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oc15)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一、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规范1.施工前准备工作在开始施工前,应根据设计要求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明确工程的施工范围、施工流程、施工工期等内容。
同时,要做好场地清理、土地整理等准备工作,确保施工能够顺利进行。
2.土地改良在进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时,土地改良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在土地改良过程中,需采取科学的方法,包括土壤复合改良、有机质添加、上下层土混合等,以提高土壤的肥力和透水性,为植物的生长提供良好的土壤环境。
3.植物选植在进行园林绿化工程时,植物的选植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根据设计要求和施工环境,选择适合的植物种类和数量,合理布局植物的位置和密度,确保植物的生长和发育正常。
4.施工质量控制在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过程中,需对施工质量进行严格控制。
包括对土地改良、植物选植、景观石材铺设、草坪铺设等每一个环节都要进行检查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5.施工安全在进行园林绿化工程时,施工安全是首要考虑的问题。
施工过程中要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进行教育和强化,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意外。
二、园林绿化工程验收规范1.完工验收在园林绿化工程完工后,需进行验收工作。
验收内容包括工程实景效果、植物成活情况、园林绿化设施的安装情况等。
验收人员应按照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进行验收,并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
2.工程保养在园林绿化工程验收合格后,需对工程进行保养工作。
包括对植物进行定期修剪、浇水、施肥等保养工作,确保园林绿化工程的长期稳定和持续美观。
3.验收标准园林绿化工程的验收标准应包括工程质量标准、植物成活率标准、设施完好率标准等内容。
验收标准应由专业人员制定,并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验收,确保验收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4.验收结果验收工作完成后,应形成验收报告,并据此对园林绿化工程的最终质量进行评定。
验收结果包括工程合格、不合格和待整改三种情况,不合格的工程需重新整改并重新验收,直至达到设计要求为止。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oc_15)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Landscape Engineering in City and Town前言为适应北京城市园林绿化行业发展的要求,依据CJJ/T 82-99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北京市园林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园林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勇伟、揭俊。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施工前准备、植物材料和种子、种植前土壤处理、种植穴(槽)的挖掘、苗木运输和假植、苗木种植前的修剪、各类植物的种植、屋顶绿化、地下设施覆土绿化、垂直绿化、斜面护坡绿化、绿化工程附属设施和工程验收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以及其它绿地绿化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及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 301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DB11/T 211-2003 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绿化工程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种植工程。
3.2种植土理化性状良好,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3.3客土将栽植地点或种植穴中不适合种植的土壤更换成适合种植的土壤,或掺入某种栽培基质改善理化性质。
3.4种植土层厚度植物根系正常生长发育所需的土壤深度。
3.5种植穴(槽)种植植物挖掘的坑穴。
坑穴为圆形或方形称为种植穴,长条形的称为种植槽。
3.6规则式种植按一定规则配植的种植方式。
3.7自然式种植株行距不等,采用不对称的自然配植形式。
3.8土球挖掘苗木时,按一定规格切断根系,保留土壤呈圆球状并加以捆扎、包装的苗木根部。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 引言城市绿化工程的施工和验收是为了提高城市环境质量,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和美丽的城市景观。
本文档旨在规范城市绿化工程的施工过程和验收标准,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2. 施工准备在进行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前,必须进行充分的施工准备工作。
具体步骤如下:•确定施工方案:根据设计图纸和相关规范,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绿化植物的选择、土壤改良方案、灌溉系统设计等。
•采购材料:根据施工方案,采购所需的绿化材料,如植物苗木、草皮、土壤改良剂等。
•准备设备:确保施工所需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完好,并做好相应维护工作。
•安全措施: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包括施工现场的警示标识、防护设施等。
3. 施工过程城市绿化工程的施工过程需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以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以下是城市绿化工程施工的基本步骤:3.1 土地准备在开始绿化工程之前,需要对施工区域的土地进行准备工作。
具体步骤如下:•清理施工区域:清除施工区域内的杂草、垃圾和其他障碍物。
•土壤改良:对土地进行适当的土壤改良,以提高植物的生长条件。
3.2 种植植物根据设计方案,选择合适的植物进行种植。
具体步骤如下:•准备苗木:将所选植物苗木进行处理,去除病虫害和破损部分。
•按设计图纸要求进行布局:根据设计图纸的要求,在施工区域内进行植物布局,确定种植位置。
•种植植物:将处理好的苗木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种植,确保根系和土壤之间的贴合。
3.3 灌溉系统安装为了保证绿化植物的生长需要,需要安装适当的灌溉系统。
具体步骤如下:•系统设计:根据设计要求,设计灌溉系统的管道布局和喷头位置。
•管道安装: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灌溉系统管道的安装,包括主管道和支管道。
•喷头安装:根据设计要求,安装喷头并进行调试,确保喷头工作正常。
3.4 养护管理在施工完毕后,需要进行养护管理工作,确保植物能够良好生长。
具体步骤如下:•浇水:根据植物生长的需要,按时进行浇水。
•去除杂草:定期清理施工区域内的杂草和枯萎的植物。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一.总则1.0.1为了对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全过程实施工程监理和质量控制,提高城市绿化种植成活率,改善城市绿化景观,节约绿化建设资金,确保城市绿化工程施工质量,创建良好的城市生态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城市风景林地、城市道路绿化等绿化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及验收。
1.0.3为绿化工程配套的构筑物和市政设施工程,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0.4城市绿化工程的施工及验收除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二.术语2.0.1绿化工程Plant Engineering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植物种植工程。
2.0.2种植土Soil for Planting理化性能好,结构疏松、通气,保水、保肥能力强,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2.0.3客土Replace with Out-soil将栽植地点或种植穴中不适合种植的土壤更换成适合种植的土壤,或掺入某种土壤改善理化性质。
2.0.4种植土层厚度Thick ness of Planting Soil Layer植物根系正常发育生长的土壤深度。
2.0.5种植穴(槽)Plant Hole and Trough种植植物挖掘的坑穴。
坑穴为圆形或方形称种植穴,长条形的称种植槽。
2.0.6规则式种植Formal Style Planting按规则图形对称配植,或排列整齐成行的种植方式。
2.0.7自然式种植Natural Style Planting株行距不等,采用不对称的自然配植形式。
2.0.8土球Soil Ball挖掘苗木时,按一定规格切断根系保留土壤呈圆球状,加以捆扎包装的苗木根部。
2.0.9裸根苗木Plant of Bare Root挖掘苗木时根部不带土或带宿土(即起苗后轻抖根系保留的土壤)。
2.0.10假植Plant for Casual苗木不能及时种植时,将苗木根系用湿润土壤临时性填埋的措施。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2003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施工前准备、植物材料和种子、种植前土壤处理、种植穴(槽)的挖掘、苗木运输和假植、苗木种植前的修剪、各类植物的种植、屋顶绿化、地下设施覆土绿化、垂直绿化、斜面护坡绿化、绿化工程附属设施和工程验收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以及其它绿地绿化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及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 301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DB11/T 211-2003 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绿化工程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种植工程。
种植土理化性状良好,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客土将栽植地点或种植穴中不适合种植的土壤更换成适合种植的土壤,或掺入某种栽培基质改善理化性质。
种植土层厚度植物根系正常生长发育所需的土壤深度。
种植穴(槽)种植植物挖掘的坑穴。
坑穴为圆形或方形称为种植穴,长条形的称为种植槽。
规则式种植按一定规则配植的种植方式。
自然式种植株行距不等,采用不对称的自然配植形式。
土球挖掘苗木时,按一定规格切断根系,保留土壤呈圆球状并加以捆扎、包装的苗木根部。
裸根苗木挖掘时根部不带土或仅带护心土的苗木。
假植苗木不能及时种植时,将苗木根系用湿润土壤临时性填埋的措施。
修剪在种植前对苗木的枝干和根系进行疏枝和短截。
对枝干的修剪称修枝,对根的修剪称修根。
疏剪将枝条从分枝的基部剪除称疏剪或疏枝。
短截从枝条上选留一合适的芽后将枝条剪短,以刺激侧芽萌发。
分枝点高乔木从地表面至树冠第一个分枝点的高度。
树池透气护栅护盖树穴,避免人为践踏,保持树穴通气的铁蓖等构筑物。
CJJ82-2012-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设部 CJJ/T82-2012 2013年5月1日1 总则1.0.1 为加强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规范工程施工技术,统一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检验、验收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及其他绿地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
1.0.3 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栽培植 planting soil 理化性状良好,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2.0.2客土 improved soil imported from other places 更换适合园林植物栽植的土壤2.0.3地形造型 terrain modeling一定的园林绿地范围内植物栽植地的起伏状况。
2.0.4栽植穴、槽 planting hole(slot) 栽植植物挖掘的的坑穴。
坑穴为圆型或方形的称为栽植穴,长条形的称为栽植槽。
2.0.5裸根苗木 bare root seedlings挖掘时根部不带土或仅带护心土的苗木。
2.0.6容器苗 seedling in container将苗木种入软容器(软容器为可降解的材料)中,掩入土中常规养护,移植时连同软容器一起埋入土中。
2.0.7分支点高度 height of trunk1乔木从地表面至树冠第一个分支点的高度。
2.0.8 胸径 diameter at breast height乔木主干高度在 1.3m 处的树干直径。
2.0.9 地径 ground diameter树木的树干贴近地面处的直径。
2.0.10 茎密度 stem density草坪单位面积内向上生长茎的数量。
2.0.l1 设施空间绿化 greening space of construction in urban 建筑物、地下构筑物的顶面、壁面及围栏等处的绿化。
2.0.I2 栽植基层 plant growth space非绿地绿化方式的植物栽植基础结构,它包括耐根穿刺防水层、排蓄水层、过滤层、栽植土层等。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订制、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8] 102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施工准备;4.绿化工程;5.园林附属工程;6.工程质量验收。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1 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增加了施工现场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和技术管理,使工程质量事前进行控制。
2 增加了水湿生植物栽植、设施空间绿化、坡面绿化、重盐碱及重黏土土壤改良、施工期的植物养护以及园林附属工程的施工、验收要求。
3 提出了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划分以及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的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要求。
4 统一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验收程序、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要求。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10号,邮政编码:300381)本规范主编单位: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目次1 总则2 术语3 施工准备4 绿化工程4.1 栽植基础4.2栽植穴、槽的挖掘4.3 植物材料4.4 苗木运输和假植4.5 苗木修剪4.6 树木栽植4.7 大树移植4.8 草坪及草本地被栽植4.9 花卉栽植4.10 水湿生植物栽植4.11 竹类栽植4.12 设施空间绿化4.13 坡面绿化4.14 重盐碱、重黏土土壤改良4.15 施工期的植物养护5 园林附属工程5.1 园路、广场地面铺装工程5.2 假山、叠石、置石工程5.3 园林理水工程5.4 园林设施安装工程6 工程质量验收6.1 一般规定6.2 质量验收6.3 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附录A 园林绿化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附录B 园林绿化分项工程质量验收项目和要求附录C 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附录D 园林绿化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报告本规范用词说明附:条文说明1 总则1.0.1 为加强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规范工程施工技术,统一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检验、验收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制订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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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规范百度文库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2008-3-31【大中小】【打印】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施工前准备、植物材料和种子、种植前土壤处理、种植穴(槽的挖掘、苗木运输和假植、苗木种植前的修剪、各类植物的种植、屋顶绿化、地下设施覆土绿化、垂直绿化、斜面护坡绿化、绿化工程附属设施和工程验收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以及其它绿地绿化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及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 301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 DB11/T 211-2003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绿化工程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种植工程。
3.2种植土理化性状良好,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3.3客土将栽植地点或种植穴中不适合种植的土壤更换成适合种植的土壤,或掺入某种栽培基质改善理化性质。
3.4种植土层厚度植物根系正常生长发育所需的土壤深度。
3.5种植穴(槽种植植物挖掘的坑穴。
坑穴为圆形或方形称为种植穴,长条形的称为种植槽。
3.6规则式种植按一定规则配植的种植方式。
3.7自然式种植株行距不等,采用不对称的自然配植形式。
3.8土球挖掘苗木时,按一定规格切断根系,保留土壤呈圆球状并加以捆扎、包装的苗木根部。
3.9裸根苗木挖掘时根部不带土或仅带护心土的苗木。
3.10假植苗木不能及时种植时,将苗木根系用湿润土壤临时性填埋的措施。
3.11修剪在种植前对苗木的枝干和根系进行疏枝和短截。
对枝干的修剪称修枝, 对根的修剪称修根。
3.12疏剪将枝条从分枝的基部剪除称疏剪或疏枝。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PDF整理版含表)

前言本标准代替并废止DB11/T 212—2003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本标准与DB11/T 212—200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增加了对园林绿化工程的基本规定、分项工程质量控制、非植物造景质量原则;——统一了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验收程序;——明确了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要求、子单位和子分部工程的划分。
本标准附录B是规范性附录,其余附录全部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提出。
本标准由北京市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林广勋、陶威、白涛、赵晶、任爱国。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DB11/T 212—2003。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对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的基本规定、分项工程质量控制、非植物造景质量原则、验收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地区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以及其它绿地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
凡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版(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503 实木地板块GB 50203 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35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42 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68 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303 建筑电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JG/T 193 钠基膨润土防水毯JC 205 天然花岗石建筑板材DB11/T 211 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11/T 281 屋顶绿化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技术及验收规范

(地方标准)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前言为适应北京城市园林绿化行业发展的要求,依据CJJ/T 82-99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北京市园林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园林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勇伟、揭俊。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施工前准备、植物材料和种子、种植前土壤处理、种植穴(槽)的挖掘、苗木运输和假植、苗木种植前的修剪、各类植物的种植、屋顶绿化、地下设施覆土绿化、垂直绿化、斜面护坡绿化、绿化工程附属设施和工程验收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以及其它绿地绿化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及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 301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DB11/T 211-2003 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绿化工程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种植工程。
3.2种植土理化性状良好,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3.3客土将栽植地点或种植穴中不适合种植的土壤更换成适合种植的土壤,或掺入某种栽培基质改善理化性质。
3.4种植土层厚度植物根系正常生长发育所需的土壤深度。
3.5种植穴(槽)种植植物挖掘的坑穴。
坑穴为圆形或方形称为种植穴,长条形的称为种植槽。
3.6规则式种植按一定规则配植的种植方式。
3.7自然式种植株行距不等,采用不对称的自然配植形式。
3.8土球挖掘苗木时,按一定规格切断根系,保留土壤呈圆球状并加以捆扎、包装的苗木根部。
3.9裸根苗木挖掘时根部不带土或仅带护心土的苗木。
3.10假植苗木不能及时种植时,将苗木根系用湿润土壤临时性填埋的措施。
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总3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绿化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一、竣工初步验收时间:花坛内种植的一、二年生花卉应在种植好后15天后进行验收;对于宿根花卉,春季种植的应在当年发芽后进行验收,对于秋季种植的,应在第二年春发芽出土后进行验收;灌木地被生长期应在栽植后1个月、休眠期栽植应在新的生长发牙开始1个月期满后方可验收;乔木生长期应在栽植3个月、休眠期栽植应在新的生长开始3个月期满后方可验收;二、基本验收标准1.种植材料、种植土、土壤改良材料、肥料等,均应在种植前按规格、质量要求分批进行验收,并及时填报到场验收单;2.对大树的工程中间验收工序应符合下列规定:⑴种植物的定点、放线应在挖穴前进行;⑵种植的穴、槽验收应在未换种植土和施基肥前进行;⑶工程中间验收,应分别填写验收记录并签字;3.绿化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验收时要求⑴乔、灌、地被成活率应达到95%以上,生长茂盛,叶色浓绿,树冠、树型完好,无枯枝、枯黄现象;⑵花卉种植地应无杂草、无枯黄、各种花卉生长茂盛,种植成活率应达到95%;⑶绿地整洁,表面平整,地面无杂草;⑷草坪无杂草、枯黄现象,种植覆盖率应达到95%;⑸种植的植物材料需整形修剪的,应符合设计要求;质保期满时,以上各项指标均应达到100%。
若质保期内任何1株植物死亡、枝叶枯亡1/2以上,乙方必须无条件及时换植,换植植物质保期自换植之日起为1年(草坪、1米以下的灌木、草本植物为半年);质保期内任何1株苗木枯萎占总枝叶所占体积的1/3视为失去观赏性,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无条件更换,经甲方同意保留,可按结算价的50%处理。
三、草坪、地被1.草坪表面应平整,无因局部破坏后留下的凹凸,生长应茂盛,色泽正常,无病虫害,无局部枯黄,没有因肥效不均出现的黄绿相间;2.草坪应经常修剪,草深不得超过10cm,应经常清除杂草,每平方米内杂草不得超过2株;3.每平米内地被覆盖率,成坪期应达到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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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Landscape Engineering in City and Town前言为适应北京城市园林绿化行业发展的要求,依据CJJ/T 82-99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北京市园林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园林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勇伟、揭俊。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施工前准备、植物材料和种子、种植前土壤处理、种植穴(槽)的挖掘、苗木运输和假植、苗木种植前的修剪、各类植物的种植、屋顶绿化、地下设施覆土绿化、垂直绿化、斜面护坡绿化、绿化工程附属设施和工程验收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以及其它绿地绿化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及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 301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DB11/T 211-2003 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绿化工程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种植工程。
3.2种植土理化性状良好,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3.3客土将栽植地点或种植穴中不适合种植的土壤更换成适合种植的土壤,或掺入某种栽培基质改善理化性质。
3.4种植土层厚度植物根系正常生长发育所需的土壤深度。
3.5种植穴(槽)种植植物挖掘的坑穴。
坑穴为圆形或方形称为种植穴,长条形的称为种植槽。
3.6规则式种植按一定规则配植的种植方式。
3.7自然式种植株行距不等,采用不对称的自然配植形式。
3.8土球挖掘苗木时,按一定规格切断根系,保留土壤呈圆球状并加以捆扎、包装的苗木根部。
3.9裸根苗木挖掘时根部不带土或仅带护心土的苗木。
3.10假植苗木不能及时种植时,将苗木根系用湿润土壤临时性填埋的措施。
3.11修剪在种植前对苗木的枝干和根系进行疏枝和短截。
对枝干的修剪称修枝,对根的修剪称修根。
3.12疏剪将枝条从分枝的基部剪除称疏剪或疏枝。
3.13短截从枝条上选留一合适的芽后将枝条剪短,以刺激侧芽萌发。
3.14分枝点高乔木从地表面至树冠第一个分枝点的高度。
3.15树池透气护栅护盖树穴,避免人为践踏,保持树穴通气的铁蓖等构筑物。
3.16鱼鳞穴为防止水土流失,对树木进行浇水时,在山坡陡地筑成的众多类似鱼鳞状的土堰。
3.17浸穴种植前的树穴灌水。
3.18成活率树苗种植后成活株数占种植总数的百分比。
3.19非植树季节植树正常植树季节以外的时间植树。
3.20软容器囤苗将苗木种入软容器(软容器为可降解的材料)中,掩入土中常规养护,移植时连同软容器一起埋入土中。
4 施工前准备绿化工程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指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要求,办理必要手续。
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必须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4.1 掌握资料应了解掌握工程的有关资料,如用地手续、上级批示、工程投资来源、工程要求等。
4.2 熟悉设计应熟悉设计的指导思想、设计意图、图纸和质量的要求,并由设计人员向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
4.3 现场勘查现场勘查,施工人员了解设计意图及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勘查,一般包括:现场周围环境、施工条件、电源、水源、土源、道路交通、堆料场地、生活设施的位置,以及市政、电讯应配合的部门和定点放线的依据。
4.4 制定施工方案工程开工前应制定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包括以下内容:4.4.1 工程概况:工程项目、工程量、工程特点、工程的有利和不利条件。
4.4.2 施工方法:确定采用人工或者机械施工,劳动力的来源,是否有社会义务劳动参加。
4.4.3 编制施工程序和进度计划。
4.4.4 施工组织:指挥系统、部门分工、职责范围、施工队伍的建立和任务的分工等。
4.4.5 制定安全措施、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和成活率指标。
4.4.6 现场平面布置图:包括水源、电源、道路交通、料场、库房、生活设施等具体位置图。
4.4.7 施工方案应附有计划表格,包括用电、用水、劳动力、进度、苗木、材料机械运输、防尘降尘措施等。
4.5 编制施工预算应根据设计概算、工程定额和现场施工条件、采取的施工方法等编制施工预算。
4.6 重点材料的准备如特殊需要的苗木、材料应事先了解来源、质量、价格和供应情况。
4.7 做好现场准备事先与市政、电讯、公用、交通等有关单位配合好,并办理相关手续。
4.8 其它注意事项劳动力、机械、运输等应事先由专人负责联系安排。
5 植物材料和种子植物材料和种子应品种准确、纯正、无病虫害。
5.1 植物材料植物材料应根系发达,生长健壮,规格及形态应符合设计要求。
5.1.1 木本苗木木本苗木使用应符合DB11/T 211-2003的规定。
5.1.2 露地栽培花卉露地栽培花卉应符合下列规定:5.1.2.1 一、二年生花卉,株高一般为10 cm ~50 cm,冠径为15 cm ~35cm,分枝不少于3个~4个,植株健壮,色泽明亮。
5.1.2.2 宿根花卉,根系必须完整,无腐烂变质。
5.1.2.3 球根花卉,球根应茁壮、无损伤,幼芽饱满。
5.1.2.4 观叶植物,叶片分布均匀,排列整齐,形状完好,色泽正常。
5.1.3 水生植物水生植物根、茎、叶发育良好,植株健壮。
5.1.4 草块及草卷铺栽草坪用的草块及草卷应规格一致,边缘平直,杂草不得超过1 %。
草块土层厚度宜为3cm,草卷土层厚度宜为1.8 cm ~2.5 cm。
5.2 种子草坪、草花、地被植物种子均应掌握品种、品系、产地、生产单位、采收年份、纯净度及发芽率,不得有病虫害。
自外地引进种子应有检疫合格证,发芽率达85 %以上。
6 种植前土壤处理6.1 种植或播种前应使该地区的土壤达到种植土的要求。
6.1.1 覆土0.6m以内粒级为1cm以上的渣砾和2 m内的沥青、混凝土及有毒有机垃圾必须清除。
6.1.2 土壤疏松,容重不得高于1.3 g/cm3。
6.1.3 土壤排水良好,非毛管孔隙度不得低于10 %。
6.1.4 土壤pH值应为7.0~8.5,土壤含盐量不得高于0.12 %6.1.5 土壤营养元素平衡,其中有机质含量不得低于10 g/kg,全氮量不得低于1.0 g/kg,全磷量不得低于0.6 g/kg,全钾量不得低于17 g/kg。
6.2 绿地地形整理应严格按照竖向设计要求进行,地形应自然流畅。
6.3 草坪、花卉种植地、播种地应施足基肥,耧平耙细,去除杂物,平整度和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6.4 平整土地后,应采取防尘措施。
6.5 园林植物生长所必需的最小种植土层厚度应大于植物主要根系分布深度(见表1)。
7 种植穴、种植槽的挖掘7.1 种植穴、种植槽挖掘前,应向有关单位了解地下管线和隐蔽物埋设情况。
7.2 种植穴、种植糟的定点放线应符合下列规定:7.2.1 种植穴、种植槽定点放线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位置准确,标记明显。
7.2.2 种植穴定点时应标明中心点位置,种植槽应标明边线。
7.2.3 定点标志应标明树种名称(或代号)、规格。
7.2.4 树木定点遇有障碍物影响,应及时与设计单位取得联系,进行适当调整。
7.3 种植穴、种植槽大小,应根据苗木根系、土球直径和土壤情况而定。
种植穴、种植槽必须垂直下挖,上口下底相等,规格应符合表2~表6的规定。
7.4 种植穴、种植槽挖出的好土和弃土分别置放处理,底部应回填适量好土。
7.5 土壤干燥时应于种植前浸穴。
8 苗木运输和假植8.1 苗木运输量应根据现场种植量确定。
8.2 苗木在装卸车时应轻提轻放,不得损伤苗木和造成散球。
8.3 起吊小型带土球苗木时应用绳网兜土球吊起,不得直接用绳索绑缚根颈起吊;起吊重量超过1t的大型土球(土台),应在其外部套大绳吊起。
8.4 土球苗木装车时,将土球朝向车头方向,树冠朝向车尾方向码放整齐。
8.5 裸根乔木长途运输时,应保持根系湿润,装车时应顺序码放整齐,装车后应将树干捆牢,并应加垫层防止磨损树干及进行根系保护。
8.6 装运竹类时,不得损伤竹竿与竹鞭之间的着生点和鞭芽。
8.7 苗木运到现场后,裸根苗木应当天种植,不能种植的苗木应及时进行假植。
8.8 带土球苗木运至施工现场后,当日不能种植时,应适当喷水保持土球湿润。
8.9 珍贵树种和非植树季节所需苗木,应提前备苗,带容器假植。
8.10 运输过程应遵守有关交通法规,办理相关手续(如检疫证),确保安全。
9 苗木种植前的修剪9.1 种植前应进行苗木根系修剪,将劈裂根、病虫根、过长根剪除,并根据根系大小、好坏对树冠进行修剪,保持地上地下部生长平衡。
9.2 乔木类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9.2.1 落叶乔木应保持原有树形,适当疏枝,保持主侧枝分布均匀,对保留的主侧枝应在健壮叶芽上方短截,可剪去枝条1/5~2/3,有主尖的乔木应保留主尖,如银杏只能疏枝,不得短截,国槐、栾树等耐修剪树种不得抹头修剪。
9.2.2 常绿针叶树,只剪除病虫技、枯死枝、生长衰弱枝、过密的轮生枝和下垂技。
9.2.3 用作行道树的乔木,分枝点高应大于2.8 m,分枝点以上枝条酌情疏剪或短截。
9.3 灌木及藤木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9.3.1 有明显主干型灌木,修剪时应保持原有树型,主枝分布均匀,主枝短截长度应不超过1/2。
9.3.2 丛枝型灌木预留枝条大于30 cm,多干型灌木适当疏枝。
9.3.3 用作绿篱、色块、造型的苗木,在种植后按设计要求整形修剪。
9.3.4 藤木类苗木应剪除枯死枝、病虫枝以及影响观瞻部分,上架藤木可剪除交错枝、横向生长枝。
9.4 苗木修剪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9.4.1 剪口应平滑,不得劈裂。
9.4.2 枝条短截时应留外芽,剪口应位于留芽位置上方0.5 cm。
9.4.3 修剪直径2 cm以上大枝及粗根时,截口必须削平并涂防腐剂。
9.5 对于生长季移植的落叶树, 根据不同树种在保持树形的前提下应重剪,保证成活。
10 树木种植10.1 在北京地区树木种植应以春季为主,雨季可种植常绿树,耐寒的落叶乔木可于秋季落叶后种植。
10.2 种植施工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0.2.1 种植应按设计图纸要求核对苗木品种、规格及种植位置。
10.2.2 树木植入种植穴前,应先检查种植穴大小及深度。
不符合根系要求时,应修整种植穴。
10.2.3 行道树或行列种植树木应在一条线上,相邻植株规格应合理搭配,高度、干径、树形近似,种植的树木应保持直立,不得倾斜,加支撑立柱,同时应注意观赏面的合理朝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