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站基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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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站基本标准

血站基本标准

一、科室设置应有血源管理,体检、采血,检验,成分血制备,贮血、发血,消毒供应,质量控制等功能,并有相宜的科室设置。

二、人员配置(一)血站卫生技术人员数与年采供血量参考比例(二)人员任职要求1.具有国家认定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应占职工总数的75%以上,高、中、初级卫生技术职称的人员比例要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

2.血液中心主任应具有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中心血站站长应具有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基层血站站长应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以上学历。

3.技术岗位人员应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以上学历及初级以上卫生技术职称,并按照有关规定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培训并考核合格。

4.患有经血传播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采血、供血、成分血制备等相关业务工作。

三、建筑和设施(一)建筑要求1.血站选址应远离污染源;2.业务工作区域与行政区域应分开;3.业务工作区域内污染区与非污染区应分开;4.业务科室的结构布局符合工作流程;人流物流分开;符合卫生学要求;5.应为献血者提供安全、卫生、便利的休息场所;6.特殊需要开放分离血液成分的,必须在100级洁净间(台)操作。

(二)建筑面积1.业务部门建筑面积应能满足其任务和功能的需要;2.业务部门建筑面积与年采供血量参考比例:(三)辅助设施要求1.通讯、给排水、消防等设施应符合有关规定;2.具备双路供电或应急发电设施;3.污水、污物处理及废气排放设施应符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4.应有与采供血任务相适应的运血车;5.应具有计算机管理设施。

四、设备(一)基层血站贮血专用冰箱(4oC)、低温冰箱(-20oC以下)、恒温水浴箱、体重秤、血压计、采血计量仪、热合机、急救设备、必备药品、酶标仪、洗板机、恒温箱、振荡器、离心机、加样器、转动器、酸度计、分析天平、洁净工作台(间)、毁形机、高压蒸气灭菌器。

(二)中心血站(在基层血站应配备设备的基础上还应配备)大容量低温离心机、分浆器、血细胞分离机、试剂专用冰柜(箱)、血凝仪、紫外线强度测定仪、血小板保存箱、微粒测定仪、离心机转速测定仪、运血车、速冻冰箱、工作间消毒设备。

血站基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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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站基本标准 The pony was revised in January 2021血站基本标准卫医发[2000]448号卫生部关于印发《血站基本标准》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保证临床用血安全,我部对1993年颁布的《血站基本标准》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血站基本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血站基本标准二○○○年十二月十四日抄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卫生部、中国输血协会卫生部办公厅二○○○年十二月十八日印发校对:高光明附件:血站基本标准一、科室设置应有血源管理,体检、采血,检验,成分血制备,贮血、发血,消毒供应,质量控制等功能,并有相宜的科室设置。

二、人员配置(一)血站卫生技术人员数与年采血量参考比例年采供血量(升)卫生技术人员数(人)2000以下2000-1000010000-2000020000-4000040000以上以上(二)人员任职要求1.具有国家认定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应占职工总数的75%以上,高、中、初级卫生技术职称的人员比较要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

2.血液中心主任应具有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中心血站站长应具有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基层血站站长应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以上学历。

3.技术岗位人员应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以上学历及初级以上卫生技术职称,并按照有关规定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培训并考核合格。

4.患有经血传播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采血、供血、成分血制备等相关业务工作。

三、建筑和设施(一)建筑要求1.血站选址应远离污染源;2.业务工作区域与行政区域应分开;3.业务工作区域内污染区与非污染区应分开;4.业务科室的结构布局符合工作流程;人流物流分开;符合卫生学要求;5.应为献血者提供安全、卫生、便利的休息场所;6.特殊需要开放分离血液成分的,必须在100级洁净间(台)操作。

(二)建筑面积1.业务部门建筑面积应能满足其任务和功能的需要;2.业务部门建筑面积与年采供血量参考比例:年采供血量(升)业务部门建筑面积(m2)2000以下2000-1000010000-2000020000-4000040000以上 500以上--以上(三)辅助设施要求1.通讯、给排水、消防等设施应符合有关规定;2.具备双路供电或应急发电设施;3.污水、污物处理及废气排放设施应符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4.应有与采供血任务相适应的运血车;5.应具有计算机管理设施。

血站基本标准

血站基本标准

血站基本标准血站是指专门从事采集、储存、检验和输注血液及其制品的机构,其工作涉及到公共卫生和医疗领域,因此对于血站的管理和运营有着非常严格的要求。

为了确保血站的正常运作,保障血液安全和供应,制定了一系列的血站基本标准。

本文将从血站的建设、设施、人员、设备、质量管理等方面进行介绍。

首先,血站的建设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包括建筑结构、用电、用水、通风、照明等方面的规定。

建筑结构要符合防火、防爆、防震等安全要求,用电、用水等设施要符合卫生标准,通风、照明要满足工作需要。

此外,血站的场地选择要远离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场所,周围环境要清洁、安静,有利于血站的正常运作。

其次,血站的设施要齐全,包括采血室、检验室、储存室、输血室等。

采血室要保证采血器材的清洁和消毒,检验室要有完善的检验设备和条件,储存室要符合血液储存的要求,输血室要有安全、舒适的输血环境。

此外,血站的设施还应该配备应急处理设施,保证在突发情况下的应急处理能力。

再次,血站的人员要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包括采血人员、检验人员、医生、护士等。

他们要熟悉血站的操作规程,掌握采血、检验、储存、输血等技术要领,严格遵守血液安全操作规程,保障血液采集和使用的安全和有效。

此外,血站的设备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保证设备的安全、有效和稳定。

设备的采购、使用、维护和更新要符合相关规定,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使用寿命。

最后,血站的质量管理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控制、质量评价、质量监测等。

对于血液采集、检验、储存、输血等环节要进行全程质量控制,确保血液的安全和有效。

总之,血站基本标准是保障血站正常运作、血液安全和供应的重要保障,血站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要求进行建设、设施、人员、设备、质量管理等方面的管理,确保血站的安全、有效和稳定运行。

血站基本标准中关于辅助设施要求

血站基本标准中关于辅助设施要求

血站基本标准中关于辅助设施要求血站作为采集、储存和处理血液及其制品的场所,需要具备一系列辅助设施来保证血液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以下是血站基本标准中关于辅助设施要求的参考内容:1. 门禁与安全控制:血站应设置适当的门禁系统,确保只有授权人员才能进入血站区域。

此外,应配备警报系统、紧急处理设备等安全措施,以应对突发事件。

2. 环境控制:血站应确保良好的空气质量、温度和湿度控制,在合适的环境条件下存储和处理血液及其制品。

此外,应保证室内的通风和消毒措施,以减少污染和传染风险。

3. 储存设施:血站需要有专门的储存设施,用于存放血液和血浆。

这些设施应具备恒温功能,能够保持血液在适宜的温度范围内。

同时,应采取适当的标识和分类方法,确保存储的血液不会混淆或交叉感染。

4. 流程控制设施:血站应建立合理的工作流程和设备配置,确保血液采集、测试、加工和储存的连贯性和高效性。

此外,应配备适用于血液采集和处理的设备和工具,以确保操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5. 废弃物处理设施:血站必须有合适的废弃物处理设施,以进行血液制品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的处理。

这些设施应符合环境保护的相关法规和标准,防止废弃物的交叉污染和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6. 办公设施:血站必须设有办公区域,用于管理和记录血液相关的信息,包括供应商、采购、库存等等。

办公设施应具备必要的设备和软件,方便管理人员进行工作和对血液库存进行追踪和管理。

7. 培训设施:血站应提供培训设施,用于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

培训设施应配备合适的教学设备,例如幻灯片和投影仪等,以帮助工作人员更好地理解和掌握血液采集和处理的技能和知识。

8. 紧急救助设施:血站必须配备紧急救助设施和装备,以应对突发状况。

这些设施包括急救箱、急救设备、AED(自动体外除颤器)等等,可以在紧急情况下提供紧急医疗服务和救助。

总之,血站的辅助设施是确保血液采集和处理过程的关键因素之一,它们的合理配置和使用将直接影响血液的质量和安全性。

血站基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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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站基本标准卫医发[2000]448号卫生部关于印发《血站基本标准》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保证临床用血安全,我部对1993年颁布的《血站基本标准》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血站基本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血站基本标准二○○○年十二月十四日抄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卫生部、中国输血协会卫生部办公厅二○○○年十二月十八日印发校对:高光明附件:血站基本标准一、科室设置应有血源管理,体检、采血,检验,成分血制备,贮血、发血,消毒供应,质量控制等功能,并有相宜的科室设置。

二、人员配置(一)血站卫生技术人员数与年采血量参考比例年采供血量(升)卫生技术人员数(人)2000以下2000-1000010000-2000020000-4000040000以上 12-2020-7070-120120-200200以上(二)人员任职要求1.具有国家认定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应占职工总数的75%以上,高、中、初级卫生技术职称的人员比较要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

2.血液中心主任应具有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中心血站站长应具有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基层血站站长应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以上学历。

3.技术岗位人员应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以上学历及初级以上卫生技术职称,并按照有关规定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培训并考核合格。

4.患有经血传播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采血、供血、成分血制备等相关业务工作。

三、建筑和设施(一)建筑要求1.血站选址应远离污染源;2.业务工作区域与行政区域应分开;3.业务工作区域内污染区与非污染区应分开;4.业务科室的结构布局符合工作流程;人流物流分开;符合卫生学要求;5.应为献血者提供安全、卫生、便利的休息场所;6.特殊需要开放分离血液成分的,必须在100级洁净间(台)操作。

(二)建筑面积1.业务部门建筑面积应能满足其任务和功能的需要;2.业务部门建筑面积与年采供血量参考比例:年采供血量(升)业务部门建筑面积(m2)2000以下2000-1000010000-2000020000-4000040000以上 500以上1000-20001500-30003000-45004500以上(三)辅助设施要求1.通讯、给排水、消防等设施应符合有关规定;2.具备双路供电或应急发电设施;3.污水、污物处理及废气排放设施应符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4.应有与采供血任务相适应的运血车;5.应具有计算机管理设施。

血站建设标准-标准全文及条文说明

血站建设标准-标准全文及条文说明

血站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血站的建设,提高血站项目决策与工程建设的科学管理水平,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标准,完善血站服务体系,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为血站建设项目科学决策、合理确定建设规模的全国统一标准,是审批、核准血站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审查项目设计和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督、检查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血液中心、中心血站和中心血库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

其他类型血站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血站的建设应符合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基础设施条件,避免重复建设。

现有血站的改建、扩建,应合理利用原有设施,厉行节约,避免浪费。

第五条血站建设应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于广大献血者和患者的原则,满足临床用血需求,保证血液供应和血液安全,应做到功能完善、布局合理、流程科学、安全卫生,环境舒适。

第六条血站的建设,应进行统一规划,经批准后,根据需要和投资可能,宜一次实施。

第七条血站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和定额、指标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规模及项目构成第八条血站的建设规模应根据血站的职责功能、服务人口数量、采供血数量、临床用血需求、血站服务能力和检测标本数量等因素确定。

第九条血站建设项目由房屋建筑、场地、建筑设备和专用设备组成。

房屋建筑主要包括业务用房和保障用房等:业务用房包括献血服务和血液采集用房、血液制备用房、血液检测用房、血液贮存和发放用房、质量监测用房等;保障用房包括行政办公用房、会议室、设备机房、库房等。

承担科研和培训任务的血站,还应设置相应的科研用房和培训用房。

场地包括道路、绿地和停车场等。

建筑设备包括电梯、给排水设备、暖通空调设备、电气设备、智能化设备等。

专用设备包括血液采集、检测、制备、储存等设备和采血车、运血车等。

第三章选址与规划布局第十条血站的选址与规划布局应满足下列要求:一、选址应远离污染源,具备较好的工程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二、充分利用城市基础设施,交通便利,方便献血车辆通行,宜与主要医疗机构就近设置;三、业务用房与保障用房应分区设置。

血站基本标准

血站基本标准

血站基本标准
血站是一个负责采集、处理、储存和分发血液及其制品的机构,
为维护公众健康和医疗服务提供关键性支持。

以下是血站基本标准:
1. 地理位置:血站应位于易于到达、交通便捷、安全可靠的区域。

2. 建筑要求:血站必须建设有适合储存和处理血液的设备和空间,同时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确保人员健康和安全。

3. 人员要求:血站应配备有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应包括医生、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

4. 采血标准:血站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
业标准制定和执行采血标准,保证采血的质量和安全。

5. 检测标准:血站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
业标准制定和执行血液检测标准,确保向患者提供安全的血液和制品。

6. 包装和存储要求:血站必须对血液和制品进行适当的包装和
存储,保证血液和制品的质量和安全。

7. 分发标准:血站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
业标准制定和执行血液和制品的分发标准,确保向患者提供安全的血
液和制品。

8. 联合配合:血站应积极与相关部门和机构合作和配合,以确
保血液和制品的安全和有效性。

以上标准是血站必须遵守和执行的基本要求。

血站应不断加强管
理和技术水平,以为患者提供更好的服务。

血站基本标准

血站基本标准

血站基本标准血站是指专门从事采集、储存、检测、加工、分发和使用血液及其制品的机构。

血站的建设和运行涉及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因此,血站的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的标准进行。

本文将介绍血站的基本标准,以便血站工作人员能够更好地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血液安全和供应充足。

首先,血站的场所和设施必须符合相关的卫生标准。

血站的场所应当位于城市人口集中的地区,便于供血者和受血者的前来。

场所内部应当保持干净整洁,通风良好,设施设备完善。

血站的工作人员必须接受相关的卫生健康培训,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工作,确保血液采集和储存过程中不受到污染。

其次,血站的采集和检测工作必须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

血液采集应当由具有相关资质和经验的医务人员进行,采集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进行,确保供血者的安全和血液的质量。

采集的血液样本必须进行严格的检测,包括传染病标志物、血型和其他相关指标的检测,确保受血者不会因为输血而感染疾病。

另外,血站的储存和分发工作也必须符合相关的管理标准。

血液制品的储存条件必须符合规定的温度、湿度和其他要求,确保血液制品的质量和安全。

在分发血液制品时,必须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的需求和相关规定进行,确保血液供应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最后,血站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遵守相关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工作人员应当定期接受相关的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服务意识。

在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进行,不得擅自改变或违反相关规定,确保血站工作的安全和有效。

总之,血站作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机构,其建设和运行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的标准进行。

血站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做好血液安全和供应工作,为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驾护航。

希望各个血站能够加强管理,提高服务水平,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安全、便捷的供血服务。

血站基本标准

血站基本标准

血站基本标准血站是我国医疗卫生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承担着供应安全血液及其制品的重要职责。

为了确保血站工作的正常运转,保障血液安全和供应,制定并遵守血站基本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血站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质量管理是血站工作的基础,它直接关系到供应的血液和血液制品的质量和安全。

血站应当建立起科学合理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管理手册、质量管理程序文件、质量记录、内部审核、管理评审等,确保血站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能够得到有效的质量控制。

其次,血站应当建立完善的血液采集和储存管理制度。

血液采集是血站工作的基础环节,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进行操作。

同时,血站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血液储存管理制度,包括血液的采集、标本的保存、血袋的贮存、血液制品的配送等,确保血液和血液制品的质量和安全。

再次,血站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是血站工作的首要任务,血站应当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事故应急预案等,确保血站工作的安全运转。

最后,血站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评价和改进体系。

质量评价和改进是血站工作的持续推动力,血站应当建立起科学合理的质量评价和改进体系,包括内部质量审核、不良事件报告与分析、持续改进计划等,确保血站工作不断提高。

总之,血站基本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血液安全和供应至关重要。

血站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血液采集和储存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以及质量评价和改进体系,确保血站工作的正常运转,保障血液安全和供应。

希望各地的血站能够严格按照基本标准要求,不断提高工作水平,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做出积极贡献。

1993年,卫生部颁布血站基本标准

1993年,卫生部颁布血站基本标准

1993年,卫生部颁布血站基本标准摘要:一、背景介绍二、血站基本标准概述1.功能科室设置2.人员配置3.建筑和设施要求4.设备配置三、修订后的血站基本标准对行业的影响四、结论正文:【背景介绍】1993年,我国卫生部颁布了《血站基本标准》,为血站的建设、运营和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献血事业的不断发展,2005年,卫生部对《血站基本标准》进行了修订,以更好地保障临床用血安全,确保献血者的健康。

【血站基本标准概述】修订后的《血站基本标准》对血站的功能科室设置、人员配置、建筑和设施要求以及设备配置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

1.功能科室设置:血站应具备血源管理、体检、采血、检验、成分血制备、贮血、发血、消毒供应、质量控制等功能,并有相宜的科室设置。

2.人员配置:血站卫生技术人员数与年采供血量有一定比例关系。

同时,人员任职要求包括具有国家认定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占职工总数的75%以上,中心主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基层血站站长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以上学历等。

3.建筑和设施要求:血站选址应远离污染源,业务工作区域与行政区域分开,污染区与非污染区分开。

此外,还为献血者提供安全、卫生、便利的休息场所。

特殊需要开放分离血液成分的,必须在100级洁净间(台)操作。

4.设备配置:基层血站应配备贮血专用冰箱(4oC)、低温冰箱(-20oC以下)、恒温箱等设备。

【修订后的血站基本标准对行业的影响】修订后的《血站基本标准》为血站的建设、运营和管理提供了更为严格和细致的规范,有利于提高献血事业的整体水平,确保献血者和患者的生命安全。

通过规范血站的人员、设备、建筑和设施等方面,有助于提高血站的服务质量和效率,为我国献血事业的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结论】《血站基本标准》的修订体现了我国对献血事业的高度重视和对献血者权益的保障。

只有遵循这些标准,才能确保血站的高质量发展,为临床用血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血站基本标准

血站基本标准

血站基本标准血站是医疗机构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它承担着供应医院和患者所需的安全血液和血液制品的责任。

因此,血站的基本标准至关重要,它关乎着献血者的健康和医疗机构的用血安全。

本文将就血站的基本标准进行介绍和讨论。

首先,血站的基本标准包括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

血站应建立一套科学、严密的管理制度,包括人员管理、物资管理、质量管理等各个方面。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血站的运作符合规范,确保献血者和用血者的权益。

其次,血站应具备良好的场所和设施条件。

血站的场所应当符合卫生标准,保持干净整洁,设施设备应当完备,保证血液采集、储存和检测等各个环节的顺利进行。

这样可以有效地避免交叉感染和其他安全隐患。

另外,血站的医务人员也是至关重要的一部分。

他们应具备专业的医学知识和技能,严格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确保血液采集和处理的安全和有效。

此外,他们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为献血者和用血者提供优质的服务。

血站的质量控制也是基本标准中的重要环节。

血站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血液采集、储存、检测和输血等各个环节的质量控制,确保血液和血液制品的质量安全可靠。

此外,血站还应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

通过各种途径,向社会大众宣传献血的意义和重要性,提高公众对献血的认识和参与度。

同时,也要加强对献血者和用血者的健康教育,引导他们养成良好的健康习惯和用血意识。

最后,血站应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和安全管理制度。

在突发事件和危机情况下,血站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保障血液供应的连续性和安全性。

总之,血站的基本标准是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的重要保障。

只有严格遵守这些基本标准,血站才能正常运作,为医疗事业和社会公众健康做出更大的贡献。

希望各个血站都能够严格遵守这些基本标准,为血液安全和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血站基本标准

血站基本标准

血站基本标准血站是一个重要的公共卫生机构,它的存在对于维护人们的健康和生命安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血站基本标准是保证血站正常运营和血液安全的重要保障,下面我们将就血站基本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血站的场所设施应当符合卫生标准和安全要求。

血站应当位于交通便利、环境优雅、通风良好的地方,场所应当符合卫生标准,设施设备应当完善,保证血液采集和储存的安全和卫生。

其次,血站的医疗团队应当具备专业的医疗背景和丰富的临床经验。

医疗团队包括医生、护士等医务人员,他们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具备丰富的血液采集和处理经验,能够及时准确地处理献血者的献血过程中出现的意外情况,确保献血者的安全和健康。

另外,血站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血液是一种特殊的医疗资源,对其采集、储存、运输和使用都有严格的要求,血站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血液的质量和安全,严格执行相关的操作规程和标准,保证每一袋血液都是安全可靠的。

此外,血站还应当加强对献血者的健康管理。

献血者的健康状况直接关系到献血的安全性,血站应当建立完善的献血者健康档案,定期对献血者进行健康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健康风险,确保献血者的健康和安全。

最后,血站应当加强对血液采集和储存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血站应当建立严格的操作规程和标准,对血液采集和储存过程进行全程监控和记录,确保血液采集和储存过程的合规性和安全性,避免血液受到污染或损坏。

总之,血站基本标准是保证血站正常运营和血液安全的重要保障,血站应当严格遵守相关的规定和标准,加强对血站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血站的正常运营和血液的安全可靠。

希望各个血站能够认真落实血站基本标准,为社会公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提供可靠的保障。

血站基本标准

血站基本标准

血站基本标准第一篇:血站基本标准血站基本标准专业科室设置科室设置应满足下列功能需求:1、献血管理:无偿献血的宣传、教育,献血档案建立等;2、体检采血:献血者健康检查和血液采集;3、检验:血液检验;4、成分血制备:血液成分制备;5、贮血发血:血液贮存、发放;6、消毒供应:器材消毒、供应等;7、质量控制:原辅材料、血液及其成分、工艺流程等进行质量监控;8、信息管理:统计、科技档案、图书、情报资料、计算机等。

人员配置人员和采血量的比例9、卫生技术人员数与年采供血量参考比例:年采供血量(升)卫生技术人员数(人)2000以下 12-202000-10000 20-7010000-20000 70-12020000-40000 120-20040000以上 200以上卫生技术人员的比例10、具有国家认定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应占职工总数的75%以上;11、高级、中级、初级卫生技术人员比例应与功能和任务相适应,参考比例为:(1)高级卫生技术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5%以上;(2)中级卫生技术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30%以上;(3)初级卫生技术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65%以下。

管理人员要求12、血液中心主任应具有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中心血站站长应具有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基层血站站长应具有中等专科学校医学专业以上学历;熟悉血站业务,胜任本职工作;13、其他管理人员应具备中专以上学历,熟悉相关业务,胜任本职工作。

技术人员上岗要求14、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和初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15、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培训并考核合格;16、患有经血传播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采血、供血、血液成分制备等相关业务。

建筑和设施业务部门建筑面积应能满足其任务和功能的需要,参考比例为:17、年采供血量(升)业务部门建筑面积(m2)2000以下 500以上2000-10000 1000-200010000-20000 1500-300020000-40000 3000-450040000以上 4500以上卫生学要求18、血站站址应远离污染源;19、业务工作区域与行政等其他区域分开;20、业务工作区域内非污染区与污染区分开;21、业务科室的布局符合工艺流程,不交叉、不逆行,做到人流、物流分开;22、各业务科室应有专门的工作室并达到;(1)室内地面、墙面平整,无缝隙、霉斑及脱落凹陷;(2)照明、采暖、降温、通风良好;(3)能防止动物、昆虫进入;23、具有100级洁净间(台)设施;24、献血者休息场所应安全、卫生、便利。

血站基本标准、血站质量管理规范培训试题

血站基本标准、血站质量管理规范培训试题

D.特别需要开放血站基本标准、血站质量管理规范培训试题姓名:部门:得分:一、选择题:(每题3分,共60分)1.对血站工作人员任职的要求错误的选项是:()A.拥有国家认定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占员工总数的75%以上B.技术岗位人员应拥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以上学历及初级以上卫生技术职称,并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培训并查核合格。

C.患有经血流传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采血、供血、成分血制备、查验等有关业务工作。

D.血液中心主任应拥有本科以上学历,中心血站站长应拥有专科以上学历。

2.对血站建筑要求以下哪项是错误的:()A.血站的选址应远离污染源B.业务工作地区与行政地区分开C.业务工作地区内污染区与非污染区应分开分别血液成分的,一定在切合Ⅲ类环境室内操作。

积应能知足其业务和功能的需要,其业务部门建筑面积与年采供血量参照比率正确的选项是()—10000升,500(m)—20000升,2000—3000(m)2C.20000—40000升,3000—4500(m)升以上,4000(m)以上3.血站建筑面4.对血站协助设备要求错误的选项是()A.不必拥有双路供电或应急发电设备B.污水、污物办理应切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例的规定C.应有与采供血任务相适应的运血车D.应具有计算机管理设备5.血站设备要求错误的选项是()A.某层血站须拥有贮血专用冰箱、低温冰箱、恒温水浴箱、干净台等21中设备B.中心血站在基层血站装备的基础上还应装备血小板保存箱、血细胞分别机、速冻冰箱等33中设备C.血液中心在中心血站的基础上还应装备细菌培育箱、温控器、采血车等41中设备D.计量用具只要出厂合格证,不必法定计量部门的检定合格证明6.以下哪项属于质量控制范围()A.成立质量管理部门的各项工作制度、岗位责任制及操作规程B.参加市级室间质量评估制度C.全血及成分血质量标准可依血站实质状况进行拟订 D.血站查验部门质量控制制度7.不切合新鲜冰冻血浆质量标准是:()℃消融的新鲜冰冻血浆为淡黄色澄清液体、无纤维蛋白析出。

血站基本标准

血站基本标准

卫生部关于发布《血站基本标准》的通知 为贯彻实施《采供血机构和血液管理办法》,加强采供血机构管理,我部制定了《血站基本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现下发给你们,望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要提高对发展输血事业和加强血站及血液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尤其是在经济改革的浪潮中,要充分认识血站是国家专营的非盈利性的医疗卫生单位,其管理内涵、质控特性与其它医疗卫生机构有所不同;要对血站管理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握方向,切实把血站管理纳入卫生行政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

同时,要搞好血站管理干部的管理培训,学习科学管理知识,强化质量管理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统一标准,因地制宜,实事求是《标准》是全国各级血站的基本标准,也是管理血站的长期目标。

在实施《标准》的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点:1、血液是直接进入人体的特殊物质,其质量标准必须统一,没有地区或级别差异,凡质量问题一律严格要求,严格考核,不能降低标准。

2、我国血站发展很不平衡,各地各级血站的条件和历史背景不同,差别大,跨度大,功能和任务亦不完全相同。

在这样一种极不平衡的状态下,采用同一尺度进行血站管理与评审难度较大,因而,既要统一标准,保证血液质量,又要兼顾各地的实际情况,对建筑、设备、人员配备等硬件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

3、由于血站的特殊性、评审考核的对象不同,决定其标准中有大量的目标值是不确定的、模糊的,还有一些不可控指标,要进行综合判断和整体评价,避免可能出现的片面性。

三、突出重点,认真自查,保证质量各级血站要自查、自评,要认真整顿供血队伍,严格筛选,采用统一《供血证》;要逐步完善质量管理制度,把质量管理贯穿于血站工作的各个环节,使之惯性运行,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案和措施,定期检查考核。

四、坚持标准,严格考核,综合评审血站以采供血为中心开展活动,血液质量问题至关重要,而质量管理却是我国血站管理的薄弱环节。

血站基本标准

血站基本标准

血站基本标准血站是供应医疗机构和患者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运作需要严格遵守一系列的基本标准。

这些标准旨在确保血站的安全性、可靠性和高效性,从而保障献血者和受血者的利益。

血站基本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场所和设施。

血站的场所和设施应当符合卫生部门的规定,并且能够满足血液采集、储存和运输的要求。

场所应当保持清洁,设施应当得到定期维护和检修,以确保血液的质量和安全性。

二、人员素质和培训。

血站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且接受过必要的培训。

他们应当了解血液采集和处理的流程,以及相关的安全规范和操作规程。

此外,他们还应当具备一定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以便更好地与献血者和受血者进行交流和协助。

三、献血者管理。

血站应当建立健全的献血者管理制度,包括献血者登记、筛查、采血和随访等环节。

献血者应当接受必要的体格检查和健康评估,以确保他们的血液符合采集标准,并且不会对自身和受血者造成危害。

四、血液采集和处理。

血站应当严格遵守血液采集和处理的操作规程,确保采集的血液不受污染,不发生交叉感染,并且能够安全地储存和运输。

血液的采集和处理过程应当得到记录和追溯,以便在需要时进行溯源和追查。

五、质量管理和监督。

血站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内部质量控制和外部监督评估。

它应当定期进行自查和自评,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并且接受相关部门和机构的监督和指导,以确保其运作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六、应急预案和风险管理。

血站应当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和风险管理机制,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和风险情况。

它应当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保障血站和受血者的安全。

总之,血站基本标准是血站运作的基础和保障,它关系到献血者和受血者的生命健康,也关系到医疗卫生系统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血站应当严格遵守这些标准,不断提升自身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的血液产品和服务。

血站基本标准

血站基本标准

血站基本标准血站是医疗机构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它们负责收集、储存和分发血液及其制品。

为了保障血液安全和供应充足,血站需要遵循一系列的基本标准。

本文将就血站的基本标准进行介绍,以期提高血站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首先,血站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这包括明确的质量方针和目标、质量管理手册、文件控制、内部审核、不合格品管理等。

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可以帮助血站规范工作流程,确保各项工作按照标准进行,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其次,血站应当建立健全的血液采集和储存管理制度。

这包括从献血者的筛选、采血、采血后的处理、血液的储存和运输等各个环节。

在这些环节中,血站需要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采集到的血液安全可靠,储存条件符合要求,运输过程安全有效。

此外,血站还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

这包括血液制品的质量检测、质量跟踪、不良事件的报告和处理等。

通过质量控制体系,血站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质量问题,确保血液制品的质量安全,保障献血者和受血者的利益。

最后,血站还应当加强人员培训和管理。

血站工作人员是血站的核心力量,他们的素质和技能直接影响着血站的运行质量。

因此,血站应当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包括血液采集技术、质量管理知识、安全防护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责任意识。

综上所述,血站基本标准是血站工作的基础,也是确保血液安全和供应充足的关键。

血站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血液采集和储存管理制度、质量控制体系,加强人员培训和管理,以提高血站的运行质量和服务水平,为献血者和受血者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的血液产品。

希望各个血站能够严格按照基本标准进行管理,为社会公众的健康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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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站基本标准一、科室设置应有血源管理,体检、采血,检验,成分血制备,贮血、发血,消毒供应,质量控制等功能,并有相宜的科室设置。

二、人员配置(一)血站卫生技术人员数与年采供血量参考比例2000以下12-202000-10,00020-7010,000-20,00070-12020,000-40,000120-20040,000以上200以上(二)人员任职要求1.具有国家认定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应占职工总数的75%以上,高、中、初级卫生技术职称的人员比例要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

2.血液中心主任应具有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中心血站站长应具有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基层血站站长应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以上学历。

3.技术岗位人员应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以上学历及初级以上卫生技术职称,并按照有关规定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培训并考核合格。

4.患有经血传播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采血、供血、成分血制备等相关业务工作。

三、建筑和设施(一)建筑要求1.血站选址应远离污染源;2.业务工作区域与行政区域应分开;3.业务工作区域内污染区与非污染区应分开;4.业务科室的结构布局符合工作流程;人流物流分开;符合卫生学要求;5.应为献血者提供安全、卫生、便利的休息场所;6.特殊需要开放分离血液成分的,必须在100级洁净间(台)操作。

(二)建筑面积1.业务部门建筑面积应能满足其任务和功能的需要;2.业务部门建筑面积与年采供血量参考比例:2000以下500以上2000-10,0001000-200010,000-20,0001500-300020,000-40,0003000-450040,000以上4500以上(三)辅助设施要求1.通讯、给排水、消防等设施应符合有关规定;2.具备双路供电或应急发电设施;3.污水、污物处理及废气排放设施应符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4.应有与采供血任务相适应的运血车;5.应具有计算机管理设施。

四、设备(一)基层血站贮血专用冰箱(4oC)、低温冰箱(-20oC以下)、恒温水浴箱、体重秤、血压计、采血计量仪、热合机、急救设备、必备药品、酶标仪、洗板机、恒温箱、振荡器、离心机、加样器、转动器、酸度计、分析天平、洁净工作台(间)、毁形机、高压蒸气灭菌器。

(二)中心血站(在基层血站应配备设备的基础上还应配备)大容量低温离心机、分浆器、血细胞分离机、试剂专用冰柜(箱)、血凝仪、紫外线强度测定仪、血小板保存箱、微粒测定仪、离心机转速测定仪、运血车、速冻冰箱、工作间消毒设备。

(三)血液中心(在中心血站应配备设备的基础上还应配备)生化分析仪、紫外分光光度计、细菌培养仪、热原仪、血液辐照仪、电子天平、温控器、采血车。

(四)采血车、采血点: 1.比照上述设备标准配备开展业务工作的仪器设备;2.能与所属血站进行及时、可靠联系的通讯设备;3.应有洗手设施和充分的照明设备及电力供应设备。

(五)采用国家规定的法定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必须具法定计量部门的检定合格证明。

五、工作制度、岗位职责和技术操作规程(一)工作制度1.职工守则2.科室工作制度3.职工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度4.献血者管理及隐私保密制度5.AIDS登记和报告制度6.输血不良反应反馈制度7.登记、记录管理和保存制度8.工作环节交接制度9.差错登记、报告和处理制度10.血液的包装、储存、运输、发放规程11.血液标本留样保存管理制度12.血液报废制度13.仪器设备采购、使用、维护、报废制度14.器材试剂采购制度15.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专管专用制度16.衡器、量器计量管理和检定制度17.资料、信息、统计的收集、整理、保管制度18.科研管理制度19.污物处理制度20.技术档案归档管理制度21.库房管理制度22.财务管理、财务审计制度23.安全制度24.微机信息管理制度25.站内感染监控制度(二)岗位职责1.各级行政人员岗位职责2.各级技术人员岗位职责(三)技术操作规程1.各业务科室技术操作规程2.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六、质量控制(一)建立质量管理的各项工作制度、岗位责任制及操作规程;(二)血站检验部门室内质量控制制度;(三)参加国家级或省级室间质量评估制度;(四)全血及成分血质量标准(见附件)。

附件: 全血及成分血质量标准标签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外观无凝块、溶血、黄疸、气泡及重度乳糜,储血容器无破损,采血袋上保留至少20cm长分段热合注满全血的采血管。

容量ACD-B方保养液:200ml全血250ml±10%400ml全血500ml±10%CPD、CPDA-1方保养液:200ml全血228ml±10%400ml全血456ml±10%血细胞比容ACD-B方保养液:≥0.3CPD、CPDA-1方保养液:≥0.35PH值ACD-B 方:6.6—7.0,CPDA方:6.7—7.2,CPDA-1方:6.8—7.4K+浓度ACD-B方:≤21mmol/LCPDA 方:≤27mmol/LCPDA-1方:≤27.3mmol/LNa+浓度ACD-B方:≥146mmol/L;CPD方:≥152mmol/L ;CPDA-1方:≥104mmol/L血浆血红蛋白ACD-B方保养液:≤0.29g/L CPD方保养液:≤0.26g/L CPDA-1方保养液:≤0.72g/L血型ABO血型应正反定型符合,稀有血型应符合血型标签标示HBsAg阴性HCV-Ab阴性HIV-Ab阴性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阴性ALT正常无菌试验无细菌生长标签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外观(同全血)容量200ml全血分:120ml±10%400ml全血分:240ml±10%血细胞比容0.65~0.80PH值 6.7~7.2血型正反定型相符合,稀有血型应符合血型标签标示HBsAg阴性HCV-Ab阴性HIV-Ab阴性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阴性ALT正常无菌试验无细菌生长标签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外观无凝块、溶血、气泡、上清呈无色透明、储血容器无破损、采血袋上保留至少20cm长分段热合注满全血的采血管。

容量标示量±10%血细胞比容0.50~0.65血型(同全血)HBsAg阴性HCV-Ab阴性HIV-Ab阴性梅毒螺旋体阴性血清学试验ALT正常无菌试验无细菌生长标签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外观无凝块、溶血、黄疸、气泡、重度乳糜,储血容器无破损,采血袋上保留至少20cm长分段热合注满全血的采血管。

容量200ml分100ml±10%400ml分200ml±10%血细胞比容0.60~0.75残余白细胞1.用于预防CMV感染或HLA同种免疫:200ml全血制备:≤2.5×106400ml全血制备:≤5×1062.用于预防非溶血性发热输血反应:200ml全血制备:≤2.5×108400ml全血制备:≤5×108血型(同全血)HBsAg阴性HCV-Ab阴性HIV-Ab阴性梅毒螺旋体阴性血清学试验ALT正常无菌试验无细菌生长外观(同悬浮红细胞)容量(同悬浮红细胞)血细胞比容(同悬浮红细胞)残余白细胞(同浓缩少白细胞红细胞)血型(同浓缩少白细胞红细胞)HBsAg阴性HCV-Ab阴性HIV-Ab阴性梅毒螺旋体阴性血清学试验ALT正常无菌试验无细菌生长标签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外观(同悬浮红细胞)容量200ml全血制备:125ml±10%400ml全血制备:250ml±10%红细胞回收≥70%率白细胞清除≥80%率血浆蛋血清≥98%除率血型(同全血)HBsAg阴性HCV-Ab阴性HIV-Ab阴性梅毒螺旋体阴性血清学试验ALT正常无菌试验无细菌生长标签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外观(同全血)容量200ml全血制备:200ml±10%400ml全血制备:400ml±10%红细胞回收≥80%率残余白细胞≤1%残余血小板≤1%甘油含量≤10g/L游离血红蛋≤1g/L白含量体外溶血试≤50%验血型(同全血)HBsAg阴性HCV-Ab阴性HIV-Ab阴性梅毒螺旋体阴性血清学试验ALT正常无菌试验无细菌生长标签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外观呈淡黄色雾状、无纤维蛋白析出、无黄疸、气泡、重度乳糜,容器无破损,保留至少15cm长度注满血小板的转移管。

容量保存24小时者25~30ml保存5天者25~35ml/200ml全血50~70ml/400ml全血PH值 6.0~7.4血小板含量400ml全血制备:≥4.0×1010;200ml全血制备≥2.0×1010红细胞混入量400ml全血制备:≤2.0×109;200ml 全血制备≤1.0×109残余白细胞同浓缩少白细胞红细胞血型(同全血)HBsAg阴性HCV-Ab阴性HIV-Ab阴性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阴性ALT正常无菌试验无细菌生长标签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外观30~37℃融化的新鲜冰冻血浆为淡黄色澄清液体、无纤维蛋白析出、无黄疸、气泡、重度乳糜,容器无破损,保留至少长度10cm注满新鲜冰冻血浆的转移管。

容量200ml全血制备:100ml±10%400ml全血制备:200ml±10%血浆蛋白含量≥50g/LⅧ因子含量≥0.7I∪/ml血型(同全血)HBsAg阴性HCV-Ab阴性HIV-Ab阴性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阴性ALT正常无菌试验无细菌生长标签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外观30~37℃融化的冷沉淀为淡黄色澄清液体、无纤维蛋白析出、无黄疸、气泡、重度乳糜,容器无破损,保留至少长度10cm注满冷沉淀的转移管。

容量25ml±5ml/袋纤维蛋白原含量200ml新鲜冰冻血浆制备:≥150mg 100ml新鲜冰冻血浆制备:≥75mgⅧ因子含量200ml新鲜冰冻血浆制备:≥80 IU100ml新鲜冰冻血浆制备:≥40 IU 血型(同全血)HBsAg阴性HCV-Ab阴性HIV-Ab阴性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阴性ALT正常无菌试验无细菌生长标签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外观(同浓缩血小板)容量保存24小时的容积为125~200ml保存5天的容积为250~300ml PH值 6.2~7.4血小板含量≥2.5×1011/袋白细胞混入≤5.0×108/袋量红细胞混入≤8.0×109/袋量血型(同全血)HBsAg阴性HCV-Ab阴性HIV-Ab阴性梅毒螺旋体阴性血清学试验ALT正常无菌试验无细菌生长标签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外观(同浓缩血小板)容量(同浓缩血小板)PH值 6.2—7.4血小板含量≥2.5×1011/袋白细胞混入(同浓缩少白细胞红细胞)量红细胞混入≤8.0×109/袋量血型(同全血)HBsAg阴性HCV-Ab阴性HIV-Ab阴性梅毒螺旋体阴性血清学试验ALT正常无菌试验无细菌生长标签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容量标示量±10%蛋白含量≥50g/LⅧ因子含量≥0.7IU/ml血型(同全血)HBsAg阴性HCV-Ab阴性HIV-Ab阴性梅毒螺旋体阴性血清学试验ALT正常无菌试验无细菌生长标签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外观无凝块、溶血、黄疸、气泡及重度乳糜出现,血浆颜色呈淡黄色,储血容器无破损,保留采血袋上至少20cm长注满粒细胞的采血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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