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外资企业的主体资格证明是指什么
外商设立投资性公司办事须知
投资性公司办理机构和受理范围1、市商务委受理:注册资本1亿美元及以下的外商投资投资性公司的设立和变更事项(单次增资超过1亿美元的除外);按规定需商务部审批的项目,由市商务委初审后报商务部。
2、区县商务主管部门不受理外商投资投资性公司的设立和变更事项。
申办条件投资者资质:外国投资者应资信良好,拥有举办投资性公司所必需的经济实力,申请前一年该投资者的资产总额不低于4亿美元,且该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已设立了外商投资企业,其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的出资额超过1000万美元; 或者,外国投资者资信良好,拥有举办投资性公司所必需的经济实力,该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已设立了10个以上外商投资企业,其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的出资额超过3000万美元。
以合资方式设立投资性公司的,中国投资者应为资信良好、拥有举办投资性公司所必需的经济实力;申请前一年的资产总额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投资性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三千万美元。
申请设立投资性公司的外国投资者应为一家外国的公司、企业或经济组织,若外国投资者为两个以上的,其中应至少有一名占大股权的外国投资者符合上述规定。
办理程序1、投资者向市商务委报送设立外商投资投资性公司的申请材料;2、需要报商务部审批的,初审后报商务部审批;属于市商务委审批权限的,市商务委根据相关规定就外国投资者及其境内所投资企业是否存在违规行为书面征询所在省级及本市税务、工商和外汇管理部门的意见;3、市商务委根据相关规定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批准设立的,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原因。
申请材料清单1、申请报告(独资企业还应报送外资企业申请表);2、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4、投资方授权代表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独资企业只需报送章程);5、经公证和认证的境外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及中文翻译件;6、境外投资者银行资信证明及中文翻译件;7、境内投资者营业执照(复印件)及银行资信证明;8、投资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复印件);9、投资各方出具的董事会成员(或执行董事)、监事会成员(或监事)委派书,身份证明(复印件);10、公司注册地使用许可证明或租赁协议,出租方产权证明(复印件);11、外国投资者已投资企业的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出具的验资报告(复印件)12、依法审计的投资各方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13、投资各方依照《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规定》第五条要求出具的保证函;14、投资性公司外国投资者承诺书;15、投资性公司设立备案表;16、国资部门出具的有关批准文件或备案文件(涉及国有资产的项目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提供);17、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申报的,应提供代理协议,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8、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
设立外资企业的主体资格证明是指什么
设立外资企业的主体资格证明是指什么外国投资者要在国内设立外资公司,需要对其主体资格证明进行公证认证,那么为什么要做公证认证,需要对哪些文件做,办理的流程怎样?外国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公认证的法律依据2006年4月27日「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工商外企200681号文」:第五条:申请外商投资的公司的审批和设立登记时向审批和登记机关提交的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外国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是哪些对于外国个人来说就是他的护照,对于香港人来说是香港身份证和回乡证;对于外国公司来说是其注册证书,董事股东名册,董事会决议等。
外国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公认证流程一、外国文书送往中国(不含香港、澳门特区)使用由于中国尚未加入《取消外国公文认证要求的公约》,简称“海牙公约”,因此,根据国际惯例,外国文书送往中国使用,除有双边协议或多边协议或一国单方免除认证外,均须办理领事/使馆认证。
- 与中国有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送往中国(内地)使用的公证文书或有关文书,需先经当地具有公证资格的律师或公证员对文件进行公证,然后由该国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认证后,再送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 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送往中国(内地)使用的公证文书或有关文书,需先经当地具有公证资格的律师或公证员对文件进行公证,然后由该国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和与中国有外交关系国家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后,再办理中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的认证。
二、香港文书送往中国(内地)使用香港的文书送往中国(内地)使用,先经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然后公证文书必须经过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审核、登记和加章转递」后才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才能送往中国内地使用。
『最高人民法院』与『司法部』《关于涉港公证文书效力问题的通知》:未经审核加章转递程序的证明文书,不具有公证文书的证明效力和执行效力。
我国现明确规定对境投资者主体证明需要文件的公证认证
我国现明确规定对境投资者主体证明需要文件的公证认证一、我国现行境外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的公证认证制度。
自1979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1980年批准第一批3家外商投资企业以来,我国吸收外资直接投资已经走过32个年头,外商投资企业的登记管理工作也跟随着不断地改革和完善。
2006年以前,外国投资者申请工商注册登记时提交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不需要相关公证认证手续可以直接使用,若为外文的内容只需附上对应的翻译件就可以直接作为登记材料使用。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和法律不断完善,特别是2006年新的《公司法》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修订后,外资登记的适用的法律发生了变动,导致外资登记实务的重大调整。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06年4月24日联合印发的《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工商外企字[2006]81号,以下简称《执行意见》)的相关规定,要求“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这是外资登记史上第一次明确规定外国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文件需经公证认证才为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材料。
(一)“公证认证”法律依据。
根据国际惯例以及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公民、法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形成的证据材料,应经所在国公证机关公证,再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对于没有与我国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经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后再转由我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认证),对在台、港、澳形成的证据,需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才能发生法律上的效力,才能予以认可。
(二)“公证认证”流程。
“公证认证”实为两个程序,步骤上先“公证”后“认证”,且两道程序是有联系的。
外资企业设立流程(中英文)超详细!
审批 时间 Appr oval
主办单位 Organizer
联系电话 Contact
1、企业名称 预先核准 1. Docs for name approval application of foreign 3、全体投资人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3. Photocopies of qualification invested certificates of all investors; enterprises 4、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4. other relevant documents, certificates 1、 请示(1份,区外经贸主管部门加具意见)1. Request Sheet (1 copy, ) 2 、 合 同 、 章 程 ( 2 份 )2. Original contracts andarticles of association;(2 copies) 3 、 申 请 表 ( 1 份 ) 3. Application sheet of the certificae of approval 4、可行性研究报告(1份)4. Feasibility Study Report (1 copy) 5、董事会名单、董事身份证明及董事授权委派书(各1份) 2、申请批准 证书 Docs of application of the certificae of approval 6、外方投资者的公证及认证资料(如投资者是境外组织机构, 需一并公证投资者授权代表人)/外国个人投资者有效入境签证 的护照复印件(1份) Foreign Investor's notization certificate (1 7 、投资者银行资信证明( 1 份) 7. Certification of bank credit 7 days provided by the foreign investors (1 copy) 8、公司名称预核准登记通知书复印件(1份,由工商局核发) Copies of the notice of pre-approval of enterprise name (1 copy) 9、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1份,初审时请提 交 正 本 ) 9. "Power of Attorney in Respect of Service of Legal Document" signed by the foreign investors (authorizer) and the legal documents recipient on the territory of china(authorizee). 10、 中方投资者营业执照及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1份,仅限 于 合 资 、 合 作 项 目 ) 10. Sino Investor's business liscense and Certificate of Bank credit 11 、 审 批 机 关 要 求 的 其 他 材 料 11. other relevant documents, certificates 1、《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1. "Registration Application Form for Setting up of Foreign-invested Companies'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The certificate of appointed representative or jointly entrusted agent by all the shareholders 3、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 3.The approval document issued by the approval authority (one duplicate of official reply and approval certificate) 4、公司章程 4. Original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5 、《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 Copies of the notice of pre-approval of enterprise name
外国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公证认证
外国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公证认证
外国投资者公证认证文件是外国企业在华设立外资公司时必须提供的一份文件,那么什么是外国投资者公证认证,该如何办理外国投资者公证认证或者称作外国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公证认证?
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或身份证明根据不同情况可以通过不同渠道办理公证认证手续。
作为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应经其本国主管机关公证后送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如该国与我国没有外交关系,则应当经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再由我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认证。
作为自然人的外国投资者的身份证明,在护照持有人办妥签证和入境手续后,其提交的复印件经与原件核对无误,可以作为外国投资者的“身份证明”使用,无须公证认证。
对没有办妥签证和入境手续的外国投资者,其护照不能作为有效“身份证明”,仍应以经公证认证的所在国有关部门签发的文件作为其身份证明。
香港、澳门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并经司法部派驻当
地的机构签章转递后方可使用。
台湾自然人来沪投资可提供台胞证(本人签字认可的复印件)。
台湾企业通过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中国公证员协会依据《海峡两岸公证书使用查证协议实施办法》出具公证文件。
来源于:/html/cjwt/2405.html。
新加坡公司的主体资格证明及注册证书证明
新加坡公司的主体资格证明及注册证书证明新加坡公司在我国设立外资公司,办理公司变更,法院诉讼等业务时,都需要对新加坡公司主体资格,即注册证书办理公证认证手续。
新加坡公司公证认证,即对新加坡公司文书办理律师公证之后,送我国驻当地使领馆认证。
新加坡认证,也叫新加坡大使馆认证,办理新加坡认证的前提是首先办理新加坡公证。
新加坡公司在国内成立的了代表处,现在要办理代表处延期,根据工商局提供的材料清单,其中有一项就是要办理新加坡公司存续证明公证认证所谓存续证明,即证明公司仍然合法存在的证明文件,在国内,存续证明一般是年检章,或者工商查档。
在新加坡存续证明就是公司的年审回执,或者申请Goodstanding文件。
之后就需要办理新加坡公证认证了,要经过新加坡外交部和我国驻新加坡使馆认证。
新加坡公证认证流程:国际公证人公证,新加坡法律学会认证,我国驻新加坡使馆认证。
新加坡认证分哪几种:1)对新加坡注册证书的公证及使馆认证2)对新加坡注册证书,董事在职证明的公证及使馆认证3)对新加坡注册证书,董事在职证明,银行资信证明的公证及使馆认证4)对新加坡注册证书,董事在职证明,银行资信证明,股东名册或股东决议的公证及使馆认证具体要做哪些文件的公证认证,要根据使用部门的要求而定。
新加坡公司文件拿到国内使用的频率越来也多,新加坡公司文书拿到国内使用,首先就必须办理新加坡公证认证手续,方可有效使用。
以新加坡公司的名义到大陆进行投资,如设立外商投资公司、代表处、投标、商标转让、法律诉讼或者是购置房产等,该新加坡公司的相关文件必须经由我国驻新加坡大使馆认证之后才具有法律效力,才能在大陆合法有效使用。
我国尚未加入海牙公约组织,国家工商总局明确规定,以新加坡等海外离岸公司投资我国,在境内设立外资公司,必须办理新加坡公司主体资格认证,即我国驻当地使馆认证。
所谓新加坡公司主体资格就是新加坡公司的合法注册证明文件,即新加坡公司注册证书,Goodstanding之类的文件。
外商投资如何办理主体资格证明?
外国投资者(外商)来华设立外资企业或进行外资并购时,主管机关(主要是商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通常需要外国投资者提供主体资格证明。
这里的主体资格证明在外商为个人时指其护照,在外商为企业时指其开业证明。
由于各国(各地)商事制度与体系不同,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企业其开业证明也各不相同。
例如,美国是Certificate of Incorporation(图1),德国是Handelsregisterauszug(图2),新加坡是Business Profile(图3),香港是公司注册证明书(图4)。
图1 美国的Certificate of Incorporation示例
图2 德国的Handelsregisterauszug示例
图3 新加坡的Business Profile示例
图4 香港的公司注册证明书
需要注意的是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应经其本国主管机关公证后送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即:办理公证认证)。
如其本国与我国没有外交关系,则应当经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再由我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认证(见图5)。
某些国家的海外属地出具的文书,应先在该属地办妥公证,再经该国外交机构认证,最后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图5 美国的公证认证示例
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按照专项规定或协议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见图6)。
图6 香港的公证示例。
《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重点条款解读
《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重点条款解读国家工商总局外资局为了准确适用《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保持我国利用外资法律和政策的连续性,进一步提高外商直接投资准入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06年4月24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工商外企字[2006]81号,以下简称《执行意见》)。
《执行意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在明确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原则的基础上,对外商投资的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立形式、登记申请期限、审批和登记时需要提交的文件、出资方式、出资监管、境内投资、办事机构的地位、涉及出资的海关和外汇管理等问题提出了明确而具体的意见。
《执行意见》是国家有关部门在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有关外商投资法律方面的有力举措,是国家有关执法部门转变职能、依法行政、协调配合、优化服务的具体体现,也是外资登记管理系统努力进取、开拓创新的积极成果。
最近一个时期以来,全国各地把《执行意见》的学习贯彻与《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学习贯彻结合起来,与外资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结合起来,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把外资登记管理工作规范到新的法律要求上来。
与此同时,各地在学习贯彻过程中,也提出了一些问题,需要统一理解和认识。
在此,我们结合对《公司法》和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的学习和理解,对各地提出问题比较多的《执行意见》条款进行以下解读,供各地在进一步学习贯彻《执行意见》过程中参考。
一、关于一人公司的规范问题。
外商独资的公司适用《公司法》一人公司有关规定问题,对外商独资的公司影响较大。
尤其在当前以外商独资公司的形式申请设立登记的比例越来越大的趋势下,地方工商局、外商独资企业对此问题尤为关注。
一人公司形式的确定和相关限制性规定的配套措施,体现了我国《公司法》顺应时代发展趋势,鼓励投资和维护交易安全的双重立法目的。
外商投资企业申报材料
外商投资企业申报材料各位读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为了你的木棉,应读我的文章!若为比翼双飞鸟,定是人间有情人!若读此篇优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一)外商合资合作企业1、合资(合作)企业由中方企业向商务部门呈报的“关于申请批准合同、章程及董事会成员名单的申请书”;2、设立中外合资(合作)企业预名审批通知书(市工商局外资科办理);3、投资企业双方共同制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4、投资企业双方法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的合作合同、合作章程(合同章程中外方收益部分应载明为收益分配比例,不要出现借款等语句,合同为原件,章程为原件);5、合作公司董事会成员名单;6、投资企业双方委派的企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人选名单及双方成员委派书;7、加盖工商局公章的中方企业营业执照;8、外方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自然人出资提供身份证明;9、外资金融机构出具的外方投资企业资信证明;10、合同、章程如不是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则需双方法人代表给签字者的“授权委托书”。
11、特殊项目需提供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特殊项目需提供部门意见、外方经以人民币出资需提供人民币来源证明、中方以国有资产出资的需提供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的资产评估报告等;12、县发改局项目核准意见(县内办理);13、县环境资源保护局意见书(县内办理);12、环评报告(有资质的单位);13、县国土资源局土地预审意见书(县内办理);14、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外商独资企业1、外方投资者向外资企业所在地行政(县商务局)主管部门申请批准外资企业可研、章程及董事会成员名单的报告2、县发改局项目核准意见(县内办理)3、设立外资企业申请表4、可行性研究报告5、外资企业章程6、外资企业董事会成员名单及董事会成员委派书7、给法定代表经过公证的委派书8、经公证和依法认证的投资者的身份证明文件或开业证明、资信证明(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外商投资的公司注册所需资料中英文对照版
外商投资的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Regulations on the Materials Submitted for the Establishment &Registration of Foreign-Invested Companies1.《外商投资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1. The Application Form for Registration (or Record-filing) of Foreign-Invested Companies.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2. Power of Attorney for Designated Representative or Jointly Entrusted Agent3.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或备案文件。
3. The written approval (including the Written Reply and the Counterpart I of the Approval Certificate) or the Record-filing Documents◆涉及外商投资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或外资并购的企业,提交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
◆For business enterprises governed by any special control measures for foreign investment access or involving any merger or acquisition, the Written Reply and Counterpart I of the Approval Certificate shall be submitted.◆港澳服务提供者按CEPA服务贸易协议投资的公司,提交备案文件。
◆ For companies in which any service provider from Hong Kong or Macao under the CEPA Agreement, the record-filing documents shall be submitted.◆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自由贸易试验区负面清单内项目的,提交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投资自由贸易试验区负面清单外项目的,无需提交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备案文件。
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外商投资的公司填写)/《非公司外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填写)。
2.公司章程、合同(合同仅限于依照《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等法规申请设立的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提供)。
公司章程、合同需投资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各投资方盖章的原件,投资者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
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企业应提交审批部门审批后的公司章程、合同。
3.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中方投资者应提交由本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作为主体资格证明。
◆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经其本国主管机关公证后送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如其本国与我国没有外交关系,则应当经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再由我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认证。
某些国家的海外属地出具的文书,应先在该属地办妥公证,再经该国外交机构认证,最后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按照专项规定或协议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1)外国自然人提交的身份证明文件为护照,且该护照已经我国出入境管理部门确认并办妥签证和入境手续的,免于提交公证、认证文件,只需提交经申请人签字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
(2)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可提交护照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以及有效入境证明的复印件作为身份证明,免于提交公证、认证文件;台湾地区居民可凭其所在地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以及有效入境证明的复印件办理登记作为身份证明,免于提交公证、认证文件。
港澳台居民可提交依据《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取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作为身份证明,无须提交公证、认证文件。
国际经济法概论重点
一国际经济法导论1。
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或跨国)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1。
国家经济主权原则(1)国家对其自然资源享有永久主权。
(2)国家有权对其境内的外国投资以及跨国公司的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3)国家有权将外国财产收归国有或征收。
2。
公平互利原则3.国际合作以谋发展原则3。
国际经济法主体:自然人、法人、跨国公司4。
国家行为原则:主权国家在其领域内所为的行为,外国法院无权审查其行为的合法性效力。
5.国际经济组织:1.普遍性国际经济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集团、世界贸易组织)2。
区域性国际经济组织(欧洲联盟、北美自由贸易区、东南亚国家联盟)3。
专业性国际组织(初级产品出口国如石油输出国组织、天然橡胶生产国联盟等、国际商品组织)二国际货物买卖法1。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指营业地位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转移货物所有权的协议。
2。
国际商事惯例指从事国际商事交易的商人们在商业实践中所自发形成的为交易当事人所承认并惯常遵守的不成文规则或程序。
3。
国际商事条约是国家间缔结的、规定缔约国私人当事人在国际上市交易关系中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是关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统一规则.4。
贸易术语:装运港交货:FOB船上交货 CIF成本加运保费 CFR成本加运费承运人交货:FCA货物承运人 CIP运保费付至 CPT运费付至EXW工厂交货 DDP完税后交货5合同的订立:要约、承诺要约的构成要件:1.是一个订立合同的建议2。
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发出3。
应具有十分确定的内容4。
应表明一经对方承诺即受约束的意思.承诺构成要件:1。
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做出2.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做出3。
承诺是对要约内容的同意.要约的撤回是送达以前,要约的撤销是送达以后承诺以前。
6.卖方的义务:交付货物;提交有关货物的单据;品质担保义务;卖方对货物的权力承担义务.7.买方的义务:支付价款、收取货物。
关于允许境内自然人投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管理办法
关于允许境内自然人投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扩大国际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长三角地区市场准入一体化建设,允许境内自然人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在沪苏浙皖三省一市(以下简称三省一市)试点同外国自然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共同举办外商投资企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境内自然人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境内居民。
第三条境内自然人在三省一市与外国自然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共同投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登记注册,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境内自然人投资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遵循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第五条境内自然人的投资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实物、知识产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条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使得境内自然人成为外商投资企业股东的,按本办法办理。
第七条境内自然人在三省一市与港、澳、台地区自然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共同投资设立企业的登记注册,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八条本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关于简化登记材料开展外国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互认的试点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长三角地区市场准入一体化建设,为企业登记提供便捷透明的服务,有效简化企业登记提交的外国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等相关材料,降低企业商务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外国投资者是指外国的自然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投资者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沪苏浙皖三省一市(以下简称“三省一市”)企业登记机关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主体资格证明是指经本国主管机关公证后送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送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再由我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认证的外国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
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应当按照专项规定或协议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外资办事处注册流程
外资办事处注册流程一、前期准备。
咱得先确定办事处的名称呀。
这个名称可不能随便取,得符合相关规定,不能和已有的企业名称冲突,还得能体现出外资企业的特色。
比如说,要是一家美国的科技公司来设办事处,名称里带点科技感或者和公司相关的元素就很棒啦。
还有就是确定办事处的地址。
这地址得是真实有效的哦,最好是能方便开展业务的地方。
要是在那种交通不方便,或者很偏僻的地方,那可不利于以后的发展呢。
而且这个地址还得有合法的租赁合同或者房产证明之类的文件。
然后就是外资企业的主体资格证明。
这就像是这个外资企业的身份证一样重要。
得把它的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之类的文件准备好,而且这些文件还得经过公证、认证,这样才能证明这个外资企业是合法存在的,有资格在中国设立办事处的。
二、注册申请。
接下来就可以去提交注册申请啦。
这时候要填写好多表格呢,像设立办事处申请表之类的。
填写这些表格的时候可得仔细点,别填错信息了。
比如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这些,一定要按照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来写。
要是写错了,那可就麻烦啦,可能得重新填,又要浪费好多时间呢。
在申请的时候,还得提交一系列的文件。
除了前面提到的地址证明、主体资格证明之外,还得有首席代表或者代表的身份证明、简历这些。
这首席代表可重要啦,就像是办事处的大管家一样,所以他的资料可得准备齐全。
而且他得是符合相关要求的人,不能有什么不良记录之类的。
三、审批环节。
提交了申请之后,就等着审批啦。
这个审批过程可能需要一些时间,咱们就耐心等待就好。
在这个过程中,相关部门会对咱们提交的文件进行审核,看看是不是都符合要求。
要是有问题的话,他们会通知咱们补充或者修改材料。
这时候可别嫌麻烦,要积极配合,按照要求去做。
毕竟人家也是为了确保这个办事处的设立是合法合规的嘛。
四、登记注册。
如果审批通过了,那就可以进行登记注册啦。
这时候就正式成为合法的外资办事处啦。
登记注册的时候,会给咱们颁发一些证件,这些证件可一定要好好保管,就像宝贝一样。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19.12.28•【文号】国市监注〔2019〕247号•【施行日期】2020.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司、企业和经济组织登记注册管理正文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国市监注〔2019〕24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以下简称《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为贯彻执行《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规定,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现就依法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规范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程序1.规范申请程序。
申请人应当通过企业登记系统申请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
在申请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或者变更登记时,投资人应当承诺是否符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以下简称《负面清单》)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勾选涉及《负面清单》的行业领域。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前须经行业主管部门许可的,还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2.规范审查程序。
登记机关对相关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外国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企业在《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投资的,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进行登记注册。
外国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负面清单》内对出资比例、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国籍等有限制性规定的领域,对于符合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规定条件的,依法予以登记注册;行业主管部门在登记注册前已经依法核准相关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的,登记机关无需就是否符合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规定条件进行重复审查。
外国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企业在《负面清单》禁止投资的领域投资的,不予登记注册。
网上查询公证书真伪
网上查询公证书真伪网上查询公证书真伪篇一:外商投资企业主体资格证明公证认证书真假怎么鉴别?外商投资企业主体资格证明公证认证书真假怎么鉴别?根据工商总局关于外资公司登记设立的规定,需要提供外商投资企业主体资格证明公证认证书,但是其真假怎么鉴别呢?以下是一个案例。
外商投资公司的设立登记,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需要提交公证认证书。
就这份材料,如何鉴别真假,除了最后的认证贴纸,还有其他地方吗?因为往往最后一页的认证与前面的公证是没有内容上的联系的,如果把最后一页拆下来,其他材料作假,我们怎么能看出来?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的公证和认证是有行后之分的,程序上先公证后认证,且每道程序是有联系的。
如美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一般为:州政府州务卿办公室出具公司证明,经当地公证员公证,再由公证员属地的州务卿官员证明公证员身份,最后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整套文件是由公证人铆订或火漆封在一起,不易拆开。
来源于.51rz.rg/html/cjt/2539.html篇二:美国委托公证书如何辨别真假中国驻美使馆认证能证明吗美国委托公证书如何辨别真假?中国驻美使馆认证能证明吗最近要买一套二手房,房东在美国,不方便回国办理,委托他国内的亲戚处理,出了一份美国委托公证书,结果上面错了好几处,没通过,让拿回去重新办理了,想问一下有谱没谱啊,这种东西还能错,我看上面还有中国驻美领馆的章,郁闷。
要弄清楚以上问题,就要搞清楚领事认证。
是这样,不要被上面中国领事馆的章给蒙蔽了,领事馆盖章只是确认之前州政府或公证员的签章是真实有效的,并不对内容负责,对内容负责的应该是公证员。
而在美国公证,和中国的公证有很大区别,像这种委托公证,需要当时人自己你好委托书,只要在公证员面前签个字,而公证员所做的,就是核实签字人的身份,证明是他本人亲自签署的而已。
因此,有可能公证书内容有误。
来源于.51rz.rg/html/cjt/1808.html篇三:瑞典公司主体资格文件查询并公证认证图片已关闭显示,点此查看 .51rz.rg 瑞典公司主体资格文件查询并公证认证一家瑞典公司要授权一个中国人在中国帮它处理相关事务,中国政府办事部门要求提供该瑞典公司授权委托书及其工商注册登记文件,并办理公证及中国驻瑞典使馆认证,是这样吗?是这样的,因为国外的文件中国不能确定其真伪,这就需要当地公证后,然后经中国领事馆认证后,方可在中国有效使用。
2020年1月1日起,沪苏浙皖多地投资外商主体资格证明只需办理一份
2020年1月1日起,沪苏浙皖多地投资外商主体资格证明只需办理一份日前,长三角三省一市(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市场监管局联合制定了三个办法,在沪苏浙皖创新试点外商投资若干便利举措,包括:(1)对于已在三省一市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且已提交经公证认证的主体资格证明,同时在主体资格证明的有效期内,如该外国投资者再向三省一市中其他任一省/市投资的,允许该外国投资者只提供由已设企业受理地市场监管局档案部门出具的加盖档案证明章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或由该登记机关出具的已收取主体资格证明原件的证明文件及经公证认证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关于简化登记材料开展外国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互认的试点办法》(2)允许境内自然人在三省一市试点同外国自然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共同举办外商投资企业。
——《关于允许境内自然人投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管理办法》(3)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士创办科技型企业可获得境内自然人同等待遇,即外籍人士可凭其持有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作为创办科技型企业的身份证明,与境内自然人持中国居民身份证作为身份证明创办企业享受同等待遇。
——《关于持永久居留身份证外籍人士创办科技型企业试行办法》值得注意的是,外商主体资格证明不同于中国的证照,因其往往是登记信息的摘录,并不会载明有效期。
实践中,市场监管部门往往以主体资格证明出具是否已超过6-12个月作为判断该证明是否仍具有时效性的标准。
试点办法中主体资格证明的有效期是否为类似前述时效性的主观裁量还有待观察澄清。
此外,单从文字表述来看,如果外商仅在某省或市内(而不跨省)进行重复投资,其再次提交主体资格证明原件的义务似乎并未豁免。
主管机关实践中将如何把握,也有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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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1:关于允许境内自然人投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扩大国际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长三角地区市场准入一体化建设,允许境内自然人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在沪苏浙皖三省一市(以下简称三省一市)试点同外国自然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共同举办外商投资企业,特制定本办法。
外商投资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外商投资企业主体资格证明近年来,中国对外投资范围与广度的扩大化与多元化吸引着全球的外资企业进入中国市场角逐。
越来越多的外资企业选择中国作为投资企业目的地,而外商投资有限公司在中国进行设立合资或外商独资企业、设立代表处、商标注册、法院诉讼等商业活动时,工商局、法院、商标局等国内相关政府部门会要求投资人出具主体资格证明。
那么什么是主体资格证明呢?主体资格证明一词最早源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企业年度检验办法》。
在《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中说明申请外商投资的公司的审批和设立登记时向审批和登记机关提交的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时,如何准备主体资格证明?1. 外商设立公司的中方投资者应提交由本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作为主体资格证明;2. 而外商设立公司的境外非自然人投资者,应提供境外投资公司注册证书作为主体资格证明,国外的营业执照一般叫Articles of Incorporation, Certificate of Incorporation, Certificate of Formation等。
境外投资公司的注册证书需经当地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再经外交部认证,最后经过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3. 而外商设立公司的境外自然人投资者需要提供护照或长期居留证明的复印件,该复印件需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后再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在投资人已持合法签证入境中国的情况下,部分地区的工商登记部门可以接受经中国出入境管理部门确认入境手续的护照原件当场核对,可不需要对其身份证明进行公证和认证。
4. 港澳台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1) 香港及澳门地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需由中国委托的公证人进行公证并经由中国司法部派驻当地的法律服务中心加盖转递专用章转递。
2021年注册外资公司详细流程
2021年注册外资公司详细流程篇一:2021年最新公司注册流程2021年最新公司注册流程注册公司需要提供的资料及流程费用:1、核名: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就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这一步的手续费是 30元。
(30元可以帮你检索5个名字,很多名字重复,所以一般常见的名字就不用试了,免得花冤枉钱。
核名通过后,打印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租房:去专门的写字楼租一间办公室,如果你自己有厂房或者办公室也可以,有的地方不允许在居民楼里办公。
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让房东提供房产证的复印件。
签订好租房合同后,还要到税务局去买印花税,按年租金的千分之一的税率购买,例如你的每年房租是1万元,那就要买10元钱的印花税,贴在房租合同的首页,后面凡是需要用到房租合同的地方,都需要是贴了印花税的合同复印件。
(2021年3月1号后申请人提交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即可予以登记。
)3、编写“公司章程”:可以在工商局网站下载“公司章程”的样本,修改一下就可以了,章程的最后由所有股东签名。
4、到工商局现场办理营业执照,带齐以下资料!①公司设立申请书(可以在当地工商局网站下载);口②公司章程(可以在当地工商局网站下载);口③董事法人监事任免书(可以在当地工商局网站下载);口④总经理任免书(可以在当地工商局网站下载);口⑤全体股东法人身份证原件;⑥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注册流程及费用的第一步已打印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凭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到专业刻章店刻印公章、财务章,正规的章是到公安分局备案过有刻章卡的;(1-2个工作日)。
5、凭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公章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1个工作日)6、凭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公章到各(您所在)区的国税或地税分局办理税务登记证;(1个工作日)7、去银行开立公司验资户:所有股东带上自己入股的那一部分钱到银行,带上公司章程、工商局发的核名通知、法人代表的私章、身份证、用于验资的钱、空白询征函表格,到银行去开立公司帐户,你要告诉银行是开验资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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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外资企业的主体资格证明是指什么
外国投资者要在国内设立外资公司,需要对其主体资格证明进行公证认证,那么为什么要做公证认证,需要对哪些文件做,办理的流程怎样?
外国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公认证的法律依据
2006年4月27日「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工商外企200681号文」:第五条:申请外商投资的公司的审批和设立登记时向审批和登记机关提交的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外国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是哪些
对于外国个人来说就是他的护照,对于香港人来说是香港身份证和回乡证;
对于外国公司来说是其注册证书,董事股东名册,董事会决议等。
外国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公认证流程
一、外国文书送往中国(不含香港、澳门特区)使用
由于中国尚未加入《取消外国公文认证要求的公约》,简称“海牙公约”,因此,根据国际惯例,外国文书送往中国使用,除有双边协议或多边协议或一国单方免除认证外,均须办理领事/使馆认证。
- 与中国有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送往中国(内地)使用的公证文书或有关文书,需先经当地具有公证资格的律师或公证员对文件进行公证,然后由该国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认证后,再送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 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送往中国(内地)使用的公证文书或有关文书,需先经当地具有公证资格的律师或公证员对文件进行公证,然后由该国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和与中国有外交关系国家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后,再办理中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的认证。
二、香港文书送往中国(内地)使用
香港的文书送往中国(内地)使用,先经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然后公证文书必须经过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审核、登记和加章转递」后才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才能送往中国内地使用。
『最高人民法院』与『司法部』《关于涉港公证文书效力问题的通知》:未经审核加章转递程序的证明文书,不具有公证文书的证明效力和执行效力。
来源于/html/gzrzxgzl/3438.html出师表
两汉:诸葛亮
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
然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
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
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
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此皆良实,志虑忠纯,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愚以为宫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必能裨补阙漏,有所广益。
将军向宠,性行淑均,晓畅军事,试用于昔日,先帝称之曰“能”,是以众议举宠为督:愚以为营中之事,悉以咨之,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
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
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
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愿陛下亲之、信之,则汉室之隆,可计日而待也。
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
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由是感激,遂许先帝以驱驰。
后值倾覆,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尔来二十有一年矣。
先帝知臣谨慎,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
受命以来,夙夜忧叹,恐托付不效,以伤先帝之明;故五月渡泸,深入不毛。
今南方已定,兵甲已足,当奖率三军,北定中原,庶竭驽钝,攘除奸凶,兴复汉室,还于旧都。
此臣所以报先帝而忠陛下之职分也。
至于斟酌损益,进尽忠言,则攸之、祎、允之任也。
愿陛下托臣以讨贼兴复之效,不效,则治臣之罪,以告先帝之灵。
若无兴德之言,则责攸之、祎、允等之慢,以彰其咎;陛下亦宜自谋,以咨诹善道,察纳雅言,深追先帝遗诏。
臣不胜受恩感激。
今当远离,临表涕零,不知所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