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消耗定额及管理费率利润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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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7文关于调整安装市政等工程费用定额有关规定的通知

2013-47文关于调整安装市政等工程费用定额有关规定的通知

关于调整安装市政等工程费用定额有关规定的通知(桂建标[2013]47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各有关单位: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12〕42号)、《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通知》(桂建标〔2013〕43号)、《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通知》(桂建标〔2013〕42号)以及相关规费、税金调整文件规定,现对200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费用定额》、200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9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园林绿化养护消耗量及费用定额》、201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费用定额》、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拆除工程消耗量及费用定额》中的措施项目费、检验试验费、设备费、规费、税金以及计价程序进行调整。

具体规定如下:一、措施项目调整取消原费用定额措施项目按技术措施项目和其他措施项目划分的规定,改为按单价措施项目和总价措施项目划分,各专业措施项目划分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规定为准。

二、检验试验费调整取消其他项目费用中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完成的检验试验费,该项费用不再计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由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列支。

三、设备费调整取消《关于调整安装工程设备费计算办法的通知》(桂造价〔2009〕33号),施工单位购买的工程设备费计入综合单价,且作为税金的计算基数。

四、规费税金调整规费组成取消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增加生育险,改为由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护费(简称建安劳保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程排污费组成。

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相关费用计算程序表及费用取费费率换算表

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相关费用计算程序表及费用取费费率换算表

xx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相关费用计算程序表及费用取费费率换算表一、单位工程概算计算程序二、建设工程施工费用计算程序(一)综合单价法计算程序表(二)工料单价法计价计算程序表第一节建筑工程施工取费费率一、建筑工程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注:单独装饰及专业工程安全xx施工费费率乘以系数0.6。

二、建筑工程企业管理费费率注:1.专业工程仅适用于单独承包的专项施工工程。

2.其他专业工程指本定额所列专业工程项目以外的,需具有专业工程施工资质施工的工程。

三、建筑工程利润费率注:1.专业工程仅适用于单独承包的专项施工工程。

2.其他专业工程指本定额的所列专业工程专业工程项目以外的,需具有专业工程施工资质施工的工程。

四、建筑工程规费费率注:1.专业工程仅适用于单独承包的专项施工工程。

2.民工工伤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按各市的规定计算。

五、建筑工程税金费率注:税费包括营业税、xx建设维护税及教育费附加。

第二节安装工程施工取费费率一、安装工程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注:建筑设备安装工程和民用建筑或构筑物合并为单位工程的,安装工程的安全xx施工费费率乘以系数0.7。

二、安装工程企业管理费费率注:1.设备及工艺金属结构安装工程包括其他非单独承包的专业工程。

2.单独消防及单独xx仅适用于单独承包的安装工程。

三、安装工程利润费率注:1. 设备及工艺金属结构安装工程包括其他非单独承包的专业工程。

2. 单独消防及单独xx仅适用于单独承包的安装工程。

四、安装工程规费费率注:民工工伤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按各市的规定计算。

五、安装工程税金费率注:税费包括营业税、xx建设维护税及教育费附加。

第三节市政工程施工取费费率一、市政工程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注:1.专业土石方工程安全xx施工费费率乘以系数0.6。

2.路灯及交通设施工程施工组织措施费按安装工程费率及相应规定计算。

二、市政工程企业管理费费率注:1.非单独承包的排水工程并入相应工程内计算。

2.专业土石方工程仅适用于单独承包的土石方工程。

超实用市政工程设计收费、工程造价及计算公式汇总

超实用市政工程设计收费、工程造价及计算公式汇总

超实用市政工程设计收费、工程造价及计算公式汇总01国家计委及相关部门在1999年、2002年及2007年,先后出台了建设项目服务收费管理的相关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国家计委/计价格〔1999〕1283号)《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计委、环境保护部/计价格[2002]125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发改价格[2007]670号)以上规定,构成了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框架,在一定时期内对规范建设项目服务收费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02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后,强调了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对原来执行的政府指导价管理政策进行改革。

2014年7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建设项目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573号),做出如下规定:放开除政府投资项目及政府委托服务以外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工程勘察设计、招标代理、工程监理等4项服务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

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的政府投资项目,以及政府委托的上述服务收费,继续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专业服务收费,由委托双方依据服务成本、服务质量和市场供求状况等协商确定。

半年以后,2015年2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自2015年3月1日起,在已放开非政府投资及非政府委托的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基础上,全面放开5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工程勘察设计费、招标代理费、工程监理费、环境影响咨询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

市政工程计量与计价

市政工程计量与计价

1、简述市政工程清单法得费用构成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与措施项目费、其她清单费、规费与税金。

2、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组成及内容?由8册及及附录册组成:第1册《通用项目》、第2册《道路工程》、第3册《桥涵工程》、第5册《给水工程》、第6册《排水工程》、第7册《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第8册《路灯工程》内容:一般由目录,总说明,各册、章说明,分项工程表头说明,定额项目表,定额附录组成。

3、施工图预算得编制方法有哪些?二者区别?单位工程施工图预算目前有两种方法:定额工料单价法与综合单价计价法两种编制方法1)、编制依据不同定额工料单价法得工程量计算依据就是施工图;工料机消耗得依据就是预算定额;工材机单价得依据就是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得价格。

综合单价计价法得工程量计算依据就是清单计价规范,标底得编制依据就是招标文件中得工程清单、合理得施工方法以及有关工程造价计价办法编制;报价得编制则就是根据企业定额与市场价格信息。

2)、造价费用得组成不同,定额工料单价法得工程造价由直接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组成。

综合单价计价法得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她项目费、规费、税金等组成3)、工程量编制单位不同定额工料单价法就是将建设工程得工程量分别由招标单位与投标单位各自按施工图计算。

综合单价计价法则就是工程量由招标单位按照计价规范统一计算,各投标单位根据招标人提供得“工程量清单”并考虑自身得技术装备、施工经验、企业成本、企业定额与管理水平等因素后,自主填写报单价。

4)、编制工程量得时间不同定额工料单价法就是在发出招标文件之后编制;综合单价计价法必须要在发生招标文件之前编制。

5)、计价形式表现不同定额工料单价法一般就是采用计价总价得形式。

综合单价计价法则就是采用综合单价形式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与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

因而用综合单价报价具有直观、相对固定得特点,如果工程量发生变化时,综合单价一般不作调整。

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费率

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费率

下限
7.47 8.74 9.93
1.46 1.71 1.97 0.02
0.01 2.25 3.34 0.17 0.02 0.03 0.12 1.00 1.00
费率(%) 中值
8.29 9.71 11.03
1.71 2.02 2.32 0.04
1.13 2.80 3.96 0.21 0.08 0.04 0.24 1.50 1.25
施工组织措施费 安全文明施工费
其 非市区工程 中
市区一般工程 创标化工地增加费
其 非市区工程 中
市区一般工程 夜间施工增加费 提前竣工增加费
其 缩短工期 10%以内 中 缩短工期 20%以内
缩短工期 30%以内 二次搬运费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工程定位复测费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
D2-2 园林景观工程
28.29~36.78 22.63~31.12 18.39~25.46
D2-3 单独绿化工程

19.81~26.88 15.56~21.22
D2-4 专业土石方工程

5.66~9.90 2.83~7.07
注: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施工取费费率表中的专业土石方工程仅适用于单独承包的土石方工程。
0.36
B1-8 优质工程增加费
9.00
12.00
15.00
注:建筑设备安装工程和民用建筑或构筑物合并为单位工程的,安装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乘系数 0.7。
2.安装工程企业管理费费率
定额编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数
一类
费率(%) 二类
三类
B2 B2-1 B2-2 B2-3 B2-4
企业管理费
设备及工艺金属结构安装工程 水、电、暖、通风及自控安装工 程 单独消防安装工程

市政定额费率表

市政定额费率表

市政工程费率表(1)管理费土方工程:4.02%~6.04%道路工程:4.5%~7.5%桥涵、隧道、构筑物:5.7%~8.4%块料面层、桥梁装饰:24%~35%交通设施:32%~48%给水、燃气工程:40%~56%排水工程:24%~40%(2)利润土方工程:0%~2.5%道路工程:0%~5.0%桥涵、隧道、构筑物:0%~5.0%块料面层、桥梁装饰:0%~20%交通设施:0%~34%给水、燃气工程:0%~34%排水工程:0%~34%(3)环境保护费:土方工程:0.08%~0.12%道路工程:0.08%~0.12%桥涵、隧道、构筑物:0.09%~0.15%块料面层、桥梁装饰:0.5%~0.78%交通设施:0.3%~0.5%给水、燃气工程:0.4%~0.6%排水工程:0.3%~0.5%(4)文明施工增加费:土方工程:0.45%道路工程:0.50%桥涵、隧道、构筑物:0.60%块料面层、桥梁装饰:2.91%交通设施:4.00%给水、燃气工程:4.00%排水工程:4.00%(5)安全施工增加费:土方工程:0.30%道路工程:0.35%桥涵、隧道、构筑物:0.40%块料面层、桥梁装饰:1.94%交通设施:3.00%给水、燃气工程:3.00%排水工程:3.00%(6)临时设施费:土方工程:0.71%~1.08%道路工程:1.08%~1.62%桥涵、隧道、构筑物:1.24%~1.86% 块料面层、桥梁装饰:4.65%~6.98% 交通设施:2.00%~4.00%给水、燃气工程:6.00%~8.00%排水工程:6.00%~8.00%(7)雨季施工增加费:土方工程:0.25%道路工程:0.50%桥涵、隧道、构筑物:0.58%块料面层、桥梁装饰:1.61%交通设施:5.00%给水、燃气工程:5.00%排水工程:5.00%(8)缩短工期增加费:土方工程:0.28%~0.42%道路工程:0.42%~0.64%桥涵、隧道、构筑物:0.48%~0.74% 块料面层、桥梁装饰:1.81%~2.71% 交通设施:6.00%~8.00%给水、燃气工程:6.00%~8.00%排水工程:6.00%~8.00%(9)检验试验配合费:0.10% (10)检验试验费:1.20%(11)开放城市补贴南宁=2.06钦州=2.73北海.防城港=3.77(12)工程排污费土方工程:0.07%道路工程:0.07%桥涵、隧道、构筑物:0.10%块料面层、桥梁装饰:0.10%交通设施:0.06%给水、燃气工程:0.05%排水工程:0.09%(13)养老保险费土方工程:2.04%道路工程:2.27%桥涵、隧道、构筑物:2.81%块料面层、桥梁装饰:3.26%交通设施:2.43%给水、燃气工程:1.63%排水工程:2.71%(14)失业保险费土方工程:0.20%道路工程:0.23%桥涵、隧道、构筑物:0.28%块料面层、桥梁装饰:0.32%交通设施:0.24%给水、燃气工程:0.16%排水工程:0.27%(15)医疗保险费土方工程:0.82%道路工程:0.91%桥涵、隧道、构筑物:1.12%块料面层、桥梁装饰:1.31%交通设施:0.97%给水、燃气工程:0.65%排水工程:1.08%(16)住房公积金土方工程:0.51%道路工程:0.57%桥涵、隧道、构筑物:0.70%块料面层、桥梁装饰:0.82%交通设施:0.64%给水、燃气工程:0.41%排水工程:0.68%(17)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土方工程:0.15%道路工程:0.18%桥涵、隧道、构筑物:0.25%块料面层、桥梁装饰:0.25%交通设施:0.31%给水、燃气工程:0.15%排水工程:0.25%(18)工伤保险费:0.16%(19)税金:3.56%注:未单独列项的,土方工程;道路工程;桥涵、隧道、构筑物;块料面层、桥梁装饰;交通设施;给水、燃气工程及排水工程的费率一样。

04市政费用组成

04市政费用组成

一、费用项目组成及内容(一)直接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1.直接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1)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市政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

(2)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

包括材料原价、材料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

(3)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费。

包括折旧费、大修理费、经常修理费、安拆费及场外运费、人工费、燃料动力费、养路费及车船使用费。

2.措施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

分为通用项目措施费和专业项目措施费。

(1)通用项目措施费包括内容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二次搬运费、大型机械进出场及按拆费、混泥土钢筋混泥土模板及支架费、脚手架、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施工排水降水、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冬雨季施工增加,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施工雨水排除、道路维修等费用。

(2)专业项目措施费包括围堰、筑岛、现场施工围栏、便道、便桥、洞内施工的通风、供水、供气、供电、照明及通讯设施、市政工程施工干扰费、设备管道施工的安全、防冻和焊接保护措施、管道安装后的充气保护措施。

(二)间接费间接费由规费和企业管理费组成1.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

规费包括内容工程排污费、工伤保险费、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程定额测定费、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2.企业管理费:是指市政施工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费用。

企业管理费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劳动保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财产保险费、财务费、税金、其他、检验试验费(三)其他项目费其他项目费是指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可参照预留金、甲方自备材料购置费、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

江苏省市政工程费用计算规则

江苏省市政工程费用计算规则

江苏省市政工程费用计算规则一、说明(一)江苏省市政工程费用计算规则(以下简称本费用计算规则)与《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配套执行。

(二)为了切实保护人民生产生活的安全,保证安全和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到位,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建设单位不得任意压低费用标准,施工单位不得让利。

此项费用的计取由各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予以核定,并进行监督,未经核定不得计取。

(三)不可竞争费包括:1、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2、工程定额测定费;3、安全生产监督费;4、建筑管理费:5、劳动保险费;6、税金;7、有权部门批准的其他不可竞争费用。

以上不可竞争费在编制标底或投标报价时均应按规定计算,不得让利或随意调整计算标准。

(四)措施项目费原则上由编标单位或投标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分别计算。

除了不可竞争费必须按规定计算外,其余费用均作为参考标准。

(五)管理费和利润以人工费或人工费加机械费为计算基础。

(六)包工不包料和点工按本费用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

1、包工不包料:适用于只包计价表人工的工程。

2、点工:适用于在市政工程中由于各种因素所造成的损失、清理等不在计价表范围内的用工。

3、包工不包料、点工的临时设施应由建设单位提供。

二、费用项目划分市政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

1、人工费:指应列入计价表的直接从事市政工程施工工人(包括现场内水平、垂直运输等辅助工人)和附属辅助生产单位(非独立经济核算单位)工人的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流动施工津贴、房租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

2、材料费:指应列入计价表的材料、构件和半成品材料的用量以及周转材料的摊销量乘以相应的预算价格计算的费用。

3、机械费:指应列入计价表的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按相应的我省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计算的市政工程施工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和进(退)场费。

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

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

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总说明一、《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Z YA1-31-2015)、《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 B50862-2013)的基础上,参考《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并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标投标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共分上、中、下三册及附录。

上册包括:第一册“土石方工程”;第二册“道路工程”;第三册“桥涵工程”;第四册“隧道工程”;中册包括:第五册“管网工程”;下册包括:第六册“水处理工程”;第七册“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第八册“路灯工程”;第九册“钢筋工程”;第十册“拆除工程”;第十一册“措施项目”。

(附录包括: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材料损耗率等)。

三、本定额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工程,不适用于维修工程。

四、本定额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适用于一般计税方法,各项费用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五、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施工企业通常采用的施工技术、施工方法、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期、合理的劳动组织编制;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社会平均标准。

六、本定额是国有资金投资工程项目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工程造价鉴定的参考。

七、本定额按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编制,并参考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八、定额项目的工作内容,除已注明的外,还包括施工准备、配合质量检验、工种间交叉配合等施工工序。

九、定额项目按综合单价表现,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含工程设备)、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费用计算方法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费用计算方法

(建筑工程管理)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费用计算方法窗体顶端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费用计算方法(2004)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及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市政工程施工企业施工、管理的实际情况,编制了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费用计算方法。

壹、费用项目组成及内容:(壹)直接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

1.直接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1)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市政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①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②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③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于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④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⑤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于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2)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

内容包括:①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

②材料运杂费:是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③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于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④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其中材料采购费按 1.2%,保管费按0.8%。

⑤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壹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实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

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费率标准及定额说明

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费率标准及定额说明

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费‎率标准(2004)及定额说明‎一、管理费综合单价构‎成的管理费‎的计算公式‎如下:管理费:E=(人工费A+机械费C*0.1)*管理费率a‎由于管理费‎的动态因素‎特性以及不‎同工程、不同施工单‎位存在的差‎异,管理费率的‎发布方式采‎用分专业公‎布参考的费‎率范围和推‎荐管理费率‎的动态形式‎,由工程有关各方自‎主采用。

二、利润综合单价中‎利润的计算‎公式为:利润:F=(人工费A+材料费B+机械费C+管理费E)*利润率f 由于利润率‎的动态特征‎,利润率的发‎布方式采用‎分专业公布‎参考利润率‎范围和推荐‎利润率的动‎态形式,由工程有关‎各方自主取‎定。

三、措施费(1)履约担保手‎续费:办理履约担‎保所需的手‎续费用因不‎同办理方式‎、办理机构等‎或市场竞争‎的因素而无‎统一非率标‎准,可按实际情‎况确定。

(2)工程保险费‎:可根据招标‎文件或合同‎中建设方委‎托施工企业‎办理保险事‎项的具体约‎定计算工程‎保险费。

(3)环境保护费‎:因环境保护‎要求或标准‎各有不同,无统一费率‎标准,可按实际情‎况确定。

(4)施工企业现‎场安全文明‎措施费:该项费用(包括临时设‎施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的确定可由‎工程有关各‎方自主约定‎,依据工程实‎际或施工组‎织设计规定‎,参照相关计‎价标准计价‎。

无具体约定‎时,可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施工单位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X+Y1+Y2+Y3+Y4+Z)*费率I 其中:X—“分部分项清‎单计价表”合计;Y1、Y2、Y3、Y4—分别为“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中的“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脚手架费”、“垂直运输机‎械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按拆费‎”;Z—“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合计;i—施工单位现‎场安全文明‎措施费费率‎。

(5)夜间施工增‎加费、赶工措施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此类费用可‎根据建设方的具体‎要求和实际‎采取的措施‎确定。

《市政工程》取费费率

《市政工程》取费费率

市政工程取费费率一、市政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市政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按市政工程计价规范和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规定执行。

二、市政工程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四、市政工程利润率五、一、市政工程取费工程类别划分表二、工程类别划分说明(一)土石方工程附属于一个单位工程内挖或填方量不超过5000m2的土石方工程,按土石方工程类别执行;单独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或一个单位工程内挖方或填方分别超过5000m2的土石方T程执行专业土石方工程。

(二)道路工程道路工程按道路交通功能分类:1.高速干道:城市道路设有中央分隔带,具有四条以上车道,全部或部分采用立体交叉与控制出入,供车辆高速行驶的道路。

2.主干道:在城市道路网中起骨架作用的道路。

3.次干道:在城市道路网中的区域性干路,与主干路相连接,构成完整的城市干路系统。

4.支路:在城市道路网中的干路以外联系次干路或供区域内部使用的道路。

5.街道:在城市范围全部或大部分地段两侧建有各式建筑物,设有人行道和各种市政公用设施的道路。

6.居民(厂)区道路:以住宅(厂房)建筑为主体的区域内道路。

(三)桥涵工程1.单独桥涵工程按桥涵分类,附属于道路工程的桥涵,按道路工程分类。

2.单独立交桥工程按立交桥层数进行分类;与高架路相连的立交桥,执行立交桥类别。

(四)隧道工程隧道工程按隧道类型及隧道截面宽度进行分类。

隧道截面宽度指隧道内截面的净宽度。

(五)河道防洪及护岸工程河道防洪及护岸工程按单独排洪工程、单独护岸、护坡及土堤工程分类。

1.单独防洪工程包括明渠、暗渠及截洪沟。

2.单独护岸护坡包括抛石、石笼、砌护底、护脚、台阶以及附属于本类别的土方附属工程等。

(六)给排水工程给排水工程按管径大小分类。

1.顶管工程包括挤压顶进。

2.在一个给水或排水工程中有两种及其以上不同管径时,按最大管径取定类别。

3.给、排水管道包括附属于本类别的挖土和管道附属构筑物及设备安装。

(七)燃气、供热工程燃气工程按管径大小分类。

市政工程消耗定额及管理费率利润率

市政工程消耗定额及管理费率利润率

市政工程管理费率及利润率表4编号项目名称计算基数管理费费率(%)利润费率(%)1土方工程 1.土方、道路、桥梁、隧道、构筑物工程:Σ(分部分项、技术措施项目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 2. 人行道块料面层、桥梁装饰、交通设施、给水、燃气、排水工程:Σ(分部分项、技术措施项目人工费)4.02~6.04 0~2.502道路工程 4.50~7.50 0~5.003桥梁、隧道、构筑物工程5.70~8.40 0~5.004人行道块料面层、桥梁装饰24.00~35.00 0~20.005交通设施 32.00~48.00 0~34.006给水、燃气工程 40.00~56.00 0~34.007排水工程 24.00~40.00 0~34.00三、计算规定(一)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计算。

1、按照199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估价表》、1998年《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估价表》(包括土建、安装、仿古)、2001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估价表》等及其相应费用定额执行时,所调增的定额人工费按独立费计算。

2、使用2002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估价表》,若配套200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费用定额》执行时,所调增的定额人工费按独立费计算;若配套"05年费用定额"执行时,调整后的人工工资单价,按照"05年费用定额"的规定,应计入基价作为取费基础。

3、执行"05年消耗量定额"者,调整后的人工工资单价,按照"05年费用定额"的规定,应计入基价作为取费基础。

4、执行"07年市政消耗量定额"者,调整后的人工工资单价,按照"07年市政费用定额"的规定,应计入基价作为取费基础。

(二)"05年费用定额"和"07年市政费用定额"有关费率计算。

企业管理费和利润费率标准

企业管理费和利润费率标准

企业管理费和利润费率
标准
Standardization of sany group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
企业管理费和利润费率标准表十一
本表取费标准取定苏建价(2009)107号文(2009)《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2、工程类别划分及取定标准详见《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连建价站[2009]35
号、苏建价站(2009)7号文。

3、建筑工程中的专业项目在执行费用标准时,桩基工程(包括打预制桩和制作兼打桩)、大型
土石方工程不论是否单独发包,均应按照对应的专业项目执行费率标准。

预制构件制作、构件吊装、装饰工程只有在单独发包时,按照对应的专业项目执行费率标准;否则执行建筑工程费率标准。

4、编制招标控制价时,企业管理费和利润的计取,必须执行本费率标准。

5、根据连建综[2009]274号文的规定,本标准自2009年7月1日起执行,在此之前已发出招标
文件或已签订承发包合同的建设工程项目可按原办法执行。

6、钢结构工程(包括网架屋面)取费标准的部分调整:
(1)加工厂完成制作,到施工现场安装的钢结构工程(包括网架屋面),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标准调整为按单独发包的构件吊装标准执行。

加工厂为施工企业自有的,钢结构除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外,其他费用标准不变,仍按建筑工程执行。

钢结构为企业成品购入的,钢结构以成品预算价格计入材料费,费用标准调整为按照单独发包的构件吊装工程执行。

(2)施工现场完成加工制作的钢结构工程费用标准不变,仍按照建筑工程执行。

(3)钢结构工程取费标准的调整适用于2009年9月8日以后招标或签订施工合同的不招标的建设工程。

市政工程设施养护维修估算指标

市政工程设施养护维修估算指标

城镇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工程投资估算指标修订稿主编单位:中国市政工程协会市政设施管理专业委员会批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目录总说明…………………………………………………第一章道路工程第一节说明第二节道路工程单位实物量指标第三节计算举例第二章排水工程第一节说明第二节排水工程单位实物量指标第三节计算举例第三章结构工程第一节说明第二节结构工程单位实物量指标第三节计算举例第四章照明工程第一节说明第二节照明工程单位实物量指标第三节计算举例附录一:主要设施小修维护率附录二:主要材料计量单位、规格及损耗率表附录三:主要机械设备及规格表总说明一、《城镇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工程投资估算指标》(以下简称估算指标),根据建标造函[2007]92号文的要求,为更好的适应我国城市化进程发展,确保市政设施的社会化服务水平,有效地保证市政设施的完好及正常使用,合理确定城镇市政设施年度养护维修管理经费而进行编制的。

二、本估算指标适用范围:城镇范围内的道路、桥梁、排水、照明等市政设施小修养护维修和日常运行管理。

三、编制估算指标的主要依据:1. 《全国市政工程统一劳动定额》(1997);2. 《全国市政工程设施养护维修估算指标》(1994);3. CJJ36-2006 《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4. CJJ6-1985 《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5. CJJ68-2007 《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维修技术规程》;6. 全国《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及省市《排水管理条例》;7. CJJ99-2003 《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8. 《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8号);9. CJJ89-2001 《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104号令,关于修改《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规定》;11.国务院第198号令《城市道路管理条例》;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市政工程投资估算指标2007》13. 部分省、市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设施养护标准及操作规程;14. 部分省、市管养部门制定的《养护定额》,《维修定额》;15. 部分省、市管养部门近三年的统计资料四、本估算指标的作用:1. 是市政设施管理养护部门编制年度养护维修管理经费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检查市政设施管养资金投入与运营情况的主要依据。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年)江苏省建设厅二○○九年四月江苏省建设厅文件苏建价〔2009〕107号关于颁发《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江苏实际情况,由我厅组织人员编制的2009年《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业经审查,现予颁发,并决定自2009年5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施行。

原2003年颁发的建设工程各专业费用定额同时停止执行。

本定额由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和管理。

附件:《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二○○九年四月七日主题词:建设工程造价定额通知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各有关厅、局、各省辖市工程造价管理处目录一、总则 (1)二、工程费用的组成 (3)三、工程类别的划分 (15)(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15)(二)单独装饰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 (18)(三)安装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 (18)(四)市政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 (21)(五)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24)(六)房屋修缮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26)四、工程费用取费标准及有关规定 (27)(一)企业管理费、利润取费标准及规定…………………………...(27)(二)措施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29)(三)其他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 (32)(四)规费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 (32)(五)税金计算标准及规定 (32)五、工程造价计算程序…………………………………………………..(34)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一、总则(一)为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江苏省建设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

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

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

附件1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1 —附件2部分措施项目取费标准表注:垂直运输费按本标准计取的,原修缮子目中的垂直运输机械扣除。

—2 —附件3新增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3 —附件4新增措施项目取费标准表—4 —附件5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补充定额定额说明一、本补充定额按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常用施工工艺和施工做法编制。

二、本定额中人工工资单价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的通知》(苏建函价﹝2020﹞382号)中修缮人工标准计取,材料单价按南京市2020年9月市场信息价计取。

建筑装饰子目企业管理费按32%列入,利润按12%列入;安装子目企业管理费按48%列入,利润按14%列入。

三、部分子目可参照已有计价定额,具体如下:1.车棚顶拆除参照《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表》(土建工程2009版)1-8子目执行。

车棚立柱拆除参照《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14-183子目人工、机械含量乘0.3系数执行,材料费不计取。

2.防盗窗拆除参照《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表》(土建工程2009版)1-131~134子目执行。

3.拆除原空调执行《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表》(安装工程2009版)3-81子目。

重新安装空调执行《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第七册中7-14子目,仅安装外机时,人工乘0.7—5 —系数。

4.临时通道参照《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满堂支撑架子目执行,其中人工、机械含量乘1.2系数。

四、部分缺项定额补充如下。

—6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晾衣架、花架拆除以个计算。

二、真石漆、饰面砂浆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0.3㎡以内的孔洞面积。

三、安装不锈钢外墙风帽以只计算。

四、临时店招按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五、空调充氟根据不同规格分别以台计算。

六、安装空调外机支架以台计算。

七、空调管序化以台计算。

—7 —晾衣架、花架拆除工作内容:拆除连接件,物件分类编号,运至30米以内堆放整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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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管理费率及利润率表4(一)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计算。

1、按照199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估价表》、1998年《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估价表》(包括土建、安装、仿古)、2001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估价表》等及其相应费用定额执行时,所调增的定额人工费按独立费计算。

2、使用2002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估价表》,若配套200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费用定额》执行时,所调增的定额人工费按独立费计算;若配套"05年费用定额"执行时,调整后的人工工资单价,按照"05年费用定额"的规定,应计入基价作为取费基础。

3、执行"05年消耗量定额"者,调整后的人工工资单价,按照"05年费用定额"的规定,应计入基价作为取费基础。

4、执行"07年市政消耗量定额"者,调整后的人工工资单价,按照"07年市政费用定额"的规定,应计入基价作为取费基础。

(二)"05年费用定额"和"07年市政费用定额"有关费率计算。

1、管理费及利润计算:应按照本规定各专业"管理费及利润费率"表的费率区间和费用定额的规定计算。

2、工程定额测定费按照本规定的费率和费用定额的规定计算。

总说明一、《广西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共分八章,包括: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第二章道路工程、第三章桥涵工程、第四章隧道工程、第五章市政管网工程、第六章钢筋工程、第七章拆除工程、第八章其他相关项目、第九章措施项目。

二、《广西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是统一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计量单位的依据;是编制招标工程标底、预算控制价、施工图预算的依据,是制定企业定额的基础,也可作为工程投标报价的参考。

三、本定额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的新建、扩建市政工程。

四、本定额的编制依据: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2.《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GYD-203-1999)3.《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4.《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GYD-211-2000)5. 《全国市政工程统一劳动定额》(1985)6. 《市政工程劳动定额(合订本)》(1997)7. 《公路工程预算定额》(1992)8.现行的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安全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9.现行的标准图集和具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图纸;10.兄弟省市相关市政定额及其他相关资料。

11.我区原有补充定额及有代表性的工程现场测算资料。

五、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六、人工工日的消耗量的确定:本定额人工工日按不同项目的施工技术要求,划分为市政综合工日(一类)、市政综合工日(二类)、市政综合工日(三类)。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

七、材料消耗量的确定:1.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用量并计入了相应的损耗,其损耗的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的损耗。

2.本定额中的周转性材料已按规定的材料周转次数摊销计入定额内。

3.用量少、价值少的材料合并为其它材料费。

八、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确定:1. 本定额的施工机械台班用量包括了机械幅度差内容。

2. 本定额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已综合考虑在定额内,不得另行计算。

3. 本定额子目表中的施工机械是按合理的机械进行配置,在执行中不得因机械型号不同而调整。

九、试用本定额注意事项:1. 本定额消耗量表格中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及基价均为参考价,实际使用时人工和机械应按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信息价计算;材料则应按市场价计算,各施工企业报价可根据各自的情况自主报价。

2. 本定额施工用水、电是按现场有水、电考虑的,如现场无水、电时,各章、节内有说明按说明计算,无说明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规定办理。

3. 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考虑在定额内。

4. 本定额是按海拔2000m以下,地震烈度七度以下地区进行编制的,如超过上述情况时,可按实际发生,按甲、乙双方签证办理。

5. 本定额混凝土工程分为拌制和浇捣两部分。

混凝土拌制子目在"D.8其他相关项目"中设置,适用于本定额所有章节。

所有涉及混凝土的定额子目均不包括混凝土拌制工作内容,如采用商品混凝土,按市场价计入、如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需另外套用"D.8其他相关项目"中的"混凝土拌制"定额子目。

在使用集中拌站混凝土、商品混凝土或泵送混凝土时,需对相应混凝土定额子目的人工、机械进行调整,详见各章节一般说明或相应子目附注说明。

6. 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指改、扩建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包括因干扰造成的降效及专设的指挥交通的人员增加的费用,该费用按定额人工费的5%计算,但封闭施工的工程、厂区、生活区、专用道路不得计取干扰费。

7. 本定额与其他专业定额的划分界限。

(1)本定额与土建定额的划分界限:凡执行市政设计标准、施工规范(规程)、质量检查评定标准的厂区、生活区的机动车道路执行本定额。

给排水构筑物工程中的泵站上部建筑工程以及本册定额中未包括的建筑工程执行广西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消耗定额量。

(2)本定额与园林定额的划分界限。

市政道路和厂区、生活区机动车道以及两旁相应的人行道铺装;室外混凝土面层停车坪、球场、地坪等执行本定额。

其余城市广场及厂区、生活区室外铺装执行现行广西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

(3)本定额与安装定额的划分界限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定额中的通用机械应执行广西安装定额。

市政排水管道与厂、区室外排水管道以接入市政管道的检查井、接户井为界:凡市政管道检查井、(接户井)以外的厂、区室外排水管道,均执行本定额。

凡执行市政设计标准、施工规范(规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新开发小区的室外排水、执行本定额。

无论市政道路还是厂区、生活区道路的路灯工程均执行广西安装定额。

8. 本定额与我区其他专业预算定额的关系:凡本定额包含的项目,应按本定额项目执行;本定额缺项部分,可参考其他专业定额执行。

9. 本册定额中用"()"消耗量均未计入参考价。

10.本定额中注有"xxx以内"或"xxx以下"者均包括xxx本身,"xxx以外"或"xxx以上"者,则不包括xxx本身。

D.1 土石方工程说明一般说明1. 本章定额包括土石方工程、回填土、运输、支挡板等内容,共4节332个子目。

2. 土石方工程定额除各章另有说明外,适用于市政定额其他章节。

D.1.1 挖土方1. 土方分类,详见表1-6"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2. 干、湿土的划分以地质勘察资料为准,含水率≧25%为湿土;或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挖湿土时,人工和机械乘系数1.18,干、湿土工程量分别计算。

采用井点降水的土方应按干土计算。

3. 人工夯实土堤、机械夯实土堤执行本章人工填土夯实平地、机械填土夯实平地子目。

4. 挖土机在垫板上作业,人工和机械乘系数1.25,搭拆垫板的人工、材料和辅机摊销费另行计算。

5. 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的平均土层厚度<30㎝时,其推土机台班乘以系数1.25,铲运机台班乘以1.17。

6. 在支撑下挖土,按实挖体积人工乘系数1.43,机械乘系数1.20。

先开挖后支撑的不属于支撑下挖土。

7. 挖密实的钢碴,按挖四类土人工乘系数2.50,机械乘系数1.50。

8. 挖掘机挖沟槽、基坑土方,按挖土方相应定额子目的机械乘以系数1.15。

9. 挖掘机挖淤泥分两种情况考虑:(1) 淤泥开挖后不需立即清运的,执行相应挖掘机挖三类土(不装车)定额子目,但要扣除履带式推土机台班用量,同时挖掘机台班量乘以系数1.30。

(2) 淤泥开挖后必须采用机械立即清运的,执行挖掘机挖三类土(装车)及机械运土方相应定额子目,并乘以系数1.30。

10. 本章定额不包括现场障碍物清理,障碍物清理费用另行计算。

11. 机械挖土方按实际完成工程工程量计算,机械挖不到的地方,需人工挖边坡、整平、挖除的土方套相应人工挖土方定额子目乘以系数1.5。

D.1.2 挖石方1. 岩石分类,详见1-6"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2. 石方爆破按炮眼法松动爆破和无地下渗水积水考虑,防水和覆盖材料未在定额内。

采用火雷管可以换算,雷管数量不变,扣除胶质导线用量,增加导火线用量,导火索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计算。

抛掷和定向爆破另行处理。

打眼爆破若要达到石料粒径要求,则增加的费用另计。

如需回收利用,应另行计算回收价值。

D.1.3 填方及土石运输1. 填土碾压填料是按压实后体积计算。

2. 填土碾压每层填土(压实)厚度;1t振动压路机不大15㎝,其它振动压路机不大30㎝。

3. 沟槽回填碾压区分槽底宽度套用相应定额。

4. 本定额不包括弃土、石方的场地占用费,发生时按当地规定处理。

D.1.4 支挡土板1. 支挡土板定额适用于沟槽、基坑、工作坑及检查井的支撑。

2. 挡土板间距不同时,不作调整。

3. 除槽钢挡土板外,本章定额均按横板、竖撑计算,如采用竖板、横撑时,其人工工日乘以1.2系数。

4. 定额中挡土板支撑按槽坑两侧同时支撑挡土板考虑,支撑面积为两侧挡土板面积之和,支撑宽度为4.1m以内。

如槽坑宽度超过4.1m时其两侧均按一侧支挡土板考虑。

按槽坑一侧支撑挡土板面积计算时,工日数乘以系数1.33,除挡土板外,其它材料乘以系数2.0。

5. 放坡开挖不得再计算挡土板,如遇上层放坡、下层支撑则按实际支撑面积计算。

6. 钢桩挡土板中槽钢桩按设计以吨为单位按第九章的打发工具桩相应定额执行。

7. 如采用井字支撑时,按疏撑乘以系数0.61。

工程量计算规则D.1.1 挖土方1. 挖土方体积均以天然密实体积(自然方)计算,回填土按碾压后的体积(实方)计算。

土方体积换算见表1-1土方体积换算表表1-12. 土方工程量按图纸尺寸计算,修建机械上下坡的便道土方量并入土方工程量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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