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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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我市按照省委、省政府建设珠江三角洲十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的战略决策,在宝安区公明镇和光明农场建立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五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农业厅等有关部门和咨询专家组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我市认真落实《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十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实施方案》,抓好规划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强化项目管理,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标准化生产,创建文明村镇,基本实现了“五年全面建成”的目标,达到了“五高六化”的标准。一、示范区建设概况深圳市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分为优质无公害蔬菜生产、名优水果生产和畜牧业三个现代化功能区,占地面积1万亩,投资概算为18758万元。经过五年的建设,示范区已成为集现代化生产、农业科技研究与推广、科普教育及旅游观光等功能于一体的示范基地。(一)农业设施日臻完善,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示范区实行山、水、田、路、村综合治理,基本达到田成方,路相通,渠相连,旱能灌、涝能排的要求。1999-2019年,我市在示范区建设中累计完成投资1.98亿元,建设了标准农田(菜地、果园)7500亩,建成1900亩设施农业(包括温室大棚、育苗温室、菜地遮阳网、菜地露地喷灌、菜地微喷灌、温室水肥自动灌溉和荔枝微喷灌),修建硬底化渠道49.9公里,修建机耕路37.4公里(其中水泥路15.7公里),基建厂房(冷库、加工车间、养殖舍、办公室、宿舍)面积4.78万平方米,新增产值28194万元。到2019年,示范区农业现代化评价指标值95.94分,比示范区建设前的1998年的得分值提高18.6分,基本实现了农业现代化。(二)三大效益稳步增长,示范作用十分显著随着示范区农业
设施的完善和现代化水平的提高,示范区建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稳步增长。1、经济效益显著,农民收入提高。2019年,示范区种养项目总产值17081万元,每公顷种养面积产值25.6万元,比1998年(下同)增长36.6%;产品销售总额71165万元,增长54.7%;加工销售总额50704万元,增长93.4%;利润7351万元,增长22.5%;出口创汇3930万美元,增长70.9%;农民人均所得13687元,增长77.1%。2、社会效益增强,辐射带动作用明显。到2019年,示范区累计培训管理干部、技术员1.11万人次,引进新品种30个,注册商标2个,通过ISO9000系列认证1个,参与制定深圳市农业地方标准6个,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3个,获得绿色食品认证3个。受示范区辐射带动的乡镇超过280个,农户9万户,耕地面积12万亩。3、生态效益突出,农业生态环境良好。在蔬菜功能区和水果功能区建设中,加强了农业环境控制,治理菜地、果园环境,实施土壤改良,改善耕作条件,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禁止使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构成危害的农业投入品,实现蔬菜、水果的无公害生产。在畜牧功能区建设中,高效、综合利用农业资源,构建“白-黑-绿”(牛奶、白鸽等畜禽养殖-粪便处理-牧草、果树或生态旅游)的生态农业模式,实现农牧生产的良性循环。二、示范区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五年来,我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严格实施《深圳市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总体规划》和三大功能区建设的《实施方案》,着重抓好项目建设,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完善管理体系,高质量完成了示范区建设的目标任务。(一)抓好项目建设,确保规划项目按计划完成经过五年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