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 锅炉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格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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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注册登记表
使用登记证号码:注册代码:
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制造厂家检验单位检验单位代码
检验日期检验类别主要问题
检验结论报告书编号下次检验日期
事故类别事故发生日期事故处理
设备变更方式设备变更项目设备变更日期
变更承担单位承担单位组织机构代
码
电梯注册登记表
登记表编号:
起重机械注册登记表
登记表编号: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注册登记表
登记表编号:
压力容器注册登记
使用登记证号码:注册代码:
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制造厂家
大型游乐设施注册登记表
登记表编号:
期
设备变更方式 变更主要项
目
设备变更日期 变更承担单位 承担单位组织机构
代码
表单2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请前置清单
表单3 质量技术监督
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 )受字[]第号
:
你(单位)提出的
申请和所提供(出示)的材料,符合该项目申请条件。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决定予以受理。
附:《行政许可申报材料清单》
(行政机关许可专用印章)
年月日
经办人:联系电话:
表单4
质量技术监督
行政许可申报材料清单
申请人:
经办人:
(行政机关许可专用印章)
年月日本文书一式两份,正本送达申请人,副本行政部门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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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注册登记表
使用登记证号码:注册代码:
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制造厂家检验单位检验单位代码
检验日期检验类别主要问题
检验结论报告书编号下次检验日期
事故类别事故发生日期事故处理
设备变更方式设备变更工程设备变更日期
变更承当单位承当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电梯注册登记表
登记表编号:
起重机械注册登记表
登记表编号: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注册登记表
登记表编号:
压力容器注册登记
使用登记证号码:注册代码:
检验单位检验单位代码检验日期检验类别主要问题
平安状况等级检验报告编
号
下次检验日期
事故类别事故发生日
期
事故处理
设备变更方式变更主要工
程
设备变更日期
变更承当单位承当单位组织机构
代码
大型游乐设施注册登记表
登记表编号:
表单2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请前置清单
表
单
3
质
量技术监督
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 )受字[]第号
:
你〔单位〕提出的
申请和所提供〔出示〕的材料,符合该工程申请条件。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决定予以受理。
附:【行政许可申报材料清单】
〔行政机关许可专用印章〕
年月日
经办人:联系:
表单4
质量技术监督
行政许可申报材料清单
申请人:
经办人:
〔行政机关许可专用印章〕
年月日本文书一式两份,正本送达申请人,副本行政部门存档。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式样二)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式样二)登记类别:注:本式样适用于车用气瓶使用登记。
(气瓶的制造单位名称、制造日期、产品编号、单位内编号的行数,根据该车所用的气瓶数量编制;气瓶容积是指单个气瓶。
括号内表述不印制)附录b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填写说明b1 登记类别填写本次办理使用登记的事由,如新设备首次启用、停用后启用、改造、使用单位更名、使用地址变更、过户、移装、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等。
b2 设备基本情况b2.1 设备种类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也可直接印制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
b2.2 设备类别、品种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
没有品种的划“—”。
b2.3 产品名称按照产品铭牌或者产品合格证、产品数据表的内容填写,也称设备名称。
b2.4 设备代码按照产品数据表上的内容填写,该代码具有唯一性。
如果该产品还没有编制设备代码,则使用单位可以不填写,由登记机关按照设备代码的编制要求[见《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填写,其中制造单位代号改为登记机关的行政区划代码(比制造单位代号多一位)。
b2.5 型号(规格)按照产品数据表或者相应的设计文件填写,有型号的填写型号,没有型号有规格的填写规格,没有型号、规格的,划“—”。
b2.6 设备数量压力管道填写本次登记时的压力管道长度(单位为“米”),气瓶填写本次登记时的数量(单位为“只”)。
b2.7 设计使用年限按照产品数据表提供的数据填写。
技术资料中未提供的,划“—”。
b2.8 设计单位名称填写产品的设计单位名称,其名称与产品合格证和产品铭牌(设计图纸)表述应当一致。
b2.9 制造单位名称填写产品的制造单位名称,其名称与产品合格证和产品铭牌表述应当一致。
b2.10 施工单位名称填写登记时最近一次从事安装或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的名称。
b2.11 监督检验机构名称填写负责该设备制造、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以下简称监检)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名称,没有实施监检的设备,注明“不实施监检”,如该设备登记前进行了不同阶段的监检(如制造监检,安装、改造监检等),则填写最近一次监检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名称,并且与本附录b4相协调(除制造监检外,优先满足b4填写要求)。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doc 13页)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doc 13页)更多企业学院:《中小企业管理全能版》183套讲座+89700份资料《总经理、高层管理》49套讲座+16388份资料《中层管理学院》46套讲座+6020份资料《国学智慧、易经》46套讲座《人力资源学院》56套讲座+27123份资料《各阶段员工培训学院》77套讲座+ 324份资料《员工管理企业学院》67套讲座+ 8720份资料《工厂生产管理学52套讲座+ 13920份资院》料《财务管理学院》53套讲座+ 17945份资料《销售经理学院》56套讲座+ 14350份资料72套讲座+ 4879份资料《销售人员培训学院》特种设备(起重机械)注册登记表(使用单位印章):登记编号: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登记日期设备注册代码单位内部编号注册登记人员产权单位产权单位代码产权单位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管理负责人联系电话使用单位使用单位代码使用单位地址邮政编码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人联系电话设备使用地点操作人员设备名称设备型号制造单位资格证书名称资格证编号制造年月出厂编号安装单位安装单位代码资格证编号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制造年月出厂编号安装单位安装单位代码资格证编号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投用日期维修保养单位维修单位代码资格证号维保负责人联系电话设备主要性能参数额定载荷提升高度倾斜角层站数电机功率梯级宽度运行速度输送能力检验单位检验单位代码检验日期检验类别检验结论检验报告编号下次检验日期注:1、使用单位申请办理使用登记,应逐台填写本表(一式二份),填写内容打印。
2、黑体部分由注册登记机构填写。
特种设备(厂内机动车辆)注册登记表(使用单位印章):登记编号: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登记日期设备注册代码单位内部编号注册登记人员产权单位产权单位代码产权单位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管理负责人联系电话使用单位使用单位代码使用单位地址邮政编码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人联系电话设备使用地点操作人员设备名称设备型号制造单位资格证书名称资格证编号制造年月出厂编号安装单位安装单位代码资格证编号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投用日期设备主要性能参数额定载荷载重质量发动机号运行速度动力方式车架号检验单位检验单位代码检验日期检验类别检验结论检验报告编号下次检验日期注:1、使用单位申请办理使用登记,应逐台填写本表(一式二份),填写内容打印。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填写说明
附录b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填写说明b1 登记类别填写本次办理使用登记的事由,如新设备首次启用、停用后启用、改造、使用单位更名、使用地址变更、过户、移装、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等。
b2 设备基本情况b2.1 设备种类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也可直接印制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
b2.2 设备类别、品种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
没有品种的划“—”。
b2.3 产品名称按照产品铭牌或者产品合格证、产品数据表的容填写,也称设备名称。
b2.4 设备代码按照产品数据表上的容填写,该代码具有唯一性。
如果该产品还没有编制设备代码,则使用单位可以不填写,由登记机关按照设备代码的编制要求[见《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填写,其中制造单位代号改为登记机关的行政区划代码(比制造单位代号多一位)。
b2.5 型号(规格)按照产品数据表或者相应的设计文件填写,有型号的填写型号,没有型号有规格的填写规格,没有型号、规格的,划“—”。
b2.6 设备数量压力管道填写本次登记时的压力管道长度(单位为“米”),气瓶填写本次登记时的数量(单位为“只”)。
b2.7 设计使用年限按照产品数据表提供的数据填写。
技术资料中未提供的,划“—”。
b2.8 设计单位名称填写产品的设计单位名称,其名称与产品合格证和产品铭牌(设计图纸)表述应当一致。
b2.9 制造单位名称填写产品的制造单位名称,其名称与产品合格证和产品铭牌表述应当一致。
b2.10 施工单位名称填写登记时最近一次从事安装或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的名称。
b2.11 监督检验机构名称填写负责该设备制造、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以下简称监检)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名称,没有实施监检的设备,注明“不实施监检”,如该设备登记前进行了不同阶段的监检(如制造监检,安装、改造监检等),则填写最近一次监检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名称,并且与本附录b4相协调(除制造监检外,优先满足b4填写要求)b2.12 型式试验机构名称填写型式试验机构的名称(全称)。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
注:本式样适用于按台(套)进行登记的特种设备。
注:本式样适用于车用气瓶使用登记。
登记类别:注:本式样适用于按使用单位登记的特种设备。
附录b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填写说明b1 登记类别填写本次办理使用登记的事由,如新设备首次启用、停用后启用、改造、使用单位更名、使用地址变更、过户、移装、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等。
b2 设备基本情况b2.1设备种类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也可直接印制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
b2.2 设备类别、品种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
没有品种的划“—”b2.3产品名称按照产品铭牌或者产品合格证、产品数据表的内容填写,也称设备名称。
b2.4设备代码按照产品数据表上的内容填写,该代码具有唯一性。
如果该产品还没有编制设备代码,则使用单位可以不填写,由登记机关按照设备代码的编制要求[见《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填写,其中制造单位代号改为登记机关的行政区划代码(比制造单位代号多出一位)。
b2.5型号(规格)按照产品数据表或者相应的设计文件填写,有型号的填写型号,没有型号有规格的填写规格,没有型号、规格的,划“—”。
b2.6 设备数量压力管道填写本次登记时的压力管道长度(单位为“米”),气瓶填写本次登记时的数量(单位为“只”)。
b2.7设计使用年限按照产品数据表提供的数据填写。
技术资料中未提供的,划“—”。
b2.8设计单位名称填写产品的设计单位名称,其名称与产品合格证和产品铭牌(设计图纸)表述应当一致。
b2.9制造单位名称填写产品的制造单位名称,其名称与产品合格证和产品铭牌表述应当一致。
b2.10施工单位名称填写登记时最近一次从事安装或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的名称。
b2.11监督检验机构名称填写负责该设备制造、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以下简称监检)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名称,没有实施监检的设备,注明“不实施监检”,如该设备登记前进行了不同阶段的监检(如制造监检,安装、改造监检等),则填写最近一次监检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名称,并且与本附录b4相协调(除制造监检外,优先满足b4填写要求)。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一)(一)登记类别:□首次启用□改造变更□移装变更□单位变更□更名变更□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继续使用□停用后启用□补领注:本式样适用于按台(套)进行登记的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填写说明b1 登记类别填写本次办理使用登记的事由,如新设备首次启用、停用后启用、改造、使用单位更名、使用地址变更、过户、移装、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等。
b2 设备基本情况b2.1 设备种类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也可直接印制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
b2.2 设备类别、品种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
没有品种的划“—”。
b2.3 产品名称按照产品铭牌或者产品合格证、产品数据表的内容填写,也称设备名称。
b2.4 设备代码按照产品数据表上的内容填写,该代码具有唯一性。
如果该产品还没有编制设备代码,则使用单位可以不填写,由登记机关按照设备代码的编制要求[见《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规程》(TSG 21—2016)]填写,其中制造单位代号改为登记机关的行政区划代码(比制造单位代号多一位)。
b2.5 型号(规格)按照产品数据表或者相应的设计文件填写,有型号的填写型号,没有型号有规格的填写规格,没有型号、规格的,划“—”。
b2.6 设备数量压力管道填写本次登记时的压力管道长度(单位为“米”),气瓶填写本次登记时的数量(单位为“只”)。
b2.7 设计使用年限按照产品数据表提供的数据填写。
技术资料中未提供的,划“—”。
b2.8 设计单位名称填写产品的设计单位名称,其名称与产品合格证和产品铭牌(设计图纸)表述应当一致。
b2.9 制造单位名称填写产品的制造单位名称,其名称与产品合格证和产品铭牌表述应当一致。
b2.10 施工单位名称填写登记时最近一次从事安装或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的名称。
b2.11 监督检验机构名称填写负责该设备制造、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以下简称监检)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名称,没有实施监检的设备,注明“不实施监检”,如该设备登记前进行了不同阶段的监检(如制造监检,安装、改造监检等),则填写最近一次监检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名称,并且与本附录b4 相协调(除制造监检外,优先满足b4填写要求)。
(完整word版)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式样三).doc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式样三 ) 登记类别:设备类别设备品种设备基本情况产品名称设备数量使用单位名称使用单位地址设备使用设备使用地点单位固定电话情况使用单位统一社会邮政编码信用代码安全管理员移动电话在此申明:所申报的内容真实;在使用过程中,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及相关规定,并且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附:压力管道 ( 气瓶 ) 基本信息汇总表使用单位填表人员:日期:( 使用单位公章)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日期:年月日说明:登记机关登记人员:日期:( 登记机关专用章) 使用登记证编号:年月日注:本式样适用于按使用单位登记的特种设备。
1 / 6附录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填写说明登记类别填写本次办理使用登记的事由,如新设备首次启用、停用后启用、改造、使用单位更名、使用地址变更、过户、移装、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等。
设备基本情况设备种类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也可直接印制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
设备类别、品种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
没有品种的划“—”。
产品名称按照产品铭牌或者产品合格证、产品数据表的内容填写,也称设备名称。
设备代码按照产品数据表上的内容填写,该代码具有唯一性。
如果该产品还没有编制设备代码,则使用单位可以不填写,由登记机关按照设备代码的编制要求[见《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 — ) ]填写,其中制造单位代号改为登记机关的行政区划代码( 比制造单位代号多一位 ) 。
型号 ( 规格 )按照产品数据表或者相应的设计文件填写,有型号的填写型号,没有型号有规格的填写规格,没有型号、规格的,划“—”。
设备数量压力管道填写本次登记时的压力管道长度( 单位为“M ” ) ,气瓶填写本次登记时的数量 ( 单位为“只” ) 。
设计使用年限按照产品数据表提供的数据填写。
技术资料中未提供的,划“—”。
设计单位名称填写产品的设计单位名称,其名称与产品合格证和产品铭牌( 设计图纸 ) 表述应当一致。
特种设备登记表
产品合格证号
使用许可证号
出厂日期和有效期
安装地点
1
钢丝绳电动葫芦/GD20TA3
2
环链电动葫芦/GD2TA5
3
钢丝绳电动葫芦/GD2t A5
4
叉车/海斯特
5
压力容器/油气分离器
6
压力容器/油分离器
7
压力容器/吸附器
8
压力容器/空气除油装置
9
压力容器/压缩空气除尘装置
10
压力容器/干燥器
11
压力容器/除油器
12
压力容器/储气罐
13
压力容器/空气除油器
附注说明: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比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各种机械设备必须附生产(制造)许可证(复印件)、产品合格证或检测合格的证明详见登记卡。
特种设备安全使用记录表式汇总模板
7、建立健全本单位内特种设备和作业人员档案台帐,按期申报办理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和作业人员考核。
8、按要求参加安全生产会议,及时报告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
法人代表: 安全管理负责人: 日期:
十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例会台帐
运行参数
9
水位、压力、温度是否在允许范围内
10
是否及时填写运行记录,记录是否与实际相符
本体、阀门、管道状况
11
是否发现漏气、漏水现象
12
是否有肉眼可见的损坏(含炉墙)
水(介)质
处理
13
是否按规定配备水处理设备或进行锅内水处理
14
是否有水(介)质化验记录
其它
15
是否存在常压锅炉承压使用或者使用土锅炉等情况
地 址
邮 编
注1:告知单按每台安装、改造、维修的设备各填写一张。
注2:告知单编号为:制造单位设备编号+施工单位施工工号+年份(4位)。
注3:按安装、改造、维修分别填写。施工单位应提供特种设备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特种设备使用台帐表
序号
车间
内部编号
设备名称
使用证号
登记日期
检验日期
下次检验日期
□一寸照片2张;
□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声明:本人对所填写的内容和所提交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人(签字):日期:
注:用人单位应明确申请人身体状况能够适应所申请考核作业项目的需要,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有无违规、违法等不良记录。
十二、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状
年(单位名称)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
锅炉使用登记申报材料
锅炉使用登记申报材料说明:1、申报材料未注明份数的均为提供1份;2、申报材料未注明原件或复印件的均为复印件;3、申报材料为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供办理机关核对,用后归还申请者。
一、首次登记(1)《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式样一)》(原件 2份);(2)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3)特种设备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4)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含锅炉产品制造监督检验证书和锅炉安装监督检验证书);(5) 锅炉能效证明文件(余热锅炉不需要提供锅炉能效证明文件)。
注:1.锅炉应当按照逐台向登记机关办理使用登记;2.锅炉房内的分汽(水)缸随锅炉一同办理使用登记;锅炉与用热设备之间的连接管道总长小于或者等于1000米时,压力管道随锅炉一同办理使用登记.登记时另提交分汽(水)缸、压力管道元件的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但是不需要单独领取使用登记证;3. 国家明令淘汰或者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不符合安全性能或者能效指标要求的特种设备,不予办理使用登记;4. 对国务院或地方政府明确限制新建的燃煤锅炉,登记机关不得办理使用登记;5. D级锅炉不需办理锅炉使用登记,其范围是:(1)蒸汽锅炉:P≤0.8MPa,且设计正常水位水容积30L≤V≤50L;(2)汽水两用锅炉:P≤0。
04MPa,且额定蒸发量D≤0.5t/h;(3)仅用自来水加压的热水锅炉,且额定出水温度t≤95℃;(4)气相或液相有机热载体锅炉,Q≤0。
1MW。
二、变更登记说明:1.按台(套)登记的特种设备改造、移装、变更使用单位或者使用单位更名、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继续使用的,按单位登记的特种设备变更使用单位或者使用单位更名的,相关单位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2。
办理特种设备变更登记时,如果特种设备产品数据表中的有关数据发生变化,使用单位应当重新填写产品数据表。
变更登记后的特种设备,其设备代码保持不变。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填写说明(锅炉)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填写说明(锅炉)B1 登记类别填写本次办理使用登记的事由,如新设备首次启用、停用后启用、改造、使用单位更名、使用地址变更、过户、移装等。
B2 设备基本情况B2.1 设备种类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锅炉”。
B2.2 设备类别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承压蒸汽锅炉”、“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或者“余(废)热锅炉”。
B2.3 设备品种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相应的品种。
承压蒸汽锅炉填电站锅炉、工业锅炉、生活锅炉;承压热水锅炉填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填气相炉、液相炉;余(废)热锅炉填烟道式锅炉、管壳式锅炉、烟道与管壳组合式锅炉。
B2.4 产品名称按照产品铭牌或者产品合格证、产品数据表的内容填写。
B2.5 设备代码按照产品数据表上的内容填写,该代码具有唯一性。
如果该产品还没有实施编制设备代码,则使用单位可以空格,由登记机关按照设备代码的编制要求填写,其中制造单位代号改为登记机关的行政区域划编码(会比制造单位代号多出一位)。
B2.6 设备型号也称为产品型号,按照产品铭牌或者产品合格证、产品数据表的内容填写。
B2.7 设计使用年限按照设计文件等技术资料填写。
技术资料未提供的,划“—”。
对超过设计使用年限办理变更登记的,本栏应为“使用年限”。
B2.8 固定资产值填写该设备购置时的固定资产值(万元)。
B3 设备使用情况B3.1 使用单位名称填写使用单位名称(全称),如果属于公民个人,则填写姓名。
B3.2 使用单位地址填写使用单位的详细地址,包括所在省(自治区)、市(地、州)、区(县)、街道(镇、乡)、小区(村)号等。
B3.3 组织机构代码填写使用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
如果属于公民个人,则填写身份证编号。
B3.4 邮政编码填写使用单位所在地的邮政编码。
B3.5 单位性质填写单位经济类型(成分),按照国有、集体、私有、外商、港澳台、合资等。
B3.6 所属行业参照GB/T 4754-2002《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对于使用单位可以分为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可分通用设备、专用设备、食品制造、石油加工、化学、医药制造、化学冶炼、金属制品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其他制造业)、电力、燃气、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可分铁路运输业、道路运输业、城市公共交通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其他运输业)、其他行业等。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锅炉能效测试申请实施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请实施管理制度一、申报前需注意的事项1.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向特种设备管理部门申报办理特种设备使用注册登记手续。
2.使用登记包括新增设备注册登记、设备档案信息变更登记、设备移装登记、设备停用登记和设备报废注销。
3.新增特种设备,应在投用前或投用后30天内到负责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管理部门申报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手续。
4.在设备档案信息变更、设备停用前向负责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设备移装、报废前应向负责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办理申报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实施移装、报废。
6.在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时,应如实向负责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管理部门提供有关资料和信息。
二、申报应提交的材料1.新增登记应提交以下资料:(1)《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报表》和《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需加盖单位公章)。
(2)检验机构出具的安装质量监督检验报告和监督检验证书。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原件)。
(4)与维修保养单位签订的维修保养合同。
2.变更登记应提交以下材料:过户或停用一年以上的,在30天内持《特种设备变更登记申报表》和以下有关资料到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1)过户:携带《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和检验报告,到原注册登记机关办理过户手续。
办理结束后将全部资料移交接受单位。
(2)停用和重新启用:拟停用一年以上的,本单位应封存设备,30日内向原注册登记机关办理停用手续。
重新启用时需持定期检验合格报告向原注册登记机关办理启用手续。
7.及时到负责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监督部门领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
8.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报办理各项工作。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请实施管理制度1.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向特种设备管理部门所属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报办理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手续。
2.在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到相应级别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报办理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手续。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锅炉)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锅炉)使用登记证号码:注册代码:锅炉登记卡(电站锅炉副页)锅炉登记卡(基本信息)使用登记证号码:注册代码:填写说明此表为使用登记用(A4版印制),无关的项目可以不填,但尽量填全,所有填写的数据应代表设备现时状态,并由使用单位加盖公章。
1.注册登记机构:由注册登记人员填写负责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全称,并加盖公章。
2.注册登记日期:由注册登记人员填写注册登记的年月日。
3.设备注册代码:由注册登记人员按《特种设备注册代码和使用登记证号码编制规则》填写。
4.更新日期:填写注册登记表更新的年月日。
由注册登记人员填写。
5.单位内部编号:填写使用单位内部的锅炉设备编号。
6.使用证编号:由注册登记人员按《特种设备注册代码和使用登记证号码编制规则》填写登记机关发放的使用登记证编号。
7.注册登记人员:负责进行注册登记(包括进行有关内容更新)的人员签名。
8.使用单位:填写锅炉使用单位名称或锅炉业主姓名。
9.使用、制造、安装、检验等单位代码:填写由有关机构按规定发放的组织机构代码。
10.使用单位地址:按市、区(县)、镇(乡)、村、街道填写使用单位的地址。
11.安全管理部门:填写使用单位负责锅炉管理的内部机构。
12.安全管理人员:填写使用单位负责锅炉安全管理的人员姓名。
13.锅炉种类:填写蒸汽锅炉(含汽水两用锅炉)、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炉的具体种类。
14.锅炉房类型:填写锅炉房的设置方式,如独立、地下、中间、顶层等,无专门锅炉房的填写“无”。
15.产品监检单位:填写设备制造过程进行产品监督检验的特种设备检验单位。
16.投用日期:填写锅炉正式投用的年月日。
17.锅炉结构形式:填写烟管、水管等。
18.加热方式:填写燃煤、燃油、燃气、电加热、余热或其他。
19.燃料种类:燃煤锅炉填写无烟煤、烟煤、褐煤、煤矸石等;燃气锅炉填写天然气、城市煤气、高炉煤气等;燃油锅炉填写柴油、重油、渣油等。
20.锅炉用途:按主要用途填写发电、生产、生活等。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适用于压力容器、锅炉、电梯、起重机、厂内车辆)
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日期:年月日
说明:
登记机关登记人员:日期:
(登记机关专用章)
使用登记证编号:年月日
注:本表适用于按台(套)进行登记的特种设备。
移动电话
产权单位名称
产权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电话
设备
检验
情况
检验机构名称
检验类别
检验报告编号
检验日期
检验结论
下次检验日期
在此声明:所申报的内容真实;在使用过程中,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及相关规定,并且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附:产品数据表
使用单位填表人员:日期:特种设备源自用登记表登记类别:设备
基本
情况
设备种类
设备类别
设备品种
产品名称
设备代码
型号(规格)
设计使用年限
设计单位名称
制造单位名称
施工单位名称
监督检验机构名称
型式试验机构名称
设备
使用
情况
使用单位名称
使用单位地址
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邮政编码
单位内部编号
设备使用地点
投入使用日期
年月日
单位固定电话
安全管理员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要件 (新规)
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需提交资料一、办理锅炉使用登记所需提交资料使用单位申请办理锅炉使用登记应当按照规定逐台提交以下材料(全部需提供原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1、《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请表》(须加盖单位公章、管理负责人签章。
多台可填在一张表内);2、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原件及盖章复印件一份);3、锅炉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锅炉产品制造监督检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5、特种设备安装告知书;6、锅炉安装监督检验报告;7、锅炉安装质量证明材料;8、锅炉水质检验报告或者有机热载体检验报告;9、锅炉能效证明文件;10、质监系统核发的并已加盖聘用章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同时具备锅炉房安全管理人员证、锅炉作业人员证和水处理作业人员证)进口锅炉除提供以上文件外,还应提供进口锅炉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
旧锅炉除了提供以上文件外,还应提供锅炉定期检验报告(包括内检、部检报告)。
使用单位为承租或者承包时,应当提供与产权所有者签定的明确安全责任的租赁或者承包合同。
使用单位申请办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时,应当逐台提交以下材料(全部需提供原件)并且对其真实性负责:1、《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请表》(须加盖单位公章,管理负责人签章。
多台可填在一张表内);2、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原件及盖章复印件一份);3、压力容器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压力容器监督检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5、特种设备安装告知书;6、压力容器安装质量证明资料;7、压力容器投入使用前验收资料;8、质监系统核发并已加盖聘用章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同时具备管理员证和操作人员证);进口压力容器除提供以上文件外,还应提供进口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
旧压力容器除了提供以上文件外,还应提供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报告。
气体充装单位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气体充装许可证。
医用氧舱使用单位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医用氧舱设置批准书。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
注:本式样适用于按台(套)进行登记的特种设备。
注:本式样适用于车用气瓶使用登记。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式样三) 登记类别:注:本式样适用于按使用单位登记的特种设备。
附录b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填写说明b1 登记类别填写本次办理使用登记的事由,如新设备首次启用、停用后启用、改造、使用单位更名、使用地址变更、过户、移装、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等。
b2 设备基本情况b2。
1设备种类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也可直接印制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
b2。
2 设备类别、品种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没有品种的划“—"b2.3产品名称按照产品铭牌或者产品合格证、产品数据表的内容填写,也称设备名称。
b2.4设备代码按照产品数据表上的内容填写,该代码具有唯一性。
如果该产品还没有编制设备代码,则使用单位可以不填写,由登记机关按照设备代码的编制要求[见《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填写,其中制造单位代号改为登记机关的行政区划代码(比制造单位代号多出一位)。
b2.5型号(规格)按照产品数据表或者相应的设计文件填写,有型号的填写型号,没有型号有规格的填写规格,没有型号、规格的,划“—”。
b2.6 设备数量压力管道填写本次登记时的压力管道长度(单位为“米"),气瓶填写本次登记时的数量(单位为“只")。
b2.7设计使用年限按照产品数据表提供的数据填写。
技术资料中未提供的,划“—”.b2.8设计单位名称填写产品的设计单位名称,其名称与产品合格证和产品铭牌(设计图纸)表述应当一致。
b2.9制造单位名称填写产品的制造单位名称,其名称与产品合格证和产品铭牌表述应当一致。
b2.10施工单位名称填写登记时最近一次从事安装或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的名称。
b2。
11监督检验机构名称填写负责该设备制造、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以下简称监检)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名称,没有实施监检的设备,注明“不实施监检”,如该设备登记前进行了不同阶段的监检(如制造监检,安装、改造监检等),则填写最近一次监检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名称,并且与本附录b4相协调(除制造监检外,优先满足b4填写要求)。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请表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请表
办理使用登记时应携带下列资料
※1、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请表
※2、登记表(或登记卡),一式二份
※3、使用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自然人XX)各一份
※4、安装告知书原件一份
※5、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原件一份
※6、产品监督检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电梯除外)
※7、设备产品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8、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或作业人员)证件复印件一份
※9、设备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其他相关管理制度
※10、进口设备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电梯还应提供:
※①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
※②维修保养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
厂(场)内车辆还应提供:
※①车辆检验报告
压力管道还应提供:
※①压力管道使用登记汇总表或主要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表
※②安全部件检校报告。
压力容器还应提供:
①《产品质量证明书》中的“技术特性”表和“材料表”
锅炉还应提供:
①锅炉总图
※②盖有安装告知专用章的锅炉平面布置图
③安装使用维修说明书
④锅炉房内的分气缸随锅炉一同办理使用登记,不单独办证(分气缸安装
前要与锅炉一并办理安装告知)。
注:上述文件中※项是质量监督部门留存文件。
如果一个单位一次办理多台一种设备使用登记时,每一种设备只填写一份《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请表》,表中“设备名称和产品编号”里填写“见附表”,另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目录》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目录使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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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压力
MPa
工作温度
MPa
介质
运行热效率
%
设备保险
情况
保险机构
保险险种
保险价值
万元
保险费
万元
保险金额
万元
设备变更情况
变更项目
变更类别
变更原因
变更日期
设备检验情况
检验机构
组织机构代码
检验类别
检验日期
检验结论
检验报告编号
下次检验日期
在此申明:所申报的内容真实;在使用过程中,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其相关规定,并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锅炉)
登记类别:
设备基本情况
设备种类
锅炉
设备类别
设备品种
产品名称
设备代码
设备型号
设计使用年限
固定资产值
万元
设备使用情况
使用单位名称
使用单位地址
组织机构代码
邮政编码
单位性质
所属行业
法定代表人
安全管理机构
安全管理人员
联系电话
单位内编号
设备使用地点
使用场所类别
设备地理信息
经度
运行状态
纬度
附: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
使用单位填表人员: 日期: (使用单位公章或者专用章)
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 日期: 年 月 日
首次定期检验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登记机关登记人员: 日期: 登记机关(专用章)
年 月 日
监管类别: 使用登记证编号:
投入使用日期
海拔高度
产权单位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联系电话
单位性质
所属行业
设备制造与监检情况
制造单位名称
制造许可证编号
产品编号
制造日期
产品合格证编号
设计文件鉴定机构
鉴定报告书编号
产品图号
制造监检机构
监检机构核准证编号
制造监检证书编号
续表
设备施工情况
施工单位名称
施工许可证编号
施工类别
施工告知日期
施工竣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