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未达到起征点销售额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怎么填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怎么填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怎么填2015年最新《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下载。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3号),为准确掌握纳税人享受增值税减免税优惠政策情况,国家税务总局对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进行了调整。
下面是yjbys店铺为大家带来的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怎么填的知识,欢迎阅读。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填写说明一、本表由享受增值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填写。
二、“税款所属时间”、“纳税人名称”的填写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以下简称主表)。
三、“一、减税项目”由本期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税收规定享受减征(包含税额式减征、税率式减征)增值税优惠的纳税人填写。
(一)“减税性质代码及名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减免性质及分类表》所列减免性质代码、项目名称填写。
同时有多个减征项目的,应分别填写。
(二)第1列“期初余额”:填写应纳税额减征项目上期“期末余额”,为对应项目上期应抵减而不足抵减的余额。
(三)第2列“本期发生额”:填写本期发生的按照规定准予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金额。
(四)第3列“本期应抵减税额”:填写本期应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金额。
本列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
(五)第4列“本期实际抵减税额”:填写本期实际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金额。
本列各行≤第3列对应各行。
一般纳税人填写时,第1行“合计”本列数=主表第23行“一般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附列资料(四)》第2行“分支机构预征缴纳税款”第4列“本期实际抵减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填写时,第1行“合计”本列数=主表第13行“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本期数”。
(六)第5列“期末余额”: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
四、“二、免税项目”由本期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免征增值税的纳税人填写。
仅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或未达起征点的小规模纳税人不需填写,即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主表第9栏“其他免税销售额”“本期数”无数据时,不需填写本栏。
财税实务《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填报相关问题解答(上)
【tips】本文由梁志飞老师精心收编整理,同学们学习财税会计定要踏踏实实把基本功练好!财税实务《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填报相关问题
解答(上)
问:哪些纳税人需要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答:享受增值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需要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问:什么时候开始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答:“23号公告”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因此,申报所属期2015年6月的增值税时需要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问:所有增值税减免税享有情形都需要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吗?
答:不是,享受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免征增值税政策或未达起征点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也就是当小规模纳税人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第9栏“其他免税销售额”“本期数”和第13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本期数”均无数据时,才不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其余情形都需要如实填报。
问:明细表中“减税性质代码及名称”和“免税性质代码及名称”该怎么填报?
答:“减税性质代码及名称”和“免税性质代码及名称”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减免性质及分类表》所列减免性质代码、项目名称填写。
同时有多个减征或免征项目的,应分别填写。
问:“减税项目”中第4列“本期实际抵减税额”有哪些表间关系?。
关于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的常见问题及填表说明
关于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的常见问题及填表说明尊敬的纳税人:自2015年7月1日起,在增值税纳税申报其他资料中增加《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以下是“关于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的常见问题”、“增值税防伪税控设备及技术维护费填表截图”及“填表说明”,供您参考!问题1:增值税申报表有何变化?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其他资料中增加《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享受增值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必须填报。
问题2:享受小微企业优惠的小规模纳税人是否需要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答:仅享受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免征增值税政策或未达起征点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需填报明细表,即小规模纳税人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第9栏“其他免税销售额”“本期数”和第13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本期数”均无数据时,不需填报明细表。
问题3:“减税性质代码及名称”、“免税性质代码及名称”如何填写?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减免性质及分类表》所列减免性质代码、项目名称填写。
同时有多个减征、免税项目的,应分别填写。
问题4: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如何填报?答:除填写《税额抵减情况表》外,还需在《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中,在“一、减税项目”“减税项目代码及名称”“减免性质分类”选择“支持其他各项事业”-“其他”-“01129914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进行填写,详情请查看附件1《增值税防伪税控设备及技术维护费填表截图》。
问题5:出口企业如何填写免税项目?答:“出口免税”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出口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但不包括适用免、抵、退税办法出口的销售额。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填写说明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填写说明(一)本表由享受增值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增值税一样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填写。
仅享受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免征增值税政策或未达起征点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需填报本表,即小规模纳税人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第12栏“其他免税销售额”“本期数”和第16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本期数”均无数据时,不需填报本表。
(二)“税款所属时刻”“纳税人名称”的填写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以下简称主表)。
(三)“一、减税项目”由本期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税收规定享受减征(包括税额式减征、税率式减征)增值税优惠的纳税人填写。
1.“减税性质代码及名称”:依照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减免性质及分类表》所列减免性质代码、项目名称填写。
同时有多个减征项目的,应别离填写。
“期初余额”:填写应纳税额减征项目上期“期末余额”,为对应项目上期应抵减而不足抵减的余额。
“本期发生额”:填写本期发生的依照规定准予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金额。
“本期应抵减税额”:填写本期应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金额。
本列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
“本期实际抵减税额”:填写本期实际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金额。
本列各行≤第3列对应各行。
一样纳税人填写时,第1行“合计”本列数=主表第23行“一样项目”列“本月数”。
小规模纳税人填写时,第1行“合计”本列数=主表第16行“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本期数”。
“期末余额”: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
(四)“二、免税项目”由本期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免征增值税的纳税人填写。
仅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或未达起征点的小规模纳税人不需填写,即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主表第12栏“其他免税销售额”“本期数”无数据时,不需填写本栏。
1.“免税性质代码及名称”:依照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减免性质及分类表》所列减免性质代码、项目名称填写。
同时有多个免税项目的,应别离填写。
2.“出口免税”填写纳税人本期依照税法规定出口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但不包括适用免、抵、退税方法出口的销售额。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税款所属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纳税人名称(公章):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表单说明】一、本表由享受增值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填写。
二、“税款所属时间”、“纳税人名称”的填写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以下简称主表)。
三、“一、减税项目”由本期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税收规定享受减征(包含税额式减征、税率式减征)增值税优惠的纳税人填写。
(一)“减税性质代码及名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减免性质及分类表》所列减免性质代码、项目名称填写。
同时有多个减征项目的,应分别填写。
(二)第1列“期初余额”:填写应纳税额减征项目上期“期末余额”,为对应项目上期应抵减而不足抵减的余额。
(三)第2列“本期发生额”:填写本期发生的按照规定准予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金额。
(四)第3列“本期应抵减税额”:填写本期应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金额。
本列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
(五)第4列“本期实际抵减税额”:填写本期实际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金额。
本列各行≤第3列对应各行。
一般纳税人填写时,第 1行“合计”本列数=主表第23行“一般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
一般纳税人填写时,第 1行“合计”本列数=主表第23行“一般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附列资料(四)》第2行“分支机构预征缴纳税款”第4列“本期实际抵减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填写时,第1行“合计”本列数=主表第13行“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本期数”。
(六)第5列“期末余额”: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
四、“二、免税项目”由本期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免征增值税的纳税人填写。
仅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或未达起征点的小规模纳税人不需填写,即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主表第9栏“其他免税销售额”“本期数”无数据时,不需填写本栏。
(一)“免税性质代码及名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减免性质及分类表》所列减免性质代码、项目名称填写。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模板】
填报要点:
1.“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栏的数额来源于《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的“减税项目”栏,根据发生的减税性质分行填列。
2.若重点群体人员为个体工商户,该纳税人最高抵减税额为14400元。
政策依据:
《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号)规定:
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大学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山西省按照14400元执行。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税款所属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纳税人名称(公章):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表单说明】一、本表由享受增值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填写。
二、“税款所属时间”、“纳税人名称”的填写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以下简称主表)。
三、“一、减税项目”由本期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税收规定享受减征(包含税额式减征、税率式减征)增值税优惠的纳税人填写。
(一)“减税性质代码及名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减免性质及分类表》所列减免性质代码、项目名称填写。
同时有多个减征项目的,应分别填写。
(二)第列“期初余额”:填写应纳税额减征项目上期“期末余额”,为对应项目上期应抵减而不足抵减的余额。
(三)第列“本期发生额”:填写本期发生的按照规定准予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金额。
(四)第列“本期应抵减税额”:填写本期应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金额。
本列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
(五)第列“本期实际抵减税额”:填写本期实际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金额。
本列各行≤第列对应各行。
一般纳税人填写时,第行“合计”本列数主表第行“一般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
一般纳税人填写时,第行“合计”本列数主表第行“一般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附列资料(四)》第行“分支机构预征缴纳税款”第列“本期实际抵减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填写时,第行“合计”本列数主表第行“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本期数”。
(六)第列“期末余额”: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
四、“二、免税项目”由本期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免征增值税的纳税人填写。
仅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或未达起征点的小规模纳税人不需填写,即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主表第栏“其他免税销售额”“本期数”无数据时,不需填写本栏。
(一)“免税性质代码及名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减免性质及分类表》所列减免性质代码、项目名称填写。
同时有多个免税项目的,应分别填写。
关于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的常见问题及填表说明-增值税减免税明细表
关于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的常见问题及填表说明|增值税减免税明细表
问题1:增值税申报表有何变化?
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其他资料中增加《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享受增值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必须填报。
问题2:享受小微企业优惠的小规模纳税人是否需要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答:仅享受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免征增值税政策或未达起征点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需填报明细表,即小规模纳税人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第9栏“其他免税销售额”“本期数”和第13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本期数”均无数据时,不需填报明细表。
问题3:“减税性质代码及名称”、“免税性质代码及名称”填写?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减免性质及分类表》所列减免性质代码、项目名称填写。
同时有多个减征、免税项目的,应分别填写。
问题4: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填报?
答:
除填写《税额抵减情况表》外,还需在《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中,在“
一、减税项目”“减税项目代码及名称”“减免性质分类”选择“支持其他各项事业”-“其他”-“01129914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15号”,进行填写,详情请查看附1《增值税防伪税控设备及技术维护费填表截图》。
问题5:出口企业填写免税项目?
答:“出口免税”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出口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但不包括适用免、抵、退税办法出口的销售额。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税款所属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纳税人名称(公章):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表单说明】一、本表由享受增值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填写。
二、“税款所属时间”、“纳税人名称”的填写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以下简称主表)。
三、“一、减税项目”由本期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税收规定享受减征(包含税额式减征、税率式减征)增值税优惠的纳税人填写。
(一)“减税性质代码及名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减免性质及分类表》所列减免性质代码、项目名称填写。
同时有多个减征项目的,应分别填写。
(二)第1列“期初余额”:填写应纳税额减征项目上期“期末余额”,为对应项目上期应抵减而不足抵减的余额。
(三)第2列“本期发生额”:填写本期发生的按照规定准予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金额。
(四)第3列“本期应抵减税额”:填写本期应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金额。
本列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
(五)第4列“本期实际抵减税额”:填写本期实际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金额。
本列各行≤第3列对应各行。
一般纳税人填写时,第 1行“合计”本列数=主表第23行“一般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
一般纳税人填写时,第 1行“合计”本列数=主表第23行“一般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附列资料(四)》第2行“分支机构预征缴纳税款”第4列“本期实际抵减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填写时,第1行“合计”本列数=主表第13行“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本期数”。
(六)第5列“期末余额”: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
四、“二、免税项目”由本期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免征增值税的纳税人填写。
仅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或未达起征点的小规模纳税人不需填写,即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主表第9栏“其他免税销售额”“本期数”无数据时,不需填写本栏。
(一)“免税性质代码及名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减免性质及分类表》所列减免性质代码、项目名称填写。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填报相关问题解答
附件2《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填写说明一、本表由享受增值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填写。
二、“税款所属时间”、“纳税人名称”的填写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以下简称主表)。
三、“一、减税项目”由本期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税收规定享受减征(包含税额式减征、税率式减征)增值税优惠的纳税人填写。
(一)“减税性质代码及名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减免性质及分类表》所列减免性质代码、项目名称填写。
同时有多个减征项目的,应分别填写。
(二)第1列“期初余额”:填写应纳税额减征项目上期“期末余额”,为对应项目上期应抵减而不足抵减的余额。
(三)第2列“本期发生额”:填写本期发生的按照规定准予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金额。
(四)第3列“本期应抵减税额”:填写本期应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金额。
本列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
(五)第4列“本期实际抵减税额”:填写本期实际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金额。
本列各行≤第3列对应各行。
一般纳税人填写时,第 1行“合计”本列数=主表第23行“一般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附列资料(四)》第2行“分支机构预征缴纳税款”第4列“本期实际抵减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填写时,第1行“合计”本列数=主表第13行“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本期数”。
(六)第5列“期末余额”: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
四、“二、免税项目”由本期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免征增值税的纳税人填写。
仅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或未达起征点的小规模纳税人不需填写,即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主表第9栏“其他免税销售额”“本期数”无数据时,不需填写本栏。
(一)“免税性质代码及名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减免性质及分类表》所列减免性质代码、项目名称填写。
同时有多个免税项目的,应分别填写。
(二)“出口免税”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出口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但不包括适用免、抵、退税办法出口的销售额。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税款所属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纳税人名称(公章):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表单说明】一、本表由享受增值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填写。
二、“税款所属时间”、“纳税人名称”的填写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以下简称主表)。
三、“一、减税项目”由本期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税收规定享受减征(包含税额式减征、税率式减征)增值税优惠的纳税人填写。
(一)“减税性质代码及名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减免性质及分类表》所列减免性质代码、项目名称填写。
同时有多个减征项目的,应分别填写。
(二)第1列“期初余额”:填写应纳税额减征项目上期“期末余额”,为对应项目上期应抵减而不足抵减的余额。
(三)第2列“本期发生额”:填写本期发生的按照规定准予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金额。
(四)第3列“本期应抵减税额”:填写本期应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金额。
本列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
(五)第4列“本期实际抵减税额”:填写本期实际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金额。
本列各行≤第3列对应各行。
一般纳税人填写时,第 1行“合计”本列数=主表第23行“一般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
一般纳税人填写时,第 1行“合计”本列数=主表第23行“一般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附列资料(四)》第2行“分支机构预征缴纳税款”第4列“本期实际抵减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填写时,第1行“合计”本列数=主表第13行“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本期数”。
(六)第5列“期末余额”: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
四、“二、免税项目”由本期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免征增值税的纳税人填写。
仅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或未达起征点的小规模纳税人不需填写,即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主表第9栏“其他免税销售额”“本期数”无数据时,不需填写本栏。
(一)“免税性质代码及名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减免性质及分类表》所列减免性质代码、项目名称填写。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税款所属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纳税人名称(公章):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表单说明】一、本表由享受增值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填写。
二、“税款所属时间”、“纳税人名称”的填写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以下简称主表)。
三、“一、减税项目”由本期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税收规定享受减征(包含税额式减征、税率式减征)增值税优惠的纳税人填写。
(一)“减税性质代码及名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减免性质及分类表》所列减免性质代码、项目名称填写。
同时有多个减征项目的,应分别填写。
(二)第列“期初余额”:填写应纳税额减征项目上期“期末余额”,为对应项目上期应抵减而不足抵减的余额。
(三)第列“本期发生额”:填写本期发生的按照规定准予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金额。
(四)第列“本期应抵减税额”:填写本期应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金额。
本列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
(五)第列“本期实际抵减税额”:填写本期实际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金额。
本列各行≤第列对应各行。
一般纳税人填写时,第行“合计”本列数主表第行“一般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
一般纳税人填写时,第行“合计”本列数主表第行“一般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附列资料(四)》第行“分支机构预征缴纳税款”第列“本期实际抵减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填写时,第行“合计”本列数主表第行“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本期数”。
(六)第列“期末余额”: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
四、“二、免税项目”由本期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免征增值税的纳税人填写。
仅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或未达起征点的小规模纳税人不需填写,即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主表第栏“其他免税销售额”“本期数”无数据时,不需填写本栏。
(一)“免税性质代码及名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减免性质及分类表》所列减免性质代码、项目名称填写。
同时有多个免税项目的,应分别填写。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税款所属时间:自 纳税人名称(公章): 减税性质代码及名称 合计 ××××减税性质代码及名称 ××××减税性质代码及名称 ××××减税性质代码及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二、免税项目 免征增值税项目 销售额 1 合 计 出口免税 ××××免税性质代码及名称 ××××免税性质代码及名称 ××××免税性质代码及名称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网上为必填项 免税销售额扣除项目 扣除后免税销售额 本期实际扣除金额 2 —— 3=1-2 —— 免税销售额 对应的进项税额 4 —— 免税额 5 —— 期初余额 1 一、减税项目 本期发生额 2 本期应抵减税额 3=1+2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本期实际抵减税额 4≤3 期末余额 5=3-4
免税性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分类索引】业务类别申报纳税表单类型纳税人填报设置依据(表单来源)政策规定表单【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3号)【表单】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税款所属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纳税人名称(公章):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一、减税项目减税性质代码及名称栏次期初余额本期发生额本期应抵减税额本期实际抵减税额期末余额123=1+24≤35=3-4合计1××××减税性质代码及名称2××××减税性质代码及名称3【表单说明】一、本表由享受增值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填写。
二、“税款所属时间”、“纳税人名称”的填写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以下简称主表)。
三、“一、减税项目”由本期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税收规定享受减征(包含税额式减征、税率式减征)增值税优惠的纳税人填写。
(一)“减税性质代码及名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减免性质及分类表》所列减免性质代码、项目名称填写。
同时有多个减征项目的,应分别填写。
(二)第1列“期初余额”:填写应纳税额减征项目上期“期末余额”,为对应项目上期应抵减而不足抵减的余额。
(三)第2列“本期发生额”:填写本期发生的按照规定准予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金额。
(四)第3列“本期应抵减税额”:填写本期应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金额。
本列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
(五)第4列“本期实际抵减税额”:填写本期实际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金额。
本列各行≤第3列对应各行。
一般纳税人填写时,第 1行“合计”本列数=主表第23行“一般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
一般纳税人填写时,第 1行“合计”本列数=主表第23行“一般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附列资料(四)》第2行“分支机构预征缴纳税款”第4列“本期实际抵减税额”。
个体工商户免税申报
个体工商户免税申报个体工商户月销售额达不到2万元的免交增值税,不用申请,也不用审批,这是国家规定的。
可以选择定期定额方式纳税申报,月销售额定为2万元以下的就不用交税,也不用建账。
法定免税是指在税法中列举的免税条款。
这类免税一般由有税收立法权的决策机关规定,并列入相应税种的税收法律、税收条例和实施细则之中。
这类免税条款,免税期限一般较长或无期限,免税内容具有较强的稳定性,一旦列入税法,没有特殊情况,一般不会修改或取消。
这类免税主要是从国家或地区国民经济宏观发展及产业规划的大局出发,对一些需要鼓励发展的项目或关系社会稳定的行业领域,给予的税收扶持或照顾,具有长期的适用性和较强的政策性。
如:按照中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16条的规定,对农业生产单位和个人销售自产初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按照营业税暂行条例第6条的规定对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免征营业税。
特定免税是根据政治、经济情况发生变化和贯彻税收政策的需要,对个别、特殊的情况专案规定的免税条款。
这类免税,一般是在税法中不能或不宜一一列举而采用的政策措施,或者是在经济情况发生变化后作出的免税补充条款。
这类免税,一般由税收立法机构授权,由国家或地区行政机构及国家主管税务的部门,在规定的权限范围内作出决定。
其免税范围较小,免税期限较短,免税对象具体明确,多数是针对具体的个别纳税人或某些特定的征税对象及具体的经营业务。
这种免税规定,具有灵活性、不确定性和较强的限制性,一般都需要纳税人首先提出申请,提供符合免税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和相关资料,经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或逐级上报最高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才能享受免税的优惠。
例如,按照财税字[1998]33号文件规定,对国家定点企业和经销单位销售的专供少数民族饮用的边销茶,2000年底前免征增值税;按照94财税字第1号文件规定,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第1年至第2 年免征农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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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未达到起征点销售额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一、背景介绍
个体户是我国经营主体中的一种形式,由于其经营规模较小,往往无法达到增值税起征点销售额的要求。
为了减轻个体户的税收负担,我国对个体户未达到起征点销售额的增值税进行了减免政策。
本文将深入探讨个体户未达到起征点销售额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的相关内容。
二、个体户未达到起征点销售额增值税减免政策概述
根据我国税法规定,个体户的增值税起征点销售额为每年10万元。
对于未达到起征点销售额的个体户,可以享受增值税的减免政策。
具体减免政策如下:
2.1 免征增值税
个体户未达到起征点销售额的,可以免征增值税。
免征增值税意味着个体户在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时,不需要向国家缴纳增值税。
2.2 抵扣进项税额
个体户在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时,支付的增值税可以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抵扣进项税额可以减少个体户的税负,提高经营效益。
三、个体户未达到起征点销售额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的填写要点
个体户在享受增值税减免政策时,需要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下面是个体户未达到起征点销售额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的填写要点:
3.1 填写纳税人信息
在申报明细表的顶部,需要填写个体户的纳税人信息,包括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等。
确保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
3.2 填写销售情况
个体户需要按月填写销售情况,包括销售额、免税销售额、应纳税额等。
销售额是指个体户在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时的总收入,免税销售额是指个体户享受增值税免征政策的销售额,应纳税额是指个体户实际需要缴纳的增值税额。
3.3 填写进项税额
个体户需要按月填写进项税额,包括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时支付的增值税额。
进项税额可以在申报时进行抵扣,减少应纳税额。
3.4 填写其他信息
个体户还需要填写其他相关信息,如免税销售额的具体项目、进项税额的具体项目等。
确保填写的信息完整、准确。
四、个体户未达到起征点销售额增值税减免税申报的流程
个体户未达到起征点销售额增值税减免税申报的流程如下:
4.1 月度申报
个体户需要按月申报增值税减免税情况。
在每个月结束后的一定时间内,个体户需要将当月的销售情况、进项税额等填写在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中,并提交给税务机关。
4.2 审核与核对
税务机关会对个体户的申报明细表进行审核与核对,确保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
如有问题,税务机关会与个体户联系进行补正或说明。
4.3 确认减免税额
税务机关在审核通过后,会根据个体户的申报明细表,确认个体户享受的减免税额。
减免税额将直接减少个体户的应纳税额。
4.4 纳税
个体户在确认减免税额后,需要按时缴纳剩余的应纳税额。
个体户可以选择线上缴税或线下缴税,确保按时缴纳税款。
五、个体户未达到起征点销售额增值税减免税申报的注意事项
个体户在申报增值税减免税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5.1 申报准确性
个体户填写申报明细表时,需要确保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
如有错误或遗漏,可能导致申报结果不准确,影响个体户的税负。
5.2 申报及缴税时间
个体户需要按时申报增值税减免税情况,并按时缴纳剩余的应纳税额。
逾期未申报或未缴税,可能会面临罚款或其他法律责任。
5.3 相关凭证保存
个体户在申报增值税减免税时,需要保存相关凭证,如销售发票、购买发票等。
这些凭证可以作为申报的依据,也可以用于税务机关的核对。
结论
个体户未达到起征点销售额的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是个体户享受减免政策的重要文件。
个体户需要按规定填写申报明细表,并按时申报、缴税。
个体户在申报过程中需要注意准确性、及时性和相关凭证的保存。
个体户通过合理利用增值税减免政策,可以减轻税收负担,提高经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