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法学教育对我们的启示苗延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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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法院教育的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美国法院教育的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美国法院教育的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美国法院教育的经验对我国的启示有:
一、注重实践性:美国法院教育重视实践性,强调实际操作技能的培养,以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我国应该从中吸取经验,加强法院教育的实践性,提高法院工作人员的操作技能,以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二、注重实用性:美国法院教育注重实用性,重视法院工作人员的实用知识和技能的培养,以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我国应该从中吸取经验,加强法院教育的实用性,提高法院工作人员的实用知识和技能,以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三、注重创新性:美国法院教育注重创新性,重视法院工作人员的创新能力的培养,以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我国应该从中吸取经验,加强法院教育的创新性,提高法院工作人员的创新能力,以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四、注重综合性:美国法院教育注重综合性,重视法院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的培养,以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我国应该从中吸取经验,加强法院教育的综合性,提高法院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以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美国的法学教育对我们的启示(苗延波)

美国的法学教育对我们的启示(苗延波)

美国的法学教育对我们的启示苗延波一、美国法学教育概况(一)美国的法学院及ABA 、AALS 、AALL 三大协会在美国,没有联邦政府举办的大学的法学院,美国办教育的主体主要是各州(县、市)政府或个人。

为确保法律职业者道德和业务素质的最低标准得以维护,各州政府对法学院的管理,主要依托非官方的行业协会——全美律师公会(American Bar Association, 简称ABA)、全美法学院协会(Association of American Law School,简称AALS )和全美法律图书馆馆员协会(Association of American Law Library, 简称AALL )。

ABA 成立于1878年,协会下设有法律教育常务委员会(Standing Committee on Legal Education ),它负责批准法学院的开办,并且规定对法学院的各种硬件要求;AALS成立于1900 年,1971 年被确认为两个全国立案的法律机关(另一个是ABA法律教育和律师资格部)之一,该协会出版《法律教育季刊》(Journal of Legal Education );AALL对全国法律图书馆进行行业管理,规定各种标准规格并定期进行评比检查验收。

(二)美国的法学教育的特征1 、美国法学教育最本质的特征是其职业性美国法学教育历来以律师为培养目标,其基本内容是:法律教育应与人文教育相分离;学生在开始学习法律之前一般已经获得了其他的人文科学知识;学生学习的目标是为将来从事法律职业做准备;法学院的任务在于为学生提供分析和解决法律实务方面的问题的各种技术性训练,其宗旨是训练他们“像法律家那样进行思考问题”。

正是这种职业性的特征,就要求法学院只能以判例教学法为主,多种法律技能训练法为补充。

因此,法学院在一年级课程中采取“专题式教学”(programmed instruction) 、“课堂讨论”(seminar) 、“现场实习”(clinical program) 、“计算机辅助法律教学”(CALL) 、“模拟问题法”(simulation problems) 等教学方法,几乎没有课堂讲授。

美国中小学法治教育探析——兼谈对我国中小学法制教育启示.pdf

美国中小学法治教育探析——兼谈对我国中小学法制教育启示.pdf

摘要作为美国公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美国中小学法治教育(LaW-relatededucation)--直致力于通过向青少年传授有关法律、司法系统、司法程序等方面的知识,培养相应的公民技能,形成理解并支持宪政民主社会所需的信念态度价值观,以促进青少年法治意识的生成,使青少年成为美国宪政民主社会中积极的,尽责的参与型公民。

本文首先界定了法治教育的涵义并介绍了美国中小学法治教育的五个显著特征,以期使人更为明晰地理解法治教育。

美国中小学的法治教育始于20世纪60年代进行的有关美国宪法、人权法案和独立宣言等美国奠基性文本的教学。

在四十多年的发展历程中经历了“法律学习运动”时期,组织发展和课程开发时期以及全国推广时期三个发展阶段,每一阶段的代表人物对美国中小学法治教育的发展都做出了独特的贡献。

从产生伊始,美国中小学法治教育的总目标就是将法律“祛神圣化”。

在这一目标的指引下,美国中小学法治教育规定了学生通过接受法治教育应获得的知识,培养的技能和形成的态度,信念和价值观。

美国中小学法治教育的内容是围绕法律、权力、正义、自由、平等五个概念为核心展开的。

在法治教育目标的指引下,教师以五个概念为基础制定具体的教学策略和选择具体的教学内容。

美国中小学法治教育关注可以转化成真实的个人经历的法律问题。

在实施过程中,注重的是学生的社区成员身份,而非单纯的学生身份,通过为学生提供积极的学习经历来提高他们的能力。

这从根本上决定着社区参与(communityinvolvement)是法治教育的主要实施途径。

结合我国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现状,本文在最后介绍了美国中小学法治教育中的社区参与的涵义及具体实施,借以表述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美国中小学;法治教育;法治意识;社区参与AbstraetAsanindispensablepartofAmericanciviceducation,the1aw-relatededucationinAmericanelementaryandsecondaryschoolsalwaysalmsatfosteringthespiritoftheruleoflawbyteachingtheyouththeknowledgeaboutlaw,legalsystemandlegalprocess,fosteringthecivicskillsandbuildingupthebelief,attitudesandvaluesnecessaryforunderstandingandsupportingtheconstitutionaldemocracysociety.ItdevotestomakingtheAmericanyouththeactive,responsibleandparticipatorycitizens.Thisdissertationfirstpresentsthedefinitionandthefiveoutstandingcharacteristicsofthelaw-relatededucationtohelpothersgainclearerunderstandingofthelaw-relatededucation.Thelaw—relatededucationinAmericanelementaryandsecondaryschoolshasitsoriginfromtheteachingofsomefundamentaldocumentsincludingAmericanConstitution,theBillofRightsandtheDeclarationofIndependencein1960s.Foraboutfortyyearssinceitsbeginning,ithasexperiencedthreedevelopmentalperiods:theperiodof‘'thelawstudiesmovement”,theperiodoftheexpansionoforganizationsandthedevelopmentofcurriculumandtheperiodoftheexpansiontothewholecountryandeachperiodhasitsownrepresentativewhopromotedthedevelopmentofthelaw-relatededucationinAmericanelementaryandsecondaryschoolsbytheirspecialefforts.Sinceitsbeginning,thelavprelatededucationinAmericanelementaryandsecondaryschoolsaimsatthedemystilyingoflaw.Undertheleadershipofthisoverallobjective,itgivingtheknowledge,theskillsandthebelief,attitudesandvaluestheyouthshouldgainbythelaw-relatededucation.Thecorecontentoflaw—relatededucationisbasedonfiveconcepts:law,power,justice,libertyandequality.Accordingtheobjectiveandtheconcepts,thelaw-relatededucatorschoosetheteachingstrategiesandcontents.Thelaw—relatededucationinAmericanelementaryandsecondaryschoolsfocusesonthelegalissuesthatcanbetransferredtotherealandpersonalexperience.Whenimplemented,itemphasizestheyouth’sstatusasamembershipincommunity,notthestatusasastudent.Itpromotestheyouth’scivicabilitiesthroughactivestudying,whichdecidesthatcommunityinvolvementisthemajorwayofimplementingthelaw-relatededucation.Concerningtherealsituationoftheeducationinthelawin01/I"cotn'Itry,thisdissertationintroducestheconnationandimplementofcommunityinvolvementintllelaw-relatededucationinAmericanelementaryandsecondaryschools,hopingtoexplorethewayourcountrycanborrowfromit.Keywords:AmericanElementaryandSecondarySchools;theLaw-relatedEducation;theSpiritofRuleofLaw;CommunityInvolvementII独创性声明本人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研究成果。

从美国20世纪前期的法学教育我们能学到什么

从美国20世纪前期的法学教育我们能学到什么

从美国20世纪前期的法学教育我们能学到什么作者:周卓斌来源:《法制与社会》2014年第12期摘要纵观现代社会,法律,是一个国家或者民族赖以维持其社会秩序、保障人权和公民权利的有力武器,是构筑一个强盛伟大的法治国家所不可或缺的重要基石。

如何让法治的苗芽在中华大地上生根、发芽,孕育出丰硕的果实,如何让我们的法治火炬代代相传、生生不息,这个艰巨的重担自然而然就落在了我们的法学教育的身上。

关键词法学教育保险制度法律作者简介:周卓斌,南开大学。

中图分类号:G639.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4)04-206-02追根溯源,我们把目光再次定格在20世纪前期的美国,期望从那里汲取些精华。

19世纪初期,想做律师的年轻男性必须先从当学徒开始,比如在律师办公室里担任办事员,而那个时候的法学院太过于严谨,远远不能满足对法律人才的需求。

哈佛大学第一位法学院院长克里斯多夫·哥伦布·兰德尔从1870年开始进行法学教育改革。

他将法学看成是一门科学,需要用一种科学的方法来教授。

他首创性地发明了“案例教学法”,也就是说学生们上课时不是机械地听老师讲授,而是要认真阅读已经归类好的案例,并从中提炼出法律原则,老师的提问和学生的回答都要围绕这些案例展开,形成一种良性的互动,在潜移默化之中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丰富学生的法律知识。

这种苏格拉底问答式的教学方法逐渐在全美被广泛接受,认为这种方法可以打造出比较精细的法律头脑。

但是,并不是每个人都像兰德尔那样相信法律是一门“科学”,而学习法律的原则,就得从训练法律科学的原则下手。

随着时间的推移,兰德尔的教学方法,他的教学技巧和课程的安排方式被包装成一种高超的训练技术,其目的就在于教导学生们如何“像一个律师一样去思考”。

这就意味着学生们必须娴熟于法学院的那套心智运动,以及掌握辩论的高明技巧。

兰德尔的法学教育模式推动了美国法学教育的发展,大量的法学院如雨后春笋般出现,有的法学院还开设夜间课程。

依法治国背景下美国法学教育对我国的启示与借鉴

依法治国背景下美国法学教育对我国的启示与借鉴

依法治国背景下美国法学教育对我国的启示与借鉴2016-06-03 11:08:48 作者:7天论文网【大中小】浏览:14次评论:0条《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以下简称《依法治国决定》)指出: “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

健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

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健全从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完善职业保障体系。

”这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心,是党的执政理念和国家治理理念的深刻变革。

而实现依法治国的总目标,至为关键的要素是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律职业队伍。

法学教育是培养职业法律人的主要途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是法学教育的主体,是法学教育质量的直接责任主体[1]。

2010 年5 月,国务院审议通过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 年) 》,为未来十年我国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对法学教育改革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美国是一个施行高度民主政治的国家,公民具有很强的法律意识,法学教育在人才培养方面发挥着立国安邦的重要作用①。

美国的法学教育自成体系,在法学教育模式、规模和质量等方面都为世界各国所瞩目,成为许多国家法学教育改革所借鉴的对象。

虽然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不同,中美两国的发展历史和国情不同,导致中美两国的法学教育存在着许多的差异。

但就法学教育目标的本质而言应该是相通的。

近年来,两大法系具有融合的趋势,这也是互相学习的重要机遇和平台。

作为第一法律大国的美国对中国法学教育具有很大的影响。

随着我国对外交往和对法律实务人才需求的增多,法学教育开始借鉴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法律教育的模式,探索和完善我国的法律职业教育制度。

因此,学习和借鉴美国法学教育先进的经验,对改革我国的法学教育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

美国“诊所式”教育对我国法学教育的启示

美国“诊所式”教育对我国法学教育的启示

教育 这一模 式 , 这是 一 种 把 理论 知 识 与法 律 实 践结 合起 来教 学 的教 育方 法 。“ 所式 ” 学 教育 ( l - 诊 法 Ci n
i l gl d ct n , 指仿 效 医学 院 利用 诊 所 实 c a E ua o ) 是 a i
习培 养 医生 的形 式 , 立 “ 律 诊 所 ” 学 生 在 诊 所 设 法 ,
育模式 , 可能让 在 校 大学 生 从 一 入学 开始 便 可 亲 尽 身接触 实 际案例 , 使得 办案 实 习常态化 , 这对 于培 养 学生 的专业 技能 和综 合 技 能 、 发 学 生 的学 习兴趣 激 以及巩 固学 生 的理论 功底 都有着 重要 的作 用 。
美 国在 2 O世 纪 2 0年 代 首 创 了“ 所 式 ” 诊 法学
本 文为广东工业大学教育教 学改革重点项 目… 诊所式 ’ 教学 与法律援助相结合 的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实践教学模式研究” 的阶段性成果 ; 目编号 :0 00 1 项 2 12 2 。
作者 简 介 : 林 晶( 9 7) 女 , 17 . , 汉族 , 师 , 士 ; 要研 究方 向 : 商 法 , 源 法 。 讲 硕 主 民 能
的, 学生 在参 与法 律援 助办 案过 程 中 , 以切身感 受 可 案件 从 咨询 一立 案 一取 证 一庭 审 一结 案 的 整 个 过
其在 一年 级学 到 的技 能付 诸 实 践 并 进 行 提 高 ; 字 金
塔 的最顶层 是 实地诊 所 和律 师 执 业 理论 研 讨 , 是 这 最高层 次 的“ 诊所 式 ” 法学 教 育 , 由三 年 级学 生 选择
用能 力 和创造 性 的独立 思维 能力 ,“ 所 式” 诊 法学 教

美国终身教育立法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美国终身教育立法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教育观察5/2010美国终身教育立法及其对我国的启示王小兵(长沙市湖南科技职业学院体育艺术部 湖南省 410014)摘 要 终身教育法治化是终身教育事业的必然趋势。

美国走在了终身教育立法的前列,其终身教育对西方及全球的终身教育的发展都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

美国的终身教育取得这么大的成果是与其较为完善的终身教育立法分不开的。

借鉴美国终身教育立法的经验对完善我国的终身教育立法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 美国 终身教育 启示一、美国终身教育立法概况1976年美国政府颁布了 终身学习法 。

该法的内容主要有两部分:第一,规定了终身学习范围。

包括了成人基础教育、继续教育、自学、农业教育、商业和实验教育等一系列教育措施。

第二,规定了终身学习活动。

这些活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强调联邦政府对于终身学习的监督与检查;另一方面是联邦政府对终身学习计划,起促进、提高和调节作用。

1994年,克林顿政府向国会提交的 2000年目标:美国教育法 获得通过,此法成为美国90年代后期教育改革的法律依据。

该法案对从儿童到成人的各种教育形式提出要求,强调培养儿童的 终身学习能力 ,强化教师的 继续教育 ,确定了教育与训练在美国未来发展中的关键角色,并展示了联邦政府为完成目标的决心与魄力。

1997年,克林顿在国情咨文中就 2000年目标:美国教育法 的实施中具体提出了教育的 十大原则 ,其中第九条强调指出: 21世纪的教育必须扩展为终身教育,终身教育之路导向美好未来,美国人不论年龄有多大,都必须有机会学习新的技能。

这一原则已经关注到终身教育对国家和个人的价值,关注到了终身学习机会的均等问题,推动了美国终身教育保障政策的研究与完善。

二、美国终身教育立法的特点(一)国家高度重视终身教育。

美国是个大熔炉,民主的政治生活方式已深植在美国政府与人民的心中。

美国要实施民主政治,必须以培养高素质的公民为基础,全民的终身教育是必要的条件,以提供所有人享有均等的教育机会。

美国“思想政治教育”对我国思想政治教育的启示[权威资料]

美国“思想政治教育”对我国思想政治教育的启示[权威资料]

美国“思想政治教育”对我国思想政治教育的启示【摘要】美国“思想政治教育”,相当于我国的思想政治教育,并且有人文主义、个人主义等强大的政治教育理论做支撑,其突出的特点是其爱国性。

美国“思想政治教育”通过隐形的方式渗透在公民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宗教教育、历史教育等方面,并且通过社会实践、大众传媒等多种灵活的途径进行传播,在巩固美国资产阶级的统治、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效果显著。

分析我国思想政治教育的思想政治教育课程设置不灵活、不连贯等现状,美国“思想政治教育”对我国思想政治教育有着“不断丰富和完善思想政治教育的教育理论,加强跨学科意识。

发挥多种思想政治教育途径,形成思想政治教育的合力”等重大启示意义。

【关键词】美国;思想政治教育;我国思想政治教育现状;启示一、美国思想政治简析1.强大的教育理论支撑。

对美国思想政治教育乃至在世界教育界影响巨大的代表性的教育理论有:第一,以约翰・杜威为代表的实用主义理论。

[1]杜威实用主义的最大特点就是着眼于应付环境,推崇主观经验,强调行动的功利和效用。

第二,以劳伦斯・柯尔伯格为代表的“道德发展阶段”的理论。

柯尔伯格强调社会环境对人们道德发展的巨大作用,个体的道德认知是由浅入深、由表及里递进发展的,个体道德发展处于不断的建构或结构的重建之中,这种道德判断的发展结构体现在个体道德发展的阶段性上。

第三,以路易斯・拉恩斯为代表的“价值澄清”理论。

该理论认为,社会生活经验可以有效地帮助受教育者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第四,以里考纳为代表的完善人格道德教育理论。

[2]2.鲜明的特点(1)对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视日益加强。

美国们并不否定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性,而是十分重视对国民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并认为这是政府行为的重要部分。

在历届政府的施政纲领中,教育都占有重要的地位。

布什担任总统时,就曾经制定过《2000年:教育战略》的文件。

9.11事件后,美国更为重视思想政治教育。

[3](2)隐性教育极其突出。

美国法律教育的经验与启示

美国法律教育的经验与启示

美 国法 律 教 育 的经 验 与 启示
周 学峰 王 , 伟
(1 j 京航 空航天大学 法学 院, .E 北京 ,0 11 2 阿尔伯塔 大学 法学院 , 拿大 埃德蒙顿 T G2 5) 10 9 ;. 加 6 H
摘要 : 美 国法律教 育的发展历程表 明, 法律教 育与法律职业是 密切相关 的, 法律教育是 一种职业教 育。美 国
山东 师 范 大学 学 报 ( 文社 会 科 学 版 ) 人 J OURNAL HANDONG NORMAL UNI OF S VERSTY( ma ie n o ilS in e ) I Hu nt sa dS ca ce c s i
21 0 0年第 5 5卷 第 3期 ( 第 2 0期 ) 总 3 2 1 V 15 N . ( e ea N . 3 ) 00 o. 5 o3 G nr l o2 0
下降和律师这一行业的声誉下降。
早在 1 8世纪后期 , 曾有 一些美 国的大 学尝试 开设 法律 课程 、 设置法律教席 , 但并不 十分成 功。1 9世纪 2 0年代 初 ,
美 国 的许 多 大 学 开 始 接 纳 私 立 法 学 院 , 们 为 其 提 供 保 护 他
伞, 而且 , 私立 法学院也对并人大学感兴趣 。就教学而言 , 附
曾先 后 培 养 了一 千 多 名 毕业 生 。
时, 法学 院所提供 的法律教育 尚未得到充分的发展 ,80年 , 14
全国仅 有的 9所大学 附属 的法 学院有 学生 35名… ) 4 。因 此, 在这一 阶段 , 法律教 育是无序 的 、 混乱的 , 在某些地 方甚 至是缺失 的。从事律师业不 以获得法律教 育为前提 , 而是面 向公众 的无 限制开放 , 种做法 的结 果是 , 这 大量 的未受过 任 . 何法律教育 的人涌入律师业 , 导致律师从业 人员 的整体 素质

美国高校法制教育的经验及其启示

美国高校法制教育的经验及其启示

美国高校法制教育的经验及其启示作者:喻军,张泽强来源:《当代教育理论与实践》 2012年第12期喻军,张泽强(湖南科技大学法学院,湖南湘潭411201)摘要:美国高校的法制教育在指导原则、教学内容和方法上具有与其国情相适应的特点,作为法治国家,其法制教育取得了较佳的实效,本文试就此进行分析和评价,提出借鉴美国法制教育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以完善我国高校法制教育的路径。

关键词:高校;法制教育;基本范畴;启示中图分类号:G64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5884(2012)12-0088-03自改革开放以来,为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进程,我国高校对大学生开展了广泛而深刻的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在长期的法制教育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同时,把法制教育纳入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当中,不仅教会大学生法律知识,而且要提高法律意识水平,努力培养和引导大学生“知法”、“守法”、“依法办事”。

当然,法制教育也并非一朝一夕,需要长期重视和加强教育,才能取得丰硕的成果。

江泽民同志曾明确指出:“要经常地在学生中开展纪律法制教育,增强他们的纪律法制观念,使他们懂得遵纪守法的道理。

”[1]随着我国与世界其他国家的交流逐步深入,学习和借鉴发达国家的教育理念与经验已经成为可能,取长补短的做法必将会对进一步完善我国法制教育起到重要作用,也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众所周知,美国是西方发达国家的典型代表,其法治建设水平也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常常成为世界其他各国的学习榜样,中国与美国虽然意识形态不同,国情也具有较大差异,发展程度也存在差距,但是在教育方面却是可以相互学习与借鉴的,通过对两国的法制教育比较,一方面,能够更好地认清自身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另一方面,更好地学习对方的经验,吸收对方的教育成果,从而为进一步加强我国的高校法制教育奠定基础,为改进与完善我国高校法制教育的方式与方法寻求新的方向。

一美国高校法制教育的基本范畴及其评价在美国高校法制教育中,主要包括两种类型,其一是专业性的法学教育,注重培养法律人才;其二是公民体系中的法制素养教育,培养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美国的法学教育与研究对我们的启发

美国的法学教育与研究对我们的启发

美国的法学教育与研究对我们的启发从1985年8月到1992年9月,我在美国留学了7年,先后在法学院和人文学院学习法律和法学,对美国的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有一些切身体验,我觉得这对我国目前法学教育改革也许有些借鉴作用。

下面谈的,仅仅是我个人的经验和分析,国此不全面之处还请其他学友指正。

一、法学教育和研究的分布美国的法学教育是相当分散的。

这首先要定义一下法学。

我所说的法学包括一切法律现象有关的研究。

由于这一极其宽泛的法学概念,因此,许多学科中与法律有关的课程和科研都包括在这一法学教育和研究之内。

从某种意义上说,美国的法学研究,即作为学术性的法学教育和研究并不仅仅、甚至主要不是在法学院中进行,而是在其他系、科或法学字附属的研究所、中心进行的。

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首先是由于美国的法学院的性质所决定的。

法律训练和教育在美国属于职业训练,是早是由律师事务所进行的,后来才正式进入大学;进行大学后也一直是作为一种职业训练学校,其目的是培养合格的律师,学生一毕业就可以进行法律实务的操作。

由于这一目的,法学院集中力量进行种种律师技能训练,即使有学术性探讨也是作为培养合格和优秀的律师而附设的,在法学院中并不占主导地位。

法学院对学生的主要要求是了解法律(包括判例),了解运用法律的必要程序和技巧,对案件的分析和对法律的理解。

当然,在今天,要成为一个好的律师,良好的学术背景也是重要的,学术研究的成果有时在实际案件中起到重要作用;但一般说来,并不很重要。

因此,在法学院,从教授到学生所关心的都是“什么是法”,而不关心“什么应当是法”,即使讨论“法应当是什么”,也往往局限于对前例或成文法的不同理解,很少有人局限于在法庭提出“全新”的理解,即使任何新理解,也都必然适应某种旧框架,即旧瓶装新酒。

这种制度和训练在功能上保证学生遵循现在的法律,保持了法律的稳定性,并进而对美国法律政治的稳定起了重要作用。

这是一种相当有效的保守的(不带贬义)法律教育制度。

美国的法学教育及其启示

美国的法学教育及其启示

美国的法学教育及其启示摘要:美国法学教育目标的职业化、课程内容设置的多样性和实用性,以及法学教学方法的实践性,不仅促进了美国法律和法律职业的发展,而且对中国当前法学教育的改革具有重要的启示。

关键词:美国法学教育;职业教育;课程设置;教学方法法学教育的核心问题是法学教育的目标、内容和方法。

中国正在积极进行的法学教育改革,应围绕核心问题展开。

但是改革究竟向何处去?它山之石可以攻玉。

考察并借鉴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的法学教育经验,会为我国法学教育的改革方向提供参考,无论之于作为整体的中国法学教育,抑或作为部门法学——商法的教学。

一、美国法学教育的目标:促进法律职业法学教育究竟定位于法律职业教育还是学科教育?即法学教育应当成为培养未来的律师、法官、检察官等法律职业者的职业教育,还是应当成为培养国民素质的通识性教育?始终是法学教育首先必须回答的问题。

因为,法学教育的目标决定着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法律专业的课程设置及其体系结构、教学方法、教材选择、师资建设、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关系等一系列问题,它不仅是法学教育活动的出发点,更是法学教育的核心点。

美国的法学教育一直以来都明确将促进法律职业或者为职业提供准备设定为教育目标,学生在法学院的学习集中体现为专门的法学培养和法律职业训练,因此职业教育化构成了美国法学教育的根本特征。

法学教育被认为典型地属于法律职业教育,更确切的说是律师教育。

法学教育注重的是法律人的思考方式、法律职业素质和职业能力的培养和训练。

在法律教育中,强调“像律师一样思考”,并认为“优秀法学院的课程不是教授法律原则,而是教给学生律师式的思维方式——这是他们适用不断变化的法律原则的基本工具”。

但是,美国法学教育的职业化,并非仅指法律职业技能训练。

耶鲁大学法学院院长斯旺曾特别指出,大学的法学院有双重职能:一是通过案例教学法“对学生进行训练”,使其在选择职业过程中能成为一名成功的职业律师;二是通过对现存法律的科学研究和分析,通过对其他国家法律的比较研究,通过对法律缺点的批评和对立法理论等的建议,通过借法律和社会的其他制度相联系等方式,致力于“改进法律”。

美国法学院的律师养成教育及对我国的启示

美国法学院的律师养成教育及对我国的启示

美国法学院的律师养成教育及对我国的启示1. 引言1.1 介绍美国法学院的律师养成教育美国法学院的律师养成教育是全球法律教育领域的典范之一。

在美国,法学院培养律师的方式具有独特的特点和优势。

美国法学院注重培养学生的思辨能力和批判性思维,强调学习法律的本质和原则,而不仅仅是死记硬背法条和案例。

美国法学院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包括模拟法庭辩论、法律实习和法律实践课程等。

通过这些实践活动,学生能够更好地理解法律的实际运作和应用。

美国法学院还注重培养学生的领导力和团队合作能力,培养他们成为未来的法律专家和社会领袖。

美国法学院的律师养成教育是多方面、全面的,旨在培养学生成为具备扎实法律知识、独立思考能力和实践能力的优秀律师。

这种教育理念和方式为我国的律师养成教育提供了有益的启示,值得借鉴和借鉴。

在我国法学院的律师养成教育中,可以更多地注重学生的思辨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增加实践性课程和社会实习机会,帮助学生更好地适应法律实践的需求和挑战。

通过对美国法学院的律师养成教育的研究和借鉴,我们有望提升我国律师教育的水平和质量,培养更多高素质、专业化的法律人才。

1.2 概述我国对律师养成教育的现状我国对律师养成教育的现状存在诸多问题。

我国律师养成教育的培养模式相对单一,主要以传统课堂教学为主,缺乏实践与案例分析的结合,学生缺乏实际操作的机会。

我国律师养成教育的师资力量不足,律师行业的发展需要高素质的律师来支撑,但目前我国律师教育的教师队伍普遍缺乏实践经验和专业素养。

我国律师养成教育的课程设置不够科学合理,缺乏针对性和前瞻性,无法适应律师行业的快速发展和变化。

我国对律师养成教育的现状仍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改进,有必要借鉴国外法学院的成功经验,提升我国律师养成教育的质量和水平。

2. 正文2.1 美国法学院律师教育的特点1. 注重实践教育:美国法学院律师教育强调实践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就会接触到实际案例和法律实践,通过实习、模拟法庭等活动培养实际操作能力。

美国法学案例教学法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美国法学案例教学法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l 8 2 6 -1 9 0 6年 )首创 。它将 普通 法看 作是法 律 原则
和 规则 的渊 源 ,把案例 看作 是一 种可 以从 中阐明法
律 原则 的经 过推理 归 纳的原 始 经验材 料 ,认 为研 究 法律 要寻 根溯 源 ,而法 律 的源 头就是 已经判决 生效 的判 例汇 编 。兰德 尔淘 汰 了 旧教 科 书 ,而代之 以新
收 稿 日期 :2 0 灌输入一种新的更加 严格 的 思维 方 式” 。 案例 教学 法之所 以在美 国产 生与运 用 ,是 与美 国 的法 律 制度 密切相 关 的 :① 以判 例法 为 主的普 通 法 传 统 。美 国 以判例 法 为主 ,制定法 仅处 于辅助 地 位 ,而且 制定法 也 是在判 例法 的基 础上 制定 。案例 教 学法 对于 学 习和研 究美 国法 律 的基本 原则 和法 律 推 理 具有 重要 作用 ,对 判例 的学 习本 身也 是对美 国 法 律 史的 回顾和 思考 。 正如 哈佛 大学教 授梅 伦所说: “ 以其 由个 别到一般 的推理过 程 , 案例 教学 法要 比讲 授 法更 接近 普通 法 的天 l 生。 ” [ 3 1 ②在 英美法 历 史发展 中 ,缺乏大 陆法 系那 样 由法学 家 长期研 究法 律 的历 史传统 ,法 官具 有重 要作 用 ,法官 拥有 制定 法律 和 解 释法 律 的权力 。③有 比大 陆法 系法律 规则 更具 体 化 、系统化 的 案例汇 编 。美 国判例 法 由法 院解释 其 判决 ( 主要是上诉法院的判决 )的意见组成 ,汇编 的判 决在 官 方 判 决 录 上 发表 ,或 在 全 国 汇 编 系 统 ( 一种 非官方 的汇 编 )上 发表 ,每年 大约 发表 4 0 0 0 0 个 汇编 案例 ,总共 约有 4 0 0万个 。[ 4 1

中国和美国法学教育对比

中国和美国法学教育对比

中国和美国法学教育对比为谁而学:美国教育告诉学生学习是自己的事,让学生自己去想学什么东西,因而学生一般学得主动、灵活、高兴。

而中国的教育总是要事先给学生做出细致繁琐的各种规定,该学什么,学多少,什么时候学等,中国的学生视学习为功利,因而习惯于应付,学习是家长、老师的事情,是为升官发财找工作而学,学得被动、教条、无奈。

1、育人目标:美国不太重视“基础知识”的学习,极其看重学生“创造力”的培养,因而才会有美国白领不会算10减6等于几貌似“可笑”的事情发生,觉得要趁孩子年龄小时抓紧培养创造性思维,而中国教育特别重视所谓的“双基”,重在练“基本功”,不重视对学生创造力和思维能力的培养。

美国的学生低分高能,中国的学生高分低能。

因而世界强企业,一般不愿意接收中国学生,在他们看来,中国教育是培养知识的奴仆,而不是在“育人”。

2、课堂:中国的教育擅于给孩子一个总结,把学生教导至并无问题就不好;美国的教育擅于给孩子一个鼓舞,把学生教导至能够不断明确提出新问题。

中国的课堂必须举手发言,美国的课堂引导民主自由讲话。

中国的课堂如果对教师的结论不同意可以遭遇抨击,而在美国的课堂上则受表彰。

中国的课堂谈纪律,美国的课堂谈人权。

3、师生关系:在中国,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孩子刚踏入学校就知道老师总是高高在上,而在美国教授也没有什么权威可谈的。

美国人不承认权威。

中国孩子盲目崇拜老师,觉得老师总是对的,中国的老师喜欢保持威严,不苟言笑,美国老师很喜欢和小孩一起聊天,是要好的朋友关系。

4、考试制度:美国的考试经常就是首篇,孩子们一周内交卷即可,而中国的考试则如临大敌,单人单桌,主监副监防范坚守。

在中国,考试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出局;而美国的考试目的是找寻自身存有的严重不足,补漏伯粉,以利今后的发展。

5、时间:在一年中,中国中学生有8个月是上课时间,每天11个小时左右的在校时间。

美国学生每年只有个小时左右。

上学时间短、课业负担少,这是让孩子做自己感兴趣的事,孩子有了更多的自由安排时间还能让孩子学习自己安排时间。

论美国法学职业教育及其给予我国的启示

论美国法学职业教育及其给予我国的启示

论美国法学职业教育及其给予我国的启示摘要我国法学职业教育培养业已成为法学高等教育领域颇具现实性的热议论题。

而我国法学教育与法学职业养成之间并不完善的关系促使我们在反思的同时,考虑他国借鉴。

本文力图通过对美国法学职业教育的介绍与分析;尝试从中得到有益于我国法学职业教育的若干启示。

关键词法学教育职业养成美国法学教育作者简介:郑雅方,湖北经济学院法学系。

一、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养成的相关性上世纪末至今,无论是中国还是世界上其他主要国家的法学教育都不约而同经历着大规模的扩张。

豍于我国而言,法学教育的扩张有着其必然与应然。

无论是我国市场经济的建设,还是我国法治国家的建设,都迫切需要构建稳固而优秀的法律职业共同体。

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养成有着目的关联性。

豎法学教育的重要目的应服务于满足法律职业需要;为优秀的法律职业共同体输入新生活力。

事实上在英美乃至日德,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养成之间密不可分的关系早已被广泛认可且充分应用于实践。

然而在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中一种极具代表性的观点为:中国法学教育自1949年以来一直就存在与法律职业相分离的问题,尤其是至今尚未正本清源的政法教育模式使法学教育严重丧失了职业教育性质。

豏大规模的在职法学教育维护了无需职前专业教育而直接进入法律职业共同体进行法律实践,这样的现状极大削弱了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养成之间的天然联系。

豐这种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养成之间联系的冲断成为造成我国30年来虽然高校法学系增长额100多倍,然而法科毕业生就业率竟列文科毕业生倒数第一的局面的原因之一。

豑面对此类的现状与担忧,法律职业教育成为近年来法学界热议的话题。

美国教育在世界各国法学教育这段时期的扩张中产生了相当的影响。

因为美国拥有世界上最为庞大的法律职业共同体,而其自身较为成熟的法律体系与法律教育体系对法治历史发展产生了一定的推动力。

而且美国也乐于输出其法学教育模式。

我国对于美国法学教育的学习由来已久,从最初对于“诊所式法律教育”的引入到现在对于美国法学教育全面的研究。

浅谈美国法律教育的经验与启示

浅谈美国法律教育的经验与启示

浅谈美国法律教育的经验与启示论文关键词:美国法律教育;职业教育教学方法论文摘要:美国法律教育的发展历程表明,法律教育与法律职业是密切相关的,法律教育是一种职业教育。

美国法律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使其学会如何像律师一样思考,而非灌输知识,案例教学法是与这一目标相契合的。

中国法律教育的首要问题在于亟需明确它的目标。

从世界范围来看,美国的法律教育是最发达的,并且其法律教育所采用的教学方法也一直对包括中国在内的其他国家的法律教育有着重要影响。

然而,美国的法律教育并非从一开始就是如此,而是长期以来不断演进的产物。

通过对美国法律教育进行考察,我们可以从中获得一些启示,对于改革中国的法律教育将大有裨益。

一、美国法律教育的发展历程美国的法律教育大体上经历了从学徒制到学院制,法律教育方法从讲义式到案例分析式的发展过程。

(一)美国早期的法律教育在殖民地时期和美国独立后的初期,一个人要在北美地区从事律师职业必须要获得某种形式的法律培训。

从理论上讲,获取法律培训的途径有三种:去英国伦敦的律师学院学习、到律师事务所作学徒和自学,但是,从实践来看,到律师事务所作学徒是学习法律的最主要的方式。

为了满足人们学习法律的需要,一些热爱并擅长从事法律培训的律师便逐渐专注于此,有些人还开办了专门从事法律培训的法律学院,这些法律学院是美国最早的一批私立法学院。

其中,最有名的当属1784年开办的里奇菲尔德法学院。

该所法学院曾先后培养了一千多名毕业生。

(二)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和案例式教学法的出现l9世纪早期的美国,律师业是唯一限制人们从事的行业,在杰弗逊式的民主思想的冲击下,律师被看作是特权阶层,律师界对从业人员的资格限制被看作是不合理的,因此,许多州都放宽了对律师资格的限制,废止或减少了对学徒制的要求:1800年,19个州中有14个州要求一定期限的学徒制;到1840年,30个州中只有不到11个州仍有这方面的要求;到了1860年,39个州中只有9个州对学徒制有要求,新罕布什尔州、缅因州等都将律师业开放给本州普通公民,如1851年印第安纳州宪法规定:“每一个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的选举人都有权在该州的任何法院从事律师业务。

美国实用主义法学教育对我国法学职业教育的启示

美国实用主义法学教育对我国法学职业教育的启示
关键 词 : 美国教 育; 实用主义 ; 法学教 育 ; 法 学职业教 育; 中图分 类号 : DF 8 1 5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 : 1 6 7 4— 7 6 1 5 ( 2 0 1 4 ) 0 1— 0 0 5 7— 0 4
1 8 8 0年 , 美 国著 名实 用 主义 法 学 家霍 尔 姆 斯 提 出了 “ 法 律不 是逻 辑 的结 果 , 而 是经 验 的积 累 ” 这个 命题 。 … 其认 为 法 学 应 该 是 一 门经 验 之 学 , 高 校 法
由于受到传统教育体制 的束缚 , 我 国法学职业教育 出现 了严 重 的形 式 主 义 , 与 社 会 的需 求 渐 行 渐 远 。 反观美 国务实的法学教育 , 有很 多地方值得我们去 借鉴和学习。笔者 拟从美 国实用 主义法学教育理 念 的概 况 人 手 , 结 合 我 国法 学 职 业 教 育 的 实 际 情
管 理 。这两 个 组 织 分别 是 1 8 7 8年 成 立 的全 美 律
师协 会 和 1 9 0 0年 成 立 的美 国法学 院协 会 。全 美 律
收稿 日期 : 2 0 1 3—1 2—1 7
基金项 目: 2 0 1 1 年度江西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 “ 法学人才 的创新培养模式与提高 法学毕业生就业 能力研究 ” ( 编号为 1 1 Y B 1 2 2 ) 的阶段
会还 负 责 对 法 学 院 进 行 质 量 评 估 。其 主要 是 通 过
学教育肩负着法律职业人才培养 的重任 , 高校应该
以社 会 的实 际需 求 为导 向 大力 开 展 法 学 职业 教 育 。 此 观点 反 映了霍 尔姆 斯 实 用 主 义 的法 学 观 , 这种 教 育 观对 美 国后 来 的法 学 教 育 产 生 了深 远 的 影 响 。

美国中学教育:我们值得借鉴什么--评《一个中国女孩的美国中学生活》

美国中学教育:我们值得借鉴什么--评《一个中国女孩的美国中学生活》

美国中学教育:我们值得借鉴什么--评《一个中国女孩的美国
中学生活》
马延伟
【期刊名称】《《当代教育论坛》》
【年(卷),期】2006(000)010
【总页数】1页(P136)
【作者】马延伟
【作者单位】中央教科所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2
【相关文献】
1.观察与借鉴:美国中学生暑假生活 [J], 新浪教育
2.开放、交流、务实的美国中学教育——一个中国教师的零距离观察与思考 [J], 冯凌
3.一个中国女孩眼里的美国中学 [J], 张圣女
4.一个中国女孩眼里的美国中学 [J], 张圣女
5.美国中学教育:我们值得借鉴什么——评《一个中国女孩的美国中学生活》 [J], 马延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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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法学教育对我们的启示苗延波一、美国法学教育概况(一)美国的法学院及ABA 、AALS 、AALL 三大协会在美国,没有联邦政府举办的大学的法学院,美国办教育的主体主要是各州(县、市)政府或个人。

为确保法律职业者道德和业务素质的最低标准得以维护,各州政府对法学院的管理,主要依托非官方的行业协会——全美律师公会(American Bar Association, 简称ABA)、全美法学院协会(Association of American Law School,简称AALS )和全美法律图书馆馆员协会(Association of American Law Library, 简称AALL )。

ABA 成立于1878年,协会下设有法律教育常务委员会(Standing Committee on Legal Education ),它负责批准法学院的开办,并且规定对法学院的各种硬件要求;AALS成立于1900 年,1971 年被确认为两个全国立案的法律机关(另一个是ABA法律教育和律师资格部)之一,该协会出版《法律教育季刊》(Journal of Legal Education );AALL对全国法律图书馆进行行业管理,规定各种标准规格并定期进行评比检查验收。

(二)美国的法学教育的特征1 、美国法学教育最本质的特征是其职业性美国法学教育历来以律师为培养目标,其基本内容是:法律教育应与人文教育相分离;学生在开始学习法律之前一般已经获得了其他的人文科学知识;学生学习的目标是为将来从事法律职业做准备;法学院的任务在于为学生提供分析和解决法律实务方面的问题的各种技术性训练,其宗旨是训练他们“像法律家那样进行思考问题”。

正是这种职业性的特征,就要求法学院只能以判例教学法为主,多种法律技能训练法为补充。

因此,法学院在一年级课程中采取“专题式教学”(programmed instruction) 、“课堂讨论”(seminar) 、“现场实习”(clinical program) 、“计算机辅助法律教学”(CALL) 、“模拟问题法”(simulation problems) 等教学方法,几乎没有课堂讲授。

2 、美国的法学教育为本科后教育美国的法学教育具有研究生层次的特点。

因为,它被置于大学本科教育之后。

美国法学院的入学的基本条件是,报考法学院的学生要求已获得某个学院或者大学的文学士学位或理学士学位。

其理由是:第一、法律是一门渊深的学科,学生必须具有相当的成熟度才能对其有深刻的理解;第二、律师于国民安定、社会发展有重大关系,因此法律教育应当具有较高起点;第三、把法学教育置于较高的平台上有利于法律职业本身的进步。

3 、美国法学教育授予学位名目繁多美国法学教育授予的学位主要有以下三个:(1 )J.D. (Juris Doctor),法律职业博士学位。

从历史上看,美国法学院颁发的学位主要是法学士(Bachelor of Laws, 简称LL.B. )学位。

自1960 年代起,参照医学院的传统,法学院开始以J.D. 学位取代法学士学位。

其原因在于大学本科后法律教育制度的确立和3年制严格的初级法律学历教育被认为具有研究生水平。

因而,“法律职业博士”学位是美国法律学制中的初级法律学位。

(2 )LL.M.(Master of Laws),法学硕士学位。

该学位学制一年,也就是说拿到J.D.学位后,再攻读一年,合格后就可以取得法学硕士学位。

该学位有两种:一是为从事法律教育或者法律研究的学术性方向而设置的;另一种是为深化某一专门学科的技能和专长而设置的,其中最普遍的是税法方向。

(3 )S.J.D. 或J.S.D.(Doctor of Jurisprudence或者Doctor of Judicial Science),法律科学博士学位。

该学位培养的是从事纯法学理论研究的工作人员,学制2—20 年。

此外,法学院还为在美国从事高级研究的外国法律家授予一种“比较法硕士”(Master of Comparative Law, 简称M.C.L.)学位,以及认为对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公民颁发一种“荣誉法律博士”(Doctor of Laws, 简称LL.D. )学位。

* 北京市法学会《法学杂志》副主编。

4 、毕业后若欲从事法律工作必须还要经过严格的考试(1 )从事律师的要求国申请人将成绩单评估的学校一般是州立大学。

在我看来,这样的学校多半是对外国学生不太友好的。

4 、推荐信法学院对推荐信的要求也不尽相同。

法学院一般要求两封推荐信,也有的学校不要求推荐信,个别学校同意接受不多于 4 封的推荐信。

有的法学院给学生提供固定的推荐表格,推荐人需要在表格内check。

如果推荐人认为除了表格中的内容外,申请人还有其他特质,可以在表格下面或背面简短地说明。

很多的法学院还要求申请人填写一表格,表明他放弃/不放弃一种权利,即在法学院录取以后看他的推荐信的内容的权利。

因为法学院都要求推荐人写好推荐信后必须签封,再交给申请人,所以申请人看不到信的内容。

甚至有的法学院要求申请人直接将推荐信寄到学校。

另外,对推荐人法学院也有不同的要求,一般来说是教授或雇主。

因此,如果申请几所法学院,可能需要按他们不同的要求来准备。

5 、系主任证明(Dean's Certification)这是申请法学院和其它专业申请中不太一样的。

因为做律师必须有很好的品格,所以法学院很重视入学者的过往记录。

系主任证明,顾名思义,是由系主任填写,证明申请者是否受过处分、中途退学、被判刑及其他不良记录。

另外,还包括学业的记录,比如在班上的排名、平均积点、课程的难易等等。

如果他对你还有更多了解,想加以评论的话,表格中也提供了足够的地方。

6 、申请表格和个人陈述对于个人陈述的字数,法学院有的要求250 字,有的要求2 页以内,有的不限长度。

7 、申请费好的学校和一些私立学校通常要60 美元以上,州立学校便宜,有的只要20 美元。

申请费也可以用人民币交纳。

兑换的汇率是当日的现汇牌价。

另外,你必须带上你所申请学校介绍材料的原件,复印件或从网上下载的无效。

另外银行要留底有“申请费”那页的复印件。

最好事先复印好。

8 、TOEFLTOEFL 不是申请法学院的必须条件。

大约只有1/3 的学校要求TOEFL 成绩。

特别是美国排名前10 位的学校。

但如果读LL.M 的话,则只需要TOEFL 成绩,无须LSAT 成绩。

(五)法学院的课程与教学法学院的课程是按职业律师应具备的基本技能的要求来设置,强调实践的重要性而不注重抽象的理论教学。

教学内容除了基本的法律知识外,更加重视综合职业能力的培养,综合职业能力包括了三大能力即法律知识能力,职业思维能力和驾驭法律信息资源能力。

基于这三种能力的培养,美国法学院普遍采用“判例教学法”。

该方法一般在课堂上没有像序、概论、定义等这类理论性的教学,而是通过实际的判例分析讨论来理解法律理论和原则,整个的教学都是建立在以提高综合职业能力的目标上。

在该教学法中,教师首先应根据教学内容收集整理一些相关的判例,并作为教学资料发给学生,选编出来的判例通常都是具有代表性的,它们是曾经确立过或影响过某一重要法律理论和原则的判例。

这些事实推理性强,文字精练的判例一般要求学生在课前仔细阅读,认真分析并作出判断。

除了这些判例资料,教师鼓励学生主动去查找更多的一些相关判例,尽可能地全面阅读和比较分析,准确理解该判例法原则的法律精神。

因此,教师还要在课前提供广泛的参考文献目录,如法规、判例、法学文献目录以及有关的电子资源目录包括法律计算机数据库,法律光盘和法律网络资源站点等。

课堂上,教师组织引导学生分析和讨论判例,去发现和理解判例中的法律观念和法律规范。

整个教学活动中,教师始终扮演的是经验丰富的“引导者”角色,而不是纯粹“教师”的角色。

因为“判例教学法”要达到的目的不仅仅是要得出一个在法律社会中被普遍接受的某一项法律理念或法律原则,更重要的是要让受训者去感受获得这些法律知识的过程,去体验法律职业的思维方法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具体运用,这种职业的体验更多地需要来自于学生自己的主动探索和主动发现的精神,而不是依靠“填鸭式”的灌输。

“判例教学法”在美国经久不衰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受美国实用法律主5义思想的影响,如美国人在对适用判例法优越性的评价中,其中的一条便是:“遵循判例法可以节省时间和精力,在工作紧迫的情况更是如此……”。

这种实用思想体现在法律教学上就是“利用最少的时间,掌握最多最实用的东西”。

三年时间很有限,不可能教给学生所有的法律知识,因此,抽象的法学理论教学始终被认为是浪费时间又不切合实际的一种方法,既不利于学生知识能力的开发,也无助于法律实际能力的提高,即便是采用最直接、最省时的“判例教学法”,也不试图要求学生掌握在他们今后的职业生涯中可能会用到的所有的法律,主要强调那些最基本的法律知识。

因为法律总是在不断的变化和发展,任何权威的原始法律资源都可能随时代的发展而失去权威,但长期法律演变中逐渐发展成熟的那些基本法律理念和法律原则,且能持久地适用,以其相对稳定的权威性来规范和影响社会的法律秩序和法律的创新,这些基本的法律知识往往能够帮助律师从容地应付处理在今后的可能遇见的各种复杂的法律问题。

美国的法律渊源复杂,数量繁多,其原始资料来源于联邦和50个州的司法机构、立法机构和行政机构,内容广泛、卷帙浩繁是世界上任何国家所不可比的,据多年前的统计,美国仅纽约一个州的制定法条文的数量就超过了欧洲大陆任何一个国家。

美国立法机关(联邦和州)每年新的制定法大约15,000 个,而每年新公布的判例约为55,000 个[2] ,加上原来可继续适用的制定法和判例法,超过百万之多。

如此庞大的原始法律资源体系无疑奠定了美国法制社会的基础,为维护社会公平和秩序的法律活动提供了丰富的依据,但几乎泛滥的数量,使法律更加复杂,适用的难度日益加大,即使是最优秀的职业律师对法律规定的了解也是有限的。

因此实际的职业能力在美国的法律实践中显得格外重要,知识能力只是律师职业能力的一个方面,同时还必须具备职业的思维能力和信息获取能力,这种两种能力可以笼统地理解为“获取法律”的能力,这种能力是在知识与实践的相互作用中获得。

一般来讲,法律知识是经验的总结,而“获取法律”的能力则表现为认识法律经验的手段和方法,实际上后者是人的一种潜在认知能力(TACIT -KNOWLEDGE),这种能力的特点表现为人对社会实践活动所具有的预测性,应变性和创新性。

随社会的高速发展,法律的内容,法律的形式甚至它的操作方式都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职业律师需要不断的知识更新,提高应变能力和创新能力,才能适应复杂多变的法律社会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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