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质量与安全监督手续服务指南.doc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办理质量与安全监督手续

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2、《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7号)第十九条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按规定向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第四条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4、《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水利部水建[1997]339号) 第二十一条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到相应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监督手续;

5、《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水安监[2011]475号):《附表一:项目法人安全生产检查表》:第十五项,检查项目:接受安全监督;检查内容要求与记录:(1)监督手续完善。

二、办理条件

工程建设项目已通过有关部门审批,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已成立,在工程开工前,应按规定向省水利工程质量与

安全监督中心办理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手续。

三、办理程序

1、提交材料。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向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2、办理监督手续。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审查提交资料,如材料齐全当场办理质量与安全监督手续。

四、申请材料

1、工程项目建设审批文件;

2、项目法人成立批复文件。

五、时限

1、受理及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六、业务咨询电话

Xxx

七、邮寄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农林街40号

黑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

邮编150040

水利工程分部工程质量等级核备

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1、《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第十六条:分部工程验收的质量结论应当报该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核备;未经核备的,项目法人不得组织下一阶段的验收。

二、办理条件

项目法人应在分部工程验收通过之日后10个工作日内,将验收质量结论和相关资料报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

监督中心核备。

三、办理程序

1、提交材料。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向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提交分部工程验收质量结论和相关资料。

2、等级核备。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审查提交资料,如材料齐全,5个工作日内对分部工程质量核备。

四、申请材料

1、分部工程验收质量结论和相关资料。

五、时限

1、核备时限:5个工作日

六、业务咨询电话

Xx

七、邮寄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农林街40号

黑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邮编150040

单位工程以及大型枢纽主要建筑物的分部工程质量等级核定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1、《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第十六条:单位工程以及大型枢纽主要建筑物的分部工程验收的质量结论应当报该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核定;未经核定的,项目法人不得通过法人验收;核定不合格的,项目法人应当重新组织验收。

二、办理条件

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派人列席参加了项目法人组织的单位工程以及大型枢纽主要建筑物的分部工程验收会议。

项目法人应在单位工程以及大型枢纽主要建筑物的分部工程验收通过之日后10个工作日内,将验收质量结论和相关资料报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核定。

三、办理程序

1、提交材料。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向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提交单位工程以及大型枢纽主要建筑物的分部工程验收质量结论和相关资料。

2、等级核定。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审

查提交资料,如材料齐全,5个工作日内对单位工程以及大型枢纽主要建筑物的分部质量核定。

四、申请材料

1、单位工程以及大型枢纽主要建筑物的分部工程验收质量结论和相关资料。

五、时限

1、核定时限:5个工作日

六、业务咨询电话

Xxx

七、邮寄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农林街40号

黑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

邮编150040

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及关键部位单元工程

质量等级核备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

(SL176-2007)5.3.2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及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经施工单位自评合格、监理单位抽检后,由项目法人(或委托监理)、监理、设计、施工、工程运行管理(施工阶段已经有时)等单位组成联合小组,共同检查核定其质量等级并填写签证表,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备。

二、办理条件

项目法人应在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及关键部位单元工程通过联合小组共同检查核定其质量等级并填写签证表,将验收质量结论和相关资料报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

三、办理程序

1、提交材料。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向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提交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及关键部位单元工程验收质量结论和相关资料。

2、等级核备。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审查提交资料,如材料齐全,5个工作日内对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及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核备。

四、申请材料

1、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及关键部位单元工程验收质量结论和相关资料。

五、时限

1、核备时限:5个工作日

六、业务咨询电话

Xxx

七、邮寄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农林街40号

黑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

邮编15004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