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标准责任保养合同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电梯标准责任保养

使用单位名称:

维保单位名称:

电梯(扶梯)维护保养合同

甲方:合同编号

乙方:签订地点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兹委托乙方负责维护保养甲方在用电梯(扶梯)。为了明确各自权利、义务和职责,双方同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订立契约,议定条款如下:

第一条维护保养电梯(扶梯)明细:

(提示:保养价格不低于《深圳市电梯维保工作自律公约》确定的电梯质量安全保证的最低保养价格标准)

1、乙方同意对安装于电梯部提供标准保养服务。

2、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甲方同意(每月□、每季□、每半年□、每年□)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3、付款方式:现金□、支票□、汇款□,由乙方提供银行帐号,由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确认后付款。

第二条维护保养方式及服务范围、要求:

1、合同期内,乙方必须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每15日一次派遣保养人员,定期对甲方的电梯(扶梯)进行规范性维护保养,维护保养应按GB/T18775《电梯维修规范》和《深圳市电梯维修保养安全管理规定》(深质监[2005]77号)执行。电梯保养项目表参照《深圳市电梯定期保养项目表》

2、乙方对电梯提供24小时紧急故障处理服务。

3、电梯在正常使用中发生故障时,甲方应立即电话或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需分钟(注:最长60分钟)内派人员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4、乙方维保负责人联系电话移动电话

第三条乙方责任

1、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向甲方出示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维修许可资质证。派遣保养人员必须配戴有效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电梯维修类)》胸卡,并应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

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对甲方电梯(扶梯)进行维护保养。每次工作完毕,乙方维保人员应请甲方管理人员在《电梯(扶梯)维护保养报告书》上签字确认。

3、乙方在维护保养电梯时,如确认需维修或更换零件时,应列出维修项目、维修费用,发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签字许可后,乙方方可进行。

4、若电梯(扶梯)的年度定期检验不合格,属乙方维保责任乙方负责整改及其费用。

5、在合同维保期内,因乙方维保不当造成安全事故,则由乙方负责承担事故处理费用,并负责免费修复。

6、因甲方原因,未能及时更换损坏或磨损超标的配件,导致电梯运行存在安全隐患,乙方有权并必须立即停止电梯运行,同时上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

7、如发现电梯发生事故,应立即通报甲方和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维修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第四条甲方责任

l、委托给乙方进行维护保养的电梯(扶梯)应是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检测并取得电梯(扶梯)使用注册登记证的在用电梯(扶梯)。

2、在维护保养期限内,甲方不得委托其它单位或个人(含乙方人员)对电梯(扶梯)进行维护保养、维修及附件加装、装修。

3、应按国家法规要求,配备取得特种设备作业资格证的人员,负责电梯(扶梯)每日例行安全检查及运行操作管理,并对轿厢、层门、地坎门进行日常卫生清理保洁工作。

4、因甲方使用不当,疏忽或人为损坏导致电梯(扶梯)发生安全事故,则由甲方负责。

5、电梯(扶梯)的年度定期检验申报及检测费用。

6、因乙方原因,未能及时更换损坏或磨损超标的配件或维修保养不到位,导致电梯运行存在安全隐患,甲方必须立即停止电梯运行,同时上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

7、如发现电梯发生事故,应立即通报乙方和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维修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第五条免除责任的事项

l、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双方免除赔偿责任。

2、甲方采用非正厂配套的产品装置而造成电梯(扶梯)故障、事故与乙方责任无关。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时支付维保费(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可酌情延长付款时间),乙方有权停止服务,终止合同,并上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依据《特种设备

安全监察条例》进行处理。

2、乙方不按合同约定时间,且连续超过两个月以上时间未进行维保,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时,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向对方偿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

第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的电梯维护保养技术细节及电梯制造厂商规定的维保技术要求,可列为本合同附件,不可分割。

2、本合同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经济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当地法院起诉。

3、本契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第三份由乙方报送: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备案。

4、维保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本合同履行期满,如双方愿意合作,本合同所列条款继续生效。

5、本合同所涉及的电梯编号(设备代码)为:

,共台。

安全监察监督电话:12365本合同编号:

6、补充条款

甲方:单位名称(盖章)乙方:单位名称(盖章)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