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办公用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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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用品管理办法(草案)
第一章总则
为了加强学校日常办公用品管理,控制办公费用开支,规范办公用品的申购、入库、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盘存、交接程序,提高利用效率,厉行节约,避免浪费,特制定本制度。本办法适用于未达到政府集中采购限额标准的办公及日常消耗品、教学用品、设备耗材等。
第二章办公用品管理责任部门
办公用品分为教学用具、后勤物业、学生活动用品、办公耗材四大类。
教学用具主要指教师使学生能直观、形象地理解教学内容所使用的各类器具。主要有:一般教学用具,如黑板、板擦、白板、粉笔、虽具、模型实物、图画图表等;专业教学用具,各专业所需教学仪器及相关器材。教学用具统一由教务科进行采购、管理。
后勤物业类物品主要指为改善学校环境所需的物品耗材,主要包括水、电、暖、通、消防、卫生器具、校园绿化等所需的耗材设备。后勤物业类物品统一由行政科采购、管理。
办公耗材是指日常办公时使用的消耗性产品,主要有圆珠笔
(芯)、铅笔、中性笔(芯)、橡皮、胶水、回形针、大头针、装订针、稿纸、信纸、便签、白板笔、固体胶、胶带、涂改液、档案袋、图钉、印台(油)、文件夹、档案盒、订书
机、计算器、打印纸、复印纸、传真纸、碳粉、硒鼓、墨盒、笔记本、信封、笔筒、刀具、宣传单、表格、文件头、财务账本、凭证、桶装水、热水壶、多功能插板等。办公耗材统一由办公
室采购、管理。
学生活动用品主要指学校举办各种活动、劳动所需要的相关物品,主要有:学生劳动工具,如扫把、拖把、水桶、垃圾篓等;活动用具,如场地布置材料、横幅、饰品、奖励、宣传单等。学生活动用品统一由学生科采购、管理。
第三章办公用品的申购和米购
相关科室具体负责本科室用品申购、采购工作。各科室需指定专人负责办公用品采购、保管工作,具体申购、采购程序如下:
1、申购
(1)首次申购办公用品个人,向所在科室办公用品负责人申
请登记,领取并填写《办公用品申购计划单》,见附
件1,由各科室负责人审核批准,分管领导批准后生效。
(2)对于二次申购办公用品的个人,需将以损害或报
废的办公用品归还至负责人处,并做好《办公用品报废申请单》后方可进行申购。
2、米购
(1)办公用品负责人负责本科室办公用品的统一采购工作,米购需到指定米购机构进行米购。
(2)采购应遵循公开透明、择优采购的原则,办公用品负责人采购办公用品时需由领导另指派监督人员一名以上,做好采购督查工作。
(3)涉及采购用品为特殊物品或专业物品,可由科室负责人指派专业人员协助采购。
(4)采购人需将采购发票保管好,并建立好账本制度。应当将编制出的购买物品价格表交于财务科保管,财务科在接收相应付款单据时应当再次核对物品单价和总金额,确认无误的准予付款报销。
第四章办公用品的管理和发放
各科室应设办公用品保管员一名(可兼) ,保管员严格把好管理和领用关,负责办公用品的使用监督、签收、保管、发放工作。
1、管理
(1)保管员应将采购人员送达物品与申购单对照验货
无误后,登记入库,核定单价,办理入库手续,填写《办公用品入库登记表》,见附件2 o
(2)保管员应当将所购办公用品存放专门区域保管,实行封闭保存,做好库房的防潮、防火、防盗、防鼠虫等防范工作。
(3)保管员应准确掌握库存,实行定期盘存制。盘存频率为一月/次,盘存内容包括检查相应的办公用品的存在情况,问题情况,需保管人登记相关问题,签字确定。保管员需每月25日-30日将本科室办公用品的使用、库存及消费情况汇总。
(4)保管员个人不得公物私用,一经发现予以重罚。
2、发放
(1)保管员对照《办公用品申购计划单》发放办公用品。领取办公用品一律由领取人填写《办公用品领用登记
表》,见附件3 ,签上领取人姓名和日期。保管人做好相应的领用记录,明确领用部门,领用人,领用日期。
(2)已发放的办公用品,原则上不再增补,如重复申领,应说明原因或凭损毁原物以旧换新,杜绝虚报冒领。如人为损坏或遗失由个人负责赔偿。
第五章办公用品的借用及归还
1、借用
凡个人因工作需要借用办公用品、器材、软件、硕盘等,需要填写《办公用品借用单》,见附件4。
2、归还
借用办公用品归还时填写《办公用品借用单》,超时未还的,保管员有责任督促归还。借用办公用品发生损坏或者遗失的,视具体情
况照价或折价赔偿。
第六章办公用品的维修、报废
所有日常办公用品使用人,需本着厉行节约,物尽其用的原则,合理使用办公用品。对办公用品的维修、报废依据以下程序进行处理。
(1)所有办公用品出现损坏至不能使用的,均应交还于保管员,不得私自处理。对因个人工作失误、非正常使用而对办公用品造成的重大异常损耗,将根据个人责任的程度,承担所造成相应损失部分的赔偿。
(2)可维修的办公用品,由使用人提交《办公用品维修登记表》,见附件5,由保管员统一进行处理。
(3)经过维修但无法修好的办公用品实行报废处理。由
保管人填写《办公用品报废申请单》,见附件6 ,经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废事项方为成立。
(4)报废品在得到报废审批后应当由保管员人进行统一回收处理。
(5)办公用品在完成报废程序后,应当从《办公用品入库登记表》上核销,核销时应做红笔登记,并附上《办公用品报废申请单》。
第七章办公用品的交接与回收
保管人因离职或工作岗位变动等原因需进行办公用品的
交接或收回时应填写《办公用品交接登记表》,见附件7,移交人需逐项列出物品清单,接收人应仔细点验,遇有毁损的要求移交人书面标明,视该物品金额的大小情况,是否追究移交人(保管人)的责任,另行处理。
本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生效。
本规定解释权归属校办公室。
校办
201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