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铁件采购合同V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加工铁件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材料的名称、要求、规格、数量、单价及总价:

1、材料名称:

2、材料规格及材质要求:钢材正负公差应小于(国标)0.25毫米,否则不予

接收(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相关损失及责任);材质为:,并提供相应

质保书;

3、表面处理:若无其它要求甲方明确为热镀锌的均为热浸镀锌处理,镀锌

厚度符合国家标准,并提供相应质保资料;

4、计算方式:按国家标准理论重量计算;

5、数量:实际结算按甲方采购订单及甲方认可的实际到货数量中较小

者为准。

6、材料单价:加工费元/吨,镀锌费元/吨,运输及其它费用元

/吨,原材料价格元/吨;原材料价格市场涨幅≤300元/吨不予调

整,若跌幅≥100元/吨将按实下调;原材料价格调整参照“”

网站的市场价下浮%作为下调确认依据。调整单价必须填写价格调

整确认单。

7、总价:暂定:元。以上为暂定价,最终按实际采购供

应总量结算;

注:1、乙方需按甲方要求开具与货款等额的增值税发票,且费用已含在报价中。

2、在付款前必须三单齐全方可付款,三单为:有效的采购单、有效的送

货单及增值税发票,否则不予支付。

第二条产品的质量标准:

1、外形尺寸、物理性能及化学性能等指标按国家相应标准执行;

2、若乙方要求按乙方企业相关标准执行的,必须得到甲方确认,并作为本

合同附件;

3、若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

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第三条材料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交货资料、运输方式及到货地点1

2

3

须同时递交甲方,如资料不全造成无法收货,责任由乙方承担;若交货资料晚到按资料到场日期计算到货日期。

4、运输方式:货车;

5、到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6、现场卸货:由甲方负责;

第四条材料的交货期限:

1、在甲方下定料单后的个日历天内供首批,首批材料应不少于吨

(若此批采购单不够量则需一次全供完),每批订单剩余材料必须随后连

续供应,中间间断不得大于2个日历天,随后订单交货期限同首批,

甲方若另有要求除外;

2、若为高复杂工艺及高难度制作铁件的在甲方下定料单后为7个日历天

内开始供货首批,其它同上;。

第五条材料货款的支付及结算

1.预付款:无预付款;

2、月度供货量:乙方每月5号前向甲方申报上个月1日~30日供货总量清

单(必须与甲方采购单数量相符),过期不候,甲方在当月15号前给予审

核确认,若未申报或无甲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月请款权力;

2.进度付款:按当月双方确认的供货数量的60%支付进度款;

3.竣工结算:乙方供完本项目所需的所有铁件(含设计变更及补料)后,向甲方提交结算对帐清单,经双方结算核对确认后15工作日内支付至

结算总价的85%,待本项目竣工验收并结算后1个月内支付全额结算

货款。

第六条验收方法:

1、甲方按照国家最新质量验收标准规范验收;

2、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表面质量不符甲方采购要求,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

议(在紧急情况下,先行电话通知并承诺在特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异议

的,视为已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本合同规定部分的

货款;

2)如甲方未及时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但在紧急情况下,先行电话通知并承诺在特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已提出书面异议;

3、不合格产品的保护、存放由乙方自行负责;

4、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必须在12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在24小时内

负责处理并书面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

处理意见;

第七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自提产品未按双方约定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

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

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

用;

2、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

此所受的损失;

第八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根据合同要求按时交货的,将按逾期交货处理处以1000元/

天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2、甲方未违约情况下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20%的违约金;

3、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颜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

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4、材料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

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乙方

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违约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6、乙方所供材料若不能满足国家规定或合同要求,需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

一切损失。

第九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其它

1、乙方在业主方有要求的情况下必须免费提供一次材料复试,如复试结果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