过以上流程,申
请人如被批准转专业,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三、转专业限制
1. 转专业次数有限制,原则上只能在大一期间转专业一次;
2. 转专业后需要补修未修满的课程,以保证学分绩点;
3. 转专业
后需要遵守转入专业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四、转专业政策的意义
中科大转专业政策旨在鼓励学生根据个人兴趣、特长和爱好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通过这一政策,学生可以更好地发挥自己的潜力,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为未来的职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同时,这一政策也有利于学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推动学校的发展。
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教育教学理念,给学生提供更多自由选择的机会和良好的个性发展空间,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培养适应时代需要的高素质、复合型创新人才;同时有利于加强学籍管理,强化公平竞争,特制定本办法。
二、学生转专业申请条件第二条学生高考分数高于学生所在省(市)当年录取分数线40分(含40分)以上者,可在新生报到时提出转专业申请。
第三条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经学校指定医院(原则上应为二级甲等)检查确诊后可以申请转专业。
第四条全日制普通本科一、二年级学生符合以下条件者可在第一、二学年的下学期申请转专业:1、对拟转专业有一定的特长和志向者。
2、所有必修课程的总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20%以内者(已被确定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当学期原专业的期末考试)。
3、未办理过转专业者。
第五条学生申请转专业只允许申请填报一个专业。
三、学生转专业基本原则第六条转专业的所有工作必须本着公平、公正、公开与考核择优的原则进行。
第七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1、本科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者。
2、跨录取批次申请者。
3、文、理、艺术、体育等不同科类之间跨类申请者。
4、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者。
5、有考试旷考、作弊行为者。
6、在校期间因各种原因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者。
7、因学分不够达到退学标准应作退学处理者。
8、专升本录取的学生。
四、学生转专业的组织领导和操作程序第八条学校成立由主管学籍的校领导、纪委、教务处、招生就业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学生转专业的组织领导。
各学院成立由主管教学和学生工作党政领导、教科办、学工办主任、系主任组成的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和考核组负责转专业工作的具体实施。
考核方式:转出学院考核拟转专业学生必修课总成绩在本专业的排名(原则上必须在本专业排名前20%内);转入学院的考核可根据学科特点,采用笔试或口试的方式进行,结合专业爱好与特长、现实表现及其是否具备拟转入专业基本素质要求等进行考核。
在校生转专业细则(制度)
XXX学校在校生转专业细则为进一步实现以德育人的目标,体现以人为本,促进学生个性发展,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一条转专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是:以学生为本,公正、公平、公开。
第二条学生专业调整原则上在一年级上学期完成。
第三条学生专业调整不允许在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报到环节进行。
第四条学生申请转专业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因学习兴趣、学习特长和就业前景等原因,确需转专业;(二)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医院检查证明,确实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
第五条学生申请转专业的范围(一)同批次同类别;(二)国控专业转入非国控专业;第六条各系在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期间,要根据各专业教学资源等情况制定转专业工作方案,在新生资格复查结束前将工作方案报学生处备案,没有进行备案不能开展转专业工作。
—1 —第七条转专业报名时间截止后,各系按照已备案的工作方案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面试”“笔试”或二者结合的方法对拟转入学生进行考核。
转专业结果在全系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生处。
学生处将各系转专业情况汇总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生处通知各系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转专业学生到转入系报到,1周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第八条其他情况(一)非国控专业原则上不得申请转入国控专业;(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不得转入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三)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不得申请转入国控专业;(四)为弘扬中国传统医学,提高中医专业生源质量,非国控专业有中医世家或中医传承人等家庭背景的学生,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经转入系及学生处审核通过后可以转入国控中医专业。
第九条学生申请从原录取专业转出前,应对拟转入专业进行全面了解,慎重提出转专业申请。
符合条件并决定提出申请的学生,填写《XXX学校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转专业时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原则只能申请一次。
第十条转专业工作受关注度高,各相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严明工作纪律,严格工作程序,自觉接受广大师生和社会的监督,确保转专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转专业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为确保各专业的良性发展和教学秩序的稳定,学校对转专业的年级和学生人数实行宏观控制,原则上只允许一年级结束时转一次专业。
第三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中的优秀学生可在第二学期结束,第三学期开学时申请转专业。
教务处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公布各专业可接受转入学生人数。
学校受理时间为第三学期开学第一周,第三周公示转专业学生名单。
第四条文史、理工、体育、艺术等不同门类的学生不能跨类别转专业,学制不同的专业不能互转;上年度没有招生的专业不得接收学生转入。
第五条艺术类学生不能转入其他专业,艺术类各专业之间不能互转。
第六条国防生转专业,按教育部及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转专业的所有工作必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所有相关的管理人员、教师、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与程序。
二、转专业资格凡提出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具备下列条件:1、思想品质优良,积极参与集体活动,团结同学,无违纪行为;2、学习成绩优秀,已取得所开课程的全部必修课学分,第一学年课程考试每学期平均成绩在85(含8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且第一学年必修课考试成绩在年级同专业排名前5%,按以下规定执行;(1)成绩在年级同专业排名前2%,可在全校(或学院)同门类申请转专业。
(2)随后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专业前3%,可申请在学院内转专业。
3、当年高考未满足本人任何志愿的学生,可申请在学院内转专业,按第一学年本专业平均成绩排序确定,但人数不得超过本年级同专业人数的2%(外语学院、文传学院、政治学院可以互相调整);4、对于高分专业申请转入低分专业的学生(以当年陕西省各专业招生录取分数为依据)可在本学院内转专业,按第一学年本专业平均成绩排序确定,但人数不得超过本年级同专业人数的2%(外语学院、人文学院可以互相调整);5、如果申请转入某专业的学生人数超过该专业已有人数的5%,则同时根据申请转入该专业的学生的高考成绩与生源地当年录取线的差值排名确定;6、对申请转入专业有一定的特长和志向;7、在读一年级统招本科生;8、身体健康、体检无专业受限情况;9、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依照相关要求提出转专业申请;10、对申请转入专业的课程安排、奖学金、就业等情况有明确认识,并完全接受;11、高分专业转入低分专业的申请者,由学院签署意见,教务处复核,学校主管领导签批。
辽宁科技大学学生转学、转专业管理细则(试行)
辽宁科技大学学生转学、转专业管理细则(试行)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贯彻实施的工作通知》(辽教发[2017]40号)文件要求,为完善我校学籍管理制度,使我校本科生转学、转专业工作能够有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学生转学第一条本校录取的学生一般应当在本校完成学业。
因患病或者有特殊困难、特别需要,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或者不适应本校学习要求的,可以申请转学。
第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一)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前一年的;(二)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的;(三)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四)以定向就业招生录取的;(五)无正当转学理由的。
学生因学校培养条件改变等非本人原因需要转学的,学校应当出具证明,并由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调转学到同层次学校。
第三条学生申请转出本校,程序如下:(一)学生申请转出本校,应说明理由并提供证明材料,因病转学需提供鞍山市中心医院或鞍钢集团公司总医院医疗诊断证明。
(二)学生申请转出本校,应首先向所在学院提出,并填写《辽宁科技大学转学申请与审批表》,经学院依相关规定讨论研究决定,如同意转出,则将下述材料报教务处审核:1.《辽宁科技大学转学申请与审批表》,注明“经学院研究同意转学”字样,学院主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2.学生提供的证明材料;3.学院关于同意学生转学的会议纪要;4.学生成绩单,加盖转出学院公章。
(三)教务处处务会研究审核后,上报学校校长办公会,经校长办公会讨论同意,形成同意学生转出的校长办公会议纪要并加盖学校公章;(四)校长办公会讨论同意后,对拟转出学生相关信息,通过学校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五)公示无误后学校将下述材料寄送拟转入学校学籍管理部门:1.与转学理由相符的相关证明材料;2.校长办公会关于同意学生转出的办公会议纪要,加盖学校印章;3.转学学生已学课程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公章;4.转学学生在校期间表现鉴定书,加盖学校学生工作部门公章。
学校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学校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一、总则1. 为充分尊重学生兴趣和个性发展,规范学生转专业工作,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本科生。
二、申请条件1. 学生应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 学生已修满一年级课程,且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30%。
3. 学生转专业前,应充分了解所申请专业的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就业方向等,确保转专业是基于自身兴趣和发展需求。
4. 学生应具备转入专业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要求。
5. 学生在原专业就读期间,无纪律处分记录。
三、申请程序1.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2. 学生所在学院对学生进行初审,包括审查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成绩、转专业理由等,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
3. 教务处对学生的转专业申请进行审核,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进行面试或考核。
4. 教务处公示转专业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 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办理转专业手续,包括变更学籍、调整宿舍等。
6. 学生转专业后,应按照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补修相关课程,补修课程的成绩计入学生总成绩。
四、其他规定1. 学生转专业后,不再享受原专业的奖学金、助学金等荣誉和资助。
2. 学生转专业原则上只能申请一次,转专业成功后不得再次申请转专业。
3. 特殊情况下的转专业,如学生身体原因、家庭原因等,由学校相关部门审批。
4.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五、附则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实施细则不一致的,按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2. 本办法的修改和废止,由学校教务处提出,报学校批准后实施。
本科生校内转专业管理办法
本科生校内转专业管理办法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精神,深入推进教学改革,全面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学生个性发展,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根据《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申请转专业基本条件(一)在籍全日制一、二年级本科生。
(二)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申请转专业方式及资格条件(一)全校范围内转专业第一学年学习成绩专业排名前30%的学生可申请转专业。
(二)其他方式转专业1.循环协议转专业:在一年级期间,在个人自愿,并作出承诺的情况下,两人之间或多人之间一对一互相交换循环转专业。
2.学有特长转专业:在一年级、二年级期间,学有特长的学生(即在全国或国际学科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可视具体情况转入相关专业。
3.学习困难转专业:在一年级、二年级期间,学习确有特殊困难的学生,可在学校规定的专业范围内申请转专业。
(理工类专业可转文、经、管、法类专业,工科类专业可转理科类专业,文、经、管、法类可转文科类专业。
对高考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成绩不低于拟转入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
)4.创新创业转专业:申报获批创新创业休学的本科学生创新创业满2年及以上,且休学前学业GPA达到3.0及以上者,可申请转入与其创新创业项目相关的专业学习。
5.入伍退役转专业:退役后复学者,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者。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转专业:1.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学生;2.处于休学(或保留学籍)期间的学生;3.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的学生;4.已达到退学标准的学生;5.无正当理由的学生;6.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不予转专业的学生。
三、转专业程序(一)全校范围内转专业工作程序1.公布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数学生学籍管理中心协调、汇总并及时公布各专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的计划数。
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XXXX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尊重学生的学习意愿,满足学生个性发展的需要和特长的发挥,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结合我校本科教学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为充分发挥二级学院办学主体地位,转专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校院两级管理模式,按照学生自愿申请、学院组织考核、教务处审核备案的方式进行。
第三条各学院双创导师应加强对学生专业学习和职业规划的指导,增强学生对本专业学习的适应性和稳定性,避免学生对专业选择的盲目从众,指导学生理性选择专业。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学校成立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校领导担任组长,教务处、学生工作处、监察审计处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
各学院成立本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和考核小组。
领导小组基于自身办学条件、师资力量、专业发展规划等制定转专业接收计划、转入条件和考核办法等具体实施方案,负责领导和监督本学院转专业工作;考核小组负责对申请学生的思想素质、学习成绩、专业特长、兴趣爱好、发展潜力进行综合考核,人员构成由学院领导小组确定,并报送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第五条转专业工作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安排,各学院具体实施,每年进行一次,安排在秋季学期开学初进行。
第三章转专业条件与要求第六条我校在籍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完成第一学年学年学习任务后有下列情况之一,允许申请转专业:(一)学生学习期间出现某种疾病或者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诊断,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的;(二)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三)经拟转入专业考核,学生确有其专业学习兴趣和特长的;(四)休学创业或者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学校需予以优先考虑的。
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将适当调整部分学生所学专业。
第七条若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专业:(一)正在休学或者保留学籍的;(二)按照专业培养计划,进入第二学年及以上的;(三)已有转专业经历的学生或已有转学经历的;(四)招生时以特殊形式(如少数民族预科班、高水平运动队、中外合作培养、艺术类、体育类等)录取的、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注:艺术类除音乐表演、舞蹈表演等专业外,允许在相关艺术类专业内互转专业。
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的教育理念,充分发挥学生的爱好、特长,尊重学生的意向,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和《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转专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各学院应加强对学生专业认知、专业学习和职业规划的指导,增强学生对本专业学习的适应性和稳定性,避免学生对转专业的盲目从众,指导学生理性转专业。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生转专业的组织协调工作。
组长为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成员由教务处、学生处、纪检处和各学院院长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具体工作职责是:(一)制定学校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确定学生转专业工作日程,统筹安排学校转专业考核,审核拟转专业学生名单等工作。
第五条学院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接受学生咨询、审核转专业申请、具体组织转专业考核、上报拟转专业学生名单等,接收并安排转入学生学习事宜。
第三章转专业条件第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转专业:(一)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且满足以下条件的:1.取得正式学籍且在校学习满一学期的大一学生;2.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3.符合转入专业相关要求。
(二)学生学习期间因意外伤害、出现某种疾病或者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诊断,证明不适合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的。
(三)休学、保留入学资格或保留学籍等期满的学生,因该专业停招,无法在原专业继续学习的。
(四)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
(五)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需要适当调整专业等特殊情况的。
第七条各学院按照申请转专业学生第一学期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可转出学生名单,可转出学生人数不得超过原专业同年级总人数的10%。
关于印发《湖南科技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湖南科技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通知校属各单位:现将《湖南科技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南科技大学 年月日湖南科技大学文件 科大政发〔〕号湖南科技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调动和发挥本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营造有利于人才培养的学习环境,使学生有更大的发展空间,根据《湖南科技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及学校教学资源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学校在充分考虑各专业现有教学资源、教学条件和师资队伍的前提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统一规划,择优办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学校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分管校领导、教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相关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做好申请转专业学生的资格审查、选拔、拟定转专业学生名单等相关工作。
第三章指标比例第四条学校对转专业学生人数和比例实行指标控制,转出学生总人数控制在本专业同年级招生报到总人数的以内;转入学生总人数控制在本专业同年级招生报到总人数的以内。
留(降)级转专业者占用转入年级该专业的转入指标。
第四章申请条件第五条学生入学后,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申请校内转专业:(一)学生入学后因健康原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
(二)学生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经考核证实转专业之后有利于发挥其特长的。
(三)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或非本人原因,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
(四)学校根据毕业生就业制度的改革和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做适当专业调整的。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学生的转专业申请:(一)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二)就读于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的。
(三)在校期间已有一次转专业记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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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在校大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您是否正在为与在校,管理方法,高校生,专业相关的资讯遍寻无果而挠头,力图让管理变得更简洁高效,以下是我为您整理的科大在校高校生转专业管理方法文章,盼望能解决您的需求。
篇1:科大在校高校生转专业管理方法科大在校高校生转专业管理方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进展同学的共性、爱好和特长,调动同学的学习乐观性,体现同学为本、因材施教、共性培育的教育理念,特制订《太原科技高校在校高校生转专业管理方法(修订)》。
其次条高校生转专业工作应以符合学校各专业现有办学条件和保证各专业正常教学秩序为前提。
第三条高校生转专业工作应坚持以人为本、因材施教,敬重同学的志愿、爱好,进展同学的共性、专长,在教学资源和教育质量得到保证的前提下,努力满意同学合理的专业选择要求,调动同学学习的主动性和乐观性。
第四条高校生转专业工作应遵循"公正、公正、公开'的原则,各专业的转专业方案及相关规定、要求和实施结果须在校内公示,接受广阔师生监督。
其次章申请条件第五条凡被我校录用的高校生一般应在被录用的专业完成学业。
对确有专长,本人志愿要求转专业的全日制本科在校同学,原则上可在高校一、二班级末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经审批后可办理转专业手续。
第六条高校一班级同学申请转专业,平均学分绩点排名须为本专业前50%。
第七条高校二班级同学申请转专业,需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创新创业嘉奖。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受理:1、某些特定录用的同学(如定向生,特招生,专升本同学,对口升学同学等);2、二批次转入一批次的同学;3、正在休学、保留学籍的同学;4、已达到退学条件的同学;5、在校期间受过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的同学;6、艺术、体育类专业与非艺术、体育类专业之间转专业申请的同学;7、公共必修课程考试成果有不及格的同学;8、身体条件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体检标准的同学;9、其他不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同学。
第三章录用原则第九条高校一班级转专业同学录用,根据申请人数和方案接收人数的比例分类进行。
对于申请人数低于方案接收人数的专业,校教务处依据申请材料直接录用;对于申请人数高于方案接收人数的专业,优先录用平均学分绩点居专业排名前5%的同学,其余同学通过笔试、面试综合成果,确定录用名单。
第十条高校二班级转专业同学录用,以创新创业嘉奖等级为标准。
第四章审批程序第十一条每学年其次学期,各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依据专业实际状况讨论确定同学转专业方案,报校教务处审核。
原则上,各专业累计转入同学人数不超过该专业原招生总数的5%,每个班级累计转出同学人数应掌握在该班级人数的10%之内。
第十二条对符合条件申请转专业的同学,由学院统一组织填写《太原科技高校同学转专业申请表》(同学可以同时填写两个志愿,若两个志愿都满意转入专业要求,则首先满意第一志愿),由所在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根据专业排名挨次或嘉奖级别提出推举看法,报校教务处。
校教务处依据同学转专业录用原则讨论提出拟录用方案,经教务到处务会议审议后,报校长办公会讨论确认,向全校公示。
公示期内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实名向教务处提出,学校按相关条件对申请者进行再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予以反馈。
第十三条公示期满后,校教务处将转专业同学录用方案上报山西省教育厅备案,并以文件形式将转专业同学名单函告同学处、计财处、后勤管理处等相关职能部门。
同学于下一学年第一学期初到转入学院和有关部门办理报到、注册等手续。
第十四条转专业同学一经转入学院录用,不得再转回原专业。
第五章课程修读和缴费第十五条转专业的同学,在学院教学秘书的指导下,按转入专业所在班级的培育方案进行课程修读,由教务处对其之前修读的与转入专业相应类别的课程进行学分认定,未修读课程或不予免修的课程均应补修,由教务处下达补修课程通知单。
第十六条转专业的同学,必需修满转入专业教学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学分,经考核合格,准予毕业;符合授予学位条件者,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第十七条转专业同学学费按转入专业的学费标准收缴。
因转专业需延长修学年限的,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附则您正在扫瞄的文章由www.glwk8.om()整理,版权归原、原出处全部。
第十八条其他文件与本方法相悖,以本方法为准。
第十九条本方法由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其次十条本方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太原科技高校在校高校生转专业管理方法(试行)》(校教字【2022】16号)废止。
篇2:学校同学在校一日常规园杏学校同学在校一日常规上学1.按时到校,有事、有病要向班主任请假,到校途中留意交通平安。
2.衣着干净,朴实大方。
少先队员佩戴红领巾,队干部戴好职别标志,并自觉接受值日老师和同学的检查。
3.值日生提前到校,打扫室外卫生,擦洁净讲台,课桌椅。
4.上学前仔细检查书包,带齐当天的课本和学习用品。
5.进校后不得任凭离开学校,有事离开学校必需得到老师的允许。
6.不在上学路上逗留,见到老师,要打招呼"老师早'。
升旗和两操1.进行升旗仪式时,以严厉、崇敬的态度立正,敬队礼,双目凝视国旗,服装统一。
2.仔细做好广播操,集队要快、静、齐,动作精确、有力。
3.遵守早操秩序,进场和退场精神饱满,队伍整齐。
4.眼保健操,一日两次,穴位和动作要精确。
上课1.仔细上好早读课,不得随便闲逛或追赶打闹,2.充分做好课前预备,文具盒一律放在课桌中间上方,书平放在桌角上。
3.听见上课预备铃,马上宁静地走进教室,静候老师上课,迟到者经老师问明缘由,同意后方可入座。
4.上课精神饱满,用心听讲,乐观思索。
写字姿态精确(眼离书一尺,胸离桌一拳,握笔高笔尖一寸)。
5.要发言先举手,一律举右手,臂搁在课桌上;发言时身子站立端正,一律用一般话,声音洪亮。
6.上课时不任凭说话,不擅离座位。
不做与本课无关的事,要适当做好笔记。
劳技课、自然课、电脑课等在老师指导下严格按操作规定进行。
7.要仔细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做到按时完成,不拖拉,不抄袭,不潦草、不马虎;考试卷面干净,行款格式符合要求。
8.下课铃响后,老师宣布下课,由班长喊"起立',待老师示意后,同学方可离开座位有秩序地走出教室。
9.如有老师听课,对前来听课的老师要有礼貌,下课后请听课老师先走。
课间1.课间,上、下楼梯脚步要轻,一律靠右行,不得在楼梯上追赶、奔跑。
2.课间要听从护导老师和值日生的管理,在指定活动的区域进行课间活动。
3.课间留意休息,走出教室,参与正值活动,不得打闹、尖叫、高声喧哗,同学之间友好团结,自觉运用礼貌用语:"请'"感谢'"对不起'"没关系'。
4.敬重爱惜同学,以礼待人,不打架,不骂人,不说下流话,不叫污辱的外号,不欺侮年幼体弱的同学,发生冲突多作自我批判。
5.不得任凭进出办公室和别班教室。
6.留意环境卫生,纸片、果皮入箱。
不随地吐痰,不在墙壁、黑板及厕所乱涂乱写,踏踩脚印。
7.不在校内内吃零食,不玩危急的嬉戏和玩具。
爱惜公共财物,爱护学校绿地,不攀折树木,不采摘花果。
不在教室、走廊和绿化区打球。
损坏公物要赔偿。
8.节省用水,不进入基建施工区。
9.不乱攀、乱爬体育器材、窗台、阳台等,以免发生危急。
课外活动1.课后积板参与文娱,体育和爱好小组活动。
2.按时到指定地点在辅导老师指导下进行有秩序地活动。
3.课外活动时间,不得在教室里做作业或做其它事情。
4.活动时,自觉遵守纪律,不得阻碍别班、别人的活动。
5.活动时要爱惜公物,损坏东西要赔偿。
6.参与各项竞赛活动,要听从裁判员、评判员的打算。
发扬风格,增进友情。
*1.按时整队,集体进场,按指定位置排队或就坐。
2.遵守会场纪律,保持宁静,仔细听讲,不做与开会无关的事。
3.不吃零食,不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
4.不擅自离开队伍,不中途退场,不起哄胡闹、大声喧哗,失声怪叫。
散会时不争先恐后,要依次离开。
5.要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秩序,遵纪守法抵制不良风气。
放学1.放学以班为单位,整队放学,不得在学校逗留、玩耍。
2.放学要按时回家,留意平安,不得与生人搭话,不在外面游荡或去消遣场所活动。
3.值日生要把教室和卫生保洁区打扫洁净。
做到校内教室无垃圾,桌椅整齐。
离校时关锁好门窗、电灯。
4.到家后要有礼貌,要向父母长辈打招呼。
5.参与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做父母的好帮手。
6,仔细、按时完成家庭作业,做到"当日事当日毕',并做好适当的预习工作。
篇3:师范学院禁止同学在校携带和使用手机的规定师范学院禁止同学在校携带和使用手机的规定手机作为一种现代化的通讯工具,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许多便利,部分家长出于与同学联系便利的考虑,给同学配备了手机。
但是,在近几年的学校管理实践中,我们发觉由于同学自我掌握和约束力量较差,在校携带手机已严峻阻碍到同学的正常学习和生活,影响了学校的教学秩序,且在管理上存在着较大的平安隐患。
一、校内内携带和使用手机的负面影响与危害1、不少同学不分场合使用手机谈天、发短信、玩嬉戏,甚至在上课、上自习时玩手机,严峻分散了学习留意力,影响正常的上课秩序。
2、晚上就寝时间在宿舍内使用手机上网谈天、发短信,影响自己和其他同学正常就寝休息。
3、手机信息中有很多虚假诈骗信息及不健康的信息,正处在发育期的未成年同学很简单被诱惑、受蒙骗;手机嬉戏、手机上网也很简单使同学痴迷、上瘾,严峻者甚至导致心理问题。
4、在同学的违纪违法大事中,几乎大多都与手机有肯定关联。
利用手机进行考试作弊的;发布传播信息造谣诽谤他人的;使用智能手机登陆色情网页、看暴力片的;通过手机跟社会一些闲杂人员保持联系,一遇到冲突和纷争,不是找老师去协调,而是用手机直接联系校外青年来解决。
一场后果严峻的冲突有可能由此而产生。
5、手机简单成为同学之间攀比的对象,不仅不利于同学的健康成长,而且高额的手机费用和话费支出增加了父母的经济负担。
6、手机辐射危害青少年身体健康,青少年的免疫系统比成人脆弱,更容易受辐射影响。
手机辐射会对同学脑部神经造成严峻损害,轻者引起头痛、记忆力减退和睡眠失调,重者导致神经官能症。
7.每个同学都带手机,在电池充电方面也存在着很大的管理麻烦和平安隐患。
另外,近年来因走路玩手机而导致的伤亡事故也屡见不鲜。
8.手机属常用、珍贵物品,简单遗失,随身携带对跑操、上体育课等室外活动都有阻碍。
而一旦丢失,除了造成个人经济损失,还简单引发同学之间的猜疑与冲突。
二、禁止同学在校内内携带和使用手机的几项规定鉴于上述种种不良影响和弊端,经学校讨论做出以下规定:1、禁止同学在校内内携带和使用手机。
一经发觉,将手机予以扣留,由班主任或教学部登记保管,放假(寒暑假)后通知家长来校领取。
2、禁止同学携带电脑、"手掌电子书'(掌中宝)来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