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评价标准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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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力发电厂环境保护评价标准
(2013版)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目录
前言.................... ......... . (1)
第一部分火电厂全厂性环境保护评价指标体系及其评价标准 (3)
第二部分火电厂环境保护设施评价指标体系及其评价标准 (4)
2.1 脱硫设施 (4)
2.2 脱硝设施 (9)
2.3 除尘设施.......................................... . (11)
2.4 废水处理 (14)
2.5 噪声治理 (18)
2.6 灰渣的管理和综合利用............................ (19)
2.7 污染物在线监测 (23)
前言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火力发电厂(以下简称火电厂)的环境保护评价。
本次标准首发于2009年,与“十一五”要求相比较,“十二五”环保要求更加严格,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进一步削减。同时新的大气污染排放标准(GB13223-2011)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排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原有评价标准不太适合当前的环保形势,存在修订的必要性。
本次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取消全厂性评价打分;
------调整各环保设施基础分值;
------调整各环保设施性能指标、运行管理和主要设备之间的权重,并对打分标准进行细化;
本标准由“火电厂全厂性环境保护评价指标体系及其评价标准”和“火电厂环境保护设施评价指标体系及其评价标准”2大部分组成。其中:“火电厂环境保护设施评价指标体系及其评价标准”包括脱硫设施、脱硝设施、除尘设施、废水处理、噪声治理、灰渣管理和综合利用以及污染物在线监测设施7个部分。
环保设施总分为1000分,各环保设施基础分值见下表。
第一部分火电厂全厂性环境保护评价指标体系及其评价标准
第二部分火电厂环境保护设施评价指标体系及其评价标准
注:本标准适用于石灰石石膏湿法和烟气循环流化床脱硫装置,对其他湿法、干法、半干法脱硫装置可参照本标准另行制订评价标准。
另行制订评价标准。
2.6 灰渣的管理和综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