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SG432005-2014-南方电网新设备启动申请管理业务指导书
9.中国南方电网备品备件管理业务指导书
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备品备件管理业务指导书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布Q/CSG—目录1. 业务说明 (1)2. 适用范围 (1)3. 引用文件 (1)4. 术语和定义 (1)5. 管理要点 (2)6. 流程步骤及说明 (3)7. 附录 (11)备品备件管理业务指导书1.业务说明1.1为满足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统设备事故抢修和运行维护需要,遵循“保障有力、统筹配置、资源共享”的原则,统筹编制备品备件定额,规范备品备件领用行为,特制定本业务指导书。
1.2本业务指导书的管控策略为负责型+指导型,统一规范策略为全网统一。
备品备件管理业务指导书涉及备品备件管理一个事项,包含了备品备件定额管理流程和备品备件领用流程。
2.适用范围本业务指导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分子公司及下属单位的输变配电设备及计量设备备品备件管理。
发电设备备品备件管理参照执行。
3.引用文件《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设备管理规定》(Q/CSG210019-2014)《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管理规定》(Q/CSG217001-2014)《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仓储配送管理办法》(Q/CSG217002—2014)4.术语和定义4.1 备品指用于更换故障设备且需提前储备的整体设备。
包括A类备品、B类备品、C类备品。
A类备品:指22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一次主设备的备品,具体包括:主变、高抗、断路器、隔离开关、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
B类备品:指除A类备品外的35kV 及以上电压等级一次设备的备品,具体包括:主变、断路器、隔离开关、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避雷器、电抗器、阻波器、站用变及直流输电设备、抢修塔、电缆头(110kV及以上)。
C类备品:指除A类、B类以外的备品(含二次设备)。
4.2 备件指用于修复受损设备且需提前储备的零部件或材料。
5.管理要点5.1管理内容备品备件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备品备件的定额编制、采购、储备、调拨、配送及轮换管理、领用以及备品备件使用情况的分析管理。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机械(具)和设备管理业务指导书(试行)
1 深供电建〔2013〕150号附件4施工机械(具)和设备管理业务指导书(试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发 布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前言为全面贯彻公司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加强施工机械(具)和设备管理,严禁不合格的施工机械(具)和设备进场,杜绝发生人身、电网、设备事故,公司基建部组织完成了《施工机械(具)和设备管理业务指导书》的编制工作。
本业务指导书按照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的思路,从设备进场、注册管理、安装与拆卸、使用与维护、检测与检验、检查等方面作出规定,将设备清单、台账、三证合法合规、操作手册、作业指导书、重大作业前专项检查、维保项目及周期、政府年检等“八步骤”管理融入其中。
本标准由公司基建部组织编制,各分子公司基建部及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相关专业人员参与,经公司基建部组织审查,最终定稿。
本标准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部制定并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调峰调频发电公司、广东电网公司、清远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管理局、广东省输变电工程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凌、王海波、温建、李伟、何伟晶、王菁、牟宁、黄炎辉、李瑞山、张耀、曾志、陈家佐。
本标准主要审定人:于俊岭、关雷、李继宝、吴宝英、陈晓明、袁太平、覃光、杨俊海、黄学军、刘冬根。
本标准批准人:祁达才。
本标准执行中遇到具体问题,请及时向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部反馈。
I目录1业务说明 (1)2 适用范围 (1)3 引用文件 (1)4术语和定义 (1)4.1施工机械(具)和设备 (1)4.2特种设备 (1)4.3自制设备 (1)4.4试验设备 (1)4.5个人防护用品(P ERSONAL P ROTECTIVE E QUIPMENT) (1)4.6常规设备和机具 (2)5管理要点 (2)5.1管理目标 (2)5.2管理要求 (2)6 流程步骤及说明 (2)6.1进场 (3)6.2注册管理 (3)6.3安装与拆卸 (5)6.4使用、检查与维护 (6)6.5检测与检验 (8)6.6检查监督 (9)6.7施工机械(具)和设备管理流程 (10)6.8施工机械(具)和设备管理流程说明 (11)6.9特种设备安装、拆卸流程 (14)6.10特种设备安装、拆除流程说明 (15)6.11自制设备安装、拆卸流程 (17)6.12自制设备安装、拆除流程说明 (18)7 附则 (20)附录A引用文件一览表 (20)附录B施工机械(具)和设备分类目录 (20)附录A引用文件一览表 (21)附录B施工机械(具)和设备分类目录 (24)附表1 XX 特种设备进场检查表 (28)附表2 XX 自制设备进场检查表 (29)附表3 XX 常规机械设备和机具进场检查表 (30)附表4施工机械(具)和设备清单 (31)附表5机械(具)和设备特种作业人员清单 (32)附表6 XX 自制设备验收审查表 (33)I施工机械(具)和设备管理业务指导书1业务说明为进一步加强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施工机械(具)和设备管理,严禁不合格的施工机械(具)和设备进场,确保施工机械(具)和设备使用安全,杜绝发生人身、电网、设备事故,规范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以下简称参建单位)的管理行为,明确管理职责,特制定本业务指导书。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分包管理业务指导书》
目录1.业务说明 (1)2.适用范围 (1)3.规范性引用文件 (1)4.术语和定义 (2)5.管理要点 (2)6流程步骤及说明 (10)7附录 (14)附录A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 (15)附录B业务指导书基本信息表 (17)基建项目分包管理业务指导书1.业务说明1.1为进一步依法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建项目分包管理,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办法》,特制定本业务指导书。
1.2分包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分包范围、分包审批管理、分包合同管理、分包商人员管理、分包商机具管理、分包商材料管理、分包商社会保险管理、分包商现场管理、日常监督检查、考核及处罚。
1.3管控策略为负责型+指导型。
1.4统一规范策略为全网统一。
1.5本业务指导书相关的业务流程:基建项目分包管理流程。
2.适用范围凡列入公司基建投资计划的基建项目分包管理,必须遵守本业务指导书。
公司系统所属施工企业在公司系统外承包工程时,工程项目分包范围应遵从合同约定,相关的分包管理要求可参照本业务指导书执行。
本业务指导书适用于参与分包管理的公司各级相关人员。
3.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4]118号);《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Q/CSG213020-2014)。
4.术语和定义4.1承包商是指在基建项目中提供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试验和咨询等服务的企业。
《南方电网公司基建项目分包管理业务指导手册》
基建项目分包管理业务指导书1.业务说明1.1为进一步依法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建项目分包管理,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办法》,特制定本业务指导书。
1.2分包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分包范围、分包审批管理、分包合同管理、分包商人员管理、分包商机具管理、分包商材料管理、分包商社会保险管理、分包商现场管理、日常监督检查、考核及处罚。
1.3管控策略为负责型+指导型。
1.4统一规范策略为全网统一。
1.5本业务指导书相关的业务流程:基建项目分包管理流程。
2.适用范围凡列入公司基建投资计划的基建项目分包管理,必须遵守本业务指导书。
公司系统所属施工企业在公司系统外承包工程时,工程项目分包范围应遵从合同约定,相关的分包管理要求可参照本业务指导书执行。
本业务指导书适用于参与分包管理的公司各级相关人员。
3.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4]118号);《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Q/CSG213020-2014)。
4.术语和定义4.1承包商是指在基建项目中提供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试验和咨询等服务的企业。
4.2施工分包:指施工承包商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依法发包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完成的活动。
施工分包分为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
4.3专业分包:指基建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承包商将其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依法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专业分包商完成的活动。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造价管理业务指导书
初步设计概算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负责编制,初步设计概算 成品文件应包含概算书、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概算对比估算与典型造价的相 关分析表格及说明,含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成品文件必须履行编制、校核、 审核和批准程序,各级编制、校核、审核人员必须在正式的造价文件上签名并 加盖本人工程造价执(从)业资格专用章。
1.2.4 竣工决算包括决算报告编制、审查、审计和审批等管理。 1.3 管控策略为审批型+指导型。 1.4 统一规范策略为全网统一。 1.5 本业务指导书相关的业务流程:
A、B、C、D 类电网项目及小型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管理流程 A、B、C、D 类电网项目及小型基建项目施工图预算管理流程 E 类电网项目施工图预算管理流程 招标限价管理流程 资金使用计划管理流程 进度款管理流程
施工图预算在执行国家和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应严格执行公司标准 设计和典型造价、造价信息化规约、设计质量控制等相关标准,确保成品质量和 深度。施工图预算中主要设备执行审批概算价格,主要材料执行公司定额站发布 的信息价;建设场地征用费执行当地相关赔偿标准。
施工图预算应执行审批初步设计的规模和投资,施工图预算应严格控制在初 步设计概算范围内。施工图预算应严格执行标准设计和典型造价,合理控制工程 造价水平,不得高估冒算、漏列缺项;对单位造价水平与典型造价或类似工程造 价差异较大的,建设单位应督促设计单位详细分析原因,对于存在设司工作标准
Q /CSG433015-2015
基建项目造价管理业务指导书
2015-12-25 发布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10kV电力客户供电方案制定业务指导书(Q_CSG 434013-2014)
1.11.2Q/CSG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10kV 电力客户供电方案制定业务指导书目录1. 业务说明 (1)2. 适用范围 (1)3. 引用文件 (1)4. 术语和定义 (2)5. 管理要点 (3)5.1 管理目标 (3)5.2 管理要求 (3)6. 流程步骤及说明 (5)6.1 10KV电力客户供电方案制定管理流程 (5)6.2 10KV电力客户供电方案制定管理流程说明 (6)7. 业务表单 (32)附录A 《10KV客户电力供电方案勘查表》 (32)附录B 《接入电源比较表》 (34)附录C 《供电方案审核表》 (35)附录D 《暂缓用电受理通知书》 (36)附录E 《供电方案答复通知书》及《供电方案协议》 (37)附录F 《声明书》 (45)10kV电力客户供电方案制定业务指导书(模版)1.业务说明本业务指导书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层级单位10kV电力客户供电方案制定业务事项。
本项业务统一规范策略为“全网统一”,管控策略为“负责型”。
10kV电力客户供电方案制定是指在受理客户10kV用电业务申请后,根据客户用电需求拟定初步接入方案,并对客户用电地址进行现场勘查,根据实际勘查情况研究制定供电方案,答复客户供电方案的业务管理过程。
供电方案内容包括:供电电压等级、电源接入方式、配电站(房)设置、变压器(含电动机)容量及配置、计量方式、用电分类及行业分类、功率因数考核标准、投资界面、客户自备应急电源、业扩费用等。
2.适用范围本业务指导书适用于10kV电力客户永久性用电供电方案制定和审核管理。
20kV电压等级供电区域及低压电力客户供电方案制定和审核参照执行。
适用岗位为业扩人员、计划人员和审核人员。
3.引用文件10kV电力客户供电方案制定应符合国家或电力行业技术规程、规范和南方电网公司技术标准、管理规定。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
南方电网设备调度操作业务指导书
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南方电网设备调度操作业务指导书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目. . 次1. 业务说明 (1)2. 适用范围 (1)3. 引用文件 (1)4. 术语和定义 (1)5. 管理要点 (5)6. 流程步骤及说明 (6)7. 附录 (12)南方电网设备调度操作业务指导书1.业务说明本业务指导书规范南方电网设备调度操作业务事项,管控策略为负责型+指导型,统一规范策略为省内统一。
通过规范南方电网设备调度操作,提高安全水平和效率,保障南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及可靠供电。
2.适用范围本业务指导书适用于南方电网220kV及以上设备调度操作,相关值班调度员、运行值班员均应按照本业务指导书进行调度操作。
110kV及以下设备调度操作可参照执行。
3.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定引用而成为本规定的条文。
凡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定。
然而,鼓励使用本规定的相关部门及个人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定。
《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电气操作导则》(Q/CSG 10006-2004)《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部分)》(GB 26860-2011)《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事故(事件)调查规程》(Q/CSG210020-2014)《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管理规程》(Q/CSG212045-2011)《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部分》(GB_26860-2011)4.术语和定义4.1.调度操作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指令设备维护单位将设备状态进行转换,一次系统运行方式变更,继电保护定值调整、装置的启停用,二次回路切换、自动装置投切、试验等所进行的操作执行过程的总称。
4.2.调度操作票调度操作票是指进行调度机构发布电气操作指令的书面依据,包括调度操作指令票和调度操作预令票。
4.3.操作任务指根据同一操作目的而进行的一系列相关联、依次连续进行的电气操作过程。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业务指导书(Q/CSG430040-2014)
5.3购置管理
5.3.1各单位购置的安全工器具应从公司或分子公司公布的安全工器具采购目录中选择。严禁选择、购买和使用“三无”(无厂家标志、无产品许可证、无产品合格证)及未列入采购目录的安全工器具。
(1)各单位应于每年第四季度明确下一年度具备安全工器具试验资质的单位(部门)及其试验范围;
(2)安全工器具使用部门应按要求,按周期送交具备安全工器具试验资质的单位(部门)进行预防性试验;
(3)未规定周期性预防试验的安全工器具,应根据产品说明书、技术标准或检查要求,定期进行检查并确认安全可靠,做好检查记录。
5.6.3应设置专门的安全工器具存放室(柜),安全工器具存放应遵循“三分开”原则(即安全工器具与生产工器具、机具分开,安全工器具与材料分开,绝缘安全工器具与其他安全工器具分开)。
5.6.4安全工器具应分类编号,定置存放,存放处应设有标志和定置摆放图。安全工器具的编号应与存放处编号一致,对号入座,同一班组的同类型安全工器具编号不得重复。
4.1.2 登高安全工器具,是指具有足够机械强度,保证高处作业安全,提供登高必须的工作条件,防止意外坠落,减轻坠落伤害的工器具。
4.1.3 个人安全防护用具,是指为防止触电、坠落、打击、电弧、灼伤、中毒、腐蚀、窒息等人身伤害;或者避免、减轻人身职业健康危害,由作业人员个人佩戴、穿着或使用的装备或用具。其中用于一般作业用的防护服应采用纯棉、透气性好的布料,且衣袖、裤口等开口处易于扎紧,最低限度妨碍作业。
5.6.5需要确保绝缘性能良好的安全工器具,其存放环境的温度和相对湿度应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和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必要时可使用智能安全工器具柜(室)。通常存放环境应干燥通风,温度应在-15~35℃,相对湿度应在50%~80梯子等应存放在干燥通风和无腐蚀的室内或柜内。
广东电网公司新设备并网启动管理细则教材
⼴东电⽹公司新设备并⽹启动管理细则教材⼴东电⽹公司新设备并⽹启动管理细则⼴东电⽹公司统⼀编码:Q/CSG-GPG 2 12 001-20142014/05/12印发封⾯2014/05/12实施本制度信息、董俊宏李于达2014/05/12印发制度信息2014/05/12实施⼴东电⽹公司新设备并⽹启动管理细则1总则本细则主要明确⼴东电⽹公司新设备并⽹启动管理职责,规范并⽹管理流程,适⽤于⼴东电⽹公司新设备并⽹启动管理。
2适⽤范围本细则适⽤于新设备并⽹启动投运阶段,即包括新设备的年度投产计划安排到并⽹启动投产的全过程。
⼴东直调系统新设备并⽹启动投运涉及到的有关调度机构、新设备业主单位、建设单位、施⼯安装单位、调试单位、设备运维单位相关⼈员均应执⾏本细则。
凡涉及属⼴东中调调管,但属⼴州、深圳供电局运⾏维护的设备,均应执⾏本细则,⼴州、深圳中调相关⼯作参照地调执⾏。
地、县级供电局新设备并⽹启动⼯作可参照本细则相关要求执⾏。
3规范性引⽤⽂件3.1.引⽤⽂件电⽹调度管理条例(国务院第115号令)电⼒监管条例(国务院令第432号)电⽹运⾏准则(DL/T1040)发电⼚并⽹运⾏管理规定(电监市场【2006】42号)3.2.应⽤⽂件中国南⽅电⽹有限责任公司系统运⾏并⽹管理规定(Q/CSG212003-2013)中国南⽅电⽹有限责任公司⼆次系统管理规定(Q/CSG212001-2013)中国南⽅电⽹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Q/CSG213001-2014)中国南⽅电⽹调度⼯作评价标准(⼴电调控安【2014】1号)3⼴东电⼒系统调度规程(修订)(Q/CSG-GPG 2 12 001-2011)4术语和定义4.1.新设备在本细则中,新设备由指⼴东中调调管的基建设备以及经⼤修、技改后设备性能参数、回路发⽣重⼤改变的⼀次、⼆次新增并⽹接⼊设备。
4.2.⼯程指基建⼯程、技改⼯程和⽤户⼯程的统称。
基建⼯程归⼝基建部管理,技改⼀次⼯程归⼝⽣产设备管理部管理,技改⼆次⼯程归⼝系统运⾏部管理,⽤户⼯程归⼝市场营销部管理。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作业管理业务指导书DOC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作业管理业务指导书1业务说明本业务指导书规范了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作业管理工作。
公司生产作业采用指导型的管控策略,全省统一的规范策略,按照生产作业管理的作业人员资格、作业风险评估、生产作业文件管理、生产作业过程管理、回顾与更新管理制定流程进行业务管理。
2适用范围本业务指导书适用于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地区供电局及县/区供电局(分公司)、县级子公司、镇级供电所(以下简称“单位”)的生产作业管理。
3引用文件《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运行管理规定》(Q/CSG 211008-2014)4术语和定义4.1生产作业指各类电力生产现场检修、抢修、试验、检验、消缺、维护、安装、调试、验收、巡视、倒闸操作等工作。
4.2生产作业文件指通过规范现场作业的风险控制、作业步骤、质量控制、记录格式等要求而形成的保证作业质量和安全的文件。
生产作业文件包括作业指导书、工作票、操作票、施工方案、启动方案等。
4.3生产部门指各单位生产工作的实施主体,包括:各级电力调度控制中心、输电管理所、变电管理所(输变电管理所)、试验所、供电所(负责配电业务部分)等。
4.4生产班组指生产部门所辖的各专业班组,包括运行、检修、继保、自动化、调度、通信、试验、输电、配电等专业班组。
5管理要点5.1作业人员资格作业人员应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具备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制度规定的工作资格。
5.2作业风险评估开展生产现场作业前应进行作业风险评估。
作业风险评估包括基准风险评估、基于问题的风险评估、持续的风险评估,各地市供电局应结合风险评估结果,建立对应的作业风险库。
作业风险库管理(见6.1作业风险库管理),评估方法见附录A,评估过程中涉及的安健环危害分类见附录B,评估过程中需填报的《区域内部风险评估填报表》、《区域外部风险评估填报表》见附录C、D。
5.2.1基准风险评估地市供电局生产设备管理部组织各生产部门开展基准作业风险评估,每年6月30日前发布本单位作业风险评估报告,更新作业风险库,并将报告提交本单位安全监管部备案。
QCSG4320XX-20XX-南方电网新设备启动申请管理业务指导书
QCSG4320XX-20XX-南方电网新设备启动申请管理业务指导书Q/CSGQ/CSG4320XX-20XX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南方电网新设备启动申请管理业务指导书20XX- 10 - 1 发布 20XX- 10- 1 实施 1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布Q/CSG—目次1. 2. 3. 4. 5. 6. 7.业务说明 ................................................ ................ 2 适用范围 ................................................ ................ 2 引用文件 ................................................ ................ 2 术语及定义 ................................................ .............. 2 管理要点和要求 ................................................ .......... 3 流程步骤及说明 ................................................ .......... 5 附录新设备启动申请单 .................................................12IQ/CSG—南方电网新设备启动申请管理业务指导书1. 业务说明本业务指导书规范了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新投产发、输、变、用电设备以及大修、技改后需启动复电已投产设备的“启动申请管理”业务事项,管控策略是“负责型+指导型”,统一规范策略是“省内统一”,含“启动申请管理”1个流程。
2. 适用范围本业务指导书适用于南方电网500kV主网新设备启动投运工作所涉及到的启动委员会、调度机构、工程建设单位、设备调试单位、设备运行维护单位有关人员。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激励管理业务指导书(Q/CSG430039-2014)
5.1.2.5人资管理部门应将安全生产责任制纳入员工岗位培训内容。
5.1.3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与监督
5.1.3.1 各级生产经营单位应对各级、各岗位人员到位标准执行情况及时进行记录。
5.1.3.2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定期监督
目次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激励管理业务指导书
1.业务说明
1.1本指导书承接《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管理规定》, 规范南方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统各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激励办法制定、发布、沟通、执行、评估回顾及考核的管理要求,确保公司系统各部门、各单位和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权限得到明确规定、充分沟通和有效落实。
4.术语和定义
4.1 公司系统
指与公司有产权关系或管理关系的各级生产经营单位的组合。产权关系包括全资、控股关系。管理关系包括直属、代管关系。
4.2 生产经营单位
指公司系统内从事电力安全生产的直属机构、以电力生产(包括发电、输变配电、供电、调度、检修、试验等)和电力建设(包括火电、水电、输变配电、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施工、调试等)为主要业务的分子公司、相关分子公司直接管理的独立组织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地市级单位(含分子公司直属的基建工程项目部)或县级单位。各级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
无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监督工作规定附录E
无
每年第一季度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组织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发文
发文
无
120
结合岗位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及控制措施,组织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各职能部门、二级机构
QCSG432006-2014-南方电网启动试运行管理业务指导书
QCSG432006-2014-南方电网启动试运行管理业务指导书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Q/CSG432006-2014 南方电网启动试运行管理业务指导书2014- 10 - 1 发布2014- 10 - 1 实施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布1Q/CSG—目次1.业务说明 (2)2.适用范围 (2)3.引用文件 (2)4.术语和定义 (2)5.管理要点 (3)6.流程步骤及说明 (5)I南方电网启动试运行管理业务指导书1.业务说明为规范南方电网发、输、变、用电新设备启动试运行管理工作,确保新设备安全、可靠地接入系统,特制定本业务指导书。
本业务指导书明确规范了发、输、变、用电新设备的“并网试运行管理”和“正式运行条件审核管理”两个业务事项,管控策略是“负责型+指导型”,统一规范策略是“全网统一”,包括发、输、变电设备启动试运行管理流程。
2.适用范围本业务指导书指导公司各级基建、大修、技改、科研、用户工程的启动试运行管理,适用于涉及上述工程的各级调度系统、工程管理部门、设备维护单位相关人员。
3.引用文件《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管理规程》(Q/CSG 2 1003-2008)《南方电网系统运行并网管理规定》(Q/CSG 2 12003-2013)《110kV及以上送变电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DL/T 782-2001)4.术语和定义4.1.启动试运行管理启动试运行管理是指系统运行部门(调度机构)在新设备启动并网过程中开展的管理工作,包括审核设备试运行及正式运行条件。
4.2.新设备指新、改、扩建的发、输、变、用电一、二次设备。
其中,纳入基建项目管理的新设备称为基建新设备,纳入技改项目管理的新设备称为技改新设备,纳入科研项目管理的新设备称为科研新设备,由用户投资建设、并入电网运行的新设备称为用户新设备。
4.3.启动验收委员会(简称“启动委员会”或“启委会”)启委会是由送变电项目投资方、建设项目法人、相关电力公司有关部门、运行、设计、施工、监理、调试、电网调度、质量监督等有关单位代表组成,负责送变电项目各项相关事宜的组织安排及决策的组织机构。
12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济评价业务指导书
Q/CSG 中国南方电网企业标准中国南方电网项目经济评价业务指导书中国南方电网发布目次1.业务说明32.适用X围33.引用文件34.术语和定义35.管理要点36.流程步骤与说明4附录A 电网建设工程经济评价参数控制要求15 附录B电网建设工程经济评价主要报表26项目经济评价业务指导书1.业务说明为规X南方电网公司电网建设工程经济评价工作,提升电网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投资决策水平,进一步明确电网建设工程经济评价管理要求,强化投资效益,避免投资浪费,制定本业务指导书。
统一规X策略:全网统一。
管控策略:审批型+报备型。
2.适用X围适用于35kV-500kV电网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的经济评价业务。
3.引用文件《输变电工程经济评价导则》(DL/T 5438-2009)《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发改投资〔2006〕1325号)《中国南方电网基建项目管理办法》(Q/CSG213021-20144.术语和定义电网建设建设项目的经济评价分为财务评价和国民经济评价两个层次,结合电网建设项目特点,宜以项目财务评价为主。
财务评价是微观的经济评价,是从企业角度,根据国家现行财政、税收制度和现行市场价格,计算项目的投资费用、产品成本与产品销售收入、税金等财务数据,进而据此计算、分析项目的盈利能力、清偿能力等经济效果指标,考察项目在财务上的效益。
5.管理要点5.1经济评价的方法必须符合国家对电力基本建设项目进行经济评价的方法的有关规定和当时的财税制度。
5.2计算使用的各种成本数据应准确可靠。
5.3计算采用的折旧年限、计算期、还款期、所得税率、增值税率、融资利率等必须符合有关规定或协议。
5.4电网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测算的输配电价应按照“合理补偿成本、合理确定收益,依法计入税金”的原则确定。
5.5经济评价应明确表达以下内容:原始数据表;所有基本财务报表(包括现金流量表、利润与利润分配表、财务计划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等);所有辅助财务报表(包括现金流量估算表、投资使用计划与资金筹措表、借款还本付息计算表、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与其他资产摊销估算表、总成本费用估算表等);财务评价指标一览表;敏感性分析表。
南方电网施工机械(具)和设备管理业务指导书(试行)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施工机械(具)和设备管理业务指导书(试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前言为全面贯彻公司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加强施工机械(具)和设备管理,严禁不合格的施工机械(具)和设备进场,杜绝发生人身、电网、设备事故,公司基建部组织完成了《施工机械(具)和设备管理业务指导书》的编制工作。
本业务指导书按照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的思路,从设备进场、注册管理、安装与拆卸、使用与维护、检测与检验、检查等方面作出规定,将设备清单、台账、三证合法合规、操作手册、作业指导书、重大作业前专项检查、维保项目及周期、政府年检等“八步骤”管理融入其中。
本标准由公司基建部组织编制,各分子公司基建部及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相关专业人员参与,经公司基建部组织审查,最终定稿。
本标准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部制定并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调峰调频发电公司、广东电网公司、清远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管理局、广东省输变电工程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凌、王海波、温建、李伟、何伟晶、王菁、牟宁、黄炎辉、李瑞山、张耀、曾志、陈家佐。
本标准主要审定人:于俊岭、关雷、李继宝、吴宝英、陈晓明、袁太平、覃光、杨俊海、黄学军、刘冬根。
本标准批准人:祁达才。
本标准执行中遇到具体问题,请及时向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部反馈。
目录1业务说明 (1)2 适用范围 (1)3 引用文件 (1)4术语和定义 (1)4.1施工机械(具)和设备 (1)4.2特种设备 (1)4.3自制设备 (1)4.4试验设备 (1)4.5个人防护用品(P ERSONAL P ROTECTIVE E QUIPMENT) (1)4.6常规设备和机具 (1)5管理要点 (2)5.1管理目标 (2)5.2管理要求 (2)6 流程步骤及说明 (2)6.1进场 (2)6.2注册管理 (3)6.3安装与拆卸 (5)6.4使用、检查与维护 (6)6.5检测与检验 (8)6.6检查监督 (9)6.7施工机械(具)和设备管理流程 (10)6.8施工机械(具)和设备管理流程说明 (11)6.9特种设备安装、拆卸流程 (14)6.10特种设备安装、拆除流程说明 (15)6.11自制设备安装、拆卸流程 (17)6.12自制设备安装、拆除流程说明 (18)7 附则 (20)附录A引用文件一览表 (20)附录B施工机械(具)和设备分类目录 (20)附录A引用文件一览表 (21)附录B施工机械(具)和设备分类目录 (24)附表1 XX 特种设备进场检查表 (28)附表2 XX 自制设备进场检查表 (29)附表3 XX 常规机械设备和机具进场检查表 (30)附表4施工机械(具)和设备清单 (31)附表5机械(具)和设备特种作业人员清单 (32)附表6 XX 自制设备验收审查表 (33)施工机械(具)和设备管理业务指导书1业务说明为进一步加强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施工机械(具)和设备管理,严禁不合格的施工机械(具)和设备进场,确保施工机械(具)和设备使用安全,杜绝发生人身、电网、设备事故,规范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以下简称参建单位)的管理行为,明确管理职责,特制定本业务指导书。
(业务管理)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项目计划管理业务指导书
(业务管理)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项目计划管理业务指导书目录1业务说明12适用范围13引用文件14术语和定义15管理要点36流程步骤及说明67附录35生产项目计划管理业务指导书1业务说明1.1本指导书承接《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生产项目可研、项目计划、年度计划、年度调整计划的管理工作。
1.2本指导书包含生产项目可研管理流程、技改前期投资计划管理流程、技改年度投资计划审批流程、技改年度计划编制流程、生产经营性项目计划管理流程、生产经营性项目年度计划编制流程。
1.3生产项目计划管理采用“负责型+审批型”的管控策略,全网统一的规范策略进行业务管理。
2适用范围本业务指导书所指生产项目包括生产技改项目、生产经营性项目,其它技改项目可参照本业务指导书执行。
3引用文件《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项目管理办法》(Q/CSG211007-2014)4术语和定义4.1生产项目可研生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是指在生产项目立项投资之前,要从经济、技术、生产、运维等方面,从电网、社会环境、法律等各种因素进行具体调查、研究、分析,确定有利和不利的因素、项目是否可行,估计成功率大小、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程度,为上级审批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的上报文件。
4.2大型生产技改项目指A类项目总投资超过1000万元的发电机、主变、输电线路增容技改项目,以及纳入电网发展统筹规划的整站、整变、整线、整间隔技改且总投资超过1000万元项目。
4.3A类项目指公司总部和直属机构所有技改项目;分子公司50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设备改造或其它单个项目投资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生产技改项目;单个项目投资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行政办公类技改项目,以及100万元及以上教育培训基地、仓库改造项目。
分子公司单个项目费用在100万元及以上的大修项目。
4.4B类项目B类项目是指A类项目以外的项目。
4.5技术改造是指为提高设备性能、安全性和可靠性,延长设备使用年限、增加生产能力、满足节能环保、节能降耗等要求,采用国内外成熟、适用的先进技术对现有设备和设施,以及相应配套的辅助性生产、生活及福利设施进行的改造,达到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目的。
中国南方电网新设备投运调度管理办法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南方电网新设备投运调度管理办法1总则1.1为规范南方电网新设备的投运工作,加强投运过程中的调度运行管理,保证电网安全及新设备的顺利投产,根据《110kV及以上送变电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国家经贸委2001年10月8日发布)、《中国南方电网调度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继电保护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通信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调度自动化管理规定》等有关规程规定,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所指新设备为: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发、输、变电一、二次设备。
运行设备若经过技术改造后与原设备在性能、特性、参数或回路上发生变化的也应视为新设备。
二次设备应随一次设备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运。
1.3本办法适用于南方电网220kV及以上系统新设备投运全过程的调度管理,南方电网110kV及以下系统新设备投运的调度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1.4与南方电网新设备投运有关的各级电网调度机构(含通信机构)、运行维护单位及工程建设、设计、施工、调试、试验、监理、供货等单位(部门)及人员均须遵守本办法。
1.5 各单位可参照本办法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实施细则。
第 1 页共 23 页2启动准备2.1为保证新设备的顺利投产及投产后电网的安全运行,调度机构应尽早介入工程建设工作,全过程参与规划、可行性研究、设计审查、设备选型和工程验收等工作。
建设管理单位应提前向调度机构提供工程有关技术资料,并邀请调度机构派专业人员参加上述工作。
2.2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应在可行性研究和接入系统设计阶段初步确定调度管辖范围,可行性研究后建设管理单位应向相应调度机构推荐厂站及线路等主要设备的调度命名并提供相应资料,调度机构应在15个工作日内回复意见。
2.3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110kV及以上送变电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中国南方电网调度管理规定》的要求,在启动前3个月向调度机构报送有关技术资料(详见附录一),并与调度机构确认资料的完整性。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安全管理业务指导书
~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基建安全管理业务指导书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目录1.业务说明 (2)2.适用范围 (2)3.引用文件 (2)4.术语和定义 (2)5.管理要点 (3)6.流程步骤及说明 (4)7.附则 (I)基建安全管理业务指导书1 业务说明为进一步加强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建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确保基建工程施工安全,杜绝人身伤亡事故发生,规范各级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的管理行为,明确管理职责,特制定本业务指导书。
2 适用范围本业务指导书适用于纳入公司基建投资计划的工程项目,其他工程可参照执行。
3 引用文件以下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技术标准如经修订,以最新版本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599号令)《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南方电网基建[2014]37号)《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办法》(南方电网基建[2014]38号)《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事故事件调查规程》(Q/CSG 210020-2014)《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网建设施工作业指导书》《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网建设施工安全基准风险指南》《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网建设安全施工作业票》《南方电网公司施工机械(具)和设备管理业务指导书(试行)》《南方电网公司基建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评价标准表式》《南方电网公司基建承包商违章扣分工作实施指南(2014版)》4 术语和定义4.1安全风险是指应用《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2012年版)管理基建工程建设的安全风险。
4.2事故事件是指《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事故事件调查规程》定义的事故事件。
QCSG432052-2014-南方电网启动并网条件审核业务指导书
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南方电网启动并网条件审核业务指导书Q/CSG-目次1. 业务说明 (3)2. 适用范围 (3)3. 引用文件 (3)4. 术语和定义 (4)5.管理要点 (4)6. 流程步骤及说明 (6)附录A:并网条件审核申请书范例 (12)Q/CSG-南方电网启动并网条件审核业务指导书1. 业务说明本业务指导书明确了南方电网发、输、配、用电新设备并网条件审核管理工作中工程验收、并网申请、并网条件审核各阶段与系统运行有关的管理要求和流程,明确并网条件审核工作中系统运行部门(调度机构)与相关部门或单位的衔接关系,保证并(联)网调度工作有序开展。
本业务指导书规范了“并网条件审核管理”业务事项,管控策略是“负责型+指导型”,统一规范策略是“全网统一”,包括“并网条件审核流程”。
110kV及以上的各类发、输、配、用电设备的并网条件审核工作以及110kV 及以上电网联网条件审核工作应执行本指导书,110kV以下并(联)网运行条件审核工作可参照执行。
2. 适用范围本业务指导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各分子公司的系统运行部(调控中心)、基建部、生产设备管理部、市场部、科技部等部门负责新设备并网工作的相关人员。
3. 引用文件《南方电网系统运行并网管理规定》(Q/CSG212003-2013)《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5号)《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国务院令第196号)《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9号)《电网运行准则》(DL/T 1040)《110千伏及以上送变电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DL/T782-2001)《火力发电建设工程启动试运及验收规程》(DL/T 5437-2009)《水轮发电机组启动试验规程》(DL/T 507-2002)《可逆式抽水蓄能机组起动试验规程》(GB/T18482-2001)《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电监市场〔2006〕42号)《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管理规程》(Q/CSG 2 1003-2008)《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新建电厂并网管理办法》(Q/CSG 2 1504-2009)Q/CSG-4. 术语和定义4.1新设备:指新、改、扩建的发、输、变、用电一、二次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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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Q/CSG432005-2014南方电网新设备启动申请管理业务指导书2014- 10 - 1 发布2014- 10- 1 实施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布1Q/CSG—目次1.业务说明 (2)2.适用范围 (2)3.引用文件 (2)4.术语及定义 (2)5.管理要点和要求 (3)6.流程步骤及说明 (5)7.附录新设备启动申请单 (12)IQ/CSG—2 南方电网新设备启动申请管理业务指导书1.业务说明本业务指导书规范了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投产发、输、变、用电设备以及大修、技改后需启动复电已投产设备的“启动申请管理”业务事项,管控策略是“负责型+指导型”,统一规范策略是“省内统一”,含“启动申请管理”1个流程。
2.适用范围本业务指导书适用于南方电网500kV主网新设备启动投运工作所涉及到的启动委员会、调度机构、工程建设单位、设备调试单位、设备运行维护单位有关人员。
各分子公司可参照本业务指导书,结合自身管理需要对本业务指导书进行本地化。
3.引用文件《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管理规程》(Q/CSG 2 1003-2008)《中国南方电网系统运行并网管理规定》(Q/CSG212003-2013)《南网总调直调系统新设备启动投运调度工作流程(2010年版)》(调运[2010]39号)4.术语及定义4.1.新设备指新、改、扩建的发、输、变、用电一、二次设备。
其中,纳入基建项目管理的新设备称为基建新设备,纳入技改项目管理的新设备称为技改新设备,纳入科研项目管理的新设备称为科研新设备,由用户投资建设、并入电网运行的新设备称为用户新设备。
4.2.启委会启动验收委员会的简称。
电力项目建设结束验收后带电运行前,由电力项目的业主方、设计方、施工、监理方共同组建的一个委员会,是新设备启动投运的最高指挥机构,负责对该电力项目是否能带电启动运行做一个结论性判定,负责工程启动前及启动过程中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审批启动方案及调整方案,确认工程是否具备启动条件,确定启动时间,对启动中出现的重大情况作出决定。
4.3.工程建设单位指基建、技改、科研、用户工程建设管理的执行主体。
Q/CSG—4.4.运行维护单位工程建设单位确定的负责新设备运行维护的单位。
5.管理要点和要求5.1.启动申请填报条件(1)启动申请填报前,申请填报单位确认已按照《并网资料管理业务指导书》要求上报相关技术资料。
(2)启动方案已经启委会批准。
(3)新设备书面验收报告已报调度机构。
(4)启动委员会已对新设备启动条件进行审核,确认具备启动条件。
(5)系统运行部已对新设备并网条件进行审核通过。
5.2.启动申请填报要求(1) 启动申请填报单位必须对填写的启动申请单的正确性负责,所填写的启动设备名称必须与现场名称一致。
(2) 启动申请填报单位在填写好设备启动申请后应认真复查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上传调度机构方式专业审核。
(3)启动前3个工作日由工程建设单位协调运行单位,并由各运行维护单位按附录A新设备启动申请单上报启动申请。
(4) 启动申请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a)启动申请单位及填报人。
b)设备名称、启动范围。
c)申请投产日期。
d)投产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e)其它相关资料。
(5) 并网申请人员只有在取得并网申请资格后,才能与相应调度系统进行新设备并网申请工作联系,提交并网申请书和并网资料。
5.3.启动申请审批要求(1) 调度机构相关部门负责审查启动申请单位提交的启动申请单是否符合要求。
(2) 调度机构相关部门负责批复启动申请单位提交的合格启动申请单。
(3) 调度机构相关部门有权将不按要求填写的设备启动申请单退出原申请3Q/CSG—单位重新填写申请,由此影响设备启动的责任由启动申请单位负责。
(4) 调度机构方式部门负责受理启动申请并组织有关专业对申请进行审核,并在收到启动申请2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
各专业在审核本专业必备条件具备后,会签启动申请。
调度专业审核是否有影响启动工作的设备缺陷等;安自专业会签安自装置的投退,安自定值的调整,进行安全风险辩识并提出防范控制措施等要求;保护专业会签继电保护装置的投退,保护定值的调整,进行安全风险辩识并提出防范控制措施等要求通信专业会签对通信网络、业务的影响,提出相应的要求,进行安全风险辩识并提出防范控制措施;自动化专业会签对自动化的影响,提出相应的要求,进行安全风险辩识并提出防范控制措施。
对于存在问题影响投运工作的,应尽快将情况汇总至方式部门,并视问题严重程度汇报调度机构有关领导。
4Q/CSG —5 6. 流程步骤及说明6.1 启动申请管理流程 启动申请管理流程调度部门运行维护单位相关部门申请填报人方式主管相关各专业主管审批人提交启动申请(30)初审启动申请(40)初审通过?(50)会审启动申请(60)审批通过?(120)会审通过?(70)是启委会审批启动申请(110)是是否否否开始启动条件审核(10)启动申请审批(100)结束具备启动条件(20)是基建、设备、市场、科技等部门落实整改要求否否是否需相关调度会审(80)是会审启动申请(90)网公司/省公司省公司/网公司相关调度部门相关专责系统运行部相关部门相关负责人Q/CSG —6 6.2 启动申请管理流程说明 流程节点编号 流程节点名称 涉及部门 涉及角色/岗位 工作指引 风险点描述引用文件条款 关键控制点 时间要求 输入信息 输出信息 信息记录 量化指标 (可选) 备注 10 启动条件审核 启委会 相关人员 启委会审核启动条件。
未审核出新设备不具备启动条件,可能造成新设备启动异常。
是 填报启动申请前 确认新设备具备启动条件的书面文件20 具备启动条件 启委会相关人员 启委会审核是否具备启动条件。
填报启动申请前 基建部、市场部、设备部、科技部组织整改 基建部、市场部、设备部、科技部 相关人员 针对新设备缺陷或其它问题,组织消缺及整改填报启动申请前 安全生产系统 30 提交启动申请 运行维护单位 申请填报人 1、启动申请应简明扼要,申请单位对所提供的资料的正确性负责。
是 提前3个工作日 OMS (启动申请)Q/CSG —7 2、启动申请填报前需按照《并网资料管理业务指导书》要求上报相关技术资料; 3、启动方案已经启委会批准; 4、新设备书面验收报告已报调度机构方式专业。
40 初审启动申请 网公司/省公司调度部门 方式主管 1、新设备投运负责人应充分理解启动申请的实质和意图,对启动过程中危险点进行辨识、并落实电网调度措施; 2、若对启动申请存在疑问应及时询问,直至意见统一。
若对启动申请无异议,可批复申请并送各相关专业会初审不严导致启动异常的风险 是 收到启动申请1个工作日内予以初审并发各专业会签 OMSQ/CSG—8签。
批复申请应言简意赅、清晰明了;3、若启动申请不符合要求,应退回填报单位重新填报,直至满足要求。
50初审通过网公司/省公司调度部门方式主管OMS 60会审启动申请网公司/省公司调度部门相关各专业主管1、各专业(调度、安自、保护、通信、自动化、发电、水调等)依据设备启动相关要求落实启动条件是否满足,启动申请是否符合专业要求, 若对启动申请存在疑问应及时询问,直至意见统一。
若对启动申请无异各专业会审意见遗漏,可能造成新设备启动异常。
是收到启动申请2个工作日内予以会签OMS议,可会签同意,会签意见应言简意赅、清晰明了;2、若启动申请不符合本专业要求,各专业应与申请填报单位沟通,明确提出申请填报要求,并将申请返回方式专业要求申请填报单位重新填报。
70 会审通过网公司/省公司调度部门相关各专业主管OMS80 是否需相关调度会审网公司/省公司调度部门方式主管确认是否需要相关调度会审。
OMS90 会审启动申请省公司/网公司相相关专责会审启动申请是OMS9关调度部门100 启动申请审批网公司/省公司调度部门方式主管方式专业充分考虑各专业会签意见后,若对启动申请无异议,批准启动申请,若对启动申请存在异议,退回相关专业重新会签或退回申请填报人按要求重新填报。
是收到启动申请2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OMS110 审批启动申请网公司/省公司调度部门审批人审批人充分考虑各专业会签意见后,若对启动申请无异议,批准启动申请,若对启动申请存在异议,退回方式专业,并要求申请填报单位按要求重新填报。
审批人未充分考虑各专业会签意见,可能造成新设备启动异常。
是收到启动申请2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OMS120 审批通过网公司/审批人OMS10省公司调度部门117.附录新设备启动申请单编号启动方案申请人申请单位审核人申请日期投产联系人投产联系人电话申请投产日期批准投产日期设备启动范围申请事由投产相关资料审批相关资料基建专责初审方式汇总调度专业汇总保护专业汇总通信专业汇总自动化专业汇总领导审核调度专业签收调度专业执行部门名称节点名称结论填写人填写内容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