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家电拆解处理环境管理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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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22.01.17•【文号】发改环资〔2022〕109号•【施行日期】2022.01.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循环经济发展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2〕109号科技部、公安部、农业农村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统计局、知识产权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商务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对提高资源循环利用水平、提升资源安全保障能力、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具有重要意义。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及《“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有关要求,加快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提升再生资源分拣加工利用水平,促进二手商品规范流通,全面提升全社会资源利用效率,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二)工作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

健全法律政策标准体系,发挥规划导向作用,夯实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便民利民的基础功能。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挖掘废旧物资利用价值,增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的内生动力。

——因地制宜、统筹推进。

充分考虑不同地区的工作基础和城乡资源禀赋、产业结构差异,统筹推进城乡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体系建设。

当前废旧家电收集与回收利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当前废旧家电收集与回收利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当前废旧家电收集与回收利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据《中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及综合利用行业白皮书2023》显示,从2015年开始,每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量在8000万台左右。

废旧家电回收利用市场大,且兼具污染性和资源性双重属性,在收集与回收利用运行方面面临许多问题,需要理顺运行机制。

基层认为,应通过建立回收目标责任制、强化行业监管体系建设、提升消费者的环保意识、建立废旧家电回收体系等途径,助力行业走向绿色循环发展。

一是家电“超期服役”安全隐患大。

据发改委测算,我国正处于家电报废高峰期,报废量以平均每年20%的涨幅增长,今年报废量预计超过2亿台。

家电超期“服役”存有很大的安全隐患,因此家电超期使用而产生的事故越来越多。

据央视新闻客户端报道,2023年全国消防救援队伍共接报火灾74.8万起,死亡1987人,受伤2225人,直接财产损失67.5亿元,住宅火灾中有52%是由各类家电、电气线路短路等问题而引发。

当前我国废弃家电回收主要以社会回收为主,由于各种原因,一部分废弃家电通过翻新后进入二手市场,为消费者带来不小的安全隐患。

为了进一步普及室内安全用电知识,2023年,中国家用电器协会发布了《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年限》系列标准,认定冰箱、空调、洗衣机、吸油烟机、电热水器等产品的安全使用年限均不超过10年。

按此使用年限推算,在2008-2013年国家开展“家电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等促消费利民政策下的家电产品,已经超期或正在达到安全使用年限。

如果旧家电长期超期服役,不仅会带来极大的安全和健康隐患,还会增加电力等能源消耗。

二是废旧家电收集与回收缺乏统一管理。

一方面,缺乏统一管理。

目前,废旧家电收集与回收利用归口商务、工信、市场监管、生态环保等多个主管部门管理,而且回收利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2014年版)》的家电类型的企业需要生态环保部门的行政许可。

这种多头管理难以整合废旧家电的收集、回收、拆解、综合利用等环节形成废旧家电回收利用体系,也难以整合家电消费者、废旧家电处理者、家电生产者和政府各主管部门的行为形成妥善治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报送贯彻落实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和废旧家电拆解处理情况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报送贯彻落实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和废旧家电拆解处理情况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报送贯彻落实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和废旧家电拆解处理情况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公布日期】2009.08.05
•【字号】新环控发[2009]292号
•【施行日期】2009.08.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
正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报送贯彻落实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和废旧家电拆解处理情况的通知
(新环控发〔2009〕292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环保局,各地、州、市环保局:
现将环保部《关于贯彻落实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加强废旧家电拆解处理环境管理的指导意见》(环发〔2009〕7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辖区内家电以旧换新政策落实情况,掌握家电以旧换新的规模、数量、类型、种类等情况。

二、调查辖区内废旧家电拆解处理行业现状,了解和掌握拆解处理企业的能力状况、技术水平、资质许可、污染防治设施等情况。

三、请各地将本辖区家电以旧换新政策落实情况的书面材料于9月30日前上报自治区环保厅。

附件:环保部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加强废旧家电拆解处理环境管理的指导意见》(环发〔2009〕73号)(略)
二○○九年八月五日。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2019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2019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2019年修订)正文:----------------------------------------------------------------------------------------------------------------------------------------------------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2009年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1号公布根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活动,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活动,是指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进行拆解,从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或者燃料,用改变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物理、化学特性的方法减少已产生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数量,减少或者消除其危害成分,以及将其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填埋场的活动,不包括产品维修、翻新以及经维修、翻新后作为旧货再使用的活动。

第三条列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国务院资源综合利用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生态环境、工业信息产业等主管部门制订和调整《目录》,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第四条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资源综合利用、工业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拟订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的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负责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的管理工作。

国务院财政、市场监督管理、税务、海关等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管理工作。

第五条国家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实行多渠道回收和集中处理制度。

第六条国家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实行资格许可制度。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拆解处理作业及生产管理指南》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拆解处理作业及生产管理指南》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拆解处理作业及生产管理指南》第一部分:引言1.1背景和目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包括废旧电器、电子设备和电子垃圾,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潜在的威胁。

制定本指南的目的是为了保护环境、提高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作业的安全性和规范性,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

1.2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拆解、处理及再利用作业,适用于拆解处理厂和再利用厂的生产管理。

第二部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作业规范2.1拆解处理作业流程2.1.2预处理: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进行初步清洁、分类,并移除可能存在的危险物质。

2.1.3拆解:按照相关规范和安全操作程序,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进行拆解,将各部件和材料分类处理。

2.1.4分类处理:对拆解后的各部件和材料进行分类处理,如金属、塑料、玻璃、电路板等。

2.1.5环保处理:对危险废物、有害物质和难处理物料进行专门处理,确保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2.1.6再利用:对可回收再利用的部件和材料进行整理、包装和标识,为再利用提供便利。

2.1.7报废处理:对无法再利用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进行安全处理,防止二次污染。

2.2安全操作规范2.2.1培训:确保所有从业人员都接受过相关的安全操作培训,了解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危害和正确的操作方法。

2.2.2个人防护:配备适当的个人防护用品,如手套、口罩、护目镜等,保护从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2.2.3机械设备安全:使用安全可靠的机械设备,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操作的安全性。

2.2.4消防安全:配备消防器材,制定消防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三部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生产管理指南3.1人员管理3.1.1人员招聘:根据职位要求和能力进行招聘,确保从业人员具备相关技能和知识。

3.1.2岗位培训:对新员工进行必要的岗位培训,包括安全操作、环境保护和再利用等方面的知识。

3.1.3奖惩机制: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激励员工尽职尽责地履行工作职责。

吸油烟机等九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环境管理与污染防治指南

吸油烟机等九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环境管理与污染防治指南

吸油烟机等九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环境管理与污染防治指南一、依据和目的为贯彻落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保护环境,防治污染,指导和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2014 年版)》中的吸油烟机、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监视器、移动通信手持机、电话单机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以下简称九类产品)的拆解处理工作,制定本指南。

二、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九类产品处理企业(以下简称处理企业)的环境管理与污染防治工作,其他类别产品(具有类似拆解产物和处理工艺的)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各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对提出申请九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企业开展材料审查或现场核查中,本指南可提供技术参考。

三、基本要求处理企业应当依法成立,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下列基本要求:(一)厂区处理企业具有集中和独立的一整块厂区,并拥有该厂区的土地使用权或签订该厂区不少于五年的土地租赁合同。

厂区面积满足拆解处理生产活动和污染防治设备运行所需,鼓励规模化企业生产加工区面积(或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厂区总占地面积的1/2,且不低于5000 平方米。

(二)贮存场地贮存场地应具有硬化地面,容量原则上不低于设计日处理能力的10 倍。

周边具有围墙或者设置围栏,以利于监控货物和人员进出。

可能产生废液或废油等液体积存、泄漏的贮存场地,具有防渗措施和液体收集系统。

位于室外的贮存场地应安装防雨棚。

具有九类产品的独立仓储区域,不同类别的九类产品和不同类别的拆解产物(包括最终废弃物)应当分区贮存,自动化仓储系统除外。

各分区在显著位置设置标识,标明贮存物名称。

(三)处理场地拆解、利用、处置九类产品的专门处理场地为具有硬化地面的室内场地,并具备处理场地冲洗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或废油等液体物质的防渗、截流、收集设施。

处理场地分区设置,各处理区域之间界限明显,并在显著位置设置提示性标志和操作流程图。

(四)设备拆解、利用和处置九类产品的设施设备,应当符合国家制定的有关电子废物污染防治的相关法律、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政策要求。

废旧家用电器回收处理管理条例

废旧家用电器回收处理管理条例

废旧家用电器回收处理管理条例(送审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废旧家用电器回收处理行为,促进资源循环利用,保护环境,保障人民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废旧家用电器指废旧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器、电脑。

国家鼓励回收处理上述五种以外的废旧家用电器,并根据情况适时发布适用的废旧家用电器产品目录。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家用电器生产、进口、销售、使用、维修和废旧家用电器回收、处理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及相关组织。

第四条国务院资源综合利用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废旧家用电器回收处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废旧物资回收企业、旧货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废旧家用电器回收、处理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科技、财政、信息产业、海关、税务、工商、质检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废旧家用电器回收处理的监督管理实行地方政府负责制。

各省级人民政府应依据本条例制定实施细则,报国务院备案,同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抄报国务院资源综合利用行政主管部门。

第六条废旧家用电器回收处理实行多元化回收和集中处理。

国家对废旧家用电器处理企业实行资质认定制度。

第七条国家建立废旧家用电器回收处理专项资金,专项用于废旧家用电器回收处理费用的补贴。

废旧家用电器回收处理专项资金征收、使用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会同资源综合利用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第八条国家鼓励家用电器生产企业投资或多元投资建设废旧家用电器处理企业。

国家鼓励和支持废旧家用电器回收处理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以及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示范、推广和应用。

国家鼓励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

第二章相关方责任第九条家用电器生产企业的责任:(一)采用有利于回收和再利用的设计方案;选择无毒、无害或低毒、低害材料及便于回收再利用材料;在家用电器上标注或在说明书中提供有关材料成分,以及回收处理提示性说明等信息。

废旧家电拆分行业实施方案范本(3篇)

废旧家电拆分行业实施方案范本(3篇)

废旧家电拆分行业实施方案范本为切实保护全市生态环境,进一步整顿规范废旧家电拆分行业,促使其健康发展,保护广大群众身体健康,根据《___环境保___》、《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推进废旧家电拆分行业可持续发展为重点,按照“堵疏结合、标本兼治、节约资源、规范发展”的原则,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切实做好废旧家电拆分行业综合整治工作。

二、整治目标通过综合整治,取缔所有无工商营业执照、无环保审批、无用地审批等手续的废旧家电拆分企业及摊点;废旧家电原料实现集中存放、处置或综合利用;完善有关审批手续;废旧家电拆分行业结构合理调整,规模化、集约化进程加快,基本实现规范、健康、有序发展。

三、整治范围全市废旧家电拆分产业主要集中在镇村,目前,共有废旧家电拆分企业、摊点___家,此次综合整治行动以镇村为主。

四、整治措施(一)加强废旧家电拆分有关政策法规解释工作,取得村村民的理解与支持,全力做好___工作,避免在整治过程中出现非法访、___访等事件。

(二)对所有无工商营业执照、无环保审批、无用地审批等手续的废旧家电拆分企业、摊点进行关停。

(三)做好后续监管工作,严禁关停企业、摊点出现反弹;禁止外来货源进入,积极帮助企业、摊点外销现存原料。

(四)谋划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废旧家电拆分工业园区,积极帮助跑办相关手续。

五、工作步骤(一)政策宣讲阶段(___年___月___日—___月___日)由镇负责,环保、国土等有关部门配合,对村废旧家电拆分企业、摊点进行政策法规解释工作,取得村民的理解与支持。

(二)综合整治阶段(___年___月___日—___月___日)由环保局牵头,工商局、国土局、公安局、镇配合,对所有无工商营业执照、无环保审批、无用地审批等手续的废旧家电拆分企业、摊点进行关停,将堆放的废旧家电全部封存;镇负责积极帮助外销,禁止外来货源进入,对阻碍行政执法行为的,公安局要依法严厉打击;市电视台负责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家电回收日常管理制度

家电回收日常管理制度

家电回收日常管理制度一、背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电器产品成为人们生活必需品。

然而,随着电器使用寿命的缩短和更新换代的加速,废弃的家用电器数量逐年增加,给环境保护工作带来了严峻挑战。

为了有效管理和处理废弃家用电器,减少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制定和落实家电回收日常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二、制度目的1. 规范和强化家电回收管理,提高废旧家电回收利用率;2. 促进废旧家电资源的再利用与循环利用,减少资源浪费;3. 保护环境,减少废旧家电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三、制度内容1. 家电分类回收根据废弃家用电器的种类和材料特性,将废旧家电进行分类回收。

主要分为金属、塑料、玻璃等材料的家电,并按照不同的类别进行回收处理。

2. 回收站点设置在社区、商场、学校等人员聚集地设置家电回收站点,方便居民和单位投放废弃家电。

回收站点应设置标识牌,明确回收范围和投放要求,便于居民和单位辨识和投放。

3. 回收流程(1)居民回收:居民在家电回收站点投放废弃家电时,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填写回收登记表,确认回收家电的种类和数量。

工作人员及时记录和清点回收的废旧家电,做到信息准确无误。

(2)单位回收:单位投放废旧家电时,需事先预约回收时间,由相关部门或回收公司前来进行回收处理。

单位应配合回收公司进行废旧家电的分类整理和清点。

4. 回收奖惩措施制定奖励机制,对积极参与家电回收的居民和单位给予一定奖励,如发放奖金、送购物卡等。

对拒不配合回收的个人和单位进行警告和处罚,涉及违法行为的,按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5. 回收处理废旧家电回收后,进行基础处理和初步检测,确定废旧家电的品质和再利用价值。

符合再利用条件的废旧家电,可进行维修、翻新后重新投放市场;不符合再利用条件的,应按照环保要求进行拆解、分解和处理。

6. 回收监督建立回收监督机制,由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组织对家电回收工作进行定期监督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纠正,并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废家用电器处理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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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废家用电器处理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废家用电器处理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编制单位二 OO 八年三月1目次1.任务来源......2 2.编制的目的及意义......2 3.国内外电子废物管理现状......4 4.国内废家用电器处理现状......7 5 编制依据......9 6 编制原则......9 7 废家用电器处理回收利用污染控制的技术路线......10 8 工作思路......11 9 本技术规范涉及的定义......11 10 与本技术规范有关的法规、管理办法及标准......13 11 专家评审意见......13 12 对专家意见的处理 (14)13 专家问题明细及处理意见 (15)1《废家用电器处理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编制说明1.任务来源为了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国废家用电器的资源利用行业的健康发展,减少和控制废家用电器回收和再生利用过程中的污染,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2006年11月23 日发布了《2007年度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计划(征求意见稿)》,正式向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下达制定《废家用电器处理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的计划。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同清华大学共同承担了此项工作,在认真听取多方面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废家用电器处理厂家的废家用电器处理实际情况,特制订了《废家用电器处理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2.编制的目的及意义废家用电器中含有大量有毒重金属与化学物质,是对环境和人类健康有很大威胁的危险废物。

随着国内家用电器产品淘汰高峰的到来,废旧家用电器经营利润逐渐明显,一大批不法商贩利用法律的漏洞与居民环保意识的缺乏,在大城市收购大量废弃家用电器,运到偏僻地域(如贵屿等地)进行不法拆解,回收电子废物中的金属与价值较高的部件,而对废家用电器中的危险物质不做处理,致使大量毒害物质泄漏,对当地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严重危害了工人及当地居民的身体健康。

废旧家电拆分行业实施方案

废旧家电拆分行业实施方案

废旧家电拆分行业实施方案引言:废旧家电的管理和处理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

废旧家电的拆分行业是在处理废旧家电的过程中进行拆分、回收和再利用的关键环节。

本文将探讨废旧家电拆分行业的实施方案,包括合法化管理、技术创新和市场推广等方面,以期实现高效、可持续的废旧家电处理。

一、合法化管理废旧家电拆分行业应建立健全的合法化管理制度,加强监管和执法工作,确保废旧家电的拆分、回收和再利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1.建立行业准入制度,设置行业标准和资质要求,规范拆分企业的经营行为。

2.加强对拆解企业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进行惩处和整顿。

3.建立废旧家电追溯体系,对拆分企业从废旧家电收集、拆分、回收到再利用的整个过程进行管理和监控。

二、技术创新废旧家电拆分行业应加强技术创新,提高废旧家电的拆解效率和资源回收率。

1.研发高效、低能耗的废旧家电拆解设备,提高拆解效率和安全性。

2.开展废旧家电拆解工艺的研究和改进,提高资源回收的技术水平。

3.探索废旧家电拆解过程中的各种有害物质的有效处理方法,确保环境和人员的安全。

三、市场推广废旧家电拆分行业应积极开拓市场,推动废旧家电的回收和再利用。

1.加强与废旧家电回收企业、再利用企业的合作,形成产业链,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2.开展废旧家电的再制造和再利用示范工程,宣传和推广废旧家电资源的价值和再利用的意义。

3.通过政府扶持政策、财政补贴等措施,降低废旧家电拆解企业的生产成本,提高利润空间。

四、人才培养废旧家电拆分行业应加强人才培养,提高行业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

1.设立相关专业,并加强与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

2.加强对拆解企业的技术培训,提高员工的技能水平和安全意识。

3.引导行业内企业加强人才交流和合作,共同提高废旧家电拆解行业的整体竞争力。

结论:废旧家电拆分行业的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合法化管理、技术创新、市场推广和人才培养等方面。

通过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加强技术创新和与市场的合作,可以推动废旧家电的高效处理和可持续发展。

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吸油烟机等九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环境管理与污染防治指南》的公告

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吸油烟机等九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环境管理与污染防治指南》的公告

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吸油烟机等九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环境管理与污染防治指南》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
•【公布日期】2021.09.07
•【文号】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39号
•【施行日期】2021.09.07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固体废弃物与有毒化学品污染防治
正文
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1年第39号
关于发布《吸油烟机等九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环境管理
与污染防治指南》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规范和指导吸油烟机、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监视器、移动通信手持机、电话单机等九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拆解处理工作,我部制定了《吸油烟机等九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环境管理与污染防治指南》。

现予以发布,供有关单位参照使用。

附件:吸油烟机等九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环境管理与污染防治指南
生态环境部
2021年9月7日。

2023年废旧家电拆分行业实施方案

2023年废旧家电拆分行业实施方案

2023年废旧家电拆分行业实施方案一、前言随着科技的发展和消费升级,家电产品的更新换代速度加快,相应地产生了大量的废旧家电。

废旧家电的处理问题已经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环境和资源问题。

为了推动废旧家电的有效拆分和循环利用,制定了本方案。

二、目标与原则1.\t目标:通过规范、高效的拆分方式,实现废旧家电的资源化利用,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推动循环经济发展。

2.\t原则:以科学、可行、可持续为原则,充分考虑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并保证拆分工作的安全和健康。

三、政策支持1.\t制定相关政策:加大对废旧家电拆分行业的政策支持力度,提供税收和财政补贴等激励措施,推动行业的规范化和正规化发展。

2.\t加强行业监管:建立健全废旧家电拆分行业的监管机制,落实责任主体,加强执法力度,规范市场秩序,提升拆分工作的质量和安全性。

四、技术创新与发展1.\t完善拆分技术:加强对废旧家电拆分技术的研发和创新,提高拆解效率和产品品质,实现资源的有效回收和利用。

2.\t推广应用先进技术:通过引进国外的成熟拆解技术和设备,提升我国废旧家电拆分行业的水平,使其更符合环保要求。

五、建立废旧家电拆分基地1.\t集中资源:在各地选址建立废旧家电拆分基地,集中废旧家电资源,形成规模化拆解产业集群,提升资源利用水平。

2.\t提供配套设施:依托基地提供的配套设施,如环保处理设备、仓储设施等,提升拆分过程的安全和效率。

六、设立废旧家电拆分专业机构1.\t培养技术人才:设立废旧家电拆分专业机构,培养拆分技术人才,提供相关培训和职业发展机会,提高行业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2.\t加强技术支持:为废旧家电拆分行业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推动行业的技术创新和发展。

七、推动循环经济发展1.\t建立废旧家电回收体系:加强废旧家电回收体系建设,提高回收率,形成废旧家电循环利用的闭环产业链。

2.\t鼓励企业参与:通过税收和财政补贴等激励措施,鼓励企业参与废旧家电的拆分和循环经济发展,提高废旧家电回收利用率。

废旧家电拆解的环境污染防治与管理

废旧家电拆解的环境污染防治与管理

废旧家电拆解的环境污染防治与管理市环保局污染防治处二〇一一年十月废旧家电拆解的环境污染防治与管理1.国内废旧家电的产生及处理情况1.1国内废旧家电的产生情况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家电生产国和消费国。

家用电器制造业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进入辉煌发展时期,家电消费量也同时迅速扩大,拥有量急剧增长。

根据国家统计局城调总局的调查资料显示,目前我国电视机社会保有量约为3.5亿台,洗衣机1.7亿台,电冰箱1.3亿台。

这些家电大多是在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进入家庭的,按正常寿命10~15年计算,从2003年起我国将进入家电报废高峰期。

同时,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家电的更新换代也越来越快。

估计全国电冰箱年报废量在400万台,洗衣机、电视机年报废量都在500万台,加上空调、电脑等,每年总计将有1500万台左右的家电报废。

图1 废旧家电中各类电器产品所占比例1.2国内废旧家电的回收及处置情况我国每年淘汰、报废的废旧家电数量庞大,但是这些废旧家电的配套回收、处理措施却始终未能跟上。

市民家中的废旧家电很少被合理回收,主要是因为根本没有正规的旧家电回收渠道。

大多数家庭的废旧家电都被卖给骑着自行车走街串巷的“回收游击队”,这些从事旧家电回收行业的人均是无证经营,没有固定的场所和必要的设备,旧家电通常是卖到农村或城边的旧家电收购集散地。

这些被废品收购站收去的旧家电,通常有三种流向:一是卖给电器维修点,经维修后以二手商品的身份再次流入市场;二是卖给专业的电器收购者,这些人大多将到手的电子废弃物运往南方倒卖。

在我国,电子垃圾处理主要集中在一些东南沿海地区,人工拆解废旧家电得到其中的金属、塑胶等部分来获利,作坊式的处理手段对环境造成了严重威胁。

三是将前两者都不收购的旧家电进行拆分,然后分类出售。

如将冰箱中的氟利昂排空,将金属管回收;个别的线路板被混扔到生活垃圾中或随意丢弃。

这种极不规范的处理方法,将对周围的生活环境造成严重的影响。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问题分析与建议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问题分析与建议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问题分析与建议作者:魏鹏冉来源:《科学导报·科学工程与电力》2019年第02期【摘要】目前我国正处于家用电器报废的高峰期,大部分废弃电子产品流入到私人回收渠道,不仅造成资源浪费,还带来了较大环境环境风险,亟须加强废弃电子产品回收企业的监管,全面消费环境安全风险隐患。

【关键词】废弃电子产品;监管;建议1、国内废弃电子产品现状目前,我国正处于家用电器报废的高峰期,理论上每年报废的家电量达到1亿-1.2亿台,并且还以平均每年20%的数量持续增长。

现实生活中,城乡居民处理废弃电子产品的办法通常有4種:随手丢弃、卖给废品商贩、参与“以旧换新”活动、交给正规的回收与服务机构。

调查显示,经正规渠道进行拆解的数量仅占1/10,大部分废弃电子产品流入了私人回收渠道,不仅造成资源浪费,还带来了较大环境风险。

事实上,电子产品的原材料包含很多对环境有害的物质。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非法“作坊式”拆解会带来严重的环境问题:露天堆放电路板经雨水淋溶后会对水体和土壤造成重金属污染;电线焚烧、面板喷漆等拆解环节会产生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手机的锂电池、显示屏等含有铅、铬、汞等有毒物质,如处理不当会严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2.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行业存在的问题2.1没有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回收处理我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已经进入高峰期,回收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已经面临着严峻挑战。

但是因为各个方面因素的影响限制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行业的发展,现阶段,急需全行业采取相应措施解决回收问题。

大部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被“走街串巷”的废品收购商收购,整个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于散兵游勇的状态,没有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回收,各个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企业互相进行恶性竞争,使回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价格由供货大户来决定,这就造成供货大户瓜分了企业的利润。

2.2家用电器的安全使用期限与报废期限模糊虽然我国质检总局《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与报废期限说明》已经出台,主要是利用制造厂商自制规定声明进行,但是电器电子产品的强制报废期限在法律法规上未做出具体规定,这样就方便了生产厂家利用虚假宣传产品质量的方式对消费者进行变相误导。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拆解处理作业和管理指南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拆解处理作业和管理指南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拆解处理作业和管理指南一、拆解处理作业指南:1.拆解前的准备工作:(1)确保作业现场具备安全条件,如通风设施、消防设备等。

(2)确保操作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如手套、护目镜等。

2.拆解过程的要求:(1)拆解应由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进行,不得随意拆解。

(2)在拆解过程中,要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特点,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如防止电气冲击、防止有害气体泄漏等。

(3)拆解后的有效部件应有序分类、储存、记录和标识,以便后续的回收和利用。

3.废弃物的处理:(1)废弃物应根据其种类和性质分类存放,以免造成交叉污染。

(2)废弃物应定期清理和运输,确保不会给环境和人体带来危害。

二、管理指南:1.责任管理:(1)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的主体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建立健全责任制度。

(2)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生产企业应对其产品的废弃处理负责,并与拆解单位进行必要的合作。

2.资金管理:(1)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所需的经费应由相关单位或企业提供,并进行专项管理。

(2)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利用所得收益应合理使用,主要用于环境保护和资源回收利用。

3.监督管理:(1)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的各个环节应受到监督,确保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2)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的质量和效果应定期进行评估和监测。

4.公众宣传:(1)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的相关信息应及时向公众公开,增加公众对该工作的认识和支持。

(2)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所涉及的环境保护和资源回收利用的知识宣传应加强,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素质。

本作业和管理指南是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规制定的,旨在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拆解处理工作,促进资源的回收利用和环境的保护。

希望各相关单位和企业能严格按照本指南的要求执行,共同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美丽中国贡献力量。

废旧家电、大件家具回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废旧家电、大件家具回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废旧家电、大件家具回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废旧家电和大件家具的更新换代速度也越来越快,导致大量废旧家电和大件家具被淘汰出市场。

这些废旧家电和大件家具不仅占据了宝贵的空间,而且对环境造成不小的影响。

废旧家电和大件家具的回收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在实际的回收过程中,人们却面临着诸多问题,需要我们认真思考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废旧家电和大件家具回收存在的问题之一是缺乏统一规范和政策支持。

目前,我国的废旧家电和大件家具回收体系尚未健全,缺乏统一的回收政策和规范,导致回收工作无序混乱,效率低下。

废旧家电和大件家具的回收也受到经济利益的影响,导致回收价格波动较大,难以保障回收者的权益。

为此,我们可以提出以下对策建议:一是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废旧家电和大件家具回收的监管,确保回收工作按照规定程序开展。

二是建立健全的回收渠道和体系,鼓励社会组织和企业参与回收工作,提高回收率和效率。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废旧家电和大件家具回收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培养人们的环保意识和习惯。

废旧家电和大件家具回收存在的问题之二是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许多废旧家电和大件家具中含有有害物质,如果处理不当,可能会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

在回收过程中,操作工人也可能因为工作环境不安全而受到伤害。

为此,我们可以提出以下对策建议:一是加强对废旧家电和大件家具的分类处理,确保有害废弃物得到正确处理和处置。

二是提高回收站工人的安全防护意识,加强安全培训和监督,确保他们的生命安全。

三是加大对回收行业的监管力度,严格执法,打击非法废品回收活动,保障公众的合法权益和安全。

废旧家电和大件家具回收问题虽然存在诸多困难和挑战,但只要我们认真思考并采取有效的对策建议,就一定能够解决这些问题,推动废旧家电和大件家具回收工作向着更加规范化、有效化的方向发展,为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希望社会各界能够共同努力,共同关注和支持废旧家电和大件家具回收工作,共同创建一个清洁、美丽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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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文件
环发[2009]73号
关于贯彻落实家电以旧换新政策
加强废旧家电拆解处理环境管理的指导意见
各试点省市环境保护厅(局):
2009年6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促进扩大内需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44号),拟在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广东、福州和长沙等省市开展家电“以旧换新”试点工作。

为保障“以旧换新”过程产生的废旧家电得到妥善拆解处理,并推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1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贯彻落实,现提出指导意见如下:
一、提高认识
(一)鼓励家电“以旧换新”是国务院促进扩大内需的一项重要政策措施。

做好“以旧换新”过程中产生的废旧家电拆解处理工作,防止环境污染,对于落实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具有重要意义。

(二)各级环保部门要从保障该项政策顺利实施,保持
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把研究解决废旧家电拆解处理中的有关问题作为近期工作重点,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明确思路
(三)坚持“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市场导向,政府扶持”的原则,处理好当前与长远的关系,既要保障本次“以旧换新”的废旧家电得到妥善处理,又要与《条例》施行相衔接,严格资格许可,强化环境监管,保护生态环境,促进资源利用。

三、积极组织实施
(四)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积极主动开展废旧家电拆解处理的组织实施工作。

组织实施中的有关情况和存在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

(五)深入调查废旧家电拆解处理行业现状,全面掌握当地拆解处理能力状况、技术水平、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等情况,并要切实研究解决拆解处理企业有关能力不足,污染防治设施不全,技术落后以及非法拆解等问题。

(六)依据《条例》和《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原国家环保总局令第40号)规定,按照当地政府的要求,严格按条件筛选符合环保要求的废旧家电拆解处理企业(以下简称“拆解处理企业”)。

(七)加强与商务、工业和信息化、工商等主管部门的协调和沟通,支持拆解处理企业与家电生产企业、销售商以及废旧家电回收企业建立合作,确保回收的废旧家电进入拆解处理企业拆解处理。

禁止不具备条件的回收企业擅自拆解处理废旧家电;防止拆解处理企业无故拒收废旧家电;保障运输过程环境安全,防止因破碎等原因导致废旧家电中有害物质泄漏到环境中。

(八)积极配合财政主管部门,落实废旧家电运费补贴政策。

(九)积极配合价格主管部门,充分征求拆解处理企业、有关行业协会及专家的意见,考虑拆解处理企业的承受能力,指导中标回收企业合理制定废旧家电回收指导价格。

四、强化监督管理
(十)研究制定监管办法。

制定废旧家电拆解处理环境监管办法,严格废旧家电拆解处理过程的环境监管。

(十一)督促拆解处理企业建立日常环境管理制度。

拆解处理企业要建立信息管理系统以及经营情况记录簿,如实记载每批废旧家电的来源、类型、重量以及数量、收集(接收)时间、拆解处理时间、贮存地点;不能深度处理的废旧家电拆解产物(以下简称“拆解产物”)以及其他固体废物或液态废物的种类、重量或者数量及去向;拆解处理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情况等信息。

相关原始凭证应作为经营情况记
录簿的附件保存。

拆解处理企业应将接收的废旧家电的基本信息如实录入家电以旧换新信息管理系统,并定期向环保部门报送拆解处理信息。

(十二)加强对拆解处理企业的环境监管工作。

监督拆解处理企业依据相关法律和标准规范的要求拆解处理废旧家电,各类污染物排放要达到相关排放标准。

不具备深度处理能力的企业应将拆解产物交由符合环保要求的单位处理,防止拆解产物无序利用造成环境污染。

特别是废旧冰箱、空调的制冷剂应予以回收并以符合环保相关要求的方式处理;废印刷电路板等危险废物应提供或委托给有相应资质的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利用处置;电线电缆、电机应提供或委托给环境保护部核定的进口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和废电机定点加工利用单位或其他符合环保要求的单位拆解处理;阴极射线管的玻璃应优先提供或委托给阴极射线管生产企业回收利用。

(十三)加大对废旧家电拆解处理中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对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拆解处理企业,要依法严厉查处。

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拆解处理废旧家电的行为。

五、完善政策措施
(十四)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废旧家电处理行业发展规划。

发展规划要考虑本地区实际,合理布局,防止盲目建设和重复建设。

特别是要考虑本辖区及邻近区域内废旧家电
的产生量及其跨区域流动情况,现有废旧家电处理能力等情况和因素。

(十五)鼓励废旧家电拆解处理实现产业化发展。

要在政府引导下,以政策为基础,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促进废旧家电处理行业实现专业化和产业化发展。

鼓励跨区域联合处理废旧家电。

(十六)加大科技创新力度。

要充分发挥我国劳动力优势,发展符合我国国情的拆解处理技术和装备。

鼓励自主研发设备,避免盲目引进。

要通过有关科技计划和专项,积极推动“产学研”相结合,促进废旧家电拆解处理技术的标准化和规范化,降低印刷电路板等拆解产物的利用或深度处理成本,提高拆解产物的市场价值。

(十七)加强制度建设。

抓紧制定贯彻落实《条例》的地方实施细则,建立健全配套政策和相关标准规范,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研究落实拆解处理企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六、狠抓落实
(十八)加强统筹协调。

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试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扎实推进废旧家电拆解处理工作。

试点工作的动态及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环境保护部报告。

其他省市可参照执行。

二○○九年七月一日
主题词:环保污防废旧家电处理意见
抄送:国务院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工商总局,部机关各部门,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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