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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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能源综合规定119

【发文字号】国能综通法改[2017]64号

【发布部门】国家能源局

【发布日期】2017.08.02

【实施日期】2017.08.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

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国能综通法改〔2017〕64号)

各司,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中电联:

《国家能源局贯彻落实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局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17年8月2日

国家能源局贯彻落实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

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现制定如下分工方案。

一、任务分工

(一)为促进就业创业进一步降门槛。

1.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适时出台《国家能源局权力和责任清单》。指导督促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对权力和责任清单进行规范和完善。(法改司牵头,各相关司、各直属事业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试点工作,为2018年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创造条件。(法改司牵头,各相关司、各直属事业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大对能源生产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的支持力度。对于看得准、有发展前景的,量身定制适当的监管模式;一时看不准的,要密切关注,为新兴生产力市场打开更大空间。(各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探索创新能源投资项目核准方式。深入调查研究,大胆创新实验,进一步探索实施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通过市场招投标等竞争性方式来配置能源项目。(科技司、电力司、核电司、煤炭司、油气司、新能源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为各类市场主体进一步减轻用能成本负担。

5.取消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务和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的收费,财政供养事业单位的收费要全面纳入预算管理。(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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