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索赔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摘要:在工程建设的每个阶段,都可能发生索赔。但发生索赔最集中、处理难度最复杂的情况发生在施工阶段,因此,我们通常说的工程建设索赔主要是指工程施工的索赔。合同执行的过程中,如果一方认为另一方没能履行合同义务或妨碍了自己履行合同义务或是当发生合同中规定的风险事件后,结果造成经济损失,此时受损方通常会提出索赔要求。随着公路工程招、投标制度的不断完善及业主、监理、施工单位管理章程进一步健全,索赔工作也逐步步入正常轨道,只要我们充分理解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及业主、监理、施工单位签订约合同协议和各项往来性文件,在索赔工作中做到有理、有据,将会有更多的索赔项目被受理或批复。施工索赔和施工合同两者有着直接联系,要获得索赔成功,必须加强合同管理。
关键字:工程索赔
索赔是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而遭受损失时,向另一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在实际工作中,“索赔”是双向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都可能提出索赔要求,但建设单位索赔数量较小,而且处理方便。可以通过冲帐、扣拨工程款、扣保证金等实现对施工单位的索赔;而施工单位对建设单位的索赔则比较困难一些。通常情况下,索赔是指承包商(施工单位)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对非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费用增加而要求业主给予补偿损失的一种权利要求。而业主(建设单位)对于属于施工单位应承担责任造成的,且实际发生了损失,向施工单位要求赔偿,称为反索赔。
工程索赔是在工程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 甲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合同、或由于第三
方、或由于其他因素, 给乙方在工期或费用上造成损失, 乙方向甲方提出赔偿或补偿的要求。
正确认识工程索赔, 对加强企业管理, 提高经济效益会起到很大作用。
由于建筑工程规模大, 用设备, 材料数量多, 工期较长, 投资多, 建筑、结构、安装等技术复杂, 质量标准要求高, 并与社会、市场以及自然条件关系十分密切, 所以, 合同条款、设计文件、设计资料等, 与实际相比往往会有缺陷和不足之处, 在工程实施的全过程中就会发生问题或变更, 因此, 发生索赔事件是自然存在的事情。
工程索赔是甲、乙双方之间经常发生的管理业务, 是双方合作的一种方式。由于客观情况
发生变化, 使建筑工程发生了施工单位没有责任和义务承担的合同价款以外的费用, 施工单位及时提出索赔要求, 同时建设单位根据施工单位索赔理由和证据, 以及监理工程师掌握的实际资料和具体意见给予赔偿或补偿, 这是合理合法的正当商业行为。
工程索赔工作和其他企业管理工作一样,具有本身的特殊比。索赔是施工单位利用法律保
护自身正当利益、提高经济效益的手段, 也是减少风险或转移风险的有效方法。只有施工单位主动及时地“索” , 建设单位才有可能“赔”。施工单位不想索赔、不敢索赔、
不会索赔, 那么, 也就得不到建设单位的赔偿或补偿。可是, 施工单位滥用索赔, 无理索赔, 将使甲、乙双方关系紧张,或者影响到施工合同的实施, 更甚者影响到施工单位的企业信誉, 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所以,索赔的能力或者处理索赔的能力(有的甲方称为反索赔能力), 可以真实地反映出甲方或者乙方企业综合管理的水平。所以, 工程索赔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工程索赔与合同管理、施工管理、技术管理、计划管理、成本管理、材料管理、设备管理、文档管理等, 是一个有机整体, 这几方面的管理不及时、准确、完整地积累资料, 索赔工作就成了纸上谈兵。所以, 有的单位不仅配备专人负责这项工作, 而且领导亲自挂帅组成班子完成这项任务。这样的单位在工程项目管理或者企业管理方面都会表现出较高的水平。
施工索赔管理存在的问题
对索赔概念认识模糊,理解存在偏差
索赔是当事人保护自己避免损失、保证利润、提高效益的重要手段。而我国的很多承包商一直对索赔存在惧怕的心理,对索赔讳莫如深,担心索赔会损害己方与业主的关系,害怕引起争端,影响其长远发展。有些业主,利用自己的有利地位的条件,不准承包商索赔,也不同意承包商的正当和合理索赔要求。
索赔经验贫乏
由于我国承包商对索赔的模糊认识,对国际、国内经典案例很少进行系统总结,很少对典型索赔案例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所以企业在针对具体工程索赔时,不知如何进行和运作,存在不会索赔的现象,不但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同时,也失去了索赔经验积累的机会。
对索赔风险认识不足
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有许多技术因素、人为因素、社会因素以及自然因素等在不同程度影响着工程实施的实际效果,这些因素会随着工程项目的进行而不断发展变化,如果不加以研究控制的话,就有可能形成重大风险,导致工程项目的各种索赔,致使项目产生重大损失。
施工索赔的主要内容
施工单位索赔管理是预测索赔机会,在合同实施中寻找和发现索赔机会,同时处理索赔事件,解决索赔争执,可能出现索赔机会的主要内容包括:
索赔通常包括两方面:一是工期的索赔,一般指承包人向业主或者分包人向承包人要求延长工期。二是施工费用的索赔,即要求补偿经济损失,调整合同价格。一般这两方面的索赔报告要求分别编写,因为在许多索赔事件中,工期与费用的索赔往往不同时成立。
不利的自然条件与人为障碍引起的索赔。不利的自然条件是指施工中遇到的实际自然条
件比招标文件中所描述的更为困难和恶劣,这些不利的自然条件或人为障碍增加了施工的难度,导致施工单位必须花费更多的时间和费用,在这种情况下施工单位可提出索赔要求。
工程变更引起的索赔,由于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增加工程量或增加附加
工程、修改设计、变更施工顺序等,造成工期延长和费用增加,施工单位可据此提出索赔要求。
因施工中断和工效降低提出的施工索赔。由于建设单位或监理工程师原因引起施工中断和工效降低,特别是根据建设单位不合理的指令压缩合同规定的工程进度,使工程比合同规定日期提前竣工,从而导致工程费用增加,施工单位据此提出的索赔。
因工程终止或放弃导致的索赔。由于建设单位违约或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等造成工程非正常终止,承包人和分包人蒙受经济损失而提出的索赔。如果由于承包人或者分包人原因导致工程非正常终止,发包人也可对此提出索赔。
其它方面的索赔。主要是由于物价上涨引起的索赔;由于货币贬值导致的索赔;由于延期支付工程款导致的索赔等。
工程索赔原则
(1)预防为主的原则。工程师应努力从预防索赔发生着手,洞察工程实施中可能导致索赔的起因,防止或减少索赔事件的出现。
(2)必须以合同为依据。遇到索赔事件时,工程师必须以完全独立的裁判人的身份,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审查索赔要求的正当性。必须对合同条件、协议条款等到有详细了解,以合同为依据来公平等处理合同双方的利益纠纷。
(3)公平合理原则。工程师处理索赔时,应恪守职业道德,以事实为依据,以合同为准绳,做出公正的决定。
(4)协商原则。工程师在处理索赔时,应认真研究索赔报告,充分听取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意见,主动与双方协商,力求取得一致同意的结果。
(5)授权的原则。工程师处理索赔事件,必须在合同规定、建设单位授权的权限之内,当索赔金额或延长工期时间超出授权范围时,则工程师应向建设单位报告,在取得新的授权后才能做出决定。
(6)必须注意资料的积累。积累一切可能涉及索赔论证的资料,同施工企业、建设单位研究的技术问题、进度问题和其他重大问题的会议应当做好文字记录,并争取会议参加者签字,作为正式文档资料。同时还应建立业务往来的文件编号档案等业务记录制度,做到处理索赔时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
(7)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索赔发生后必须依据合同的准则及时地对单项索赔进行处理。
索赔的具体操作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