佣金结算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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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1.1、为确保执行团队工作全程在系统管理、动态控制、高效执行的状态下运营,特制定本分配制度。
1.2、本分配制度适用于中成公司销售序列,含项目销售经理、销售主管以及置业顾问。
1.3、销售系列的佣金计提,其计算基数均为服务项目的销售额。
1.4、为确保各项目销售任务达成,销售经理以及置业顾问两个职位的计提佣金比例均和目标任务的达成率挂钩。
计提比例
计提比例构成
计提比例=基准比例+业绩考核比例。
其中基准比例为各职位对应的固定提成比例;业绩考核比例为浮动比例,视各职位月度目标任务的达成率而进行浮动。
佣金计算
置业顾问应提佣金=当月个人实现的销售总额×计提比例
销售主管应提佣金=当月个人实现的销售总额×计提比例
销售经理应提佣金=当月项目实现的总销售额×计提比例
计提标准
各职位对应计提标准总表(表1)
计提说明
销售佣金以实际成交金额为计算依据,根据与开公司确定的及实际到款情况逐笔兑付;对于当月完成结算表确认工作但未回款的部分,公司按应提佣金的60%提前预支给置业顾问、销售助理及销售主管,待回款后补清;销售经理则按实际回款情况进行佣金计提。每月销售佣金需留存40%以保障后续销售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留存部分待客户完成收楼后结算,若置业顾问未能完成收楼工作,该部分佣金转由代替办理收楼的置业顾问领取。
对于员工个人提出辞职以及由公司辞退的销售系列员工,预留佣金部份不再发放;已下定的客户,成交后原置业顾问(销售经理)与接手置业顾问(销售经理)按应提佣金的6:4比例提取分佣;已签合同的客户,原置业顾问(销售经理)则扣除留存的40%后全额提取,留存部分由后续服务人员提取。
注明:整个销售单笔业绩完成视为最终交房完成,如中途由于个人原因离职,视为该销售人员并非独立完成整个销售流程,提留部分由后续服务人员提取。
银川天地和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2012年