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辽宁省村宜居乡村建设规划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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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

村庄宜居乡村建设规划

编制导则

(草稿)

2014.11

目录

第1章总则 (4)

1.1 编制目的 (4)

1.2 适用范围 (4)

1.3 规划重点 (4)

1.4 编制依据 (4)

1.5 编制原则 (5)

1.6 规划期限 (5)

第2章编制内容 (5)

2.1背景研究 (5)

2.1.1政策与区域背景分析 (5)

2.1.2基本情况分析 (6)

2.2村庄分类 (6)

2.3宜居环境治理 (6)

2.4宜居设施改善 (7)

2.5宜居景观提升 (8)

2.6特色打造 (8)

2.7项目库 (10)

2.8保障体系 (11)

第3章成果要求 (12)

3.1说明书内容要求 (12)

3.2规划图纸的主要内容 (12)

3.3建设项目库 (13)

第4章附则 (13)

第1章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规范辽宁省村庄宜居乡村建设规划的编制,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有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总体部署,贯彻落实《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5号)文件精神,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美丽宜居小镇、美丽宜居村庄示范工作的通知》(建村[2013]40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宜居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4〕12号),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导则。

1.2 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辽宁省域范围内行政村(不含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村庄居民点)宜居乡村建设规划的编制。

农村社区可参照执行。

1.3 规划重点

落实镇(乡)宜居乡村建设规划中确定的任务及要求,制定村庄

的宜居乡村建设计划和工作重点,统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对村庄宜居乡村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做出具体安排。具体落实“15项”重点工作,制定建设计划,进行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立建设项目库。

1.4 编制依据

村庄宜居乡村建设规划的编制应符合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和

标准、技术规范,是以县宜居乡村建设总体规划与镇(乡)宜居乡村

建设规划为指导,并与镇(乡)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镇(乡)域

居民点布局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生态规划等相关规

划相协调。

1.5 编制原则

1、分类指导,因地制宜。根据各村庄自身发展实际,科学确定

村庄的具体建设内容。充分发挥地方自主性和创造性,更经济有效地提升农村宜居建设。

2、设施完善,统筹规划。完善村庄环境卫生水平,完善村庄公

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统一规划,集中治理。坚持集中治理与日常

维护相结合,坚持设施建设与制度建设同步。

3、注重特色,历史传承。注重对村庄的历史文化、旅游资源、

经济基础等历史特色的传承与发扬。

4、以人为本,尊重农民意愿,方便生产生活,与促进农民创业

就业和增收相结合。广泛动员农民参与宜居乡村建设项目组织实施,

保障农民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1.6 规划期限

规划现状年为2014年,近期至2017年,中期至2020年,远期至2025年。

第2章编制内容

2.1背景研究

2.1.1政策与区域背景分析

在对国家、住建部和辽宁省关于宜居乡村规划建设的相关政策进

行梳理的基础上进行本村庄宜居乡村建设的相关政策背景、区域背景

分析。

2.1.2基本情况分析

针对村庄环境现状进行描述和评价,重点是分析总结村庄垃圾治理、污水处理、禽粪便处理、柴草堆放治理、农房改造、路网硬化改造、饮水改造、厕所改造、村庄亮化、村庄绿化、村庄美化、村庄生

态优化、村庄管理优化、特色打造等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2村庄分类

总体上村庄居民点可分为并入城镇、集聚发展、控制发展、撤并

等四种基本类型。宜居乡村建设分类整治的目标可分为宜居示范村、

宜居达标村和宜居整治村(建设标准见附件)。其中集聚发展型村庄应达到宜居示范村标准;控制发展型村庄可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的达到宜居示范村、宜居达标村标准,并入城镇型与撤并型村庄可根据实施期限,近期已列入实施计划的村庄可按宜居整治村标准规划建设,远期实施的村庄可按宜居达标村标准规划建设

2.3宜居环境治理

1、估算村庄垃圾年处理量,建立垃圾收集与处理设施转运系统,合理确定垃圾集中收集设施和中转站位置,使垃圾得到集中处理。

2、因地制宜开展污水治理,分析村庄污水产生量,结合各村气

候及资源条件现状,提出各村村庄污水处理方式、对分户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建设指引。通过村庄排水工程整治,应逐步实现“雨污分流”

的排水体制,污水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沟渠或农业灌溉。制定村庄的

污水处理和配套管网措施与行动计划。

3、分析各村的集中规模养殖场粪便年处理量及处理模式,制定

规模化养殖场(小区)畜禽粪便污水综合治理与利用设施建设。提出

家庭分散养殖户畜禽粪便贮存设施建设行动计划。

4、分析村庄柴草乱堆乱放问题、秸秆能源化现状情况,制定秸

秆还田、青贮、秸秆能源化利用、柴草堆垛规整的治理行动计划。

2.4宜居设施改善

通过对村庄基础设施及公共社会设施的现状分析,制定村庄各项设施行动计划。

1、实施农房改造,制定全镇乡村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

农房抗震和节能改造行动计划。确定危房鉴定分类,对影响景观的棚舍及残破、倒塌的墙壁进行集中整治,制定农房、院落等风貌整治意

向指引;制定分期分批改造农民配套设施与农村危房计划。提出农房抗震和节能改造行动计划方案。

2、建立各村道路桥梁及交通安全设施建设计划。道路桥梁及交

通安全设施整治应遵循安全、适用、环保、耐久和经济的原则,利用

现有条件和资源,通过整治,恢复或改善道路的交通功能,合理布局

村庄道路。

3、明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指引,合理确定给水方式、供水

规模,制定提出水源保护要求。缺水地区村庄应明确节水措施。

4、按照粪便无害化处理要求提出户厕及公共厕所整治方案和配

建标准;实现一户一厕,确定卫生厕所的类型、建造和卫生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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